航空运输工作计划(经典十六篇)_航空运输工作计划

发表时间:2020-06-04

航空运输工作计划(经典十六篇)。

一)航空运输工作计划



华夏航空是中国的一家知名航空公司,致力于为旅客提供安全、高效、舒适的航空服务。为了更好地满足旅客的需求,华夏航空制定了一份详细具体且生动的工作计划,以确保公司的顺利运营。



首先,华夏航空计划进一步优化航线网络。公司将进行市场调研,分析客流需求,针对需求旺盛的航线增加航班频次,满足旅客出行需求。此外,华夏航空还将开设新的航线,拓展航空网络,为旅客开辟更多的出行选择。通过不断提升网络覆盖面和服务质量,华夏航空将进一步巩固自己在国内航空市场的地位。



其次,华夏航空计划加大对员工培训的投入。公司将组织各类专业培训课程,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培训内容包括飞行技能、客户服务、安全意识等方面。华夏航空将注重对飞行员和机组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以确保飞行安全。此外,公司还将加大团队合作培训,提升员工之间的协作能力,为旅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另外,华夏航空计划提升机场服务水平。公司将投入资金改善机场的设施和设备,提高旅客的候机体验。华夏航空将引进先进的自动化系统,提高机场的运作效率,减少旅客等待时间。同时,公司还将优化机场的布局,提供更多的航班信息显示屏和候机座椅,为旅客提供更好的服务环境。此外,华夏航空还准备推出在线值机和自助取票等便捷服务,方便旅客快速完成登机手续。



此外,华夏航空计划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将完善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国际航空安全标准。华夏航空将定期对飞机进行维护检查,确保飞行器的安全性能。此外,公司还将加强与空管部门的合作,提升飞行管制水平,确保飞机在起降过程中的安全。华夏航空将注重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客的安全。



最后,华夏航空计划加强营销推广工作。公司将加大对品牌形象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度和好感度。华夏航空将借助各种渠道,包括广告、社交媒体和合作伙伴等,进行品牌推广活动。此外,我们还将加强与旅行社和OTA平台的合作,提供更多的机票优惠和旅行套餐,吸引更多的旅客选择华夏航空。



综上所述,华夏航空的工作计划着重于优化航线网络、加大员工培训投入、提升机场服务水平、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加强营销推广工作。公司将持续改善运营管理,提供更好的航空服务,满足旅客的需求,为中国航空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航空运输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其他副总为副组长,各二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运输领导小组,各二级单位结合实际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节日运输安全、优质。

2、加强对驾驶员管理和教育。公司要求各二级单位在节前要专门召开一项驾驶员会议,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要求他们从近期发生的几起重特大中汲取教训,不开超载和超速车、遇紧急情况采取恰当的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的发生。同时对参加节日运输的驾驶员逐一进行违章记分比对,对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一律不得从事节日运输,对违章三次以上未处理的驾驶员,原则上也不予参加节日运输。

3、加强对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公司要求凡参加节日运输的车辆,必须进行车辆安全检测,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节日运输。同时要求各营运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应急锤等,不得私设小板凳或加座。

4、加强对客运站的源头管理。严格按照《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例行检查、出站检查等安检工作,做到“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超网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车辆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车辆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签字审核不出站。

5、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节前公司将组织人员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6、充分利用现有的监控设备和g定位装置,全程监控进出站的人员、车辆。落实专人负责gps定位监控值班,发现违章行为及时提醒、教育,确保车站秩序良好,车辆安全运行。

7、签订节日运输安全责任状,落实安全责任。总公司与各二级单位签订责任状,二级单位与驾驶员、车主签订责任状、落实安全责任。

8、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节日安全运输氛围。汽车客运站将充分利用横幅、站牌、电子显示屏、录像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过往旅客和驾驶员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运输参与者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航空运输工作计划

本合同是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中国______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注册的企业法人(简称买方);______国______公司(简称卖方)。

鉴于卖方多年来从事______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业务并为该系统提供服务,并在进一步开发;

鉴于买方愿意建立一个______系统;

鉴于引进______系统将会提高科学技术水平,改进______的质量和类型,在先进技术产品的使用及服务方面提供培训机会,并且通过创造一种平等、积极的工作环境促进工人的权利和尊严,从而对中国人民做出贡献;

鉴于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买方已决定它愿成为______系统的使用人,而卖方愿意提供该等系统供买方使用。

因此,考虑到本合同中所含的相互条款和协议,现双方特协议如下:

1.双方间的协议(简称合同)由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以及以下所提及的附件构成:

附件一系统组件

附件二交货和安装时间表

附件三价格和支付条件

附件四产品说明和规格

附件五卖方软件许可合同

附件六软件分许可合同

附件七租赁合同

四)航空运输工作计划

摘要:在我国“营改增”背景下,国内流转税的税制结构发生重大变革,航空运输业作为”营改增“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国内运输业的市场竞争力。本文将以航空运输业为研究对象,通过改革前后税负的变化分析,提出相关可行性纳税筹划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航空运输业;纳税筹划

1引言

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航空运输业已经愈发凸显出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2014年1月1日航空运输业正式纳入“营改增”改革范畴。营改增的提出,虽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我国航空运输业的税制发展进程,但由于其自身发展还不算成熟,也同样对我国航空运输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营改增”背景下,企业要想达到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对我国航空运输业的纳税筹划研究值得进一步的思考。

2纳税筹划理论研究

纳税筹划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财务管理方法,目前国内外已有一些学者对此给出了自己的见解。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W.B.美格斯博士指出,任何在不违反法律前提下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最终实现降低税收目的的方法都可以称之为纳税筹划。国内盖地教授则认为,纳税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结合纳税人权利对企业各阶段经营活动税负进行合理减低,更有利的实现财务目标的策略。基于国内外学者的分析,我们更不难看出,纳税筹划对我国航空运输业税负变化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但当前国内外对航空运输行业纳税筹划的研究成果较少。基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航空公司应该立足当前税收政策,积极制定合理的纳税筹划策略以适应激烈的竞争。

3我国航空运输业纳税筹划面临的问题

3.1重复征税问题严重,影响课税公平原则

在实施“营改增”政策前,国家规定航空运输业需要全额征缴营业税,由于航空企业购买飞行器、燃油等固定成本数额较大,但无法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造成严重重复征税的现象,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我国航空运输业的发展,破坏了企业间的公平竞争,不利于我国税制体制的公平建设。“营改增”的推广,使得全部对象征收增值税,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包含混合销售和兼营经营的企业重复征税的问题。航空运输业虽以提供航空运输服务为主营业务,但同时还经营着不同规模的酒店、广告、维修等业务,随着航空运输业开始征收增值税,可以充分考虑到航空企业的成本问题,对企业运营成本税额进行相应的抵扣,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我国航空运输业的进步,同时也避免了重复征税,体现了我国纳税机制的公平性。

3.2“营改增”后税负波动较大,航空运输业税负面临上升风险

从上海试点情况分析,企业税负整体水平呈现下降趋势的同时,个别行业出现不降反增现象,这其中就包含交通运输业。税负不降反增,一是税率过高所致。“营改增”之后,交通运输业不再缴纳3%的营业税而是改征11%的增值税,这就使得部分交通运输企业税负加重。二是进项税抵扣链条有待完善。航空运输业进项税额主要来自于外购飞行器产生的费用,但航空公司在“营改增”推行以前购入的交通工具无法抵扣,这就使得进项税额抵扣减少,进而导致企业税负不降反增。三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不当。航空企业为了能使进项税额合法抵扣,必须取得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票,但目前仍有一些外购业务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得这部分进项税无法抵扣,造成企业税负加重。

4我国航空运输业纳税筹划对策

4.1科学制定固定资产更新方案,规范供应商的`选择

对于航空企业而言,由于对飞机等固定资产进行采购时进项税额巨大,因此需要制定科学的固定资产购销方案,减少固定资产更新环节的资金浪费。在对供应商进行选择时,需要严格考察对方是否能够开具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无法对进项税额进行合理抵扣,容易造成企业税负加重。在对大额资产进行采购时,需要科学制定采购方案,同时对多家竞标商进行对比分析,择取最优合作对象,在保证进项税额抵扣的前提下,顺利完成采购工作。

4.2加强发票管理

企业应该严格加强有关发票业务的监管。需要财务管理部门在进行购销业务时,最大力度的保证取得能够进行相应进项税抵扣的专用发票,避免因财务人员工作失误给企业造成的税务负担,财务部门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对发票进行认证,合法抵扣以及纳税申报和退税等工作,同时要保证在每个环节都精准的当,做到及时有效,管理部门要加强审核,一旦发现不合格的发票应立即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供。

4.3提高财务人员决策水平,加强税务能力培训

由于增值税涉及业务较复杂,有时需要财务人员对业务多个环节进行把握,因此企业需多鼓励财务人员参与更多的经营决策,进而做出更全面准确的判断。企业要提高会计核算的精细程度,这就需要加大对财务人员税务知识和能力的培训力度,企业财务人员应尽快掌握“营改增”相关的学习工作,加深财务人员对增值税敏锐度的培养,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及素养,以保证企业财务核算的科学合理。

5结语

“营改增”是我国纳税改革体制中的重要举措,它有效地避免了重复征税的风险,完善了税收体制的不足之处。通过“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航空运输企业需要结合自身实际发展情况及特点,制定出适合自己发展的纳税筹划措施,以达到减轻企业税负的目的,进而推动我国航空运输业的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文,刘晓晨.“营改增”对航空运输企业及其相关产业的效应分析[J].经济与管理评论,2014(3).

[2]张秀茹.我国航空运输业税收筹划研究[J].管理观察,2016(11).

[3]魏元春."营改増"政策背景下L航空运输公司纳税筹划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6.

五)航空运输工作计划

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加快建设,强化管理,提升服务,较好的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工作计划任务。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截至目前,累计完成交通基础建设投资“四好农村路”民生工程等各项交通建设有序推进。

省道路面主基层等工程,确保桥涵等工程施工,其中,路基工程完成工程量的G工可报批及初步设计审查等工作,正在开展初步设计修正及施工图设计工作;SSS工可、初步设计等报批工作,正在进行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G大化坪至青枫岭公路已完成设计招标工作,正在开展设计工作。

(二)“四好农村路”民生工程全面实施

今年我们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民生工程。一是我县计划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183.9公里,其中贫困村硬化9条8.97公里,撤并村硬化54条60.81公里,老村道加宽46条114.137公里。截止目前,已完工156.3公里。二是开工建设了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43.3公里,目前已完工了22.8公里。三是计划实施农村公路通达工程新增通客车建制村2个,目前已完成1个,预计9月底完成汪良村通车任务。四是开工建设了17.848公里的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预计11月份完工。五是完成了两座危桥维修加固任务。六是积极推行路长制工作,目前正在制定路长制工作方案,尽快提交县政府研究实施。

(三)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全面加强

源头治超扎实有效。扎实开展联合治超专项行动,启动了G346霍英公路砂石运输车辆交通管制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超限超载现象。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上半年全力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共进行专项检查督查工程建设、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同时运用经济处罚、信用评价等手段加强重点工程管理,确保交通领域安全。

行业管理规范有序。切实加强了道路班线客运、出租客运、维修驾培等行业管理工作,扎实做好春运等重点时段的运输保障,加强公交、出租车管理,全力谋划城乡公交一体化及客运中心搬迁工作。进一步深化公路管养机制,加强路政巡查,全力维护和保障路产路权,健全公路应急抢险机制,开展应急抢险演练,确保及时应对和处置公路灾害突发事件。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全力以赴,加快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围绕“保质量、抢进度,抓安全、建精品”的思路,进一步强化措施,扎实苦干,全力加快工程进度,尽快完成GSSSSG大化坪至青枫岭段、S“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的运输保障工作;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全面提升管理养护水平,提高农村公路安全运输保障能力;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创造交通良好发展环境。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公路、海事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市委政府、市局及县委政府关于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改革期间的工作衔接和平稳过渡,积极推进公路、海事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确保行业和谐稳定。

六)航空运输工作计划

甲方:

地址:

XX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XX编码:

电话:

传真: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 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托运人(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付款;

收货人(cg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付款;

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付款;

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七)航空运输工作计划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国航空运输企业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外航”)申请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应当符合中外双方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或者有关协议的规定,并先经其本国政府通过外交途径对其进行指定,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外航航线经营许可的统一管理。

外航应当在其本国政府通过外交途径对其正式指定后依据本规定向民航局申请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经营许可。

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对本地区运营的外航航线航班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民航局审批外航经营许可实行互惠对等的原则。外国政府航空主管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运输企业申请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和外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经营许可进行不合理限制的,民航局采取对等措施。

第五条外航申请经营许可应当在计划开航之日六十日前向民航局提出。

外航申请经营许可不符合时限规定的,民航局不予受理,但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外航申请经营许可应当向民航局递交由该外航总部法定代表人或者经其书面授权的人员使用中文或者英文签发的申请书及其附带材料。

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计划开通的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的规定航线、开航日期、航班号和代码共享航班号、每周班次和班期、本企业所有或者以湿租方式租赁的飞机机型和航空器登记号。

外航随申请书一并提交的附带材料包括:

(一)外国政府指定该外航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文件复印件;

(二)外国政府航空主管部门为该外航颁发的从事公共航空运输的航空经营人许可证(AOC)复印件;

(三)企业注册证明复印件;

(四)企业章程或由法定企业登记机构出具的,载有企业主要营业地、企业性质(国有或者私有)、股份结构、投资方国籍及董事会成员姓名和国籍的证明文件;

(五)企业的客、货运输条件;

(六)企业的正式中、英文名称,企业简介(包括成立时间、机队规模、航线网络等),总部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联系人及其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国际民航组织为该公司指定的三字代码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为该公司指定的两字代码;

(七)使用湿租的航空器的,还应当提供湿租协议复印件以及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就使用湿租航空器经营的问题要求提供的文件;

(八)民航局根据法律、法规、双边协议要求外航提交的其它资料或者文件。

第七条外航根据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开始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后要求经营新航线的,应当向民航局申请新航线的经营许可。

外航申请新航线经营许可的,可不提供本规定第六条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资料或者文件。

第八条外航根据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经营规定航线或者在申请新航线经营许可的过程中,本规定第六条第(二)、(三)、(四)、(五)、(六)、(七)项中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民航局或者在提交新航线经营许可的申请时书面通知民航局。

第九条外航委托代理机构代表其向民航局申请经营许可的,应当委托具有办理相应业务能力的代理机构,并应当出具正式委托书。

第十条民航局对外航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民航局认为必要的,可以进行实质性审查。

外航对其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民航局受理外航的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民航局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该外航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通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外航按要求补齐全部材料后,民航局受理申请,申请材料经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民航局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

第十二条除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另有规定外,民航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民航局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民航局局长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外航。

第十三条民航局依法做出批准决定后,自做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外航颁发经营许可。民航局依法做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向外航出具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外航应当在经营许可规定的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向民航局提出延长经营许可的申请。逾期提出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民航局做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外航在经营许可有效期满后未提出延续申请的,民航局注销其经营许可。

第十五条外航申请延长经营许可,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需延长的.经营许可复印件;

(二)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航线表。

第十六条外航申请改变所持经营许可内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民航局提出,并详细列明需要改变的内容及原因。

第十七条民航局对外航提出延长或者变更经营许可的申请,在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决定。

第十八条外航应当在经营许可允许的范围和有效期内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

第十九条外航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管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防止损坏或者遗失。

第二十条外航损坏或者遗失经营许可的,应当立即向民航局书面报告,并提出补发经营许可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外航不得涂改、转让、租赁、买卖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经涂改、转让、租赁、买卖的经营许可无效。

第二十二条外航依照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经营航线的过程中,应当按照夏秋和冬春两个航季申请航班计划,并在每个航季开始前六十日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向民航局提出。民航局根据本规定对航班计划进行审核后,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外航未按规定时限提出航班计划申请的,按照停航处理。

第二十三条航班计划包括航线、班次、班期、航班号、机型、是否使用湿租航空器及是否利用代码共享的方式经营航班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外航在每个航季的航班经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航班计划。因商业原因需要更改航班计划的,外航应当在拟更改日三十日前向民航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五条因天气、飞机故障等原因需要临时更改航班计划的,外航应当立即向民航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外航应当按照民航局批准的航班计划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的规定航线。外航因商业原因计划停止执行全部或部分规定航线的,应当书面通知民航局并说明理由。外航擅自停航的,民航局对其提出的新航季航班计划不予批准。

第二十七条因市场需求需要安排临时加班飞行的,外航应当在拟加班日五个工作日前向民航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经营,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特殊情况外,外航申请的每周加班数量不得超过定期航班的数量。民航局不批准外航提出的固定加班的申请。

第二十八条外航依照经营许可的规定开始经营规定航线后,应当在每月十五日前按本规定附件《外国航空公司运输业务量统计表》的要求,向民航局提供上月航线运输业务量统计资料,并对资料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外航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经营许可的,民航局撤销该项许可,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该申请人自被撤销许可之日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外航没有按时书面通知变更信息的,民航局依法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外航涂改、转让、租赁、买卖经营许可的,民航局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外航未经批准擅自更改航班计划的,民航局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外航向民航局迟报、瞒报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经营活动的情况或者资料的,民航局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外航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航空运输企业申请经营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与外国之间的定期飞行,按相关法律和程序办理。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4月4日起施行。3月2日发布的《外国航空公司经营许可的申请程序(暂行)》(民航运函〔〕243号)同时废止。

八)航空运输工作计划

(a)买方同意使用至少与买方使用于自身专有资料相同的谨慎与防范措施,对卖方向买方透露的、包含专有资料并标明专有或保密的任何资料或数据,如卖方的图纸和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报告、软件文件、手册、模型等等)予以保密,但无论如何,谨慎不得低于合理程度。未经卖方书面允许,不得复制、向他人透露或者使用该等资料或数据。这些义务不适用于下述任何资料或数据:在未违反本条的情况下属于或成为公共资料的资料或数据;买方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的资料或数据;买方独立开发并且未从卖方资料或数据中获益的资料或数据。卖方没有义务提供保密或专有资料;

(b)买方在本条项下的义务应在本合同终止或届满后继续有效。由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一切有形专有资料属于并保持为卖方的财产,并应在卖方请求时退还给卖方;

(c)除在本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双方同意,卖方对保密或专有资料的透露并不意味向买方授予卖方任何专利、商业秘密或版权的许可;

(d)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每次书面明示同意(该等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或拖延),不得在推售、广告、公关活动中或以任何其他形式,使用另一方、其母公司、子公司、其他关联公司的名称或者任何商标或商号(或象征)。

九)航空运输工作计划

托 运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运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 托运人于____月____日起需用____型飞机____架次运送____ (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元。

第二条 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 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余吨位。

第四条 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 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 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 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机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运人(姓名)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货物名称)到_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于__月__日起需用__型飞机__架次运送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承运人:___

开户银行:__开户银行:__

银行帐号:__银行帐号:__

__年__月__日订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

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十)航空运输工作计划

甲方,

地址,

XX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XX编码,

电话,

传真,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消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

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签约地,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十一)航空运输工作计划

DOUBLE-WIN FREIGHT AGENT LTD/SHA

世双(空运出口)No.号

国际航空货物出口货运协议书

上海世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编号:DWFA-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DOUBLE-WIN FREIGHT AGENT LTD/SHA

世双(空运出口)No.号

空运出口货运代理协议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上海世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闵行区金汇路465号7楼

联系方式:021-34321902(总机)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052010119 为促进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及对外贸易的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 代理空运出口货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代理范围及特别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空运货物出口货运业务的代理人,代理承办如下业务:

1.1 代理订舱

1.2 代理报关

1.3 代理商检换单DOUBLE-WIN FREIGHT AGENT LTD/SHA

世双(空运出口)No.号

1.4 代理交接

1.5 代理结算

1.6 其他国际货代业务

同时,乙方为代理委托事项的需要和甲方利益,有权以甲方或乙方名义代表甲方与第三方签订转委

托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该委托事项的结果.2,责任范围

2.1 甲方责任

2.1.1 甲方订舱时须向乙方出具书面订舱委托书以及加盖甲方“订舱公章”或“公司业务章”的 托运书, 托运书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品名,规格,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日期, 运价及特别要求,并对托运书内容的正确性负责.2.1.2 甲方按海关规定负责提供齐备的出口报关文件,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许可证, 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批文等文件,并对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 有效性负责.甲方如需更改报关文件中的任何内容,需要提供书面修改通知.2.1.3 甲方如需取消托运书或订舱委托书,或修改其中的内容时,须及时出具书面修改通知,同 时与甲方客户服务人员电话确认收到书面修改指示.甲方承担因变更所产生的一切相关 费用,以及因承运人,机场当局或海关原因导致无法更改的后果.2.1.4 甲方须按约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交付所托运的货物及相关单证,保证单单相符,单货相符.所交付的货物必须经妥善包装且坚固适货的,能经受正常装卸运输,并符合承运人要求, 并对因包装不当导致的货物破损,运输延误等负责.乙方按甲方要求定妥舱位,如甲方在 所托运的货物交接前突然取消,造成后果及费用由甲方承担.2.1.5 甲方托运贵重物品,怕挤压的物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冻品,冷藏品,危险物品,活动物等必 须事先向乙方提出书面声明,明确指出货物性质,防护措施,以及装卸,摆放等各方面的特 殊要求,否则,乙方对由于操作不当所造成的货物破损,运输延误等不负责任.2.1.6 甲方所交运的货物,不得夹带未经申报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半危险品和国家禁止出口 的物品.2.1.7 甲方对因违反本协议第2.1.1至第2.1.6条款造成的货物延误,遗失,灭失,损坏,扣押,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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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等后果负责;若因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2.1.8乙方或航空公司在出发港若发现甲方出运货物的体积,重量若与预报的有异,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乙双方会测.若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的两小时内没有回复,乙方将视甲 方已确认乙方测得的数据或以乙方支付给航空公司的运费计量为准.若航空公司在目的港 发现出运货物的体积,重量与预报的有异,以航空公司测得确认的数据为准.2.1.9.甲方可以以本人的名义,也可以以他人的名义,也可以为他人的利益向乙方发出货运委 托书,但甲方必须对其发给乙方委托书上载明的货物出运所发生的所有运费,港杂费承担给 付的义务.2.2 乙方责任2.2.1 乙方负责代理甲方所委托货物的发运手续,包括:订舱,接货,膳制运输单据,报关,报检, 装货,交运,费用结算等手续.2.2.2由于航空公司,机场原因而造成货物的不正常运输,包括航班延误,航班取消,临时拉下,中 转站拉卸,错卸,漏装,有单无货或有货无单,乙方不予负责,但有责任将货物不正常运输 的信息反馈甲方,并提供造成不正常运输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乙方名义出具,盖乙方业务 章),以及敦促航空公司采取相应补救措施.2.2.3 乙方对所签收的甲方单证文件负有妥善保管,并在货物发运后按约定的时间及时返还给甲

方.对于甲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妥善保管,但是,甲方送入乙方仓库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 严重变形等,乙方有权不予接受或作相关证明记录,因此而引起的索赔事项由甲方负责 解决.2.2.4 乙方为甲方代理委托事项的需要,有权以甲方或乙方名义代表甲方与第三方签订协议,但需要得到甲方确认,安排有关运输并由甲方承担该委托事项的结果.2.2.5 乙方对于货物处于航空公司控制下,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过失造成的货物遗失,灭失,损

坏或迟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提出索赔.对于确由乙方过失导致的 损失,甲方应于损失发生后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索赔,乙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 航空法》,《华沙公约》的货物赔偿标准受理索赔,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 结算条款

3.1 甲方同意按照事先与乙方确认的书面报价及杂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所产生的业务费用.3.2 每月25日前,乙方将上月操作的业务费用对帐单发给甲方,甲方对对帐单内容核对无误后,则DOUBLE-WIN FREIGHT AGENT LTD/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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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在次月的月中左右将全部汇款项汇入指定的帐户.3.3 乙方为甲方委托的业务设定 元人民币的信用额度,当应收帐款达到所设定的信用额 度时,乙方需待甲方结清额度内欠款后才能继续接受甲方的委托.3.4 若甲方未按上述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须按拖欠款项每天5‰计算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办理甲方委托的事项,或对甲方所交付的文件和货物行使留置权,直至甲方付 清所有欠款为止,由此产生的保管费,仓储费,以及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3.5 本协议结算如涉及外汇支付,按业务发生当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汇率的外汇买入价结

算.4,特别条款

4.1 名词解释

本合同中的名词双方一致同意采取以下解释:

实际重量--是指货物的客观物理质量,计量单位为克,公斤,吨等.体积重量—是指依照《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所计算出的重量,即每6000立方厘米折算为1公斤.计费重量—是指承运人在其签发的运单上显示的实际计算运费采取的重量,可能是实际重量也可能是体积重量.轻泡货--也称泡货,是指依照《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第七条第四款规定,即每公斤的体积超过6000立方厘米的货物.分泡—是指货主将轻泡货委托本合同中的甲方订舱运输,甲方依照轻泡货向货主收取运费,甲 方再将该货物转委托乙方订舱运输.由于乙方向承运人大批量订舱托运,可实现舱位的统筹安排,故前述甲方所转委托的轻泡货承运人可能按实际重量向乙方收取运费.对于该笔货物,体积重量

与实际重量之间的差额部分所对应的运费,甲方与乙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是为分泡.但考虑

到运输市场的多变性,具体分泡的计算方法双方可在办理单笔货物的委托手续时另行约定计算方

法和分泡比例.4.2乙方遇航期变更,体积,重量,件数不符等情况,应于交运前电话通知甲方,甲方得到通知后应及时向乙方书面确认变更事宜或要求退关,退运,否则,乙方有权将货物照常交运.货物出 运后,如甲方委托乙方对货物或文件进行更改,乙方书面向航空公司提出更改申请,但不 对更改结果承担责任.DOUBLE-WIN FREIGHT AGENT LTD/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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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双方同意所交付货物的件数,体积,重量,收费重量,应以机场货运部门出具的称重条和理货记录为准.如甲方对此有异议,可派人或指定第三方在货场核对,或待货物运抵目的港,委 托目的港航空公司地面代理核对,以核对数作为收费依据, 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 担.4.4 甲方目的港收货人逾时未提货或弃货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及运费到付费用,当收货人拒绝承担

时,由甲方承担.但是,一旦此种情况发生,乙方有义务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通 知相关货物的托运人,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4.5 双方来往的业务以传真方式传送的所有盖有公章的资料都具有与原件相同的效力.5,在执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则提交上海市浦 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5.1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欠款,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甲方应承担乙方为追索欠款而发生的律师费

及差旅费.5.2如甲方延期支付运费应当按每日运费的5%0支付逾期利息给乙方.5.3如因甲方公司特殊情况或意外情况不能如期支付乙方运费的,由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或签约

人个人担保承担甲方应付乙方所有相关费用.(具体细则如附件)

六,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日起一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到对方 终止或修改的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执行一年.七,在协议期内,如具体代理业务中出现本协议未明确规定的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作为本协 议的附件.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两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九,补充条款:

协议签订后,凡是甲方出货低于6票/月的,协议自动终止,付款方式变为先付款后出货.甲方付款时间连续2次违约的,本协议自动终止,付款方式变为先付款后出货.本协议一旦终止, 必须重新申请,才能签订新的月结协议.备注:根据目前空防形势及上级指示精神从即日起:

1,所有成品设备内含的锂电池都必须做检测报告,电池型号需与鉴定的一致.电池的厂家保函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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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的格式书写.2,所有化工品外包装上都必须打印厂家标签,如果打印粘贴标签时,必须要有货物生产厂家加 盖的正本公章(传真件无效)

3,化工鉴定书上的品名需与货物包装上的品名及运单上的品名一致.注明:最后一页为公司优势航线产品介绍.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DOUBLE-WIN FREIGHT AGENT LTD/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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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保证人:

身份证编号:

被担保公司:

声明:

本保证人,自愿为以上被担保人在本协议签署前及签署后与上海世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 公司(简称世双)间的业务往来中所应承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本协议不因被担保人与世双间的业务往来无效或失效而无效或失效,上述行为被认定为部分 或者全部无效或失效的,本保证人应对被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

日期:

十二)航空运输工作计划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南 省 海 口 市 新 华 区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1999)新民初字第191号

原告李凡,女,一九六一年九月四日出生,汉族,中国海南社区心理咨询所副研究员、住中国海南省琼山市府城镇吉祥楼105号.

委托代理人董万程,中国海南大学法学院讲师原告邓明昱,男,—九xx年,九月五日出生,汉族,中国海南社区心理咨询所研究员,住中国海南省琼山市府城镇吉祥楼105号。

委托代理人董万程,中国海南大学法学院讲师。

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住所韩国汉城中区西小门洞41-3号。

法定代表人yi taek.shim,总裁。

委托代理人唐志峰,中国海南天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海南省中国旅行社航空服务公司。住所中国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17号华侨大厦底层。

法定代表人伺毅,经理。

委托代理人符英,中国海南英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诒志,中国海南英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李凡、邓明昱与被告大韩航空公司、被告中国海南省中国旅行社航空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中旅服务公司)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凡邓明昱及其委托代理人董万程,被告大韩航空公司委托代理人唐志峰、被告中旅服务公司委托代理人符英王诒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观已审理终结。

原告辩称。为了应邀出席在美国洛杉矶召开的第七届国际名医学术大会,我俩于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子被告中旅服务公司购买—九九七年十月八日由海口至香港、香港往汉城至洛杉矾机票各两张,机票在购买时即子确认。同年十月八日,我俩启程,于同日上午十时十分抵达香港机场。我俩准备乘机前往洛杉矾时。承运人被告大韩航空公司的香港站告知我俩前往汉城至洛杉矶的航班电脑里没有我们的姓名,这就意味着我们的机位落空,也没有办法补票。经我俩交涉无效,再无其他办法的情况下,我们只好改.签第二日的航班,延误我俩出席重要国际会议,造成我俩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经我俩多次追偿,但被告方以种种理由拒绝赔偿,故我俩请求法庭判决两被告赔偿损失十万二千零九十五元五角。

被告大韩航空公司辩称,原、告向被告中旅服务公司购票。被告中旅服务公司出票给原告后,我方曾发传真要求被告中旅—服务公司对机票的确认,但被告中旅服务公司未作出任何答复,故我方将原告的机票取消,造成原告的机位落空。赞成原告机位落空主要由于被告中旅服务公司未将出售的工作全部完成,被告中旅服务公司应承担责任。原告的请求过高,因机位落空在香港停留一日的费用可以赔偿,其他费用不应赔偿。

被告中旅服务公司辩称,原告要求我司出票时,我司与被告大韩航空公司票位连网的电脑显示对外已无票位,可原告当时很急需,我司便与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三亚站联系。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三亚站获悉此情况后与被告直接联系,被告大韩航空公司同意对两原告出票。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三亚站经许可后要求我方提供购票人的情况等资料,以便出票,我司按要求向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三亚站提供有关情况不久,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三亚站向我司提供了出票的有关票号等,我司按三亚站提供的票号向原告出票,并报三亚站确认。我司与被告大韩航空公司系代理关系,我司出票行为完全符合代理协议的规定。被告答辩中称其向我司发出要求机票确认的传真,但我司从未收到,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也未能举证说明。我司在出票中完全无过错,现原告状告我司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望法庭驳回原告对我司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原告邓明昱教授被国际华人医学家心理学家联合会聘为第七届国际名医学术大会执行主席。同年八月二日,国际华人医学家心理学家联合会邀请原告邓明昱、李凡参加一九九七年十月十九日在美国洛杉矶召开的第七届国际名医学术大会,并预安排原告邓明昱在开幕式上发表近一小时专题学术报告《二十一世纪的心身医学》,李凡在大会上发表十五分钟的论文《心理咨询例分析》。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原告为出席在美国召开的第七届国际名医学术大会到被告中旅服务公司求购一九九七年十月八日香港–汉城–洛杉矶的双程机票两张。被告中旅服务公司经电脑查询,发现电脑系统中直接对外销售的票位已售完,可原告急需机票,被告中旅服务公司通电话向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三亚站求助。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三亚站接到求助信息后不久通知被告中旅服务公司可以向原告出票,并在接到被告中旅服务公司提供原告的有关情况后回电话票位已订妥同时向被告中旅服务公司提供订位的电脑记录编码“hf2301”。被告中旅服务公司根据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三亚站的订票情况向原告出票两张,并报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三亚站确认。一九九七年十月八日,原告于十时十分乘机抵达香港机场,准备由香港经汉城直飞洛杉矶。在办理登机手续时,被告大韩航空公司香港站告知原告此航班在电脑里没有原告的姓名,即原告的机位落空。原告遇机位落空后要求查明事实,并请求补票,但航班满位而无法补票。原告因此只能改签次日同时(十二时五十分)的航班,在香港停留一天,原告在香港停留一天花费住宿费一千三百六十港元,传真费四十五港元,重新登机机场收费二百港元。次日,原告乘航班赴洛杉矶,到达洛杉矶后赶往会场时已时当时时间一九九七年十月九日下午十七时,超出会议的第一天。邓明昱被预先安排开幕式的专门学术报告时间及李凡论文发言时间因此被延误,大会按国际会议惯例未作另行安排。由于原告邓明昱、李凡未能按时到会,作为大会执行主席之一,联合会在亚洲地区的常务理事第一侯选人邓明昱因未能按时到会而丧失联合会第七届常务理事的资格,原告李凡亦与会迟到为由丧失专业委员资格。原告在大会结束回国途经香港时停留一日,向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交涉,但未能处理。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三日、一九九八年七月七日、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原告三次到香港向被告大韩航空公司香港站索赔,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原告赴汉城向被告大韩航空公司索赔,但均未得到赔偿,原告四次索赔差旅费为二万四千九百四十八元。原告回国后,亦多次向被告中旅服务公司索赔,但遭拒绝,故提起诉讼。经查,经任国际华人医学家心理学家联合会的亚洲地区的常务理事,每年可获一万美元的报酬,经任该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每年可获二千美元的报酬,这种职位的任期为五年。另查,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七日,被告中旅服务公司与被告大韩航空公司签订一份旅客机票销售代理协议,并已履行,被告长期代理被告大韩航空公司出售机票。

以上事实有机票、机票收据、邀请函、聘书、大会日程表、大会函件、收款收据、出口境报关登记、护照、订位凭证、代理协议及庭审笔录所证实。

本院认为,原告因参加国际会议而向被告中旅服务公司购买被告大韩航空公司的机票,被告中旅服务公司作为被告在大韩航空公司代理人向原告出票。原告与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之间已形成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机票上所记载的内容为双方之间达成运输合同的条款,双方的约定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应受法律的保护。原告根据机票的约定支付运输费用,并按约定的时间抵达约定的机场,其已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被告大韩航空公司因自身管理原因造成原告未能依时到达目的地参加国际大会,被告大韩航空公司在履行运输合同违反合同约定,同时未能举证说明造成机位落空系原告方的原因或免于承运人责任的其他情形,故被告大韩航空公司应对原告机位落空而造成延误损失承担责任被告中旅服务公司代理被告大韩航空公司出售机票,其在合同中系代理人,非合同当事人,在出票中完全无过错,其代理出票行为的后果,应由被告大韩航空公司承担,其不应对造成原告延误损失承担责任。原告在其延误受损的范围内对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主张赔偿十万二千零九十五元五角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但其对被告中旅服务公司的请求无法律依据应予驳回。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第十九条、《修改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第十一条第一款这规定,判决如下:

一、限被告大韩航空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邓明昱、李凡的经济损失十万二千零九十五元五角。逾期支付,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最高贷款利率加倍计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三千六百一十元由被告大韩航空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韦庆忠

代理审判员 羊日强

代理审判员 张为群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王 尧

十三)航空运输工作计划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年月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 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付款;

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付款;

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付款;

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十四)航空运输工作计划



澳门航空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一家航空公司,自成立以来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了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公司制定了一项全新的工作计划。本文将具体介绍澳门航空的工作计划。



一、提升服务质量



澳门航空深知服务质量是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在提升航班安全的基础上,公司将注重提高服务质量。首先,公司将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服务意识和技能水平。这将包括礼仪培训、沟通技巧培训、客户服务培训等方面,以确保每一位乘客都得到优质的服务。其次,公司将改进机舱设施,提升乘客的舒适度,例如增加座位间距、改善机舱空调和娱乐设施等。最后,公司还将加强与相关机场和合作伙伴的合作,共同提升整个旅行体验。



二、扩大航线网络



为了提高市场份额和竞争力,澳门航空计划扩大航线网络。公司将开通更多的国内、国际航线,特别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航线,以满足旅客的需求。此外,公司还将增加航班频次,提供更多的选择和便利。同时,公司还计划与其他航空公司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享航线资源和市场优势,提升全球航线网络的覆盖范围。



三、推广旅游目的地



作为一个旅游目的地,澳门有着丰富的文化和旅游资源。澳门航空计划与相关旅游机构合作,推广澳门的旅游目的地。通过联合营销活动、旅游路线推广等方式,吸引更多的游客选择澳门作为旅游目的地。同时,公司还将提供定制的旅游服务,为游客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旅行体验,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四、加强公司管理和创新



澳门航空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管理和创新能力。公司计划引入更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力。同时,公司还将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想法,并将那些有益于公司发展的创新项目纳入公司的发展计划中。通过不断创新和改进,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五、加强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



作为一家航空公司,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是至关重要的。澳门航空计划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通过媒体广告、社交媒体推广、赞助活动等渠道,向更多的目标客户传递公司的品牌理念和价值观。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调研,了解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制定有针对性的市场营销策略,提高市场份额。



综上所述,澳门航空的工作计划旨在提升服务质量,扩大航线网络,推广旅游目的地,加强公司管理和创新,以及加强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相信通过这些努力,澳门航空将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成为更受欢迎的航空公司。

十五)航空运输工作计划



澳门航空(Air Macau)作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唯一的航空公司,肩负着连接澳门与世界各地的重要任务。为了提高客户体验,增加航空公司的市场份额,澳门航空制定了一项全新的工作计划。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个工作计划的目标、策略和实施计划。



这个工作计划的目标是提高澳门航空的运营效率、客户满意度和市场份额。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澳门航空提出了以下策略。



首先,澳门航空计划提升其服务质量。航空公司将对乘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技能和态度。此外,航空公司还将加强机上设施的维护和升级,确保乘客在航班期间享受到舒适和愉快的体验。



其次,澳门航空计划扩大航线网络。目前,澳门航空在亚洲地区的航线覆盖较广,但对于其他地区的航线还有待提升。澳门航空将积极开通澳门与欧洲、北美、南美等地的直飞航线,扩大其国际航线网络。此外,航空公司还将增加航班频次,提供更多灵活的选择。



第三,澳门航空计划提升营销和推广力度。航空公司将与旅游机构和酒店合作,推出搭乘澳门航空的特惠套餐和优惠活动,吸引更多旅客选择澳门航空。此外,航空公司还将加大线上线下广告宣传,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形象。



第四,澳门航空计划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航空公司将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合作,共同推动澳门旅游业的发展。航空公司将为澳门政府提供支持和建议,制定相关政策,为航空公司的运营提供更加便利和良好的环境。



最后,澳门航空计划提供更多的差异化服务。航空公司将针对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推出不同类型的服务。例如,航空公司将为商务旅客提供更加舒适和便捷的机上服务,为家庭旅客提供儿童娱乐设施和家庭套餐,为高端旅客提供私人定制的服务。



为了实施这个工作计划,澳门航空制定了以下实施计划。



首先,航空公司将设立专门的团队负责工作计划的实施和监督。该团队将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组成,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其次,航空公司将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里程碑,确保工作计划按照计划顺利进行。团队成员将负责具体的任务和目标,定期向高层管理层汇报工作进展。



第三,航空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和技术。航空公司将投资购买先进的机载设备和技术,提高航班的准点率和安全性。此外,航空公司还将加强与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合作,共同推动工作计划的实施。



最后,航空公司将设立一套有效的评估和反馈机制。航空公司将定期对工作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策略和计划,确保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达到预期目标。



综上所述,澳门航空的工作计划旨在提高运营效率、客户满意度和市场份额。通过提升服务质量、扩大航线网络、加强营销与推广、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以及提供差异化服务,澳门航空将实现这些目标。通过专门的团队、详细的实施计划、充分利用资源和技术以及有效的评估和反馈机制,航空公司将确保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这个工作计划的成功将进一步提升澳门航空的品牌形象,推动澳门旅游业的发展。

十六)航空运输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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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航空运输合同.doc正文内容

航空运输合同 托运人(姓名) 与中国民用航空 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 (货物名称)到 (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托运人于 月 日起需用 型飞机 架次运送 (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月 日自 至 ,停留 日; 月 日自 至 ,停留 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 第二条 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 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 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 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 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 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 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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