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大全|抚养费欠条(推荐十篇)
发表时间:2021-02-16抚养费欠条(推荐十篇)。
▷ 抚养费欠条 ◁
一、子女抚养费起诉书范文民事起诉书原告:XX法定代理人:XX被告:XX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抚养费1050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涉诉费用。
事实与理由原告系被告亲生儿子。
1992年7月25日,被告与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经XX法院判决离婚,原告由母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元,该抚养费在当时也仅够维持。
但随着近年物价的逐年增高,原告因上学及生活开支的需要,每月50元的抚养费早已不够,而原告生母又没有固定生活来源,一直未再婚,独自承担原告的抚养费用非常困难,被告虽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但基于与生母的关系恶化,拒不增加抚养费用。
原告生母故起诉至法院,于xx年11月15日经XX法院(xx)X民权初字第X号判决,判决被告每月给付原告抚养费500元,从xx年9月3日起给付至原告年满18周岁并高中毕业时止。
然而判决书下来后,被告拖欠9月份至11月份的抚养费,xx年1月至xx年6月的抚养费被告也从未给付原告,经原告多次找到被告协商无果,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抚养费10500元(21个月*500元),并支持原告诉求。
此致XX人民法院具状人:XX年XX月XX日二、抚养费的内容及给付的方式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
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三、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
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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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抚养费支付方式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 按月给付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 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 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法,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给付抚养费,例如按年给付,或按收入情况给付。
抚养费多少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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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是指离婚或分居的夫妻之一根据法律规定支付给对方用于抚养共同子女的费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面临着抚养费未支付的问题,这不仅给单亲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也对子女的成长产生了负面影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许多人会选择签订一份抚养费欠条,以确保对方按时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欠条是一种法律文件,主要用于记录抚养费欠款的事实和双方的约定。它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双方的基本信息、子女的姓名和年龄、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和频率、欠款的起止日期以及欠款的归还方式等。通过签订抚养费欠条,双方可以在法律框架内明确权益和责任,并为将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提供有效的证据。
以小明和小红为例,他们是一对离婚夫妻,有一个4岁的女儿小芳。小明因为工作原因,无法提供足够的时间照顾小芳,因此他同意支付抚养费给小红,用于小芳的生活和教育费用。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他们决定签订一份抚养费欠条。
抚养费欠条的第一部分是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等。这是为了确定欠条的真实性和可执行性。第二部分是关于小芳的信息,包括她的姓名、年龄和出生日期。这是为了明确抚养费的用途和目的。第三部分是关于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包括每月支付的金额、每月支付的日期和支付方式。这是为了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第四部分是关于欠款的起止日期和归还方式。这是为了确保双方都明白欠款的期限和如何归还。
小明和小红在签订抚养费欠条之前,仔细商定了每月支付的金额和支付的日期。他们确定,每月15日之前,小明将支付500元给小红。如果小明在规定日期之前未支付,他同意支付额外的滞纳金。双方还商定了归还欠款的方式,小明同意在未来一年内将抚养费的欠款一次性归还给小红。
签订抚养费欠条后,小明和小红都感到相对放心。他们知道,只要双方遵守协议,就可以保证小芳得到必要的照顾和教育。如果双方发生纠纷,他们可以依据抚养费欠条寻求法律援助。
总的来说,抚养费欠条是解决抚养费未支付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它不仅能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还可以提供法律保障。毕竟,对于子女的成长来说,得到充分的照顾和教育是至关重要的。签订抚养费欠条可以确保子女的权益不受损害,也可以为离婚夫妻提供更多的安全感和保障。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减少因抚养费问题而导致的家庭冲突,让每个子女都能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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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变更抚养权斯反诉状和谐起诉状没有太大区别,主要的格式是:____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女,汉族,岁,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___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
原告认为........
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支持原告诉请,实现公平正义。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
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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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决放弃抚养费反悔可不可以? 可以的,应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养育子女书为人父母应尽的义务,即使达成协议不再支付抚养费,也并不意味着与孩子之间的责任义务关系走向中止,血缘关系依然存在,法律关系也是如此。所以如果自愿放弃抚养费反悔的话,就要重新支付抚养费,来尽一下父母的责任。 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孩子向父母领取的必要的生活费,一直到孩子到了法定的年龄的或者已经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就要抚养费。如果是父母离婚的,则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是通过照顾孩子的日常来尽到抚养义务,而另一方的父母就需要通过向孩子的监护人支付抚养费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抚养费一般是通过现金给付的。 1、抚养费主要可以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用等等。教育费主要是指孩子在上高中或者高中以下的费用,但是如果孩子上的是私立的学校或者择校交的费用,则不能算入教育费中。孩子读私立学校有一方父母不同意的,则由同意方的父母支付教育费。 2、孩子的抚养费应当是必要的生活支出,如果是孩子旅游或者购买奢侈用品的费用,则这些费用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父母可以不支付。孩子身患重病的医疗费,应当按照医疗保险报销的金额确定。 3、如果在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已经支付了抚养费的,则另一方不能再要求对方支付教育费和医疗费,但如果实际抚养孩子的费用已经超过了当时双方协议的数额,如孩子上学的费用、患病的费用,则双方需要根据对方实际的收入情况来增加孩子的抚养费。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双方如果在写离婚协议时无法对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孩子的抚养费达成一致共识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但这也往往加大了时间成本,所以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当确定每一个细节,尽量达成一致协议。 2017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下面由小编为大家分享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条件,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2017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增加?
1、协商,在增加抚养费的途径中一般协商是首选方式,这种方法省时快捷。
2、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如果在孩子成年前,没有重大变故,要求增加抚养费大多数情况下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但若是因为物价上涨、子女上学、患病等原因,原来约定支付的孩子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子女实际所需,不能维持孩子的实际生活,这时可以依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增加孩子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民事起诉状(抚养费)原告:王xx地址:被告:王xx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被告支付抚养费二万肆千元整(暂算至起诉时止)2、请求判决被告每月增加抚养费为45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系杨xx和被告王xx的婚生子女。 xx年9月11日,杨xx和被告在深圳市xxx民政局协议离婚。 根据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女儿王xx由杨xx抚养,被告王xx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为止。 协议签订后,被告却没有支付过女儿的抚养费,截止原告起诉前,被告欠原告抚养费共二万肆千元。 原告今年已经十一周岁了,已经上六年级。 明年就需要上初中。 生活和学习的各项费用都大幅增加,再加上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等因素,按离婚协议的约定,被告每月支付的一千月已经远远不够原告生活和学习。 为了能给孩子更好的教育和生活条件,故特请被告增加抚养费为每月4500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最高可以是抚养人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按照被告的工资收入情况,被告完全有能力支付。 为了孩子有一个更好的将来,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xxx人民法院具状人(法定代理人):xxxx年xx月xx日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的现状父母离异对于未成年人而言,是一种特殊而又畸形的生活环境,因而离异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对于抚养费用的依赖是显而易见的。 抚养费是他们生活的支柱,一旦抽去这根支柱,他们的生活就难以稳固,甚至无以为继。 然而,近几年来,我国子女抚养费支付的现状并没有随着经济社会各方面地快速发展有所改变,相反地,问题愈演愈烈,令人担忧。 (一)离婚协议的内容漠视子女权益在相当一部分的离婚协议中,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同意自己多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 有的当事人甚至把未成年子女当成要价的“筹码”或者可以分配的“财产”。 例如,男方在离婚时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同意其妻子不支付全部抚养费,而事后又反悔告其前妻,就是当事人一方为了达到离婚目的而同意另一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典型案例。 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协议离婚中,一方当事人为了争夺子女抚养权,往往会在抚养费上作出让步,由自己多承担一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后因一方确实无力承担或者对子女放任不管等引发案件,且此类案件的数量也呈上升趋势。 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无法执行的案件也不断增加,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 协议离婚后,抚养费纠纷案件增多的事实,无疑暴露出了协议离婚中轻视未成年子女的一个现状。 所以说,离婚协议作为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支付的一个前提条件,父母在离婚协议中放弃子女抚养费的做法令人担忧。 (二)对离婚协议的审查只是形式审查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13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只要离婚的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婚姻登记机关就予以办理离婚登记。 至于离婚协议中对子女抚养费的处置是否有损害未成年子女的权利,离婚协议的内容能否得到执行,并不在审查的范围之内。 即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协议的审查仅是形式上的审查,而不是实质上的审查。 此外,法院对子女抚养协议效力的审查,也只是审查夫妻双方是否自愿离婚,是否对子女抚养问题、共同财产以及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 这种审查同样只是形式上的审查而不是实质上的审查。 抚养费包括学费吗 肯定是包括的,一直都有这方面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哪些人可以不必支付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标准支付抚养费时,可以请求不付或减少原定子女抚养费给付数额: 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 2、一方因病或伤残; 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如一方患病,其工资或收入,用于治病,维持自己生存,已经很困难了。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请求免除子女抚养费了。 应当注意的是,上述情形,必需达到使原定抚养费标准,不能给付或不能全部给付时,才能提出不付或减少给付数额的请求。如果虽有上述情形,但仍有能力按原定标准给付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获得支持。如有的原工资很高或有巨额收入,后来工资或收入虽有减少,但仍有足够能力支付原定子女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支持。 抚养费包括学费吗?其中包括了学费,虽然说孩子未成年之前,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是在父母年老之后,孩子自然也有赡养老人的责任,一旦孩子不愿意赡养老人的话,老人都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赡养老人的费用计算方式也不一样。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时,除了对子女抚养权进行约定的,还应当对抚养费进行明确约定。但现实生活中,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往往会忽略约定抚养费的具体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导致离婚后,抚养子女一方经济负担加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通过前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夫妻离婚后,无论子女随父还是随母生活的,另一方均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若发生拒付子女抚养费的,抚养子女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对方支付抚养费。 起诉的流程: 1、符合起诉的条件; 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准备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因抚养费发生争议的有利证据及复印件; 4、前往被告所在地或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抚养费欠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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