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培训总结(合集19篇)_村规民约培训总结
发表时间:2017-05-02村规民约培训总结(合集19篇)。
✧ 村规民约培训总结
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玉屏镇板旺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 规 民 约为使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目的,进一步规范村民的生育行为,教育村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规民约如下:第一条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公民必须实行计划生育,做到少生优生,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新观念。第二条 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第三条 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持有关证件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生育证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怀孕和生育。新婚夫妇领取《生育证》时,应自觉与村民自治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未办理《生育证》而怀孕的,依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应接受补救措施;未办理《生育证》而生育,影响本村人口计划的执行及考核的,除接受上级计划生育部门处罚外,还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第四条 育龄夫妇应在其新生婴儿出生五天内,主动自觉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婴儿的出生日期、性别情况。在婴儿出生后的42天至90天内,采取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生育一孩的.,应由育龄妇女采取上环手术;生育二孩的,应由夫或妻采取结扎手术。逾期未作术,影响村手术及时率的,除接受上级计生部门处罚外,还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第五条 已婚育龄妇女中的重检对象应参加每年四次(二、五、八、十一月的十至二十日)的妇检,因故暂时不能按时参加妇检的,应提前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书面请假),事后要及时补检。无故不参加或逾期参加妇检而影响村妇检率的,除接受上级计生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次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重检对象必须亲自参加妇检,不得代检。若有代检情况的发生,则分别给予应检和代检者处以5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移送上级计生部门给予从重处理。第六条 收养婴幼儿的,应按《收养法》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收养手续。被收养的婴幼儿视为该育龄夫妇的子女,计入其子女数,育龄夫妇按照子女情况落实相应计划生育政策。收养婴幼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按照规定由计生业务部门进行处罚外,村民自治委员会给予该收养人处以罚款50元。第七条 已婚育龄人员外出务工、经商的,在外出前应先与村民自治委员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计划生育协议书》,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必须自觉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经常向村民自治委员会反馈计划生育执行情况。属妇检对象的,可到流入地计生服务部门参加妇检,并按户籍地规定的妇检时间寄回妇检证明;有生育情况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并寄回婴儿出生证明及避孕节育手术证明复印件(手术可在流入地计生服务部门进行)。外出期间以流入地计生部门管理为主。外出期间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当地计生业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若影响本村当年人口计划的执行及考核的,村民自治委员会应由计生业务部门给予该夫妇处以罚款50元。✧ 村规民约培训总结
第一条 为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深化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提升计生协会的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六项重点任务”,经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征求全体村民意见,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对村委会(村计生协会)和全体村民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村委会(村计生协会)的权利和职责。 一、村计生协会为本村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对计划生育事务行使以下权利: 1.民主决策权。凡涉及经费投入、奖励救助等重大事项,均由村代会研究讨论后决定、实施。 2.民主管理权。村计生协会会长定期听取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3.民主监督。村计生协会负责征求村民代表和村民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责成村红白理事会对本村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办理仪式的青年不予办理,并做好解释劝说工作。 二、村委会(村计生协会)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要履行以下职责:
1.搞好宣传教育,建立会员之家,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倡导群众积极响应三胎政策,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开展会员学科技活动,定期聘请农业科技、养殖技术人员为群众传授知识,引领帮扶群众走向致富之路。
2.弘扬新型婚育文化,建设新时代乡村家庭婚育文明。引导村民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人口观念和生育观念。提倡适龄婚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性别平等、代际和谐、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坚决抵制摆阔气、比奢华、败坏地方风气的行为。自觉营造良好健康氛围,为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3.搞好政策法规服务。认真做好生育服务登记工作,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和扶助、救助措施,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要进行经济帮扶和生活照顾。
4.搞好生殖健康服务。指导村民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指导已婚育龄夫妇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并做好服务对象的随访和避孕药具的发放等服务工作。
5.随时对怀孕妇女提供服务和入户走访,确保不发生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指导村民接受孕产期保健,支持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6.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传播科学育儿知识,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按照规定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预防接种、疾病防控等服务,提供膳食营养、生长发育、安全防护等健康指导。
7.倡导村民积极参与家庭健康促进行动、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生态保护,搞好公共卫生,自觉整治村容村貌,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合理膳食、心理健康、意外伤害预防、“三减三健”等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传统美德,引领良好家风家规,促进家庭文明健康建设。
8.关爱村内留守老人和儿童。定期慰问村内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开展健康关爱活动,关爱儿童和老人心理健康,建立相关台账,准确掌握家庭及生活状况,实行动态化管理。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扶弱助困的传统美德。
第四条 村民的权利和义务。
一、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权利:
1.有依法生育权利,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的三个子女中,有子女死亡或被认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可以再生育相同数量的子女。依法收养的子女或者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算。
2.有接受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的权利。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优先优惠的,继续享受相关优先优惠。
3.育龄夫妻享有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有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的权利,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4.有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审议本村有关计划生育重大决策,监督计划生育村务公开。
5.有享受《条例》和本村规定的各项优惠和奖励的权利。
二、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义务(村民承诺):
1.夫妻双方有共同承担实行三个子女计划生育的义务。
2.有主动及时向村计生协会申报怀孕、生育等婚育信息的义务。
3.有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义务。
4.有按《条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义务。
5.有自觉参加计划生育宣传活动,接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基础知识、婚育新风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村委会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办法: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女孩行动,优先安排纯女户白天浇地,无需参与浇地排号;村经济合作组织对纯女户及计生特殊家庭优先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扶持,并优先吸纳为合作社会员。
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留守老人优先安排入住村幸福院。
三、对有致富项目的计划生育家庭资金短缺的,由村委会协助办理贷款及经商手续。
四、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定期进行生产生活帮扶。购买住院护工补贴保险,开展健康体检和定期慰问服务活动等。
五、优先安排计生特殊家庭从事本村有偿公益服务工作。
六、村计划生育志愿者无偿为育龄妇女提供孕前、孕中、产后的服务和指导。传播科学育儿知识,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七、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儿童享有优先入托优惠。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不再享受本村的计划生育福利待遇。
二、对违反村规民约的,要采取口头批评、通报批评、公开检讨等方式对其进行教育,屡教不改的可以在日常管理、收益分配上予以适当调整。
第七条 本公约自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修改通过之日起施行,并由村委会(村计生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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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村村规民约
一、村民大会每年召开2—3次,主要讨论、公布当年的生产发展计划、优农惠农政策、财务收支情况、年终总结等村级重大事项。接到通知未到场的村民视为自动弃权,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二、平安稳定、和谐共处
1、邻里和睦相处,互助互爱。
2、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及时上报。
3、暴恐音视频不传、不看,发现及时报告。
4、做好安全防火、防盗措施,不得在村内造谣,滋事生非。
5、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
三、公共设施维护
1、爱护公共财物,损坏要照价赔偿。
2、自家门前卫生自己负责,包括绿化带绿化、积雪打扫。
3、卫生区划分以各家门前的道路中线为界,卫生区内严禁乱倒垃圾、污水,不得在路上饲喂牲畜、堆放粪便、柴草、杂物。
4、死亡牲畜不许乱扔,由户主自己掩埋处理。
四、义务劳动
村民应尽义务如清淤、抗洪、抢险、救灾等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不干的按照每人每天150元雇人完成。
五、农田水利管理
1、自家田间地头的废弃物自己负责,农药瓶、包装袋等相关废弃物必须集中拉到指定填埋点,违者罚款1000元用于清理费。
2、偷水、偷电者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
3、村民因交水费必须按时上交,否则给予停水处理,造成后果自负。
六、其他
1、积极支持村委会工作的村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各级优惠政策。
2、违反上述规定拒不执行整改的村民,列入黑名单,视情况取消其享受惠民服务的资格,并通过大喇叭点名批评。
✧ 村规民约培训总结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民主、文明、法治、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二、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三、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四、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 村规民约培训总结
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倡导村风文明,推进男女平等,促进村庄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村规民约。
村庄事务
第一条
村两委成员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带头遵守、执行本《村规民约》。
第二条
凡村内大事、要事及村庄集体资源分配,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依据职责分工进行落实与监督。
第三条
村两委成员应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处理村庄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
第四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村内空地、荒地、荒沟属集体所有,荒宅属集体所有,村两委根据实际土地用途情况进行规划和调配。无论何人均需与村委会签订合同后完善用地有关手续方可有偿使用,本村村民优先。所得租金与其他收入归集体所有,纳入村财务管理,用于村庄公共事业。
第五条
村两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村帐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村民有异议,可向村委会提出。村干部不得打击报复提意见的村民。
第六条
全体村民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邻里、互帮互助、积极支持村两委开展工作,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抵制邪 教、禁止赌博,反对借酒闹事、打架斗殴等任何寻衅滋事行为。
第七条
村干部积极支持村民事调解委员会调解各类民间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第八条
不乱堆杂物、不乱倒垃圾、不乱排放污水,不在墙上乱写乱画,保证村容整洁,环境优美。
第九条
保持村庄道路畅通。维护水、电等基本公共设施安全。爱护公共财物,损坏者照价赔偿。倡导节约水、电,偷用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禁止焚烧秸秆、垃圾,防止空气污染,消除火灾隐患。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除批评教育外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非农业户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男女平等
第十二条
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中女性不低于30%。换届选举中,女性入选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十三条
纯女户、有儿有女户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四条
婚出男女户口没有迁出,或者已经离开本村愿意返回并将户口迁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义务,接受村庄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五条
婚出男女离婚或丧偶将户口迁回本村,常年在本村居住,仍享受村民待遇;所带子女以有效法律文书为准。若再次婚出,其户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继续享受村民待遇。第十六条
婚入男女离婚后愿意留村,户口仍在本村并常住者,继续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带子女将户口迁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离婚或丧偶妇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户的优惠待遇;若出嫁,一年后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和家务劳动。第十八条
土地承包期内,妇女婚嫁外地,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承包地不得收回。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本村承包地不收回,妇女在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十九条
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严禁拐卖妇女儿童和遗弃女婴。村两委应积极干预和制止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父母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亲属代为监护,增强责任,减少留守、流动儿童。家庭中如有14岁以下儿童父母双方应有一方在家抚养关爱子女,帮助其健康成长。
计划生育
第二十一条
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提倡优生优育,夫妻双方共同负有计划生育责任。
第二十二条
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本村计生管理。育龄妇女应积极参与生殖健康服务活动,参加定期康检,无故不参加并未及时补检者,将取消村的各项待遇。第二十三条 按照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及时兑现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政策,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优先救助。第二十四条
反对非法鉴定和人为选择胎儿性别,违反者由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违反政策生育者,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方能享受本村各项待遇。
村风村貌
第二十六条
夫妻应平等对待双方老人,子女有共同赡养老人的义务,并享有同等继承家产的权利。每年定期评选“好婆婆”“好媳妇”和“五好文明家庭”并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
子女不得强迫将老人分养,不得干涉老人再婚,不得虐待遗弃老人。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村组干部对其批评教育,督促其履行赡养义务。虐待遗弃老人者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取消夫妇双方本村福利待遇,直至悔改。
第二十八条
注重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九条 优抚对象军烈属、高龄老人、残疾人、遭遇大病大灾的村民及其他困难户,村两委在精神上给予安慰,生活上给予相应救助。
第三十条
为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和丰富村民文化生活,成立“双拥工作站”、“双拥志愿者队伍”和“妇女健身队”。
第三十一条
成立“村民议事会”,促进村庄文明新风。1.提倡姓氏改革,子女随父姓、母姓或父母双姓均可。2.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权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3.推进婚居制度与婚俗改革,鼓励男到女家落户。凡男到女家的婚礼由村民以事会主持,村两委给予经济奖励,年终挂匾并向男方家庭寄送喜报。
4.提倡文明节俭办婚礼和集体婚礼,凡举办新型婚礼者,村民议事会给予表彰及经济奖励。
5.五保老人的安葬,由村委会提供资金,村民议事会负责操办,村干部出席追悼会。
6.纯女户老人的葬礼,由村民议事会主持,村干部出席追悼会。
第三十二条
实行殡葬改革,村民去世后火化,葬礼节俭,推进葬俗的男女平等。纯女户老人的葬礼,村两委给予支持和帮助。
注:2016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后,将原村规民约中第二十三条“ 独生子女、双女户,若有再生育者,应加倍退回所得奖励费。按照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及时兑现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政策”内容进行了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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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本村区域内所有的土地(包括河道)均属集体所有,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二十六条 企业单位及个人建房用地都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必须按照村镇规划许可,村民建房按照土地管理法为一户一宅。
2、必须符合村镇建设规划及审批用地所具备条件,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后到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建房户办齐一切用地手续后,在开建前3天向村委会上报放样,由村委领导同乡镇土管员到现场按审批位置、面积放线打桩后方可开建。
4、凡建房户,不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私下交易、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第二十七条 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由村经济集体组织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使用,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负责监督。承包者自觉履行合同的规定。
✧ 村规民约培训总结
总则
为了贯彻实施后刘居委委员会组织法,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实现社区居民自治,创建和谐宜居环境,把我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制订本村规民约。
第一章土地管理
第一条:社区的所有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社区居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经营使用权;凡占用集体所属空坪、荒地建杂房、厕所和猪圈并经批准入册的,受相关法律保护,未经批准占用集体土地非法乱建的,村集体有权收回作另行处理。
第二条:任何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和变更村集体或他人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社区居民出卖、赠与和交换房屋,应该按照房屋出售价或赠与的市场价,交换差价成交的,10天之内由买主到当地财政部门交纳契税,逾期不交纳者,按照契税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条:社区居民需要建房的,原则上只能在空心村内购地建房,其他情况是,本人只要写好申请报告,由社区居民小组开会讨论并签具意见,经社区居民委员会审查同意,报乡人民政府和县国土管理局批准,再经社区居委定好房屋基地的方位,才能允许下脚建房。
第五条:建房的社区居民,经过批准占用耕地建房的,建房占耕地抵作承包地。
第六条:未经批准强行占用耕地、交通要道建房的,除坚决拆
除、还田还土,恢复原状外,并罚款500元以上。已经建成的,原则上要求拆除,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章计划生育
第一条: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对于独生子女户要求再生一育第二胎的,必须在领取二孩准生证后方可生育二孩,否则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二条:凡育龄妇女应做好上环等避孕措施,有按计划生育二孩的,未准生前怀孕的,必须做引流产术。否则,按照计划生育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条:凡领了独生子女证,再不生育第二胎的夫妇,其子女可承包二份责任田土;原有二个孩子,死亡一个的,夫妇双方又做了绝育手术,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其待遇同独生子女一样。
第四条:对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后又生育第二胎的,依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37条处罚规定,收回原多承包的一份责任田土,并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五条:对不实行计划生育或围攻、谩骂、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公共卫生
第一条:保持饮水卫生,不准在水井边一米内清洗脏物(衣、裤、蔬菜及其它食物等)、洗澡。违者除责成其洗井外并罚款200元。
第二条:对于有病的畜生,不准出卖,对于病死畜生要深埋村外。否则,罚款200元一户。
第三条:保持村容清洁卫生,不准在村里巷道、公路和村公共场所等堆放猪、牛栏肥,违者除限期予以清除外,罚款50至100元。
贰
第四章 水利和村公共实施
第一条:我村藕塘水库和各大小山塘,所储水源都属于集体所有。承包水库、放鱼人员有保护水源储存,灌溉农田的责任,任何个人不准擅自乱开水闸放水。
第二条:不准任何人毁坏堤坝、田埂和山水主要流域等综合水利基础实施,违者除责其恢复原状外,并处罚款200至500元。
第三条:社区居民都有维护村公共财产的责任和义务,对于损毁村公共财产的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同时处罚500至1000元。
第五章森林和防火
第一条: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万一发现野外火源,无论如何社区居民都要设法在第一时间里向村支两委报告,接到火警的任何人都要在最速时间内号召广大群众赶赴现场扑火。
第二条:社区居民野外用火发生火灾损失的,除应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外,视情节轻重予究法律责任。
第三条:凡擅自盗伐集体和个人林木者,视其情节轻重,罚被盗伐林木价值的2至5倍;夜间盗伐林木者,加倍处罚。
第四条:自然灾害(大风、大雨、暴雨、风雪、冰雹等)毁坏的林木,任何人不准进山哄抢。捡得归还集体的,给予奖励;否则,按照盗伐林木条款处罚。
第五条:凡有田埂、坝堤垮塌,需砍伐林木兴修者,必须经村委会批准后方能砍伐。未经批准擅自砍伐者,按本章盗伐林木条款处理。
第六章社会治安
第一条;凡故意毁坏、盗窃、偷摸集体和个人财物者,除追究回原物外,处罚200至5000元。夜间出动偷摸者加倍处罚。
第二条:圈好看好牲畜是每个社区居民的职责。不准猪、牛、叁
羊、鸭、鸡等牲畜毁坏糟蹋集体和个人的农作物。违者,除赔偿损失外,罚款50至100元。
第三条;凡是聚众闹事,煽动宗派纠纷,故意殴打他人,造成直接损伤的,除赔偿医疗费外,损失和损坏财物,除依法追究责任和照价赔偿外,并处罚款500至2000元。
第四条:社区居民发生口角纠纷或婚姻纠纷等需要调解的,为调解纠纷需出差外地的旅差费用,由当事人负担。
第五条:为确保人身安全,保证正常供电,不准擅自私接电源,由此造成的故障和损失,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100至200元;
第六条:提倡讲文明,树新风;讲礼貌,尊老幼;讲正义,持真理;讲道德,正原则;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师重教,助残济贫;胸襟大度,诚实守信;美化村容,绿化村庄;开展文体活动,抵制反和、淫秽书画影音谋介!
本村规民约,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民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后刘社区
二OO八年九月十一日
肆
✧ 村规民约培训总结
要制定好学习计划,5各支部自行组织学习期间。做到人员、地点、内容“三保障”确保培训效果。
推进学党章、守党规、做合格好党员主题教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全镇党员干部增强党性、凝聚力量、履职尽责,完成使命,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于3月1日至3月7日举办XX年度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和开展实践活动,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使全镇党员干部系统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驾驭基层工作的本领,提高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四道湾子打好理论基础。
1培训内容:
理论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xx大报告辅导》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创先争优活动专题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等。
学习先进经验;参观本镇村养猪场、村养牛小区、村养鹅场、村烤烟种植基地。经济工作拉练现场会:参观贝子府镇小城镇建设情况。
2培训时间:3月1日至3月7日。参训人员于3月1日上午6点在镇政府会议室报道。
人员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培训对象:3月91参观活动。镇政府包村干部;3月1日至3月7日理论学习,人员为各支部全体党员、各村委会主任、镇政府全体干部。
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观看电视录像片、实地参观、分组讨论、大会交流等方式。
XX年党员培训班开班仪式,3月1日。召开经济工作拉练现场会。
创先争优”专题理论知识讲座及阶段总结交流会。3月2日。
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理论知识集中学习。3月3日。
观看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录像带,3月4日。镇组织、纪检、宣传、团委、妇联等部门安排阶段工作。
各村自行组织在本支部学习。3月5日至7日。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形势下举办的广大学员要积极发挥在理论学习方面的带头作用,本期培训班是全镇上下深入学习贯彻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推动学习宣传贯彻xx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出贡献。
经党委会讨论制定培训计划,本期培训班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举办。各支部书记要做好培训过程中本支部的人员组织、分组讨论、集中学习等工作。
参训学员分别编成学习小组,镇组织室具体负责培训班学员的课签到课堂纪律、小组讨论等组织管理工作。参训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前向组织室请假,请假超过两次以及无故缺勤一次或迟到早退三次者,取消考试资格。
各小组学员要分组承担相应的学习课题,突出培训效果。根据“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总体培训要求。突出其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培训结束前,各组派代表交流学习成果,同时每位学员要结合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实际写一篇心得体会。
✧ 村规民约培训总结
我镇位于宣州区北部、金宝圩之东,镇区面积平方公里,辖区面积平方公里,个行政村,个街道居委会,个村(居)民小组,万户,万人。万亩耕地,万亩水面。
自《科技进步法》颁布以来,我镇十分重视宣传实施。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有共识,把它列入“科教兴镇”工作的日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使全镇农业科技事业生机勃勃,取得了良好成效。
××年我镇主要农产品年产量已达到:油料万吨,棉花万吨,粮食万吨,畜禽万头(只),水产品万吨(成蟹万公斤),蟹苗亿只,各类大棚蔬菜万吨。全镇种养加收入比和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和,即社会总产值和收入比例约为农业亿元,工业亿元,第三产业亿元。全镇万人口中,劳动力约万人。从业结构为:外出务工经商万人,养殖业万人,种植业万人,其他行业万人。
实施“科技兴镇”,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抓好科技开发、应用、推广,实现增产增效,是我镇一贯的经济工作指导思想。过去我镇“家家粮油棉,户户小而全”,死种田、种死田,农民越种越穷;如今“家家农渔副,户户多经营”,种田靠科技,经营讲效益,围绕市场转,农业非农化。种养加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公司农户”经营体制逐步形成,农业产业化从特色产品生产和经营突破(如河蟹、蟹苗、种鸽、水阳鸭脚包、禽翅、水阳酱瓜、水阳干子等),初步形成自己特有的产业链,开始从局部到整体发生转化,具备了一定的发展好势头,取得了有目共睹的经济社会效益。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虽已是人们的共识,但广大群众的认识仍不深,为此,我镇经常举办技术培训班,召开广播会,广泛宣传“发展科技”、“科技兴农”、“科技兴镇”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运用新技术,引进新品种,发展科技经济。此外,还利用其它各种形式,把示范宣传引向深入。首先是大力倡导各级干部要做科技进步的带头人,要把科技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把科技工作作为各单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号召村级干部要带头学科技、用科技。镇主要领导除亲自部署科技工作外,还亲自参与各项科技活动,经常与科技人员一起讨论,拟定主攻目标和发展方向,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并鼓励技术干部抓点指导,示范引路,全力推广,将全镇科技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其次是把科学技术推广运用和农民利益结合起来,向广大农户深入宣传,传播技术和市场信息,使广大农户真正感受到科技在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激发了众多农户主动寻求科技致富的积极性。他们中有的自费外出学习先进技术,有的把技术人员请进家门传授技术,目前全镇上下“学科技、用科技、爱科技”蔚然成风。
今年以来,我镇把科技培训作为全年科技工作的重点,结合上级部门安排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活动,共举办各类培训班次,参训人数达人次,发放各类科技资料近万份,召开广播科技讲座次,并认真做好《水阳农技》、《水阳渔业》、《调查研究》、《水阳经济》等宣传简报的编写发放工作,以一系列实际工作的开展,得到了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户的一致好评,有力地推动了全镇农(渔)业技术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应用。另外,我镇还通过与高校合作,加大了对农(渔)技人员知识更新的投入和再学习、再培训,使他们有效地发挥最大能量,为广大农民服务,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科技进步。
科技示范户、示范基地的建立对科技推广起到以点带面、事半功倍的作用。今年全镇共确定镇级示范户户、科技示范村个、科技示范基地处,并确定小圩村为区科技局“”工程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主要功能抓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试验及推广。今年我镇科技示范的主要内容有:安排亩棉花新品种,亩杂交水稻,亩葡萄,亩生态河蟹养殖,亩蟹、甲鱼、青虾混养,亩幼蟹培育等。科技示范有力地推动了我镇农(渔)业生产朝高水平迈进。
在去年原雁翅乡、杨泗乡使用杀虫灯防治病虫害基础上,今年全镇进一步推广杀虫灯的使用,全镇投资万元,共安装杀虫灯台。实行专人看管,定时开、关,对万亩棉花和万亩水稻进行物理防治,诱杀了大量棉铃虫、红铃虫、地老虎、玉米螟、夜蛾,以及水稻螟虫、飞虱、叶蝉等害虫。据农技站检测报告分析,这种物理防治害虫、适当配合化学农药防治做法,使亩用药费用减少元亩,防治费用减少元亩,全镇万亩棉花、水稻共节约总费用近百万元,使农药使用量减少以上,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有效地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在多年摸索试验基础上,今年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广了河蟹生态养殖,努力生产出优质个大的河蟹,预计效益提高以上,并不断探索培育幼蟹技术,生产出优质河蟹苗种,今年我镇已将幼蟹注册了“水阳江”牌商标,并已申报获得国家科技部全国第二批“星火计划名优特产品(铜牌)”称号。另外一些蔬菜类等名优产品栽培技术也不断得到推广,新技术的运用大大加快了我镇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十分明显。
今年我镇共引进名特优新品种个,试验示范面积亩。其中水产类个,分别是:福寿螺、宽体金钱蛭(蚂蟥)、梅花鳖和黄颡鱼等,养殖总面积亩。列入重点攻关的项目:宽体金钱蛭(蚂蟥)的人工繁殖技术、黄颡鱼人工养殖技术等,均获得成功。特别是福寿螺项目试养繁殖的成功,对我镇特种水产养殖的进一步健康发展将提供重要的物质(饵料)基础保证,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宽体金钱蛭(蚂蟥)的人工繁殖试验结果,还得到了南京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两位两度来访教授的高度评价。
今年我镇共引进蔬菜类新品种个,包括:樱桃番茄、日本红秀小南瓜、五彩椒、芦荟、芦笋、川山紫和京署号甘薯,因其品质佳,色彩艳丽,收获上市后受到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现已被一些高档宾馆作为高档蔬菜列为烹饪佳肴,一些大型超市也十分欢迎这种甘薯的深加工产品。以上属于无公害栽培重点扶持项目。
水果类个,即美国“红艳”草莓,该品种是目前国际上正在推广的一个优质草莓新品种。经过努力,安徽省黄河农业科技开发公司无偿赠送我镇株价值余元的原种苗,现落户我镇新建村,目前生长情况正常,将在正月结果,供应市场。
去年我镇对全镇农业结构进行了一次深入摸底调查,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了总结分析。自月份起,由镇广播站举办“水阳经济”专题宣传节目,对引进成功的新品种、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农网”下载的有价值新信息技术,先后进行了广泛宣传。“重阳节”物资交流会期间,又设展示台,在公开展示我镇农业结构调整最新成果的同时,特别推介、展示了我镇引进成功的多个新品种实物及大量图片资料,散发新品种介绍资料余份,镇广播站也同时开展了系列宣传报道。市、区有关媒体也多次对我镇农业结构调整进行了重点宣传,为推进我镇农业品种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与农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起到了积极作用。我镇全年利用“一站通”向全国发布供求等有关信息共余条,接到全国各地咨询电话多个,促进了新品种的引进,拉动了农副产品的'销售,实现了开通“一站通”的初步价值,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与农民朋友的赞扬。这些科技兴镇的做法,不仅有效地扩大了我镇的知名度,还提高了全镇群众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兴趣,也增强了他们对运用科技手段,发展农村经济的信心和决心。
一成立水阳镇科技进步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各有关技术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各工作站和行政村成立相应组长。形成全镇一盘棋,层层建立责任制,各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局面,同时进一步完善科技工作考核、奖惩等配套文件,采用激励措施,推进科技全面进步。上半年还将对去年科技进步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在全镇再度掀起学用科技的热潮。
二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以镇信息服务站为主体,各村配备农业信息员,及时下载、发布有价值的政策、经济、技术和农产品销售的市场信息,制作水阳镇农业经济宣传板块。党政办创办《调查研究》,产业办创办《水阳经济》,镇广播站开办“示范户经验”专题节目,为镇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引导全镇发展经济,并定期宣传农业结构调整新信息和先进典型事迹。
(三)强化科技服务力度。在抓好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同时,不断加大科技培训力度。举办各类培训班,采取村组培训、党校培训、“绿证”培训、农广校培训和专家讲课相结合,重点传授最新的种养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逐步培训电脑应用技术,分层次进行。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实体,支持、鼓励科技人员率先致富。
(四)加大开发性投入,合理运用资金。增加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开发、应用、推广的资金投入,教育、引导农民调整不合理的资金投向,政府将支农周转资金、土地开发费、水面增保费及承包费资金集中管理,实现重点科技项目投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配合金融部门做好“信用村”、“信用户”的评比工作,培养“诚信”理念,增强金融部门放贷信心。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遵循区划调整后新水阳镇整体发展、重点突破的思路,进一步加强小城镇建设步伐,重点抓好村组公路、全镇干线公路网、农村电网、专业市场建设,为科技开发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今年镇将投资万元,绿化镇党校和阳江敬老院;投资万元装饰、绿化当铺路旁花园;投资万元浇筑朝阳路停车场及地坪、公厕,还将铺设平方米彩色水泥人行道、排水管;投资万元建设接通雁翅镇郊两端道路;投资万修通扁埂村与镇主干道路的连通等。
(六)搞活流通,加快科技、经济和经纪人队伍培养步伐。重点是加大对特种水产品养殖示范队伍建设和扣蟹销售经纪人的培训力度。在××年初步建立起户特种养殖示范户及名农业经纪人队伍的基础上,下大力气重点培养名营销大户,逐步成序列地改变目前各类人员队伍人数较多、规模较小、经营者素质较差的局面。
(七)××年科技进步试验示范推广主要项目、计划、目标。
今年是科技和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全面实施、努力攻坚的一年,总体上要完成和达到整个目标的。具体规划要落到实处,组织体系和激励制度全面生效,基础设施省市区重点项目要争取全面启动建设。
――水产品销售,以镇河蟹培育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代理和带动全镇扣蟹、成蟹和其它水产品销售。启动镇河蟹培育公司六个分公司水产品经营,重点完成亿只扣蟹和吨商品蟹销售,基本稳住全镇扣蟹和商品蟹外销价格,确保农民稳定增收。
――徐村金钱蛭(蚂蟥)争取扩大到亩,进行全人工孵化、育苗及成蛭养殖生长试验和有关数据测定,努力在―年内,在华东地区率先突破人工养殖关。福寿螺养殖在全镇普遍推广,今年争取扩大到亩,万只,产量吨。黄颡鱼扩大到亩,万尾,产量吨。南美白对虾,本地青虾混养面积扩大到万亩,产量吨。野生梅花鳖养殖面积亩,投放鳖苗万只,产量万公斤。
――新建村各类新品种蔬菜生产扩大到亩,栗村芦笋扩大到亩,全镇亩,产值万元。
――光明村红菱扩大到亩,吨,万元。
――乾兴村花卉,阳江、符桥、徐村等村草莓、美国红提、黄提、牧草等生产,扩大到亩,产值万元。
――中华绒鳖蟹扣蟹培育扩大到万亩,产量亿只,产值亿元。
――水阳镇区钱德明品牌系列鸭脚包、禽翅生产,全镇扩大到万只,产值万元。
――水阳镇区袁氏系列“水阳干子”生产,全镇扩大到亿块,产值万元。
――水阳镇区曹氏品牌“水阳酱瓜”生产,全镇扩大到万公斤,产值万元。
✧ 村规民约培训总结
1.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提高乡村文明程度。
2.加强农村环境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3.人人动手,清洁美化我们的家园。
4.实施清洁家园工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5.破除陈规陋习,倡导健康生活。
6.清洁乡村人人参与,美化环境家家受益。
7.清洁美化家园,让乡村水更清、地更绿、天更蓝。
8.文明乡村大家创,文明成果大家享。
9.让家园多一份文明,让群众多一份满意。
10.全民动员,全员参与,齐心协力建设洁净、文明、优美、和谐的'新农村。
11.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12.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新农村。
13.植树栽花种草,清污治乱除脏。
14.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
15.建设新农村,倡导新生活。
16.培育文明新风,构筑和谐农村。
17.户户树新风,人人讲公德。
18.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参与农村清洁工程。
19、倡导乡风文明,建设和谐南岳
20、文明在我心,公德伴我行
✧ 村规民约培训总结
按照“法治文明进农村”和“精神文明进农村”活动要求,xx乡深入各村、深入群众对全乡村规民约实施情况作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从调研情况看,各村均制订有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在上世纪80年代前大都是口头相传、约定俗成的`“公约”,或一些简章条文的民约,内容多是封山护林、防火防盗、尊老爱幼、邻里和睦之类;90年代后,随着国家对村民自治力度的加大,村规民约开始大幅修改,进一步完善,内容涉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婚姻家庭、生态环境、教育卫生、邻里关系、村风民俗、土地管理等方面;绝大多数村规民约内容都体现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许多地方的村规民约还对养老扶幼、夫妻平等、家庭暴力等作了明确规定,使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调研中,大多村民对本村的村规民约都是认同的,认为村规民约是有意义的、起作用的。调研中,我们看到大量的村规民约源于历年来形成的“家规”、“族约规”,有很强的区域性、民族性、自发性和针对性,村民一旦出现违规行为,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问题,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增进村民和谐相处的一把金钥匙。所以,从整体情况看,村规民约在农村生产、农民生活中起到了良好的促进和调节作用。
虽然xx乡的经济社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xx乡历史、经济、文化、教育、地理环境及交通等多方面的原因,群众的法治意识不强,仍有相当一部分村的村规民约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农村基层干部文化素质不高、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农村群众普遍缺乏基本民主意识,导致了农村基层民主活动不活跃,农村落后的封建陋习一直影响着农村工作。和谐农村创建,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符合这一要求,首先就要建立一套符合时代要求的体制规范,再者就是与时俱进的管理理念和体制。
一是制定程序要合法,村规民约只能由本村过半数十八周岁以上村民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召开的村民大会才能制定,并要与会人员半数通过;二是内容要合法,村规民约不得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的内容;三是要有合法监督,村规民约要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村规民约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都是无效的。
✧ 村规民约培训总结
一、邻里团结,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不诽谤他人,不造谣惑众,不拨弄是非,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二、自食其力光荣,脱贫光荣,转变“等靠要”思想,积极谋求致富路。
三、孝敬老人、尊老爱老。主动礼让老人,村内老人特别是独居老人有大事小情,其他人要主动帮助、主动关怀,确保全村老人老年生活健康愉快,老有所终。
四、夫妻和睦、互敬互爱,爱护子女,重视和加强子女教育。
五、扶危济困,发扬乐于助人精神,关怀困难群众,为生活不能自理等特殊群体做力所能及的事,积极献出爱心,促进村风和谐。
六、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文明祭祀。
七、禁止群众赌博,打仗斗殴等违法行为,积极倡导村民参加文明向上的各类文体活动。
八、积极参与村内公益事业,义务出工出劳。
九、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损坏公共财物的要自行维修或按价格赔偿,有故意行为者,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十、自觉养路护路,维护道路畅通,不准在村道、主道边搭建违章建筑,不准在道路上乱挖排水沟,不准在田边路旁挖土。
✧ 村规民约培训总结
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在10日内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召集和主持。
第四章 干部管理、村民小组管理
第九条 本村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工、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村其他专职干部。
第十条 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村干部学习制度、值班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
第十一条 本村划分为 个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设组长 人,组长由本组村民推荐产生(组长一般应为村民代表),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取、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村民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五章 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管理
第十二条 村民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视听费按季上交,不得拖欠。
第十三条 村委会用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各项集资款的使用情况和收支帐目,向村民公布。
✧ 村规民约培训总结
为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农业生产
1、各组要有专业人员管好用好现有水源,保证水浇面积,逐年增加水利投资,改善生产条件。
2、提供村民所需的良种信息,培养科技示范户,推广实用科学技术,搞好产前及产后的各项服务。
3、指导好村民切实抓好病虫草害防治,实现产品优质高效。
4、设施内的工作室严禁住人,防止煤气中毒,做到用电安全。
5、做好农田投入物品安全,实现粮食蔬菜安全生产。
二、土地管理
1、本村所有土地,包括宅基地、耕地、林地自留地等,都归村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土地承包者有保护土地资源的责任,积极配合集体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增加投入,提高地力。严禁在承包土地上挖土、盖房,取沙建坟或私自将土地转为非农业用途,国家建设经济发展需征、占用土地,每个村民必须服从。
3、严禁侵占街道、巷道,侵占村集体土地。严禁超高建房,超出宅基地乱搭乱建违法建筑。
(1)如翻建房屋、院内建筑房屋,需先到村委会申请,经村委会同意,报镇政府审核后,由区相关部门审批。
(2)村民建房需要用电的,须经村委会同意,若在建房过程中,引发的邻里矛盾、不按规定超出宅基地建设或群众举报发生纠纷的,立即停止用电。
(3)建房者需向村委会缴纳施工现场清理保证金(间/元),按要求完工并清理的,保证金退还本人。如违反村委会的规定,从保证金中扣除。
(4)禁止任何单位、个人,用各种理由侵占、毁坏现有绿化成果,如有侵占、毁坏,无条件恢复原貌并接受处罚。如确实需要占领绿化地,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交纳恢复绿化地保证金,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
(5)如未按批准面积建房,超出宅基地面积无条件拆除。
(6)以上各项如有违反,村委会将自行拆除违法建设。为加强土地资源的管理,村委会建立土地管理档案,将土地坐落、面积、承包人、土地质量、土地附属物、水利设施及土地使用权变动情况详细记载,长期存档。
三、社会治安
1、村民(包括流动人口)要自觉学法、知法、守法,不打架斗殴,不寻衅滋事,禁止偷盗、哄抢集体财产,禁止窝赃销赃,禁止聚众赌博。积极参加村内的巡逻防控工作,自觉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做到邻里守望,自我防范,防抢、防盗、防止煤气中毒事故、防止各类案件发生。
2、村民(包括流动人口)之间要和睦相处,加强自律,不诽谤他人、造谣惑众,不无中生有、制造矛盾,不带头上访,做维护村内稳定的表率。
3、要崇尚文明、科学健身,反对邪教,自觉抵制“__”等一切邪教组织的侵害,不听、不信、不练、不传。积极参与“无邪教村”创建活动,及时向村委会或公安机关举报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和散发、张贴、刻写反宣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同邪教组织作斗争。
4、本村对外来流动人口实行规模控制、行业限制,所有流动人口来村后都要到村委会进行登记备案,并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要遵法、守法,严格遵守本村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用电、用火,预防煤气中毒。
5、村民对外租赁房屋必须按时到派出所办理租赁登记手续并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房屋、违章建设的房屋、临建房屋不得进行出租,禁止租赁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人员、非法制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经营食品加工人员,禁止租赁给存放非法烟花爆竹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人员,禁止租赁给从事低端产业、从事危害社会秩序或社会稳定的人员。
奖惩措施:
1、凡发现并抓获邪教组织人员现行犯罪和现行散发、张贴、刻写反宣品的,经镇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核实无误后,镇有关部门将对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2、凡村民不按规定对外租赁房屋,造成本村低端产业流动人口大量聚集增加或出租房内有违法行为的,村委会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3、凡出租房主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导致出租房屋出现事故或造成承租人伤亡的,镇有关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对房主进行严肃处理。
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
1、发现存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时,要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同时向村委会报告。
2、民居建房应聘请有资质的建设队伍,自己施工应重视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减少建筑安全事故发生。
3、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建筑、特种作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4、门前和周边堆放柴草、杂物不得占用街道、阻碍消防通道畅迁,不得在可燃物周边吸烟、动用明火。
5、及时改造、维修自家老旧电气线路。
6、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遵守安全用电规程,离家或睡觉前,必须将用电器具断电,用电设备长期不使用时,应切断开关或拔下插销。
7、发现电线断线、电线杆倒杆等安全事故应自觉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断电、维修。
8、积极响应村委会工作部署,参加义务消防组织;并对村居周边的可燃物应定期进行清理,消除火患;
9、正确使用液化气灶具,液化气钢瓶与炉具间要保持1米上安全距离,不准随意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发现燃气泄漏,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不在燃气泄漏场所吸烟、拨打电话手机。
1O、加强未成年人安全知识教育;不在无大人监护的情况下玩弄明火;不在无大人监护的情况下到河、塘、鱼池游泳戏水;不得燃放不符合燃放标准的烟花爆竹。
11、拒绝非法违规营运行为,尤其要教育家中孩子,不乘超载车、不乘无牌无照黑车,特别是二轮、三轮摩托车、农用车无牌无照车辆,确保交通安全。
12、在生产生活过程中,要严格注意食品的消毒和卫生,以免引起食品中毒。
13、在取暖过程中,使用正规取暖炉具,并严格做好各项预防煤气中毒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煤气中毒事故。
五、环境卫生
1、农户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美化)责任制,自觉搞好家居卫生。房前屋后无堆物堆料,无暴露垃圾、渣土,无乱贴乱画,无牲畜粪便,无污水流溢,无残墙断壁,无卫生死角。做到绿化、花草不践踏、环卫设施不损坏。农户将生活垃圾倒入村内指定的垃圾箱内,杜绝乱扔、乱倒现象。推行家畜圈养,对死禽死畜要进行深埋。
2、对于新建、翻建房屋的户,施工完毕后将剩余的建筑渣土要清理干净,砖瓦木料堆放整齐,不准欺街占道。
3、劝阻和制止在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烟蒂、废纸等不良行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社会公德。严禁将垃圾、污秽物、死动物、农药瓶等倒入村内沟、渠、河道。
4、严禁占用道路及公共场所乱堆放建筑材料,自觉养路、护路,不得在道路上乱挖排水沟,不得在道路上晒、打农作物,对堆放的废土、砖块瓦屑等杂物,应及时清理,确保道路畅通。
5、不准在道路两旁、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电线杆、建筑物外立面等处涂写、张贴小广告、传单等非法宣传品。
6、保持公厕的清洁卫生,室内无臭气、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水沟不堵塞,应实行专人打扫、专人管理,不准在公厕内堆放任何杂物。
7、提倡文明、讲究卫生,经常开展“灭四害”活动,做好消灭蟑螂、苍蝇、臭虫、老鼠的工作。
8、村民要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凡发现危害和破坏村道、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的人和事要积极制止并及时向村委会报告。
9、以上制度如有违反,对违反者或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或处以适当的罚款;并与各类评比活动挂钩;对卫生工作做的比较出色的农户进行表扬和奖励。
六、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做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__法律、法规、双策,实行__,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__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男尊女卑思想。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七、__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__政策的规定,公民必须实行__,做到优生优育,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新观念。
八、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帮互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暴制暴。
九、村风民俗
1、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3、婚丧嫁娶提倡文明节俭,自觉执行殡葬改革规定,推行火葬,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村党员、共青团和民兵应组织志愿服务队,积极参加村抢险、防灾救灾、法律法规宣传、治安巡逻等活动。
✧ 村规民约培训总结
进一步加强社会创新管理,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中的积极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积极向上的村风民风,根据湘民发(20xx)8号文件精神,现就沅江市认真贯彻落实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我市高度重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乡村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女联合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要求。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专项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推动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20xx年12月,我市草尾镇三码头村村规民约被省民政厅评为优秀村规民约。目前,我市149个行政村、34个社区已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和完善工作。
二、坚持工作原则,确保工作依法推进
1.坚持党的领导。镇、街道民政办和村、居党支部负总则,全面负责村、居规民约的修订实施工作。
2.坚持发扬民主原则。我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依照法律法规,适应村(居)民自治要求,由同一村(居)的村(居)民在生产、生活中根据习俗共同约定的行为规范,是广大村(居)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同时,坚持合法合规原则,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推行实施合法。
3.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既体现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从各村(居)实际情况出发,凸显村域特色,切实做到一村一策。
4.坚持价值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树新风、治陋习,聚焦传统美德,聚焦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发展。
三、按照步骤和方法,确保修订工作有序推进
1.宣传发动。村(居)委会利用广播、会议、村务公开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广泛地调动了村(居)民参与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中。
2.组建班子。要求村(居)两委班子要成立领导小组,并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推选产生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起草工作组具体负责收集、整理村(居)民意见、建议,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3.讨论修改。工作组修订初稿完成后,先把它提交给村(居)两委,再次提出修改意见,最后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草案提交镇、街道司法部门,由他们就是否与法律规定相冲突问题提出意见。
4.公示。把宣传、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与加强村民社会公德教育、依法治村等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农村日常生活,提高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生命力。通过入户上墙、公示宣传增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权威性。同时,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和村(居)监委会监督执行的作用,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为推进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工作的有效载体。
✧ 村规民约培训总结
关于遵守村规民约的承诺书关于遵守村规民约的承诺书我将严格按照醴陵市“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并郑重承若如下:一、从签订本承诺之日起,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对于婚丧喜庆事宜,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项不办,树立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自即日起不参与“黄赌毒”各类活动,杜绝封建迷信。
三、尊老、敬老、养老,树立良好家风。
四、传递正能量,不造谣生事。
五、积极参与并支持村级公益事业。
六、如违反本承诺内容,本人愿意接受村规民约有关规定的处罚承诺人:年月日2018-2019-关于遵守村规民约的承诺书-word范文以下文字用于测试排版效果,使用时请删除!夜色中观看山景,会是个什么模样?猜想,灵峰夜景的主办者,大约会在山峰轮郭上,悬挂起一条条七彩灯带,以绚丽灯光影印下的巍峨峰体,作为招揽游客法宝吧!进入景区时,已是傍晚,绚丽的晚霞,呼应了我的暇想,将巍巍群山,映影得流光溢彩、如诗似幻。自一道花树荫夹的青石山径,顺延而行,不远处,即可见山壁间一个洞口,千年的风化之力,将壁体演化成无数凹凸的坑点,导游说这是一只老虎的脸,细细观之,确有其形。
✧ 村规民约培训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方略,加强村级*法制建设,规范村级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管理,使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轨道。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__村<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特制__村村规民约,凡居住在本村和户口在本村的村民都应自觉遵守。
一、学习并遵守<*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不违反政策生育,不违法收养孩子,自觉履行计划生育协议(合同)。
二、积极参加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活动,了解人口政策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计划生育科学知识。
三、倡导婚育新风,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青年结婚应达到法定婚龄(女满二十周岁,男满二十二周岁)后,方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四、符合生育条件要求生育的夫妻应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属生育一孩的,由乡(镇)计生办发服务*后方能生育,属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由乡(镇)计生办发放<再生一胎生育*>(或报县人口计生委批准)后方可怀孕。
五、早婚、非婚、不符合政策怀孕的应主动终止怀孕;政策外生育对象要主动按<*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六、孕环检对象,每年参加至少三次孕环情检查,重点对象随时监测。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应在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及时落实有效的避孕措施(生育一孩的,落实上环或皮埋措施,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落实结扎措施)。环孕检对象不按要求参加环孕检(流出的环孕检对象,没有及时参加流入地环孕检并通过流动人口计生信息平台反馈有效环孕检报告单),由村委会对其收取每次200元的违约金,并按每逾期七天200元的标准加收,直至其环孕检到位为至。四术(上环、结扎、人流、引产)对象不按要求施行手术的(除特殊情况由村委会决定外),按每例500元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按手术每逾期七天200元的标准加收,直至其手术到位为至。
七、已婚育龄妇女应主动参加镇、村组织的生殖保健服务和月访视服务,自觉参加环、孕检。
八、离开户籍地外出务工、经商30天以上育龄人员,应办理<流动人口婚育*>并自觉按要求通过流动人口计生信息平台反馈有效环孕检报告单或返乡参加环孕检。有房屋出租的村民应配合村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不按要求办理<流动人口婚育*>或租房户不配合村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处以500元以上**。
九、奖励优待本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
1、免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流动人口婚育*>、<生殖保健服务*>;
2、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的夫妇在规定期限内落实结扎手术的由村级补助100元营养费;
3、对积极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且家庭特别困难的,由村优先安排农村低保,直至脱贫为止。
4、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农村独生子女领*户和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高考录取本科的,由村级一次*给予200元奖励;
5、在宅基地的审批、子女当兵、技术培训、组织劳务输出等优先安排计划生育户;农村低保、救济救灾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困难户。
十、对私自进行胎儿*别鉴定和选择*终止妊娠的按照<*西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别和选择*终止妊娠的规定>严肃处理,属持一孩<生殖健康服务*>的三年内不准生育,属持二孩<生育*>的取消其再生育资格。
十一、对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的,3年内不得享受各级优待,并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十二、村民应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自觉参与*管理、*监督,经常提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建议、意见,发现本村村民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积极举报,对政策外怀孕、私自进行胎儿*别鉴定和选择*终止妊娠的,查*属实的每例奖励500元。
十三、村内育龄人群均应向村签订不同类别的计生协议书,自觉遵守,履约诚信。
以上公约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村计生协会负责实施,全体村民共同监督,已婚育龄夫妇必须自觉遵守。对不履行村规民约的依照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计划生育协议(合同)及群众自治章程追究违约责任。
✧ 村规民约培训总结
xx镇xx村村规民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为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促进我村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2015年4月17日,经村委会组织召开全村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大会,根据我村实际情况进行讨论并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如经调查核实,造成后果者,由造事方自负经济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
2、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造成情节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林木、他人林木者,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移交林业部门、公安部门。
4、严禁损害他人茶园、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
管,严禁散养猪、牛、羊。如现场抓住或有人证实,每头处200--500元罚款。
5、因过失毁坏茶园,如烧、压等,应向茶园种植户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但被毁坏方不得借机敲诈。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引起火灾者,肇事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加强自身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尊重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酒席操办,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
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
办酒范围及条件:嫁、娶、丧。但必须具有相关证明和办酒许可证。严禁铺张浪费、严禁大操大办。不符合条件的属于违规酒,一律不准操办。
3、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阅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严禁乱扔死亡的牲畜、家禽及其他死亡物(如有违反者,作经济处罚200至500元)。
5、严禁在公路两旁置放杂物影响正常交通及在路缘带种植农作物(如有违反者,作经济处罚200至500元)。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另向村委会交3000元保证金和签订保证承诺书。保证道路畅通、保证公路六米宽、保证不与四邻边界有纠纷、保证施工安全、保证不与施工方有纠纷。如履行承诺内容,保证金将全部退回,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违犯上述规定的在进行罚款的同时还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四、家庭和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如有家暴者,造成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全村通报批评。
4、破除重男轻女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提倡家庭和谐,如有歧视、虐待、遗弃老人、婴儿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6、故意引发矛盾、辱骂他人、动手打他人等行为将视不诚信户。
7、有阻碍集体发展、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者该户视为不诚信户。
8、发生矛盾纠纷,先由各组自行调解,如认为调解不公,再找村委会调解,双方需各缴纳100元调解费,由调解员代收,作为调解委员会办公经费。一年两次及以上调解不服从者视为不诚信户。
对违反上述条例中的不诚信户,将全村通报批评、不享受一切惠民政策,同时建立不诚信档案存档,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五、计生与人口管理
1、为了完善我村人口信息,方便管理。凡在我村长驻人口,必须积极配合村委会人口信息、计生部门的管理。
2、本村已婚育龄妇女应参加每年四次的“双检”。
3、本村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务工,应认真履行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应先与村委会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方可外出,应在规定时间内寄回“双检”证明。
4、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禁止非法收养;禁止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未婚青年应自觉学习《婚姻法》、计生法律法规;禁止提前生育。
5、新生婴儿出生后,在7日内必须主动向我村计生信息员汇报出生时间、性别、姓名。否则处罚100元。
6、去世人口,家属应在一个月内向村委会开证明,到镇派出所注销该人口。否则处罚100元。
六、本《村规民约》希望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相互监督,如有违反者,绝不姑息。如村支、监、三委成员、党员、组长、村民委员会成员及户口在本村的事业单位在职、退休人员有违反者,应加重处罚并全村通报批评。
七、村支、监、三委,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举报信箱和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反馈制度,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xx村民委员会 2015年4月23日
✧ 村规民约培训总结
农村村规民约
20农村村规民约总则 为了贯彻实施宅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村民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实现村民自治,创建和谐宜居环境,把我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制订本村规民约。
第一章土地管理
第一条:农村的所有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村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经营使用权;凡占用集体所属空坪、荒地建杂房、厕所和猪圈并经批准入册的,受相关法律保护,未经批准占用集体土地非法乱建的,村集体有权收回作另行处理。
第二条:任何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和变更村集体或他人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村民出卖、赠与和交换房屋,应该按照房屋出售价或赠与的市场价,交换差价成交的,10天之内由买主到当地财政部门交纳契税,逾期不交纳者,按照契税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条:村民需要建房的',原则上只能在空心村内购地建房,其他情况是,本人只要写好申请报告,由村民小组开会讨论并签具意见,经村民委员会审查同意,报乡人民政府和县国土管理局批准,再经村委定好房屋基地的方位,才能允许下脚建房。
第五条:建房的村民,经过批准占用耕地建房的,建房占耕地抵作承包地。
第六条:未经批准强行占用耕地、交通要道建房的,除坚决拆除、还田还土,恢复原状外,并罚款500元以上。已经建成的,原则上要求拆除,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章计划生育
第一条: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对于独生子女户要求再生一育第二胎的,必须在领取二孩准生证后方可生育二孩,否则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二条:凡育龄妇女应做好上环等避孕措施,有按计划生育二孩的,未准生前怀孕的,必须做引流产术。(范文网 )否则,按照计划生育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条:凡领了独生子女证,再不生育第二胎的夫妇,其子女可承包二份责任田土;原有二个孩子,死亡一个的,夫妇双方又做了绝育手术,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其待遇同独生子女一样。
第四条:对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后又生育第二胎的,依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37条处罚规定,收回原多承包的一份责任田土,并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五条:对不实行计划生育或围攻、谩骂、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公共卫生
第一条:保持饮水卫生,不准在水井边一米内清洗脏物(衣、裤、蔬菜及其它食物等)、洗澡。违者除责成其洗井外并罚款200元。
第二条:对于有病的畜生,不准出卖,对于病死畜生要深埋村外。否则,罚款200元一户。
第三条:保持村容清洁卫生,不准在村里巷道、公路和村公共场所等堆放猪、牛栏肥,违者除限期予以清除外,罚款50至100元。
第四章水利和村公共实施
第一条:我村藕塘水库和各大小山塘,所储水源都属于集体所有。承包水库、放鱼人员有保护水源储存,灌溉农田的责任,任何个人不准擅自乱开水闸放水。
第二条:不准任何人毁坏堤坝、田埂和山水主要流域等综合水利基础实施,违者除责其恢复原状外,并处罚款200至500元。
第三条:村民都有维护村公共财产的责任和义务,对于损毁村公共财产的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同时处罚500至1000元。
第五章森林和防火
第一条: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万一发现野外火源,无论如何村民都要设法在第一时间里向村支两委报告,接到火警的任何人都要在最速时间内号召广大群众赶赴现场扑火。
第二条:村民野外用火发生火灾损失的,除应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外,视情节轻重予究法律责任。
第三条:凡擅自盗伐集体和个人林木者,视其情节轻重,罚被盗伐林木价值的2至5倍;夜间盗伐林木者,加倍处罚。
第四条:自然灾害(大风、大雨、暴雨、风雪、冰雹等)毁坏的林木,任何人不准进山哄抢。捡得归还集体的,给予奖励;否则,按照盗伐林木条款处罚。
第五条:凡有田埂、坝堤垮塌,需砍伐林木兴修者,必须经村委会批准后方能砍伐。未经批准擅自砍伐者,按本章盗伐林木条款处理。
第六章社会治安
第一条;凡故意毁坏、盗窃、偷摸集体和个人财物者,除追究回原物外,处罚200至5000元。夜间出动偷摸者加倍处罚。
第二条:圈好看好牲畜是每个村民的职责。不准猪、牛、羊、鸭、鸡等牲畜毁坏糟蹋集体和个人的农作物。违者,除赔偿损失外,罚款50至100元。
第三条;凡是聚众闹事,煽动宗派纠纷,故意殴打他人,造成直接损伤的,除赔偿医疗费外,损失和损坏财物,除依法追究责任和照价赔偿外,并处罚款500至元。
第四条:村民发生口角纠纷或婚姻纠纷等需要调解的,为调解纠纷需出差外地的旅差费用,由当事人负担。
第五条:为确保人身安全,保证正常供电,不准擅自私接电源,由此造成的故障和损失,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100至200元;
第六条:提倡讲文明,树新风;讲礼貌,尊老幼;讲正义,持真理;讲道德,正原则;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师重教,助残济贫;胸襟大度,诚实守信;美化村容,绿化村庄;开展文体活动,抵制反和、淫秽书画影音谋介!
本村规民约,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民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xx县xx乡xxx村民委员会
二O一一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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