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奖惩方案(集锦12篇)
发表时间:2019-07-24销售奖惩方案(集锦12篇)。
销售奖惩方案 · 第1篇
×××医院
奖惩条例及实施细则
二〇一六年一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内部管理,规范职工日常行为,建立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服务热情,工作积极向上的队伍,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本条例坚持人人平等的原则,院、科领导(科负责人)要率先垂范,言于律己,医院职工要从我做起,切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全院所有职工包括(返聘、聘用、借调和实习人员)。
第二章 奖 励
第四条 全年出满勤者,医院在年终时给予员工本人一次性全勤奖500元(包括未请休假)。
第五条 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创新、改革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奖励200—500元。
第六条 堵住医疗漏洞,避免医疗差错发生者,奖励200—500元。第七条 代表医院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比赛、竞赛,获得名次并
为医院赢得荣誉者,奖励200—500元。
第八条 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者,奖励200—500元。
第九条 对主动参加突发事件、保护公共财产有显著功绩者,奖励200—500元。
第十条 鼓励医务人员开展科研课题,撰写论文。(1)担任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并获奖励者奖励5000元。(2)担任完成省级科研课题并获奖励者奖励2000元。(3)撰写著作出版成册并发行者奖励1000元。
(4)对被各类杂志录用的论文给第一作者一次性奖励,自治区级300元、国家级500元、国际级1000元。
第三章 处 罚
第十一条 本条例对违规违纪行为采取批评、处罚、连带责任管理办法。个人违纪行为除对当事人处罚外,其所在科室负责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院领导按分管科室承担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 对职工违纪处理包括教育批评、罚款、调离岗位、停职并且停发工资、培训及解除劳动关系。罚款应按相应条款处罚,如本条例细则未包含的由院(科)领导研究决定后执行。对职工停职,停发工资、培训及解除劳动关系处分应由院务会研究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决定后执行。
第十四条 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常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如有违者,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分级处理。
一、发生差错受到的处罚:一般差错,一次扣罚责任人50元;严重差错,一次扣罚责任人100元。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有重大差错者,扣罚200-500元。差错年内累计三次者解除劳动关系。(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务人员确有过失,但经及时纠正未给病人造成严重后果或未造成任何后果的医疗纠纷:一般差错是指未给病人造成任何后果的差错;严重差错是指医疗过失已给病人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后果的差错。)
二、发生医疗争议(事故)受到的处罚:
1、对于责任医疗纠纷(事故),无论等级高低,责任科室或个人承担100%,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对于技术性医疗纠纷(事故),无论等级高低,院方均承担80%,科室承担20%,原则上由科室自行处理(院方指导性赔付比例为:科室承担15%,直接责任人承担4%,间接责任人承担1%)。
3、对于混合医疗纠纷(事故),院方承担70%,科室承担30%,原则上由科室自行处理。(院方指导性赔付比例为:科室承担18%,直接责任人承担10%,间接责任人承担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十五条 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未造成经济损失者罚款200-500
元;给医院、科室造成损失者,由当事人赔偿全部损失,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六条 因医患纠纷而发生的赔偿费用金额由当事人、科室承担。
第十七条 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完成应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或给集体、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对同事恶意攻击、陷害、伪证制造事端者,扣发当事人100—300元。给医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发500—1000元,且2年内不得有评优、晋升资格。
第十八条 将公物窃为已有,将医疗设备私自带至院外使用,扣罚200-1000元,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九条 浪费医院资源,损坏公物、设备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者,扣罚200-1000元,并视情节由当事人给予赔偿。
第二十条 凡无故不参加院(科)统一组织的会议、业务学习及各项活动者;凡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停诊者(包括脱岗30分钟以上者),未造成后果者给予一次罚款30元;造成后果者视情节同时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一条 对不能做到文明行医,有“生、冷、硬、顶、推”行为者,与患者及家属发生争吵,罚款50元,责任在本院人员的罚款200元,年内累计同一人违反3次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二条 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患者的吃请,不得利用职权向病人索要收取钱物。违者一经查实除退赔款物外并按十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停职或解除其劳动关系。
第二十三条 医务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搭车开药或搭车进行各种检查,不准截留和克扣患者药品,违者一经查实按发生额十倍扣罚。屡教不改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四条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收现金、不准在票据上弄虚作假,凡违者一经查实扣发200-500元,情节严重者停职或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五条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假公济私,多收、少收或不收各种治疗、处置、检查费等,违者给予扣罚50元。或漏收费用的2-5倍处罚。屡教不改者给予停职培训甚至解除劳动关系。(因医院发展大局考虑经院领导批准而减免费用的人员不在本条例实施范围内)
第二十六条 全院职工都要自觉维护医院的利益,做到爱院如家,不利于医院的话不说,不利于医院的事不做,严禁任何人故意诋毁医院的声誉,向患者及家属泄露有关信息,由此引发医疗纠纷或给医院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经济损失者扣罚200-1000元或当事人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后果者,给予停职培训甚至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七条 在每季度的社会调查中,病人满意率< 90%者,科内每人扣罚50元,科长,科室负责人及主管院长有连带责任并扣罚100元。
第二十八条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能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或者不能积极配合而影响正常工作者视情节一次扣罚50-100元.
第二十九条 科主任不能组织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病历讨论、术前讨论不及时扣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第三十条 门诊必须坚持首诊、首科、首问负责制度,首诊医师按规定填写门诊、急诊记录,不能确诊者必须及时转诊、会诊,违者扣罚30元。
第三十一条 医护人员必须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坚持“三查八对”、“分级护理”等制度,违反者按《差错事故》处罚。
第三十二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违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吊销《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严禁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开具假诊断书,人情处方,违者罚款100元。造成后果者停职培训甚至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十五条 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外出行医,不准以任何形式经营个体诊所、卖自备药品或自制药品,经核实后停职培训甚至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 凡我院开展检查项目,任何人不得向院外介绍或开单,一旦发现扣罚100元,屡教不改者停职培训甚至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五条 药房、收款、挂号、住院处、各科门诊等窗口单位,要热情服务,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问题,当班期间严禁拨打和接听手机,违者扣罚30元。
第三十六条 科室负责人因关手机,耽误工作者每次扣罚50元;科室负责人离院必须与主管院长请假,违者罚款100元;因人为原因,使设备、药品、抢救车不能及时执行急诊急救任务的,未造成后果的,扣当事人50-100元,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理。
第三十七条 急诊手册未写清时间及病历内容的一次罚款20元;院内急诊会诊应在10分钟之内到位,耽误时间者扣罚20元;急诊检查项目未在30分钟出报告违者扣罚20元。
第三十八条 医技科室漏报、错报结果,对直接责任人一次扣款50元。年内累计同一人违反3次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九条 药房、制剂室、收款处应做到微机数字和实物相符,如不符一次扣罚责任科室100元,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四十条 本院职工不准在院内任何场所吸烟,违者按照无烟医院控烟制度处理。
第四十一条 办公室物品摆放整洁有序,不准在办公室吃零食,严禁酒后上岗、岗上搞娱乐活动(听随身听、唱歌等),违者扣罚30元。
第四十二条 医务人员不按规定着装(如衣冠不整、戴戒指、耳环、浓妆、操作时不戴口罩、帽子,不佩戴胸牌,穿白大衣出院区等)发现一次扣罚10元。
第四十三条 不允许打架斗殴,如有违反者除按治安罚款外,给予100元的处罚。
第四十四条 行政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对全院巡视、查岗1—2次,协助临床工作并如实记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不履行职责者扣罚30元;值班人员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按规定及时到岗,迟到、漏岗者扣罚30元。
第四十五条 后勤人员作好后勤保障工作,电梯、水电的维修及时到位,每天必须按时回收医疗垃圾,违者扣罚20元;未按规定切断
电源、水源,未造成后果者,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科)50元;造成损失者,对当事人(科)按损失的50%赔偿并扣罚科室负责人当月岗位津贴。
第四十六条 财务人员、收费员按规定上交现金、并保存好票据、如丢失按丢失金额赔偿并处罚款50元。后果严重者停职培训甚至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十七条 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扣罚责任人300元,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四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给予很好解决而使病人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发科室50元。
第四十九条 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药品商、器械商等宴请、游乐,经查实,扣发当事人300元,扣发科室1000元;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类似回扣的,均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回扣金额5—10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 未经医院同意,药剂科、药库不能擅自新进药品;不准私自在临床中进行药品、医疗器材等临床验证。违者,扣罚科室负责人200元,扣罚当事人500元;从中获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五十一条 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除如数退出所得外,扣罚
300元,造成后果的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十二条 开不合理处方,做不合理检查,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负担或造成医疗卫生资源浪费的,扣罚200元。
第五十三条 凡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或社会舆论指责或各级政府、部门点名批评等有损医院美誉、破坏医院形象的行为举止,经查实,科室所为扣罚科室500—1000元,个人所为扣罚当事人300—600元,同时给予当事人待岗学习1—3月。情节严重的,直接除名。
第五十四条 各科室应按医院规定按时统计上报各种医疗、经济信息、疫情报告、传染病报告、死亡病例、院内感染情况等各类报表。出现迟报、漏报、错报、乱报的,除自己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扣罚责任人50--200元。
第五十五条 职能科室间的临界工作,经领导协调裁决后,仍发生互相推诿,踢皮球者,扣罚科室负责人50元。
第五十六条 后勤科室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医院的各项任务;无充分理由未能及时供应临床、医技科室所需的各种物资;违反操作规程,擅离职守,服务态度差,服务不及时。扣罚个人50元,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
第五十七条 医院各级负责人因管理不善,使工作受到不良影响或损失,扣发责任人50元。
第五十八条 科室出现缺陷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扣发科室负责人50元(医疗缺陷:日常医疗工作中所发生的医疗事故、医疗护理差错、医疗问题及医疗护理缺点,我们统称为医疗缺陷)。
第五十九条 未经允许上班时间组织职工进行非业务性活动,扣
罚科室负责人50元。
第六十条 各拥有设备、仪器的科室,必需建立使用、保养制度,并在医院备案;对不按操作规程所导致的损失,除扣发责任人100—300元外,按设备、仪器价格的10%—30%赔偿。
第六十一条 严格档案、文件、医疗文书等管理制度,造成档案、文件、医疗文书等破损或遗失的,视档案、文件、医疗文书等的重要程度进行处罚,造成破损的,扣罚责任人每份50—100元;遗失的,扣罚责任人每份100—500元。
第六十二条 科室私自放假或超时间休假不履行有关手续者,扣罚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各100元。
第六十三条 迟到、早退、未签到、未签退、串岗、脱岗、漏岗、岗上干私活、未经领导批准私自换岗(包括换值班时间),开会手机响,上班带小孩,发现一次扣罚10元。职工因工作离岗须事先在科室请假,并委托他人代岗。凡未经科室负责人或领导同意的顶班、换班一律视作旷工。
第六十四条 职工事假一天扣发30元,病假一天扣发15元。30分钟以内10分钟以上的临时请假累计三次视为一天事假,4小时以内30分钟以上的临时请假一次视为半天事假。
第六十五条 旷工0.5天扣发半日日工资;旷工1天扣发1日日工资,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及全年各类生活补助金;旷工1.5天扣发1.5日日工资,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及全年各类生活补助金;一年内累计旷工2天者,停止工作三个月,待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可重新上岗;一年内累计旷工3天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十六条 个人不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影响医院工作正常运转,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六十七条 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或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购置劣质品,致使医院财产遭受损失(如药品、物资积压、霉变、虫蛀、过期失效、丢失、损坏医院器械等),视损失大小,扣发当事人50—200元,并赔偿损失的30%—60%。
第六十八条 经领导批准的职工借款、转账、购物等,不按规定时间报账,影响财务结帐的,扣发当事人50元。
第六十九条 借阅病案室病历逾期未归还的,按每逾期一天扣发当事人10元进行处理。
第七十条 各科室及洗衣房丢失工作服、床单、枕套等,除按价赔偿外,扣罚责任人100元。
第七十一条 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不虚心接受批评,无理取闹或吵架,扣发100元。
第七十二条 使用医院的水、电等物资、器材为自己谋利;下班不关水电,导致医院损失;除赔偿损失外,扣发当事人50—100元。
第七十三条 伪造医院票证、印章及他人印章,扣发当事人300—60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转岗、待岗或除名处理。
第七十四条 科室或个人无安全意识,出现火警、火险、被盗,扣发200元,并赔偿损失的30%—60%。
第七十五条 上级部门各类检查,非正常原因影响医院积分或考评结果的科室或个人,扣发200—500元。
第七十六条 职工进修学习必须听从医院安排,无正当理由不服
从进修安排的,扣发100元;擅自终止进修任务或擅自更改进修安排的,扣发100元;进修中态度消极,以怠工论处,扣发并追缴进修期间医院给予的各种形式支出;进修期间出现违反进修医院或进修科室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规范等情节,参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进修期满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回院工作的,以旷工处理;进修后回院工作不满5年,非正当理由离开医院的,承担5万—10万元的违约金。
第四章 附 则
第七十七条 其它本制度未涉及的内容,参照《质量管理考核细则》及相关类似条款进行处理,并对本制度进行补充。
第七十八条 涉及本制度所列的扣发金额由财务科从个人或科室的绩效工资中扣除,作为医院的奖励基金。医院可根据受罚个人或科室所受处罚金额的大小及个人或科室绩效工资的多少采取一次扣除或分次扣除。
第七十九条 凡奖励或处罚对象在本制度中有2条以上可适用的类似条款,不采取累加的方式进行奖惩,而是以奖励程度最大或处罚程度最大的条款为准。
第八十条 本条例与本院有关规定有抵触时,以本条例规定为准;本条例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2016年1月
销售奖惩方案 ·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指导,以创建人民满意学校为宗旨,激发教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积极性,认真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把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与教师教学方法的`改变作为首要问题来抓,向课堂教学要效益,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使我校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
二、具体措施:
1、抓好面向全体和培优帮困工作。坚持以科学育人,加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加强优秀学生的培养力度,抓好各类竞赛。凡在各类竞赛中,获国家级、省、地、市、镇级奖的一人次可得奖金(500、400、300、50、30元)另奖(5、4、3、2、1分)
2、推行融人平、及格率、优秀率、掉队率为一体的评价制度,学校对每一位教师的教学成绩,实行学年结算,教学成绩实行进位奖。各班各科,以上学期中心学校考试成绩为准,凡科目成绩保持在全镇年级中等水准线以上或向前进了一位的可得基本奖金,中等水准线上,每升降一级奖罚2分,中等水准线以下,每升降一级,奖罚1分,依次类推,凡倒数前三名者,不得本项奖金,另加罚(50、40、30)。凡科目成绩进入同年级前三名者,加奖(300、200、100元)
3、中心学校未组织统考的年级科目按校方案执行。
a.学科合格率 合格率规定为70%(弱智儿童不计算成绩)达到此项要求可得基本奖金,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奖0.3分,此项奖扣不封顶。
b.学科优秀率 优秀率规定为4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奖0.3分。
教学质量以学年总积分,计算别人,兑现到人。
学年总积分=上学期积分×40%+下学期积分×60%
销售奖惩方案 · 第3篇
奖惩方案是组织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可以帮助组织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也可以约束员工的行为规范。一个完善的奖惩方案可以提高组织的生产效率和绩效,让员工有明确的激励机制和规范。
一个好的奖励方案可以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提高工作绩效。比如定期评选员工优秀者,并给予奖金、奖品或者晋升机会等激励措施,可以让员工感到自己的努力得到了认可,从而更加有动力地去完成工作。组织也可以设定销售目标奖励制度、绩效考核奖金等措施,以激励员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奖励方案也可以帮助组织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员工的忠诚度。通过给予员工发展机会、晋升机会、培训机会等激励措施,可以让员工感到组织的重视和关心,从而增强员工对组织的忠诚度和归属感。这样一来,员工就不容易流失,组织也可以稳定地保留优秀人才,提升整体绩效。
除了奖励方案,一个完善的惩罚方案也很重要。惩罚方案可以帮助组织约束员工的行为规范,避免员工出现违规或不良行为。比如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工作失误严重或者工作态度不端正的员工,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减奖金、降薪、停职等惩罚措施,以示惩戒和警示其他员工。
惩罚方案也可以帮助组织维护团队和谐,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对员工不良行为的及时惩戒,可以及时解决矛盾和纠纷,避免影响团队凝聚力和工作效率。对于严重违规的员工,也可以采取开除等措施,以维护组织的声誉和正常秩序。
奖惩方案在组织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个完善的奖惩方案可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提高员工的忠诚度,约束员工的行为规范,维护团队和谐。组织应该建立健全的奖惩方案,使之成为组织管理的重要工具,帮助组织实现良好运营和发展。
销售奖惩方案 · 第4篇
山东向来是直销大省,安然企业的实力和产品功效网上也有大量描述的文字;这么有实力的企业产自山东,“当然要以最先进的直销来迈向世界”。似乎一切顺理成章,想来当初企业的总裁们也就被一群总是兴奋到极点的商人们感动了,带着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梦想,自然要使用“最锋利的剑”来劈开市场坚冰,于是,双轨制很自然地成了惟一的选择。今天,企业的重新选择说明了:某些短期工具是一把双刃剑,既能带来一些利益,同时也伤害着企业长远的市场前景。经过了10年多的学习,我们的企业家们也应该从不识水性却失足落水、到在水中学习游泳,并成为游泳健将,在直销大河中率领民企和外资巨头一争高下。借着安然改制话题,再谈谈直销制度的变迁。
直销企业的奖励制度是其区分于其他销售形式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维系企业全部数据库网络结构的纽带,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之一。
因为有了一套倍增式的制度,每一个参与其中的经营者就可以倍增自己的时间和财富,敢于去架构原来高不可及的梦想世界,这就是直销企业巨大的动力源泉。
最早的直销奖励制度是为推销产品而设计的,在推销劳动获取正当的收入之外,直销奖励制度还为更勤奋的人规划了更高的收入和人生远景规划。所以,早期的奖励制度是围绕产品销售、以生产企业为核心的,表现在:按月取酬、月终业绩归零、以当月业绩高低决定获取奖励的比例、奖衔级别和奖励比例随业绩可上下浮动。
从这些方面我们还能看出一些传统销售制度的影子,“未来的老板们”不论级别高低,每月还是要面临“推销员”的痛苦和业绩压力。
这一类制度,以安利公司制度为代表,我们称为产品导向型制度。产品导向型制度中包括:归零级差制、累计级差制、代数制。
归零级差制:即每月底业绩归零,下一个月的新业绩决定了当月的奖励比例和收入,奖衔级别和奖励比例随业绩可上下浮动。
累计级差制:即个人的奖衔、奖励比例是由从加入公司开始到当月的累计业绩总额决定的,且只升不降。
代数制:为了解决级差制中最高级别扁平化(下级因晋升和上级级别相同,上级不能获得该下级的利益)、下级脱离上级后,上级收入下降等问题,设定了依业绩固定享受下级几层奖金的分配形式;这样,下级无论级别高低,上级都可获得培育其而应分享的利润回报。如:如新制度规定上级可最多拿到下级六代每代5%的奖金。
从归零级差制、到累计级差制,再到代数制,可以清楚地看出制度演变的轨迹,它是逐渐从以生产企业为中心,向以销售团队为中心的过渡;由于竞争的存在,在团队资源的竞争中,制度的比拼成了重要因素之一,导致生产企业不得不部分的放弃企业原有的原则,来吸引和稳定团队;新企业亦千方百计地利用制度创新和“符合人性弱点”的亮点,以更易、更高获利的优势来吸引销售团队的加盟,获取市场一席之地。
但是,从财务的角度而言,累计级差制在销售控制上显然无法像归零级差制那样精确,精确到可以依据上月销售团队的人数来准确预测下月团队发展规模和销量。
而双轨制的出现,则完全是激烈竞争的产物,完全脱离了以生产企业为中心的轨道,将销售商放到了“第一”的位置上,或者说只是借助销售产品的形式,来完成架构奖励体系的过程。
销售奖惩方案 · 第5篇
尊敬的公司领导:
在12月13日凌晨3点开始的长期大面积停电中,韩城司机王X和徐X;郑X(支持);员工高X、高XX、韩XX积极响应,确保网络指标。他们不怕苦不怕累,赢得了县公司的口头表扬;13号晚上雪下得很大,他们顾不上吃饭,一夜没休息;14日上午,大雪持续,地面积雪开始融化,道路泥泞,他们在冰雪中奋战了50多个小时,坚持到15日凌晨2点基站恢复商用电源。他们有的感冒了,有的割破了手,但没有退缩,关键时刻上来了。
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号召其他员工向他们学习,特向公司及其领导申请200元/人的奖金激励措施,予以肯定和鼓励。
1、奖金作为最直接、最有效的激励措施,被视为管理的媒介,以发现员工积极、优秀的一面,逐步改变员工的整体心态,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从而达到物尽其用的目的
2、目前各站很多员工态度消极。通过这个措施,想努力但没有动力没有目标的人会脱颖而出,有助于找到一大批优秀的基层员工。
销售奖惩方案 · 第6篇
随着月饼销售高峰期来临,各酒店月饼销售进入了白热化的状态,成为酒店总经理及员工每年的一道关卡。作为酒店业,经营是主体,而类似于中秋月饼、端午粽子之类的销售策划,均为附属增收方式,是根据市场情况可调整的。现在的业主方,完全不了解市场的变化,每年给总经理制定呆板的月饼销售数量,导致员工及管理层人心惶惶,员工流失率过大,得不偿失。
20xx年,笔者所在的酒店同时有销售任务,但量非常少,编内人员近800人,另有数量不少的编外人员,仅销售2100盒,按照部门自行消化,不设定个人死任务,加大对员工的奖励,公司有微利的方式进行,后期笔者酒店不仅全额完成任务,并且超过任务数的一倍,员工感觉轻松,公司同样获利。
笔者将过去的方案全部呈现出来,是希望在月饼销售来临的旺季,合理制定销售任务,勿本末倒置,推动全员销售月饼,忘记了服务的重要性。
【20xx年度月饼销售方案事宜】
随着中秋节日趋临近,酒店的月饼销售也将启动,因酒店去年刚开业无月饼销售记录数据,只能根据今年市场预测及过往经验,确定本年度月饼销售方案。
【总 目 标】
计划销售任务30万(除掉各部门提成后),按照目标2100盒推进
【任务分解】
市场营销部:400盒(七星伴月100盒,五仁或白莲蓉200盒,蛋黄莲蓉100盒)
会员客户部:200盒(七星伴月50盒,五仁或白莲蓉100盒,蛋黄莲蓉50盒)
采购部:300盒(七星伴月300盒)
房务部:200盒(七星伴月50盒,五仁或白莲蓉100盒,蛋黄莲蓉50盒)
中餐部:600盒(七星伴月150盒,五仁或白莲蓉300盒,蛋黄莲蓉150盒)
娱乐部:200盒(七星伴月50盒,五仁或白莲蓉100盒,蛋黄莲蓉50盒)
水疗部:200盒(七星伴月50盒,五仁或白莲蓉100盒,蛋黄莲蓉50盒)
合计:2100盒
【赠送部分】
政府单位:200盒
销售排行:200盒(消费排行前100名单位,每单位送2盒)
关系单位:100盒
总办成员:10盒/人赠送给客户(具体名单另附),小计110盒
员工月饼:编内780盒,DJ140盒,推广员150盒,中医技师180盒,小计1150盒(经理级、主管级发四个装蛋黄莲蓉)
备注:
政府单位由总办统计、总经理、副总经理、采购总监、对外工作部门统计准确数字,报总办夏子帆,转财务统一采购。
销售排行单位由市场营销部核查各部门消费排行,统一数据交财务。
关系单位由董事长交代,转财务部门统计。
【品种设置】
月饼种类、门市售价、银行卡.现金6折、会员卡7折
七星伴月(8个装)、328元、196.8元、229.6元
金华火腿五仁(4个装)、228元、136.8元、159.6元
双黄白莲蓉(4个装)、218元、130.8元、152.6元
蛋黄莲蓉(4个装)、138元、82.8元、96.6元
备注:原则上要求用现金和银行卡买单,客户要求会员卡买单时,公司按照原价的7折收取
【出品采购】
1、出品工作由采购部门对外统一采购,暂时不考虑中餐厅自行制作。
2、数量:见附表一
【企划工作】
月饼盒设计工作,按预定计划完成月饼的印刷制作工艺。
制作宣传竖幅,安排在外墙悬挂,主题突出“明月千里庆团圆,佳节美景贺中秋”,内容为月饼促销内容。
设计制作宣传单张5000份,主要内容为月饼相关信息,用于销售人员外出洽谈及店内房间宣传使用。
市场营销部设计月饼销售预定单,交企划部统一印刷,格式需灵活,便于来年使用。
制作月饼券3000张。
【优惠政策】
酒店散客预定:大堂点计入公司账,按门市价销售,团队客人销售必须到总办申请,方可给予8折优惠。
各部门月饼销售,原则上不提供发票,对需要出具发票的单位,统一出具餐饮或客房发票(会员卡前期已一次性支付发票,购买月饼不开发票)。
月饼销售工作完成后,各签单经手人配合收回销售款项交财务部,根据款项收回速度10月份完成核算工作,财务单独出具报表报总办核算实际利润。
【销售方式】
1、8月5日以任务数量将月饼券发到各任务销售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对外销售。
2、市场营销部、会员客户部可在任意收银点销售月饼,但必须与收银员核对清楚。
2、购买时统一在收银台支付欠款,各部门自行统计日销售数量,当日与收银核对,收银台每天单独制作报表交稽核。
【领取方式】
1、凭票到销售部门,由销售者本人协同客人前往酒店大堂(现精品店位置)负责领取,房务部安排专人看管领取点及发放月饼。
2、各部门可自行在本部门设立月饼领取点备仓,需要月饼备仓的部门从房务部开具借条借出月饼自行保管。
3、财务、采购同时做好统计工作,不够的饼盒及时采购。
【奖罚标准】
1、任务内销售:各部门领取任务指标后,未按照指标完成额定任务,倒扣部门负责人工资20%。
2、销售奖励:公司统一按照净售价回收款项,超出部分即为部门提成款。
【相关事项】
月饼盒和券制作按照企划工作内容按期完成。
广告竖幅8月份(庆典广告后)完成。
网络部负责将月饼门市价及折扣价写入系统,部分特殊价格无法电脑打单时,收银台采用手工单方式。
8月10日后开始领取月饼。
9月30日(中秋节第二日)截止月饼领取。
对账表。
销售奖惩方案 · 第7篇
一、全员销售的目的和意义
全员营销是为我公司实现完成全年售房任务的重要手段,以推动全员营销发挥和调动员工积极性,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倡导员工爱岗敬业,营造一个团结协作,拼搏进取,人人促销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全员营销管理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查指导此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组 长:廖清萍
副组长:陈永红
组 员:史璞、肖湘晖、姜炳露、郭娴英、马艳、金文艳、陶涛
具体分工:
1、廖x:对全员营销工作全盘负责,联系方式:15xx;
价格的确定及最后定价工作,联系方式:1xx5。
3、史x:配合陈x做好全员营销工作,并负责对每天的全员营销情况进行日报,及相关文字记录和资料整理工作,联系方式1x。
回款情况进行核实,按公司要求及时与成交员工做好兑现销售提成工作,保证全员营销顺利进行,联系方式:1xx。
、金x艳、陶xxx学府一号售房负责人):主要对日常工作进行操作并及时反馈全员营销的市场反应,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保障全员营销的顺利实施。
落实、检查、考评,至少每两周需在总公司晨会上汇报此项工作的检查情况,联系方式:1x33。
三、实施办法
方案采取“全员销售、多销多得”的办法;
3、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金桥茗苑、学府壹号、金桥苹果苑、凤凰城、天玺大厦、碧水龙庭;
四、销售流程
1、首先由陈永红对各售房项目当天的房源在各售房点进行公布及检查管理,并及时对各点的价格进行确定;
2、公司员工负责将客户带到现场售房部或电话推荐,介绍给业务人员即可,业务人员做好全员营销客户登记工作,并进行相关谈判工作,如果确认交易,方可按公司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提成。
;负责带领客户到财务部缴纳现金或办理刷卡手续,个人不得经手现金。
4、认购协议填写由售楼部业务人员完成并负责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并进行提交内业审核。
5、如需按揭贷款的客户,由业务人员协助其完成贷款手续的办理。
6、业务人员需与客户作好沟通,向其阐述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我公司的临时性规定。
五、销售提成
1、按照公司规定:
(1)住宅:提成比率为3‰,客户成交后,公司员工与业务人员各按成交价总房款的1.5‰计提提成。
(2)商铺提成比率为3‰,客户成交后,公司员工与业务人员各按成交价总房款的1.5‰计提提成。
商铺的提成计提规定,公司员工除业务员外,其他员工介绍客户成交后,并且业务员完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工作后,员工可按成交价总房款的1.5‰计提提成。
3、销售工作完毕,当月房款到帐,当月上报提成审批,经办员工即可到公司财务部领取业绩提成。
以上情况:客户必须是在销售部档案中没有信息记录的计提提成,有信息记录的不计提成,(也就是前期到售房部咨询过的客户并且做过登记的不计提成)。
销售奖惩方案 · 第8篇
奖惩方案是一种在组织或团队中常用的管理手段。通过奖励员工的出色表现或表彰他们的特殊贡献,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努力工作的意愿,同时,惩罚不当行为或低效工作可以促使员工改正错误,提高绩效。具体而言,奖惩方案包含一系列明确的准则、规则和制度,用来定义出色表现的标准、奖励制度和不当行为的处罚措施。以下文章将详细探讨奖惩方案的重要性、实施方法和潜在的挑战。
在任何组织或团队中,奖惩方案的重要性不可忽视。首先,奖励制度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动力。当员工感到他们的努力和成就得到认可时,他们会感到满足和鼓舞,从而更加投入工作,并追求更高的目标。奖励还可以增强员工之间的竞争意识,激发创造力和创新能力。其次,惩罚措施可以纠正不当行为,促进员工改进。当员工明确知道他们的错误行为将受到制裁时,他们更有可能遵守规则和要求,并努力避免类似错误的再次发生。此外,奖惩方案还可以增强组织的纪律和道德观念,保护公平和公正原则。
然而,实施奖惩方案并不容易。一个成功的奖惩方案需要明确的规则和准则,以确保奖励和惩罚的公平性和一致性。此外,奖励和惩罚应该能够与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相对应,否则可能导致不公正的对待和挫败感。因此,制定奖惩方案时,组织应该考虑到员工的个体差异和不同层级之间的差异,采取不同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另外,奖惩方案也需要及时的反馈机制和跟进措施,以确保及时、准确地回应员工的表现和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奖惩方案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奖励可以是物质奖励,如奖金、奖品或升职。此外,也可以采用非物质奖励,如公开表彰、荣誉证书或额外的休假时间。而惩罚措施可以是口头警告、写报告、降低绩效评估或处罚性扣款。在选择奖励和惩罚措施时,组织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员工的需求进行合理的调整,以确保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尽管奖惩方案有许多优点和潜在的好处,但也存在一些潜在的挑战和问题。首先,过度依赖奖励和惩罚可能导致员工对奖惩的依赖性,而不是真正的自我激励和责任意识。此外,过度强调奖励和惩罚也可能导致员工的压力和不满,从而影响工作效果和士气。因此,一个综合的奖惩方案应该综合考虑员工的动机和需求,鼓励他们自发地追求卓越和个人发展。
总之,奖惩方案在组织或团队中起着重要的激励和纠正作用。通过明确的准则、规则和制度,奖励员工的出色表现和特殊贡献,同时惩罚不当行为或低效工作,可以促使员工更加投入和努力,同时纠正错误和促进改进。然而,实施奖惩方案需要考虑到个体差异和公平性原则,确保奖励和惩罚的一致性和可操作性。最重要的是,一个成功的奖惩方案应该综合考虑员工的动机和需求,鼓励他们积极主动地追求卓越和个人发展。
销售奖惩方案 · 第9篇
一、工资待遇执行办法
(一)业务人员执行工资及业务提成制度,月结月清;
(二)基本工资部分按公司已经公布及执行的标准执行;
(三)业务提成办法:
01,办公人员、业务销售、业务管理两部分工作均可享受业务提成;
02,百分比提成的原则:
(01)办公人员提成办法:
A、独立完成谈判的;独立找到客户、由公司协助其谈判及完成的;受公司委托独立完成的;以上三种情况下,业务经办人可享受所办业务的纯利润(扣除电话本成本和税费用)的30%提成;
B、由公司安排或受公司委托完成业务的经办人享受所办业务的纯利润(扣除电话本成本和税费用)的30%提成;
C、在公司内接单,完成业务的,经办人享受业务金额的10%;02)业务销售的30%提成办法:
A、业务员经办业务时可享受业务提成,其余人员不享受;
B、根据广告单或合同的签字情况,由业务经理统计相关业务量及,相关业务经办人可享受30%的销售毛利(扣除电话本成本和税费用)提成;(03)业务管理的10%提成办法:
A、业务部经理每月按其部门的整体利润享受10%的利润提成;
B、部门利润指当月部门实现的纯利润,纯利润等于部门毛利润减去部门费用成本;(04)提成与每月基本工资同时汇总、发放。
03,每月基本信息采编量600条,超出部分按照每条0.2元核发;
二、人员分工及其职责描述:
(一)部门分工:
01,业务部:负责业务人员的选拔与培养,市场开拓,巩固;
02,办公室:负责建立与巩固各类客户及总部的关系;负责公司资金的运作;负责公司业务工作宏观管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下达业务指标、资源分配、资金分配等工作;
(二)岗位职责描述:
01,副总经理兼业务经理:具体负责公司业务的开拓、扩展及管理工作,协助总经理完成各项业务管理工作,同时负责业务一部的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周度任务指标负责。负责月度业务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检查与考核;
02,总经理助理兼培训部经理:除负责完成公司分配的总经办工作外,同时负责公司业务部协助管理工作,公司业务队伍素质培训工作,负责统筹总经理安排的各项工作内容,负责业务管理工作精神的上传下达,协助总经理完成各部门的工作协调与工作分配;
03,业务员:负责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业务任务和利润指标,建立客户档案及客户关系维护和产品销售服务工作;
三、绩效考核内容及办法:
01,每周办公室对各部门业务工作信息进行管理,统计。每月任务指标等结果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直接计入当月工资及提成发放;
02,季度绩效考核由办公室负责完成;
03,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04,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任务指标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公司有权撤换或辞退;
05,连续一个月不能完成任务指标的业务员,公司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辞退;
四、本办法自20xx年1月6日起执行。
销售奖惩方案 · 第10篇
XX煤矿员工奖惩规定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煤矿员工奖惩暂行规定性质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严明员工纪律,加强全体员工在工作中的责任意识,激励先进员工,保障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促进企业稳步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和我矿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励。根据员工在平时工作中的表现,由管理部门直接奖励或将员工突出表现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纪委监察科,两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核实后,报矿领导班子研究,对员工做出奖励决定。
第三条:对员工的处分。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过错,矿党政领导班子责成业务部门成立调查小组,由纪委监察科、人力资源部参与,依照内部管理规定及本规定条款进行调查。根据调查认定结果,报矿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进行实施。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全体员工。
第二章
奖励
第五条:奖励主要形式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彰;奖金奖励;提升晋级。
第六条:根据员工践行行为规范、岗位责任制情况,由其直接领导或上级领导做出口头表扬奖励,有突出表现的由矿做出通报表彰奖励;员工个人行为使矿上挽回重大损失或免受损失,为矿上节约成本、创造经济效益或赢得荣誉等,根据贡献大小或影响程度,由矿做出通报表彰、奖金奖励、提升晋级奖励。
第三章
处分
第七条:处分的主要形式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七种。
第八条:经济损失的区分
1、造成经济损失在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为情节较轻,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2、造成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情节较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3、造成经济损失在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给予降级、撤职、留用查看处分。
4、造成经济损失在五万元以上,情节严重,给予留用查看、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九条:影响程度的区分
1、影响不大是指在矿区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2、一定影响是指在矿区内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3、较大影响是指在集团公司、矿区造成较坏影响,且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4、严重影响是指在省、市、矿区造成极坏影响,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撤职、留用查看处分;
5、恶劣影响是指在国家、省、市、矿区造成极坏影响,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留用查看、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理
1、工作过失、失误情节轻微的;
2、对过错行为能自行纠正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主动挽回损失或影响的,有效阻止危害程度发生的; 3、因不可抗拒或无法预见的; 4、其他可以从轻处理的情况。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因主观故意且多次发生执行过错行为的。2、过错行为严重,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 3、在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处理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理的情况。
第四章
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1、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影响,起决定性作用的工作人员。
2、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影响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管理人员。
3、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影响负次要领导责任的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责任者出现失职、渎职行为,除给予直接责任者处分外,同时给予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降低档次处分。
第十四条:共同责任和主办责任
1、共同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部门人员,存在共同过失行为,按照职责分工和承担责任大小共同承担责任。
2、按照工作主办负责制原则,负有组织、领导、牵头的部门人员,或者共同责任中起主要责任的人员,负主要责任。
3、共同工作中起次要、协调、配合作用的人员,负次要责任。
4、对于次要责任人员,可以从轻处分。
第十五条:工作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之日起10日内,向纪委监察科申请复查,受理部门应在一个月内作出维持、改变或撤销处分的决定。复查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十六条:责任行为发生在本规定执行前,其结果发生在本规定执行后,按照本规定处理。
第二编
分
则
第五章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有失职、渎职行为,视情节轻重、经济损失大小或影响程度,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安全监督检查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对矿井上下各生产环节安全隐患排查、监督、落实、整改不力,造成影响的;
2、在安全检查中,未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提出整改措施,或提出的措施不切实可行,没有针对性,无可操作性,造成影响的;
3、发现安全质量存在问题,蓄意迁就,熟视无睹,不采取措施处理,造成影响的。
4、对“三违”制止不力,造成影响的;
5、对现场检查不全面,无超前预防措施,出现影响的; 6、对矿区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小煤窑监督不力,影响矿安全生产,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对开拓方案、采区设计方案审查不严、不细,方案存在重大缺陷,导致生产接续严重脱节、煤炭资源率达不到要求、出现大量无效进尺以及难以正常组织生产的; 2、在检查中对工程质量缺陷未发现问题,严重影响生产正
常进行的;
3、对矿井顶板管理指导、检查监督不到位,造成顶板事故的;
4、对综采工作面的安装、拆除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监督不到位,造成事故的。
5、对机电运输系统管理不善,出现重大事故的。
6、因组织不力,没有完成生产任务的。(连续三个月)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机电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对矿井机电运输设备和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不力,致使发生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伤亡事故的; 2、对矿井供电安全管理不力,因失职导致停电事故发生,影响生产、生活的;
3、对机电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不到位,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 4、对新掘进和安装的工作面及其它机电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审查不严、不细,方案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生产的; 5、对机电设备大修、中修及管理监督不力,造成损失的; 6、没有及时推广机电系统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影响企业经济效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地质测量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对矿井地质水文资料掌握不全、不细,制定的矿井水患治
理措施存在重大失误,导致矿井发生突水事故的; 2、对矿井贯通测量设计、方案审查不严,发生贯通测量失误或造成事故的;
3、擅自对外提供矿井地测资料,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一通三防”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对矿井“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排查不力,造成瓦斯聚集、自然发火,影响生产或发生安全事故的;
2、对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欠风生产,造成瓦斯超限;监测系统不灵敏,数据不准确,致使采掘工作面被迫停产,影响安全生产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基本建设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不力,重点项目、专项工程的概、预、结算审查不严,甚至弄虚作假,造成经济损失的; 2、在工程质量的监督、认证工作中,擅自放宽“验评标准”及强制性标准,或者放纵相关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行为,造成质量事故的;
3、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不力,造成不能按时完成工期目标的;
4、因施工合同,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审查不严,监督实施不力,造成经济损失的;
5、在工程建设工作中,行动懈怠,工作进展缓慢或提供资料不真实,造成工作受阻的;
6、对工程施工工作监督不力,验收不按标准,把关不严,造成质量事故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安全生产调度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调度信息传递不及时,延误安全生产的;
2、调度失误,提供信息不准确或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3、不能及时准确调度,指挥处理不当的。造成经济损失或发生事故的。
4、影响生产时间达到《集团公司事故暂行处理规定》所规定的标准。
5、对夏季“三防”、冬季“四防”措施落实监督不到位,严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科技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在科技成果管理中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影响的; 2、没有及时认真制定科研开发规划和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规划,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不遵守技术保密规定,擅自向外单位提供技术资料,或因管理不善,造成技术资料损坏丢失的;
4、与地方政府质量监督、环保部门关系协调不力,造成不
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5、对矿区环境监测、环境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六条:违反《集团公司事故暂行处理规定》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行为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六章
经营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二十七条:在经营管理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或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煤炭销售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违反集团公司集中统一管理规定,和矿有关规定,擅自销售煤炭的;
2、不及时准确按照集团公司销售中心下达的“发煤通知单”所开具的煤种、单价、数量执行外运,造成经济损失的; 3、对煤炭质量监督检查不力,造成质量赔偿事故,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4、对所运输线路及设施管理不到位,影响正常装车和发生机械人员事故的;
5、对煤炭库存情况掌握不准,提供虚假情况,影响正常生产的;
6、不及时组织装车,造成装车延时的;
7、未及时掌握集团公司及矿下达的外运计划,在每日上报外运日报,一月一考核中,完不成装运任务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财务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收支不入帐,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应交款而未及时上缴的。
2、违反规定擅自借出或借入资金,造成经济损失的; 3、擅自对外提供担保,使企业受到连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4、因玩忽职守造成现金、票据、印鉴及会计档案被盗、丢失和毁坏的,给企业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5、向企业领导人提供错误会计信息,使领导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
6、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和财务秘密,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供电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矿区供电网络及所属变压器管理不力,导致停电事故发生,影响矿井生产和职工生活的;
2、因管理不严,使当年各用户电费回收率达不到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3、矿区发生窃电问题,对主管单位和区域使用单位监管不到位的;
4、因与上级供电部门工作协调不力,使矿用电受到影响,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煤质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对煤质管理办法、制度,由于考核不严、不细,监督检查不力,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2、未按规定对各类煤炭及时分析化验,提供各种数据不准,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3、未及时推广应用煤质管理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煤质分析新标准、新技术,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设备租赁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因综采设备、机电设备不及时或未按规定时间内租赁而影响生产单位正常生产;
2、未按规定执行设备验收制度,在使用中发生质量事故;
3、对废旧、闲置设备不及时办理退回手续,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企业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违反招标法律法规,未按集团公司和矿有关规定进行招标的;
2、负责招议标工作人员,组织不力,使质次价高的产品应用
于生产建设中,影响生产建设正常进行的;
3、对矿整体督查考核工作组织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矿采购及内部设备修理、租赁项目,未按规定招标,造成经济损失的;
5、对矿属车辆保险工作不到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6、随意加盖合同专用章,出具介绍信,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未按规定标准对矿中层和机关管理人员绩效进行考评,或
考评结果不实的;
2、劳动力管理办法执行不严格、不到位,查除长期不上班、冒名顶替人员不力;各用人单位人员管理不严格,存在长期不上班、冒名顶替人员的;
3、在技校招生、农民工选招及退伍军人安置就业中,营私舞弊,暗箱操作,造成严重影响的;
4、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工资奖金分配管理办法,截留、克扣职工工资的;
5、违反集团公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对冒名顶替住院查除不严,造成较大影响的;
6、因协调不力,造成养老金发放过程中出现问题的;
7、对政策执行不当,造成离退休职工队伍不稳定的;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物资供应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违反集团公司和矿物资供应“四集中、五统一”管理办法,擅自采购物资的;
2、因工作失职、失误,物资供应计划不周,造成物资供应不及时,影响生产任务完成和生产建设进度的;
3、不结合生产实际,随意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盲目采购物资,导致物资严重积压和浪费,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计划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未按矿要求完成项目立项审批,使建设进度受到严重影响的;
2、向上级部门或矿领导提供的统计数据不真实,出现虚假信息或重大错误,造成严重影响,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未按照规定落实企业国补资金项目的申报与资金的落实,造成经济损失的;
4、未按照矿要求编制、申报和落实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调整规划,影响矿长期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企业重点投资项目研究不够,提供信息不准,预算资金不切合实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经营管理其他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在企业内审工作中,应当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审计资料中,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未能发现或并查出问题的;
2、对审计查出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或有关案件线索隐瞒不报的;
3、企业法律部门对企业重大决策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有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4、对企业合同管理、监督不到位,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5、在企业工商登记注册中,虚假出资、抽逃资金,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产生严重影响或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七章
非煤管理及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三十八条:项目调研不深入,论证不实,信息失真,严重失职,造成投产后亏损,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三十九条:在与外方合作开发项目工作中,因对合作方资信状况、履行能力掌握不真实,盲目签定合作协议,注入资金,使投资无法追回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四十条:在引进外资工作中,由于调研不深,信息不准确,对外方资信状况不了解,盲目向领导提供信息,造成决策失误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四十一条:违反矿有关规定程序,擅自批准立项,造成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外部单位挂靠矿非煤厂点审查不严,将其产品纳入内部自制产品保护范围,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四十三条:非煤单位违反矿用工管理规定,监督管理不力造成劳务纠纷或重大影响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八章
房产后勤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四十四条:房产后勤管理方面,有失职行为的,视情节轻重、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程度,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房产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在职工住房分配上和房改政策落实不力,弄虚作假,在群众中造成重大影响,导致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引起不稳定的;
2、不能依法保护国有资产,造成企业房屋、土地资产严重流失的;
3、对矿区物业管理工作协调不力,业主或职工对物业服务收费不当,服务质量差或工作不满,导致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4、管理不善,造成矿区房产开发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或存在严重不安隐患的;
5、工作监管不力,造成矿区房产出现私搭乱建,影响矿区形象,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
6、在接到危房鉴定申请书7日内,未有明确答复或未到现场组织鉴定,致使危房酿成人身伤亡事故的;
7、对社区管理不善,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引发不稳定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后勤事务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因计划生育工作不力,致使单位被当地政府黄牌警告的;
2、因工农关系协调不当,造成大规模工农冲突,影响企地关系,或在工农关系协调中,违反国家政策,使企业受到损害或造成经济损失的;
3、对两堂(塘)一舍指导管理不力,环境卫生脏乱差,影响职工身体健康的;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医疗卫生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因管理监督不到位,发生医疗事故的;
2、对矿区公共卫生监督管理不力、重大疫情未能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疫情在矿区蔓延的;
3、在医疗事故鉴定工作中,未按照规定进行及时科学鉴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监督和检查剧毒、麻醉、精神类药品的管理使用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上级关于疫情通报,不及时采取措施或向有关领导反映的;
6、对上级疫情不及时做好宣传引导,造成矿区恐慌或引起不稳定事件的;
7、对上级下达各种医疗管理制度方案不积极组织实施的;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
第四十八条:因管理不力,公共场所发生食物中毒,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或恶劣影响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九章
执行力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四十九条:因员工执行力不高,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工作延误、经济损失、不良影响或影响矿整体工作进度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1、不认真传达贯彻矿或集团公司会议精神,造成职工群众有误解的;
2、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相互推诿或拒不执行的;
3、在会议上安排的各项工作,会议主持部门及时下达会议纪要,执行单位对各项工作布置实施不及时,造成拖延或没有按期完工的;
4、各业务科室下达的工作指令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造成执行单位无法实施的;
5、其他执行力不到位的情况。
第十章
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五十条:在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五十一条:在纪检监察工作方面,违反组织纪律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五十二条:在组织管理工作方面,违反档案管理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根
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宣传报道及统战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宣传报道出现严重失实、失误,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生导向性错误的;
2、因与宣传、舆论部门协调不力,给企业造成政治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3、在“文明区队”的检查评比中,组织不严,检查不细,造成恶劣影响的;
4、未按规定执行党的统战方针政策,造成政治影响的;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工会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民主管理、企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力,造成职工群众严重不满,影响稳定的;
2、在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对矿区特困职工帮扶不力,应保未保,引起不稳定的;不应保而保或超越标准保障的;
3、组织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措施不到位,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的;
4、因工作不力,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保卫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本辖区内因防范不到位,而发生盗窃案件或使公共财物遭到破坏,造成损失的;
2、对矿区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管理不到位,发生爆炸物品、危险物品被盗的;
3、因控制不力,导致上访人员无端严重干扰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发生突发事件,组织出警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5、消防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办公室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因对上级机密文电管理不善,导致丢失、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
2、擅自用印,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印鉴盗用;
3、向领导提供信息失实或有重大缺陷,造成严重后果的;
4、接待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严重影响矿形象的;
5、对工作人员管理教育不够,造成驾驶员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的;
6、因工作不力,影响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用车的;
7、服务态度不好,衣帽不整或行为不端,影响正常工作或单位形象的;
8、违反禁酒令,在工作日或值班期间饮酒的。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人民武装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因管理不善,造成装备器材损坏或丢失的;
2、不严格按政策办事,徇私舞弊,选送不合格兵员,造成责
任退兵等不良影响的;
3、对军人家属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协调解决,造成上访或不良影响的;
4、对预备役民兵管理不力,发生其他意外事件的。
第五十八条:发展党员、团员,不按程序审查把关,在群众中造成影响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十一章
信访稳定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五十九条:对职工或家属群众到矿上访敷衍塞责,导致矛盾激化,造成越级上访或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信访处理和稳定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对上级和矿领导批示意见督促协调不力,导致职工群众重复越级上访的;
2、对越级上访人员控制不力、处置不当、酿成事件,影响恶劣的;
3、对上级和矿领导批示查处的案件不认真查处,或查办不实,造成性质错误和严重后果的;
4、因本单位、本部门内部原因,造成单位、部门工作人员有群体性上访的;
第三编
附
则
第六十一条:本规定未明确对某种责任行为给予处理,其行为已给
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参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六十二条:本规定如有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执行;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与矿上其他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第六十四条:本规定解释权归第六十五条:本规定分三编十一章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煤矿。
销售奖惩方案 · 第11篇
为了实现公司销售目标,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必须针对销售部门的管理和销售人员的态度做出调整,为此要从两个方面来做出调整,一是要推动团队气氛的改进,给团队一个积极的气氛,二是要拉动销售人员内心的欲望,让他们从内心迸发出激情。
针对以上的两个思路,提出以下三个激励的层面:
1、情感激励:公司归属感的激励,建立起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
2、现金激励:激励要不断地重复,更要及时进行。
3、物质奖励:奖励要及时,奖励要有新鲜感,奖励要有层次,每日小奖、每周大奖、周月重奖,日奖应以统计数据为颁奖依据,如有效电话量、客户拜访量、有效数据录入量等,周奖以签单金额、签单数为依据,周奖、日奖的目的是不间断的刺激员工,颁奖是一定要配合爱的鼓励,让没得到奖励的员工得到一些刺激。具体的激励方案如下:
部门早会:
部门的早会应作为每日的理性工作,而早会的主要内容就是激励、调动气氛,让员工尽快进入工作状态,部门早会的内容可以是以下几点:
1、播放励志歌曲,作为开会时的背景音乐。根据情况,可以合唱励志歌曲
2、把昨天签约客户成功,或者签单金额或者数量最多的销售人员,请上台(其他人则对上台人员说你是最棒的),完了把如何签单成功的方式方法分享给其他销售人员。
3、爱的鼓励:一种有规律的鼓掌方式,爱的鼓励是一种赞美的方式也是一种自我激励的形式。主要以鼓掌,拥抱,向签约客户竖大拇指,并说你是最棒的这样的话语来激励方式。
4、团队游戏:做一些简单的小游戏,能够锻炼销售人员的反应能力和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等,比如抓住机遇,知识竞猜等。
5、读励志文章:读《羊皮卷》,每天阅读一篇。
6、部门口号:每天早会作为最后一项内容,不断重复具有激励意义的部门口号,加深印象,增强团队凝聚力,另外一个作用就是心理暗示。
20xx年3月份激励政策:
签约冠军奖:奖励xxx手机一部。
获奖资格:签约数量不能少于45家签约客户并注册发布课程。
团队奖:奖励团队800元消费资金。
获奖资格:销售部总签约数量不得少于280家机构并注册发布课程。
销售奖惩方案 · 第12篇
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一、控烟工作办公室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科室(部门),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科室须认真贯彻卫生院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科室(部门)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卫生院所有员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奖金(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季个人奖金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科室(部门)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员工在本科室(部门)包干负责范围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奖金,按个人扣发总额度的50%扣发其所在部门的当季奖金。
六、各科室(部门)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发该部门当季奖金30元,每季累计。
七、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每季的检查结果汇总,报相关医院领导审批后,交院财务科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科室(部门),每季度在全院公布。
八、对无视卫生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或个人,将按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九、卫生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部门)奖”,在院开展创建“无烟中心”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部门),年度奖励500元。
十、对戒烟成功的院员工给予发放证书,加以表彰。
十一、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十三、本制度由院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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