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大全|税收筹划的方案(汇总16篇)
发表时间:2020-05-18税收筹划的方案(汇总16篇)。
税收筹划的方案 篇1
浅析施工企业税收筹划
浅析施工企业税收筹划
摘要:施工企业主要从事铁路、公路、桥梁、房屋、市政、水利水电等施工生产,由于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多样性、施工周期长等特点,这种生产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财税管理活动及税收筹划技巧也呈现出独有的特点。本文拟通过对国家相关税法政策的分析,结合具体的案例,从施工企业投资、筹资、生产经营等不同经济活动出发,结合具体的案例,分析研究了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规律与运作技巧。
关键词:施工企业税收筹划
一、税收筹划的特点
税收筹划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纳税前采取各种合乎法律规定的方法有意减轻或消除税收负担的行为。也就是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事项的事先筹划,最终使企业获得最大的税收收益。其特点如下:
1.合法性。这是税收筹划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区别偷逃税行为的根本所在。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筹划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当纳税人有多种合法的可选择纳税方案时,可选择低税负方案。因为法定最低限度的纳税权也是纳税人的一种权利,纳税人无需超过法律的规定来承担国家税赋。
2.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是降低税收支出。企业要降低税收支出,一是可以选择低税负,二是可以延迟纳税时间,有效降低资金成本。不管使用哪种方法,其结果都是节约税收成本,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这就有助于企业取得成本优势,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到生存与发展,从而实现长期赢利的目标。
3.筹划性。纳税人在进行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经营活动之前就必须综合考虑税收负担因素, 明确国家的立法意图,设计多种纳税方案,并比较各种纳税方案的不同税负,挑选出能使企业整体效益达到最大的方案来实施。
4.综合性。综合性是指企业税收筹划应着眼于企业整体全局,综合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水平,以及综合经济效益,统筹规划。税收筹划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现在的财务利益,还要考虑纳税人未来的财务利益;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的短期利益,还要考虑纳税人的长期利益;不仅要考虑纳税人所得增加,还要考虑纳税人的资本增值;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的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而且还要尽量使纳税人因此承担的各种风险,如税制变化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贷风险、汇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降到最低。总之,税收筹划只有从纳税人财务计划、企业计划这些整体利益出发,趋利避害、综合决策才能真正达到目的。
二、税收筹划的技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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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税技术。免税技术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利用国家免税政策,使纳税人成为免税人,或使纳税人从事免税活动,或使征税对象成为免税对象而免纳税收的技术。例如《关于青藏铁路建设期间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就减免建设期间的各项税收。
2.减税技术。减税技术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下, 利用国家减税政策使纳税人减少计税依据、降低应纳税所得而直接节税的技术。
3.税率差异技术。税率差异技术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利用税率的差异而直接节减税收的技术。这里的税率差异包括税率的地区差异、国别差异、行业差异和企业类型差异等。
4.扣除技术。扣除技术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扣除额、宽免额、冲抵额等尽量增加而直接节减税收,或调整各个计税期的扣除额而相对节税的技术。如纳税人可以增加费用扣除额以节减企业所得税。
5.抵免技术。抵免技术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税收抵免额增加而绝对节税的技术。如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6.退税技术。退税技术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纳税人满足退税条件退还已纳税款而直接节税的技术。
7.延期纳税技术。延期纳税技术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纳税人通过延期缴纳税款而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降低资金成本相对节税的技术。
8.分割技术。分割技术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所得财产在两个或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割而直接节减税收的技术。这种技术对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税种尤为重要,因为对于超额累进税率,税基越大,适用的税率层次越高,税率越大,其税收负担就越重。因此,适时进行对象分割,有利于减少绝对税款额。
9.汇总(合并)技术。汇总(合并)技术是指通过兼并经营亏损,降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以及汇总(合并)计算有关费用扣除减少集团企业的计税基数或通过汇总(合并)后达到法定减免界限而降低税负的技术。
三、施工企业税收筹划
(一)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通过直接设立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新办企业降低税负,利用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内资企业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在西部及民族自治地区投资设立子公司,进行主要经营业务的转移,一方面可以支持西部地区建设,同时也可以享受到较低的税率优惠。
2、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税收筹划
所谓外商投资企业,是指按照中国法律组成企业法人的“三资企业”。包括按照我国有关企业法在中国境内投资举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全部资本均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外资企业。由于外资企业有较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可以通过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降低税负。
税法规定如下: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百分之二十四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通过与外资共同投资设立企业,利用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至少将相应企业所得税税负降低50%以上。
3、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和经济稳定发展,对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出台了相关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决定了固定资产损耗快、更新快,随着我国铁路、公路、房建、市政等建设项目的高速发展,特别是《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提出的的“八纵八横”客运专线建设更是需要施工企业必须及时技术改造相应技术设备。因此,施工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设备之前就应做好相应统筹规划,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复手续,合理的降低企业税负。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9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字〔2000〕13号)文件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集团化的大型施工企业可以利用汇总(合并)技术将税负降至更低,税法规定汇总(合并)纳税的总机构(或母公司)将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进行汇总(合并),确定汇总(合并)后应纳税所得额,据以计算的应缴企业所得税额,可用于抵免成员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定的抵免企业所得税额.总机构(或母公司)汇总(合并)后的应缴所得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成员企业投资额,可用总机构(或母公司)以后汇总(合并)后的应缴所得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4、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税收筹划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 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因此,纳税人对拟准备销售的不动产或转让的无形资产,可以采取先投资入股,然后再进行股权转让。
(二)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权益性资本与负债性资本筹资。施工企业无论通过债务筹资还是通过权益筹资,都存在着一定的资金成本,筹资决策的目标既要求筹资足额又要求资金成本最低。按照税法规定,负债性资本的利息可以税前扣除,而权益性资本只能作为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因此施工企业在确定资本结构时应尽量考虑债务筹资的利用。一般而言,如果息前税前盈余大于每股收益无差别点的息前税前盈余时,运用负债筹资可获得较高的每股收益;反之,当销售额低于每股收益无差别点的销售时,运用权益筹资可获得较高的每股收益。
要专业化固定资产设备,如果施工企业直接购置,需要占用大量资金,并且大型设备往往具有专用性,本工程竣工后,其他工程项目的使用价值不大。因此,施工企业可以通过融资租赁,迅速获得所需的施工设备,同时保存企业的举债能力,更重要的是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税法允许折旧计入成本费用,减少了企业的纳税基数,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进一步减少了纳税基数。
(三)经营过程的税收筹划
1、签订经济合同税收筹划
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施工周期长、价值大的特点,经济活动一般需要签订合同。利用经济合同进行税收筹划,可以节减税金支出。由于行业性质决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涉及建筑劳务及其他服务。因此,在签订经济合同时,通过适用不同的税目,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很好的契机。
(1)工程合同价款的税收筹划
根据《中华人氏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这就要求建筑安装企业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合同中应尽量不将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可由建设单位提供机器设备,建筑安装企业只负责安装,取得的只是安装费收入,使其营业额中不包括所安装设备的价款,从而减少税基,达到节税的目的。
案例:某施工企业承包某单位设备的安装工程,合同约定由施工企业提供设备并负责安装,工程总造价为500万元,在施工企业经过税收筹划后,签订建筑安装合同约定决定改为只负责安装业务,收取安装费100万,设备由单位自行采购提供。则该企业可节税12万元(500×3%-100×3%)。
(2)施工企业总分包合同税收筹划
税法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不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案例:某建设单位B有一项工程,工程承包公司A只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施工单位C最后中标。建设单位B与施工单位C签订了金额为5000万元工程承包合同。另外,建设单位B支付给A企业100万元的服务费用。此时,A应纳营业税(适用服务业税率)为:100万元×5%=50000元。
如果A企业进行筹划,与建设单位B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5100万元。然后,A企业再与施工单位C.签订金额为5000万元的工程分包合同。A应缴纳营业税(适用建筑业税率):(5100万元-5000万元)×3%=30000元。于是,通过筹划,A可少缴20000元的营业税款。
2、纳税义务地点的税收筹划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但对其在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因此,建筑施工企业生产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的工厂、车间应尽可能的设在建筑现场,以适用于税率较低的营业税(建筑业3%)。
3、通过内部非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进行税收筹划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60号)的规定,“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和不独立核算的单位”中的“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是指发生应税行为的独立核算单位或者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向本独立核算单位以外单位和个人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从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为本单位承担建筑安装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案例:某施工企业需要建造一栋1000万元自用办公楼,如由本企业独立核算的单位承建,需要负担营业税30万元(1000×3%),改由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承建则不用负担营业税金。
4、通过合作建房进行税收筹划
所谓合作建房,就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造房屋。根据《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的规定,合作建房有两种方式,即纯粹“以物易物”方式和成立“合营企业”方式,两种方式中又因具体情况的不同产生了不同的纳税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只要认真筹划,就会取得良好的效果。
案例:甲、乙两企业合作建房,甲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价1000万元,乙提供资金1000万元。甲、乙企业约定,房屋建好后,双方均分。完工后,该建筑物造价2000万元,于是,甲、乙各分得1000万元的房屋。
根据《通知》的规定,甲企业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拥有了部分新房屋的所有权,从而产生了转让无形资产应缴纳营业税的义务。此时其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为1000万元,甲应纳的营业税为1000万元×5%=50万元。
若甲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则可以不缴纳营业税。具体操作过程如下:甲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乙企业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现行营业税法的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当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由于甲向企业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因此,无须缴纳营业税。仅此一项,甲企业就少缴了50万元的营业税款,从而取得了很好的筹划效果。
5、施工企业会计处理的涉税筹划: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可以根据职业判断采用不同的会计方法,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又会导致企业会计利润实现时间上的前后移,由于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使得企业应纳所得税的现值出现差异,故施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通过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来进行税收筹划。例如,当物价呈持续上涨趋势时,施工企业宜采用后进先出法,这样摊入工程成本的存货价值较高,期未结存成本较低,可以将利润和纳税递延到以后,进而达到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成功的税收筹划意味着纳税人对国家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全面理解和运用,对国家税收政策意图的准确把握。合理的纳税筹划还是纳税人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阶段的表现,税收筹划与纳税意识的增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进行税收筹划或税收筹划搞得好的企业,其纳税意识往往也比较强。成功的税收筹划体现了国家的宏观调控职能和产业政策,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还能促进经济社会的长期发展和繁荣。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2006(4)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2006(4)
[3] 全国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税法(1)2006(1)
[4] 全国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税法(2)2006(2)
[5] 蔡昌建筑施工业税收筹划规律及思路点拨财会信报
税收筹划的方案 篇2
国家颁布了诸多关于增值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而适用于消费税的优惠政策却很少。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尽可能地降低消费税的纳税成本,对于增加营业利润,实现其财务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如何对消费税进行纳税筹划:一、消费税收筹划的具体探讨(一)已纳税款扣除的筹划税法规定,将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准予扣除外购的、进口的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而且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一律不得扣除。因此企业采购应税消费品,应尽可能从其生产厂家按出厂价购入,这样不仅可以避免从商业企业购入而额外多支付的成本,而且也可以实行已纳税款抵扣制,降低企业的税负。同时须注意的是允许抵扣已纳税款的消费品的用途应符合税法规定的范围,如用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用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化妆品等,就可以实行税款抵扣制,而用外购已税酒精生产的白酒,用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小汽车则不允许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二)将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筹划税法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其他方面指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集资、赞助、广告、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在税法上,用于这些方面应作为视同销售处理,缴纳消费税。在计算消费税时,计税销售额依次有3种选择:1.按纳税人当月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2.当月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或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3.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而这3种价格哪种对企业最有利呢?举例如下:假设某摩托车生产企业A只生产一种摩托车。某月将自产摩托车100辆赠送给摩托车拉力赛赛手使用,属于上述“馈赠”行为,应纳消费税。假设A当月生产的摩托车的销售价格为5000元/辆。则计税销售额A1=5000×100=500000(元)假设A当月按5000元/辆销售400辆,按5500元/辆销售400辆。则计税销售额A2=(400×5000 400×5500)÷800×100=525000(元)假设A生产摩托车的成本为4500元/辆,成本利润率为6%,消费税税率为10%.则计税销售额A3=4500×(1 6%)÷(1-10%)×100=530000(元)从以上计算结果可以看出:A3税收筹划的方案 篇3
在网络经济的大时代下,我国目前的税收步入了新纪元,随着企业经营者以及企业的管理者的综合业务能力以及水平的不断提高,企业如何能在合法的前提前以最大的限度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做好税收筹划不仅仅是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更是为了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
一、当前税收筹划失败企业的情况分析
(一)对于税法理解不够透彻
我国为了有序的进行税收工作,相继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有的法律法规从行业类别细分出很多新政策,有的法律法规从税种上出台了很多新规定。由于我国的税种较多且较复杂,在实际运用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理解上的误差,这样就导致了企业在税收筹划不知道如何进行税收筹划的步骤和税收收税筹划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且也不清楚哪种税收筹划方法最优,所以在税收筹划中会产生一定的税务风险。
(二)税收筹划的步骤合理性
税收筹划需要一套严格的部署工作,目前我国大多数公司大型企业已经有能力进行税收合理的工作。但是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还不具备收税筹划的基本能力,由于方法不当往往会导致在税收筹划中出现与目标的偏差造成工作隐患。
二、信息化下的税收筹划方法
(一)企业应当充分利用国家发布的税收优惠政策
通常的情况来看,社会上绝大数企业都会关注大环境下国家发布税收优惠政策,而且大家也会对新发布的优惠政策有很多误解。税收的优惠是根据国家的发展不断产生变化和调整的,作为国家税务部门没有义务随时通知到每个企业,所以作为企业的管理者来说,时时关注相关的网站,以及国家的动态发展是非常必要的。打个比方说A公司2011年A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 310万元,A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10×25%=77.5 (万元),A公司税后利润为:310-77.5=232.5(万元)。如果A公司年底之前以费用形式多支出 10 万元,则A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 300 万元,A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0×25%=75(万元),A公司税后利润为 :300-75=225( 万元)。 A公司节税 :77.5-75= 2.25 万元。
(二)税收筹划会常常使用货币的时间价值来做基点
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这种方式被大多数企业所使用,这种方法可以最大限度的帮助企业的现金流得到高校的运转,可以有利于企业争取到资金的时间价值,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增强企业的外部压力,也提升了企业的现金流的活力。例如; 某B公司 2013 年1获得批准通过了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B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3 年 3 月B公司收到税收优惠登记备案通知书 ,政府批准该B公司自 2013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假设该企业 2013 年度应税所得为两千万元。如果B公司按 百分之二十五预缴企业所得税,那么当年预缴B公司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伍佰 万元。因为B公司 2013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书,并获得优惠备案。当年B公司应缴企业所得税为 300 万元。B公司可以通过筹划当年各季度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这样一来B公司可以避免多缴所得税。
(三)综合利用税法信息进行筹划
对于综合利用税法信息进行筹划,现在打个比方:某高科技生产型的公司,目前研发出一种,市场较少的新品,其成本比较低,本公司预测在2012年可能产生收入2000万左右,此高新技术企业为了扩大销售进行了市场推广发生了交际费用30万元,并且在某电台进行广告宣传花费了600万元。并且在最近几年可能会有所有提高。现在此高新企业拟成立一个销售公司A这样在睡前可以抵扣两项费用:2000*0.005+2000*0.15=10+300=310万。如果此高新企业另外再设立一个销售公司B,这样A销售公司卖给B销售公司按照价格1600万元进行结算,但是B销售公司最终收入是2000万元,上面的两项费用在两个公司按照比例进行支持,所以这两个公司税前可以扣除的费用为:3600*0.05+3600*0.15=558万元。根据对比可以得到,经过税收筹划后可以多扣除费用金额为:558-310=248万元。
(四)公司可以使用税率等临界点进行税收筹划
一般企业到当地税务部门去缴纳增值税的时候,一般纳税人企业一般都是按照相关的税收法规的要求,按照本公司销售增值额的百分之十七的比例进行缴纳。如果换位思考的话,在销售的前后情况基本相同的情形下,如果毛利率能超过17%的话这样的结构就更合适,但是此种方式对一般纳税来说就不合适了,这就是需要我们对企业的规模和性质进行划分来决定税收筹划的临界点。
三、如何提升税收筹划能力
(一)关联公司之间定价转让
关联公司之间定价转让,此方法往往使用在同一法人控制下的关联公司之间运用,这种方式主要是将利润转移到利润较低或者亏损的关联企业中。目前很多国家都在严格管控这种税收手段,这样也为我们这些企业的管理者也提供了一些思考空间,我们是否能够通过一些适合的方式来进行税收筹划,所以我们必须要注意如何避免和法律法规相冲突,公司的管理者必须要注意避免法律风险和责任,另外价格转让是否公允,如果价格在公平的市场价格范围内超出过高或者过低会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
(二)公司利用信托的方式进行避税
利用信托的方式进行合理避税的方式最大的优点是可以变通的关系,根据法律固化相应的.风险来达成。此方法让受托人和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一系列的活动行为。比如:某公司职员应纳税收入为7000元,如果不最税收筹划的话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7000*0.2*375=1025元,如果进行税收筹划将2500元作为房租,这样应纳税金其中工资部分为4500*0.15-125=550,房租部分的税金为:2500*0.1=250,减少个人所得税225元,每年节税2700元左右。
(三)利用设立外国外公司进行税收筹划
利用国外公司进行税收筹划,首先要了解国外当地的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国外政治及经济策略,然后对国外整体的经济环境和政治环境进行综合评估,对设立国外公司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估,因为一旦在国外设立公司如果操作不规范会涉及到法律风险,如果遇到法律风险会面临相关的诉讼,所以在设立国外公司时应当进行充分的前期调查和分析研究。很多公司采用在香港设立香港公司作为国内公司的关联公司,在香港注册一个公司可以找在香港的代理公司进行注册,一般来说在香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非常有优势,只需要两个及以上股东,需要一个专职的秘书,然后需要一个虚拟的注册地址,这样一来可以节约了很大的一块租金费用以及人员上的工资支出费用。另外也无需对各项资产进行验资,对经营业务的实际发生以及经营业务的结算不需要在香港当地进行。香港公司不像在内地对公司名称进行核定查询,在香港可以直接对公司的名字进行命名,没有过多的这样或者那样的限制。在香港设立公司可以按照业务的需要进行界定。设立香港公司可以在内地委托代理公司办理妥当不需要法人到现场。往往很多企业的管理人员会有很多的错误认识,认为内地身份的自然人是否可以在香港设立公司受限制,如果在香港设立公司是否会有很多的资金需要投入,另外很多人认为在香港设立公司是否必须有国际业务才可以成立,还有的管理者顾虑在香港设立公司公司的日常维护费用以及时间费用是不是很高,以上种种情况都给企业的管理者带来了很多香港公司设立的误区。
不管采取哪种方式、方法以及途径对公司进行合理避税的税收筹划,我们都应该注意法律上的风险,都应该熟知当地的税法和法律情况,不可盲目进行操作,一旦违反了当地的法律后果会很严重。
根据前面的综合情况的展现,我们不难看出。如果一个企业的管理人员能够对整个社会的市场环境进行深入的调查,结合当下的法律法规以及网上时时更新的最新优惠政策进行认真的阅读并且研究。然后再根据企业行业特点以及企业自身的状况进行分析,结合内部外部的优势制定一套适合企业本身的税收方案,在方案实施前,企业应当进行反复的论证,使得税收筹划方案不得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税收条例相驳,使得税收筹划方案成为名副其实的成本低见效好,并且有着市场竞争力的方案。一个好的税收筹划方案,会使得的一个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有着好的收益及市场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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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沙海.企业纳税筹划初探[A].2006 年度中国总会计师优秀论文选[C],2007年
税收筹划的方案 篇4
文/袁小平王秋生 韩士民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或其他代理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自觉地运用税收、会计、法律、财务等综合知识,采取“非违法”的方法来降低纳税成本,以服务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经济行为。而在我国,税收筹划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务操作都刚刚起步,在短暂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俟待解决的问题,现状不容乐观。
一、从政府角度来看,税收法规不完善、税收征管不规范、缺少税收筹划的法规。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税收法规不规范之处尚存,往往法规刚出台,相应的补充条例就出来了,加上我国税收立法体制层次多,立法技术不高,不仅法规内容存在着很多模糊之处,而且法规之间还有一些冲突或摩擦,即使是专业人士有时也难以准确把握,这就给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带来了很大的操作风险。对具体的税收事项,我国税法常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即在一定的范围内,税务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也就是说, 即使是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结果也可能因税务行政执法偏差而导致税收筹划方案或者在实务中根本行不通,从而使方案成为一纸空文;或者被视为偷税或恶意避税而加以查处,产生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税收筹划工作涉及到政府税务机关、各类纳税主体和税务中介机构。税收筹划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各方的切身利益,然而我国至今还没有专门就税收筹划的政府管理、行业服务、企业规范等方面出台指导性的法规,税收筹划无章可循,缺乏可操作性。无章可循造成开展税收筹划过
程中出现诸如工作无序、筹划风险加大、税收筹划收费混乱、业内人士的税收筹划理念和职业道德水准低等诸多问题。
二、从企业角度来看,税收筹划目标缺乏战略性、过程缺少多维性、方式缺少多样性。
在税收筹划目标上,企业目前所进行的税收筹划通常是单纯地把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并没有着眼于企业的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当税收负担降低反而引起企业价值的减少时,追求减少税负显然毫无意义。因此战略性的税收筹划,必须立足于一定的企业经营期间必须着眼于企业全局,考虑企业长远、整体税负的下降。筹划过程中,目前所进行的税收筹划,常常着眼于某些税种、集中于某个经营时段以及局限于本企业,从而使筹划进程呈现单维的特点。从时间上看,不仅生产经营过程中规模的大小、会计方法的选择、购销活动的安排需要税收筹划,而且在设立之前、生产经营之间、新产品开发设计阶段都可以进行税收筹划;从空间上看,税收筹划不能仅限于本企业,而应同其他单位联系、共同实现筹划目标。在筹划的方式上,税收筹划主要集中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和会计方法的选择两大领域。但从各国的税收筹划实践看,企业税收筹划的方式远远不止这些。企业应从税负弹性大的税种入手,结合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和企业的经营规模进行税务筹划,可以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全过程,涉及所得税、流转税、资源税、财产税等各个层面。同时,防止企业陷人税法陷阱、实现涉税零风险以及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等也应该是税收筹划的重要方式。
三、从中介角度来看,税务代理市场化不够、内部管理不规范、执业人员素质偏低。
税务中介市场化不够,没形成有序竞争的局面,具有知名品牌的代理机构寥寥无几,税务代理专业人员特别是注册税务师数量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税务代理人员的后续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需要加强。内部管理不规范,没有建立健全有关税收筹划工作的职责、流程及客户服务等内部管理制度,没有完善的风险制约机制和行业约束制度,执业秩序较为混乱,影响了税务咨询机构的社会形象。执业人员素质偏低,服务质量较差。目前为我国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从业人员,大多为专门的财务人员,其知识面普遍较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而税收筹划需要的是知识面广而精的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不仅需要具备系统的财务知识,还需要通晓国内外税法、法律和管理方面的知识,我国这方面的人才极度匾乏。
四、从理论界角度来看,缺少系统严密的理论框架、已有的理论研究不注重实际。
尽管国内学者有关税收筹划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文献也不少,但大都局限于原理性的介绍,鲜有做深入地探讨。和西方发达国家日益成熟的税收筹划理论和日益丰富的实践经验相比,我国对税收筹划的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理论和实际经验都较为缺乏,迄今为止既没有一套系统、严密的理论框架也没有相对来说比较规范的操作技术。另外,又由于我国从事税收筹划理论研究的人员和税收筹划实施人员是分离的,税收筹划的理论研究不注重实际应用,导致理论上的税收筹划方法和技术缺乏现实的可行性,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起不到指导性作用,有时甚至适得其
反。
综上所述,我国的税收筹划现存问题较多,现状不容乐观,因此,政府、企业、税务中介机构及理论界应该重视这些问题,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而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以确保我国税收筹划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作者单位:袁小平、韩士民/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王秋生/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税收筹划的方案 篇5
作者:方筱卉
**:《现代商贸工业》2008年第01期
摘要:融资活动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和首要前提,影响着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税法采用不同的融资方式来核算获得资金成本的方式也不同。
对不同筹资方式如何利用税法规定减少实际筹资成本展开**。
关键词:税收筹划;融资方式;融资成本
中图编号:f27文件识别码:a货号:1672-3198(2008)01-0086-02
企业筹资,是指企业根据其生产经营、对外投资以及调整资本结构等需要,通过一定的渠道,采取适当的方式,获取所需资金的一种行为。任何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购置原料、支付各种费用、进行研发活动、扩大经营规模等。因此,财务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最基本的内容之一。
企业筹集资金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从纳税角度看,不同的筹资方式对应不同的筹资渠道,企业最终所承担的税负也不相同,取得的税后收益也有差别,这便为企业在筹资决策中运用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债务融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银行借款的税收筹划。向银行借款的成本主要是利息。银行借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具有抵税作用,如果企业能够与银行达成某种协议,由银行提高借款利率,使企业计入成本的利息费用提高,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
银行也可以将高额利润返还给企业或以某种形式为企业提供更为便利的贷款,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在银企之间存在一定关系的前提下,双方可以通过平分利润来减轻税负。由于大多数银行与企业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税收筹划操作空间不够。
但考虑到税收因素,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还本付息方式来减轻税负。方法是可以借助计算不同还本付息方案的应纳所得税总额作为主要选择标准,应纳所得税总额最小的方案应该优先考虑,同时要将不同还本付息方案下现金流出量的流出时间和数额作为辅助判断标准。如果现金流出集中在还款期的后期,由于现金流出时间的滞后,可以享受相当于无息贷款的收益。
如果现金流出量较低,企业可以有更多的资金可供自己支配。
税收筹划的方案 篇6
一、税收筹划的相关概念
合法性,即金融企业所制定的筹划方案不能背离税法精神,一定要在现行税法的许可范围内,且税务机关会认可;成本收益性,即在整个税收筹划过程中要对成本效益进行分析;整体性,即与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相符;长远性,即企业所制定的方案需与组织长远利益相符,同时还要时刻关注税收政策是否出现变化,以便及时调整。
二、金融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一)企业缴税具有不可避免性
企业在营运过程中会支出成本,目的在于收获利润。大部分企业会采取措施以减少成本,以追求利润的增加。税收也算是企业支出成本之一,但是属于纯成本,且具有强制性。若金融企业不予支付,则属于偷税,需受到相应处罚。若企业可在法律许可情况下减少这种纯成本,例如一个单位,那企业便会收获一个单位的净利润增加,并非营业收入获得一单位增加。
(二)税收筹划可增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与经营管理水平
对于金融企业而言,其开展财务与经营管理主要包含三大要素:资金、成本以及利润。企业开展经营管理就是探讨如何促使资金使用率最大化,并对成本进行摊销,以实现经营目标。而税收筹划即促使上述三大要素产生最优效果,故而金融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时与财务息息相关。若在处理会计的过程中其方法不同于税法要求或者可自主选择财务政策与方法,金融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活动调整纳税,使财务报告的编制更具科学性,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三)可促使纳税主体的纳税意识获得提升
纳税主体要开展税收筹划必须十分熟悉国家税法,因此,金融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可促使纳税主体在对合法利益进行谋取的过程中,去主动自觉地研究税收法规,从而提升自身纳税意识。
(四)对企业结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
税法中含有税率与税基,两者差别较大,纳税人可基于税法相关鼓励或优惠政策,开展筹资、投资或者企业重组以及调整产品结构等活动。从主观上而言企业自身税负有所减轻,但是从客观角度而言,企业是通过税收经济杠杆逐渐迈进对产业结构、生产力进行优化配置的道路。
(五)税收筹划是条生死线
我国税收体制主体为流转税,这意味着企业缴税主要是依据其征税额,并不将企业盈利与否纳入考虑范围。这样一来对于某些资金难以周转或者处于亏损状态的企业而言,税收筹划是一条生死线,可决定其存亡。
三、金融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措施
(一)具体操作
主要包括筹资、用资以及经营这三个环节的具体操作,具体如下:
1.筹资环节
金融企业的经营对象较特殊,主要为货币,而企业运营主要是基于筹资,故而筹资具有重要地位。筹资方式的不同会对金融企业后期所获取的纯利润或者需缴纳的税额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在选择融资方式时一定要考虑其是否能够降低税赋。例如若金融企业开展债权融资,其成本可在纳税前便予以扣除,此时可对股权、债权这两种融资方式的比例进行调整,使其最优化。特别是金融企业若已经上市或者准备上市,则更需要采用类型不一的筹资结构模型开展综合分析,以确保所选筹资方案的最优化。
2.用资环节
金融企业若要拓展经营领域,则要做好投资业务,例如贷款、证券、中间业务、外汇以及期货等。在开展具体投资时要基于国家所颁布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投资品种以及投资企业采取的组织形式进行合理选择,因为类型不一的金融产品在处理其利息税赋时方式也不一样。在某些情况下可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直接使用,而后投资环保项目或者高新技术便可降低税赋。
3.经营环节
金融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都在实现利益,故而其全过程中都与税收有所关联。故而在经营环节开展税收筹划也具有较大作用。可在经营过程中选择交易方式,以对收入与支出会在何时发生进行明确,避免成本与利润会在某一个纳税时间段集中。同时,还可充分利用关联方交易形式,由于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税法,可对此差异进行利用,在内部进行价格转移,将赋税较高企业的利润转移到赋税较低的企业中,从而降低企业整体税负。但是一定要保证转移的合理性。此外,还可对成本费用的提取、计算、分配以及财务成果计算等方式进行合理选择,达到养活税负的目的。还有对外进行合法捐赠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合法折旧等方式。
(二)整体操作
1.需对税收筹划进行正确认识
开展税收筹划是为了实现金融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对税收筹划的合理性与科学性进行判断时并非考虑其缴纳税款额是否降低,而应该考虑价值能否实现最大化。税收筹划不同于逃税,只有制定合法的筹划形式与内容,将税收意图明确反映,才会受到税收法律的保护。因此,在开展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需对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细致了解,避免由于粗心或者疏忽导致税收筹划本质转变为逃税。
2.有效控制税收筹划风险
金融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需将各种风险因素考虑进来,例如税制改革、税收政策出现变动或者税种有所调整等。还有一些政治或者经济因素,都会成为风险。结合风险因素对筹划可能产生的收益进行预估从而选取最合理的方案是金融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关键点。因此,企业在制订方案时眼光一定要长远,同时预测与估计各种风险因素,制定补救方案,避免风险出现时措手不及。
3.提升税务管理水平
金融企业开展经营活动主要在合理进行税务管理的前提下。企业需将税务管理各项基础工作落到实处,采取授权审批与岗位责任制,这样可防止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产生违法行为,降低企业损失。可通过外聘税务管理专家的方式,提供定期咨询服务,在其科学指导下提升税务管理水平,确保税收筹划工作的合法性。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对于任何企业而言开展科学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工作其意义重大,金融企业也不例外。因此,可在筹资、用资以及经营环节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同时还需正确认识税收筹划、对其风险进行控制以及提升税务管理水平,以确保企业能够降低税负,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税收筹划的方案 篇7
一、房地产项目决策阶段的税收筹划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选择 根据《国税发【2009】31号》规定,企业在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中不包含资本化借款费用,也就是说,发生在成本对象完工前的借款费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作为财务费用直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完工时间不同的项目,其成本一定要单独核算,这样对于完工时间较早的项目来说,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从而减轻了企业所得税的负担。 (二)建筑合同订立的选择 在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时,会涉及到许多的税务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就会产生过高的税负,因此签订合同的过程一定要进行周密的筹划,以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支出。这里需要抓住的关键问题就是,税法规定,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购买的设备价款需要缴纳营业税,而开发企业提供的设备则不需要缴纳营业税,这就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如:施工企业购买设备,设备价款包含在施工合同总金额中,这样,合同金额增加了,即施工单位的收入增加了,但是同时施工企业为购买设备也增加了成本,实际上利润并未增加,只因合同金额增加,而导致了营业税负担的加重,施工企业势必会把增加的负担转移给房地产企业,实际上增加的还是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房地产项目销售阶段的税收筹划 (一)成立专门的销售公司 房地产公司成立销售机构可以少缴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这是因为,依据税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销售公司的佣金可以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因此成立销售公司能够有效地规避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 (二)通过签订装修合同将销售收入进行分解 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对精装修房的定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将精装修的价格包含在房屋的.销售价格内,即销售收入由毛胚房的价格和装修费用共同组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购房者一并签署购房合同;另一种是房屋的销售价格不包括精装修的价格,即销售收入就是毛胚房的价格,房地产开发公司先与购房者以毛胚房的价格签署购房合同,再与购房者单独签署装修合同。前者我们称之为合并定价方式,后者我们称之为分别定价方式。这两种方式的税收负担水平是否相同呢?对于合并定价方式,房地产公司应按总的销售收入一并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装修费用虽然可以税前扣除,也不存在增值额,但税法规定,土地增值税采取预先征收的方式,因此其实装修价格也缴纳了部分的土地增值税。对于分别定价方式,房地产公司应以毛胚房的价格作为销浅谈加强对房地产企业销售收款管理与监控售收入缴纳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精装修的合同收入不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如果房地产公司与购房者签订的装修合同金额和房地产公司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的金额相同,即营业额为零,也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三)严格区分代收收入 代收收入,顾名思义就是房地产公司代相关机构收取的基金和各种费用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代收收入一定要严格区分开来,必须取得相关机构的发票证明,否则一旦并入自身的销售收入,就会使销售收入增加,从而加重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三、结束语 本文笔者通过对房地产开发的3个阶段,选取典型筹划案例进行分析,有力地论证了税收筹划在房地产企业成本控制中的重要性,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管理一定要合理规划,富有远见性,以应对越来越复杂的形势,才能有效、合法地进行筹划,减轻税收负担。 摘要:目前,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已经非常普遍。由于我国税收筹划起步较晚,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我国税收筹划的兴起和发展,是纳税人观念更新的产物,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与国际接轨的产物。 企业如何依托税收法规,巧妙地运用税收杠杆,达到既减轻自身税负又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目的,使企业享有更大权益,已成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税收筹划正由过去的“暗箱操作”逐渐变为“阳光作业”,正式走上经济的前台,成为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为了加快税收筹划的发展,必须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增强筹划意识,提高筹划质量,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着力开展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和经营活动作出事先筹划和安排,合法地减轻甚至免除自身承担的或额外的税收负担,从而实现税后利益的最大化。 一、税收筹划具有以下特征 1.合法性。税收筹划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是纳税人对税法进行精心研究和比较后进行纳税最优方案选择,既是企业的合法权利,也是税收政策加以引导和鼓励的。 2.前瞻性。纳税人在经营、投资、筹资等各种经营活动发生之前,事先对各种方案的税负进行**和筹划,根据测算结果确定经营行为的选择、决策。 3.时效性。税收筹划必须立足现实,准确把握当前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所发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更新税收筹划方案,以获取有利的筹划时机和更大的经济利益。 4.目的性。纳税人纳税筹划行为的目的包括:直接减轻税收负担、延缓纳税、无偿使用财政资金以获取资金时间价值、涉税零风险等。 5.综合性。税收筹划应把握全局,进行综合测算,以使总体税收负担最小,长期税收负担最小,以防止相互忽视,相互忽视的现象。 6.专业性。专业性是指税收筹划是一门独立性很强的科学,同时又涉及会计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多个领域,有专门的部门和机构从事这项业务。 2、 企业在下列经营活动中可以选择的纳税筹划 1.采购过程 (1)纳税人的选择。税法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给予不同的待遇,其增值税负担也不同。其测算方法为: 设a为不含税的购买金额,b为不含税的销售金额。若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则当b*17%-a*17%﹥b*3%,即a/b﹤82.35%时,此时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轻;而a/b﹥82. 35%时,此时选择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 (2)运输方式的选择。采购企业将自营运费改为外包运费,可以减轻税负。拥有自营车辆的采购企业,当采购货物自营运费中售货企业将收取的运费补贴转化成代垫运费,也能降低自己的税负,但要受到售货对象的制约。 对于卖家来说,只要能将运费补贴改为预付运费,就可以为自己减轻税负。 (3)采购方式的选择。这里的采购方式包括采购地点、采购对象和**商。首先,在采购商品时,要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后要及时核减,避免税务处理不当造成不当损失。 其次,在选择**商时,除考虑信用关系、运输成本、洽谈成本外,还要考虑**商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取得哪种类型的增值税发票,计算比较增值税负担高低。比较方法:普通发票单价为x,17%专用发票计税单价为y,考虑13 5%的税费附加,令二者相等,可得:yy/1.17*17%*(1+13. 5%)=x,解得:y/x =1.2。 即当y/x=1.2时,两者的税负相等;y/x﹥1. 2、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轻;当y/x小于1.2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较低。最后,要考虑经济业务的发生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如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可按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企业研发成本投入产出效益计算的税收筹划。 2.生产过程 (1)生产产品的选择。同一产业生产不同产品时,由于不同产品税率高低不同,有的产品还可以减免税,企业选择产品税率较低者或减免税产品进行生产可以节税。 (2) 生产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可以计算出不同的存货价值和成本,实现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不同的税款。一般来说,在物价下降时期,应采用先进先出法,采用该计价方法,期末存货成本为最近成本,其价值较低,而本期销售成本则较高,从而使应纳税所得额也低,起到降低税负目的;如果**上下波动,应采用加权平均法,避免各期利润波动引起税负变化,给企业资金安排带来困难。 (3) 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税法规定对于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所提取的折旧总额相同,但对使用年限内各年的应税所得额影响不同,企业在享受减免税优惠年度应选择一般折旧方法,减少折旧额,但在不享受减免税优惠年度,应选择加速折旧,增加折旧额。 3.销售过程 (1) 混合销售行为的税收选择。税法规定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视同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通过合理安排应税货物和非应税劳务的比例,合理确定税负分界点,达到少征税的目的。 (2)销售结算方式的选择。对销售结算方式的税务筹划就是通过对取得收入的方式、时间以及计算方法的选择和控制,以达到减税或延缓纳税的目的。 (3)**手段的选择。对于折扣销售,如果销售金额和折扣金额写在同一张发票上,则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否则,按全额计税;销售折扣是销售后的一种融资成本,税法规定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企业应结合自身的营销策略,选择最有利的手段来降低纳税成本。 4. 组织机构设置 组织结构的调整将对企业产生很大影响,包括经营和纳税。因此,有必要在组织结构调整前进行纳税筹划。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如分公司,则需汇总计入总公司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应一起纳税,而母公司和子公司应分别纳税。子公司为独立法人,独立承担纳税义务,可享受公司所在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那些初创时期较长、受外界影响较大、短期无法盈利的行业,应考虑设置分公司,这样可以把公司扩张的成本或是发生的亏损用于抵减总公司的利润,从而减轻税负;对于那些利润很快的行业,我们应该考虑设立子公司,使其享受税法上的优惠,优惠期内的利润不征税。 5.其他重大事项 企业有重大专项业务时,也是税收筹划方案设计的关键时期。因为业务很重要,它会对企业的业务和财务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企业能够准确掌握相关税收政策,设计最优筹划方案,结合业务流程、税收政策和会计处理,就可达到筹划目的。 例如,外商投资房地产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但如果是租赁,则应缴纳5%的营业税。如果转让,可能涉及营业税。同时,每转让一次,都要缴纳印花税、契税,转让次数越多,税收负担越重,因此,应尽量减少不动产的转让次数,降低企业税负,而对外投资,选择不动产、无形资产则优于货币资金。 综上所述,税收筹划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其决策应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营销、管理等所有活动。因此决策时要系统筹划,考虑税收筹划的风险和成本,要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轻重,从中税收优惠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方案。税收筹划要把握全局,综合测算,以最大限度地减轻总体税负,最轻的长期税负,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的税后利润。 另外,税收筹划必须立足现实,准确把握当前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所发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更新税收筹划方案,采取措施分散风险,趋利避害,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编写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3]方卫平:税收筹划[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4]龙岩: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研究[j].财经界,2007. [5]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详解.《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新意及亮点,中国税务报,2007.12.17. [6]王智勇:企业纳税筹划,企业管理管理出版社,2008年8月. [7]王智勇:企业税收政策解析·实务·纳税筹划,企业管理管理出版社,2009年6月. 最新【精品】范文 企业营业税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 我国现行营业税的基本规范是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营业税暂行条例》),以及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营业税实施细则》),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营业税的纳税筹划,应从纳税人身份的界定、计税依据以及税率3个方面来考虑。由于营业税的税率是按行业设置的,不同的行业适用税率不同,只要行业确定,税率的筹划空间并不大。同时,由于对各地各部门的减免权限一律取消,因此税率的筹划更加受局限,因而纳税人身份的界定和营业额的筹划便成为营业税纳税筹划的重点内容。 1纳税人身份的界定的筹划思路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只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税行为,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而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应税行为就不属于营业税的税收管辖范围,也就不构成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因此,纳税人完全可以通过各种灵活办法,将其行为转移到境外,从而避免成为纳税人。 通常情况下,一项劳务的提供,一般由两个环节构成,即劳务的提供环节和劳务的使用环节。 所谓“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是指应税劳务的使用环节和使用地在境内,而不论该项应税劳务的提供环节发生地是否在境内。由此可以确定,境内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劳务,其行为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使用的其行为也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而境内纳税人提供劳务在境外使用的,其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 例如,国内某施工单位到俄罗斯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取得的收入不征营业税,原因是劳务发生在境外,尽管他们是国内的施工单位,但发生的安装劳务行为不属于我国营业税的管辖范围,因而避免了在国内缴纳营业税。 凡是发生在我国境内的运输行为,属于我国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凡是发生我国境外的运输行为,就不属于我国营业税管辖权范围。 2营业额的筹划思路 营业额作为营业税的计税基础,在纳税筹划中的基本思路应是尽量降低金额,尽量推迟入账时间。 营业税法规定,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同时,对服务业等部分行业根据其行业特点做出了具体规定,如广告代理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利用营业税的优惠政策的筹划思路 (1)利用起征点。对于经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个人,营业税规定了起征点。在纳税人的营业额接近起征点时,通过降价、少收费用或者歇业就可以避免缴纳营业税,从而达到节税目的。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实施细则》规定,营业税起的征点,是指纳税人的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幅度规定如下: ①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②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利用减免税政策。 营业税的征税所涉及的行业较多,其减税、免税的规定也比较多,利用减免税政策进行纳税筹划,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要充分了解减免税政策的基本内容,二是掌握获得减免税优惠必须具备的条件,三是企业的减免税做法要得到税务局的认可。 现行营业税的减税、免税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在实际的操作中,可以加以充分考虑利用: ①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的减免税的优惠政策规定; ②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的减免税的优惠政策规定; ③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的减免税的优惠政策规定; ④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的减免税的优惠政策规定; ⑤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的减免税的优惠政策规定; ⑥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的减免税的优惠政策规定。 ⑦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的减免税的优惠政策规定。除上述规定外,营业税的减税、免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减税、免税项目。 利用营业税的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需要注意3点: ① 充分了解优惠政策的基本内容; ② 掌握取得减免税所需的条件; ③ 争取税务机关的认可。 4对特殊经营行为的筹划思路 (1)兼营行为 营业税的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既有营业税应税行为又从事营业税非应税劳务的行为或从事多项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经营。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由于分别核算营业额和不分别核算营业额所导致的税收上的结果是不同的,而且这种是否分别核算营业额是纳税人可以选择的,因此,这就为纳税人进行节税筹划提供了空间。如果企业存在兼营行为,不论是对增值税应税货物或者劳务的兼营,还是对增值税应税货物或者劳务和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兼营,都必须分开核算,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减轻企业税负。当然,分别核算也会产生会计成本和人员成本,这一点也是应当予以考虑的,但是这些因素数据难以收集、预测,同时也可能与企业管理者的管理风格以及企业文化有关,难以合理预测,相对节税数额,企业成本的增加数额可忽略不计。 (2)混合销售行为 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既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销售行为。 《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第一款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力,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企业性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营业税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混合销售行为根据主营业务的不同而征收不同的税种,而不同税种的税率是不同的,因此,这就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人,应当考虑自己是否属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的企业、企业性事业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者,或者是否属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为主,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如果属于上述两种类型,则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均不属于,则需要缴纳营业税。当然,企业也可以根据缴纳两种税所导致的税收负担的不同而进行适当调整,从而可以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 案例分析: (一)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或非应税劳务,即企业在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同时,又涉及增值税的货物销售或增值税的应税劳务行为。 华孚色纺2013年年报营业税及附加: 项目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合计本期发生额115,714.6610,761,431.638,404,155.2019,281,301.49上期发生额34,445.474,553,538.103,333,104.007,921,087.57计缴标准房屋租赁收入 5%应纳流转税额7%、5%、1%应纳流转税额 3%、2%-- 假设华孚色纺2013关于房屋租赁收入的具体情况为: 将1000平方米的办公楼出租给某公司,双方签署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60元,含水电费,每月租金共计160000元,每月供电7000度,水1500吨,电的购进价为0.45元/度,水的购进价为1.28元/吨,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则华孚色纺房屋租赁行为应缴纳营业税为: 160000*5%=8000(元) 而该企业提供给公司的水电费,由于是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对该企业购进的水电进项税金应作相应的转出。 即相当于缴纳增值税:7000*0.45*17%+1500*1.28*13%=785.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为:(8000+785.4)*7%=614.978(元) 教育费附加为:(8000+785.4)*3%=263.562(元) 合计:8000+614.978+263.562+785.4=9663.94(元) 纳税筹划:假设华孚色纺2014年更改2013房屋租赁的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与公司分别签订转售水电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分别核算水电收入、房屋租金收入,并分别作单独的帐务处理。转售水电的价格参照同期市场上:转售价格确定为:水每吨1.78元,电每度0.68元。房屋租赁价格折算为每月每平方米152.57元,当月取得租金收入152570元,水费收入2670元,电费收入4760元。 则房屋租赁与转售水电属相互独立且能分别准确核算的两项经营行为。 应分别缴纳营业税:52570×5%=7628.5(元) 应缴增值税:2670×13%+4760×17%)-785.4=370.9(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7628.5+370.9)*7%=559.958(元) 教育费附加:(7628.5+370.9)*3%=239.982(元) 合计: 7628.5+559.958+239.982+370.9=8799.34(元) 两种方案税负相差: 9663.94-8799.34=864.6(元) 筹划效果:进行纳税筹划后,则华孚色纺在房屋租赁收入上每月节税864.6元,全年节税10375.2元。 筹划思路:两个方案差异在于对转售水电这—经营行为的处理方式不同。2013年的方案,双方只签订一个房屋租赁合同,把销售水电视同营业税的混合销售,一并征收营业税,而相应的水电费进项税额又不得扣除;而2014年,双方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转售水电合同,并分别核算租赁收入、水电费收入,这样水电费收入就应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从而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获得正当的税收利益。 (二)利用营业额进行营业税的纳税筹划 华孚色纺子公司中九江中浩纺织有限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为:纺织品、针织品、印染品、服装及相关产品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涉及无行政许可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假设华孚色纺公司2014年向某实业公司出售A型生产线一套,同时进行技术转让,设备款为1800万元(其中专有技术费500万元,专用技术辅导费为100万元)。 销售A型生产线应该按17%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应缴纳增值税为: 1200*17%+(500+100)/(1+17%)*17%=291.18(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291.18*7%=20.3826(万元) 教育费附加:291.18*3%=8.7354(万元) 合计:320.298万元。 假设华孚色纺公司向某实业公司出售G型生产线一套,同时进行技术转让,合同总额为1800万元,其中设备款为1200万元,专有技术费500万元,专用技术辅导费为100万元。①销售G型生产线应该按17%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应缴纳增值税为: 1200*17%=204(万元)。②应纳营业税为:(500+100)*5%=30(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204+30)*7%=16.38(万元) 教育费附加:(204+30)*3%=7.02(万元) 两项合计:257.4万元。 筹划效果:进行纳税筹划后,税收负担减少62.898万元。 筹划思路:纳税人的营业额即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确定营业额是利用应税项目定价的营业税节税筹划的关键。 关于转让无形资税收筹划的其他思路: 其一,销售设备的企业是商业企业,并且是增值税小规模缴纳人。因为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4%,所以,如果小规模商业企业在销售设备的同时,转让有关设备的专用技术或者其他技术服务费用,将其合并在设备价款中收取时,可以比分开收取低1%的营业税税收负担。但是这种情况比较少,操作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 其二,销售软件的企业,在销售有关设备的同时销售相关的专有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我国现行税法规定,软件企业增值税的税收负担超过3%时,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这显然比专门进行无形资产转让缴纳5%的营业税要优惠。 其三,境外转让无形资产。如果国内企业销售设备,而与此相关的专有技术和辅助技术的转让活动是在中国境外发生的,或者技术服务包括境内和境外服务时,由于境外服务收入可免营业税,因此,应尽可能在合同中分清楚境内外收入,否则税务机关有权划分境内外比例或全部视同境内劳务征税。对于这种情况,只要有关企业操作得适当,与转让无形资产有关的流转税收是可以避免的。 其四,如果是旧设备的出让,与之相关的专有技术或者辅助技术的转让可以合并在设备价款中销售。因为我国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旧设备转让,按4%的征收率减半缴纳增值税,实际的税收负担率为2%,这比无形资产的转让适用5%的营业税率低3%.对于符合三个条件且 低于原值固定资产的转让,免征增值税,如果将与此有关的专有技术或其他无形资产的价值包含其中,则可以免除该环节的税收负担。 营业税税收筹划的风险分析: (1)一般来说,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成正比例关系,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计税依据越大,应纳税额越多。在决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两个因素中,营业税税率比较固定,从税率上进行税务筹划的可能性很小。 (2)营业额的确定则要灵活得多,因此,营业税税务筹划的关键在于营业额的筹划。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2]翟继光.企业纳税筹划优化设计方案(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8 [3]李政.税收优惠最优方案设计与点评(M).中国税务出版社.2009 [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126 [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161-162 司仪配音:(音乐:二胡曲《茉莉花》) 平生不慕华丽妆,清质天成不张扬,仲夏凉风微微起,遥抚人心阵阵香。秀丽的江南水乡,是茉莉花的故乡,在这神奇秀美的土地上,一幕幕美丽感人的爱情故事,在茉莉花的芳香中,格外让人心驰神往。在鲜花簇拥的江洲岛城,有一对青年男女,茉莉花开时节的一次相遇,让彼此心中荡起爱的涟漪,于是他俩牵手茉莉花下,约会茉莉花下,相恋茉莉花下,小伙朴实无华如茉莉的品质深深打动了姑娘的心,而在小伙的心中,姑娘就好似一朵美丽的茉莉花,一朵洁白淡雅,芬芳满枝桠的茉莉花! 小天使:(手捧烛光)(音乐:童声版《茉莉花》)走向舞台 新郎:(手持玫瑰花)(音乐:男声版《茉莉花》)和小天使一起走到幸福花门旁。 新娘:(工作人员打开大门)在父亲的陪同下,走到幸福花门旁(音乐:女声合唱版〈茉莉花〉)新郎向新娘献花,父亲将新人的手握在一起,高高托起。 新人在天使的引导下走向婚礼台 新人在天使的火种点燃点火器,一同点燃主烛台(背景音乐:合唱版《茉莉花》) 司仪朗诵: 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美丽又芬芳;姑娘好似茉莉花,你就是我这辈子寻找的家。 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从天上掉落到我身旁;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我爱上她!(冷烟火燃放,灯光开启) 司仪:呕歌纯真爱情 ,诉说美满姻缘, 展示新人丰采 ,留下难忘瞬间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先生们,女士们,亲爱的好朋友们: 大家晚上好! 女:这里是茉莉花的世界,这里是爱的海洋; 男:这里是欢乐的天地,这里是收获爱情的绝对现场! 女:今天是欢声笑语,喜气飞扬,宴会大厅,人气正旺, 男:四方宾朋,有缘相会,共祝新人地久天长! 男:我是今天的婚礼司仪蒋大为,欢迎大家的光临!公元20xx年2月6日,当时光老人把时间定格在这一天,让我们带着共同的祝愿,来见证新郎秦健先生新娘陈慧的幸福结合,来见证一对新人幸福与甜蜜的美好时刻! 女:爱能把苦水变成美酒,爱能把星火变成烈焰。爱能让时间变快,爱能让距离缩短。出海,爱是前进的帆;返航,爱是归来的船! 我们真诚地祝愿一对新人在充满爱的人生旅途上尽情地走下去,乘风破浪,一往无前,共同走向辉煌的明天! 男:新郎,请你看看你身边的新娘,觉得她今天漂亮么,(漂亮),漂亮的象什么,(象茉莉花)请你深情地看着新娘的眼睛,你一定会读懂新娘对你的信任和一网情深,(音乐茉莉花乐曲),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芬芳美丽满枝桠,古人曾这样描述,说茉莉花是虽无艳态惊群目,幸有清香压九秋。新郎新娘当你们这艘爱的小船即将起航的时候,我要郑重的问你们一句:准备好了么?(准备好了)你可以揭新娘的面纱了! 男:各位来宾,大家知道,在婚礼上,爱的誓言往往是表达“我爱你”三个字最最直接的方式,所以下面两位新人将要在全体来宾面前许下他们爱的誓言,来表达对对方一生的承诺。首先有请新郎 尊敬的秦健先生,今天你以婚姻的形式接受陈慧小姐作为您的合法妻子,在以后的'人生旅途中,你愿意爱她、尊敬她、保护他并与他相伴终身吗?(我愿意) 尊敬的陈慧小姐,今天你以婚姻的形式接受秦健先生作为您的合法丈夫,在以后的人生旅途中,你愿意爱她、尊敬她、保护他并与他相伴终身吗?(我愿意) 大家听的出刚才两人发自肺腑的话语,我想当岁月的光华流失于额头的鬓角,当生活的艰辛填满彼此脑海心季的时候,我们衷心希望你们记住今天彼此的诺言,永远把对方当成手心里的宝! 女:在两位新人互致爱的誓言之后,下面进行非常神圣的仪式,交换钻戒。请大家再次聚焦星光大道的尽头,有请小天使为他们送上爱的对戒。 这爱的小天使手捧着爱的对戒缓缓地走向新人。有请新郎为新娘铭刻在心里永恒的爱,此刻新娘戴在新娘手指上的是一份永恒的爱! 下面请新娘为新郎戴上爱的对戒,此刻新娘戴在新郎手指上的是一份真挚的情感! 男:两个相爱的人把铭刻在手上那份甜蜜和幸福一起举过头顶,我们的掌声响彻这个夜晚! 女:这份幸福的美酒已经为你们浇灌好了,有请交杯酒将两颗心交融得从今天起永远在一起!为他们祝福! 男:朋友们让我们看一看秦健和陈慧的眼睛,看一看他们微笑的脸庞,看一看两颗幸福的心灵,不知他们有话要说吗?朋友们允许他们有这个机会吗?掌声告诉我!有请新郎 女:秦健的每一个字都叩击着每一个人的心灵,因为在他爱的天空里,已经不是那么一颗心,而是两颗心。看看新娘的眼神,她仿佛也有话要说,给她这个机会表达吧! 男:我们都会祝福你们的,朋友们是不是?看着秦健的眼神,今天有一个小小的心愿要向她揭晓,他刚才已经说了:我爱你陈慧!朋友们我们是不是刁难一下秦健,给他一个机会不让他说话,同样能感受到陈慧的感觉,那就是你爱他,给不给这个机会,朋友们?有请用无声的语言,用爱表达你爱她直到永远! 新郎:(张开双臂,音乐响起,燃放冷焰火) 女:让我们祝福他们两个人,在今后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在他们相爱的一百年里,永远幸福好吗? 男:爱的第一段交融的诗篇《好一朵美丽的茉莉》已经为他们响起,掌声欢送他们即将步入殿堂,为他们祝福!谢谢!(新人转场)
“税收筹划”又称“合理避税”。它来源于1935年英国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案。当时参与此案的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对税收筹划作了这样的表述:“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依据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缴税,那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收。”这一观点得到了法律界的认同。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税收筹划的规范化定义得以逐步形成,即“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Tax Savings)的经济利益。”
摘要:企业税收筹划是现今企业维护企业权益的重要法宝之一。税收筹划的运用有助于企业降低税收成本,增加税后利益,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增长和税收长期增长。但盲目进行税收筹划,只会得不偿失,给税收筹划带来风险。因此纳税人应当正确理解、掌握、分析和研究税收法律、法规,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措施和手段,合理合法地对纳税义务进行规避,从而达到减轻或者免除税收负担的目的,才能真正的从中获益。通过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含义、起源、法律环境、税种筹划方法、案例、筹划风险与规避的分析,解析税收筹划,体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与必然性。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税收筹划
一、绪论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随着中国加入WTO,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税收筹划作为一门新学科、一种经济行为、一个朝阳行业,正向我们大步走来。如格言所说:“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税收和死亡。”面对税收,“愚者逃税,蠢者偷税,智者避税,高者筹划”。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税收筹划成为了企业经营中的一大重要法宝。为了更好的理解与应用税收筹划,让纳税人更好的了解税收筹划的重要性,本文将着重以流转税中的增值税,所得税中的企业所得税这两大税种的筹划为详细分析对象,剖析企业税收筹划以及税收筹划的风险与规避,其他税种的筹划本文不做解说。
二、税收筹划的概述
2.1 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Tax Planning)也称纳税筹划或税务筹划,是指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也就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Tax Boundary)和现行税法,遵循税收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对企业涉税事项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
2.2 税收筹划的起源和发展
1935年,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发表司法声明:“任何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务,依据法律这样做可以少缴税,只要法律没有特别的规定,即使他从这些安排中获得了利益,也是法律许可的,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此观点提出后,得到各界的认同,自此税收筹划开始了高速发展。在我国,税收筹划是一个朝阳行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它不仅符合国家税收立法意图,是纳税人纳税意识提高的必然结果和具体表现,更是维护纳税人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2.3 税收筹划与法律的.关系
在我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国家机关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企业或公民的行为,凡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私人和部门自动享有该权利。因此,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市场经济下,国家承认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企业行为自主化,企业利润独立化,企业作为独立法人所追求的目标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合理合法地满足自身的经济利益。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税收筹划所得的收益属合法收益,税收筹划是企业对其资产、收益的正当维护,属于企业应有的经济权利。因此税收筹划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2.4 税收筹划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正确使用税收筹划能保护企业利益,但使用不当则会适得其反,要想使用好税收筹划必须先了解税收筹划的特点和基本原则。特点主要有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风险性和专业性。即在合法的前提下,避开风险有目的的进行专业的税收筹划。在开展税收筹划时,企业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遵守基本原则,坚持好守法原则、自我保护原则、成本效益原则、时效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和风险效益均衡原则,不能盲目跟风,合法安全的进行税收筹划。
2.5 税收筹划的范围和目标
税收筹划主要是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如税种的税负弹性,税基的可调整性,税率的差异性,纳税成本的大小,货币的时间价值等方面,以实现税收筹划的目标。税收筹划的目标是通过恰当的履行纳税义务,实现涉税零风险,纳税成本最低,获取最大的资金时间价值,使得税收负担最低和税后利润最大。实现税收筹划目标,保证企业利益是税收筹划的最终追求。
2.6 税收筹划的作用与必然性
税收筹划的运用有助于企业降低税收成本,增加税后利益,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增长和税收长期增长。这使得税收筹划的兴起成为了必然,也使得企业税收筹划成为现代企业理财活动的重要内容。
三、企业所得税筹划
3.1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与企业所得税筹划的重要性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筹划就是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特点进行纳税筹划,达到保护企业利益的重要途径。
所得税是我国将来的主体税,而企业所得税正是所得税中的主要成分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所得税呈快速增长的势态,企业所得税筹划的重要性也与日俱增。
3.2 企业所得税筹划的途径与案例
3.2.1 纳税人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中,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速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适用税率为20%,特殊规定所得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股息、红利、转让财产等。
3.2.7 纳税时间筹划
作者:楚洵娜 **:《财经界·学术版》2014年第24期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就要不断的加强对企业税收的筹划。税收支出是企业经济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税收的筹划,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对于促进企业的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文通过对企业投资活动中税收筹划的重要性进行分析,指出企业投资活动中税收筹划的具体内容,并对企业税收筹划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 关键词:税收筹划对企业投资活动的重要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投资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利润最大化,增强企业综合实力。在企业的投资活动中,税收是企业投资的核心内容。企业在生产和经营的过程中,对税收进行有效的筹划,可以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减少企业的纳税支出,对于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作用。 1、 税收筹划对企业投资活动的重要性 (1) 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企业投资活动中通过实施税收筹划,在遵守国家的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减少企业的税收支出费用,可以为企业赢得更多的资金,使企业保持发展的活力,实现资本的积累,更有利于企业提高市场的竞争力,为企业以后更好的发展奠定基础。 (2) 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企业管理的重点是财务管理,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是税务管理。因此,通过在企业投资活动中实施税收筹划,实现资金、成本和利润的最佳组合,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财务部门要实现税收筹划效益最大化,必然要求财务会计人员具备较高的财务管理水平,因此,财务人员为了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减小企业的纳税税额必然会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及时了解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当税收管理水平提高了,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也随着提高,进而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 辞旧迎新,新的一年总会带给人们新的气象,但再也没有比年底发奖金更令人兴奋的事情了。年终奖金拿到手,除了喜悦,更多的是对自己劳动价值的肯定。在这个渴望财富的世界上,合理规划是我们要做的第一步。年终奖金也不例外。 先投保再还债 发了奖金先要缓解压力 结合自己一年的收支状况、家庭状况、已有保单进行一个分析,如果有保障需求,亦应及时调整,奖金就是保费的最好来源。时间上,奖金都会在年底固定发放,恰好与每年底缴纳保费时间契合。另外利用年底奖金购买保险还有两个重要的好处:首先是便于记忆,尤其是对于整天忙于工作的人们,没有详细的记住保单缴费日期很容易造成保单效用中止,统一于年底购买则会避免这种情况;除此之外这还可以养成自己在年底进行保单检视的好习惯,而充足合理的保障规划也恰恰应该每年检视。 奖金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即是利用奖金一次性金额较多的资金来进行债务和信用管理,现在的工薪阶层和大部分中产阶层在这方面有两个细节:信用卡和房贷,由于信用卡和房贷均有着较高的借款成本(尤其是信用卡取现),因此,在综合考量的基础上,利用奖金一次性的'还款应该是明智的选择,对于信用卡来说,很多朋友拥有多张信用卡,也就是说每个月都要记清楚好几个“最后还款日”。 对于房贷,虽然银行往往会设定门槛,也就是说提前还款可能也面临一定的违约成本,但从一般量化分析的角度看,提前还款,违约成本的金额往往会小于提前还款节省出来的利息,也就是说综合来看提前还款还是可以节省一笔支出的,同时利用奖金提前换房贷还会产生一系列长期效应,也就是说,提前还了一笔钱,会让接下来新的一年中每个月的房贷额变少,这无疑可以减轻新的一年里每月的还款压力。 利用奖金合理避税 为员工做一套节税规划 奖金规划中最重要的一点是税务规划,即如何界定奖金和平时工资的各自多少,以最佳的比例将收入分化为每个月定期发放的工资和年底一次性发放的奖金,以便在整体收入上最大可能的减少税赋支出。 作为企业主而言,最聪明的员工福利方案是找到一个企业本身、企业主、员工三方都皆大欢喜的方法,找到一个最少税赋的方式也是应该的。以员工福利方案作出的节税规划因人而异,但是从概况上看,有几点是必须引起我们足够重视的:非常详细的划分奖金和月工资的比例、一定程度上以实物代替奖金(可以记成本价,当然这要建立在和员工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在一定程度上,将奖金转化为更有税收优势的金融年金产品。 如果真的要做一份详尽合理的节税规划,必须建立在精确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同时企业会计也必须提供精准的财务数据,虽然节税规划可能面临很多风险,比如包括法律风险、操作风险、通胀风险、流动性风险、机会成本风险等等,但我们还是认为只要我们的规划建立在合理合法并和员工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以员工福利为依托的节税方案还是非常有价值的,尤其对于员工规模相对较大的企业,奖金发放得越多,越有必要做详细的节税规划。
摘 要:税收筹划在我国属于朝阳产业,目前的发展态势良好,公司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具有其自身的现实意义。
税收自身可以影响企业的投资决策。
企业在投资前就将税收筹划方案做出细致的分析,这有利于公司企业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从长远的角度实现企业经营活动的良性循环。
税收筹划可以增加企业的收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企业增加收益通常有两种途径,一是提高企业的收入,二是降低企业的各项成本费用,毫无疑问税收筹划可以通过第二种方式增加企业的收益。
同时,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让企业经营活动享受盈亏互抵优惠,在纳税期间减少纳税额,或者也可以使用符合法律的手段,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加速折旧,以享受税负延期的政策。
最后,税收筹划也可以提高企业自身的纳税意识,使自己的经济行为更加规范,使自己的财务活动更加井然。
关键词:税收筹划;效应分析;风险控制
1 税收筹划效应分析的相关理论
税收筹划在国外并不陌生,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虽然没有国外长,但其发展态势良好。
根据前人对它的总结与概括,我们可以得出一般含义,即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上缴税费发生之前,在符合税法框架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人的投资筹资行为或经营活动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实现少缴税或延迟缴纳税费目标的一系列行为。
1.1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对于纳税主体自身来讲,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收筹划是纳税主体对自身的资产、收益的正常维护,属于纳税人应享有的经济权利。
除此之外,税收筹划在减轻企业税负的同时,也可以是企业避免税法陷阱。
所谓税法陷阱,与税法漏洞相对,企业如果陷入税法陷阱中,很可能要上缴更多的税费,这也是我国反避税措施之一。
而纳税人主动进行税收筹划,会使企业全面了解认识税法,这就有效的避免了税法陷阱。
同时税收筹划也会使纳税主体形成依法纳税的观念。
税收筹划要求纳税主体必须在法律许可的框架内进行有关税务事项的提前安排,这也就意味着纳税主体在纳税之前就已经接受缴纳税费这一实际情况。
1.2 税收筹划从国家的角度来讲,可以促进国家税收机制的持续完善
进行税收筹划可以选择的角度有很多,有的是顺应国家的政策,但也有的是因为税收法规不合理,政府通过各个企业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可以发现税收体制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税法。
此外,纳税筹划也可以帮助国家实现其政策目标。
一个良好的纳税政策导向所导致的企业税收筹划的行为对经济的影响也应是良好的。
例如,国家为了鼓励软件产业发展,规定在我国境内建立的软件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优惠政策。
这个政策无疑使软件企业的税负降低很多。
反过来,这也促使软件行业的壮大,使我国的软件行业加快发展,最终实现国家的税收政策目标。
2 税收筹划的动机及方法
2.1 税收筹划的动机
从主观因素来讲,利益的驱动是让纳税主体进行税收筹划的根本原因。
从客观因素来讲,国家间税收管辖权的差别,税收执法效果的差异,以及税种,税基,税制,税惠等的不同都会让企业采取一系列方案来降低企业自身的税负。
①自我利益驱动机制。
在当代这样一个市场经济背景下,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其作为“理性经济人”,必然会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
纳税主体进行税收筹划,必然会有相应的成本支出,但如果筹划有效,同时也会让公司拥有非常可观的税收效益。
正是这一因素,促使了纳税主体实施税收筹划。
②国际上对税收控制权的不同。
税收控制权是国家控制权的衍生物,是一个有着独立主权的国家在收取税金上所掌控的权力。
正是因为这些原因,纳税人自身的跨国经营或投资活动就会形成重复征税或是纳税真空,企业就可以在这方面进行自己的税收筹划。
2.2 税收筹划的方法
对于公司的税务筹划手段,此篇文献综述主要从投资、筹资两方面对前人成果进行分析。
①在投资阶段投资于国家有所减免税费的`项目。
我国目前减免所得税的项目大致有高新技术行业,一些特定的技术改造项目和软件行业。
投资地域的选择,往往也是制定投资决策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
我国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有高科技区,天津滨海新区设立并经天津市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内外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设立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②在筹资方面,纳税主体要充分考虑筹资活动对于纳税主体资本活动的影响,资本结构的变动对于税收成本和企业利润的影响以及融资方式的选择在优化资本结构和减轻税务负担成本和企业利润的影响。
上市公司的主要融资手段有发行股票或债券,向银行借款等,不同的手段会产生不同的融资成本,此外,资本结构的改变也会影响公司内的融资成本,这同时也影响企业不同的税务负担,如何在融资过程中找到融资成本与税务之间寻求平衡交叉点,要根据不同的企业而定。
不同的公司由于其侧重的业务不同,因此在经营阶段中的纳税筹划也不尽相同。
比较普遍的方法有使用涉及进项税务的项目进行税务筹划,对购货运费实施筹划或是使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来实施税务筹划。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税收筹划方案更是多且灵活。
3 产生税收筹划风险的原因及其防范
3.1 税收筹划产生风险的原因
纳税主体在实施税收筹划时,之所以会产生风险,是因为以下几点主要原因。
一是税收的性质使得税收筹划存在风险。
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一门法律,它具有无偿性和强制性的性质,强制性意味着依法纳税企业必须履行的一种义务,从这一角度看税务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是不对等的。
企业往往处于被动地位,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并不是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决定,而是由税务机关认定,这就使得税收筹划可能存在风险。
二是缴纳税费的角度讲,政府与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关系。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企业的税收筹划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但这种合法性是要有税务部门来进行确定。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会尽可能多的征收税款,防止公司少纳税或不纳税,而从企业自身来讲,企业则想尽可能的少纳税,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此外,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存在征税的相关部门与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在这一背景下,往往是税务机关掌握着主动权,来判定企业的税收筹化是否合法,当税务机关对税法的一些规定宣传不到位或是企业对税法及其相关政策理解不到位而错误地使用税收政策时,企业将会有可能遭受被罚款或是更加多的缴纳税款的税收筹划风险。
3.2 税收筹划风险控制
一是企业要正确认识税收筹划,树立风险意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企业自身所在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都是具有多变性的,这也是使得税收筹划存在风险的因素。
除此之外,纳税主体也不应只在意识上考虑到其风险性,而是应从实际出发,建立起一套符合自身实际特点的预警机制,从而降低风险。
同时,预警机制应当满足以下几点要求,首次要保证该机制具有收集大量信息的功能不只是企业自身的相关信息,还应包括我国相关的税收政策,税务工作人员对公司税收的认定情况,找出可能导致税收筹划风险的可能因素,已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
其次,预警机制还应具备风险控制的特性。
当企业的税收筹划存在风险时,该预警机制应该可以迅速发觉,让纳税人或筹划者可以有时间找出对策,消除损失。
二是企业应正确认识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区别,理性对待自身的税负。
纳税主体有时为了减少公司税务负担,也可能会采取避税的一些措施,而避税的行为却并不都是合法的,同时,我国并不主张不合法的避税行为,甚至是拒绝这一行为。
因此,纳税主体或税务筹划人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保持理性,防止为公司带来更多的潜在损失。
三是企业要有与相关税务部门处理好关系的意识。
各个国家都依据自身特点制定实施税法,即使是在一个国家,不同地区的征收和管理形式也会有所差别,这就需要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了解税务部门的要求,使得自身的税收筹划方案可以被认可,以达到降低税务的最终目标。
4 结 论
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的背景下,我国的企业数量日益增加,随之而来的是我国的企业之间的竞争也在逐渐加剧。
应对这些挑战,企业最有利的武器就是使自己的企业价值最大化,这样才能够让自身长久健康的发展。
而如何减少企业自身的税务负担或是延期纳税则是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时必要面临的问题,税收筹划在企业中的地位也在不断上升。
参 考 文 献
[1] 魏涛.我国税收筹划的法律规制研究[D].山西:山西财经大学,2014.
[2] 杨梦龙.基于财务战略视角的税收筹划研究――以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为例[D].内蒙古:内蒙古大学,2014. 甲和乙两个居民企业成立了一个企业C,最开始每家入股200W,各占50%的股份,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企业除了最开始的400W实收资本,又积累了100W的盈余公积,300W的未分配利润。此时,甲想把自己的50%的股份以500W的价格转给第三人,那么如何转让才能交税最少呢? 一,直接转让。这种方式下,需要缴税(500-200)*25%=75W。这种转让方式,交的税是最多的。 二,先分后缴。把300W的未分配利润全部进行分配,甲公司此时收到150W的收入是股息、红利所得,根据规定,企业的股息红利所得是不收所得税的。甲公司转让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是150W,此时应交税150*25%=37.5W,这种方式要比直接转让股权少交将近一半多的税。 三,撤资之后再入股。甲公司先从C企业中进行撤资,收到200W的原始投资,200W的股息红利所得((300+100)*50%),这部分都是不交税的。然后C公司再给甲公司100W的补偿,这部分需要交税100*25%=25W;最后,第三方再和C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以500W入股C公司,拥有50%的股权。这样操作整体只需要交税25W。当然,这么操作有最重要的一点,这里有一个最重要的前提,那就是企业撤资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有关规定。如果没有了这个前提,那么本文所说的一切也都不会成立了。 以上是一些基本的股权转让的税收筹划的操作,下面我们来讲解两种比较小众的节税操作。 1.利用税收洼地达到节税的目的。 利用低价将股权转至低税率地区,然后再以市场价将股权转出,利用税收洼地达到节税的目的。这样操作最难的一步是如何将股权低价转出,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我们通常用以下几种方法来达到低价的目的。 (1)根据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股权的公允价格并不能轻易取得,“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也较多元,故可通过筹划市场价格方式达到节税,如同期交易价格,可在PE/VC参与进来前就进行股权转让,或在股权价格未明显上涨前就进行股权转让。也可通过直接降低股权的评估价格来调低市杨价格,以及通过合理的会计准则(方法)来降低目标企业的净资产价值来筹划股权的市场价值基础。通过设计相关业务交易,实现股转涉及利润的合理输出,延缓业务收入的入账时间,降低股转时间节点的综合评估值,降低纳税额度。 如利用司法拍卖、仲裁、股权质押司法划扣等方法,达到交易价格的合理性。同样理由还有,特定环境下国家政策、行业政策重大调整来降低目标企业股权价值,以及企业资金困难、企业遇到危机情况下的股权转让,这些都是构成合理低价的方法。当然此类方法应在合理限度内使用(税务认为股权转让价款不公允,会重新核定交易应纳税额)。 满足特定条件的股权收购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以达到递延纳税的效果。 根据财税〔〕59 号文件,资产重组业务符合并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无论是收购企业、还是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均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作为新投资的计税基础。尤其根据《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48号)的最新规定,企业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只须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大大放宽了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适用条件。加之,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的《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第40号),对有关资产(股权)划转适用“免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相关问题予以了细化和明确。股权划转“递延纳税”政策扩大到所有性质企业,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可以积极争取适用该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4号)第五条“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税务筹划可能无法做到完全的合法,但是至少应该不违法,这是开展税务筹划的法律底线。在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税收执法规范化的背景下,税务筹划越来越需要税务律师的参与,相比较传统律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税务律师具备“税务+法律”复合专业背景,在税务筹划中可以充分将涉税法律风险考量进去,使得税务筹划的方案真正实现落地!
[摘 要]企业必须将税收筹划活动的收益、成本,包括外显成本和内含成本、支付成本与机会成本协调权衡,并充分估计可能的风险程度和风险损益。
企业只有依托长期利益目标的优化,通过筹资、投资活动的合理规划,组织收益、成本、风险的最佳配比,才能获得理想的税收筹划效应。
由于税收筹划行为通常是依托于企业正常的经营理财活动,因而在实施税收筹划过程中,不应当片面地追求税收筹划自身效应的提高而扰乱正常的经营理财秩序。
否则,往往会因影响正常经营理财业绩的下降而从根本上损害了企业总体财务目标的实现与提高。
本文首先分析了纳税人税收筹划效应,其次,对用有效税收筹划理念评价税收筹划效应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税收筹划 效应分析 利益最大化
一、前言
税收筹划效应,是指实施税收筹划活动以后所产生的作用或结果。
无论是政府还是纳税人,任何一方实施税收筹划活动都会产生一定的效应。
从效应作用的范围而言,可能是内部效应也可能是外部效应,或者说可能是自己的也可能是对方的。
从效应作用的结果而言,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
本文就税收筹划效应进行分析。
二、纳税人税收筹划效应
(1)有利于纳税人利益最大化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
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使企业不得不重视税收活动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首先,税收支出的多寡直接影响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
其次,税收支出是否计人企业成本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效益。
再次,当纳税人和税收征收机关在税法理解上发生偏差时,纳税人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还有可能多缴纳税效。
怎样才能解决这些问题呢?方法只有一个,熟悉税收法规的各种规定。
从纳税人方而讲,税收筹划就是学习税法和运用税收法规的过程,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情况下,税收筹划有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
税收筹划通过纳税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资金,有利于纳税人的发展。
税收筹划从底线意义上讲,就是要避免纳税人多缴纳税款。
在现代社会中.不少国家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的税法越来越复杂,而很多纳税人则对税法知之甚少,这样就非常容易多缴纳税款。
市场经济的健全过程也包括税法体系不断健全的过程.税法的健全伴随着税法的日益复杂,如果对税法研究得不远,既有可能漏税,也有可能多缴税。
实际上有部分企业甚至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对税法的规定不够熟悉,即使知道一些规定,对国家立法的意图也没有真正理解。
(2)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
依法纳税意识包括三个逐次提高的层次:第一,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依法纳税就是依法接受税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三,依法纳税就是该缴的税一分不能少,不该缴的税一分不能多,在守法的情况下,维护自身经济利益。
在我国,较早实行税收筹划的纳税人,多是一些国有、私营大中型企业或“三资”企业,这些企业会计核算健全,纳税行为规范,相当一部分还是纳税先进单位。
所以说,进行税收筹划的本身就是依法纳税意识强的表现。
另外,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也是纳税人及相关人员深入了解、领会、运用税法的过程,是完善会计核算制度,履行依法纳税行为的过程。
三、用有效税收筹划理念评价税收筹划效应
企业想成功地实施税收筹划,要求决策者必须具备理财素质和行为规范:
(1)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能准确地把握合法与非法的临界点;
(2)能够洞察经济发展动向及税收的立法宗旨,在有效地驾驭各种有利或不利的市场制约因素的基础上,组织适宜的筹资、投资的配置秩序;
(3)必须树立收益、成本、风险等现代价值观念,即减轻税负的根本目的是实现投资所有者利益预期的最大化,包括即时的和长期的。
当即时利益与长期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长期利益为首选。
因此,企业必须将税收筹划活动的收益、成本,包括外显成本和内含成本、支付成本与机会成本协调权衡,并充分估计可能的风险程度和风险损益。
总之,企业只有依托长期利益目标的优化,通过筹资、投资活动的合理规划,组织收益、成本、风险的最佳配比,才能获得理想的税收筹划效应。
由于税收筹划行为通常是依托干企业正常的经营理财活动,因而在实施税收筹划过程中,不应当片面地追求税收筹划自身效应的提高而扰乱正常的经营理财秩序。
否则,往往会因影响正常经营理财业绩的下降而从根本上损害了企业总体财务目标的实现与提高。
基于这种考虑,对税收筹划效应实施评价考核时,应切实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税收筹划的意义不仅仅反映为其自身绩效的大小或水平的高低,更在于是否有助于市场法人主体总体财务目标的顺利实现与有效维护,即市场法人主体不能单纯地为了减轻税负而追求减轻税负;二是税收筹划活动的外显绩效,并不直接等同于其对财务目标的贡献程度,而应在将与之相关的各种机会损益因素全面纳入,并予以调整后方可做出正确的结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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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丛欣荣. 正确认识税收筹划促进税收工作合理健康发展[J]. 山东电大学报 , 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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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吕建锁. 税收筹划的涉税风险与规避新探[J].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5,(03)税收筹划的方案 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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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的方案 篇11
税收筹划的方案 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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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的方案 篇14
税收筹划的方案 篇15
税收筹划的方案 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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