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日记(精选十二篇)_律师日记

发表时间:2020-10-18

律师日记(精选十二篇)。

● 律师日记 ●

实习的第三个星期,刚开始没什么事做闲得挺慌的,于是三番五次的去问我们团队的律师有事要帮着做不,给了我一个合同纠纷的案子,让我帮他写起诉壮,在网上找了篇模板后,很快写好。当时觉得其实做律师很简单只要有案子那个律师都会做!不过遇到麻烦的案子就对能力有很大的要求了。星期二那位团队律师又交给我一个股权纠纷的案子,标的上千万。是一个国有企业改制,公司的高层隐瞒公司资产,才用了十五万并给职工买保险就买到了一个上千万的企业。职工本来持有大部分股份的,知道后就不愿意了,想要回属于自己的股份,到处信访但一直没有果,现在来找我们代理,本案的职工股份没有登记,而转让给公司高管又有当地发改委的批文,所以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幸好后来此案没交给我做。听他们讨论,本案由于是集体诉讼,容易引起群体事件,省高院有批文,这种案件不能用集体诉讼进行立案,只能单独立案。这样要收诉讼费就比较麻烦了,第二个方面是要胜诉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工程量很大,付出的财力、物力、人力都会很大。

● 律师日记 ●

2-25 星期四

昨天一口气把方律师交代要看的两个案件看完了,尽管棠下的那个物权纠纷案令我感到头晕——实在是讲述案情的资料太厚了,一看到就觉得痛苦。今天,我又试着以无比的耐心去看物权纠纷案。在细看了几遍后,我终于把物权纠纷案看懂。原来它与老师在课堂上要我们做练习的案情法律适用基本一致,但就是对案情详略叙述不一,所以我才会对物权纠纷案这个厚厚一叠资料的案件感到头晕。不是案情的复习性而是厚厚的资料给我打垮,这实在是令人可笑的理由。我定要把这个不成理由的缺点克服。假如我连这小小的事情都不能干好,又何谈将来的长远发展呢?

2-26 星期五

今天,方律师同样没有进办公室。其实我感到很困惑——在律师事务所里,我基本没有看见律师们在办公室里办公。而我又常听闻方律师要出差。如此频繁地出差,地域涉及的范围如此广。让我感觉地域差异似乎完全不存在。无论是出市还是出省,这好像一般上班族上下班那样自然,似乎已成为他们呼吸的一部分。也许这就是律师与平常人的其中一个区别。当代的律师涉及的业务范围不仅仅是诉讼业务,更多的是非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的开展就要求我们具备更泛更为丰富的知识面。

2-27 至2-28 周末 律所公休

3-1 星期一

今天,一切如常地平静地开展。自律师事务所开工的第一天后,方律师已连续好几天没有踏进办公室。他当然也没有再吩咐我要干什么。为了熟悉案情,我再三地看案件以准备后天的开庭。看完后,无聊的我不禁开始漫游太空,心想:这不会又是一次浪费时间的虚度吧!毕竟在这之前的法院实习已给足了我足够的教训。想想要是那样的话,那真的那可怕,而我又是会为此感到深深的不甘以及时失落。虽说我们的青春还挥霍得起,但我们又有多少个这样的青春可以供我们挥霍呢?我也希望自己能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实习日子。

3-2 星期二

之前,我一直以为明天开审的那宗案件对我来说只是一宗旁听的案件。我看资料只是让我尽量熟悉案件能够快速把握弄懂整个开庭过程的重点。但事实上不是这样!今天早上,方律师居然同我讲明天这宗案件由我去做诉讼代理人,他就不到场了。顿时,空气对我而言已经是凝结了。扪心自问,我能行吗?要是输了,那该怎么办?我能出承担这个责任吗?方律师也大概教我明天该怎样做。但试问,这能假设得了吗?我现在能怎么办呢?努力再看看资料,不仅要把资料看熟还要看透。在强大的压力下,我也只能拼死一搏了!

3-3 星期三

今天早上九时于仓后法庭开庭。方律师下午三时在惠州还有一宗案件要开庭,所以上午的案件他交托给我开了。说真的,之前的我还是相信自己能够应付的,毕竟我已熟悉了整个案件,而且方律师又在昨天教了我大概如何应付对方。但预设的情景跟现实的情况实在太不一样了。我整体上全过程都处于挨打的份上,法官问我的问题我也哑口无言,不断地跟方律师发短信求救,但奈何远水救不了近火。整个过程只有一个感觉——糟透了!心里的'那份苦实在是无法言喻。我今天的行为总结来说就是失败。我在法庭模拟课情景在现实并没有上映。心里的承受能力不是太差了,抗辩性不强——应该说完全没有才对。

3-4 星期四

方律师今天打电话来问我昨天出庭的律师的联系方式是什么。我一下子懵了,我完全不知道。他又问我说难道我昨天在审判记录上签字时没有注意到吗。事实上,我真的没有看。心理压根就没有要看对方律师的联络方式、哪里人,感觉自己仍未投入到一个律师的角色中,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思维意识。方律师并没有指责我,但这比狠狠地骂我让我更难受。我昨天我不是抄对方的答辩理由吗,为什么当时就没有想过哪怕是多眼地看一下对方律师的来历呢。其实,作为一名律师应当不仅在处理法律事务时要有法律思维更要在日常生活里以法律思维思考问题。

3-5 星期五

今天方律师吩咐我写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代理词。之前方律师说到时再送份代理词,将代理词润饰下就行。我还以为这份代理词是方律师自己写。直到今天我才知道这份代理词是要我写的。当他问我会写代理词的时候,我居然说不会写没有教过。后来我回家翻阅书时才发现原来我上课时学过,但我居然完全忘记了,真不知道自己当时的脑袋怎么了。我觉得录音的有效性这方面很难写。我翻阅从而知道要从证据的三性(合法性、关联性及真实性)着手。但是我就是不知道该如何写。因此,我只好先写自己比较有把握的部分,而录音的三性容后再思考该如何去写。

3-6 至3-7 周末 律所公休

3-8 星期一

今天早上,方律师突然叫我把代理词拿给他看。我的直觉反应就是有点类似反问地回答方律师这个不是明天才要交给他。他说先看看看有什么修改的地方明天定稿。我只好把先的那部分交给他看,乖乖地交待着我不懂怎样写录音的有效性。方律师看后,他说我把合同的有效性写得太过理论以至于容易给审判员以空洞套话的感觉。他同时从证据的三性这方面列了提纲给我,让我朝着这个方向去写。于是整个早上我就忙于修改及重写代理词。套句俗话“时光飞逝,明月如梭”,我直到感到肚子饿了才发现已经十二点有多了。而此时,方律师也准备离开办公室。我趁方律师离开后赶快订餐吃饭。这实在是饿得要命!晚上我把代理词发给方律师看看,然后他跟我说录音的有效性要从肯定方面上着笔不要反推。于是我按照他的要求把它修改好再发给方律师批阅。代理词的终极版就这样诞生了!

3-9 星期二

今天要到棠下法庭开庭。这次是我跟着方律师,不用再像上次那样胆战心惊。到今天我想起仓后法庭的那次开庭,我到现在还是心悸尤存。在去的途中,我看见了我所念的高中学校的校门,心中感慨不已。复杂的情绪不断涌上心头。正式开庭后,方律师给我的感觉很镇定——虽然这是每个基本律师都应该具备的素质。开庭对他来说只是小菜一碟。那份沉着、镇定、理性、谨慎让我敬佩不已!当事实摆在大家面前,有时候打官司打的是策略。在回去的路上,方律师跟我聊了些现在司法行业里的一些情况,让我获益良多。

3-10 星期三

今天早上我去了趟仓后法庭把代理词交给法官。下午,方律师让阿蓝和我放假。这可能是因为三月八日下午律师里所有的女性都放假而方律师没有让我们放假而补放的。真的是没有听过有私人性质的工作单位会放三八妇女节的假!毕竟它不是法定假期,而且现实中很多法定假期根本没有让人们享受到这项权利。

3-11 星期四

又再一次来到仓后法庭。这次也是买卖纠纷案,但这次不同的是方律师没有叫我事先熟悉案件,不过我暗地里已先看了这个案子。一开始,方律师就已经记错时间 ,但这也不影响接下来的发展。方律师跟对方代表谈了将近一个多小时和解。我不知道对方怎么了,居然没有请律师——他们本身的目的是和解,但今天同时也是要开庭的呀。非法律人是不是就缺乏了某些法律素养呢?我感觉他们很单纯,也许他们在商场上有些成就,但在这次开庭过程中就唯独缺少了谋略而只有浓厚的诚意顶替。距离上次模拟法庭实习后,我今天再次看见这样如此“乖巧”人完全供认不讳寄托于一个变动性很大的和解上而置一个不推进利于自己的判决不顾。这实在让我太困惑了!

3-12 星期五

今天中午休息时间我扔垃圾时,突然有一个人来寻求法律服务。正处于休息时间,律师事务所里没有一个律师在。我就告诉他现在是午休时间请他在上班时间再来寻求帮助。在律所里经常看不到律师在办公室里,只有邓律师每天在律所里。而更令我讶异的是,邓律师她每天都很闲。她这样的情况可以吗?也许她在暗地里做了很多事情只是我不知道而已。如果单从表面来看她的工作量来看,这不失为一个舒适而有质量的工作。

● 律师日记 ●

1

今天,我致力于完成方律师昨天下午交代我写的三份上诉状及申请执行书。坦率地说一句,我真的不知该从何入手。心里纷乱不已,有股莫名的烦燥困扰着。但无论怎样困难,我还是必须得把它完成。总不能因为困难就一直搁之不理,尽管这也是我最爱干的事情。我真的对那个上诉人感到深深的无奈——他既然打官司了,那又为什么全都认了呢。

唉!这也把我害惨了——总觉得自己写的上诉状实在不好写。自己当学生的这种死脑筋就是不会灵活变通,老是觉得原告这样主张而被告又如此合作全认了,这不就歇菜了吗?为什么还要死要上诉呢——尽管我已知上诉人纯属只是在拖时间?写吧,努力地写吧!

2

无聊的开始了一天的运作。本以为会是伴随着无聊的结束。结果,方律师在下午四时许回到办公室。他整理了些文档资料后就拿出四份民事裁判书吩咐我写三份上诉状、一份申请执行书。他说,买卖合同就随便找个理由塞进去写,这主要是为了玩程序拖时间而已。而票据追索权纠纷案就从无票据基础关系这方面写。

我当时听到票据基础关系时就愣住,心想:这个是什么东西?怎么心理一点儿概念也没有?票据的无因性我就知道,但票据基础关系我真的不懂。这也甭管了,直接上网查。网上就说票据的基础关系是票据原因关系、票据资金关系以及票据预约关系。看了看,就只觉得票据原因关系有点联系,其他两个好像没有什么关系。后来又查了查法条,《票据法》第10条规定了票据与其基础关系。我就打算按这个来写。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很难着手写。

3

今天早上我一直在等着方律师回办公室。因为他之前曾说今天早上要回来,叫我最好在他今天回来时给他看看我的执行书和上诉状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

不过,他今天早上并没有回办公室。我还一直以为他会回呢!最后是他叫我把执行书和上诉状发到他邮箱里去。其实我昨天早上就已经写好,只不过我对470那份上诉状写得不是很满意,总体上我对上诉状的感觉好像是自己在捏造故事似的只不过是多了些法律方面的东西。心理一直忐忑不安,担心会被方律师骂——虽然这到目前为此仍未发生过。结果,我根本不需要对它们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今天下午,方律师叫我可以把执行书和上诉状打印出来,只是把470和471的字体改为楷体GB2312就行。心里的那份不安终于安定下来。总算是踏实了!

4

今天有一位客户带他的妹妹来咨询方律师关于合伙合同的问题。正如方律师所说的,正是大家都是好朋友才会一起合伙做生意的。如果相互间都不是好朋友,才不会一起合伙做生意。但合伙问题涉嫌的不仅是生意问题,还是朋友关系的和谐。

涉及到金钱,我总觉得朋友关系很脆弱——不知道是否因为我深受电视剧的毒害呢。先小人后君子成为了合伙的必要。签订合伙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避免合伙纠纷的发生。即使将来真的发生纠纷也可以拥有有力的证据。因此,签订合伙合同时要慎重注重合同的内容——想像我们处于最糟的情况下该如何保护自我的权益。

● 律师日记 ●

出门的第三天早上我在宾馆等和我来的那个老总,准备一起回去了,一直等到九点半他们才开车过来,接着又开始了长途的旅程,在出发没多久就开始堵车了,一直堵了进近两个小时,幸好之后由于是中午修路的人员吃午饭去了,一直还算畅通,到下午三点半终于回来了,这就是我第一次的出差经历,一出去就三天,看来律师确实不好当。

一到所里就被安排和顾问单位的老总出去三天后,星期四我回到了所里,给主任汇报了顾问单位这件事情的大概情况,以及对方要求我们作为法律顾问需要做的工作:根据拿回来的材料写一份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主任说这事你处理就是了。

因为不知道怎么写,我回来后的那天晚上就在网上找了一些范例。到所里后又让我们团队的一个律师发给我他写的这两个文书。把从顾问单位复印回来的材料看了两遍后,又参照到范例,开始写起来。在写的过程中发现带了那麽多资料,其实很多都用不着,但本着“多复印一千,不放过一个”的精神,怕万一缺了资料又要花几个小时跑到灾区来不容易啊。有了范本很快就写好了,先给团队的律师把我看看那些需要修改的,然后再给主任看。

主任看后说发律意见书写得可以,但律师函通知对方解约写得太多了,法律意见书给顾问单位看的详细当然好,但律师函写的太多了容易给对方留下把柄,于是精简法律意见书,从三页瘦身到了一页。里面还有一个插曲,我先把写好的法律意见书发给顾问单位的老总看后,他觉得写得很好,后面精简后他说还是以前的好。我心里倒是比较的高兴,但主任有令,明白了律师函越精简越好了,说服对方来接收精简的。

由于律师函太精简了,只写了他们的补充合同,顾问单位的老总说光凭补充合同就和别人解除8000万的'合同,不太好,要把主合同加上。当时因为补充合同规定得更严格所以就只写了补充合同,既然他们要求加就加上了,当事人就是上帝嘛。

他们的工作人员来拿后,终于完成了到所里的第一件任务。

● 律师日记 ●

今天起草了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关于一个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的,案件很简单,申请书也很简单。主要是实习这么久以来,我发现要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点不在怎样打赢官司,难点在于执行。很多案子的执行都举步维艰。往往一个案子判决下来,执行却成了难题。唉,有的时候看到那些经济非常困难的当事人急需用钱时,总觉得帮不上什么忙。即使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他们胜诉了,却无法保证那些该属于他们的赔偿款要如何才能得到。但这也是所有律师头疼的问题吧。希望我们可以加强法院的执行力,这样的话才能真正意义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律师日记 ●

20XX年X月X日 X天

已经入行有半个月了吧,法律这行入门还是比其他行当辛苦的,暂时是这种感觉。

开始的一个星期,我很无聊的坐在老板指定的桌前,百无聊赖的看我的法学书籍,研究了一下民事证据的规定。

后来帮老板提包的时间多了,就有机会蹭饭吃了,反正都是当事人请或者就是老板请些厅级以上的领导吃饭这样我也有机会沾沾光。说实话,和老板出去吃饭也学不到啥,除了知道些律师的黑暗面外,就学会了

哪些菜好吃点。反正我秉着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的精神,着重研究吃鸡还是不要白切的好,不安全,没煮透,有病菌,所以红烧的比较好吃。当然吃饭的日子也不是经常有的,吃了几次又不多的时候,人就会很怀念了,什么时候还能再去加加餐呢。

本来老板说好新年新气象要带我们出去吃一顿的,可是不知道是他老人家年纪大了,还是真的很忙,这一拖就到月中了,看来这餐就没指望了。

今天很忙竟然加班了,早上接到一个律师的任务(她出差了,没有时间,要我帮忙写上诉状)。是关于劳资纠纷的,我们这里代表公司,诉三个当事人。这种官司一看就是输的多,可是委托人不理,他们宁愿把钱给律师,也要把劳动者的`工资数额打到降下来,就是要争个面子,何必呢!

没想到老板今天也叫我写个法律意见书。

是关于集资款转为股权纠纷的,标的是4个亿,老板收了多少律师费俺就不知道了。

所以今天真的好忙,从上午写到晚上,两边交差,既不敢和老板说接了其他律师的任务,又不敢和那个律师说老板有任务要我做。所以只好自己强撑,狂写,竟然把两个都交差了,幸好之前两个案例都有看,有一定印象。当然,那个上诉状还算好写,找了个以前律师写的模板,差不多就这样抄、修、换搞了一份,下午三点交了差,还真有模有样,同时发现就算是上诉状每个律师的风格差距还是很大的。啃完上诉状又咬法律意见书,我没有找到对应格式,而且标的巨大,案情复杂,头都大了。尾戒看到还很奇怪,问,你不是写了很久了吗?小姐,我要写好多份哦,而且这个很难啊。后来我胡乱搞了一份给老板,没想到老板大加赞赏,只修改了几个字,就叫我发传真给深圳那个委托人。

我还真怀疑老板有没有看的啊,这么大的标的,我这个新手,没有任何模板,胡写一通,就这样通过了,这不是忽悠委托人吗?不过老板也是太忙了,年纪又大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这就苦了我了,没有修改就不会有提高,也不知道自己的缺陷,最惨要是出了问题,我可就吃不着兜着走了。


● 律师日记 ●

在周五的时候,一个同学打电话给我说他同学出了点事情,摊上了一个刑事案子,当事人的家属打算来找我,咨询一下。当时觉得有案子就把人约到见了面,想到有案子,就打算介绍给带我的律师了,自己也表现表现了,后来把他们带到所里,听他们讲明情况后,我们把这个案子接了下来,这个星期我就主要在处理这个案子,现在人已经取保候审出来了,他也去单位上班了,只要判个缓刑就不会对他的人生有很大的影响。

这个月中利用周末还看了几本和律师相关的书,第一本是《从实习律师到大牌律师》,感觉写得不是很好,收获不太多,不过对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更多的了解。上个星期经团队律师的推荐看了慕容雪村的《原谅我红尘颠倒》一下是内容简介:一位来自穷困乡村、穷困家庭的小男孩,经过自己的勤奋努力,终于完成了父亲的遗愿考上了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之后又在一个经济十分发达的开放城市当上了颇有名气的律师,并且经常在当地的电视节目频频上镜,是著名法律栏目的主讲嘉宾,要么讲授法律知识,要么解答观众提出的的种种法律疑难,成为该城市的公众人物……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事业蒸蒸日上、金钱名利俱全的律师,最后却走上了厌世悲观以致杀人灭尸的犯罪之路……

看了简介后我都不愿意看这本书了,因为觉得写得有点悲观,对于律师这个行业写得太黑暗了。给我推荐此书的律师说情节是根据小说的需要而写的,里面律师怎样处理关系,处理案件可以看一下。于是拜读了一下,感觉确实比较黑暗,对我选择做律师行业都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幸好局中小说的主人公的局并不是很悲惨,出国逃跑了。

这个周末看了《穷律师,富律师》,感觉虽然写得也不好,但相比《从实习律师到大牌律师》,还是要好一点,学到了一些技巧,对于其中自己觉得比较有用的技巧还做了笔记。

● 律师日记 ●

眼看到年底了,明天又是平安夜,蒋老师告诉我们说今天赶紧忙完手头上的事情,晚上喊大家一起吃个饭。听到到这个消息我和师姐都欣喜若狂,老师很久没请我们吃饭了。透过玻璃窗看到外面凌冽的寒风肆意狂吹,想到晚上的聚餐,内心又涌现无限的暖意。匆忙结束所里安排的工作,六点钟左右下班,大家跟着蒋老师一起到了树巢开吃,今天非常开心。

● 律师日记 ●

今天我对司法实践的问题有了一些思考。在司法机关制作的各类法律文书中,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的实体或程序问题作出处理时,有些法律文书中只写适用何种法律法规的第几条,、第几款,没有写出这些法律法规条款的具体内容。这样会造成许多不利.首先不利于当事人理解法律文书内容。每份法律文书都是司法人员根据案件事实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的处理决定,是法律给当事人的一个说法。当事人根据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和对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判断自己行为的对错和所承担责任的大小。处理案件的司法人员对具体的法律条款的内容是清楚的。但当事人不一定知道或根本不知道对此责任认定的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也不利于当事人息诉服判。

● 律师日记 ●

过完新年回来上班,感觉有点不适应,什么都不想干。上午蒋老师让我写份起诉书,有关著作权纠纷的,原告吴先生的论文遭被告赵先生剽窃、抄袭。这可真不是一个好写的`起诉书,估计老师也是看看我的分析能力,出个初稿而已。认真写完后拿给老师看,老师骂了我一顿,我说逻辑思维不清晰,一句话都说不好,以后这样的东西不要再拿给他看了。被老师骂过自己感到很伤心和挫败,跟师姐沟通时师姐告诉我老师今天心情好像不是很好,不要讲话就行了,我们这实习律师真是不高做啊,还要时刻准备好做出气筒,当然我也是有该骂之处,自己确实没有处理好这个法律文书,后来自己看看都觉得巨烂无比!

● 律师日记 ●

一、毕业实习目的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至四月十二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熟悉和体会。

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文博。

二、毕业实习要求

要求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实习教学环节中的学习任务,提高实践能力。

(一)实习方式和要求

实习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或者两种形式:

1、律师实务或司法实务:参与办理诉讼、非诉案件和仲裁案件,包括取证、开庭、起草法律文书和法律文件、卷宗研习、提供各类法律咨询等。

2、项目、课题等科研实践:参与完成校级或者校级以上的经济、法律科研项目、课题。

按照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实习单位或者部门

学生可以选择律师事务所、法院、经贸公司、高校或科研部门、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实习,

三、实习成果

此次实习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实习科目是刑法、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等;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管所会见被告人。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在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譬如我们所里的所长老师非常热心的在我实习第一天下午就帮我办好了实习证。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到所里实习的刚开始对于许多事都无从下手。邵宇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他。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他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律师。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工作,如和其他律师到车管所查车籍档案,到飞机场、八钢等地取证和开庭等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 律师日记 ●

我作为一名主办离婚案件的专职执业律师,简单谈一下办理离婚案件的一些经验。

一、前期律师谈判

很多即将离婚的夫妻,已经难以心平气和的坐下谈判,由于双方缺乏互信,更是对争议的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但并不能因此断定再没有谈判成功的余地,本律师认为,在男女双方难以谈判的情况下,可以请律师协助谈判,这样可以事半而功倍。 律师可以运用法律知识说服对方; 律师可以凭借经验技巧把握对方心理; 律师可以起到中间人协调作用; 律师可以促进谈判且避免留下离婚后遗症; 相信在律师的参与下,就会有一份谈判成功的希望,这样可以避免诉讼,避免进一步的矛盾激化,避免感情再受到伤害,避免劳民伤财。

二、进入诉讼阶段

如果双方矛盾较深无法谈判成功,或者对方蛮不讲理无法交流,或者对方拒绝谈判,此时再进入诉讼阶段。 法院首先审查离婚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同时法院会审查财产问题和子女问题。 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离婚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一般会判决不予离婚,当然就不会再涉及到财产问题和子女问题。

三、后期律师谈判

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离婚当事人可以等到6个月后再次提出离婚诉讼。但是,这样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男女双方都是一种伤害,并且6个月也是一个漫长的时间,是一种痛苦的煎熬。

本律师认为,在这期间律师完全可以协助当事人再次就离婚问题进行谈判,并且谈判成功的可能性比前期谈判成功的可能性更高,因为经过一次离婚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已经筋疲力尽,或已经想开看透,或已心平气和,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律师协助谈判,充分运用律师后期谈判的技巧和经验,相信谈判成功不是梦。 本律师对于后期谈判一般都是免费进行的。

上述是本律师多年执业经验之谈,经过“三部曲”的工作努力,谈判成功的几率极高,由于篇幅限制,这过程需要的更详细的技巧无法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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