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姆文集读后感(模板12篇)
发表时间:2021-06-29弗洛姆文集读后感(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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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终于看完了三毛文集的五本书。说来,这套书看得时间并不是很长,大概两个多月左右吧。大抵是1/3在晚上睡前看的,1/3是在周末看的,1/3是在飞机上消磨时间看的。
其实,买下这套书也是很偶然的。只是,在书店翻了几页,感觉字里行间有种清水自然流淌的感觉,那些故事在三毛的笔下婉婉道来,让我相信那种真实,尽管很遥远!
对于这些书,不需要太多的评论,我想这也是三毛的脾气了。大家看了也就看了,没什么大道理,也没什么特别的观点,只是叙述一个人这些年来写下了的心情故事和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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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仔细阅读莎士比亚文集,我们就能发现莎士比亚文集当中基本都是按照一个想法运行的。
那就是莎士比亚塑造了一个悲剧时代的英雄形象,这些人通常都是雄心勃勃,满腔热情地投入生活,然而由于社会太过恶劣,最终这些人就面临了不可避免的失败。
现在21世纪,社会竞争的激烈程度,给人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丝毫不逊色于莎士比亚时代的黑暗势力。然后面对的明争暗斗,激烈的利益纠纷,弱肉强食的阶级压迫,我们是否应该放弃梦想?
当然不是,梦想是一个人的动力,追求梦想是一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绝好方式。即使我们生活在恶劣的环境中,即使我们每天都要忍受拥挤人群,可是我们永远不能够放弃梦想,我们应该执着梦想,并为这场长期并且勇敢地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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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站在街角,吹着风,看着车马吹成了流云,看着人群吹成了飞鸟,看着过往吹成了回忆。也许每个女人都有过这样一段绮丽的经历,外表平静似水,内心却敏感得如丝绵蕴着胭脂,轻易就洇得一塌糊涂。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你所遇见的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你只轻轻地问了句:“噢,你也在这里吗?”那个人,曾经让你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心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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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终于看完了三毛文集的五本书。说来,这套书看得时间并不是很长,大概两个多月左右吧。大抵是1/3在晚上睡前看的,1/3是在周末看的,1/3是在飞机上消磨时间看的。
其实,买下这套书也是很偶然的。只是,在书店翻了几页,感觉字里行间有种清水自然流淌的感觉,那些故事在三毛的笔下婉婉道来,让我相信那种真实,尽管很遥远!
对于这些书,不需要太多的评论,我想这也是三毛的脾气了。大家看了也就看了,没什么大道理,也没什么特别的观点,只是叙述一个人这些年来写下了的心情故事和经历。
《撒哈拉的故事》是最先开始看的一本。是一段三毛与荷西在沙漠度过的生活,很平常的工作和生活。但即使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三毛的文字里也很难感受到那种为环境所困的郁闷。她就像一个爱玩的小女生,一切都是新鲜的,热情的,乐观的生活着。当然,让人感觉三毛的真实的是那些她对沙漠邻居的描述,也不避讳一些自己所厌恶的那些人和事,因为那些人贪图小便宜,经常理所当然的拿走她家里的东西,例如药,化妆品之类的。
《温柔的夜》则是记录在荷西由于撒哈拉战乱而失业后为生计远赴加纳利群岛的故事。那些文字足以让人体会他们那段时间的艰辛。而且,尽管是那样的辛苦,荷西还是被两个可恶的资本家剥削,甚至克扣薪水。而荷西的同事,一位曾经的好朋友也是变得很自私,以至于想暗地压制荷西。三毛在那段时间身体状况也是很不好,经常生病,而且还要为那些资本家做中国菜,帮助荷西想办法拿回工钱。也就在那段时间里,荷西的家人从西班牙来看他们。因为经济的拮据,他们在盛情的招待婆家来人的时候是那么的不快,特别是三毛因为在那段时间感觉自己就像个局外人,被荷西家人呼来喝去。
《雨季不再来》这本书就如书名一样,三毛将自己在预见荷西前的故事集结在一起,称为“二毛”的故事。但雨季已经过去。在这本书里,才了解三毛为什么之所以为三毛了。也知道了,为什么三毛还是个绘画的好手。原来,三毛的在二毛的时候也是很不一样的小孩,但多少都是可以看到三毛的影子的。
《梦里花落知多少》记录了在荷西出事后,三毛的生活。开篇就是三毛父母和她一起处理后事的文字,真诚而感动。特别是在夜里,自己轻轻把那些文字读出来,更是可以体会那种秋天般的心情。整本书中,三毛像个失恋的女子,孤独的走在台湾,欧洲和加纳利群岛之间,探望那些故人,寻访那些过去与荷西一起生活过得地方。 末了,三毛将自己在加纳利的房产都很便宜的变卖,里面的藏书,工艺品都赠送给当地的友人了。于是,她离开了那里,回到了台湾。
《万水千山走遍》主要是三毛在杂志社的资助下做南美旅行时写下的文字。文章按照国家为单位,一个一个写来,读者有如身临其境,感受到那种异国的风情。在我印象中,那里应该象是中国西藏、云南之类的地方吧。也就在读这本书的时间里,我让一位在马来西亚的朋友帮我买了一只秘鲁的陶笛。以后拿到之后,在show给大家看好了。这本书最后有几篇文章是记录三毛回大陆旅行的文章,包括舟山,上海,南京,敦煌等等。文集以三毛的南美旅行讲演稿作为结束。发现,三毛在荷西离开后经常流泪了……
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是件很愉快的事情。在三毛的文集里也提到她的许多藏书,想来也是满满一屋子吧。在过去,书应该也是奢侈品吧。为什么这么说呢?富兰克林在他离家出走的落魄的时候,没有盘缠,好歹可以变卖掉一些书换取点现金。所以,看来那是书还是值钱的,而且是有很多人感兴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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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的作品中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的语言文风。汪曾祺的作品是可以读出生活的。这是源于作家对生活的真诚吧。他所写的都是自己熟悉的生活:旧时代的高邮小城、西南边城昆明、文化界的故旧师友、西南联大的师生、北京京剧团的戏曲演员;故乡的大淖、荸荠庵,昆明的白马庙等。他的作品中总有他自己过去生活的影子,所以写起来有真切的认知,有感情。
汪曾祺的作品,我看得较多的是散文。下面我将从他的散文中举几个例子,分析一下语言,表达我的感受和观点。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我熟悉他的一切好处,知道那个枝子适合哪种姿势。云从树叶中间过去。壁虎在葡萄上爬。杏子熟了。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蜘蛛网上一只苍蝇。蜘蛛呢?花天牛半天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金雀花哪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金鱼吐出一个泡,破了,下午我们去捞金鱼虫。香橼花蒂的黄色仿佛有点犹豫,别的是花飘下,香橼花时掉下的,花落在草叶上,草稍微低头又弹起。——《花园》
《花园》这篇散文读起来颇有趣味,语言十分的生动活泼。对景物的刻画很好,文字虽是印在纸上,纸虽是平面的,但眼前看到的是立体的,是鲜活的,是有生命的。感觉手是可以触摸到它们的,《花园》中所塑造的景物那样真实地出现在我眼前,唤起了心灵最柔软的那部分,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汪曾祺的作品是有生命的,在于他的语言平实、生活,它所描写的东西也是如此,平凡渺小,但却凝聚着巨大的能够打动人心灵的力量。汪曾祺用心感受生活中的快乐和温馨,贴近的观察生活。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
胡同是贯穿大街的网络。它居闹市很近,大哥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似有很远。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胡同文化》
汪曾祺描写的胡同中的场景很生活、真切。人物的特点很鲜明,虽描写每个人物只有简短的一句话,但他抓住了人物的细节,抓住了人物的魂。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集体生活和文化的喜爱。汪曾祺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小说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生活,也是希望把这种文化以最简单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所说的: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他用朴素着实的语言记录生活。归有光的“以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汪曾的文学作品展示了现代汉语写作的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从活的传统和活的生活中汲取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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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三毛这个人我以前是这样认识的:原名陈平,是一名台湾女作家,死于自杀,仅此而已。后来才陆续听说了一些关于她的故事,然后知道这样一件事情,但不知道其真实性是否有多少。有一次她不小心把一个花瓶摔到地上然而,瓶子完好无损!她感到很奇怪又试了一次,还是这样;后来,她把她的丈夫荷西叫来再把瓶子再摔一次,这一次没有奇迹发生瓶子碎了。当时我就感到很奇怪了,于是就决定好好的读读她写的文章,也许可以看到一些我想要的东西。在市面上的地摊上有很多种版本的书,(盗版的)我都没有去看它,我认为这是对作者的一种起码的尊重,而且盗版的书籍会误人子弟,看多了对眼睛的伤害也是不言而喻的。
直到今天才在书店里看到我自认为是正版的《三毛文集》看到她写撒哈拉沙漠的空旷,恶劣的气候,还有许多奇怪的民族风俗,那情那景虽说我没有亲身经历过,但我在睡午觉的时候感到全身发热好像此时的我就置身与沙漠之中,好多看到的人物都出现在梦境里而我居然还和他们谈话!天气与昨天相比之下是有点上升了,但这种感受是我从来就没有过的。前天晚上的夜班让我深感疲倦了,可是我仅仅睡了四个小时然后就怎么也睡不下去了没有办法我只好起床吧,把那些剩下的部分看完了。
我很佩服三毛的毅力和那种让人难以想象的结果,使她平凡的人生显得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她和荷西的爱情是很让我羡慕的,能有一个如此有魅力的男人深爱着她,可以说她应该感到很幸福了!他们的爱情是建立在对彼此之间的相互尊重和相互理解的基础之上的,虽然,荷西比她小但这没有什么关系,也不会因此而影响两人的情感的沟通。他们真挚的爱情是世间少有的,也许正因为这样三毛在荷西死后的数个月里都没有恢复到正常的生活中去,父母亲也一直很担心她会自杀,她也作了承诺:我不自杀!可是后来还是自杀死了这让我很痛心。料想一下,如果一个彼此之间有着深厚感情的朋友死了我也会很伤心的,更何况那是她丈夫呢?就像当年钟子期和俞伯牙的高山流水一样!看到最后我禁不住流下了眼泪!
以前也曾经看过三毛的作品,知道她去过沙漠。我就幻想有一天如果我也能去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了!现在看来着是不现实的,至少这一点在三毛的身上我可以了解到所做的这一切是需要面对着很多的压力和冒着随时都会有生命的危险的可能性,父母亲还要照顾你吗在你步入社会以后?那时候他们也许都是老头老太太了,更何况我的父母亲没有像三毛的父母亲那样可以出国旅游。他们都期望我将来的生活好点,我也努力去这样做,至少我不会再有要去撒哈拉沙漠的幻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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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雷雨》的认识,我自以为是比较肤浅的,只是从中读到了一个字眼——伦理。中国是一个非常注重伦理道德的国度,伦理纲常作为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行为规范早已根深蒂固,早已植根于每个中国人的心中。在我看来,这一伦理纲常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制度的变更而有所改变的,其中对于妇女的要求似乎是在逐步的放松,这就体现了对妇女的尊重,也说明妇女的地位在逐步提高,妇女所遵从的“三从四德”在今天看来其形式似乎是弱化了,但却要求妇女们要有更强的自我约束力,我这里并不是说古代的妇女她们的自我约束力差,从而需要严格的制度规范来约束她们,只是我觉得有些东西越是弱化其外在的表现形式,其实质在作用于行为人是,就需要行为人拿出更多的精力去践行。
对于周萍和周蘩漪的乱-伦行为,我感到可悲,周萍的行为固然是有悖于伦理的,但周蘩漪的行为却让我看到了作为一个女人的放荡淫逸,在这里一切的伦理纲常于她只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说教,她背叛了制度,也背叛了体格女人的灵魂。
至于周萍和吕四凤,我很同情他们,但最后我还是不忍心把他们的行为定义为**。但谁能和命运打赌?我只能可怜四凤的悲惨命运!
二、都市篇——《日出》
读《日出》让我想到了茅盾先生《子夜》中的一些片段,仔细想来却也有几分相像。那个时代上流社会的人们骄奢淫逸、挥金如土,生活的糜烂而又堕落,痛苦而有虚伪。对有权势人的谄媚、阿谀奉承和巴结,对贫困潦倒人的蔑视、鄙夷甚至于辱骂,让这些人的生活到处都充斥这世俗、慵懒、单调和乏味。
第二,自高自大。张乔治的自恋真的很恶心,潘月亭的傲慢也很难恭维。
也许活得最真实的应算方达生了,对于陈白露的执着感情,让他向把她带走,过平淡安定的日子,二早已被奢靡生活腐化了的陈白露却拒绝与之同行。最后,他带着失望和爱的心离开了,因为他没能説服陈白露,因为他说他要找些小事
三、爱清篇——《北京人》
曾文清的爱情让我想到了《家》中觉新的爱情,二曾文清绝命运觉新那般幸运,随没能和梅缔结良缘,却也娶了瑞珏那样一个贤惠的妻子,生活过的也算幸福,二曾文清于所爱的表妹愫方近在咫尺,却还要承受那份相似的痛苦,妻子曾思懿母老虎般的对他颐指气使,让他变得更加怯懦,命运意思作为一个男人的魄力和勇气。
曾霆和曾瑞贞这两个可怜的人,在他们懵懂二又无所知的年纪就被捆-绑到了一块,人生的轨迹就此方式了转折,也许上苍怜悯这样一对可怜的人儿,让他们最终摆脱了婚姻的枷锁,逃脱了封建制度的牢笼,重获自由,但那段本不该又的经历却还是要在他们尚未成熟的心灵上深深的烙上一个印迹,成为他们永远不能摆脱的痛!
⬮ 弗洛姆文集读后感
作为一种心理学概念,孤独感有两个层次。一种是深层次的心理意识,具有这种孤独感的往往是一些思想感情深沉、见解及个性较为独特的人,他们因其思想见解深刻无法与人沟通而产生孤独感,如贝多芬、爱因斯坦、凡高、卡夫卡等等。另一种是普遍的孤独感,这是现代文明人普遍的心理症状。
正是后者成为美国著名思想家、精神分析学家弗洛姆关注的焦点。
在这本书中,弗罗姆回顾了人类追求自由的历史。他指出,人类历史是一个“日渐个人化及日渐获得自由”的历史。亚当和夏娃违背上帝的旨意吃了禁果,所以他们有了真正的做人意识,自由开始了。同时,人与自然的和谐也遭到破坏。
人类一方面摆脱了传统的外在权威的种种束缚,尤其在当今,人类差不多完全摆脱了宗教及诸种权威的影响,并拥有较充分的物质财富,成为完全“独立的个人”;但另一方面,一旦人类独立,人与自然的和平共处被瓦解,人的生命价值的完整性亦不复存在。在此之前,人们属于宗教、社会和家庭,而不是自己。这种状况妨碍人类朝自由、自决和完整的方向发展,但是,它往往又是“慈爱、互助及安全”的,人可能感受到饥饿和外在压迫的痛苦,但人不感到孤独。
然而,获得“自由”的现代人则呈现出另一种情形。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人日益个体化,成了一根根伟岸羸弱的风中芦苇。现代文明制造出大量的物质产品,它像一堵堵高墙,将人与人隔开,把人拉离本真状态。
乡下人的热情和朴素在城市里消失了,茅草屋的原始气息在高楼大厦里消失了。即使在一个不健全的社会里,人们也看不到孤独,只有麻木、浮躁和野蛮。人们赤裸裸地炫耀自己的财富,却离真相越远;人们谈论性、女人,却离真相越远;人们包容一切,却离真相越远。
在当下时代,存在真正成为了一个问题。
现代社会中,政治的**可能走向衰弱,但**“并非消失,而只是转为看不见的”,“它伪装成一般常识、科学,正常状态,公众**”(弗洛姆语),它有其表现在金钱和物质财富的魅力方面。政治**能让被压制者清楚的看见对手,容易明了自己受压制的力量来自何方,从而产生要摧跨该股势力解放自我的愿望。而现代社会的世俗**则是隐蔽的,它无处不在,无孔不入,那么肆无忌惮那么温情脉脉,受压制者如芒刺在背又无从发泄,因为他无法看清对手,犹如日本鬼子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人们为了摆脱孤独的泥泞,或者麻醉灵魂,或者献身于极权政治,或者发泄毁灭,或者愤世嫉俗等等。然而,这种努力显然是极其脆弱的,因为它是以丧失自我完整性为代价的,这只能使现代人戴上更重的精神枷锁。
毫无疑问,现代人的孤独其实是对自身价值的迷失和终极关怀的困惑。弗罗姆在寻求解救之途的同时,也为人类的未来描绘了一幅理想蓝图:“唯有在一个社会中,当个人——他的生长与幸福——是文化的目标,个人不必屈服于外在的权威,也不必受外在权威的利用,以及,他的良知和理想是真正属于他的。
只有在这样一个民主的社会里,自由才能真正实现。在这里,这是所有人(包括良心和理想)真正属于人类的第一个前提。”弗氏在对人类现实处境满怀焦虑的同时,也对未来抱以极大希望。
但人类究竟如何才能到达那个光辉的顶点?作者对此似乎显得力不从心。更何况,在一个缺乏绝对价值判断、以人为主体的社会里,人类是否有足够的勇气和自觉抵反抗外部和自我奴役?
换言之,人们真的能享受心灵的自由,走出孤独与迷茫的困境吗?
恐怕这仍将是一个问题,至少在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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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读了胡适的选集后说,母爱是最无私最珍贵的爱!
诗人说母爱是最动人最伟大的爱!
作者说母爱是最勇敢、最无畏的爱!
在胡适的《我的母亲》中,他的母亲从小就变成了寡妇,不仅要管教自己的儿子,还要照管他那死去的丈夫所留下来的,自己还要大的“孩子”。
在这重重的困难、疲惫和痛苦中,母亲仍然让胡适从她的宽容、善良、力量和坚毅中学习。
这使我不禁想到了我的母亲。
像所有的母亲一样,她不仅给了我一个美好的生活,而且还付出了她所有剩余的时间和精力。
我,在他那无微不至但又默默无声的关心下快速的成长。
她和胡适的母亲一样,对我十分的严厉,她在别人面前是一位伟大的医生,她显得那么坚强,一切事情不管有多大困难,她也能很好的完整。
但是,她对于我,却显得那么软弱。
记得,有一次我爷爷动了手术住院。我们一起去看他。
爷爷得到的是一种眼病,它将传染给下一代。 当他接近花甲的年龄时,这种眼病很可能导致失明。
同时,他陪着爷爷检查眼睛。
“医生,也给我的女儿也检查一下吧?他爷爷这个病会传染,不知她的眼睛会不会有这种玻”母亲对医生说。
“快,过来,你也让医生来看看!”母亲带着奇怪的微笑把我拉向了医生,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微笑呢?好像隐藏着极大的不情愿,和极大的焦急与担心。
我把头移到了机器前,一束微弱的光毫无阻挡的摄入了我的眼睛,使我感到特别刺眼,我不断的把自己的目光从那光上移开,这使的医生不断的提醒我:“盯着这束光看。”这时我突然感觉的了一种奇怪的安静。
你肯定会问,医生这么唠叨,怎么能安静下来?不,因为她妈妈,她一句话也没说。
要是在平时,她早就插嘴了,为什么呢?我向母亲瞥了一眼,发现母亲像木头一般站在旁边,她的神情显示出很不安,仿佛头顶上有一块被细线绑住的大石头,一动就会掉下来。
终于检查完毕了,母亲急急忙忙走向前问:“怎么样医生?她的眼睛不会有事吧?”
“当然没事,仅仅是有点近视罢了!”
“那就好!”母亲异常轻松的说。
走出医院,母亲竟对我说:“从你刚出生起,我就开始担心你有和你爷爷一样的病,但是我一直都不敢带你去看,你知道吗,刚才妈妈就好像站在法庭上等待判刑一样,不过,幸好现在是无罪释放。”
我惊奇极了,没有想到母亲竟如此为我担心。
接着母亲踮起脚尖抚摸我的脑袋,我都已经比他高了。
我拉过母亲的手,那双圆润有力的手,那双为我洗过无数尿布的手,那双为我做了很多可口饭菜的手,早已失去了光泽,布满沟沟壑壑的道道裂痕。
把我们的手放在一起,我能感受到妈妈的温暖,我的双手充满了青春和活力。
看着她的手,我知道我是她生命的延续和希望
我那缠绵的感情徘徊在这种伟大的爱情中,这使我感到非常幸福和美丽!
胡适文集读后感【2】读罗志田新版胡适传,上载胡适初到美国留学时,享受的是美国归还的庚款补贴,数额不菲,除接济家中外,甚至还雇了一个佣人。
胡适常对人言,吾等留学生,在外代表炎黄子孙,不可只图省钱,而须处处注意吾等形象,免为西人歧视也!自己留学在外,对胡适当年此言有直接的体会。
身边的一些中国学生,千方百计地省钱,自己衣食节省无可厚非,但寻机贪图小便宜,遭外人背后议论,实在令人为之汗颜!我是农村里走出来的孩子,当然不会挥金如土,但因对自己的生活质量有一定要求,而且相信千金散尽还复来,决志不做金钱的奴隶,所以衣食住行各方面都只求称心,不图省钱,由此虽落下个“懂得享受”的恶名,也不以为意。
但即便是如我这般消费,每个月的奖学金还是能颇有结余,而一些中国学生想着靠省下的奖学金将来买房买车,实在令人不解。
且不说现在房价已涨,省下的钱实在杯水车薪,买不了几平米,就算**远瞩,未雨绸缪,也应该是在学业上用功,将来谋个好差使,拿高工资,那才是真正的治本之道。
--胡适回国在北大任教时,没听说过口袋里带了多少钱。
活着应该享受每一天,年轻的时光更是弥足珍贵,为了三十岁之后的事情,亏待自己大好的年华不说,还养成个小器爱占便宜的毛病,甚至于有失国人脸面。
两相衡量,实在觉得不值。
胡适被后人誉为一代大儒,社会导师,大学问家,学贯中西,但其实他的国学功底一部分是在出国前奠定的,另一部分则是回北大后“补课”的。
在美国的这几年,罗织田猜测自己可能没有认真读很多书。
刚开是在康奈尔大学时,我没读好这本书,但我成了学校里一个小有名气的演讲者。
后来转学到哥大,应酬不减反增,平均每天要写好几封信。
我记得以前读过胡适的留学日记。他常因读书不安而自责,朋友们也常劝他好好读书。
说胡适在美国没有读书自然不可能,但从日记中按图索骥,其这一时期所读之书,要是比起陈寅恪吴宓等来,就显得黯然了。
胡适的日记中记载,他经常和朋友打牌、喝酒半天,但不多。
如此留学之胡适,后来竟能得享大名,成为引领时代潮流之人物,虽有时势造英雄的因素,更重要的是胡适本身聪慧过人,又早怀做“社会之导师”之宏志,为此亦做了相当的准备。
胡适读书博杂而不精,自己亦承认此为生平大过,但要成为一代之精神导师,必须是个通达之才,而不能只是一个专功之家,而胡适于专业学习之外尤关注现实政治,实为其归国后呼风唤雨奠定了基础,这些又是陈寅恪吴宓等所不及的。
读至此,不禁想,“浪子回头金不换”,胡适虽在美国虚度了些时日,但后程发力,终成名山大业。
但当年,中国虽处内忧外患之中,没拿学位的胡适尚可回北大任教,既而掀起一次影响深远的思想运动,且在其后的岁月中纵横议论,针砭时弊,还差点参选了**,其一生可谓传奇而多彩。
试想今日回国之留学生,虽有绝世之才干云之志如胡适当年者,安得成就如彼之洪业乎?思之不禁 “西北望长安”,一声叹息尔。
胡适文集读后感【3】借胡适的文集的时候,是因为他是新文化运动的领头人。
所以我想看看先驱者是怎么写的。
看胡适的文集的时候,我还真的不曾留意那些曾经扣在他头上的无数的光环。
“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治学严谨是我对他的一个最初的印象。
“卖药游方二十年,人间浪说小神仙。回到人间,洗蓬莱,再上天堂。”这是他四十七岁生日的自嘲。
胡适是个自由主义者。他一生珍视思想而不适是俗的名誉。
他的眼中,人要自由,要解放自己。
心中怎么想,手上的笔就怎么写,发自内心即可,并不需要把读者捧来捧去。
所以在他的文章里,我睁着眼睛看不到心情,就像在聊天室里一样。
因为他没有刻意加工文字,虽然没有三分美,但有七分真。
“月光下的老槐树,落英缤纷的秋山,柳岸花堤,青山处处,绿水长流……”以上是我加工的,在胡适的文章下,不会有如此美好的意境,但又确确实实是他所写。
毕竟现实在眼里,浪漫在心中。
哈哈,我不知道胡适先生写那些文章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如果要我说出对胡适先生的感觉,我想他应该是一名“文坛的守望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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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先生可谓旧式的传统文人,且家学渊源。虽曾与西方文化有过深厚地交往,但其散文中却见不到丝毫“洋味儿”。她的文字大多体现了汉语的音律美、书画美。《散文》中的《林奶奶》堪称文字美的典范——口语化但不絮叨,记叙的仍然是生活中的琐事,但读来全不嫌琐碎,一个旧中国底层渺小老太太的言谈举止、处世为人活脱脱跃然纸上!我以为其文字的意境、意味直逼鲁迅!中国社会底层一干小人物的相貌品性在他(她)的笔下是如此血肉丰满、惟妙惟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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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在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在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在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在《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而我们小学六年级不正是我们人生的春天吗?我了我们秋天的收获,我们现在难道不应该付出汗水和努力吗?
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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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的文章》一文中,张爱玲用了比较坦诚、平和的语气,谈到了自己在写小说和散文中的一些想法和思路,这篇文章也是我们深刻的了解张爱玲的作品和去还原一个真实的张爱玲的最好的一手材料了。在文中张爱玲非常谦虚的指出了自己写小说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但也坚定的表明了自己写小说和散文时自己坚持的主张和以后该努力的方向,字里行间中透露着张爱玲的作为一位文学大家的风范和气量。
张爱玲觉得自己写小说和散文是不太注重文学理论的,并认为文学理论是文学出品出现后而产生的产物,她认为一个作家应该是在文学作品中,经过自身提炼和吸收获得适合自己的文学理论,可能也只能这种方式才能让作家把那些文学理论融入到自己的血液中,可以比较自如把文学理论一些好的东西浑然天成的融入到自己的文学作品里,创造出一流的作品,当然她也肯定了文学理论对于推动文学作品上的积极作用,她把文学理论和文学作品比作平行的一前一后的两只脚,文学理论是不可能处在文学作品之上,更不会是手持鞭子的御者。
张爱玲认为人是为了追求和谐安稳的一面才去斗争的,可许多的文人却过多的关注于人生的斗争,而忽视了和谐的一面。她认为斗争只存在一个时代,每个时代斗争的东西可能会是不同的,但人们追求安稳的生活相信是每个时代的人都有着的愿望,因此张爱玲认为安稳实质是一种永恒。所以张爱玲在文学作品中透露着追求人生安稳的一面,但因此也会缺少一种“力”,给人振奋的一种力量。
张爱玲觉得写文学作品应该给人一种启示,而这种启示是蕴含在自己的作品当中的,让人们在故事中自己去获得,因此她会把自己的小说作品写的更加的真实,但因为要真实因此自己的作品就会缺少激烈,但她坚定的认为自己只能这样写,激烈的东西往往可以给人一时的刺激,但真实反映人们的生活,才能给人以启示,而这可能是永恒的。因此张爱玲的小说中除了《金锁记》中得曹七巧是一个极端病态的人物外,其它人物都是平凡的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而是我们生活在这个时代的负荷者,我们可以从他们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从中获得启示,我想这也是张爱玲所一直追求的文学方向。
张爱玲说自己喜欢用参差对照的写法来表现人生的苍凉,而不是去表现壮烈,壮烈虽有力但缺少美,而悲剧往往给人一种强烈的对比,而苍凉之所给人回味,是因为给人一种参差的对照,从以上这些观点我们便可以看出为什么张爱玲乐于写悲剧,为什么去营造苍凉气氛的原因了。
张爱玲在文中提到了自己的主题欠分明,但张爱玲认为这并不是什么缺点,因为许多伟大的作品主题都是很模糊的(在这里她用了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来证明了自己的观点)张爱玲认为让故事自身去说明表达的,比拟定了主题再去编故事要好的多。因此张爱玲认为一味的强调主题,那些唯主题论者是机械的并且是刻板的。
张爱玲《自己的文章》一文,说理清楚,观点明确,论证深刻而有说服力,一篇让我受益匪浅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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