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毛汪曾祺读后感(范文14篇)_鸡毛汪曾祺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03-01

鸡毛汪曾祺读后感(范文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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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出现于伤痕文学和反思文**涌之际,却没有政治话语的痕迹,没有浓烈的悲剧意识,没有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但是却为文学带来一股清新之风,作者汪曾祺用清新淡雅自然的文笔讲述了山野之间的所见所闻。

这篇小说如果从语言上来说,是文学上的一大创新与挑战,作者在这篇小说中,不管是叙述事件还是描绘事物,是写对话还是描写人物,都显示出灵动清逸的风致。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时,就感觉语言上很清新自然,使人在心灵上就感到莫名的愉悦之情,例如,小说中,在描写小和尚明海对英子最初动情心里产生爱慕之情的情景的描写中写道“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到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都搞乱了”这里,这座虽然没有用太多的笔墨来揭示明海的心理活动,但是,这种直接的叙述与明海的视觉的描写相结合出来的效果更佳形象地展示出了主人公明海的内心的一种情感的变化,不得不给人留下深刻的影响。除此之外,小说中,小和尚明海与英子之间简短的对话,给人以干净简单自然之感,作者采用这种一问一答式的对话,为文章增添了清逸之风。

读完《受戒》这篇文化在那个,我觉得,在这篇小说中的和尚们与我想象中的和尚有很大的出入,在我的脑海里,和尚基本上都是吃斋念佛的,而且是没有媳妇的,可是,在这篇文章中的和尚却并不是这样,他们不经常念佛,而且还经常打牌,经常吃肉,在他们看来,吃肉是不足为奇的事情,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他们竟然有老婆!二师父仁海不仅有老婆,而且,他老婆每年的夏秋之间还会来庵里住几个月,种种的一切使我大吃一惊。我由此深深感觉到,在那个时代,似乎“当和尚”是在拿一种“文凭”的!

在这篇小说中,真的没有过多的情节,如果真的有的话,就是明海与英子由两小无猜到春情萌生再到相互表白的一个过程,作者在《受戒》这篇小说中更多的是描写和尚们的一下生活之事,风俗民情,例如,写和尚们的风俗人情,写庵里的一些事情,以及英子她们家的事情,除此之外,还有明海帮助英子她们家劳作时的场景以及大家一起聊天闲谈时的场面,充分展示出了那个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纯情互助与人性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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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初二时,语文课本中就有收录汪曾祺先生的散文《端午的鸭蛋》。大概是初中时正长身体,胃口奇佳,上午第三节的语文课上读到文中“炒红苋菜、油爆虾、咸鸭蛋”、“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肚腹大噪,口水暗流,文中别的情节都不太记清楚了,唯有鸭蛋的描写和《社戏》中的烤蚕豆情节,十年过去还能留下印象。后来又零零星星看过先生的其他散文,不是巧合,也大多明里暗里与吃有关。先生的嗜吃也是出名了的,金庸先生就曾说过,“大陆满口噙香中国味的作家,当推汪曾祺和邓友梅”。这样的文章尤其合我口味,先生的散文零零散散都已看过多遍,每次翻出再看,都会在美食美味美生活的描写中再一次心满意足,得到又不一样的感悟。

《故乡的食物》中写了炒米,写了咸鸭蛋,写了锅巴,写了咸菜茨菇汤,写了蒌蒿荠菜等等等等平常食物,小时候初看,只觉十分亲切(炒米可是奶奶经常买的,常吃),十分好看(文章平实朴素,好懂),十分好饿(毕竟从小谗到大)。后来异地他乡,拿起再看,才领悟,先生不仅是在写食物,更是在写故乡,写幼时的回忆,难的不是写出吃食的香味口感,而是回忆中吃时的感情。先生写“因为久违,我对茨菇有了感情”,最后还忍不住在文尾叹息,“我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这份感情我现在也可以体会,家乡的排骨莲藕汤,家乡的糯米珍珠肉丸,小时候吃腻的美食,因为久违,长大后想起总是很想再好好吃一回,吃的是怀念,也是心情。工作后和同事朋友闲聊时家乡,也是总会聊到家乡的美食,不论是北方的“巨大的火锅鸡!”还是南方的“伸手就能摘到的新鲜芒果沾辣椒盐”,他们眉飞色舞着家乡食物的色香味,但我明白,他们描述的不仅仅是食物,也在在描述回忆中,曾经生活的味道。

《五味》一文,酸甜苦辣臭,作者以一个爱吃的知识分子的视角,带着我由纸上体验了一把大江南北之食,冀北江南之味。不仅道出了酸甜苦辣臭的个中滋味,而且为我们展开了一幕幕活生生的生活画卷。在叙述吃辣时,作者追忆了西南联大的峥嵘岁月:“我的吃辣是在昆明练出来的,曾跟几个贵州同学在一起用青辣椒在火上烧烧,蘸盐水下酒。”年轻时适逢战乱,生活艰苦,先生依然保持了一颗乐观的心态,异地他乡,依然能吃出来一份快意满足。我觉得先生必定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热爱美食,热爱那一口酸甜苦辣,热爱生活百味难说尽,而于我自身,也一直热爱着珍惜着现在的生活。项目部的日子看似单调,用心经营也能多姿多彩。煲一锅好汤,香气缕缕正下班,呼朋唤友尝一尝;煮一锅小面,分上一碗拌上辣椒酱,也在加完班后的深夜吃的贼香;冬日打一围火锅是再好不过,年轻人就是该热热闹闹说说笑笑充满希望。至于第一次摘下野生木瓜分而食之,第一次吊来野生鱿鱼分而食之,第一次合买榴莲分而食之,第一次发现海带与绿豆汤可同煮食之,他乡生活也是别有一番新鲜滋味,乐趣无穷。

汪老说过:“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是什么时候都需要的。”深以为然,生活需要美,需要美食,归根结底是需要一份饱含热情饱含希望去生活的心。有了这份心,才会无论异国他乡,无论乡朋几个,都能将日子过的有滋有味,适意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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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初新韭,秋末晚菘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与陆游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

汪老喜爱这首诗,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境,这种心境是具有生活气息的。“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是汪曾祺用来评价自己的散文的。他喜欢清淡的风格,那是深深得自然香味。叙述朴实、含蓄、节制。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桐城派讲究写文章要有"文气",汪曾祺的文章就是很有"文气"的,"气"很足,抑、扬、顿、挫,全篇文章看似无法,结构散漫,但却有一股"气"相联,"大巧若拙"。再一点就是汪曾祺的语言相当好,看似平淡,韵味很足,并且会留空白。汪曾祺写他的老师沈从文,不去写沈先生如何有才,如何勤奋,而是写沈先生有一腔难懂的湘西方言;写张君秋,就写张君秋的能吃,吃过饭画完妆再来二十个饺子;写金岳霖接受毛主席劝告要接触社会,就坐三轮车在王府井东张西望——这些都是表现人物性格与特点的东西,汪曾祺就是不动声色地抓这些,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 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

光是真的,光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理解。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

真美。真美。”

汪曾祺散文最大的特点就是"淡",淡得相当有味道。他的散文,记的也就是一些昔人旧事,或者名胜古迹什么的,好像信手拈来,娓娓而叙,并且点到即止,留下大量让人回味和思考的空白。那些随手拈来的东西经过作者看似漫不经心的处理后,立即就充满一种雍容大度的雅儒气息,是一种真正意义的聪颖和智慧。

真僧最言家常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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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是一位来自高邮的作家,他笔下的美食被描写的十分生动,富有特色。每次读他的文章,我都被深深吸引,仿佛这些美食就在我眼前。文字与美食相结合,令人欲罢不能,爱不释手。

品尝这些美食时,应该是汪先生最幸福的时光。无论是家乡的鸭蛋,还是每年必做的炒米;无论是充满了感情的慈姑,还是鲜嫩爽口的咸菜,都使汪先生回味无穷。读着这些质朴的文字,我却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人世间和汪先生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幸福时光。比如每次年夜饭奶奶都要做的馒头丸子。过去的生活条件不好,做丸子总要掺上许多手工的细碎馒头。所以说是丸子,其实肉少馒头多,吃起来像是肉丸子。即使是这样,这也是只有在过年时才能吃到的好菜。随着现在生活越来越好,馒头丸子里肉占了大部分,有时家里的长辈还会调侃说肉太多,不是当年的味儿,与记忆中的那个美味总是差了一丝。

这道菜比不上山珍海味,却在家里人心中是再好不过的。原因很简单——传承与回忆。这是太奶奶曾经的拿手菜,教给了奶奶把美味传递下去,这就是传承。如今,太奶奶已经过世,吃到这个菜也会让全家人想起曾经那些美好和值得纪念的回忆。

汪先生文章里的每一道美食都不仅是简单的食物,背后更有一个个故事。这一道馒头丸子更是这样,承载了我家几代人的回忆,以及对先人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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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行且珍惜

对汪曾祺老先生的最初印象就是这是一位资深的美食家、作家,曾读过他不少关于美食的文章。老先生在《豆汁儿》这篇文中是这样形容自我的吃货本性的,“我是个'有毛的不吃掸子,有腿的不吃板凳,大荤不吃死人,小荤不吃苍蝇'的。”记得还有一篇关于臭豆腐的文章,题目叫做《臭豆腐与怀乡病》,原文中的一段是这样的,“我们在长沙,想尝尝XXX在火宫殿吃过的臭豆腐,循味跟踪,臭味渐浓,'快了,快到了,闻到臭味了嘛!'到了眼前,是一个公共厕所!”记得当时读到这部分的时候笑得我直不起腰来,感觉这位老先生真是太有意思了!

汪老所写的美食其实也并不是什么顶级食材和高级料理,而都是具有地方特色的美食,很接地气,多数是家常菜,一些甚至在小摊上就能吃到。比如本书中提到的南宁酸笋肉丝汆汤面、四川夹沙肉、越南牛肉粉、北京豆汁儿、内蒙的手把肉等等。每每读到汪老谈吃的文章,都会顿时满口生津,恨不能立刻去尝尝。

从汪老的文章中,经常能读出他对生活的热爱和乐观阳光的心态,也完全没有文人的架子。好像任何苦事乐事在他眼里都是一样的,都是生活中值得享受的一部分。在《果园杂记》里,汪老做着最简单乏味的农活——涂白和打农药,他是这样说的,“我是个喷波尔多液的能手。大家叫我总结经验。我说:一、我干不了重活,这活我能胜任;二、我觉得这活有诗意。”如此真诚可爱的老先生,怎样能叫人不喜欢!

如此热爱生活的老先生当然也会纵情山水之间,一花一木,一山一水,大自然的魅力也让他有颇多感慨。《泰山》一文中,他观完泰山,便更觉自我微小,平常,更进一步安于微小,安于平常。如此谦虚豁达的老先生,怎能叫人不喜欢!

读过这本散文集,接触到方方面面的汪曾祺老先生,才发觉他不仅仅对吃很有研究。除了食物,山水、花鸟鱼虫,日常生活中的琐事甚至是劳动,也无不吸引着他去细细体味,真真是一位大生活家。汪老的文字随性、质朴,读起来十分舒服,感情真挚不做作。

其实此刻越来越快的节奏把我们压缩成了快餐式生活,人们慢慢失去的,正是汪曾祺老先生这种细细品尝,体味生活的惬意。你是否还记得上一次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中,悠闲得准备着心仪的早餐,亦或是煮一杯小茶,捧一本小书,在躺在午后的余晖中随意翻读是多久之前?我们总是忙碌着前行,却忘了欣赏沿途的风景,也许直到人生的尽头,蓦然回首,才发现我们所追求的意义,就散布在我们匆匆走过的路上。所以让我们也像汪曾祺老先生般,且行且珍惜那些生活中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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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起汪曾祺先生的散文,我总觉得,其他人写的散文是给别人看的,而他的散文是写给自己回想的。

我轻轻翻开第一页,像个不小心走错路的孩子,莽莽撞撞地闯进了那缤纷地天地。我按照书上的指引,一会儿在“花园里斗起蟋蟀,一会儿在茶馆里翻翻书,一会儿帮着大人收葡萄,一会儿和大伙一起跑警报”。初看汪曾祺先生的散文,总觉得有些语言怪怪的,总是提起一些不存在或与要写事物毫无关联的东西。有时也会写出奇特的,与众不同的感受。可仔细想想,这不就是童年时代的最真实的想法吗?

我们小时候都会对每个事物有着不一样的感受。在书中,作者对“款款的飞在墙角花阴”的“鬼蜻蜓”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难过”,吃石榴觉得“所得不偿劳”,让我也不由想起小时候也常觉得玩具小人就是我指挥的军队,每个颜色也都是各具一种性情。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一定是每个人都有的,可这种感受也是捉摸不定的。汪曾祺先生就是把这种感觉描绘了出来。

小时候,我们的脑子里也会装满奇奇怪怪的东西,有时甚至是自己凭感觉造出的一些没有的词。比如作者写“我的记忆有菖蒲的味道,然而我们的园里可没有菖蒲啊”。这句看起来前言不搭后语,是在突兀至极。可如果联想起我们小时候的思维,就会一下子明白——大家小时候都会有这种陌生而又熟悉的词语萦绕在脑海中,使我们整天想啊想。有时候也会去问问大人,可这么遥远的词汇,大人哪能想得出呢?

汪曾祺先生写这些别人看来断断续续的文字,也许,每句话都是曾经的一个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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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是汪曾祺创作的短篇**,发表于《北京文学》1980年第10期。作品描写了明海小和尚与农家姑娘小英子之间天真朦胧的爱情,其中蕴含着对生命和生命的热爱,充满了人性和人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受戒汪曾祺读后感,一起看看吧!

篇【1】:受戒汪曾祺读后感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楚法寺的僧侣生活,就更吸引人了。它完全摆脱了一般佛教寺庙的束缚。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

大**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就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我们的小主人公小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小明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

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有一种他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他心里发痒。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重要的是,他们一起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另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一起乘小船回来。最后,他们把小明子逼疯了:希望小英子做他的妻子。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篇【2】:受戒汪曾祺读后感7岁,一个多么美好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爱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美好的。

虽然他只是被动地等待和接受初恋的到来,但他坚信自己对小英子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人性的复苏使他紧紧地把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

她直率而真诚;她大胆而谨慎。她深信自己的可爱灵巧一定可以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己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积极的沟通和呼唤,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

有时候,人的心灵交汇处就是在这样的时刻,错过了那一刻,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不会在一起。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决心赢得了自己的真爱。她身上真至纯己的人性之善,使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美丽的幸福。

**虽然它描绘了一组纯洁、美丽、祥和、和谐、清淡的乡村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比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和小英子之间纯洁美好的感情能像爱情和非爱情持续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 。

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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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古朴的屋舍中,一张桌,一把藤椅,一位老人坐于藤椅之上,微仰着头,意态悠远。

他在回忆往事,那些已经逝去的青春年华——有对家乡美食美景的无限眷恋,有对母校西南联大的光辉追忆,更有对风俗文化的悉心寻探……这,都是纯粹的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

我最喜欢《我的家乡》这篇文章,汪曾祺的家乡是水乡,碧波荡漾的水上,偶尔有一只,两只打鱼的小船划过,只需两点竹篙,便可到达。汪老那时看打鱼、看船、看西堤美景,不亦乐乎。黄昏时,最打动人的是天空上的紫。傍晚时分,江边一带的船,都点起橘红色的灯,星星点点地分布着……正如沈从文说的那样,这里真是一个圣地!好山好水好风光!

汪曾祺的散文中总有水,那水是平静而雅致,欢快并无拘束的,平平淡淡却又令人回味无穷,正如他家乡之水。他的文章就如清澈之泉,饱含了那些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令人读起来舒雅闲适……

或许我们都是匆匆生命中的过客,在办公室中两眼紧盯着电脑,接打着无休止的电话,开着无穷尽的会议……这些,竟将人与自然隔离,无法留心那些纯粹的美。但无论怎样,请保持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一颗纯粹自然的心!

不觉间,耳边传来了慈祥的声音:看,孩子!那吸附在青草上的露珠,多美啊!摸摸它,像不像天上撒下来的甘露?好美,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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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读后感(一)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儿子,所以大部分人物都受他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

《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

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出,王健林对生活的淡漠态度很有天赋,但缺乏非常内向和谦逊的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他是秦少游的同乡。我还可以爬长江以南。

水乡的文化历史故事虽然没有高原北部那么大胆,但却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

所以有人把他的文章叫做地方文学,但他不同意。我认为汪力宏最重要的文学品质是质朴自然,他的文章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质朴自然,这也是他文章的主要特色。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在南方或北方,我可能会走一条完全不同的路。对我父母来说,他们大学时才从南到北,然后就回不去了。他们不是一直在游荡吗?

人类的命运有一定的可重复性,没有根的人可以不悲伤地四处游荡,或者是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在现代,很多人已经没有了家乡的概念,因为生活质量决定了一切,家乡的概念必须淡化。

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不得不承认,只有离开家乡,我的家乡才能有它不可抗拒的魅力。正如汪曾祺和沈从文一样,这些伟大的作家的作品反映了这一点。那些没有失去的人不知道他们的珍贵地位和意义。

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王力宏的书表达了他对家乡的怀念,这其实是一种普遍的人情。对我来说,这是一本激起我思乡之情、激发无限共鸣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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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学生汪曾祺读本》的书,这本书是现代作家汪曾祺爷爷写的短文。汪爷爷是上世纪20年代出生于江苏高邮的书香men第,因为他的祖父、父亲都是读书人,所以他从小就读《论语》,长大后经常写作、作旧诗、画国画,并写了一手好书法,而且还会做菜,被誉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文章应该是《五味》了。在这篇文章中,汪爷爷介绍了全国好多地方人们的饮食习惯。写得细腻而又有声有色、生动现象。令我垂涎三尺。汪爷爷的一篇文章竟然会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受,写作水平真是太高了,值得我们去了解一下。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每一个地方都有独特的饮食,每一个地方的人都有独特的口味。从这篇文章中,我了解到很多有关饮食方面的知识,我决定长大后也要去各地品尝一下独特的风味。

另一篇《葡萄月令》也是令我印象深刻。这篇文章按时间顺序记录了葡萄生长的过程。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明白了原来种葡萄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这使我理想到我们的粮食也是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和葡萄一样来之不易,而我原来却毫不在乎,经常浪费,今后也要珍惜。我也很想种一棵葡萄树,尝试一下自己的劳动果实。

这本书还有很多有意思的故事。《师恩母爱》讲了汪爷爷幼稚园老师的故事;《五小的校歌》讲了汪爷爷小学时那荡气回肠的校歌;《跑警报》讲了汪爷爷大学是躲避日军空袭的事。都很精彩,让人身临其境。

汪爷爷小时侯除了读书就是玩,这种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实令我向往。我的童年也很幸福,在家有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照顾,在学校有小伙伴玩耍。我希望每一个小朋友都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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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笔下有住在庵里的和尚、串村走户的女挑夫、手艺了得的锡匠、掏粪工、赶牛人,也有西南联大的文嫂、金昌焕等各式各样的人物,他们都不是什么达官显贵,都只是普通的老百姓,有的只有平平淡淡的不同的人生。他笔下的人物形象写的很真实,并不是好人全好,坏人全坏,写十一被打后,老锡匠去找人算账,打十一的那人也会害怕,村里的干部也对施暴的人进行了惩罚,《胡里杂记》中的那些富人小姐们去庙里的时候也会施舍给叫花子们一些钱。不过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些人物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讽刺意味。如:明海和尚虽然是当家和尚,可是他距离那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的标准还差的很远,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都不具备,可是他还当得好好的。

在《七里茶坊》中的赶牛人们在大雪天还要坚持把牛赶下山去,其中有段话是这样说的“头两年,大跃进,大炼钢铁,夜战,把牛牵到地里,杀了,在地头架起了大锅,大块大块煮烂,大伙儿,吃!那会吃了个痛快,这会儿,想吧!”这其中就是对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讽刺,还有《胡里杂记》中的李三,本来他应该管理市井中的叫花子的,可是对于有一批人他不管,而是在他们“收获”后去管他们要钱,讽刺味十足。他的小说语言是一种散文化的语言,他常用细致的语言描写周围的环境、人物形象等。他曾在《大淖记事》中这样描写“淖,是一片大水,说是湖泊,似还不够,比一个池塘可要大的多,春夏水盛时,是颇为浩淼的,这是两水道的河源„„”后面还有相当细致的描写,在写到小英子的外貌时“小英子这天穿了一件白夏布上衣,下边是白纱布的裤子,赤脚穿了一双龙须草的细草鞋,头上一边插着一朵栀子花,一边插着一朵石榴花。”汪曾祺经常用一些细致的外貌描写和语言描写来塑造一个人物形象。

这些语言给人以散文美的感受,可以说是“散”和“淡”的完美结合,但就是这样一种散文化的平淡语言给他的小说平添了一份特殊的韵味。虽然是散文化的语言来写小说,有“形散”的嫌疑,但是从他的小说中其实不难看出他的情节安排其实是很紧凑的,如《受戒》中明子随舅舅去出家的时候就遇见了小英子,后来又相继遇见了几次,而且文中也说过和尚是可以娶亲的,这样发展到最后小英子问明子愿不愿意让她做他媳妇这里,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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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回忆性的散文,作者以风趣的笔法戏谑的语言记叙了当年西南联大里的一个重要的日常生活组成部分——跑警报。

文章背景是抗战时期的昆明,由于华北地区的沦陷,北大、清华、南开三校合并而成的西南联合大学就在昆明继续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但日本的军事力量已经深入到西南重镇——昆明,经常派出飞机对昆明进行轰炸,所以空袭警报在昆明城来说已经是习以为常的声音。为了躲避轰炸,每当拉响警报的时候,昆明全城的人就往城外转移,学生们也不例外,大家把这称作“跑警报”

这篇文章中,作者记叙了不少在“跑警报”中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有能感知警报的侯姓同学,提着手提箱跑警报的金先生,也有不跑警报留在学校洗头和煮莲子的同学。作者还记叙了不少在“跑警报”中出现的有意思的事,跑警报时变成热闹集市的古驿道,如若下雨侯姓同学必会拿伞在校门口等候,将伞借给她们,以及跑警报时留下的经典的对联……

在作者的笔下,原本紧张的躲避空袭成了一件很平常甚至还带有一些乐趣的事情——跑警报。作者以仔细的观察,细腻的笔法去描述每一件发生在身边的趣事,并把他们放大,反映了中国人民乐观的态度。

⬖ 鸡毛汪曾祺读后感 ⬖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夏天的早晨真舒服。”《夏天》

如此平淡质朴,如话家常的文笔有几人写得如此惬意?惟恐只有汪曾祺能做到了。品读汪曾祺的散文,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如《葡萄月令》 “然后,请葡萄上架。把在土里趴了一冬的老藤扛起来,得费一点劲。大的,得四五个人一起来。“起!——起!”哎,它起来了。把它放在葡萄架上,把枝条向三面伸开,像五个指头一样的伸开,扇面似的伸开。然后,用马筋在小棍上固定住。葡萄藤舒舒展展、凉凉快快地在上面呆着。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笑了,绘声绘色的描述让我似乎看到了葡萄藤老爷般呆在架子上。 这便是汪曾祺的散文所带来的感觉享受。读汪曾祺的散文处处可见这样的文笔,行文中透着淡泊宁静,即使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能被他写出不同的韵味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解放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而在倾听之中,这种生活小事似乎更是一种无形中的人文和历史教育。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到了曾经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风采,我们读到了当时人们对于政治、文化的评判,我们如同读一位历史老人的故事。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到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看到了中国学者在艰苦的环境中对思想与学术的孜孜追求.......

《多年父子成兄弟》,其中:“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该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这话让我深受触动,父子之间能做到这样少见。

微尘见世界,我只能这样说。

⬖ 鸡毛汪曾祺读后感 ⬖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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