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记读后感(通用14篇)
发表时间:2025-01-06结婚记读后感(通用14篇)。
结婚记读后感 〈一〉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世界著名**——《鲁滨逊漂流记》。
书中主要写了鲁滨逊热爱航海,一共航海了四次,在第四次航海中不幸落难,他依靠船上的物资和自己的智慧,本来荒无人烟的小岛,变成了充满生机的家园。由于鲁滨逊缺乏经验和材料,做任何事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有一次鲁滨逊在打猎的时候救了一名土著人,给它取名为“星期五”,“星期五”逐渐学会了做一个文明人,还成了鲁滨逊的得力助手。
后来有一些西班牙人也不幸来到了荒岛上,鲁滨逊带着“星期五”还有西班牙人一起回到了英国。鲁滨逊在荒岛上一共生活了28年。
读完这本书,我的泪水再也无法停留在眼眶里,我为坚毅的鲁滨逊而流泪。看看鲁滨逊,再看看自己。鲁滨逊在每次遇到困难都会想方设法解决困难。
比如我,遇到困难简单的想想,就只会叫“怎么办”了。罗滨逊在荒岛上什么也没有。他用双手和头脑创造了一个家。而我,在荒岛上会选择放弃。
我一定要学***逊这种坚强、百折不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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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记读后感 〈二〉
1789年法国大革命,因为《双城记》,使我对它有了刻骨铭心的记忆。
《双城记》通过冤狱,爱情和复仇三个故事的交织,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法国大革命的过程以及其内部存在的阴暗面。成功的塑造了封建残暴的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性格复杂的德日伐夫妇,追求自由平等的达纳尔,为爱奉献一切的卡顿和深爱女儿的曼内特医生等人的形象。不仅表现了肃穆浓郁的历史事实,同时也描绘了非常感人的人间真情。
书中的曼内特医生是父爱的典型代表。他从巴士底狱“复活”,回到女儿身边,精神的打击使他难以走出阴影。当他得知女儿爱上的人是自己的仇人之侄时,他应当也有理由反对,但他没有,他埋葬了自己的过去,真诚的接受了达纳尔。为了女儿,他将多年所受的苦难放了下来,接受昔日的仇人之侄成为自己的女婿,这种博大而无私的父爱,深深的震撼了我。父亲处处为自己的孩子着想,而当我们甩给父亲一个冷漠的眼神,一句尖酸的话语时,我们难道不应该感到羞愧吗?父爱如山,坚毅无声,我们应当珍惜这沉默之中的大爱。
而那个忧郁的,毫无光芒可言的律师助理——西德尼-卡尔顿,更是让我和许许多多的读者铭记于心。他是一个甘愿做别人的垫脚石的天才,表面上他懒散,贪杯,内里却隐藏着无人可及的善良和才华。他爱露丝,但由于自卑而不敢说出口,只能压抑着自己内心的思念。他恨达尔内,但却送给了他最真挚的祝福,并且最终代替他上了断头台,他的爱是无私,伟大的。他对露丝的爱催人泪下,所以尽管他最终死在了断头台上,我仍然认为他还活着,活在露丝一家人的心中,活在我的心中,活在千千万万个读者的心中。他对露丝无声的爱,为了露丝所爱的人甘愿放弃自己生命的坚定信念让我明白了:崇高的爱情,是生命的流溢。
《双城记》中一个个人物都是有血有肉的,它不仅仅是一部记录历史的书,也不仅仅是一本描写人间真情的小说。而是真真实实的革命岁月中的人们,表现出的无声而有力的爱。
结婚记读后感 〈三〉
双城记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狄更斯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而双城记是狄更斯我最喜欢的作品,看了以后有一种很心酸的感觉,除了感动的人物感情之外,还有老先生在牢里那段悲惨经历一直在我的脑海里,例外种种看似巧合但又合理的安排,扣人心弦,狄更斯的言语就更精彩了,双城记开场的那段话最能看出翻译者的水平了。这个出版社的纸张很不错,就是字体偏小,但是个人认为还可以接受,因为行距比较合适,不会有密密麻麻的感觉。第一次写书评,因为这次买书看了很多前辈的书评,对我选书有很大的帮助,所以决定以后都认真的写书评……
结婚记读后感 〈四〉
更衣记读后感)——衣架下的窥探
对于张爱玲的作品,其实我们并不是很陌生。她尖刻的句子常常能用一个词唤醒梦想家。它以其独特的观察视角,探寻事物本质的本源;以其灿烂的语言,揭示社会现实;以其冷峻的风格,揭示内心的想想与不羁。仅是如此瞟一眼,便让人印象深刻。
《更衣记》,在未深入了解文章时,对于题目的理解就是可能写女人频繁的更换衣物来展现自己的美态。读完整后,写的主旨是通过更替的时代,瞬息万变的政局,窥探衣着的变化,冷眼看待这个社会······
社会是一个大熔炉。培养不同的百宝瓶,在瓶颈上雕刻不同的装饰,这是每个人所谓的个性。光是衣装的的转变满足不了作者的视角,服饰的变化折射的是社会的动荡。“更衣”,“更”即变更,指的是中国现代服装风潮的演变。
文章以时代背景为线索,写衣香鬓影的世俗繁复与风情,详尽而不失风趣的调侃,犀利而不缺乏理性的视角,为我们展现的便是“盛妆下的素颜”。然而,无论你的外表如何变化多端,都离不开你的本性——时代背景、政制体制时事和服饰化妆总是相互关联的。作者的文章中有许多感想。时代背景的品牌通过时尚的变化委婉地表达自己,比如:
“政治与家庭制度的缺点突然被揭穿;一向心平气和的古国从来没有如此骚动过。在那竭斯底里的气氛里,‘元宝领’这东西产生了”, “头重脚轻,无均衡的性质正象征了那个时代”,“军阀来来去去,马蹄后飞沙走石,跟着他们自己的**,**,法律,跌跌绊拌赶上去的时装,也同样地千变万化”,你能明白吗?“政治上,对内对外陆续发生的不幸事件使民众灰了心。
青年人的理想总有支持不了的一天,时装开始紧缩”,现实与时装巧妙地链接,吐露青年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和服饰的联系。
服装与社会的关系,以及后来对男女不同服装的解释,揭示了双方难以割舍、挥之不去的关系。在社会的炼炉里,没有一个能做到所谓的“遗世而独立,羽化而登仙”的境界。对于社会来说,可能有太多无奈的愤慨或激情、革命。然而,作为一个谦虚的成员,观察之后却显得冷酷无情。
在张爱玲的言讲中,我意识到了更多的语言智慧。同时,我想说的是,女性在某些方面也有致命的共同点。女人对服装难以言喻的迷恋之情,缺少的便是张爱玲那样对于服装若轻若重的态度,冷静客观的对待,生活中的我们是对于服饰的狂热,因此文中写道:
“如果当初世代相传的衣服没有大批卖给收旧货的,一年一度六月里晒衣裳,该是一件辉煌热闹的事吧”,实际上没有比一年一度晒衣裳的场景更能展示一个普通女人与服装的关系了。那本是烦琐的家务,却偏偏让我们乐此不疲,就好像:“你在竹竿与竹竿之间走过,两边拦着绫罗绸缎的墙”,然而“你把额角贴在织金的花绣上。
太阳在这边的时候,将金线晒得滚烫,然而现在已经冷了。”置身于缤纷衣袂中的女人亦或我们这些懵懂的少女对于服装的莫名之心,非女性不能体味快乐亦或悲哀。悲哀什么?
快乐什么?一切又显得虚无缥缈,衣裳上的灰尘在黄色的太阳里飞舞,回忆里是樟脑味道的香,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思绪的展开,回忆的弥漫,带领我在盛世下感受当时的环境。
当然我没经历过那个时代的血雨腥风,在作者的笔触中让我印象深刻并且引起我自己思考的有以下几点:首先是文章中提到的:“因为一个女人不该吸引过度的注意;任是铁铮铮的名字,挂在千万人的嘴唇上,也在呼吸的水蒸气里生了锈”,以铁生锈喻名字被玷污,刻薄清醒的灵魂载在这个句子上。
女人要相处中一点,连这样堂而皇之的途径都有人反对,何况奇装异服,自然更是伤风败俗。这不仅是世俗人眼中无法忍受的女性悲哀,也是社会悲剧的局限。女人与名声的生死相依,与服装的缠绵悱恻,与世俗的争论不休。
如大观园的女人又该以何种姿态与社会相依相偎?衣服装饰人,把人分成所谓的369级。同时,她们也是中国女性的负担。里三层,外三层的包裹,是否能绑住一个真实的灵魂?
有可能又是一个个的行尸走肉,衣架下的你是否如喇叭裤般得夸大悬浮?男性与女性的不等,西方的渗透,从中透露的又是怎样的点点滴滴?
然而,时装的日新月异并不一定表现活泼的精神与新颖的思想”、“在政治混乱期间,人们没有能力改良他们的生活情形。他们只能创造一个与他们亲近的环境——也就是衣服。我们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里”。
衣服构造女性的殿堂,一幅盛世下的镇定剂,清醒地无声地诉说着对于人生、对于服饰的看法······衣服装饰的了你的外在,点缀不了你的精神,对于这个“贴身的环境“我们太过于执着,难道是因为对于无法改变的这个”外在的环境“而存取内心的安稳?住在衣服里,有人可以对于现实充耳不闻,有人可以通过衣服的标新立异而寻求解脱,有人通过衣服表达现实的冷清,住在不同的衣服里,感受不同的环境,思绪的沉淀,灵魂的升华或者沉沦。男女的分离对立,是不是从中也在流露着作者对于现实中的男女观的不认同通过对于服饰的差异来表达?
卑微如女人:刘备说过这样的话:‘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
’可是如果女人能够做到‘丈夫如衣服’的地步,就很不容易”,很让人会心解颐。是女性的劣根性还是女性注定的命运?让我们在梦想爱情的同时,把爱情的城堡活生生地撕碎,充满一缕清醒,一缕理智。
有时,当我感到最矛盾的时候,我会想到一种关系:对立统一。现实和理想,女人和男人,真的是剪不断,理也乱,就在眉头下,心里。
结尾是点睛之笔,“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罢?”有时候随心所欲的轻松比衣饰更迷人。率性而为比外在的固定让人感到惬意。
这是怎样的心态呢?一种**的本能,一种雕刻的悬浮,容华谢后,不过一场,山河永寂。是衣架下的奴隶还是天使,是画框在固定我们的微笑,还是我们的微笑就停留在画框的那一刻?
结婚记读后感 〈五〉
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是元代著名剧作家王实甫的代表作品。是我国家喻户晓的古典戏剧名著,描绘了青年男女对自由的爱情的渴望,写出了生活在压抑中的女性的青春苦闷和莫名的惆怅,表达了“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美好愿望;从而对封建道德教条的某些方面造成有力的冲击。
崔莺莺是一位美丽、善良、温柔、含蓄、深受封建礼教影响、向往爱情生活的贵妇人。她是一个叛逆的时代女性形象。当她追求理想的爱情时,她可以反抗封建礼教,这是很珍贵的。她不由自主的对张生一见倾心,月下隔墙吟诗,大胆地对张生吐露心声,陷入情网之中而不能自拔,饱尝着相思的痛苦。
同时她也越来越不满于老夫人的约束,并迁怒于红娘的跟随。她对张生的爱,纯洁透明,没有一丝杂质,当张生被迫上京考试,她悔恨的是“蜗角虚名,蝇头小利,拆鸳鸯两下里”。长亭送别别,她给张生把盏时的感触是:
“但得一个并头莲,煞强如状元及第”。她给张生最郑重的叮咛是:“此一行得官不得官,疾便回来”;她担心的是张生不像她那样爱得专一,一再提醒他“若见了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迟”。
总之,在她心中,爱情总是被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至于名利,无论荣辱,都可以忽略不计。
她对张生的爱恋,一开始却是胆怯和动摇不定的,一方面她具有少女的情感和欲求: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相国小姐又是在那样的母亲的管教下成长起来的,同时又接受过较多的封建道德教育,这就构成了她思想和行动上的矛盾。她回答张生的那首诗“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
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表达了她不甘寂寞的苦闷心情,同时也流露了她对张生的爱恋。在“听琴”的时候,她被张生琴中热切的呼唤深深地感动着,以致于泪水涟涟,但是她又没有勇气与张生见面。
此时在她的心中,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对张生的爱恋激烈地冲突着,最后爱情终于战胜了礼教。因此当她接到张生的情诗时,终于大着胆子写了一首题为《明月三五夜》的回诗,约定张生于十五日晚上相会。“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
拂墙花影动,凝是玉人来。”短短二十个字,标志着莺莺决然走上了叛逆的道路,寻求自己的爱情。这是难得可贵的。
结婚记读后感 〈六〉
今天,我读了《昆虫记》,读完后,我被书中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
读完这本书,我不仅能了解昆虫世界的真实本质,还能发现自然界的无穷奥秘。想想我自己。我以前太胆小,太可恨了。我总是从我害怕的丑陋的昆虫中逃出来。当我遇到这些小昆虫时,他们总是被我踩死。
我记得有一次,我看见一群蚂蚁在我家门口。他们没有头和尾巴。他们不知道在做什么。
我同情地给他们面包屑吃。他们立即扛着食物,似乎很乐意往回走。看看他们手里拿着什么,我想我做了件好事。
但仔细想想,如果他们认识我,跑到我家里找点什么呢?一想到我浑身是黑蚂蚁,我就发抖。我忍不住发抖。
我不能。我绝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所以,一只脚踩在一堆东西上,另一只脚踩在一堆东西上。
结果,我残忍地杀死了他们!读完《昆虫记》,我后悔我所做的。书中说,可恶的红蚁既没有任何劳动技能,也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
为了生存,他们残忍地掠夺黑蚁的孩子,强迫俘虏为自己工作。黑蚂蚁?那不是我踩到的黑蚂蚁吗?
他们已经很穷了,而我,也许,他们那时只是为了小蚂蚁有一个安全的环境而搬家,或者他们是一群紧急救援士兵,那些可怜的小生命正等着他们去拯救,或者他们可能正在寻找食物回去喂养他们的孩子。我想,我真的太可恶了。
蟋蟀为什么能演奏如此美妙的歌曲?不要认为他的“乐器”有多复杂。事实上,他的乐器非常简单。
蟋蟀弓上的150颗牙齿嵌在翅膀对面的台阶上,使四个扬声器同时振动。下一对直接摩擦。上副是摆动摩擦装置。
它只用四台发电机就可以把**传送到几百米之外。你可以想象声音有多大!蟋蟀有钢铁般的意志。
费伯曾经想把板球的左翼盖在右翼,让板球变成左撇子。第二天,费伯发现自己有坚强的意志,这是不可低估的!
据我所知,法布尔是法国昆虫学家。他出生在法国南部圣雷蒙德村的一个农民家庭。他家境贫寒,高中毕业无望,但他坚持自学,先后获得数学学士、自然科学学士和自然科学博士学位。
他的精神是我钦佩的,也是我应该学习的。回想起来,我觉得我的学习比寓言好多了,但我不珍惜它,甚至我都不满意它。在法布尔为自己奋斗之后,第一卷《昆虫记》终于在1879年出版了。
1880年,他有了自己的实验室,这是一片贫瘠但深受昆虫喜爱的土地。这个“贫瘠的岩石花园”是法布尔观察昆虫和进行实验的地方。它持续存在了35年。
我只能说我不得不钦佩法布尔的坚持和毅力他在“贫瘠的岩石花园”为昆虫呆了30多年,也正是在这里出版了《昆虫记》的最后9卷。
读完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结婚记读后感 〈七〉
我真不明白,虽然说白鲸是珍惜动物,可能人人都想看一眼,可是想要杀死白鲸,谁会去想。其实一只白鲸的出现有他们的原因,一只白鲸让它们自生自灭,为什么要去追杀它们。我理解你们的心情,你们追杀白鲸是为了多赚点钱,可是这是自然生态,为什么要去破坏它。你门要知道白鲸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不止是白鲸,很多所有的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就算是凶猛的狮子,只要你不伤害它,用心去跟它交流,迟早有一天它们会跟你成为朋友。
如果你去伤害白鲸,它有灵性,它们会对伤害他的人产生一种报复心的心理。其实白鲸是一种很温顺的动物,只要你不去招惹它们,它们就回会自然而然不去伤害人类。并不只有人类才有幸福的快乐的生活,动物也有,它们也有幸福的生活。可是有一些人却要去伤害他们,
(他们指得是动物)要把他们残忍的杀死。
大自然有大自然的规律,人类有人类的规律,我们要让这种大自然的生态继续发展下去,不要去破坏它们。
结婚记读后感 〈八〉
一双新鞋,一双旧鞋,同样的白色,像雪一样的白色,却巧合般工整地坏到一处。就像我偏偏与皮筋有仇似的,总之一上脚就会咔嚓崩断。又恼又气的我别无他法,只得乖乖的央求母亲,欲得一高招。
炎热的上午,太阳胀红了脸。蝉儿顾不得停歇,热得直叫唤。“吱--吱--”此起彼伏,扰乱人心智,让环境更加燥热起来。
紧随母亲身后,手里提着四只鞋,满不情愿地迈着步子,大口大口喘着热气。汗水像决堤的潮洪般“哗哗”直流。顶着火红的太阳,终于像抓住救命稻草般在一个阴暗的小角落发现一个鞋摊。补鞋的是一位头发半白的老头,同时他也做着配钥匙的兼职。见生意送上门,他也不招呼,仍悠闲自得地坐在那里。像接受庭审一般,我们问一句,他答一句,不时双手抱膝,若闲云野鹤,安宁舒畅,好不自在。慢腾腾的,他从皮箱里弄出一块白皮革。就在我们窃以为万事具备时,他却爱理不理地告诉我们只能补一双,补不补自便。我们就像被检查与质疑的病人一样,期待奇迹而最终垂头丧气。拾起四只鞋,塞入口袋,不得不辗转到别处“寻医”。
临近菜市口,环顾四周,有不少补鞋的店,不过多为发苍苍而齿牙动摇者。由于心里不放心,我们又向前寻觅,终于找到一位中年妇女的鞋摊。那妇人身形矮小,戴着不着边际的黑框大眼镜。此时,她正一个人,艰难地撑着那把高她半个身子的遮阳伞。伞上布满灰尘,打开时,尘埃像雪花般在空中旋舞,路过的人都纷纷用手遮着头,生怕弄脏一头秀发。伞是虽打开了,不过尚未固定,时东时西,摇摇欲坠。这时,母亲当机立断,一把上前帮妇人扶住那把倾斜的伞,并吆喝着让我快来帮忙。我惊诧的扶着伞柄,等待妇人将它固定。不多时,妇人利索地做好一切,开始接受我们的请求。
虽是勉为其难,但老妇人毕竟还是答应了。她麻利地取出一小截白色皮筋,认真而细致地修补着我的鞋。待我们买菜归来时,妇人已满面笑容地将鞋交给我们。手工精细,颜色相宜,简直浑然一体,丝毫察觉不出改动的痕迹。最终,老妇人只收取了一元五毛钱的费用,我们提着鞋,既惊喜又快乐地归去。
走在路上,母亲告诉我,无论身处何地,只要别人有所需要,就应竭力相助,这才是真正的人道主义关怀。是啊,人之于世,相比要面对众多挫折与困难,正如那破损的鞋一般。然而我们必须勇敢面对尽力修补,而不能一弃了之,逃避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同样,凡事都应积极进取而不能等闲视之,爱理不理。干一行就的爱一行,做好自己本职。也许老头只是为了安度余生,乐夫天命,可我们呢?我们毕竟是年轻人,此时不努力,更待何时?怎能以一句暮气沉沉而概之?于人方面,正如“予人玫瑰,手有余香”。社会是一个集合体,帮助别人也就等于在帮助自己。哪怕只是扶一只手,说一句话,你为他人撑起一伞,也同样会为自己换得一片绿荫。人际关系永远是那么微妙,但我相信,乐善者必有后福。
鞋修补好了,两双鞋,整整齐齐,一如从前。但我的心里,却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将伴随此生,并终身受用。
结婚记读后感 〈九〉
刚开始悦读活动的时候,我本来是想参加第三期的,但是《小强升职记》这本书也是我挺想读的,所以就参与了进来,很遗憾没有参加大家的YY语音交流。这段时间的学习不仅让我有很多收获,也发现了自己的缺点,现在我就开诚布公地说一下吧。
首先来总结一下各个阶段学习效果。悦读活动总时间是一个月,实践下来一本书一个月是比较宽松的时限。我之前没有什么读书的计划和习惯,但是参与这个活动,让我发现一个月读完一本书是毫无压力的。第一阶段完成的情况比较不错,通读了一本书,根据自己习惯找自己不熟悉或者感兴趣的部分来细读。第一阶段我基本达成了目标,找到自己关注的部分,也在总结中详述了,这里就不再赘述,总之收获很多,但第二阶段就完成得非常不理想了。其实在整个悦读活动中第二阶段才是最重要的部分,实践始终是读透读懂这本书或者这类书的手段和目标,但是我在第一阶段中制定的措施都没有完成,这暴露了我的各种缺点,接下来我会详细叙述。
其次说说自己的收获吧,一是明晰了自己的价值观也进一步地让我坚定了自己想要养成的习惯。这在第一阶段的总结里已经详述过了。二是结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小伙伴。虽然即使大家都可能不认识我,但是我真正感受到了社交读书的力量,因为有很多人在一起奔着一个目标前行,有不懂的会有达人帮忙,即使什么都不做只是看看聊天记录都感觉自己不孤单,这样挺好的。三是发现了自己的缺陷。其实也不能算是发现,只是将缺点暴露得更清晰一些了。
最后再剖析下自己的缺点。最大的缺点是不能坚持,不能很好地汇聚自己的意志力。一个阶段比一个阶段完成的情况差就是明证,刚开始动力很足完成情况很好,下一阶段完成情况差,特别又是实践,即使有各种各样的突发状况和客观情况都没办法让自己为自己开脱。哪里差就往哪里突破,所以我坚定再次参加活动,同时切实将自己制定的养成习惯的计划实施起来,其次是基础薄弱,时间日志是个很有力的武器,连时间开销都没有做好,又怎么能完成更加深入的事情呢?
虽然说了那么多,参加的第一次活动我觉得还是很成功的。如果对自己都不能诚实,不能正视自己的缺点,那就无法进步。我想要变成更好的自己,因此决不能就此停步。我会继续参加悦读活动,也将不仅于此,自己落后得太多,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结婚记读后感 〈十〉
城市是一本打开的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读法--前言。
的确,每一个城市都有它独特的魅力,都有它经久不衰的缘由,经过一个城市,可以打探到它的历史沿革,建筑文物,风土人情,品尝当地的吃食,学几句方言民谚歇后语,与之长身笑迎。真是春天到洛阳看牡丹,秋天到北京看红叶,冬天到哈尔滨晒太阳,而夏季到台北看雨,既然有孟庭苇的盛情邀请,何不潇洒走一回?只可惜身边少了一样,就只好到易中天教授的书中去领略他们的与众不同,感受中华五千年文化的辉煌灿烂。
走过北京城,来到上海滩,踏进广州市,游过厦门岛,迈进成都府,跨过武汉三镇,伴着春天的故事,歌唱深圳特区。感受"大气醇和"的北京,"开阔雅致"的上海,"美丽温馨"的厦门,"洒脱闲适"的成都,"生猛鲜活"的广州,"豪爽硬朗"的武汉,真是详尽,历史、地理、人文、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城市面貌、甚至人的性格等都描绘得活灵活现、酣畅淋漓!我想,能这样写城市其实真的很难很难,正如作者自己所云:"……原谅我所做的,原本就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读城不易,说城也难。不但不易清,而且一不小心,没准就得罪了谁谁谁。如果真有什么得罪的地方,我也要请这些城市的人海涵。因为对于本书所写的这些城市而言,我都是一个外地人。外地人的感觉总多少有些隔膜的,尽管外地人也有外地人的优势,--不在庐山之中,也许反倒看得庐山的真面目。" 不得不佩服易中天教授的学术精神。
一本流传千古的诗就是一首久唱不衰的歌,一本充满文化魅力的书,同样演绎了经典的曲目,但愿北京人的大气、平和;上海人的精明、理性强;广州人的拼搏精神;厦门人的豪爽、大方;成都人的悠闲安逸;武汉人的韧性、有蛮劲儿;深圳人的年轻有为能为我们演绎更精彩的时代之曲。
想了解书中精彩最好还是亲自一睹为快,本人愿意将书与你分享,"与人玫瑰,手留余香。"愿书香伴随你我!
结婚记读后感 〈十一〉
今天,我观看了一部老电影——《渡江侦察记》,我发现其中的侦察连李连长就是我前两天看的《永不消逝的电波》中的李侠的扮演者——孙道临。
影片主要讲了渡江战役前夕,我军某部为配合大军渡江作战,派李连长率侦察班探明敌人江防部署。侦察班与山上的游击队相互配合,胜利完成任务。
看完影片,我对他们整个侦察班都有很深的印象。这些战士机智勇敢,不怕牺牲,为了祖国为了人民,丝毫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安全。他们已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正是因为有像他们这样的英雄,才会有我们幸福的今天,我们应该好好珍惜。
现在我们不用打仗,不用流血牺牲,但我们还是要学习这些战士为国为民的好品质。多帮助一些在生活上有困难的人。
结婚记读后感 〈十二〉
昆虫记是一本详细描写昆虫习性和模样的一本著作,是法布尔耗费四十多年的时间完成的著作!其中我最喜爱的一篇文章是娇小的赤条蜂,原来一个幼小的生物也能被法布尔写的栩栩如生!文章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为文章增添了许多活力!从法布尔的描写中我重新认识了赤条蜂,他是娇小的,而且它还是勤奋地,聪明的动物,文中把它比喻为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和一个精明的周全的狩猎者。通过法布尔的介绍,我相信每一个人对赤条蜂都会增加几分好感!
娇小的赤条蜂在搏斗的过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画面是,赤条蜂寻找毛毛虫和赤条蜂与毛毛虫大战!赤条蜂与毛毛虫的斗争当然是吃调峰占上风啦!他可是一个精明的狩猎者哦!捉到毛毛虫后,赤条蜂又像一个外科医生熟练地用他的嘴巴夹住毛毛虫的颈部,然后它的刺刺在毛毛虫得头和第一关节之间,最后将毛毛虫瘫趴在地,毛毛虫只有一息尚存,由此赤条蜂又有了另一个称号“屠夫”!但是我们没有必要去同情那只可怜的毛毛虫,因为它是害虫,赤条蜂的行为可是为民除害哦!
读完了昆虫记,我感受到了法布尔心中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之情和对自然万物的赞美之情!因为法布尔带给我的动力让我更加喜欢上了昆虫,更加热衷于观察那些细小的生命,感受大千世界中的奇妙故事!
结婚记读后感 〈十三〉
内容简介:一千五百年前,南朝宗懔撰《荆楚岁时记》,创岁时记之体例。此书在奈良时代初期传到日本,见于藤原佐世《日本国见在书目》。后来到光绪年间,富察敦崇撰《燕京岁时记》,讲帝都风俗节日。这也是百年前的事。古之人看重季节,尊敬时序,历史风云过眼,无非甲子轮回,透着从容沉静。小说《岁时记》衍袭的这个题目,也足以让读者料到,其中是怎样细微琐碎的敏感,风吹草动,水流花开。按照某种必然的巧合。客居京都的孟荻认识年长一些的陆明,两个人发现彼此竟是如此相契,如在世上的另一个自己。由秋到夏,再又入春,她们一起去看看银阁寺的月亮,鸭川的流水,奈良的樱花,贺茂桥的葵祭,彼此映照扶持。
岁时记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孟荻笑着,竟抬手拭去颊畔泪水,为偶遇,为世情,为漫漫月色下的告白,为面前女子的偏执,为彼此剖露的内心。她很感激,可以与之共同分担,可以相与陪伴度过此夜黑暗。但不可说,不可言明,这已足够,她不能惊起更多涟漪,她不忍,且,不舍。女子之交,最难得这种清明,是少年情怀,两相照应,沉默相许。” 这段话已经写尽了一切,写尽了一切我想说的话。“我们必须隐忍缄默,而不是诉尽衷肠。”我愿意珍藏一切你加诸于我的,我愿意付出一切我所拥有的。在此生此世,来生来世的所有沉默里,你永远是我选定的命运。
岁时记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尽管归类总是简单粗暴,我还是愿意将这些人归结为古典人——他们更看重自己的内心世界,对世俗秩序抱着本能的排斥,面对现代经济和技术理性无从下手。然而他们面临的世界,又是一个被整合改造过的现代社会,经济上的功成名就被当做成功的唯一标准,对生命本身以及审美的体察则沦为无关紧要的附庸。这个巨大的无物之阵,通过“消费”这种让人满足的活动,使得人们心甘情愿接受奴役,而且将奴役作为幸福。于是它得以笼罩一切,你要么妥协如陆明,要么放逐如孟荻、顾舟,并无第三条路。人世间本来有一些纯粹的依恋跟感情,于施与时得安宁,于无所求处得圆满,这是孟荻跟陆明之间有过的。只是在如此世道之下,人人步履匆忙,内心焦虑,不曾亦不敢留意,于是人人皆是孤旅。只是能够体察这种孤独的美好灵魂,要因此受更多的苦。
结婚记读后感 〈十四〉
一个生活的有心人,即使在昆虫的低吟浅唱中,也能感受到人生的悲欢离合。
题记
在这个漫长的寒假中,我阅读了《昆虫记》这本书,颇有心得。
《昆虫记》是法国文学家法布尔的一部不朽之作。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属于昆虫的世界,如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钻出地面,在阳光下歌唱五个星期;蟋蟀善于建造巢穴,管理家务;蜘蛛在捕获食物、编织"罗网"方面独具才能;螳螂善于利用心理战术制服敌人;樵叶蜂能够不凭借任何工具剪下精确的圆叶片来做巢穴的盖子。我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就沉醉其中,如饥似渴地从中获取知识。出生,卵,幼虫,成虫,劳作,抢夺,生殖,死亡,一组组图片在我脑海中划过,我仿佛清晰的看见了昆虫的一生,那些我从不在意的小东西竟愈来愈高大,占据了我整个身体,我似乎也成为了一只小小的昆虫
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在第十七章节里,我看到了一个技艺高超的修剪工樵叶蜂。樵叶蜂经常把公园里玫瑰花或丁香花上的叶片剪成圆形或椭圆形的精美碎片,并且摆放得整整齐齐。它们把小叶片凑成一个小袋,用来储藏蜂蜜和卵,每只樵叶蜂都会准备十多个这样的袋子,并把它们一个个的叠放在一起为以后的生活做准备。樵叶蜂还是一个技艺高超的造巢师,造出来的巢房都是精心地去设计,尤其是巢的底部。做巢盖的圆形叶片就好像是用圆规精确地规划过的一样,竟可以和巢的口恰好吻合。这对于人类来说着无疑是一个难题,然而樵叶蜂却用深厚的几何学基础完成了人类遥不可及的事情,这样的神奇,叫人不得不佩服!
樵叶蜂一生都在为自己的甜蜜生活做准备,筑巢、制作卵袋
。。如此反复,从未停止过辛勤的劳作,它们做事周到,时时刻刻为以后着想,我们人类是不是也应该这样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不能走一步说一步,应该像樵叶蜂裁剪叶子一样,要为学习制定一个计划,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怎么去做,这样才能做得精致,才有可能成功。樵叶蜂这种不可思议的奇特功能对于人类无疑也是一个启发,它告诉我们应该要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的去把它做好,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有恒心,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奇迹。
不过,我发现这本书也有不足的地方,记得我在课外书上看到过,蜘蛛不属于昆虫类,而是蛛形类。我想可能是因为法布尔所处的那个年代,昆虫的分类还不是很清楚,所以把蜘蛛看成是昆虫了。如果编者在文章的前面做个说明,就不会误导一大批的读者,到现在仍然把各种蜘蛛看成是昆虫。当然,这一点并不会影响我对法布尔的崇拜,对《昆虫记》的喜欢。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这些都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不管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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