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治国思想总结
发表时间:2025-02-11韩非治国思想总结(热门17篇)。
⧈ 韩非治国思想总结 ⧈
1、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韩非子·喻老》
2、华而不实,虚而无用。——《韩非子·难言》
3、欲速则不达。——《韩非子· 外储说左上》
4、不吹毛而求小疵。——《韩非子·大体》
5、胜而不骄,败而不怨。——《商君书·战法》
6、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快,苦则求乐,辱则求荣,生则计利,死则虑名。
7、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韩非子·难一》
8、欲成其事,先败其事。
9、道私者乱,道法者治。
10、巧诈不如拙诚,惟诚可得人心。——《韩非子·说林上》
11、塞翁失马,焉知非福。——《韩非子·说难》
12、长袖善舞,多钱善贾。——《韩非子·五蠹》
13、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
14、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亲幸之势也。是以主有所善,臣从而誉之;主有所憎,臣因而毁之。凡人之大体,取舍同者则相是也,取舍异者则相非也。
15、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
16、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人主怠傲处其上,此世所以有劫君弑主也。
17、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
18、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
19、与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与亡国同事者,不可存也。
20、主失其神,虎随其后;主上不知,虎将为狗。
21、偏借其权势,则上下易位矣。此言人臣之不可借权势也。
22、故人行事施予,以利之为心,则越人易和;以害之为心,则父子离且怨。
23、故明主之治国也,明赏,则民劝功;严刑,则民亲法。
24、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佚则荒,荒则不治,不治则乱,而赏刑不行于天下者必塞。
25、故治民无常,唯法为治。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26、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
27、探其怀,夺之威。主上用之,若电若雷。
28、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
29、以肉去蚁蚁愈多,以鱼驱蝇蝇愈至。
30、爱臣太亲,必危主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
31、群臣为学,门子好辩,商贾外积,小民右丈者,可亡也。
32、天下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之大事,必作于细。
33、圣人之治民,先治者强,先战者胜。
34、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
35、涵掩其迹,匿其端,下不能原;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
36、千乘之君无备,必有百乘之臣在其侧,以徙其民而倾其国;万乘之君无备,必有千乘之家在其侧,以徙其民而倾其国。
37、黄帝有言曰:上下一日百战。
38、臣主之利相与异者也。何以明之哉?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利在无功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
39、人主之道,静退以为宝。
40、故群臣陈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事以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
41、自胜谓之强。(能够战胜自己的人才是强者)
42、自见之谓明。(能够认清自己的人才是明智的)
43、是以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也。故曰:自胜之谓强。(订下心愿,志向是难的,不在胜别人,而在战胜自己的懒怯疑。)
44、一手独拍,虽疾无声。(一只手击掌,即使再用力也不会有声音)
45、立志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
46、举世有道,计入有计出。(做事情要有一定的原则,既要算计得道的,也要算计失去的)
47、故去喜去恶,虚心以为道舍。(所以应该将亲近好厌恶等情绪一并抛弃,才能成功地使用权谋之术)
48、君无见其所欲。(君主不应该表露自己的喜好)
49、去好去恶,臣乃见素;去旧去智,臣乃自备。(君主隐藏自己的好恶,才会得见臣下的本来面目;抛去旧有的成见,不显露自己的智慧,才会让臣下各守其职)
50、人主好贤,则群臣饰行以邀君欲,则是群臣之情不效。(君主喜欢任用贤能之士,那么臣下就会自我粉饰迎合来君主)(说明∶还是让大家各司其职,别把希望寄托在个别的贤能之士身上,防止权利的偏移)
51、时有满虚,事有利害,物有生死。(时机的盈虚是并存的,世事的利弊是兼有的,事务的生死是一体的)(说明∶君主不可因为这些不可避免的得失而怨怒)
52、见而不见,闻而不闻,知而不知。(看见就好像没看见,听到好像没听到,知道好像不知道)
53、世有不可得,事有不可成。(世间总有得不到的东西,也总有办不到的事)
54、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法一定要让人明了,而术一定不能被人觉察)
55、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置身事外,才会看清真相;保持冷静,才能制定出行动原则)
56、群臣见素,则大君不蔽矣。(群臣本来的面目显现出来,那么君主就不会收到蒙蔽了)
57、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贤而有功,去勇而有强。(不用智慧可以明察,不显贤能可以成就大业,不逞勇武依然强大)
58、虚静无事,以暗见疵。(保持虚静无为的状态,往往会从隐蔽的角度得知他人的行为漏洞)
59、制在己曰重,不离位曰静。重则能使轻,静则能使躁。(权柄在手就是所说的重,不离本位就是所说的静。持重者能够控御轻浮者,宁静者能够克制急躁莽撞)
60、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具体事务交由各级负责人去执行,而君主应保证中央权力的巩固。只要君主能在准确把握全局,那么四方的臣民就会效劳)--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
61、烹小鲜而数挠之,则贼其泽;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烹调小鱼却屡次翻动,那就会令其破碎不全;治理大国却屡次更改法令,那就会使百姓不看其苦)
62、众人助之以力,近者结之以成,远者欲之以名,尊者载之以势。(众人会全力帮助 他,身边的人乐于结交他,远方的人真心赞誉他,权高位重的人也会推崇他)
63、君人者释其刑徳而使臣用之,则君反制于臣矣。(君主听凭臣下私自施予刑罚与恩德,这样一来就会反为臣下所控制)
64、君见恶,则群臣匿端;君见好,则群臣诬能。(如果是君主所厌恶的,那么群臣就会将其隐匿起来;如果是君主所喜好,那么群臣就会弄虚作假来迎合)
65、倒言反事以尝所疑。(故意正话反说或正事反做,来试探臣下)
66、不为小害善,故有大名;不蚤见示,故有大功。(不被小事妨害自己的长处,所以能取得大名;不过早显示自己的才能,所以能成就大业)
67、行贤而去自贤之心,焉往而不美?(做贤德的事情却不以贤德自居,还有什么事是办不好的)
68、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君主隐藏智慧,不露才能,臣下就无法猜测他的意图)
69、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置身事外,才会看清真相;保持冷静,才能制定出行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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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思想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源头。在一些人的印象里,老子是一位遁世远俗、玄之又玄的思想家。事实上,社会人生、治国理政等问题,才是老子思考的中心。从老子那些古老的思想中,我们可以汲取治国理政的智慧,明晓盛衰之道、成败之数。
大德非小惠。老子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也就是说,真正有大德、厚德的人,不刻意去追求有德,反而有德;一些人不愿意失去德的名声,刻意去追求德,反而失去了德。这句话看似矛盾,其实深含智慧。对于理政者而言,德的重要表现就是使人各得其位、各得其所、各得其利、各得所需。只要把人们的得利、得位及其途径、多少、高低等用合理的规则固定下来并严格执行,就是德的表现,不必刻意去求德施德,这样才会成全大德。相反,如果理政者总是为了德的名声,热衷于对个别人施小仁给小惠,搞“有求必应”,表面上看起来积了很多德,其实是偏私,是小惠个人、失德人民。
“无为”方能大有为。老子推崇“无为而治”,“无为”是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无为”是要“道法自然”,顺应自然而不妄为。也就是说,要遵循事物发展的内在法则,根据实际条件采取适宜行动。世间万物包括人类社会,都有其运行的.内在规律,即“道”在其间。离开了这个“道”,事倍功半;顺应了这个“道”,事半功倍。“无为”,就要顺势而动,按照自然和社会法则,使其自行运转。“无为”并不是不作为,而是要通过“无为”达到有为,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控制乱作为,即不妄为。秦亡汉兴,实行轻徭薄赋、与民生息的政策,出现了“文景之治”的盛世,这是老子所讲的“我无事,而民自富”的例证。对于理政者而言,“无为而治”的启示在于,自己的所作所为必须遵循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通过自己的“无为”而引导和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应通过控制、监督,限制权力的私自膨胀,防止乱作为。
天道忌盈。老子认为天道忌盈。什么是“盈”呢?口满为盈,权大为盈,富奢为盈。口满,不仅难以兑现,而且招人记恨;权大,则生骄横,骄横必然侵害他人;富贵且奢侈,挥金如土,必然被食不果腹者怨恨。月满则亏,盛极则衰。老子曰:“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这句话点出了贫富无常的道理。怎样才能常虚不盈呢?关键是在成功的时候不忘忧患。有忧患意识,则无忧患;无忧患意识,则终忧患。也就是要做到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乐不忘悲。
伟业须从细小做起。老子曰:“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细小之事如何才能变成伟业呢?老子认为:“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也就是说,根本的方法在于不断地积累。积土成山,积水成渊,天下大事皆由积累而成。所以,对于理政者而言,从小处做起,从一点一滴积累,抓好关键细节,方能成就大业。事物的发展在于积累的道理还启示人们,积小过会成大恶,千里之堤会溃于蚁穴。因此,理政者应当努力看得远一些、深一些,见事于初萌,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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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远水不救近火。——《韩非子说林上》
2、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韩非《韩非子守道》
3、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韩非子》译千里大堤,因为有蝼蚁在打洞,可能会因此而塌掉决堤;百尺高楼,可能因为烟囱的缝隙冒出火星引起火灾而焚毁。
4、巧诈不如拙诚。——韩非子
5、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韩非子
6、侍人不如自侍,人之为己者不如之为人者也。韩非子
7、巧诈不如拙诚(韩非子)
8、巧诈不如拙诚。《韩非子.说林上》
9、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韩非子.难一》
10、小信诚则大信立。---韩非子
11、天下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之大事,必作于细。——韩非《韩非子·喻志》
12、侈而惰者贫,而力而俭者富。韩非子《韩非子显学》
13、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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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藏不露、自主决断和大权独揽。“三守”防范“三劫”。
三守,即君主必须掌握的三条原则。君主要深藏不露、自主决断和大权独揽。
所谓“三劫”,就是奸臣通过公开的方式、操纵政事的途径和专擅刑罚的形式以篡权劫主。
君主能以“三守”防范“三劫”就能巩固政权。
君主有三条必须掌握的原则。
三条必须掌握的原则使用得很完备,就能做到国家安危而自身尊荣。
什么叫君主必须掌握的三条原则呢?
臣子中有议论当权大臣的过失、执政者的.过失、群臣的实情的,君主不把这些隐藏在心中而泄露给左右亲信和善于钻营而受重用的人,使得臣子中想向君主进言的人不敢不先向下顺从君主的这些亲信和靠钻营而获重用的人的心意,而后才朝上向君主进言。
凡是篡夺君主权威的情况有三种:有公开篡权的,有通过政事篡权的,有专擅刑罚篡权的。
群臣都用俸禄去培养党羽,谋求个人私利而不对国家尽忠,这叫做公开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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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串通一气,异口同声。《韩非子·孤愤》:“朋黨比周,相與一口,惑主敗法,以亂士民。”
色衰爱弛
读音: sè shuāi ài chí
释义: 色:姿色、容颜;弛:松懈,衰退。指靠美貌得宠的人,一旦姿色衰老,就会遭到遗弃。指男子喜新厌旧。
出自: 《韩非子·说难》:“弥子色衰爱弛,得罪于君。”
用法: 联合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
事以密成
读音: shì yǐ mì chéng
释义: 事情因为严密谨慎而成功。
出自: 《韩非子·说难》:“事以密成,语以泄败。”
旷日离久
读音: kuàng rì lí jiǔ
释义: 耗费时日,拖延很久。犹言旷日持久。
出自: 《韩非子·说难》:“夫旷日离久,而周泽既渥,深计而不疑,引争而不罪,则明割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以饰其身,以此相持,此说之成也。”
米盐博辩
读音: mǐ yán bó biàn
释义: 比喻议论广博细杂。
出自: 《韩非子·说难》:“米盐博辩 ,则以为多而交之。”
余桃啖君
读音: yú táo dàn jūn
释义: 比喻爱憎喜怒无常。
出自: 《韩非子·说难》:“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刖。弥子瑕母病,人间往夜告弥子,弥子矫驾君车以出,君闻而贤之口:‘孝哉,为母之故,忘其刖罪。’异日,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啖君,君曰:‘爱我哉, [下续示例]
用法: [上接出处] 忘其口味及弥子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君曰:‘是固尝矫驾吾车,又尝啖我以余桃。’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向以前之所以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
清廉正直
读音: qīng lián zhèng zhí
释义: 清白廉洁,为人正直不阿。
出自: 《韩非子·奸劫弑臣》:“我不以清廉方正奉法,乃以贪污之心枉法以取私利,是犹上高陵之颠,堕峻溪之下以求生,凶不几矣。”
用法: 亲自问杀人贼,全不论~,倒不如懵懵遇痴。 ◎元·孙仲章《勘头巾》第三折
优柔寡断
读音: yōu róu guǎ duàn
释义: 优柔:犹豫不决;寡:少。指做事犹豫,缺乏决断。
出自: 《韩非子·亡征》:“缓心而无成,柔茹而寡断,好恶无决,而无所定立者,可亡也。”
造句: 他做什么事都没有主见,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
用法: 联合式;作谓语、宾语;含贬义
近义词: 犹豫不决 举棋不定
反义词: 当机立断 斩钉截铁
生杀予夺
读音: shēng shā yǔ duó
释义: 生:让人活;杀:处死;予:给予;夺:剥夺。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赏罚大权。
出自: 《韩非子·三守》:“使杀生之机,予夺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荀子·王制》:“故丧祭、朝聘、师旅一也。贵贱、杀生、与夺一也。”
造句: 干这种职务的人大半是带工的亲戚,或者是在地方上有一点势力的流氓,所以在这种地方,他们差不多有生杀予夺的权利。(夏衍《包身工》)
用法: 联合式;作定语;含贬义
近义词: 草菅人命
反义词: 壮烈牺牲
鬻宠擅权
读音: yù chǒng shàn quán
释义: 凭借宠幸以卖弄权势。
出自: 《韩非子·三守》:“鬻宠擅权,矫外以胜内,险言祸福得失之形,以阿主之好恶。”
变古易常
读音: biàn gǔ yì cháng
释义: 改变过去的法制和习俗。
出自: 《韩非子·南面》:“不知治者,必曰:‘无变古,毋易常。’”
尽智竭力
释义: 用尽心力。《管子·君臣下》:“羣臣盡智竭力以役其上。”《韩非子·饰邪》:“至夫臨難必死,盡智竭力,爲法爲之。”
万全之策
读音: wàn quán zhī cè
释义: 策:计策、办法。极其周到的计谋、办法。
出自: 《韩非子·饰邪》:“而道法万全,智能多失。夫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万全之道也。”
造句: 必思一万全之策,方可无虞。(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七十二回)
用法: 偏正式;作主语、宾语;指最好的解决办法
近义词: 锦囊妙计 万全之计
凿龟数策
读音: záo guī shǔ cè
释义: 凿龟:钻灼龟甲,看灼开的裂纹推测吉凶;数策:数蓍草的茎,从分组计数中判断吉凶。指古人用龟甲蓍草来卜筮吉凶。
出自: 《韩非子·饰邪》:“赵又尝凿龟数策而北伐燕,将劫燕以逆秦,兆曰大吉。”
盖世无双
读音: gài shì wú shuāng
释义: 盖:压倒,超过。才能或武艺当代第一,没有人能比得上。
出自: 《韩非子·解老》:“能御万物则战易胜敌,战易胜敌而论必盖世。”
造句: 这么大的钻石,真是盖世无双。
用法: 偏正式;作谓语、定语;形容独一无二
近义词: 举世无双 绝无仅有
反义词: 无独有偶 屡见不鲜
根深柢固
读音: gēn shēn dǐ gù
释义: 比喻基础深厚,不容易动摇。
出自: 《韩非子·解老》:“柢固则生长,根深则视久。”
根深蒂固
读音: gēn shēn dì gù
释义: 比喻基础深厚,不容易动摇。
出自: 《老子》:“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韩非子·解老》:“柢固则生长,根深则视久。”
造句: 但我总还想对于根深蒂固的所谓旧文明,施行袭击,令其动摇,冀将来有万一之希望。(鲁迅《两地书·十一》)
用法: 联合式;作谓语;比喻基础牢固
近义词: 坚不可摧 积重难返
反义词: 摇摇欲坠
和璧隋珠
读音: hé bì suí zhū
释义: 比喻极珍贵的东西。
出自: 《韩非子·解老》:“和氏之璧,不饰以五采;隋侯之珠,不饰以银黄;其质之美,物不足以饰之。”
轻举妄动
读音: qīng jǔ wàng dòng
释义: 轻:轻率;妄:任意。指不经慎重考虑,轻率地采取行动。
出自: 《韩非子·解老》:“众人之轻弃道理而易忘(妄)举动者,不知其祸福之深大而道阔远若是也。”
造句: 主公宜避凶就吉,不可轻举妄动。(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一百六回)
上不着天,下不着地
读音: shàng bù zháo tiān,xià bù zháo dì
释义: 比喻两头没有着落。
出自: 《韩非子·解老》:“上不属天,而下不著地。”
用法: 复句式;作定语、分句;含贬义
近义词: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若烹小鲜
读音: ruò pēng xiǎo xiān
释义: 意为治理大国要像煮小鱼一样。煮小鱼,不能多加搅动,多搅则易烂,比喻治大国应当无为。后常用来比喻轻而易举。
出自: 《老子》:“治大国,若烹小鲜。”《韩非子·解老》:“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是以有道之君贵静,不重变法。故曰:‘治大国者若烹小鲜。’”
用法: 夫百姓,鱼兽之类也,上德治之,~,与天地同操也。◎汉·王充《论衡·自然》
万不失一
读音: wàn bù shī yī
释义: 形容绝对不会出差错。同“万无一失”。
出自: 《韩非子·解老》:“治乡治邦莅天下者,各以此科适观息耗则万不失一。”《史记·淮阴侯列传》:“韩信曰:‘先生相人何如?’对曰:‘贵贱在于骨法,忧喜在于容色,成败在于决断,以此参之,万不失一。’”
用法: 舵工素以海习,虽卒遇飓母浮椒,亦~云。 ◎清·龚翔麟《珠江奉使记》
莫辨楮叶
读音: mò biàn chǔ yè
释义: 莫:不;辨:分辨。不能分辨楮叶的真假。比喻模仿逼真或以假乱真。
出自: 《韩非子·喻老》:“宋人有为其君以象为楮叶者,三年而成。丰杀茎柯,毫芒繁泽,乱之楮叶之中而不可别也。”
目不见睫
读音: mù bù jiàn jié
释义: 自己的眼睛看不到自己的睫毛。比喻没有自知之明。也比喻只见远处,不见近处。
出自: 《韩非子·喻老》:“智如目也,能见百步之外而不能自见其睫。”
造句: 远求而近遗,如目不见睫。(宋·王安石《再寄蔡天启》诗)
用法: 主谓式;作谓语;含贬义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读音: qiān lǐ zhī dī,huǐ yú yǐ xué
释义: 一个小小的蚂蚁洞,可以使千里长堤溃决。比喻小事不注意会造成大乱子。
出自: 《韩非子·喻老》:“知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炽焚。”
象箸玉杯
读音: xiàng zhù yù bēi
释义: 象箸:象牙筷子;玉杯:犀玉杯子。形容生活奢侈。
出自: 《韩非子·喻老》:“象箸玉杯,必不羹菽藿,则必旄象豹胎。”《史记·宋微子世家》:“纣始为象箸,箕子叹曰:‘彼为象箸,必为玉杯。’”
用法: 联合式;作宾语、定语;含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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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见而不见,闻而不闻,知而不知。
2、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
3、时有满虚,事有利害,物有生死。
4、诱道争远,非先则后也,而先后心皆在于臣,上何以调于马?
5、以俭得之,以奢失之。
6、和氏之璧,不饰以五采。
7、圣人之治民,先治者强,先战者胜。
8、说之以厚利,则阴用其言显弃其身矣。
9、慈母有败子。
10、太山不立好恶,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小助,故能成其富。
11、人臣挟大利以从事,故其行危至死,其力尽而不望。
12、不为小害善,故有大名;不蚤见示,故有大功。
13、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14、滥于文丽而不顾其功者,可亡也。
15、欲成其事,先败其事。
16、使杀生之机,夺予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
17、臣得树人,则主失党。
18、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
19、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于赏罚。
20、道私者乱,道法者治,不吹毛而求小疵。
21、远听而近视以审内外之失,省同异之言以知朋党之分。
22、举世有道,计入有计出。
23、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
24、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於法之外,不为惠於法之内,动无非法。
25、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
26、饕贪而无餍,近利而好得者,可亡也。
27、自胜谓之强。
28、千里之马时一,其利缓;驽马日售,其利。
29、势不足以化则除之。
30、行成于思,毁于隋。业精于勤,荒于嬉。
31、火形严,故人鲜灼;水形懦,人多溺。
32、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33、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快,苦则求乐,辱则求荣,生则计利,死则虑名。
34、凡人之大体,取舍同者则相是也,取舍异者则相非也。
35、胜而不骄,败而不怨。
36、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
37、树橘柚者,食之则甘,嗅之则香;树枳棘者,成而刺人。故君子慎所树。
38、利莫长于简,福莫久于安。
39、故势不便,非所以逞能也。
40、长袖善舞,多钱善贾。
41、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
⧈ 韩非治国思想总结 ⧈
8月31日至9月2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会,专题学习《XXX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省委常委杨岳、樊金龙、郭文奇、张敬华、蓝绍敏分别在会上发言。
杨岳指出,认真研读《XXX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学习贯彻新思想的政治自觉,坚定了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的信心决心。这部纲领性文献是武装统战干部、教育统战成员、引领统战工作的思想灯塔和行动指南。我们要组织引导全省各级统战部门、统战干部和广大统战成员,把第三卷与第一卷、第二卷作为一个整体来研读,准确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等科学内涵,特别是从“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的鲜明对比中,更加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不断以"跟进学"强化“听党话”“跟党走”。
XXX在第三卷开篇中,阐明了新时代统战工作的地位作用,强调统一战线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必须长期坚持;阐明了新时代统战工作的定位任务,强调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阐明了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方针原则,强调关键是要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我们要把学习的成效转化为高度的政治觉悟,转化为科学的思想方法,转化为强大的实干动力,推动江苏统战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樊金龙指出,系统深入地学习《XXX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由衷地感到,正是由以X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掌舵、正是由与时俱进的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路,我们才能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开辟事业发展的新局面、新境界。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县乡村创造了"苏南模式"等先进经验,在开启现代化新征程中也应当积极探索、走在前列。结合对XXX关于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等方面重要论述的学习,聚焦县乡村在“十四五”期间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他指出,县城关键要做好“融、转、补、防”四篇文章。“融”,就是深度融入都市圈和城市群,努力与中心城市形成“同城效应”。“转”,就是深入推进县域经济的转型升级,努力在产业链集群发展中“精准卡位”。“补”,就是加快补齐县城公共服务等功能短板。“防”,就是切实防范化解各领域风险,努力增强发展的韧劲和抗风险能力。现代化的江苏乡村应当既有传统的自然生态之美,又有现代文明之美,既是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美好家园,也是人才集聚的创新创业乐园。要推进乡村和城市群的融合发展,要分类精准施策,推动乡村各展所长、特色发展;要加强农村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大力促进创新创业,把乡村的美好颜值转化为经济价值。
郭文奇指出,XXX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思想是第三卷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其集中体现,组织部门带头学习践行既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更是干事之基、成事之要。
学习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深刻领会主线之新,增强组织工作的政治性。深刻领会内涵之新,增强组织工作的科学性。深刻领会体系之新,增强组织工作的系统性。深刻领会要求之新,增强组织工作的实效性。
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一是着力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着力推动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一贯到底,以换届为契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五聚焦五落实”为抓手,深化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试点,打通基层党组织这个"最后一公里"。三是着力培育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执政骨干,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四是着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强引擎,聚焦"高精尖缺",深化人才工程,创新人才政策,创优人才环境,逐步打造全球人才高地。
张敬华指出,《XXX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记录的三年时间,也是南京深入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创新发展、收获创新成果的三年。
面向“十四五”,南京将深入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力争率先形成以创新为主要驱动力、以双循环为战略支撑的增长方式。进一步深化原始创新,高标准建设“一室一中心”等战略平台,多出“从0到1”的原创性成果。进一步深化企业创新,持续种好培育树苗、移植大树、老树发新芽"三棵树"。进一步深化产业创新,在产业集群发展、新经济新产业等方面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品自主率达90%。进一步深化融合创新,促进校地、军民、产学研、科技资本"四个融合",打造紧密型创新共同体。进一步深化开放创新,打造支撑国内大循环的硬核力量和畅通内外循环的创新枢纽。进一步深化全面创新,强化"科技+"思维,以科技创新带动全面创新。进一步深化体制创新,加强创新委、高新区、城市硅巷、人才等机制探索,让创新型企业市场机会高于面上企业。
蓝绍敏指出,在学习《XXX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过程中,坚持与学习贯彻XXX对江苏、对苏州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相结合,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科学谋划“十四五”发展相结合。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XXX“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和“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重要指示精神,既兼顾“眼睛向外”服务国内循环,又把握“自主可控”融入国际循环,发挥国内市场优势,加强国际科技合作,走开放创新道路。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XXX"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重要指示精神,打造生物医药“一号产业”,加快建设姑苏实验室等重大科创载体。建设中日(苏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提升“中新”“中德”“海峡两岸”等开放平台功能,推进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建设。
三是深入学习贯彻XXX“分类精准施策”“加强要素保障”等重要指示精神,选定生物药、光通信等10个重点产业链并推行“链长制”;下决心开展“双百行动”;创新“政策计算器”等举措,让企业”一键直达“优惠政策。
⧈ 韩非治国思想总结 ⧈
势。权威只能有一个**即地位和权力。君主统一权威的存在是国家治理的前提。
《韩子》如药。乱世之中,无数英雄豪杰操申韩之术,平暴安民,攘奸除凶,驱逐鞑虏,为华夏立奇功不可胜数。然《韩子》乃药石中烈者,沉疴痼疾,非此不救,用之失当,立可杀人。
遍览《韩非子》,遵君抑民之意可谓登峰造极。所有人都有为君主服务的唯一使命。所有的个性和个性都必须熔入君主的欲望之中。所有人都成了政治斗争的工具。韩非说:
上下一日百战。这种斗争哲学一经提倡,阴险残酷的政治斗争就会愈演愈烈,这将大大增加社会成本,对中国社会造成极大危害。
因其固有缺陷,两千年来,《韩非子》饱受诟病。近代以来,国势羸弱,民族危亡,法家思想作为“药”的作用又日益受到重视。常燕生认为,法家思想的复兴是“中国起死回生之道”。
韩非子的法治,民族主义和实力力论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肯定。新法家学派也应运而生。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新战国时代”,如何从《韩非子》中吸取营养,过滤毒素,为中国开出一副纵横五洲、争雄列强的新“处方”,还看我辈。
⧈ 韩非治国思想总结 ⧈
韩非与《韩非子》
韩非其人
韩非,大约生于公元前280年,卒于公元前233年。战国末期韩国人(今河南新郑),韩王室诸公子之一,战国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据《史记》记载,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与秦相李斯都曾拜儒家大师荀子为师。但他却没有继承荀子的儒家思想传统,而是受到法家的影响,继承研究、吸收了法家思想的精华,成为战国末期法家的杰出代表人物。
韩非口吃而不擅言语,但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青年时期的韩非目睹战国末期的韩国日趋衰弱。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国强兵的计策,但都未被接受。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着书,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着作,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
公元前234年,韩非的着作传到了秦国,秦王嬴政读了赞叹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正好李斯在场,说:“这是韩非所着。”秦王立即发兵攻韩,战争的唯一要求就是得到韩非。在秦兵压境之时,他被献给了秦王。秦王得到了韩非,眉开眼笑,但没有信任、重用他。韩非到秦国后,上书秦王要求保存韩国。李斯、姚贾等乘机进谗言陷害他,说他“终为韩,不为秦”,建议秦王“以过法诛之”,于是韩非被打入大牢。公元前233年,李斯派人送去毒药,令他自杀。韩非申诉无门,被迫自杀于云阳(今陕西淳化县西北)狱中。
《韩非子》其书
《韩非子》是韩非逝世后,后人辑集而成的。《史记·韩长孺传》说:“尝受《韩子杂家说》于驺田生所。”这《韩子杂家说》或即今所传的《韩非子》。最初叫《韩子》,宋以后的刻本,才开始用《韩非子》这一书名。《汉书·艺文志》着录《韩子》五十五篇,《隋书·经籍志》着录二十卷,篇数、卷数都与今本相符,可见今本无残缺。
《汉书·艺文志》着录的《韩子》五十五篇,本之刘向据中秘之藏编录的《别录》,因此今五十五篇,当即刘向校定的篇数。但是,这五十五篇,到底是不是全部为韩非所作,学术界争议颇多。特别是《初见秦》和《存韩》两篇,更是议论纷纷,刘汝霖、容肇祖、胡适、梁启雄等认为不是韩非所作,陈奇猷、张心徵、高亨、邓思善等认为是韩非所作,尚无定论。胡适和容肇祖认为《韩非子》中其中靠得住的韩非真作很少,胡适以为“《韩非子》十分之中仅有一二分可靠,其余都是加入的。可靠的诸篇如下:《显学》、《五蠹》、《定法》、《难势》、《诡使》、《六反》、《问辩》篇”(见《中国哲学史大纲》)。容肇祖则认为:“确为非所作者,为《五蠹》与《显学》,思想与韩非子合而又有旁证足证为韩非子所作者《难》四篇、《孤愤》,从学说推证为非所作者,为《难势》、《问辩》、《诡使》、《六反》、《八说》、《忠孝》、《心度》、《定法》篇”(见《韩非子考证》)。
梁启雄和陈奇猷则认为《韩非子》各篇大都是真的。梁启雄认为见诸《史记》的十篇,当属韩非子的真作。《解老》、《问田》可能有别人的着作发展、加入。《十过》、《用人》、《安危》、《功名》、《忠孝》、《大体》、《守道》、《观行》、《制分》等九篇,思想文字都和其他各篇有不同之处,是否伪作难以考证。其余三十四篇,大体都像韩非子本人的作品(见《韩子浅解》)。陈奇猷则以为除《人主》与《制分》两篇,因文势与各篇不类,谅不出于韩非子之手外,余均与韩非子思想相合(见《韩非子集释》)。
《韩非子》的主要内容
《韩非子》一书的主要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体现了“以法为本”的法、术、势论。韩非的核心思想是法治,韩非吸收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之精髓,认为三者都是君主手中缺一不可的工具,应把他们有机地结合起来,构成君主专制的法治思想体系,为大一统服务。
韩非认为实行法治,必须“以法为本”(《饰邪》)。法体现着国家利益,如果忽视法,国家的利益就要遭到损害,所以他说:“法者所以为国也,而轻之,则功不立,名不成”(《安危》)。如果重视法,就能富国强兵,建立“超五帝,侔三王”(《五蠹》)的功业。所以他得出“明法者强,慢法者弱”(《饰邪》)的结论。他又认为要明法,就要树立法令的绝对权威,因为这是判断言行是非和进行赏罚的唯一标准。因此,他反对儒家“仁政”、“德治”的思想,以其“禁奸于未萌”(《心度》),实现统一思想的目的。
韩非认为要实行法治,就要颁布成文法。它有两个好处,一可以使大家有所遵循,二可以防止官吏专横徇私。颁布法令以后得以顺利贯彻执行,使用赏罚是唯一有效的办法,因为人性重利,只有严格实行赏罚,才能使之“畏其威而归其利”。而要进行赏罚,就要审合刑名,使赏罚符合法令的规定。他还指出,法要不分贵贱,一律遵守“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有度》)以“法治”代替“礼治”的思想,有一定进步意义。
韩非认为,“术”是实现法治的手段。君主要掌握政权,使臣属贯彻法令来实行法治,就必须具备驾驭臣属的“术”。“法”、“术”对于君主来说是“不可一无之具”(《定法》),必须结合起来才能实行法治。因为“徒法而无术”,君主就“无术以知奸”,难以防止臣下篡位夺权、损公肥私和阳奉阴违。反之,如果“徒术而无法”(《定法》),释法而用术,君主就丧失了判断忠奸的标准和赏罚的依据。韩非认为“术”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任免和考核臣属的办法,即量才而用,用“循名责实”的办法考核臣下是否忠于职守和遵守法令。奖赏名实相符的,惩罚名实不符的。他认为这是“知奸”和“禁奸”的好办法,不仅能了解臣属是否失职,而且可洞晓臣属是否越权。二是说,“术”是君主藏在自己心中而不显露出来的,掌控各种事件和驾驭臣属的手段,用来防止臣属篡位夺权和损公肥私,来维护君主专制。
韩非认为,君主之所以能立法和行赏罚,前提是掌握权势。他说,势是使人服从的政治资本。君主失去了权势,就要君臣易位,成为臣子了。“主失势而臣得国,主更称暮臣。”(《孤愤》)所以他特别强调君主必须“擅势”,必须高度集权,绝对不能与臣下“共权”(《外储说右下》)。韩非还强调了“法”与“势”结合,不能分离,因为有“势”而无“法”,便不是法治而是人治了。实行人治,中人之君便无法治好天下。反之,实行法治,中人之君只要“抱法处势”也可以治好天下,以此来阐明法治优越于人治。
第二部分主要体现了历史进化思想。
韩非的历史进化思想是来源于《商君书》,把人类的历史分为“上古”、“中古”、“近古”和“当今”四世。上古之世指传说中有巢氏构木为巢、燧人氏钻木取火的时代。中古之世指鲧、禹治水的时代。近古之世指汤、武征伐的殷、周的时代。当今之世,指他所处的战国时代。韩非认为,人类历史的发展是前进的,一成不变、因循守旧、复古倒退就要闹笑话。他认为,时代变了,治国的方法也要相应地改变,从而适应时代的要求。如果在当今之世,仍“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那就是“守株待兔”式的蠢人。因此,他得出结论是:“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固为之
韩非还对历史进化的原因作了探索。他从物质生产方面来分析历史进化的原因,认为物质生产的发展,又促使人们之间的关系和观念的变化。他说,上古竞于道德,并不是人人都好,而是由于当时人少物多;当今人们互相争夺,不是人的思想退步变坏,而是人多财少导致的。
韩非的历史进化思想和他探索历史发展的原因,既指出了变化的必然性,又指出了实行法治的必要性,说明在“当今争于气力”的条件下,只有用赏罚的手段进行统治,才能维持社会秩序和富国强兵,才能实现大一统。因此,历史进化思想是他法治主张的理论基础。
第三部分主要体现了人性好利的思想。
韩非的人性论,并非继承荀卿的性恶论,因为荀卿认为人性好利是恶,需要改恶从善。韩非认为人性好利,无需改变,君主可以通过赏罚的手段来利用它。韩非是继承了慎到和《商君书》的人性好利思想。他认为人的好利的本性首先出于人的本能需要,但他又指出,人性是随着历史发展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当今之世人人都好利,各种人与人的关系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利害关系。至于君臣关系则更是利害关系了,他在《难一》中更具体地把它看成是一种买卖关系,说:“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这就是君臣在进行“死力”与“爵禄”交易。
韩非又指出了君与民的利害矛盾。他认为统治人民要依靠赏罚,不能依靠自愿服从,对人民必须以威力强制,他说:“民固骄于爱,听于威”(《五蠹》)。“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吾以此知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显学》)。因此,韩非主张用法来镇压人民。
韩非认为人性既是好利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利害关系,统治者就可凭借手中的权力,运用赏罚的手段来进行统治。因此,人性好利思想,也是实行“法治”的理论基础。
第四部分主要体现了认识论思想。
韩非认为世界是可以认识的。一是人有认识世界的能力,他说,人依赖天生的眼、耳等感觉器官和思维器官来感觉和思维客观世界。二是天地万物都有所以然之道、所以然之理和事物的性质、形状,可以为人的这些器官所感觉和思维。韩非认为事物的道理是不容易认识的,要深思熟虑,而思考时,又必须完全客观,才能
韩非还提出了检验认识是否合乎实际的“参验”法,他说,检验一种言论是否正确,要把事物排队,作比较研究,注意到各个方面,包括自然的天、地、物和社会的人各种因素。只有这些方面都符合的言论才是正确的。他还认为,言论是否正确,要看有没有功用。他说,所有他们的言论都没有“以功用为之的彀”,因而都是无用的。由此可见,认识论和他的法治主张,也是有联系的。
第五部分主要体现了自然观的思想。
韩非论述了道、理、德自身及其相互关系,他说,道是自然界及其总规律,理是区别万物的特殊规律。他还说,各种不同的事物,各有其特殊规律,所有万物的特殊规律的总和,体现出了世界的根本的总规律。韩非又认为自然界万物所得于“道”而成为自己的内在性质的,是“德”。“德”是从“道”那里得来的,所以“德”是“道”的体现。
韩非认为,天没有意志。他说:“若天若地,孰疏孰亲?”(《扬权》)“非天时,虽十尧不能。冬生一穗。”(《功名》)他发挥了荀子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强调人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为自然物可以被人类运用工具去改造,并以这种看法去论证他的法治主张。他反对对自然和人事任其自然的态度,而赞成积极的自觉活动。这又显示出自然观和他的法治主张也是相通的。
《韩非子》的影响
韩非作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使法家成为与儒家、道家齐名的重要学派。韩非的核心思想就是法治,他的法治思想为封建中央集权制的建立提供了理论依据,两千多年来,他的思想成了统治阶级统治天下的教科书,被长期奉为圭臬,至今还被推崇。韩非的法治思想,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
韩非生活在秦国统一天下的前夕,秦国通过兼并战争,最终取得胜利,建立了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的大帝国。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划时代的大变革,是中央集权大统一代替群雄割据分裂的大变革,在这大变革过程中,对秦国起政治指导作用的政论家,继公孙鞅之后就是韩非。韩非虽然在秦国没有执过政,但是秦始皇赞赏他的着作,李斯运用过他的政论,秦二世引述过他的文章。可见,他的政论对秦国影响重大,起过重要的作用。可以说,秦国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大帝国的建立是韩非政论的具体表现。因此,在促进历史前进、促使天下统一和制度变革中,韩非
《韩非子》就其主体而言,堪称是一部政治学巨着,在古代文学、哲学史上也有一定地位。它主要论述君主如何才能驾驭臣民、富国强兵乃至称王称霸,即古人所说的“帝王之学”。当然,书中除了论述法术、权势等主要内容外,也论述了一些君主必备的道德修养、政治策略。同时,书中还有一些韩非对人情世故的剖析与感慨。法家是与儒家、道家齐名的重要思想学派,对中国社会政治和思想学术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而《韩非子》则集法家思想之大成。宋朝名相赵普说:“半部《论语》治天下。”无独有偶,近代着名学者章太炎称“半部《韩非子》治天下”。两个“半部说”合二为一,彰显了一个时代的精神之魂。
正因为《韩非子》,对中国社会政治和思想学术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既是研究韩非及其后学的重要史料,又是我们现代人学习借鉴的第一手材料,所以今天我们编着了《韩非子精粹》一书,书中选录了《韩非子》中广泛流传的大部分着名篇章,目录仍然采用通行本的编排顺序;每篇文章都按文意分段加以注释、译文,篇首有题解、篇尾有评析,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全面深入地解读了韩非的思想。
本书的编写以实事求是、批判继承为指导,以思想性、历史性、文学性、通俗性并重为原则,坚持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古代思想与现代思想需要的统一、提高与普及的统一。书中有许多精辟的名言警句、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内涵,值得我们现代人去学习和借鉴。
⧈ 韩非治国思想总结 ⧈
1、它在四风中,但在中心。圣人的教导来自四面八方。
2、私企赢了,公共事业就少了。
3、有时充满虚荣心,物质有利益,事物有生死。
4、人的麻烦在于相信他。如果你相信人,你就是由人组成的。
5、群臣去学,门良辩,商品,小民对张,可死。
6、爱部长太近,会卫其身;一把太贵的尺子会改变他的位置。
7、圣人的方法是明智和聪明。去是不明智的。
8、机会要杀,抓住部长,如入侵。
9、爱,不是为了恨;Jambres恨的是人,而不是爱。
10、夫妻,没有血肉之躯的恩宠,爱是亲密的,不爱是稀疏的。
11、蚂蚁吃得越多,苍蝇吃得越多。
12、诱人的方式去争取距离,不先那么也,并一直心部长,如何适应马。
13、探索自己的内心,抓住权力。上帝使用它,如果电,如果雷。
14、皇帝和大臣的利益是不同的,前大臣不忠诚,所以大臣李立和大臣的主要利益被破坏了。
15、明军一事无成,群臣恐惧之下。
16、当上帝失去了他的上帝,老虎就会跟随;主不知,虎必为狗。
⧈ 韩非治国思想总结 ⧈
把法家那一套归于“黄老之术”,韩非子自己也不说自己是继承了什么老子的“道”,就是觉得老子对道的描述可以拿来用而已,至于跟老子的道原意是否相符,韩非管不了那么多,因为说的,干的是帝王之术,样样要放到实践中去用的,跟做学问两码子事儿。老子的道是世界,宇宙的起源,属于虚无的形而上的,是没法用语言来描述的。韩非子的'道是帝王驾驭臣子的道术,一整套办法,件件落在实处,看得见,说得出,摸得着,是当君主最主要的本事,韩非子称其为“主道”。
帝王的道术主要有三:守虚静、合刑名、正赏罚。排第一,说的最多的是守虚静。
为什么?
韩非子说:“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君无见其所欲,君见其所欲,臣自将雕琢;君无见其意,君见其意,臣将自表异。”“实”,是朝廷,天下的现实情况;“动”,是臣子们的行为举动。这句话大概意思就是:帝王不要让人知道自己的好恶,不要让人知道自己的意图。这样,臣子们就不会作假来投帝王所好,帝王也就能得到天下和臣子们的真实情况。
守就是坚持。坚持什么?虚和静。
看上面韩非的一段话可以明白:“虚”,就是装呆。在呆子面前,一般人说话,干事儿都没什么顾忌,特别是当呆子没什么反应时,人胆子就会更大。胆子大,没顾忌,本性和意图就会暴露。只有弱智大臣看不出皇帝是不是呆子。弱智人能做到公卿宰相?想都嫑想。皇上不发声,有可能是在等待结果,有可能还没拿定主意,更有可能是默许,大臣们就这样在惶恐猜测中战战兢兢的过日子。这正是韩非子的本意,所以他接着说:“去好去恶,臣乃见素;去旧去智,臣乃自备。”关键是要让大臣们“自备”。
“静”是跟着“虚”来的,有虚才有静。如果说虚是掩藏,掩藏君主真实意图,那么,静就是掩藏得恰到好处时候的表现。“明君无为于上,君臣竦惧乎下”,皇帝朝堂之上不动声色,大臣们在阶梯之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必然肃立惶恐。这样,既能得到真实情况,害怕,大臣们才能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同时,帝之“势”也得以树立。
可惜,秦始皇只看中“势”,不愿“守静虚”。凡事不信别人,处处显露自己,让人一看就看个透,终死于非命。二世恰恰相反,不是假虚是真虚,无力驾驭群臣,乃至奸佞篡权,短命。
刘邦懂守虚静,让萧何、张良、韩信等去发挥个够,天下终于姓刘。接下来文景二帝大肆宣扬“无为而治”,还真把老子的《道德经》奉为圣经,让人相信刘家汉朝是继承了道家一脉。“无为而治”是道家理想,亦是法家招牌,世人那知道道法“无为”两码子事儿。武帝感到文景之治虽好,可虚静守的太过,帝王之“势”不够,一阵霹雳:外击匈奴,内抑权臣;再者,治世哪能没有伦理说教,儒家之学这方面是强项,于是儒显法隐。阳儒阴法自此一直传承下去,成为历代帝王们“守虚静”的代名词。
一般来说,开国皇帝们的“势”和“守虚静”之“主道”玩的都不错,得以几百年血脉延续。玩的不好,本人性命,王朝时日都呈短寿。
驾驭群臣随心所欲,玩弄权术得心应手,中间高手的代表当属康乾二帝。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天下平淡太久,人们会淡忘有个高高在上的君王,大臣们也会积蓄资本势力,忘记恐慌,帝王的“势”就日渐虚衰,这时候就需要造势。一场接一场的自上而下,声势浩大的运动,关、杀一批,百姓幡然梦醒,再呼万岁;群臣战战兢兢,惶恐之至,帝王之势得以威立。
“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虚静无事,以暗见疵”,这是韩非教导帝王的箴言。可是群臣、异己被威严之势压抑过头,反而躲在暗处,也玩起了韬光养晦,主仆关系颠倒了,这可不是好现象,所以要造“虚静”。“虚静”是帝王的虚静,群臣可万万不能虚静。臣子们虚静,帝王就一定是喧闹的,像暴秦。帝王要虚静,就必须鼓励群臣,百姓喧闹。他们不闹怎么办?那就创造气氛,环境,使他们以为皇上开明,仁慈,故而大胆创所欲言,“喧闹”起来,这时候,“守静虚”在暗处的君王就能将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不仅知“势”,懂“守虚静”,还会造“势”,造“虚静”,这可是法家思想之精微,可行而不可言,只有道术炉火纯青者才有能力,有资格玩的。
⧈ 韩非治国思想总结 ⧈
韩非(约前281年~前233年),战国时韩国人,我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称之为“韩子”、“韩非子”。他博学多能、思维敏捷、善于着述,堪称当时的大手笔,但他不善言谈,这在游说之风盛行的时代是制约个人发展的阻力。
在群雄争霸、弱肉强食的战国时代,韩非忧国忧民,曾多次上书韩王请求变法图强,但都不被采用。于是他发奋着书立说,写出了《孤愤》《说难》《五蠹》《内外储》《说林》等几十万字的'文章。文中,他比较了各国变法的得失,提出“以法为主”,法、术、势结合的理论。韩非在研究着述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历史观,并且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韩非的思想理论经后人编辑整理,辑成《韩非子》一书,流传至今。
在《韩非子》一书中,寓言故事非常丰富,达340多个,风格幽默,语言浅近而意蕴深刻,一定程度上是当时社会众生相的展示,这也是韩非寓言的一大成就。
后来,秦王嬴政读到韩非的文章,非常赞赏。为得到韩非,秦国发兵攻韩,韩王派韩非出使秦国。在秦国,韩非不但向秦王讲解自己的学说,还劝秦国攻打赵国保存韩国。这一观点为秦国李斯、姚贾等人陷害韩非提供了口实,使得很敬重韩非的秦王也产生了疑心,于是,将其下狱。不久,韩非被毒死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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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仪相鲁而嗜鱼①,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孙子不受。其弟子谏曰②:“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③,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④;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此不必致我鱼⑤,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⑥。
①公孙仪:复姓公孙,名仪。战国鲁穆公时的丞相。②弟子:门徒(亲受业的高第生称弟子,转相传授不直接受业的普通学生称门生,统称为门徒或诸生)。谏:规劝。③唯:因为。④即:假如。下人之色:指仰承别人的脸色。⑤此:这样。不必:未必,不一定。致:送给,给予。⑥为:帮助,治理。
战国鲁穆公时,公孙仪做了鲁国丞相。他特别喜欢吃鱼,一国上下能够接近他的人,都争相买来一筐筐活蹦乱跳的应时鲜鱼进献给他。但是,公孙先生一概拒收。他的门徒有些不解,规劝他说:“先生特别喜欢吃鱼,又不肯接受别人的馈赠,这是为什么呢?”
公孙仪语重心长地告诫弟子说:“正是因为我喜欢吃鱼,才明确拒绝别人送鱼。假如接受别人的鱼,难免就会仰承别人的脸色。仰承别人的脸色办事,将会走上违法的道路,违法就会被罢免相位甚至入狱蹲监,这样一来虽然想吃鱼,未必还会有人无缘无故地送鱼给我,我又失去了俸禄,吃鱼的机会就没有了。如果我不接受别人送的鱼,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为官,就不致于违法而失掉相位,这样我虽然爱吃鱼,还有足够的俸禄,能够长期供给自己吃上多种多样美味可口的鱼。”
公孙仪清醒自律、廉洁守法的思想品格,在这里明白告诉人们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依靠别人,不如依靠自己’;而且明白告诉人们,‘需要别人的帮助,等着别人来监督,不如自己管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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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审计061班20班唐娟娟
《韩非子》是先秦法家的集大成之杰作,也是我国古代政治学方面的优秀作品,在古代的哲学和文学史上也享有盛誉。它与先秦百家争鸣的作品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中国古代灿烂的传统文化。
中国古代社会中“外儒内法”一直都是中国封建社会统治思想的集中体现,这就说明了儒,法思想整体上的结合,构成了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基础,同时也成为了一个时代的精神支柱。这说明了法家主义在中国社会的重要性。而《韩非子》这部著作正是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阐述的淋漓尽致的代表作之一。
阅读《韩非子》一书,我对法家思想和韩非子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以下我就阐述一下我对法家思想以及《韩非子》的看法:
首先我先阐述一下我对法家思想的看法:我认为所谓法家思想,首先强调的就是以法治国,不一君主的个人意志为转移。君主要在言与行上做到“以法为本”、“矫上之失”、“一民之轨”“法不阿贵”“令行禁止”。
其中尤可称道的是,韩非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律思想的巨大贡献,对消除贵族特权、维**律尊严具有积极影响。它与“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贵族法权思想相比,现然是历史的重大进步。
同时,技艺,即君主管理臣民的方式,与法律一样重要,可以说两者缺一不可。韩非按照自己的观点,论述了术,法的内容以及二者的关系,他认为,国家图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权术,同时臣下必须遵法。即“君无术则蔽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
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而与此不同的是,法宜公开,术宜深藏。而从《韩非子》中我们可以了解到,韩非的“术” 同申不害相比,主要在“术以知奸”方面有了发展。
他认为,国君对臣下,不能太信任,还要“审合刑名”。而在法的方面,韩非子特别强调了“以刑止刑”思想,强调“严刑”、“重罚”。
但光有法和术还不行,必须有“势”做保证。“势”,即权力和地位。一旦失势,君主的大权也就会摇要欲坠,而权臣则会当道,这时国家也就走向了末路。
控制权力的方式只能通过**集权和君主制来实现。
韩非的法治思想适应了中国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需要,在中国封建**集权制度的确立过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
其次,我要提的就是《韩非子》中的历史进化论的观点。韩非子重视历史研究,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从进化论的角度分析了人类历史。
他把人类历史分为上古中古近古,当今几个阶段,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要改革图治,变法图强。也就是说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那种想用老一套办法去治理当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韩非的进化史观在当时是进步的。他看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并从这一发展的角度分析了人类社会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他这种思想,在现代社会激烈竞争的不断变化中,也有其真实性和价值,也值的我们学习和借鉴。
在《韩非子》一书中,韩非子的唯物的自然观,也是表达的由为突出的。韩非子反对命运观,主张天道。他认为“道”是万物发生发展的根源,“道”先天地而存在。
同时,他提出的反对“前识”和“因参验而审言辞”的观点也是值得我们学习和运用的。韩非反对“前识”即是说:要通过观察事物得到认识而非妄加揣测。
而“因参验而审言辞”就是说:不经过“参验”而硬说是如何如何,是无知的表现;做你不能确定的事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张“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
这些思想对国家和生活都有指导意义。
《韩非子》一书中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而书中“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这些生动的寓言对人们分析和表达思想仍有着深刻的启示。
最后我要谈的也是我认为本书最核心的思想内容,就是例代君王都在不断强化和巩固的**集权制度。韩非子主张“事在四方,要在**;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
而以荀子的“性本恶”理论为依据,认为人性本恶的韩非子,对于治理百姓的方法也是极尽残忍严酷的,他强调,要以法来约束民众,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为萌”。因此,他认为,刑事执法正是爱民的表现。(《韩非子·心度》)。
而对于管理臣下的问题,韩非子认为关键的点是:去“五蠹”,防“八奸”。具体来说,所谓五蠹,就是指:
1、学者(指儒家);2、言谈者(指纵横家);3、带剑者(指游侠);四。效忠贵族,逃避兵役的人;5、商工之民。他认为这些人会扰乱法制,是无益于耕战的“邦之虫”,必须铲除。 所谓“八奸”,就是指:
1“同床”,指君主妻妾;2“在旁”,指俳优、侏儒等君主亲信侍从;3“父兄”,指君主的叔侄兄弟;4“养殃”,指有意讨好君主的人;5“民萌”,指私自散发公财取悦民众的臣下;6“流行”,指搜寻说客辩士收买人心,制造**的臣下;7“威强”,指豢养亡命之徒,带剑门客炫耀自己威风的臣下;8“四方”,指用国库财力结交大国培养个人势力的臣下。他认为,这些人有很好的条件威胁****,应该像小偷一样受到保护。
以上这些作法,都诣在实行**集权的君主专治的制度。但这些看似过于严酷的作法,在当时诸候割据和战乱的时代背景下,是相当有必要的。历史证明,实行君主集权制是结束战争、建立统一国家的正确而明智的选择。
因此,集权是历史的必然和进步。
以上,就是我通过阅读《韩非子》,这一伟大的历史著作的一些感悟。我认为,无论是帝王之术,还是为人处世之道,我们都能从这本书中获取一些有益于今日生活和学习的道理。但我们不能否认,一些皇权和封建宗法意识也要被时代抛弃。
相信通过不断学习,我对《韩非子》中的思想一定为有一个更深层次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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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
2 . 科学不问现在和过去,是对一切可能存在事物的观察,预见虽然是渐进的,然而它是对即将发生事物的认识。--达·芬奇
3 . 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
4 . 世界上没有比一个既真诚又聪明的朋友更可宝贵的了。
5 . 不要等到日子过去了才找出它们的可爱之点。--法国
6 . 相识满天下,知心唯一人
7 . 幸福就是翻看以前的,想起曾经在青涩岁月中经历的欢喜和烦恼,想起曾经的单纯和傻气,想起那个让自己怦然心动的名字。合上日记,嘴角情不自禁浮起一抹微笑。
8 . 推心置腹的谈话就是心灵的展示。——温·卡维林
9 . 为着后来的回忆,小心着意地描绘你现在的图画。--佚名
10 . 歌与诗是对天生和谐的姐妹。英国诗人弥尔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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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王遗荆王美人①,荆王甚悦之。夫人郑袖知王悦爱之也②,亦悦爱之,甚于王。衣服玩好,择其所欲为之。王曰:“夫人知我爱新人也,其悦爱之甚于寡人,此孝子所以养亲,忠臣之所以事君也。”夫人知王之不以己为妒也,因为新人曰:“王甚悦爱子,然恶子之鼻,子见王,常掩鼻,则王长幸子矣。”于是新人从之,每见王,常掩鼻。王谓夫人曰:“新人见寡人常掩鼻,何也?”对曰:“不已知也。”王强问之,对曰:“顷尝言恶闻王臭③。”王怒曰:“劓之④!”夫人先诫御者曰:“王适有言必可从命。”⑤御者因揄刀而劓美人⑥。
①遗:赠送。荆王:即楚王。诗赋中常指楚襄王,传说中有襄王与巫山神女恋爱的故事,见宋玉《高唐赋序》、《神女赋序》。唐沉佺期 《巫山高》诗之二:“神女向高唐,巫山下夕阳;裴回作行雨,婉娈逐荆王。”②夫人:古代诸侯的妻子称夫人,后来尊称一般人的妻子,以及下人对主人妻子的称呼。现在多用于正式场合。③顷:刚才,不久以前。尝:《广韵》曾也。④劓(yi):原意为古代割鼻之刑。《玉篇·刀部》:“劓,割也。”⑤适:如果,假如,假定。可:应当,应该。⑥揄(yú):挥动,拿出。
魏王又送给楚王一个绝色的美人,楚王的心很快就被魏美人迷住了。楚王的夫人郑袖,内心非常嫉妒,对外却表现出比楚王还要喜欢她,珠光宝气的衣服珍玩,一切都让魏女挑选,然后送给她。郑袖的这些假象,完全蒙蔽了楚王,楚王对郑袖说:“夫人知道我喜欢新来的美人,你能顺承王意、爱王之所爱,喜爱她却甚于我了,这是孝子赡养父母,忠臣侍奉君王的行为啊!”
郑袖确信楚王不再怀疑自己嫉妒魏美人了,便暗地里加快了设计加害魏美人的步伐。因此,对魏美人说:“楚王非常宠爱你,但不喜欢你的鼻子,小女子去见大王的时候,要掩住自己的鼻子,这样就会经常受到楚王的宠幸了。”
于是,魏美人毫不戒惕地听从郑袖的话,每次见楚王时,都掩住鼻子。楚王对郑袖说:“新美人来见我,经常掩住鼻子,这是为什么呢?”郑袖故意遮遮掩掩,假装糊涂地回答道:“我也不知道其中的缘故。”楚王丝毫没有意识到郑袖的构陷,不知不觉地落入了郑袖精心设计的圈套,硬要追问个水落石出。郑袖窃喜时机终于等到了,便加油添醋地回答说:“不久前曾经听她说过,不喜欢闻到王的臭味。”楚王一听怒不可遏,大声喝道:“把她的鼻子割下来!”
由于郑袖事先曾经告诫侍卫说:“楚王如果有什么命令,必当立即执行。”所以,未等楚王息怒,侍卫顺势挥刀,便把美人的鼻子割掉了。
《韩非子》全书共10余万言,是先秦法家的代表作。全书有寓言故事三四百则。作者善于巧妙地运用寓言故事来说理,而取材于社会现实、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或民间故事的寓言,则是韩非子对社会现象深入仔细观察后提炼出的,这些生动的故事,虽然出自特定的环境,但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其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以智慧和启迪。因此,书中许多寓言故事早已深入人心,有的成为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如、、、、等,更是耐人寻味、警策世人,所以流传数千年仍被广泛引用而不衰。
张松如先生(笔名公木)说:“韩非子寓言故事集的一个最明显特征,就是比较全面而系统的反映了韩非子的历史观、社会观、文艺观以及方法论和认识论,可以说,读韩非子寓言故事,几乎等于读了一部法家思想辑要。”
这则寓言故事,出自《韩非子·内储说下》。韩非子借以说明‘人主失诛,大臣成私’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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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迪(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怀化市,湖南,418008)
提 要: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是法治和德治的内在要求,是一个系统工程。国家作为行使治理权力的主体,首先要从四个方面构建法德合治的体系:既要立法,又要立德;确保民权,倡导公益;权出于法,力以德行;爱民安民,富民教民。
关键词:法律;道德;以法治国;以德治国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The Methods of Ruling by Law and Morality
Li Weidi
(Huaihua Teachers’College,Hunan, Huaihua,418008)
Abstract:The combination of ruling by law and morality is the inherent requirement of ruling methods .It is a systematic engineering.As the subject of exerting ruling power ,the country ought to establish the system from the following four sides:making laws as setting up morality,ensuring democracy as prosposing pulic benefits ,the power standing under the law and depending on the morality,loving and stabilizing the people as enriching and educating them.
Keyword: Law;Morality;ruling by law;ruling by morality
一、 既要立法,又要立德
1、立法者要有自觉的道德意识和道德使命,立法要引入道德价值标准,德治能行法。
作为治国的手段,法律属于制度层面,道德(指主流道德,下同)属于精神层面,但就本源的意义说,道德与法律是一体的。法律是什么?其实就是对道德的起码要求赋予国家强制力的结果,法律的内容与起码道德的内容是重合的,道德就是法律,法律就是道德。人们在行为时,一般不会去区分自己的行为是道德行为还是法律行为,法律和道德最终都要指向行为,因为在评价一个人时,首要地是看其行为而不是其想法。因此国家机关也是道德机关,法律人士也是道德卫士。基于这个命题,首先立法者对整个社会的道德状况应该有个完整的了解和评估,要以绝大多数人的道德水平和道德追求作为立法的依据,过高和过低地估计社会道德水平的法律是无用的,甚至是有害的。过高的要求会被视为暴政,过低的要求会被视为纵恶,都不能达到治国的目的。立法者要预见到,所立的法律绝大多数社会成员能否出于自愿而遵守。但是法律也不能过低地估计社会的道德水平,要及时而恰当地肯定道德发展的成果,实际上,可以把法律的发达史,看作道德的发达史,例如,孟子提倡“民为贵”的政治伦理,在君主专制的时代,历代君王及臣僚不可能有这样高的道德水平,因此古代的法律就不可能把民众利益置于君王利益之上;但是,如果我们今天的法律不能贯彻“民为贵”的理念,就显然落后于道德的发展要求,并且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因而这样的法律是不可想象的。再如,反腐败是社会主义政治道德的起码要求,人民群众和广大干部是坚决支持的,但是反腐倡廉的法律体系中,没有切实地发挥他们的道德力量,没有落实他们对腐败行为的监督权和控告权,以至在比较清楚地了解腐败行为的情况下,他们不会主动劝止,不愿举报,甚至不愿协助调查,久而久之,社会以能贪、敢贪、成贪为荣,以至出现了较多的窝案和串案。因此,法律要及时反映和巩固并借助道德发展的成就。现在法律界有一种不太好的倾向,就法律谈法律,重视研究法律条文的逻辑关系,忽视法律与道德及其他社会结构、社会现象的互动关系,这应该引起警觉,防止把法律和法治引向死胡同。具体到立法领域,要正确认识法律与道德的同一性与差异性,把法律大厦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
2、道德卫士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道德建设要借助法律手段,法可固德。
道德卫士首先应是法律斗士,要以法律的实现作为自己的首要职责,要有自觉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道德卫士对法治的趋势要高瞻远瞩,为法律制定摇旗呐喊,为法律条文作出道德的注脚,把法律条文内化为人们的自觉行为和内心信念。要熟悉法律设定的权力义务,不能停留在法律属性和概念的层次,更不能拿着法律的片言只语对法律说三道四。要善于运用法律的权威强化道德的权威,坚信法治能厚德。
法能厚德,德可明法,但法与德毕竞是二个不同的系统,看不到法与德的冲突的可能性是认识上的近视。就二者本身的构成因素来看,法律是一元的,道德是多元的。即使是当今的主流道德,也是多元的,从道德主体之间的关系来看,有夫妇道德、父子道德、公民道德、市场道德、职业道德等等,例如,父慈子爱是父子之间的道德,自古以来,天经地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公民之间经济交往的道德。现设计一个案例以说明二者的冲突可能性:甲贫病交加,其二十岁的儿子乙救父心切,在得不到其他途径帮助的情况下,盗取了邻居二万元现金,并作好了坐三年牢的准备(事前他查阅了刑法第264条),全部用于甲治病。甲病愈后,在一次洪灾中抢救出了十万元的国家财产。对乙的盗窃行为,法律评价与道德评价就不一样,并且道德评价内部也有矛盾,从父子道德看,乙的行为无可指责,因为尽管甲很可能不赞同乙的行为,但从乙的角度看,只要能挽救甲的生命,就应不惜一切(决不杀人越货),显然对乙的行为无可指责;从公民道德看,乙的行为是不符合道德标准的,因为被盗者对乙和甲没有直接的救助义务;因此道德内部发生了价值冲突,在此基础上,与法律也发生了冲突。可见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可能性是存在的,其实从尧舜到孔子到韩愈,一直有法律与道德矛盾处理智慧的追问,但是他们的智慧没能解决这一矛盾。笔者认为对这个矛盾,应该这样处理,第一,做任何事情,没有十全十美的方法,法德合治也一样,应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为标准;第二,处理道德内部的价值冲突的价值取向是社会本位,即“小圈子”服从“大圈子”,要取道德调整效能的最大值,否则社会就会混乱,当然,要把道德冲突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因此对上案的处理方案是:犯罪成立,量刑从轻或减轻。
因此作为治国者,既要立法又要立德,德不能破法,法也不能破德;一手拿经典,一手握宝剑。
二、 确保民权,劝导公益
1、 充分保护民权,是法德合治的制度基础
民权是法治的源泉和真谛,这是法治理论的基本命题。如果我们不敢承认民权,人们就不能认同“我”是集体的一分子,也不好理解“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并不排斥个人的民主权利,而是追求个人民主权利在社会同步前进的基础上的最大化,比极端的个人主义更快、更多、更稳妥地实现人们的利益。
社会主义法律要充分保护民权,这是实现法治的基础。在一次国企股份改制的调查中,调查员问,改制以前员工对本厂国有资产被领导贪污或被盗是什么态度?员工说,一般不管;调查员问,现在是什么情况?员工说,现在既要管,也敢管,因为我有股份在里面,企业章程也明确规定了我的权利。企业改制,使企业员工更直接地看到自己的利益,使企业获得了新的活力。同时法律和道德的也获得了实现的力量,一方面,国家对国有财产、个人财产的法律规定得到了遵守,另一方面,企业领导和员工的爱厂如家的道德也有了制度保障。
民权的范围不局限于经济民权,还有政治民权,它包括选举权、监督权、批评权、弹劾权、罢免权、抗辩权、请求权等,它是依法办事和廉洁从政的基石和依靠,是遏制和根治腐败的利器。近年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是实现民权的一种较好的尝试,特别是东北等地的“海选”,据中央电视台的报道,在村长的选举中,党组织起一个指导和监督的作用,政府也不提候选人,由村民报名参加竞选,在选举时,竞选人主要靠自己平时的名声和竞选演说来赢得选票;村民竞选、选举热情非常高,选举权的行使率达99%,选举顺利完成了预期目标。“海选”给我们这样一些启发,第一,不能过高地估计人们的政治水平,党组织和上级政府的“导航”作用不能忽视;第二,不能过低估计人们的政治能力,不要以为不符合我们的行为习惯和思维定势就是没有政治能力,即使是普通农民,他们也有自己认识和表达民权的路径和方式。联想到这么一个故事,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时,一个老农来见,纳头便拜,孙先生赶紧避让,并扶起老农,说现在是民国了,不能这样,老农激动地说,我见到民主了,我见到民主了!老农很可能没读过三民主义的册子,也不真正知道民权制度,通过孙的言行,老农以特有的方式,体会了民权的精神,表达了对民权的认知。对自己幸福最有发言权和选择权的应该是自己,只要是智力健全的成年人,就能行使政治民权,只不过是治国者要帮其找到行使权力的适当方式。第三,选举权是政治权的核心,“谁的人谁能管”,我估计,基于村民的压力和自己的诺言,“海选”村长任职期间,会真正努力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职责,至于以权谋私、贪污公款、欺上瞒下、粗暴专横的.现象可能大为减少甚至绝迹;同时从宪法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海选村能得到较好的实现。我认为新闻界和学术界能否对“海选 ”村进行隐蔽的长期的追踪访问和研究呢?第四,下级的行政抗辩权是政治民权的重要内容。我国行政诉讼法把行政机关内部的争议排除在外,使得宪法和部门法规定的监督权、批评权、控告权在行政领域落空,同时党纪政纪规定的道德要求也会落空,这是我国行政法研究和立法的一片荒地。在下级的行政抗辩权得不到切实保护前,谁敢批评上级的专横?谁能“扔掉”上级的“小鞋”?很多案例显示,敢于抗辩者会为此被压制、被调离、被辞退、被伤害,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由此我们不难理解这样一种现象,下级对上级、部属对领导的言行是比较清楚的,不管是好的一面,还是坏的一面,但是对上级的违法行为,下级一般不愿“吱声”,决不多管“闲事”;个别比较“高明”的上级,将一部分不法利益与部下分享,部下对不法利益不要也得要,况且有个顺水人情,何乐而不为?这也是“窝案”发生率上升的重要原因。谁来制约上级?目前的做法是:空泛的号召+举报+上级检查,举报方式与中国的传统文化相背离,中国人信守与人为善的信条,对举报者的评价不高,特别是被举报者违法不是严重的情况下,举报者会视为“小人”,决不会是英雄。上级检查作用不大,因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出现在上级面前的形象都是经过“包装”了的,上级很难看到“庐山真面目”,上级由上级监督,上级的上级由更高的上级监督,越往上,监督者越少,监督力量越薄弱。马克思主义者应该坚信,权力不受监督往往会走向腐败,而监督的力量之最大源泉不在上而在下,在广大的民众之中。谁来监督上级,这个一个亟待解决的实践问题,确保政治民权是必由之路。
文化民权是最容易被忽视的,文化民权的核心是接受和传授人类文明的教育权,经济和政治民权在观念上的表达权(宪法称之为言论自由)。教育权的普及成果是有目共睹的,表达权的脆弱也是有目共睹的。现在观念领域有一个矛盾突出地存在,你唱你的调,他依他的韵,说的做不到,做的不敢说。究其原因,第一有些宣传调子不分对象,造成了政治经济与思想的割裂,如对“大公无私”的宣传有所欠缺,对共产党员,不仅要宣传,而且必须做到大公无私;但对一般社会成员,则只能要求他们先公后私、公私兼顾。由于舆论宣传缺乏层次要求,因此普通人感觉到,似乎不认同大公无私就无地自容,所以把大公无私写在纸上,挂在口上,但不在心上,也不能付诸行动。第二,对一些法律明确肯定的,在客观上普遍存在的,对社会发展起了推动作用的行为或方式不敢或不愿加以道德的注解和肯定,例如对炒股,至今没有那位伦理学者作出系统的、肯定的评价,因此股民也疑惑自己是不是投机分子,不务正业,有“大户”为了表达自己的不满,以戏谑的口吻说:股民最爱国。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肯定了的民权,在观念上不敢表达,在道德上置于未决的状态, 该断不断,反受其乱,以至人们看不到股民投资的一面,只看到投机的一面;以至误导出一些观念,只要能抓钱,可以不顾一切,因此消极因素被放大了,道德的威力被消减了。
文化民权是对经济民权和政治民权的反映和巩固,法律赋予的权力,道德要赋予正义。只有人们从内心深处和个人民主权利出发,才能真正内在地需要法律和道德,这是法治和德治实现的基础。
2、 积极劝导公益,是不断进步的阶梯
在现代,一个国家如果不承认民权,毫无疑问这个国家是落后的,将要崩溃的;如果不提倡公益,这个国家是不会再发展的,也是会崩溃的。现在的情形是,很多地方需要“献爱心”,舆论宣传也不遗余力,但“献爱心”的人还是那么稀有,前段舆论抨击一位“阿姨”广告,一管可窥全豹。劝导公益,是养德之道,养德可以行法,法治、德治和公益有内在互动的关系。如何促成三者良性互动?从法治的角度看,要出台系统的公益法,不要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要保护“献爱心”者的正当权益,要为他们撑起法律的保护伞。从德治的角度看,要及时关注公益活动的新鲜事物,要作出道德的反响,要让他们美名远扬,甚至流芳千古。道德学问的巨子应致力此事,乐于此道。道德家们还有一个任务是弘扬国粹,从孔子到孙中山,多少道德文章有待我们去发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苟利天下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天下为公”,这些传颂千古的良言警句,不正是中华民族道德历程的真实写照吗?不正是复兴中华民族的伟大基础吗?事实上,关于公益对法治与德治的推动,我们的祖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三、 权出于法,力以德行
1、 一切权力必须来自法律的授权,一切权力必须置于法律约束之下
中国古代也有法律、有法制、有法治、有德治、有法德合治,唐律“一断于法”,“一准乎礼”,“以礼入律”,“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但是与今之法治、德治比较,最大的差别是权与法的主次,古代权大于法,当今应法大于权。权在法上,其结果必然是人治,出一清官实属不易,而坏官则能为所欲为,法律成为利益取舍的工具,道德只是虚假的标签,久而久之,国将不国,这是中国人治历史多次重演的一幕。在当代中国,法大于权、权自法出的思想载入了宪法和法律,但在社会实际生活中,权大于法、法自上出、法自官出的言行随处可见,不必置言。
如何保证权在法下?首先一切权力必须来自法律的授权。权力是个多元的体系,依国家权力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依权力内容分经济权、政治权、文化权,依权力主体分公权和私权,依主从分有领导权和员工权等等,现在突出的问题是领导权的限制和员工权的强化。现在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有用人权、评议权、奖惩权,但是这些权力仅仅来自上级的授权或习惯,例如,公务员的公开招聘,这被看成是人事改革的巨大进步,但是选拔的标准和程序,没有法律的规定,基本上是由部门领导凭自己的经验提出几个条条,主考再加上自己的好恶;选拔出来的人如果有“才”,很可能是领导的复制品,如果无“才”,很可能是领导的关系户。对入选者的培养、考评、奖惩的几条内部原则,但也掌握在领导手里或心里,或在酒杯里,个别部门领导成了“诸侯”或独霸一方的“土皇帝”,法治和德治在这里是缘木求鱼。按照法治和德治的要求,公务员的聘用和管理应该有一套法定的标准和程序,不因某个领导的好恶而改变,并保持相对的稳定;领导在行使管理权时,也应是有法可依,领导只能对事务的目标和完成的技巧施加影响,而不能随意改变公务员办理事务的程序和目标,以及不能随意委任和免除职员的职权;在评价公务员的业绩时,也应有法定的、具体的、详细的、定性的和定量的标准和程序,要以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和效益性为价值取向。在这个基础上,领导不得不或习惯于按法律办事,专制和违法的土壤被铲除了,在法治的环境里,干出违法的勾当就不象现在这样容易了,腐败就会不治而愈,领导的公务价值、法律价值、道德价值都能较好地实现。在这种环境里的下级或职员,能专注于自己的岗位职责,敢于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也能依法行使对领导的监督权和建议权,他们的公务价值、法律价值、道德价值也能较好地实现。当然法律对领导权力的制约和公务效率的完美结合是一个核心问题,但这是另一个问题。概括言之,权在法下则治,法在权下则败。
2、 一切权力的行使 应引入道德评价,一切权力的行使 要援引道德力量
徒法不足以自行,依法办事不是自动实现的,客观上法律不是一个孤立的事物,法律主体的行为是多种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些力量包括经济力、政治力、文化力等等,道德在其中起着重要的影响,道德能使法律的效益最大化。以某卫生局(甲)对某饭店(乙)的行政处罚为例,有三类行为方式,第一类,甲以行政处罚为工具,不管乙的卫生搞得多好,经常向乙榨取钱财,乙向甲交“罚款”成为例税;第二类,甲不以“找钱”为目的,但对乙的处罚简单化,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被处罚人,收钱走人;第三类,甲首先指出乙的违法之处,指出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分析违法行为的主要原因,提供某些解决困难的信息,再处罚。第一类处罚权力的行使,于法于德都应否定,第二类处罚权力的行使,合乎法而失于德,指职业道德,第三类既合法又合德。三类执法效果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第三类是执法效益的最大化;其关键优势是法德合治,把权力的行使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使处罚对象既“口服”又“心服”。有人会怀疑,执法人员哪有时间做“精致功夫”,笔者认为,如果以办案的数量为评价执法者的业绩的指标,当然做不了“精致功夫”,但如果以解决多少矛盾作为评价标准,执法就能更精致些。本节的结论是:权出于法,力以德行。
3、 人事制度要引入道德的一票否决权
要明白其中的道理很容易,小偷能做官吗?贪污分子比小偷,谁的危害性大?有暴力倾向的人能做官吗?经常打老婆的人是不是有暴力倾向?惯于撒谎的人能做官吗?虚报政绩是不是撒谎?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类人既违反法律又违反道德,违反法律的人缺乏最基本的道德,无德者执法掌政必成苛法暴政,与社会主义目标是南辕北辙。无德必无位,有位必有德。道德否决权要赋予法律的效力,至少要表达这么三个意思:一是道德记录是任人的依据,一是依道德记录的具体情形,规定不同期限的“禁任”期,一是在任官员,如有道德问题必须辞职。希望在世人面前能展示这么一个形象:公务员是正人君子、道德楷模。
4、反腐倡廉,要拘小节
要正官德、树民德,必须从小节管起,小节不保,难立大义。现实中以下现象司空见惯,警察不抓小偷,工商不管奸商,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等等。如无得力措施,其发展趋势是,官员什么酒都敢喝,什么钱都敢收,什么人都敢用,什么事都敢做,什么法都敢犯,什么德都不管用,甚至什么人都敢杀,社会上是黄赌黑白泛滥,欺蒙拐骗横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官员腐败不是败于一时一事;现在有一种做法是,反腐倡廉,只打老虎,不拍苍蝇,实质上不是保护官员,而是害了他们,不能到他们不能自拔时,而等着“善后”。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拘小节,不能立大业,治官的法律要不厌其祥。
当然,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不仅仅是国家机关及其成员的事情,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这个命题永远是正确的,老百姓有治国的权力、义务和责任是本篇立论的前提,不过在中国这个封建主义传统影响深远的国度里,国家机关及其成员,在治国过程中确实起着“龙头”的作用,XXX同志在延安时就说到,干部队伍是关键,因此可以说,国之本在民,民之命在政,政之绩在官,官之绩在治,治之窍在法德合璧。
四、爱民安民,富民教民
1、热爱百姓是法德合治的前提
热爱百姓并不是社会主义时代独有的道德,范仲淹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自勉,西方人把纳税人看作是衣食父母,敬之爱之听之用之,其实这是政治道德的基本规范。但是范仲淹的境界在中国古代一般人达不到,西方人的观念与中国人相左,官是父母,百姓是子民,这是笔者提出问题的原因。热爱百姓是打造当代中国道德体系的第一号工程。
热爱百姓是公务行为方式的内在要求,因为公务的服务对象是广大的百姓,接触的是普通的平民,公务员如果把公务仅仅作为谋生的手段,而不把它作为事业来追求,那么对待百姓的求助就很难做到笑脸相迎、竭诚办事,就很难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很难“慎独”。热爱百姓也是市场规则的要求,姑且不说百姓是衣食父母,起码百姓交税是公务员工资的来源,是典型的价值交换,甚至可以说,是百姓给了公务员一份工作,不应该对百姓存一份感激之情吗?同时热爱百姓是社会主义政治价值取向的内在要求,政治的目的是让百姓的利益最大化,否认这一点、做不到这一点,就不是一个称职的政治家,而增进百姓利益的前提是热爱百姓。
2、 百姓安居乐业是法德合治的基本目标
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在这里,中国古代圣贤的思想,与马克思主义是相通的,经济是基础,法律与道德是经济的产物,没有经济基础,最好的法律、最高尚的道德都是不可想象的,以法治国、以德治国,最后都要落实到以经济立国。发展经济,造福人民,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共产党人的基础目标,是政治活动的价值取向,是政治质量的衡量标准,是天下大治的首要条件。具体地说,百姓安其居、乐其业是治国的基本和基础,建国五十来,特别是党的三步发展战略的第一步温饱工程,及稍后政府提出的安居工程等等,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是我国深化改革、持续发展的基础,应该说中国已经有能力解决中国人民的温饱问题,并能基本解决安居问题。但是应该看到社会上还有一部份弱势群体存在,主要是偏僻地区的农民、下岗工人、贫困学生和遭遇天灾人祸的人等,后三者的分布有分散性的特征,虽然绝对人数很少,但全国各地、各个学校、各行各业都有,他们的衣食住行不同程度地存在困难,但由于得不到妥善的帮助,对社会的副面影响非常之大,对于坚定社会主义信仰,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以法治国,弘扬传统美德,弘扬集体主义精神,是一种强大的腐蚀剂。对这个问题的解决,要从经济入手,借助法律和道德的手段,首先,要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利益,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和实施机制要健全起来,要列为当地政府的头等大事,要与政绩考核结合起来。其次,要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美德,丰富社会主义的道德体系,要把“献爱心”、捐资、慈善等行为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使社会关注、热心慈善事业,并充分肯定慈善贡献者对慈善财物的分配权、监督权、获得荣誉权、荣誉使用权。解决弱势群体的生活,可以使改革大业事半功倍。
3、百姓富裕起来是法德合治现阶段的核心目标
三步发展战略的第二步和第三步目标的实质是让百姓富裕起来,从整体意义上讲,第二步战略即小康水平已经达到了,但是如果仅仅满足于此,就会让人家小看我们,攻击社会主义,藐视中国共产党,因为,不论从人类发展的现有水平、发展趋势看,还是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看,抑或从世界竞争趋势、人类开拓精神看,都不能停留在小康水平,因此中央提出“富而思进”的口号,是及时的。在基层工作中,我们注意到,有些基层干部,特别是那些乡镇企业较好、经济较宽裕的地区的基层干部,认为现在的老百姓生活比七十年代好多了,有吃有穿,干部在前些年确实劳苦功高,现在应该“后天下之乐而乐”了,因此胸无大志,忽视群众继续创业的积极性,怠于政务,逐渐丧失了对群众的感召力和凝具力,正气渐弱,邪气日升,法纪不张,道德滑坡。这是极其危险的,不仅会丧失改革的既有成果,而且会阻碍改革的深化。
发展才是硬道理。让百姓富裕起来是法德合治的必要基础和核心目标。如何实现富裕目标与法德合治的良性互动?第一,树立第二次创业的勇气和信心,以江泽 民“三个代表”为思想指南,凝聚民心,团结群众,开拓进取。第二,坚决落实以法治国的方略,坚持依法办事,培育百姓的法律意识,把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纳入法制的轨道上来,把自己的热情和智慧融汇到法治的过程中去。第三,把精神文明建设落到实处,关心民众疾苦,弘扬社会正气,打击邪恶势力,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拓展和丰富社会主义的道德内涵。共产党人和一切干部应该成为进步的象征、法律的化身和道德的楷模。
3、 培养百姓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情操是法德合治的重要方式
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政、刑指法律,德、礼指道德,撇开法德的具体内容不谈,孔子的主张仍然有其科学性。社会成员不仅要能遵守法律,而且要以违反法律为耻,以护法崇德为荣,使法律与道德在人的心灵深处达到内在的和谐与统一。而这种统一不是自动实现的,培养百姓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情操是统一的重要方式。在当今社会中,对法律意识和道德情操培养的重要性,已没有疑义,但如何培养,则是一个很值得研讨的问题,从中国法制历史的经验看,现在面向基层、面向百姓、面向当地的工作做得少了些,应该多发掘“本土资源”,充分利用其可信、直接和熟人熟事的特点,把当地重大的法律活动、道德故事作为教化的主要内容,开发“乡土教材”,更能唤起百姓的认同感,潜移而默化之。
当然,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其意义和方法远非本篇所能尽言,本文只是探索性地提出,法治与德治必须结合,法可厚德,德可固法;同时,法治与德治有其基本的结合点,我们要积极探索这些结合点,才能把法治与德治的结合落到实处并恰到好处。
作者简介:李伟迪,男,1964年生,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社科部副教授、副书记,在湖南师大学报、湖南大学学报、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30篇,主要研究法律史学和法文化学。邮件地址:liweidi1289@sina.com邮编418008。
原载:《中南工业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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