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发表时间:2025-03-17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计划(锦集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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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斗争|班会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XXX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1.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2.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3.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三个结合”是什么?
1.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
2.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3.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八、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六个围绕、六个重点督导”中“六个围绕”指什么?
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
九、2018年10月16日,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提出的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哪“十个新突破”?
1.进一步学习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上实现新突破;
2.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上实现新突破;
3.进一步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在增强靶向性、掌握主动权上实现新突破;
4.进一步完善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机制,在除恶务尽上实现新突破;
5.进一步运用组织化政策措施,在排除干扰阻力、攻克重大复杂案件上实现新突破;
6.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建设,在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7.进一步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在提高法治化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8.进一步推进源头治理,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实现新突破;
9.进一步加强督导,在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实效上实现新突破;
10.进一步创新宣传发动社会参与机制,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上实现新突破。
十、2018年11月13日,全国扫黑办第三次主任会议上提出的“八个推进落实”是指什么?
1.推进落实还需总结谋划:既要全面精心总结汇报,又要谋划明年整体工作;
2.推进落实还需明确主攻方向:既要抓纵向深入,又要抓横向拓展;
3.推进落实还需深入调研:既要及时掌握面上进展动态,又要抓住重点难点问题突破;
4.推进落实还需避免偏差:既要解决“盖子揭不开”问题,又要防止“运动化”问题;
5.推进落实还需创新机制:既要建立巩固战果的长效机制,又要建立检验战果的评价机制;
6.推进落实还需强化督导:既要实行集中督导的全覆盖,又要增强专项督导的机动性;
7.推进落实还需把握司法执法尺度:既要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又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8.推进落实还需加大宣传:既要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新战果,又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新风尚。
十一、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考核评价方式是什么?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每年度进行通报表扬,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十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十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十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十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是什么?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五种途径举报:
1.举报电话:0512-65235212;
2.举报材料邮寄信箱:苏州市邮政19001信箱,邮编:215000;
3.网络举报邮箱:szshce2018@;
4.当面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苏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1038号(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5.其他举报途径:向其他行政机关单位举报。
鼓励实名举报,也受理匿名举报。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处理结果。
十六、当前涉黑涉恶问题出现的新动向是什么?
1.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
2.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
3.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十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十八、“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虽然一字之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反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十九、“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二十、何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
1.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
2.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人。
二十一、“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十二、“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二十三、“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确的首要分子);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二十四、“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二十五、“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5个?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二十六、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2.利用手中权力;
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二十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严惩、消除后患要做到哪“三个统一”?
1.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
2.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
3.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十八、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的3类问题指的是什么?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府、国家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二十九、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五不能”“六不宜”情形是什么?
1.“五不能”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两委”候选人。
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未满五年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被判处刑罚正在执行期间的,因故意犯罪刑满释放未满五年的;
③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④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⑤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的。
2.“六不宜”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村“两委”候选人:
①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
②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③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⑤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⑥现任村“两委”干部长期外出,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等其他不宜提名情形。
三十、如何理解“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1.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设立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和专门举报网站,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
3.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
4.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
5.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
6.有计划地宣传一批典型案件,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7.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等;
8.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探索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全体居民开展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三十一、如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保证?
1.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
2.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
3.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能力。
三十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语口号都有哪些?
1.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2.扫黑务净,除恶务尽;
3.出重拳,扫黑恶,保平安;
4.扫黑恶,净环境,促稳定,保平安;
5.强力扫黑,铁腕惩恶,消除病灶,铲除土壤;
6.重拳出击扫黑除恶,依法严惩违法犯罪;
7.严惩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义;
8.扫黑除恶,利国利民,举报黑恶,人人有责;
9.坚决铲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
10.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11.扫黑除恶工作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之基,是社会长治久安之道;
12.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
13.出重拳、下重手,切实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
1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出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15.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16.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17.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8.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9.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扫黑除恶清隐患,提升群众安全感;
21.广大人民群众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行为;
22.全民动员,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23.主动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24.紧紧依靠群众,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全年总结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切实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xx中心学校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总结如下:
学校重视,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李从田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泉阳中心学校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传达市政府、市教育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学校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横幅标语、微信、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小手牵大手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向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宣传校园开展扫黑除恶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种种表现,宣传科学预防和处理“黑恶势力”的办法及对策。
细致排查,防患于未然。密切与综合治理、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化警校联动,不定时深入校园及周边明查暗访,排查校园周边环境和学生内部安全情况,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收集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把开展扫黑除恶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将校园“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学校通过开展一系列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师生、家长远离黑恶、遵纪守法、预防犯罪的意识,全校形成了“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学校将坚决贯彻市政府、市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的部署要求,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铲除黑恶势力犯罪滋生土壤,为实现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农村社会治理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一些农村地区出现了一些非法、犯罪组织的滋生和蔓延现象,对当地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为了加强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积极响应并制定了《农村扫黑除恶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农村扫黑除恶工作计划》的核心目标是清除农村地区的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活动,还给广大农民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力争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恢复农村社会秩序,提高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重点
《农村扫黑除恶工作计划》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工作:
1.组织架构完善
建立起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同时,加强各级政府之间和与相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实现打击犯罪的信息共享。
2.发动群众参与
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工作中。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设置举报奖励制度,激励农民提供有效信息举报犯罪嫌疑人。
3.排查核实
通过调查和核实,查清农村地区的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情况,并摸清其人员结构、隐藏地点、涉案领域等。建立健全相关联网数据库,及时更新并共享信息,确保扫黑除恶工作的高效开展。
4.立案侦查
对于查处的案件,要立即进行侦查,追踪涉及的人员和资金流向。要严肃处理涉及的公职人员,保持铁面执法的态度,维护社会公正和人民权益。同时,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5.事件公开
对于重大的扫黑除恶案件,要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和处理结果,增强公众对执法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同时,通过公开宣传,提高广大农民对黑恶势力犯罪的警惕性,以达到预防犯罪的效果。
6.完善执法机制
加强对相关执法部门的培训和专业技术指导,提高其办案水平和工作效率。探索使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如人脸识别、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提升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精确性。
三、工作保障
为了确保《农村扫黑除恶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将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和人员配备。同时,还将借鉴和总结其他地区扫黑除恶的经验,通过多部门合作,打破利益藩篱,形成合力。
通过《农村扫黑除恶工作计划》,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保护农村地区的社会安全。相信在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的共同努力下,农村地区将会恢复安定、繁荣的美好景象,实现乡村振兴的伟大目标。
␥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_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_市_区司法局、普法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区情实际,以“法治六进”、“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为依托,深入基层、村居向辖区群众广泛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突出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地深入有效开展。
␥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
【篇一】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 20XX 年 3 月 12 日,恩阳区住建局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区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为确保 “ 扫黑除恶 ” 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阳振辉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恩阳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工作总结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三、广泛宣传,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我局通过悬挂横幅、 LED 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建筑施工企业及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 80 条、 LED 电子显示屏宣传的小区达 8 个,督促各建筑工地悬挂条幅 150 副。
四、积极摸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局审批科、监察大队、建管科、建管站、信访科等单位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违建抢建、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施工、恶意欠薪等建设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领域进行细致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便于广大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
五、下步工作下一步,我局积极与区打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建工作环境,促进我区住建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篇二】
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木城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 2 月 1 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 “ 夹江县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 ” ,庚即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 2 月 5 日组织机关干部范文内容地图、村(社区)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召开 “ 木城镇扫黑除恶部署会 ” ,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村于 2 月 9 日前召开了党员、代表、社干部会议将会议精神及本村社区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 “ 扫黑除恶 ”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 “ 扫黑除恶 ” 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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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 “ 扫黑除恶 ” 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夹江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 8000 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 15 幅,设置 LED 宣传屏一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 “ 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 ,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 “ 问题和 “ 苗头 ” 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 “ 保驾护航 ” 。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 、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 “ 零容忍 ” 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 、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 “ 周报告 ” 。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 “ 周报告 ” 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 12 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 、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 TOP100 范文排行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 “ 黄、赌、毒、抢 ” 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 、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民政局党组思想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现将前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在民政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和落地生根,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彭金强为组长,副局长刘铁林为第一副组长,副局长林海武、贺仁斌,社会救助局局长谢钧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二、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1 、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分析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势,并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确保了每个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专项斗争工作中来。
2 、为进一步营造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我局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了 “ 扫黑除恶,净化环境,共建平安 ” 的横幅,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
三、尽责履职,狠抓落实
1 、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江西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
2 、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江西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时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 “ 快速移送、快速反馈 ” 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下一步,对摸排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范文写作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 “ 扫黑除恶 “ 工作。
【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市城管局转发的《北海市 “ 反腐正风、扫黑除恶 ” 专项工作方案》通知精神,我处积极开展 “ 反腐正风、扫黑除恶 ” 专项工作,组织学习宣传、制定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 “ 反腐正风、扫黑除恶 ” 意识开展 “ 反腐正风、扫黑除恶 ” 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的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维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 2 月 7 日,我处组织召开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宣传《方案》精神,让干部职工深刻了解开展 “ 反腐正风、扫黑除恶 ” 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反腐正风、扫黑除恶的意识。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按照《北海市 “ 反腐正风、扫黑除恶 ” 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处结合实际,列出任务清单及制定工作措施,热门思想汇报任务清单主要有两项
( 一 ) 认真排查城市照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向市纪委和市城管局监察部门报告。
( 二 )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 “ 反腐正风、扫黑除恶 ” 专项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党员干部反腐正风、扫黑除恶的意识。
工作措施主要有三项
( 一 ) 强化督促检查,组织开展自查,全体党员干部配合市纪委和市城管局监察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督促检查,按方案推进专项工作,如发现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 二 ) 强化责任追究。把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作为各科室、维修站负责人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督查,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 ; 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给予批评。
( 三 ) 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和党纪学习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 “ 三会一课 ” 和党员活动日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反腐正风、扫黑除恶的意识。
三、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通过召开职工大会、个人谈话和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自查,目前,我处职工队伍思想稳定,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
为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市政法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XX街道结合辖区实际,三举措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街道和社区干部进区入街,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远离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强调有发现相关黑恶势力人员及案件线索和情报的,要积极向司法机关进行反映举报。
二是开展专项综合治理活动。XX街道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联合开展了对辖区存在重点隐患的钟灵小区的专项综合治理行动,在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共排查出租屋480余户,与出租屋房主及租房人签订责任书,排查发现越南籍涉黄妇女3名,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是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监管教育。通过召开集中警示教育、重点人员单独走访谈话、电话提醒等方式,督促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要求社区服刑人员不得参与涉黄、涉赌、涉黑恶。同时,重点关注涉及行凶作恶、非法房贷、暴力催债、涉黄涉毒、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其最新的思想和行为动态,督促他们认真悔过,牢记教训,坚持做守法公民,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通过此次专项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深刻认识到扫黑除恶的重要性,辖区的治安环境得到了大大改善。形成一场集警民之力,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风,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XX,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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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斗争内容【手抄报内容】为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战役,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行为,现将江西镇纪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予以公告,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一、举报内容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1、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
3、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
4、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二)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所列10类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包庇黑恶势力,为其充当“保护伞”涉嫌腐败犯罪问题严惩不贷;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干预、阻挠黑恶势力案件査处的,要严追细查。
(三)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推动不力问题
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二、举报要求
信访举报人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坚持依法依纪反映问题。镇纪委将对举报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制度,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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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学习,强化“四个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XXX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示指示精神,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为扫黑除恶工作奠定思想基础。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农村大喇叭、电子大屏幕等宣传媒介进行高频次播放。在乡广播站开设“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持续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等内容,有效引导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仔细摸排线索,成立村“两委”换届资格审查小组,对村“两委”候选人通过入户调查、谈心谈话、部门联审等形式,严格审查,同时积极宣传“五选”“十不选”等村“两委”换届政策,鼓励党员群众大胆揭发和检举涉黑涉恶分子。四是对“百日攻坚”后进村,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高质量完后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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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扫黑除恶工作计划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乡镇扫黑除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打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加强法治意识,乡镇扫黑除恶工作计划应运而生。这个计划将在每个乡镇逐步实施,以清除一切不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乡镇扫黑除恶工作计划需要精心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扫黑除恶的工作目标和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人,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监督和督导,建立线索征集和处置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协作配合等。只有将这些细节做好,才能确保整个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
乡镇扫黑除恶工作计划需要各乡镇政府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乡镇政府是乡村治理的主要责任方,应当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统筹规划和领导指挥,切实履行好乡村社会治理的职责。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基本安全的重要力量,应当积极响应乡镇政府的工作安排,全力支持扫黑除恶工作计划的实施。
乡镇扫黑除恶工作计划的实施需要广泛动员和参与群众。因为只有人民群众是扫黑除恶工作的最大受益者,也是扫黑除恶工作最坚实的基石。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支持和参与意识,使其成为扫黑除恶的主力军。
乡镇扫黑除恶工作计划的实施需要有力的制度保障。这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立线索征集和处置的工作流程,建立监督和督导的机制,建立奖惩激励机制等。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乡镇扫黑除恶工作的长效运行和持续推进。
乡镇扫黑除恶工作计划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其最终目标。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相信乡镇扫黑除恶工作计划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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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财政局高度重视,结合财政职能,采取各种有效措施,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全面履行党组责任。 成立专门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建立了扫黑除恶小组联络人制度,负责对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和悬挂宣传标语,营造了浓厚的专项行动舆论氛围。全局上下重视程度,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坚定的决心强力支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是加大投入,提高扫黑除恶工作保障水平。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重点保障政法、综治、公安等相关工作经费。 每年对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单位的公用经费按年人均2万元的标准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并按月及时拨付。同时根据政法部门需求,足额保障专项行动经费,确保了我市扫黑除恶成员单位日常工作和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对上级转移支付的扫黑除恶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下达,并加强监管,保证专款专用。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会同公安、政法等部门,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确保扫黑除恶资金用于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同时,不断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各项扫黑除恶资金及时拨付,防止资金沉淀闲置。另外,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为保障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发挥更大作用。
四是加强宣传,弘扬正气。当好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员,做社会正气的弘扬者,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管理好财政局各种信息平台,使之成为党的 喉舌、工作平台,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和国家意志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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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坚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某某县纪委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要求,从开展打击“村霸”“沙霸”入手扎实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在开展扫黑除恶和整治“村霸”“沙霸”工作中,某某县纪委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年监督执纪工作重点,及时行动,明确了各职能室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职责。对设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村霸”“沙霸”信访举报平台,建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村霸”“沙霸”线索管理台账,建立问题线索信息共享和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各镇、各单位成立专班、指定专人、专门负责扫黑除恶、整治“村霸”“沙霸”工作,明确职责、推进措施和任务要求。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为增强工作针对性,要求各镇纪委和各纪检监察室重点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注意发现和查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优先查办、挂号督办、一查到底。重点摸排基层党员干部沦为“村霸”或为“村霸”充当保护伞、村干部勾结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强行霸占集体利益、向扶贫领域伸黑手、群众意见强烈的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利用手中权力破坏经营秩序,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或与“沙霸”勾结串通等问题线索。
三是拓宽举报渠道,规范线索处置。充分利用某某县纪委网站、纪检监察工作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通过入户走访、随机抽查、现场接访等方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同时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专项巡察工作内容,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相关问题。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做到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应收尽收,对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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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我区打黑除恶工作,区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深化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关于打黑除恶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利益和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热点、难点和突出犯罪问题,本着“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除尽”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实现我区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摧毁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特成立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周全意兼办公室主任;区纪工委监察室副主任王桂林、区综治办副主任涂继勇、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薛锋、区法院刑庭庭长万长全、区检察院公诉处处长金刚任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志情、刑侦大队负责人周斌、区综治办干事郭健明为办公室成员。
四、打击重点
1、严厉打击垄断经营、强揽工程、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2、严厉打击涉足民生领域,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占各类市场、强行索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3、严厉打击非法放贷、暴力讨债、“地下出警”等新型黑恶犯罪活动。
4、严厉打击采取贿选、暴力胁迫等手段,插手操纵基层选举,欺压百姓、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群众反应强烈的农村黑恶势力。
5、严厉打击参与“黄、赌、毒”及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6、严厉打击利用封建宗族、宗派势力,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立,挑起群体性事件,煽动社会上不法分子堵桥、堵门、堵路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区各政法部门,各镇(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省、市和区里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重要举措来抓,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长期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一切有力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协作。各镇(处)、村(社区)要切实担负起打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想办法支持派出所的打黑除恶工作,广泛动员组织辖区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保障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开展。区综治办要加强对政法部门的协调工作,统一打黑除恶的思想行动,督促政法各部门不折不扣的落实中央和省、市和区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形成执法合力。区公安分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侦查工作,努力获取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证据。对涉黑犯罪案件,抽调精兵强将,组织专案组,坚持专案专办。区检察院要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依法快批捕、快起诉,在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区法院要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案件审理进度,用足法律法规,及时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分子。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严厉查处涉黑案件侦办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注意发现黑恶势力的“黑后台”的“保护伞”。同时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的联系,支持公安干警的办案,防止他们受到不法陷害。区财政局要加强对专项斗争的经费保障,设立打黑除恶专项经费。工商、文化、信访等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部门责任制,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
(三)强化摸排,重点攻坚。各单位(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要通过侦办案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对黑恶势力经营涉足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进行明查暗访、深入重点区域调查走访、倾听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等途径,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情况,并采取多种手段搜集、固定证据。对黑恶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认真疏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严格审查把关的基础上,选择影响大、危害大的黑恶犯罪案件,实行领导挂帅,重点突破,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搜捕行动,加大侦办、审判力度,从严惩处一批黑恶犯罪分子。
(四)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坚决杜绝违法执法、徇私枉法。要按照“两个基本”(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取证,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在专项斗争中,既要防止将黑恶势力作为一般刑事犯罪或治安案件来降格处理。也要防止为“扩大”成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对待。要依法区别对待,宽严相济,以分化瓦解黑恶势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处、各单位(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区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打黑除恶工作的具体做法,大张旗鼓地宣传政法干警不畏艰险,顽强奋战的先进事迹,深刻揭露黑恶势力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的罪恶行经,鼓励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充分调动社会各届和人民群众参与斗争的积极性。
(六)强化督导,严格考核。把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把及时发现、及时打掉“黑恶势力”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黑恶势力长期打不掉的,要追究有关责任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对组织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要严肃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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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从事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人员,我深知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多年的工作经验中,我积累了不少经验和心得。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经验,谈谈如何制定一份有效的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计划。一、抓住目标人群,制定宣传策略
在制定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计划时,首先要明确目标人群,因为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接受程度和心理反应。我们要根据目标人群的文化背景、教育水平、生活习惯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例如,对于青少年,我们可以以小游戏、图文并茂的资料和切实可行的案例等形式,展现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对于公众,我们可以采用短视频、系列报道、社区宣传和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引导他们对扫黑除恶的态度和认识,强化公众从自身防范与身边事情看到大局。
二、突出主题,加强正面宣传
在宣传工作中,我们要突出正面宣传,树立正面典型,加强各类公益活动,积极联合各类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全方位展现扫黑除恶的背景、现状和前途,让人民知道扫黑除恶工作不仅仅是打黑赏善、维护公正,更是涉及到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等多个层面的大事。
此外,我们应该开展良好的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和形式讲述典型的扫黑除恶案例,让社会公众知道打黑除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动社会治理。
三、建立健全的宣传机制,加大宣传力度
扫黑除恶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作为扫黑除恶宣传者,我们要建立健全的宣传机制,加强社会宣传,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打黑除恶。
我们可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加强与各级媒体的联合合作,搭建互动平台,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让广大公众更加深入、生动、直观地领会打黑除恶的内容和意义,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认识和责任感,并且多方合作,共同构建扫黑除恶宣传网络,形成“网上传播、网民宣传、网上发声”共同推动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四、实现效果,监测宣传效果
扫黑除恶的宣传活动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每次活动结束后,我们还要对宣传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分析效果,了解宣传受众的效应和反馈。
在效果监测过程中,我们要学会利用量化和定量化的方法。例如,使用问卷、民意调查等效果评估工具,以客观的指标反映宣传效果,并根据效果反馈不断改进宣传方式和方法,以达到实际效果。宣传工作是一个不断更新的过程,我们要随时通过实际效果调整和优化未来的宣传工作方案。
总之,扫黑除恶工作十分重要,而宣传工作正是扫黑除恶的核心。通过合理有效的宣传工作,可以使广大群众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增强防范意识,提高扫黑除恶的主动性和自信心,全面助力建设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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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开展,不断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度、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同感,全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柳林县公安局立足高标准、着眼新形势、依托新载体,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领导重视,宣传工作常态化。该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副县长、公安局长王文奇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我局按照“扫黑除恶”工作部署,成立了以宣教科和扫黑办牵头,各科所室队具体实施的宣传工作队伍,通过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定期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
二是纵深推进,宣传载体多样化。该局通过“柳林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柳林”微博等自媒体推送“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内容及举报方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村广播、村公告栏、上门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实现了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零缝隙。
三是多面发力,宣传渠道特色化。主动协调利用各类户外视频、街面LED屏等媒介循环播放《吕梁市扫黑除恶宣传片》。同时,深入基层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入户宣传。宣传同时,鼓励、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提供犯罪线索。
截至目前,该局共制作固定宣传标语456条、固定宣传展板236块、张贴两高两部通告668份、入户宣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常识及举报奖励办法489次、公安新媒体推送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常识42条。通过多项举措,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表明了公安机关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态度,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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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线索排查,纳入工作视线。结合建设领域的行业特点,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科处要切实加强对业务范围内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政法机关查处。切实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清欠维稳、建筑市场管理等涉黑涉恶犯罪易发领域的全面排查,做好预警预防和化解处置。通过现场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违法阻工、围标串标等建设领域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二)强化破案攻坚,坚持依法惩处。各科处要根据业务工作范围的特点与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紧密联合工作机制。要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打准打实、除恶务尽。要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强化监督执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局党委要将治理局机关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并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要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加大督办力度,把查处涉黑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四)强化源头防范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拍蝇”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注重健全完善扫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黑恶犯罪滋生发展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条件。要进一步健全建筑领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要加强日常监管,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协作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五)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综合运用局12319服务热线、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局政务网、微信群、通知通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及所管行业从业人员,发动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措施,构建和谐稳定的行业治理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集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XXX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
在扫黑除恶中争当先锋,党员干部要提升政治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X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自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人人支持,个个参与,凝心聚力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扫黑除恶中争当先锋,党员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参与,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尽职尽责。要检视自己是否涉黑涉恶,是否为黑恶势力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要排查亲属、朋友圈、生活圈是否有人员涉黑涉恶;发现问题要坚决自纠自律、互查互纠并及时向组织汇报;要大力发动群众,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鼓励群众踊跃举报,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使命,以实际行动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
1、积极摸排线索,查找问题。利用村两委换届当口,对18个村级基层组织全部由乡组织部门进行摸排、走访调查,通过公安部门查看及查阅原始村干部档案未发现涉黑涉恶及村霸的情况。
2、通过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正在积极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我乡经过排查重点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主要有三项一是非法集资,涉及王佐、宋佐、南窝三个村。二是边寨村办理失地农民补贴问题。三是民间借贷。目前,边寨村失地农民补贴问题纪检会已经处理并移交公安机关,其余两件正在排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1200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市城管局转发的《北海市“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通知精神,我处积极开展“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织学习宣传、制定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
␥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重点打击以下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等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7、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8、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二、依法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关系网”。坚持有黑必打、有恶必除、“保护伞”必抓、“关系网”必破、腐败必挖,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或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不管涉及什么人,不管职务有多高、背景有多深,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三、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包庇、藏匿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犯罪收益,经查属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凡有涉黑涉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其他违法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前,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有关政法部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毁灭罪证、转移赃款赃物、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畏罪潜逃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希望犯罪负案在逃人员的家属、亲友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
五、在押人员有揭发他人涉黑涉恶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涉黑涉恶案件或者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涉黑涉恶犯罪人员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广大人民群众应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相关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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