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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5-01-16

最新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实用10篇)。

时间乘着年轮循序往前,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都得到了很大提高,是时候在工作总结中好好总结过去的成绩了。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春节期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 篇1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反垄断法的立法目标之一,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较少直接体现在反垄断法的视野中,反垄断法更注重保护市场竞争力。从本质和客观要求来看,市场经济是消费者主权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迎来了一个全新的消费者主权时代。各种垄断行为不仅具有明显排斥市场竞争的特点,而且会造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因此受到反垄断法的禁止。为了在自由市场竞争中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本文试图考察我国现行反垄断法律制度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不足,并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反垄断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寻求方嘉的建议。

一、拷问:为什么从反垄断的角度探讨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律是事物本质产生的必然关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都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考量因素,都围绕保护消费者权益设计了相应的制度。然而,在国内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并不是统一在一部法律中,而是独立存在的。说明二者既有内在联系,又有显著差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现实市场交易中的特定市场交易行为框架内,对消费过程中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提供直接保护。这种保护是特定的,具有事后救济的性质。《反垄断法》侧重于规范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以确保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秩序。同时,企业或企业为了排挤竞争对手而实施的一系列限制性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表面上看,直接受害者是其他经营者,但本质上或最终结果是侵犯消费者利益。可见反垄断法对消费者的保护是迂回的。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是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部单一的法律来完成的,而是由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各种法律制度结合而成的一套消费者保护制度体系,通过维护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各种市场竞争行为来起到保护消费者的作用。因此,有必要从反垄断法的角度探讨消费者权益保护。

二、考察:反垄断视角下消费者权利救济的困境

(一)消费者权益救济符合垄断规制体系不要给力的尴尬

反垄断法禁止非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非法集中和行政垄断。有些垄断行为看似短期内对消费者有利,但长期来看,可能会排挤向消费者提供相同产品的企业,形成寡头垄断局面,失去消费者的选择权。面对各种垄断行为,消费者权益救济遭遇垄断规制体系不要给力尴尬的局面。

1、垄断协议的规制体系。在我国反垄断法关于禁止垄断协议的规制体系中,忽视了企业通过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垄断协议密切相关,有些垄断协议会导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附带后果。所以他们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是类似的。比如家电、航空、汽车、钢铁等寡头或垄断竞争的行业,价格联盟是通过垄断高价或掠夺性定价一是依靠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市场力量,在短时间内大幅降低商品价格,与同行业竞争对手进行价格战,然后在同行业其他竞争对手被挤出竞争市场后,全面提高商品价格。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监管制度。目前,在我国反垄断法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体系中,对于具有合法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对消费者权益造成的'损害如何规制,并没有规定。比如我国铁路线路的垄断经营就是典型的国家授权的垄断经营模式。在没有相关竞争对手的情况下,这些垄断企业很容易通过其合法的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其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从而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此外,微软和英特尔等跨国公司在中国拥有巨大的市场影响力。在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上,微软凭借其知识产权的主导地位,有能力也有动机提高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以此来剥削消费者。

3、运营商集中监管系统。中国《反垄断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根据这篇文章,我们发现我国《反垄断法》中的一些规定有工业政策的色彩是必然的。然而,一些产业政策导致的经营者集中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一致。比如中国的航空运输业,国家为了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可能会制定产业政策对该行业进行引导。此时产业政策显示,国内众多大型航空公司将联合统一定价,提高国内航空运输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家采取产业政策是为了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保护消费者权益也应该是制定产业政策的应有之意。

4、行政垄断规制体系。在行政垄断规制体系中,不存在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力为个体国有企业提供不公平庇护的行为规制体系。目前,我国经济体制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力对个体国有企业进行不公平庇护的现象时有发生。中石油和中石化作为石油行业的双寡头企业,并不试图创新和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而是利用行政权力赋予的偏好,逃避市场竞争,任意操纵产品的市场价格,导致石油企业优秀不能赢,坏无法消除的恶性局面,无法合理配置社会自由,损害消费者利益。

(二)消费者权益救济中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缺失

1、反垄断法中的民事责任制度过于简略。中国《反垄断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有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虽然该条规定了民事责任,但对经营者承担责任的方式没有具体规定。事实上,责任主体远不止经营者,责任主体有很多,包括经营者的决策者、主要实施者、行业协会主要领导及其直接责任人。这是我国反垄断法法律责任体系构建中责任主体相关规定的制度性缺失。另外,反垄断法民事责任的受益人是只包括直接受害者,还是既包括直接受害者,也包括间接和潜在消费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2、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和承诺承诺制度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我国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才刚刚形成,立法者在制定宽恕政策的过程中并没有考虑到宽恕政策如何在通过减少甚至免除罚款的手段鼓励违法者坦白违法行为的同时保护相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消费者还能获得向非法经营者索赔的权利吗?关于承诺承诺制度,反垄断执法机构一旦作出承诺承诺,有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必须受承诺约束;第二,反垄断执法机构接受承诺意味着放弃对承诺企业的法律制裁,包括罚款。一方面,该制度对关联企业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另一方面,免除关联企业的所有法律制裁可能会使受损消费者处于无法获得相应救济的尴尬境地。

三、探索:反垄断法视角下消费者权利救济的启示

(1)完善垄断监管体系

首先,就垄断协议而言,应该制定具体的规则来规范经营者因垄断协议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以避免一些垄断竞争行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电信等服务行业存在的不合理资费收取、捆绑销售、限制用户自由选择通信服务等现象,赋予法律公益研究中心等第三方对部分涉嫌垄断行为的企业和部门提起诉讼的权利,避免单独出现消费者。这个松散的团体与运营商战斗在处于劣势的过程中。

其次,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体系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因素作为考虑经营者合法市场支配地位的指标。明确排除那些不利于消费者公平交易和自主选择权利的经营者拥有合法的市场支配地位。对因知识产权获得合法垄断地位的自然垄断企业和经营者,建立长效监管体系,在未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严格审查其合法市场支配地位是否成立,降低利用其支配地位谋取经济利益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风险。

第三,在制定具有产业政策性质的经营者集中监管制度时,应注意协调经营者集中与以这些产业政策为导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制定产业政策经营者集中监管制度的应有之义。此外,在回顾运营商的M&A行为时,我们应该重点把握学位,争取规模学位,使企业在保证消费者福祉的同时实现规模经济。

此外,笔者认为应丰富反垄断法中关于消费者权益的相关规定,赋予消费者更多的物权。具体来说,消费者有权监督反垄断法的实施。仅仅依靠政府机构监管垄断行为是不够的。建立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监督机制,避免或减少公共权力监督机构的权力滥用和权力寻租。

(2)完善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

1、完善反垄断民事责任制度。反垄断民事责任主体的资格不明确、模糊,受到诸多限制。民事责任制度中的请求权主体,需要明确哪些主体有资格对非法垄断行为提起诉讼,即哪些主体有资格作为原告。在世界范围内,美国明确要求原告必须是直接购买者,而其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将原告资格授予间接购买者。就我国而言,有学者指出,由于法官经验不足,执法资源有限,应当限制私人反垄断诉讼的原告资格。但笔者认为,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垄断法对原告资格的限制不应违背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也不应有损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因此,不应将潜在消费者排除在原告资格之外,但应尽快完善潜在消费者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2、完善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和承诺制度。在实施宽恕政策或接受相关企业承诺时,决策应考虑相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实施宽恕政策和接受承诺制度时,可以顺利行使相关消费者的请求权,避免相关消费者因相关企业的违法行为而无法获得救济的情况。

(3)完善反垄断法的实施

1、设立特别法院,对反垄断私人诉讼案件拥有管辖权。当反垄断诉讼发生时,应设立专门的法院对其进行管辖。由于反垄断法不同于合同法,通常很容易通过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一个行为是否合法。而大企业合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判断需要运用专业知识和复杂的经济分析,对法官的素质要求较高。因此,有必要设立专门的法院来管辖私人诉讼案件。在这个过程中,也要注意专业法院与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关系。如:法院对执法机关的监督,执法机关认定的事实对法院的约束力。

2、引入反垄断法后续执法机制。赋予与反垄断诉讼有合法利益关系的案外人向法院申请加入现有诉讼的权利,即借鉴美国反垄断诉讼的后续执行模式。后续执行模式以反垄断机关的决定为前置程序,在反垄断机关先前决定的基础上,由私人当事人对被告的非法垄断行为提起诉讼。美国的经验表明,反垄断后续执法机制在美国私人寻求垄断侵权救济的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后续执行机制可以让消费者摆脱个别起诉的困境。我国应该提倡这种实施方法,以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利的积极性。

结束语

消费者主权时代的到来,给消费者权益问题带来了极大的关注。虽然我国《反垄断法》颁布较晚,但它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立法目的之一,这实际上弥补了专业法领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本文在借鉴国外反垄断法经验的基础上,从反垄断法的角度对进一步完善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了粗浅的探讨,并提出了初步设想。当然,本文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对于一些系统的创建也没有系统,这是作者未来的方向。笔者深信,在消费者主权时代,中国的《反垄断法》将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护。

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 篇2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按照年初工作计划,继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畅通渠道,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营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逐步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加强考核激励,强化措施落实,完善基础服务设施和条件,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持续深化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实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常态化的开展。现将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为更好的推进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开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完善规章制度。一是印发《XX银行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管理办法》,更加规范化收集、使用、保存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二是在我行今年印发的《XX银行20xx年度分支机构综合考核办法》和《XX银行20xx年度总行部门综合考评办法》中,对总行部门和分支机构的综合考核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标进行了考核设置,制定了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体系;三是我行印发的《XX银行产品创新管理办法(试行)》中要求消保部对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客户知情权与选择权保护、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的匹配、收费合理性等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要求进行落实,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下发《关于建立网点员工服务录像回放机制的通知》,通过监控回放强化员工服务意识,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五是重新修订《XX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办法》,妥善解决客户投诉事项,规范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六是重新修订《XX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进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二)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在公众宣传教育方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区别城乡,针对不同客户群体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宣传,帮助不同客户群体系统地了解与自身利益和需求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积极参与全行业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惠万村”、“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等大型宣传活动。根据活动主题,组织员工进学校、走社区、访乡镇,重点宣传了销售专区“双录”、防电信网络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通过发放我行专门印制的宣传手册、现场咨询解答居民问题等方式进行宣传,与广大居民共同学习,相互交流。通过互动,增加了银行与居民的熟悉度,充分发挥了银行机构网点服务大众与肩负社会责任的双重效用,取得了较好效果。全年累计进社区宣传700余次,制作展板50件,制作横幅400余条,印制海报1000套,发放宣传材料12万余套,受众人数13万余,并被青岛银监局评为20xx年“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先进单位。二是组织人员到青岛理工大学黄岛校区、青岛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黄岛校区、青岛酒店管理学院、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等大学高校开展了以“金融知识进校园”为主题的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不但在学校内部设立宣传点,在学校操场摆放展板,发宣传材料,一对一讲解金融知识,更深入课堂,制作ppt,对校园网贷、金融诈骗、信用卡等知识进行重点宣讲,帮助学生树立理性消费观念、诚信金融和安全金融意识。三是充分利用网站、报刊等各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相关金融知识,并通过微信平台编发有关金融消费者权利、义务、风险责任等内容的信息。四是总行消保分管领导及相关部室负责人两次做客青岛广播电视台“1076空中金融讲堂”节目,与广大听众分享了我行的发展近况,并针对非法集资的危害、如何防范网络金融诈骗、电子银行业务等以及听众关心的金融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受到广大听众们的一致好评。

(三)全力提升员工消保意识及技能

一是召开了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本次会议共设1个主会场和11个分会场,总行副行长贾承刚,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各分支机构消保分管行长、部门负责人,各二级支行及直管分理处负责人、会计主管,部分柜员共计10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全面解读了20xx年及20xx年消费者投诉具体情况,传达监管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建议,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目标和任务。二是特邀青岛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副秘书长为员工进行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培训,了解通过调解解决投诉的优势,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银行机构的利益,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三是参加人民银行、青岛市银行业协会、青岛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及省联社组织的各类消保培训,进一步提高投诉处理技巧,全面提升我行服务水平。

(四)消费者投诉大幅度下降

截止到11月底,消保部共接收处理消费者投诉188起。其中,银监局转办的投诉65起;人民银行转办的投诉13起;总行消保部门直接受理电话投诉110起,总投诉量比20xx年同期下降11.32%,通过青岛银监局转办投诉较20xx年同期下降50.76%。消保部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及管辖支行,做好客户投诉的登记解释、分办、后期跟踪、信息反馈等工作。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通力协作和全面配合下,能够及时调查投诉事件的前因后果,明确权责,妥善的应对和处理,让消费者得到满意的答复,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人民银行及银监局,未出现负面舆情或重大突发事件。

为有效降低投诉数量,提高服务水平,消保部针对投诉情况进行详细分析,一是总行消保部对于消费者投诉按季度、半年度下发投诉通报,统计投诉数量、投诉业务领域,对投诉情况进行分类,并对投诉较集中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提出整改意见;二是按月向银监局报送投诉分析统计表,按半年度、年度将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报告报送银监局。

(五)青岛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成绩斐然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从业人员消保意识和能力,传导消保监管政策,青岛银监局于20xx年3月15日举办20xx年青岛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竞赛准备期间,消保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考代训,共组织10次理论考试和3次现场模拟测试,最终我行获得竞赛一等奖,并荣获此次竞赛的“最佳组织奖”。

(六)全行规范化服务工作持续提升

20xx年消保部持续强化规范化服务工作,通过多种渠道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一是通过神秘人暗访检查,从营业环境及设施、员工职业形象、大堂经理服务、柜员服务、客户经理服务、保安服务等6方面进行检查,并在全年和上半年工作会议上播放暗访视频录像;二是组织人员现场检查,每个管辖行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针对发现的服务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三是总行、管辖行、网点三级联动,强化督导落实,总行每季通报,管辖行每月有检查,网点晨夕会天天要求提醒,同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看到实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20xx年消费者投诉数量较去年有所下降,但在全辖金融机构中仍处于较高位置

20xx年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个人贷款业务,大部分因前期规章制度不完善、工作人员审查贷款不严格等部分历史遗留问题,从而导致今年冒名贷款和冒名担保类投诉层出不穷,贷款类投诉在我行投诉总量中占比较高。

(二)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员工虽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意识,但是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尤其是对一些现有的规定没有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进行解读认识,执行不彻底、不到位,对严格执行规定既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是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认识不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风险排查,预判性处置各类风险

对20xx年消费者投诉进行分类,对消费者反映突出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前瞻性、预判性集中排查,定期汇总分析,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对于出现无法实现预期收益苗头的相关产品,及时提示客户,并与保险公司做好沟通工作。

(二)强化“首问负责制”,推动投诉成果转化

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提高投诉处理效率,首访首诉处理妥善、彻底,尽量避免不满升级引发的二次投诉。在妥善处置投诉事项的基础上,发现服务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三)改进投诉管理

不断增强大局意识,以优质高效的投诉处理助力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把管理重心放在防范有责投诉、避免或减少二次投诉和升级投诉上。加强与业务部门的联动配合,及时解决焦点、热点和难点投诉问题,推动潜在风险的前端化解和源头治理。深入查找重大、频发、典型投诉事件体现的根源性问题,主动发现和揭示风险,推动服务的不断优化完善。

(四)加大考核力度

继续强化客户投诉治理,在年度分支机构考核中增大投诉的考核占比,对反映集中、消费者多次投诉的问题加倍处罚,双向问责等方式重拳出击,并强化客户投诉的问责机制、通报机制。

(五)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能力水平

20xx年,消保部将加强员工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开展多次消保培训,提高员工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本行工作人员投诉处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将投诉消化在基层、处置于萌芽状态。

(六)强化服务,提升员工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

继续加大对营业网点的服务检查力度,建立由总行、管辖支行、神秘人组成的三位一体的检查体系,进一步巩固规范化服务工作成果,提高我行服务水平,强化客户体验效果。

(七)进一步强化宣传,提升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继续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常规宣传与专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积极配合银监局及监管部门开展宣传活动。通过“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万里行”等面向广大群众的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加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的投入力度,增加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知识的认知和了解,提升消费者保障自身资金财产安全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积极开展专项宣传。重点宣传那些对群众危害大、容易上当受骗的金融知识,如金融诈骗常用手段及识别方法、假币的识别技能与制假贩假的犯罪性质、非法集资的陷阱诱惑及严重后果、参与洗钱的危害性以及反洗钱在反腐、反黑、反走私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居民的金融素质;三是强化日常宣传。各营业网点借助LED显示屏、宣传折页、报刊杂志、电视、网络、广播等各种业务宣传渠道,采用广告、软文或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我行的产品政策、产品特色及服务流程等金融知识,同时提醒客户注意产品风险,结合自己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 篇3

我局2013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在市局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围绕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工作,着力提升市场监管的精细化水平,完善执法办案的专业化程度,创新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有效的维护了xx地区双生市场秩序,依法行政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现将2013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制度创新,组织完善,夯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的基础

我局主要担负xx地区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市场的日常监管任务。我分局所辖5个工商所在xx市双生市场监管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中建筑材料、机动车及配件、机油、家用电器中的商标使用比较广泛,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傍名牌、虚假表示等违法行为。为此,分局要求工商所在保护知识产权的专业知识上、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意识上、在保护知识产权执法效能上应当适应市场监管形势的变化有所提高。分局从完善和创新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入手,找准商标监管的切入点,在所辖市场开展商标登记备案工作。相继下发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市场商品商标登记备案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分局一把手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分局市管科、各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各所所长又为商标登记备案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所商标登记备案工作的全面落实;市管科负责商标登记备案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抓好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的基础

分局在找准商标监管工作切入点的基础上,依据市局法律六进活动的要求,结合所辖市场实际,制定了法律三进活动实施方案,在工商机关内部、市场主办方、市场经营户中认真地开展了商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营造良好的商标守法维权氛围。一是分局要求各工商所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和12.4全国法制日等活动,深入市场经营主体中开展商标咨询、商标宣传、商标维权活动,扩大宣传教育影响;二是在日常监管中,按照监管和服务相统一的原则,分局要求各工商所巡查人员深入到各段区经营户中开展商标法律宣传和教育,并充分利用工商所法制学习园地、市场法制宣传栏开展宣传;三是在广泛宣传《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基础上,认真推行商标备案制度,以提高市场经营主体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三)提高认识,把握重点,树立正确的`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指导思想

在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总结出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知识产权保护为核心,以提高分局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为重点,以健全商标监管的工作机制和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行为的长效机制为目的,按照省市局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对双生市场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管,并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强化监督管理的方针,依法对市场商品商标进行登记备案监管,切实维护商标所有权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和谐的市场竞争环境。

(四)先点后面,循序渐进,找准开展商标登记备案工作的方法步骤

商标登记备案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探索,为发现不足,总结经验,提高效能,确保此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我局商标登记备案工作的实施步骤分为二步走: 一是分局各职能科室、工商所按照分局的部署和安排,遵循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原则,贯彻落实市局制定的《商标授权登记备案制度》,推行商标登记备案工作,对市场内经销的国内外驰名、著名、知名商品商标、市场内以总代理、总经销等名义专卖的商品商标以及工商所认为容易引起购物或消费误认的商品商标实行备案制。

二是在第一步的基础上,要求各工商所对市场内经销的服务商标实行备案制,对经营户商标注册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商标载体、相关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认定证明资料等登记备案,同经济户口相互结合以方便日常监管。

(五)明确责任,规范运作,保障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的有效实施

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中,我局精心策划,通过宣传动员、清理行动、检查评估三个阶段实施。一是宣传动员阶段,分局精心组织,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广泛动员辖区经营户积极参与治理行动;二是清理行动阶段对辖区涉及建筑材料、机动车及配件、机油、家用电器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三是检查评估阶段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

2013全年,全局共查处商标违法及制售假冒伪劣类案件6 起,罚没款10余万元,案值50余万元,其中罚没款万元以上案件6起。各类商品商标登记备案20余份。特别是今年我局查处了任海军销售假冒壳牌润滑油案、张伟莹销售假冒大众润滑油案、张叙春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刘彪冒充注册商标案、张水玉销售不合格商品案、胡天禄从事伪造产地的产品加工销售案等典型案例,在物流监管领域中查处了一批假冒樱花灶具(已移送公安部门),履行了工商部门知识产权保护责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主要成效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我们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执法人员进一步明晰了辖区商品及服务商标经营的基本情况。执法人员通过对辖区经营户经营的商品商标综合信息逐户采集、整理,登记备案,可以全面、动态掌握辖区商品商标基本信息、生产经营状况,做到监管信息清晰,监管渠道畅通。

(二)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素养,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功。通过商品商标登记备案这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工商部门积累了大量商标经营信息,一方面可以拓宽工商执法人员专业监管知识,强化行政执法技术手段;另一方面便于及时发现线索,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从而树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良好的专业执法形象。

(三)市场环境整体上有所好转。在全局的共同努力下,xx市双生市场秩序整体上有所好转,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商标侵权势头得到控制,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了良好的成效。

三、下一步设想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商标保护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长效监管机制。将商标登记备案信息采入微机中,实行市场商标微机检索管理,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着眼于建立全方位、系统化、预警性的商标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体系,把商标登记备案工作与落实工商所属地监管相结合,与推行市场巡查相结合,与企业分层分类监管相结合,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完善基层注册商标档案,建立行之有效的商标监管执法网络。

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 篇4

一、工作完成情况

1、今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98起,其中立案115起,累计查处假冒伪劣产品货值金额90余万元,端掉制假售假窝点2个。

2、重视并积极受理质量申诉。利用12365举报投诉网络和社会质量监督员网络,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xx年我局共受理投诉案件22起,均得到妥善处理,为投诉者挽回经济损失4xx元。

3、新闻报道与信息上报工作,完成新闻报道22篇,其中国家省市级报刊媒体上稿件5篇,编发质监信息26篇。

二、完善和落实执法打假责任制

1、实行执法打假责任制。结合xx年执法打假工作要点,全局实行执法打假责任制,局长、主管副局长(稽查队长)、稽查队长、执法人员层层签定执法打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打假目标任务压死了责任,有效调动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建立执法打假督查制度。对市局部署的专项行动、转办的案件和其它事项,进行及时登记,履行签批手续,明确责任后,建立督查记录,采取日常督查、例会督查、领导督查三种方式,监督责任单位和人员贯彻落实专项行动、转办的案件和其它事项,确保按时完成。

三、专项整顿取得实效

今年来,我们重点开展了食品、建材、农资、家具、服装、絮用棉制品、危险化学品等十类重点产品的检查工作,对专项整顿工作实行局长牵头、分管局长主抓、责任科室主办的层级管理机制,建立了专项整治例会制度,定期调度、不定期督导,确保各项整治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和在用特种设备安全,我局根据省局市局工作部署和有关部门要求,利用国务院出台食品安全监管特别规定的契机,迅速行动,对全县列入食品市场准入监管范围的28家食品生产企业和70余家食品小作坊开展了集中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专项检查活动。特别三鹿发生后,我局迅速行动,对回隆糖果产业园区内的所有糖果生产企业加强了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原材料进货台帐、食品添加剂备案登记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重点监管。由于工作措施得力我县没有出现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是我局重点工作之一,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局对全县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了逐一登记排查,累计拆除3家浴池锅炉、责令限期整改检验合格或降压使用32台,针对魏县压力容器分布点多面广的特点,我局对全县21个乡镇进行划片分包,建立责任区,进一步加大了排查力度,截至目前没有发生一起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

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打假。根据国家局及省市局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下乡”的要求,我局对辖区内化肥市场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在今年3月份“春耕”季节,共抽查化肥15个批次,合格13个批次,不合格2批次。有力的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的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树立了质监部门在群众中的威信,维护了技监部门的良好形象。

开展建材市场的整治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局及县政府的要求,对全县建材市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截止目前,查处15家免烧砖厂无标准生产,10家加工生产塑钢门窗的企业无证经营。

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 篇5

2017年以来,xxx工商局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局开展打击假冒侵权重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市打假办关于印发xx市2017年开展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打假办发[2017]9号)精神,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落实监管责任。

(一)利用注册登记数据信息,对工商所辖区内市场经营主体进行信息排查,对涉及互联网经营市场主体进行实地检查,通过经济户口信息比对,严格核实网站发布商品和服务等信息,深挖细查网络交易违法案件线索。

(二)抓住重点商品,依法查处网上侵权假冒。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保护对象,以辖区经营农资、食品药品、化妆品、电器电子产品、儿童用品以及服装鞋帽等商品为重点,加强对网上经营者经营资格、经营商品、经营行为的全面检查。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网上发现、追溯源头、落地查处。

(三)聚力监管督导,进一步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对xx巨龙农网、xx在线、有种网进行资质备案,不定期的对其网上广告发布、交易信息、商品传销等活动进行行政指导,对照问题主动整改,重点监督“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条款执行情况,切实加强网络促销行为监管。

(四)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指导。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健全网络交易、广告推广等业务的内部监控制度,制止以虚假交易等方式提高商户信誉的行为,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自营企业加强内部商品质量管控和知识产权管理,严把进货和销售关口,严防侵权假冒商品进入流通渠道和市场。

(五)强化网上巡查监管。依托国家工商总局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对辖区16家网络交易市场主体进行了网上巡查,重点看其是否涉嫌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止目前,暂未发现辖区网络交易市场主体涉嫌上述违法行为。

二、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工作情况:

为严厉打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省局《关于印发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商发〔2017〕148号)的统一部署,我局结合肃州区实际,开展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

(一)制定下发了《xx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要求,指导工商所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认真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严把市场准入关。在农资经营户的市场准入中,凡涉及后置审批经营事项的,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履行“双告知一承诺”义务。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检查及抽检,全年共抽检12个化肥经营单位28个批次的化肥样品,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兰州化肥农药农膜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抽取的28个批次样品,检验合格的为19个,合格率为67.86%。检验结果不合格9个批次,全部立案调查处理,没收违法所得728元,罚款24400元。立案查处某种业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对其所销售的进行虚假宣传的案件一起,罚款5000元。

(三)围绕投诉举报集中的热点商品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商品,全面开展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开展抽检工作3次,抽检商品92个批次,对15户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四)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清理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督促和指导汽车销售企业在经销活动中规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开展汽车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行为的检查,严查汽车及汽车配件商标侵权、合同违法,积极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汽车消费投诉。

三、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清风”行动工作情况:

为做好维护中国制造海外形象“清风”行动整治工作,区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开展维护中国制造海外形象“清风”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和重点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了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一)加强重点专业市场商品整治,重点针对xxx等物流、商品集散地,加强对进出口商品的日常监管,从严查处侵权假冒、无证销售等违法行为。整治工作由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职能科室牵头,各所工商所具体实施,采取集中时间和精力,增加监管人员检查频次等方式方法,开展整治活动。采取现场检查、商品抽检、违法案件查处、多部门协作及广泛宣传,保证执法力量和强度。

(二)在工商注册窗口开通咨询电话,建立工商政策快递微信群,借助“3.15”消费维权宣传平台指导企业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及时举报投诉出口侵权假冒信息,调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使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展开。

(三)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执法打假责任落实。一是建立了两法衔接平台,保证平台运行正常,截止目前,办理的相关案件全部录入衔接平台,提升了执法人员的办案效率,规范了办案工作流程,实现了信息交流和共享,提升了执法监督。二是充分发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作用,便捷社会公众查询企业信息,展示工商部门打击侵权假冒的信心,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要求违法案件当事人自行公示违法信息的基础上,我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专门网站,集中及时的公开了商标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将企业违法事实、名单和处罚依据、结果等公布于众,接受全社会监督。

四、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情况;

为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全面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促进我区“xxx”建设。xx区工商局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舆论引导和强化对外宣传,有力的推动了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结合市场巡查、专项整治等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打击侵犯假冒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口头宣传、举办讲座等方式,大力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重点内容等,增强消费者识假防假的能力和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

(二)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首个“中国品牌日”为契机,利用LED电子显示屏现场宣传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了打击侵犯假冒宣传活动。设立咨询点,宣传有关商标法律和保护知识,现场展示部分在执法行动中查获的假冒、侵权商品实物,为群众介绍如何辨识假冒、侵权商品的方法,大大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三是利用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活动,深入集贸市场进行宣传。截至目前,区局共组织开展宣传5场(次),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

(三)结合企业回访和“法律七进”活动,安排商标注册及法律方面的`骨干进入企业开展普法活动,全年回访商标企业85户,发放“商标使用指导意见书”22份,及时指出商标持有企业在使用商标

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召开 “注册商标企业培训会” 8场次,召集600余名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帮助企业在商标注册、转让、延续等过程中及时规避风险,合法保障企业利益。

五、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丝路清风”行动工作情况

xx区工商局严格落实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的各项举措,加强对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和进出口环节的监管,立足自身职能,严厉查处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犯罪行为。

(一)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依法高效办理消费者申(投)诉事项。做到受理及时、处理迅速、回复正确。加强消费投诉信息数据的分析应用工作。每季度对xx区消费者投诉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指导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工作。

(二)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2017年以来,一是围绕流通领域投诉举报集中的热点商品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商品,开展了对服装鞋帽、儿童用品、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家用电器、针纺织品、旅游商品、手机等领域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共抽检商品341个批次,对其中检测不合格的142批次的商品经营企业,进行责令改正、商品下架退市,并对其中34批次的经营企业立案查处。二是加强对流通领域农用生产资料和涉及生产生活所需的重点商品,开展了对化肥、地膜、棚膜、煤炭、成品油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共抽检商品93个批次,检测结束66个批次,对其中不合格的15个批次的商品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三)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

法行为。全面落实省《关于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丝路清风”行动的通知》(打假办发〔2017〕15号)和《2017红盾使命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以遏制规模性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为重点内容,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尤其是驰、著名商标、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全年依法查处侵权假冒及不合格商品案件35件,其中责令改正及待处理9件、结案处理26件,罚没款52万余元,查扣 “傍名牌”的皮鞋829双,冒牌服装280件、白酒720瓶,没收侵权月饼132袋,防冻液、润滑油20桶、电线电缆476米、白酒7809瓶,不合格交流接触器314个,断路器35个,计电器18个。典型案例如,xx二建公司购买和使用侵犯“恒力”牌注册商标的电线电缆案,并对涉事企业处以没收侵权电缆476米并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2017年初,我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查获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白酒6024瓶,对当事人王某处以没收侵权白酒6024瓶并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这些大要案件的查处不仅有效的保护了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对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xx区工商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商标执法和竞争执法,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为把xx区打造为利用外资新高地,营造了更加开放便利、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一)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商标的登记调查。按照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信息,进一步深入11户外商投资企业,广泛开展注册商标保护宣传工作与核查,详细了解企业商标注册与使用情况,现场解答企业在驰名商标申报及商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企业在商标使用过程中随意改变商标字形、图形的行为。

(二)结合《打击侵权假冒“丝路清风”行动》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对机电产品及配件、建筑材料、纺织品服装鞋帽、特色农产品、食品及乳制品、酒水饮料等商品监管;二是及对加强网络市场监测,及早发现侵权假冒进出口商品信息和涉嫌售假的网站、网页、链接等线索,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网上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切实保证执法力量和强度,对11户企业涉及的康师傅、西部啤酒等商标,采取集中时间和精力,增加监管人员检查频次等方式方法,工商所将监管职责落实到具体的人,切实形成局所联动的监管合力。

(三)充分发挥“3.15”消费维权宣传平台作用,在工商注册窗口开通咨询电话,建立工商政策快递微信群,借助“3.15”消费维权宣传平台指导企业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及时举报投诉涉及侵犯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商标信息。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了打击涉外商标侵犯假冒宣传活动,调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使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展开。

(四)加强政企互动,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投诉举报记录、实地与企业交流等方式,准确掌握近年来遭遇侵权问题较为突出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品牌。通过设立企业联络员、年报制度、散发《打假维权》宣传资料,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打假维权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商标保护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长效监管机制。将商标登记备案信息采入微机中,实行市场商标微机检索管理,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着眼于建立全方位、系统化、预警性的商标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体系,完善基层注册商标档案,建立行之有效的商标监管执法网络。建立健全防范预警机制,全面做好企业信用建设和社会共治工作。

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 篇6

为切实加强我县酒类流通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打假保优”规范管理酒类市场专项行动的通知》(宜府函〔20xx〕1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第四季度集中开展“打假保优”规范管理酒类市场专项行动,在酒类产销领域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依法整治违规行为,保护名牌合法权益,形成全县酒类产销有序,酒类市场净化,酒类管理规范化的新局面,现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酒类产品质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酒类行业管理,规范酒类流通秩序,提高酒类产品质量,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全县“打假保优”规范管理酒类市场专项行动工作达到预期目的,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市场,10月20日县经商局专门召开酒类流通管理会议,并专题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贾利华为组长,县府办、县经济商务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公安局一把手局长为成员的全县“打假保优”规范管理酒类市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商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是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召集,县经济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监局、卫生局、部分骨干流通企业参加,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酒类市场流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联系会议每10天召开一次,各部门每周将各自职能开展情况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把规范酒类流通市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履行职能职责,维护好我县的酒类市场正常秩序。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广泛宣传,理清思路。在县“打假保优”规范酒类市场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严格以《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酒类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为准则,县经商、工商、卫生、质监、药监等部门通过电视广播、街头设点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此次专项行动共组织流通企业召开专题会议1次,展开集中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共出动40人次宣传人员,宣传车4台次,取得很好的效果。

(二)加强检查,规范酒类市场。一是查酒类消费安全隐患重点场所,主要对各大超市、宾馆饭店进行检查;二是堵酒类企业源头,此次整治对全县酒类企业进行全方位检查,即查店面,又查仓库,堵住假酒源头;三是严格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切断假酒进货渠道。此次专项行动,检查酒厂15家,检查餐饮企业100余家,检查超市40余家,检查酒类零售商200余家,发放整改通知书20余份,出动检查人员40人次,检查车辆10台次。

三、取得的成效

10月20日至12月1日,县经济商务局xx县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在面上对白酒生产厂和白酒经销商进行拉网式检查,在点上对疑似“四川宜宾内部接待酒”和“光头酒”等违反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规定和不符合《饮料酒标签标准》的行为以及制售其他类型假冒伪劣酒类的可疑场所进行突击式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假冒五粮液酒、假冒五粮春酒现象。在酒乡曲酒厂仓库发现商标不完善“接待酒”5件,君子酒厂库房代存放有“敬师酒”、“川帝酒”200余件,竹海大酒店私人存放“光头酒”3瓶。对假酒、不合格酒类产品已严格按照《酒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对查出的不达标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四、工作措施

(一)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的违法经营活动的高压态势。严格督查酒类产品的加工、流通、销售情况,严格把关,确保酒类产品质量。

(二)大力推行举报投诉受理,加大宣传和市场稽查力度,制定奖惩和督查工作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

(三)构建经商、公安、质监、卫生、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机制,完善酒类市场监管网络。

(四)依法加强酒类证照管理,严格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执行《酒类备案登记》、《随附单》制度,有效遏制无证经营。

五、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酒类特别是散装白酒市场还比较混乱,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要做到“三个不放过”,即商品货源渠道不明的酒品不放过、假冒伪劣酒品不放过、发现问题未经处理的单位不放过。二是我县人员少,工作经费紧张,从事酒类市场监管存在一定难度。

(二)下一步工作与建议。一是对酒类经营者经营酒类全面实施规范化程序化操作。酒类经营者批发酒类实行《随附单》制度,酒类经营者采购酒类商品实行规范索证,并建立酒类经营购销台帐;二是面向消费者,公示和执行禁酒令。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明示;三是规范散装酒销售。酒类经营者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

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邻农机[20xx]18号文件精神,我站在3月13日对辖区内四家主要农机经营户进行了彻底检查整顿,切实规范了农机经营市场,有效维护了广大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春耕生产正常有序开展。现将我站在“3.15”期间农机打假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深化认识

我站在接到县局通知后,庚即成立了农机打假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次农机打假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3.15”打假期间,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利用“3.15”有利契机,利用印发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向农民和农机经营户宣传《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向广大群众传授辨假识假的方法,公示优质农机产品目录,让广大农民群众及消费者懂得什么是维权,怎样才能维权。此次活动共印发资料200余份,出去宣传车1次。

三、精心组织,重拳出击

“3.15”期间,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工商、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下,对辖区内的农机经营户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主要检查了产品是否正规合格,有无假冒伪劣产品,有无经营证照,各种标签张贴是否规范等,发现问题,绝不放过,并要求经营户当即整改,若发现伪劣产品,要求经营户退出市场。对标签张贴不规范,要求经营户限时规范。此次活动共检查农机经营户4户,检查农机产品500余件,查处劣质产品1件。有效规范了农机经营市场,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及消费者的权益。

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 篇8

20xx年,我参加了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有幸成为了瑶海区市场监管稽查大队的一员。几个月以来,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刚步入市场监管行业的新人,我清醒地看到人生舞台已发生转变,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三、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作为执法办案人员需要负责处理各种文件,另外作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更是直接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的运用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特点,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四、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不管是在办公室值班,还是在外出办案,不管在不久前的跨区打传行动,还是刚刚结束的冬雪行动,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努力做好基础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在过去的20xx年里,我通过实践学到了许多有关市场监管的相关知识,通过不断的学习逐步提高了自己的业务水平。但是作为新人,我深深知道,自己经验还是相对欠缺的,需要不断的学习和磨练。因此,在新的一年里,我将再接再厉,奋发图强,努力做一名让党放心、领导认可、同事信任、群众满意的合格的市场卫士!

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 篇9

为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含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监管,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了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摸清底数我局进一步调查梳理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市场基本情况,摸清本地食用农产品市场的真实详细信息,结合辖区实际加强研究分析,制定了具有针对性有效性的监管措施,做到底数清楚、措施得当。

二、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的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和贮存服务提供者要求其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等制度要求,加强食品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食品经营过程管理,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加强监管我局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表》等有关要求,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和贮存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等情况,进行逐条对照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0XX年食用农产品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XX余人次,检查批发市场XX家次,检查农贸市场3280家次,检查市场内经营者XX家次,抽检样品XX批次,其中XX批次的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已进行了立案查处。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与保障水平。

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 篇10

一、围绕中心,落实“一揽子”服务举措

(一)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优化内部流程,简化登记手续,完善网上申报途径,提升窗口效能,不断增加一日审核企业类别。挖掘政策潜力,大力推行简易注销制度,稳步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强化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制度执行,做好企业异常名录的录入、告知工作。

(二)、全面推进小微企业成长计划。明确责任目标,强化考核督促,提升服务效率,形成全区小微企业创业、培育、成长、升级的梯次发展格局。继续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做好区政府质量奖申评后续工作,鼓励和扶持小微企业参与政府质量奖评选。

(三)扎实推进品牌战略培育计划。开展分类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不断充实驰、著名商标梯队培育库,加强对品牌指导站的扶持培训,全力推进品牌工程。搭建政企、企企协作桥梁,完善中介服务业发展格局。

二、转变职能,完善“一体化”监管机制

(一)推进重点工作管理项目化。集中精力推进重点工作项目和党建创新项目,明确目标,厘清职责,做到领办项目不缺位,亮点工作做到位,统筹安排不失位。通过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党建工作品牌化坚守,确保明年工作起势发力,各项常规工作稳中有进,党建工作出新,重点工作出彩。

(二)、确保重点工作再上新台阶。打响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城攻坚战,深化“明厨亮灶”建设,加大检验检测目标任务,提升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监管效能。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部门信息协同共享,做到监管不缺位、不越位。

(三)深化日常监管出新成效。继续推进新版药械质量规范的实施,强化药械源头、流通环节、高风险品种的监管。加大信用信息和“黑名单”公开力度,调动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积极性。

三、强本固基,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

(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将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着重加强党建工作,落实责任制,通过自学与“三会一课”结合,加强思想建设,规范组织建设。

(二)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区局股室对基层所的指导沟通,有效增强全体干部的履职担当意识。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梳理基层执法指导性意见,形成详细的执法实务手册。

(三)助推“精局强所”规范化。立足市场监管要求,推动监管执法资源下移,实行人、财、物向基层全面倾斜。强化抓基层、服务基层理念,完善基层所绩效考核制度标准,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质能力,加快干部适应基层岗位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