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田地申请书

发表时间:2025-04-26

最新农村田地申请书(集锦十七篇)。

农村田地申请书 篇1

尊敬的领导:

我叫,男,现年XX岁,家住坡底村东泉村民小组。我申请建设一个占地X亩、生鼠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现代化养猪场,恳请街道办领导研究批准。

新建的现代化养猪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事,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规定的禁养区内进行,粪污集中处理、实现饲养标准化。

新建现代化养猪场的目的是,响应党的xx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号召,通过扩大养猪规模,增加个人收入。当前,国家出台了很多扶持行业发展的政策,对养猪业的发展非常有利。因此,及时进行养猪业的规模化发展,提高养猪生产效率,有利于生猪疾病的控制,稳定综合养殖效益,从而能够长期较稳定地为社会提供安全的猪肉产品。

新建现代化养猪场,有利于工业饲料的推广,有利于统一化管理,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规模效益,有利于加快产业化进程。

因此,我再次申请建设现代化养猪场,并请领导批准我的用地要求,将不胜感激。

申请人:X村民小组

X年XX月XX日

农村田地申请书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甲方(入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镇___村___组___亩土地_(详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为________股或折合金额______元。

入股土地详细情况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______公斤(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股权红利。(填稻谷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股权红利。

3.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时间___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___%(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___%(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W286.coM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应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9.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它权利和义务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在入股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入股期间购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红利的,按应支付红利的______%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付入股土地的,应按每天_____元承担违约金。如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九、解决争议途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镇调解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或不愿调解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____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鉴证单位:___(签章)

鉴证人: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农村田地申请书 篇3

我是普乡中山村下寨村民组,家庭人口3人,现有住房(包括辅助用房)2个房间30m,由于原住房是用木材修建,年已久远,局部开始腐烂,已经摇摇欲坠,父母住一间,我本人住一间(还是住在火房),居住条件实在穷迫。

因此,申请新建住房1间123m,需使用面积123m(包括厕圈),建房地址在少三公路右侧中山村曹永国住处往上50米处串村马路两侧,四界为东抵__________界,南抵__________地界,西抵__________地界,北抵__________和__________地界。

望上级领导现场勘察予以审核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农村田地申请书 篇4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住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或街道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详见附件)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用途为: 养殖业及配套设施 。

二、 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1.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9月中旬均价折算现金支付给甲方。

2.租金逐年支付。于每年日前支付租金。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享有该租凭土地的所有权。

2.租凭土地期间若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按当时国家政策办理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费以及按土地面积或人头而补偿的农田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3.甲方负责协商周边关系,维持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干涉乙方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4.甲方在签订租地协议并收到乙方租金后三日内将土地交给乙方使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3.该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租凭土地上的青苗、绿化、建构筑物补偿及投资权属归乙方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4.按照协议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租凭费用。

5.土地租凭期内因乙方原因不再租用的及租凭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的,乙方三个月内恢复土地原貌,如不能恢复土地原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两年的土地租金作为复耕费用。租凭期满乙方需续租的,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租凭权。

6.乙方在租凭期间,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此协议。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可变更;

2.因战争、疫病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3.因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时,并于征地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此土地权属必须交给甲方,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1.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约定。

2.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村委会一份,报送苏稽镇人民政府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租凭土地界图

20xx年 村 组租地分户面积明细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村民代表:

村民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年 月日

农村田地申请书 篇5

县国土资源局:

我是____镇村小组成员,因__需要在本村(地名)的`___上兴建。长__米,宽___米,面积__平方米,东至__;南至__;西至__;北至___交界,现申请上级国土部门给予批准用地手续。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__年_月_日

农村田地申请书 篇6

申请人:白进文

住所地:平鲁区陶村乡光明村

法定申请人:白进文

申请事项:

申请人因建设标准化养殖专业合作社需要,特此依法向光明村村民委员会、陶村乡人民政府申请复检养殖用荒地60亩该场地不在国家重点工程和基本农田范围内。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是光明村村民,以前通过学习和实践,掌握了一定的养殖知识与技能,形成了自己的养殖理论体系,并决定开办自己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同时带动本村村民一起走发家致富的'道路。特向光明村村委会、陶村乡人民政府、平鲁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检所建立的一座存栏量为300只的猪、羊养殖场。

建设完成后可以向本村村民提供工作岗位,提高部分农民的经济收入,在政府的支持引导下,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与奋斗,逐步扩大养殖规模,建立养殖小区,采用低级加农户,包回收的模式进行动作,从而实现养殖,销售,带动本村乃至本乡养殖业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现根据《畜牧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申请:申请复检原养殖场用荒地60亩该场地不在国家重点工程和基本农田范围内地址为:平鲁区陶村乡光明村村西。

以上申请,敬请批复!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农村田地申请书 篇7

马龙县国土资源局:

我单位参与建设的沪昆客运专线是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四纵四横”的快速客运通道之一,是连接我国东西部的纽带。沪昆高速铁路的建成将会缩小东西部经济发展的差距,迅速地促进东西部经济的合作于兼容,带来经济的平衡发展,对云南省的全面、快速发展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现我单位负责建设沪昆客运专线云南段马龙铺轨基地,项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云南煤矿机械厂马龙分厂内,为保证项目工程建设如期完成,经勘测定界,需临时使用马龙县廖家田和吴太屯两村委会耕地共计亩,其中新建长轨条存储台位临时占用地亩,新建铺架联络线临时占用地亩,使用期限两年。临时使用地块已完成土地勘测定界,根据20xx年10月10日《关于铺轨基地新建铺架联络线廖家田用地和新建长轨条存储台位吴太屯用地不需复垦的会议纪要》已同马龙县人民政府鸡头村街道办事处签订《关于沪昆客专马龙铺轨基地新建铺架联络线廖家田用地和新建长轨条存储台位吴太屯用地付款协议》。现向贵局申请办理临时用地许可手续,请予以支持办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沪昆客专云南段铺轨项目部

20xx年05月02日

农村田地申请书 篇8

家庄村委会:

XX村委会:申请人:,男,49岁,汉族,住本村下高榜组,全家4口人,现有住房二间35平方米,平方米,因人口多,居住面积小而无法居住。口人,现有住房二间因人口多,居住面积小而无法居住。现特申请建房,建房地址:屋当门,地类:平方米,现特申请建房,建房地址:屋当门,地类:土,面积:140平方米,面积:敬请批准为谢!敬请批准为谢!

此致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农村田地申请书 篇9

尊敬的领导:

我叫,男,现年XX岁,家住坡底村东泉村民小组。我申请建设一个占地X亩、生兔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现代化养猪场,恳请街道办领导研究批准。

新建的现代化养猪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事,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规定的禁养区内进行,粪污集中处理、实现饲养标准化。

新建现代化养猪场的目的是,响应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号召,通过扩大养猪规模,增加个人收入。当前,国家出台了很多扶持行业发展的政策,对养猪业的发展非常有利。因此,及时进行养猪业的.规模化发展,提高养猪生产效率,有利于生猪疾病的控制,稳定综合养殖效益,从而能够长期较稳定地为社会提供安全的猪肉产品。

新建现代化养猪场,有利于工业饲料的推广,有利于统一化管理,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规模效益,有利于加快产业化进程。

因此,我再次申请建设现代化养猪场,并请领导批准我的用地要求,将不胜感激。

申请人:X村民小组

X年XX月XX日

农村田地申请书 篇10

国土资源中心所:

我人系 乡(镇) 村 组村民,现年 岁,家中现有人口 人,现有住房 平方米。现因 特向上级国土部门申请批地建房。申请面积为 平方米,地类属 ,大地名小地名 ,其四抵分别是:东抵 ;南抵 ;西抵: ;北抵 。四抵清楚,权属无争议,恳请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批准为盼。

特此报告

申请人:

年 月 日

农村田地申请书 篇11

XX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国土资源部或XX市国土资源局):

我单位负责开发建设的项目已经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特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现就该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建设单位设立情况、性质(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驻京部队或其他性质单位)、业务范围和本单位现有用地情况。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该项目建设的相关背景、必要性;项目拟用地选址规划依据和具体位置,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用地性质、建筑规模以及功能布局等建设方案详细内容,项目投资总额和资金来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已经取得的相关批准文件;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

三、建设项目用地情况

主要内容: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及确定的有关依据、标准等;建设项目用地的现状权属情况,包括总用地中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面积,用地现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情况,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的面积,占用耕地的及补充方式、标准和资金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用地方式(包括征收、占用)等情况;建设项目相关用地指标情况,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或分摊土地面积)情况等。

特此报告。

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复印件);

3.地形现状图(原件加盖公章);

4.相关批准文件或其他辅助资料。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农村田地申请书 篇12

X县国土资源局:

我是X镇村小组成员,因需要在本村(地名)的上兴建。长XX米,宽XX米,面积平方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交界,现申请上级国土部门给予批准用地手续。

村小组会议讨论意见(盖章)

村委会讨论意见(盖章)镇规划部门意见(盖章)

申请人:

年月日

农村田地申请书 篇13

富宁县国土资源局:

兹有申请人:___,现申请将位于富宁县田蓬镇田蓬街,土地使用证号:富国用(20__)字第329号,地号:OA—02—23—2,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136。66平米,因继承遗产,经家庭协商,把李正平位于富宁县田蓬镇田蓬街的土地使用权分为两宗,一宗为__名字,面积为52。51平方米,一宗为全天分的名字,面积为86。03平方米,望贵局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谢!

申请人:___

日期:20__年_月__日

农村田地申请书 篇14

____县国土资源局:

我是____镇 村 小组成员,因 需要在本村(地名) 的 上兴建 。长 米,宽 米,面积 平方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交界,现申请上级国土部门给予批准用地手续。

村小组会议讨论意见(盖章)

村委会讨论意见(盖章) 镇规划部门意见(盖章)

申请人:

年 月 日

农村田地申请书 篇15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的 亩土地向乙方入股开展股份合作经营,乙方在该土地上从事 (主营项目)生产经营。入股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入股期限与交付时间

入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股权收益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一)甲方以土地入股后,可折合股份 股,甲方据此获得股权收益每年为 ;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二)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收益。

1、以现金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元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作为股权收益。

2、以实物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 公斤 (实物名称),共计 公斤作为收益股权。

3、其他方式支付: 。

(三)支付时间:双方约定如下: 。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股份合作收益,在合同期满后有权收回入股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按合同约定交付入股土地。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履行其他义务。

2、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享有对入股土地的生产经营权。

3、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入股土地应得的股权收益。

4、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弃耕撂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管好用好入股土地,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合同期满时,应及时向甲方交还入股的土地,且交还的土地地力情况不得低于入股时的等级。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有关政策性补贴、补偿和合同期满有关事项的约定

(一)合同期内,因国家或集体征占用入股土地依法应由土地承包人获得的土地征用补偿,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助费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约定为 。

(二)双方约定,合同期内,依入股土地面积所计发的各级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为:

(三)合同期内,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合同期满后可作如下处理: 。

(四)合同期满,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约定: 。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迟交付入股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弃耕抛荒,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3、逾期不支付土地转包(出租)费,经催告后在 天内仍未支付的;

4、丧失经营能力无力履行合同的。

七、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损失情况确定。

(二)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收益的,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收益的 %承担违约金。

(三)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入股土地的,每延迟一天,按股权收益的 %承担违约金。

(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由乙方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入股的土地进行再流转。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鉴证机构备案)。

甲方(签章):身份证号:年 月 日鉴证单位:(签章)鉴证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年 月 日

农村田地申请书 篇16

申 请 人:吉水县八都镇住歧村委会住歧自然村

法定代表人:陈志华 住歧自然村村长

被申请人:峡江县福民乡方家村委会张公石村小组

法定代表人:肖群根 张公石村组长

申请事项: 1、依法确认现争议土地属原吉安地区行署吉行发(20xx)50号《关于峡江县张公石村与吉水县住歧村争执界牌岭山林的裁决》划分山林权属范围之外的非林地。

2、依法将现争议土地确认为申请人所有。

事实和理由

由于国家重点工程峡江水利枢纽建设项目征占用土地,被申请人峡江县福民乡张公石村见利忘义,在峡江县政府又一次非法操纵下,趁机挑起与申请人相邻赣江塔下至滑泥坑土地争议(本不存在纠纷)。

现争议的土地位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峡江县福民乡张公石村曾经争议“界牌岭”山场西侧,毗邻赣江,呈条带状。东以申请人住歧村走峡江路为界,南宝塔南侧原争议山林裁决界下的土地为界,西以河为界,北“界牌岭”凉亭西面河边土地至滑泥坑东、北(凉亭右边)面两坑坑心底田为界 (具体见附图) 。争议的土地应属非林地,并为申请人所有,其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由于原行署吉行发(20xx)50号文件错误裁决,使原本属于申请人所有的“界牌岭”山林与现争议的土地割裂

20xx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曾发生“界牌岭”山林权属纠纷,原吉安地区行署吉行发(20xx)50号《裁决》错误划归被申请人所有的“界牌岭”山林,自清朝以来至20xx年行署裁决前,一直为申请人所有和经营管理,申请人族谱《双亭记》有解放前申请人与峡江山地权属分界地的详细记载,其分界就是山林争议时被峡江捣毁的凉亭界碑山场。解放后土地改革,现争议的土地与错误裁决给被申请人的“界牌岭”山林,除部分旱地申请人登载了土地证外,其权属归一整体登载在申请人持有的0225号土地证“后背山”, “后背山”四址业已将现争议土地旱地包含在内。由于峡江县政府幕后非法操纵其凤凰山林场、原福民乡方家大队盆形得村,以林场为经济后盾,以盆形得村移花接木所谓证据,挑起被申请人出面争执权属原本属于申请人所有的“界牌岭”山林。原地区山纠调处工作组以不当认定的事实理由,对被申请人所持证据全部采信(且包括盆形得村的所谓“海螺形”土地证,其真伪暂不论),而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全盘否定,尤其是对申请人提供的最有力证据第0225号土地证未予采信,对该证所登载的四址范围作出了自相矛盾的错误认定,单方采信了被申请人与盆形得村证据(原裁决只列了被申请人张公石,而未将第三人盆形得村列入),错将“界牌岭”山林权属全部划为被申请人所有(申请人将保留再次向省、市两级政府申诉纠错权利),以致将本为一个整体“界牌岭”山林与现争议土地割裂,所幸原办案人员还存一些良知,未敢将申请人立业以来一直经管的现争议土地当作林地划给被申请人。

二、现争议土地属不在吉行发(20xx)50号裁决山林权属范围的非林地

㈠现争议土地不在(20xx)50号《裁决》山林权属范围

20xx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发生“界牌岭”山林权属纠纷,经原吉安地区行政公署组织山纠调处工作组调查协商,双方未能就调解解决“界牌岭”山林权属达成一致。20xx年3月25日原吉安地区行政公署根据该工作组提交的《关于峡江县张公石村与吉水县住歧村争执界牌岭山林的调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作出了《关于峡江县张公石村与吉水县住歧村争执界牌岭山林的裁决》(吉行发(20xx)50号,以下简称《裁决》),该裁决书内容只涉及到争议的界牌岭林地,并未涉及界牌岭山脚西侧的水田、旱地、果园权属,因此,现争议土地不在该《裁决》划定山林权属范围。该事实有三点理由支持,第一、该《裁决》权属划分文字表述未涉及水田、旱地、果园等土地权属划分;第二、该《裁决》没有附权属划分地形图或示意图作相关附(佐)证;第三、原吉安地区行署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20xx年6月14日印发《关于峡江县张公石村与吉水县住歧村争执界牌岭山林裁决后的补充通知》(吉地山纠办[20xx]12号)第4点“界牌岭塔下和滑泥坑以及凉亭右边的水田和旱土,登了土地证的,谁登归谁有,现在谁耕种,应归谁管理,不得争议”,从其内容所载地物标下的土地清楚表明,吉行发(20xx)50号《裁决》未涉及现争议土地的权属划分,相反,该《补充通知》第4点表述,强力佐证了现争议土地性质为“水田和旱土”。

㈡现争议土地为非林地

1、经查验市山调办归档保存的《裁决》案宗,所依据的被申请人峡江县张公石村土地证字第403号、盆形得村第404号两份土地证抄件(其真伪及当时裁决时对该两份证的采信与认定是否正确暂不论),其中第403号土地证山名为界牌岭,其所载西向界址“靠荒田”,第404号土地证山名为海螺形,其所载西向界址也是“靠荒田”,根据对裁决争议山场的勘界,其西址靠向的“荒田”正是现争议的土地,有力地证实了被申请人峡江张公石、盆形得村土地证载西界“靠荒田”而非“靠河”,这更清楚表明现争议地为非林地无疑。如果现争议的土地属于林地,那么吉行发(20xx)50号《裁决》更是错误裁决,如果是错误裁决,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法律程序重新纠正错误。

2、查核江西省测绘局20xx年4月调绘的比例尺为1:1万(注意:是测修在前、调绘制图在后),图幅号“蒋沙G-50-15-(27)”地形图,现争议的土地在该地形图上准确无误地标明了地物标为申请人住歧果园,其标注的地物标既有果园房屋,还标注有“梨”、“砖(窑)”字样,地类界也非常明显。此图所示可以佐证申请人住歧村经营果园(旱地)和建有房屋之事实。

三、现争议的土地应为申请人所有

㈠申请人所持土地权属依据

1、原《裁决》归档的申请人第0225号土地证四址范围将塔下至滑泥坑赣江边旱地包含,由于原《裁决》未予认定该证据,使该权属证现处尴尬境地,不能保护申请人对现争议土地合法权益,敬请明察,仅限本案的土地争议而不涉原山林争议采信该证。

2、申请人塔下旱地拥有《江西省吉水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字第0126、0216号),证实争议地的权属为申请人所有。

3、原吉安地区山纠办《关于峡江县张公石村与吉水县住歧村争执界牌岭山林裁决后的补充通知》(吉地山纠办(20xx)12号)文件第4点规定:“界牌岭下和滑泥坑以及凉亭右边的水田和旱地,登了土地证的,谁登归谁所有,现在谁耕种,应归谁管理,不得争议。”该条充分说明争议地的地类为“水田和旱地”,并且当时未就争议地进行调处,而争议地申请人已颁了土地证又进行了长期经营管理,也就是说,当时《裁决》未将“水田、旱地”当作山林裁决,因而认定了现争议地权属归申请人所有。

4、20xx年《吉水县人民政府和峡江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地形图[图幅号:蒋沙G-50-15-(27)]地物标显示该争议地属种有果树旱土,并且在争议地房屋(住歧村上世纪70年代建)地物标处注明“住岐果园”四字,说明省测绘局测绘人员在20xx年之前就已实地勘察了解到该块旱地栽有果树,且果树为申请人栽种经营,可书证图纸充分佐证了争议土地为申请人住歧村所有。

㈡申请人对争议土地经营管理的事实依据

土地改革时期,该土地以旱土荒田为主,由申请人所有管业,凉亭的东面滑(挖)泥坑、及北面(凉亭右边)水田,也一直由申请人耕种管业。20xx年建集体林场,在现争议的土地大部分旱地栽种了柑橘和梨树,并建有林场管护房屋。农业生产责任制后,申请人先后将滑(挖)泥坑范围的水田、塔下至凉亭的旱地、果园承包给本村人和外地人经营管理,承包人还在滑泥坑先后搭有两处茅棚(地形图标有此地物标),其中还发生承包人(为刘江保)在茅棚死亡事实存在。20xx年由于果园经营管理不善以致果树衰败,申请人将争议的土地承包给本村陈树华退耕造湿地松至今(但滑泥坑口所栽树苗还遭被申请人拔除过),现所造湿地松林长势良好。主要经管事实有:

1、20xx年申请人村民曹汉斌在滑泥坑开垦耕作。

2、20xx年水田乡沙上村村民郭菊芳在塔下、界牌岭耕作水旱地,并建有茅棚在界牌岭滑泥坑。

3、20xx年至20xx年我县农民刘江保、刘毛女父女来塔下、界牌岭滑泥坑耕作,还建了茅棚。耕作地点为现被申请人张公石村制造种晚稻假象处,之后申请人村民陈江仔耕作至20xx年才荒芜。

4、20xx年申请人住歧村五小组在界牌岭凉亭山脚下靠江边建有砖厂(收款存根可证实该事实,且原地区山纠办《补充通知》第5点已明确)。

5、20xx年申请人住歧村四小组在塔下建有砖窑,由浙江人屠新生承包烧窑(收款凭单和收款存根可证实该事实)。

6、20xx年住歧村委会把塔下旱地收归集体栽果树,砖窑租金也收归村委会收取(收款凭单和收款存根可证实该事实)。

7、20xx年至20xx年申请人村民陈忠元、陈丁根、陈吝老、陈秋仔承包果树园。

8、20xx年我县八都村民黄九仔耕作水田,每年交租谷300斤。

9、20xx年至20xx年浙江屠新生、元茂虎承包果树园旱地(收款存根可证实该事实)。

10、20xx年至20xx年申请人村民陈将仔、陈真根承包滑泥坑水田(合同可证实该事实)。

11、20xx年至20xx年我县水田乡西流村村名黄火根承包塔下水旱地及果树。

12、20xx年至20xx年住歧村村委会派村民陈青根到塔下房子居住,管理并承包塔下、界牌岭、滑泥坑水田、旱地。承包期间,陈青根在房子西边开挖了鱼塘,并在鱼塘养鱼、养鸭。

13、20xx年住歧村委会把塔下、界牌岭、滑泥坑承包给陈树华造林(合同可证实该事实)。

综上所述,根据原吉安行署吉行发(20xx)50号《裁决》及所附根据和吉地山纠办[20xx]12号《补充通知》的内容表述,结合申请人权属证据及经营事实依据,依照国土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20xx]国土[籍]字第26号)第十九条“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以及第二十条第一款“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之规定,被申请人峡江县福民乡张公石村无端挑起的土地争议是既无道理又无法律依据的,敬请吉安市人民政府依法将现争议土地裁决为申请人所有。

此致

吉安市人民政府    

签名:好工具范文网.com

日期:年 月 日

农村田地申请书 篇17

XX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国土资源部或XX市国土资源局):

我单位负责开发建设的××项目已经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特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现就该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建设单位设立情况、性质(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驻京部队或其他性质单位)、业务范围和本单位现有用地情况。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该项目建设的相关背景、必要性;项目拟用地选址规划依据和具体位置,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用地性质、建筑规模以及功能布局等建设方案详细内容,项目投资总额和资金来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已经取得的相关批准文件;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

三、建设项目用地情况

主要内容: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及确定的有关依据、标准等;建设项目用地的'现状权属情况,包括总用地中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面积,用地现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情况,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的面积,占用耕地的及补充方式、标准和资金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用地方式(包括征收、占用)等情况;建设项目相关用地指标情况,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或分摊土地面积)情况等。

特此报告。

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复印件);

3、地形现状图(原件加盖公章);

4、相关批准文件或其他辅助资料。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本文网址://www.w286.com/rijidaquan/513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