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招聘服务合同(推荐13篇)_委托招聘服务合同

发表时间:2017-11-26

委托招聘服务合同(推荐13篇)。

『一』委托招聘服务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培育和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受理乙方提出的委托人才招聘的申请。

第二条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公司的详细书面资料,包括公司业务介绍、工作环境、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等,并提供委托招聘岗位的岗位描述和要求。

第三条 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后的_____天内向甲方支付手续费人民币_____元整(三个岗位)。乙方如拖欠手续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高效地完成乙方委托的招聘申请,自合同生效起_____个工作日内开始提供职位初选人才信息。因乙方的原因而造成委托招聘延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因甲方的原因而未及时办理委托招聘服务,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赔偿的损失,在委托费中扣除。

第五条 本合同委托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条 乙方如在委托周期内录用甲方推荐的初选人才,应在录用成功_____日内按职位收费分类标准(见附件)向甲方支付委托费用。

第七条 乙方如在委托周期(______天)内未成功录用甲方推荐的初选人才,需再次申请招聘,可适当减手续费。

第八条 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交有关仲裁或依法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式文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略)

『二』委托招聘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友好协商对“_”牌_车的售后服务事宜达成双方协议。

一、关于售后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地区“_”牌_车的售后服务点,由乙方负责本地区所管“_”牌_车的一切售后服务工作;

2、乙方应按甲方生产的“_”牌_车“保修手册”中三包承诺,为甲方产品顾客(以下简称顾客)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3、关于服务标准:

1) 本协议在有效期内,乙方对顾客所有三包期内的配件合理售后服务要求不得拒绝;

2)对在三包期内的配件严禁乙方向顾客提供非甲方提供的配件,否则给顾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对人为损坏或超出三包期内人为损坏需向顾客收费的应按本公司提供的零件售价出售,并免收手续费;

3) 乙方须保持整个售后服务后堂的清洁卫生、零件、工具擦试干净,整齐摆放,须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本公司售后服务质量、投诉电话;

4) 售后服务项目、工时费及工时定额、三包时限,详情见甲方编制的《售后服务手册》;

4、配件运输事宜

1) 配件往返运费由甲方支付;

2) 发件时必须把寄件双方的联系电话、联系人、地址写清楚,否则丢失或核实不到,相关责任由寄方自负;

二、关于甲方给予乙方的奖励; 甲方给予乙方每辆车元的售后服务费作为奖励,可以以保养材料、配件或维修工具作为等值交换。

三、关于售后服务费结算:

四、其他事项;

1、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双方所解除本协议;

2、协议的解除和终止不影响基于本协议已发生的债务关系的行使和履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售后服务操作以甲方最新的《售后服务手册》为准,其它协议作废。

注:

1、甲方保留对三包件的三包期进行修改的权利;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委托招聘服务合同

第六十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商定酒店对外宣传时,分别加入集团管理或字样。

第六十六条 双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专有的商标或服务标志进行宣传推广工作和日常经营活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酒店将不得再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标及服务标志。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即终止聘请管理的关系,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责任随之解除。

『四』委托招聘服务合同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同意并签订以下条款:

1. 服务

在合同签订后的__10-15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选人详细简历,每个职位提供简历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荐人选后 5 日内组织面试,如果第一批候选人经过甲方面试后反馈给乙方为不符合要求,双方应及时保持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共同修改和调整职位要求(例如职位要求过于求全等)和扩大搜索范围,以便于乙方尽快推荐下一批候选人。以后每批人选的推荐时间为___7__个工作日。

职位名称 ______等职位

2. 职位描述

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资规模,开展业务时间和业务范围,组织结构,企业文化等资料。

由甲方提供每一职位的详细职位描述,各项要求应尽量明确,其中薪资待遇和福利条件应与委托的职位相当。

3. 职位薪酬

由甲方与聘用员工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每一职位的薪酬范围。

4. 服务费

为使本次招聘顺利开展,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3000 (即人民币 叁千元整 )的预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场调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试等费用)

甲方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成功聘用后,按每职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务费用。

甲方录用乙方提供的人选,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税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计算所得低于 30,000rmb /人 ,则以 30,000rmb/人 收取。

(注:“税前年薪”是指甲方与职位人选针对职位正式达成协议的全年税前薪水总额,此数值包括税前基本工资、年终双薪、奖金、补助、绩效奖金等全年的收入总和。)

5. 甲方通知

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录用通知书后五个日内将录用通知书传真或邮件发给乙方。

甲方应在乙方推荐人员正式上班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聘人员职位、年薪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以下称“甲方通知”)乙方。

6. 付款期限及方式

1) 所有付款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汇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出发票。

2)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到甲方报道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全额服务费用。

3)如甲方对乙方推荐的人选的实际录用多于实际委托访寻人数的,应按上述条第4款规定的标准向乙方加付服务费,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规定。

4)预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场调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试等,一经收取,概不退还。

7. 乙方开户行

开 户 行:上海工行建国西路支行

户 名:上海荆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 行 帐号:1001220709006995501

8. 其它费用

如外地候选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试,差旅费如需甲方承担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可以通过乙方转交候选人。

9. 服务保证

9.1.由乙方推荐给甲方并由甲方聘用的人员,自其开始在甲方工作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如发生聘用终止,由乙方免费再推荐合适的候选人一次。

9.2 乙方应保证所推荐人员资料真实。

10. 服务限制

1) 对于乙方推荐给甲方之员工,在所推荐人员被甲方聘用后乙方不得将其向任何其他客户推荐。

2) 乙方在和甲方签订本合同后一年内不得猎取甲方之员工。

11. 保密原则

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及甲方员工信息进行保密;

2)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保密,并应保证其内部知情人员对该类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12. 乙方推荐人员

1) 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荐的人员,在其自推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均被视为“乙方推荐人员”,在此期限内,如乙方证实甲方与其发生聘用与被聘用关系,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第4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2) 如果甲方在一年内没有聘用乙方推荐的人才,而是推荐给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公司,甲方同样要支付费用给乙方,支付金额按本合同规定执行。

13. 与推荐人员的联络

甲方一般不应与乙方推荐人员直接联络。所有与被推荐人员的联络均应通过乙方进行。

甲方对候选人的背景调查,为尽量避免对候选人产生不利影响,原则上均应通过乙方进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讨背景调查的时机和方式,达成共识后方可进行。

14. 合同期限及更新

本合同期限有两种,双方可任选一种,本合同选择 a 类。

a,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在此期间内甲方提供的所有职位,均遵照本合同条款。

b,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帐款全部结清日止为本合同有效期。此合同只针对单一职位。

15. 争议的解决

合同双方就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16.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5条的规定履行相关通知义务,则乙方有权按照甲方与乙方所推荐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的薪酬,自聘用合同中约定的上班日,收取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

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服务限制”的规定,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

4) 如乙方在3个月内未找到甲方满意的候选人,应提供联系过的候选人名单,分析报告,和甲方讨论未找到合适候选人的原因,探讨解决方案。

17.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费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五』委托招聘服务合同

《人才委托招聘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邮编:

担当: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地址:

邮编:

担当:

电话:

传真:

Email: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所需人才信息,并协助招聘人员事宜,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双方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1甲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真实的企业的经济性质、经营范围、规模大小、发展前景及资质情况。

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委托招聘职位的详细岗位描述,包括聘用岗位名称、工作目标及职责、汇报对象、人数、性别、年龄、外语、技术职称、资历、待遇等,并填写好由乙方提供的人才信息服务《委托招聘职位情况表》。

1.3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候选人资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候选人面试时间,并及时告知乙方。在甲方决定面试日期以前,为了保护应聘人员的个人隐私,原则上保密应聘者的真实姓名。

1.4甲方应在每位候选人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反馈面试情况,避免因时间延误给双方工作及候选人带来不利。

1.5甲方若对参加面试候选人不满意,应及时反馈原因,甲方否决理由应该是合理、正当的。以便乙方重新搜寻合适的人选,同时也便于通知落选人员。甲方应对应聘者的个人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泄漏。否则,甲方将承担一切因此产生的后果。

1.6甲方若录取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之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乙方。

1.7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有关约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定金和咨询服务费用。

1.8甲方在合同期内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

1.9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资料予以保密,不得透露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将承担一切因此产生的后果。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2.1乙方应详细了解甲方公司、正确理解甲方所需招聘岗位的要求和客观负责的候选人介绍招聘方情况。

2.2乙方在推荐的候选人应基本符合甲方的职位要求,不得有任何敷衍或是欺骗行为,乙方对每一位候选人的资料负有初步审查的义务。

2.3乙方有义务在协议有效期内积极协助甲方完成招聘计划。

2.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公司资料,包括公司背景、工作环境、薪资结构、发展策略、投资及发展状况等予以保密,不得透露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将承担一切因此产生的后果。

2.5乙方仅负有推荐候选人的义务,面试或聘用过程中,甲方与候选人之间所产生的任何争议,乙方负责协调沟通,但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保证条款

3.1推荐候选人进入甲方公司三个月内由于候选人自己的原因辞职的话,乙方选择向甲方退还百分之五十的咨询费,或者向甲方无偿提供同等条件人才作为补偿。

3.2推荐候选人被录用后,由于以下理由辞职的话,将不适用上面的条款。

(1)由于甲方原因而导致的辞职或者取消录用

(2)由于甲方的原因而被解雇

3.3在乙方推荐候选人于甲方公司就职后两年内,乙方应遵守行业道德,不得主动向候选人提供新的工作机会。

四、收费标准

4.1乙方推荐经甲方面试后录用者,乙方将按实际招聘情况向甲方收取该职位咨询服务费用,具体请参照附件中的《服务收费标准》。

4.2年薪定义如下:基本月薪、职务津贴、预估奖金、达标收入和其他以现金支付的福利金或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如配备车辆,小汽车按每年人民币30,000元折算)等其他固定津贴,但不包含加班费等不固定津贴。

4.3候选人薪资、以及甲方所支付予乙方的咨询服务费,最终以乙方《请款书》为准。甲方在录取乙方提供候选人的2个工作日内,填写乙方《录用确认函》。

4.4如甲方或其控股公司或附属公司或相关联的姊妹公司,一年内雇佣了乙方所推荐过的人才,乙方将按以上条款收取全额咨询服务费。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五、付款方式

5.1付款方式为甲方通过银行汇款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公司账号:

开户银行:

5.2被录用的人选到甲方公司就职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咨询服

务费用。

5.3如甲方延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付清并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该款项的0.1%计算。

六、协议有效期及其它

6.1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本协议到期后即失效,但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继续存在,直至账款全部结清为止。

6.2甲乙双方均对本协议内容完全了解,且无任何异议,双方将遵守协议中所有的条款。在本协议有效内,所产生的《委托招聘职位情况表》、《确认函》等及其它所有附件、合同备忘录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并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

6.3若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6.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以下空白

甲方:乙方:公司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六』委托招聘服务合同

甲方(采购方): 乙方(服务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为了更好的服务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确实解决园区企业用工难等实际问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园区企业招聘务工人员提供相关服务事项,以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前提,在合理、规范、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代理招聘一事,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招聘期限

第一条 招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服务内容约定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根据甲方预先提供的高新区企业用工需求,充分利用自身资源,面向社会进行预招聘;

二、乙方服务方式:按照甲方提供的园区企业用工人数、岗位、年龄、性别、待遇、企业简介等聘用必要信息,乙方负责利用自身优势,调度各种社会资源,借助各种信息平台,统一对外发布宣传广告,吸引务工人员回乡、入园就业,建立园区企业用工备选人力资源库,并最终促成务工意向人员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三、服务费用:合同启动,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社会化有偿服务后,再按园区企业实际用工数量,在务工人员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工作满1个月之日起一周内,以实际招工人数并经企业确定后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标准如下表)

一、考核标准:

第一条 本协议内,招聘人数与奖励金额见下表:

序号

招工数量

(单位:人)

奖励金额

(每人次/元)

备注

≤300

200-500

需稳岗一个月,稳岗三个月以上的按伍佰元每人标准奖励。

301—1000

500

需稳岗一个月上。

第二条 乙方需在津市本地负责成立劳务中介公司,劳务中介公司一切开支由乙方负责;乙方单独或配合甲方举办招聘会的相关事务及所有费用均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事一议,签订书面协议。

第三条 根据双方协商,乙方应严格按约履行双方协商约定的服务内容(代理招聘)。

第四条 甲方在提前15个工作日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适当变更或增加服务内容(其中包括与服务内容相关的考核标准调整),乙方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变更,如变更或增加确有现实困难的,应当在3日内给予甲方回复。

二、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在双方协议期限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提供园区用工招聘服务,并可随时向乙方了解有关应聘工作进展。

第二条 甲方对提供给乙方的有关招工信息,需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甲方可对乙方经初步筛选后提供的应聘人员组织企业进行面试,并进一步确定意向录用人员。

第三条 乙方在提供招聘服务工作期间,应及时向甲方反馈招聘情况,并可根据自身了解到的市场信息,向甲方提出调整应聘条件、岗位待遇等合理化建议,以促成用工协议的签订。

第四条 乙方如需定期举办招聘会,建立企业与求职者面对面沟通的渠道,同时应建立外地招聘渠道,以确保招聘渠道和应聘人员的多样性。在开展日常招聘活动时,不得影响各劳动保障站的工作。

第五条 乙方应建立企业与校端的人才库,经甲方同意,可定期举办专业的专场招聘会,使得专业学生至对应企业的实习渠道顺畅得到有效保障。

三、解除或终止

第一条 乙方作为代理招聘的责任主体,在市场中开展的一切运营行为必须合法合规,履行应尽的义务。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应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

第二条 乙方不得在市场以任何名义收取服务对象费用,如有发生则视同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如数返还服务对象费用。

第三条 协议期限内,若甲方因乙方根本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则甲方有权不予向乙方结算服务费用。若甲方非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则应按实际招聘到岗人数支付相应费用。

第四条 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津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 月 日

『七』委托招聘服务合同

第四十六条 基建结束后与酒店经营过程中有一段相当磨合期,在此如若因设计和修建过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为确保经营确需整改付出的费用,经基建方和酒店方双方确认,列入基建后续科目费用,不计入酒店管理费用。

第四十七条 因基建资金、设计缺陷及其它政策性因素,乙方不承担开业延误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因故延误的工程项目,影响到经营的,要根据损失的金额来扣减乙方应承担的管理目标。

『八』委托招聘服务合同

委托人(甲方):

地 址:电话:

受托人(乙方):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

地 址: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201000106537694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下列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

于20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

一.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下列在( )中的法律事务(以下简称“本事务”):

(1)甲方与 纠纷一案的第 审

诉讼 / 仲裁代理。如:委托一审的,不包含执行委托和上诉委托;委托二审的,不包括执行和再审。

(2)甲方与 案的诉前调查。

(3)甲方与 已生效判决/裁决的申请执行代理。

(4)甲方与 之纠纷的非诉讼调解。

(5)关于 事件/项目的咨询 /谈判 /出具法律意见书 /起草或审查合同。

二.委托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权限为下列第()项范围(具体以委托书为准):

(1)一般代理(诉讼/仲裁),仅为程序代理,无实体处分权。

(2)可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反(仲裁)申请或者上诉的特

别授权诉讼/仲裁代理。

三.承办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

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本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

它律师协助完成;其中“诉前调查”事务及其所衍生的其它必要取证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鉴定、评

估、论证、公证等)都可转委托适当的专门机构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

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本事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重新安排律师接替或者

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完成合同义务;如果甲方书面提出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

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四、律师费用结算方式:

双方商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

(1)计件收费方式,本事务律师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小

写¥元.如果提起反诉或者遭致反诉,按照反诉标的计算新增律师费。

(2)分阶段/绩效/目标收费方式:,在没有按照约定方式和期限支付律师费的,本合同不生效。

四、律师费的支付与结算:

律师费仅仅是指支付给乙方即律所的经营性收入。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律师费,以下列第( )种办法支付与结算:

(1)计件收费方式的,于本合同签订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计件收费方式的,于本合同签订之当日首付人民币¥元,余款于 之前付清,任何一期未付清的,本合同不生效。

五、其它费用结算方式:

双方商定下列与本事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

四条的律师费中:

(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六、其它费用的支付与结算

本合同第五条第(1)项所约定的其它费用中的代理直接费用部分,以下列第( )种办法支付与结算:

(1)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预付人民币¥ 元,乙方完成受托事务或此预付款用尽后凭票据按实报销。

(2)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乙方包干使用。

(3)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所约定的其它费用中的代支间接费用部分,实际发生时由律师通知甲方后甲方直接支付,或在紧急情况下由乙方以上列代理直接费用垫支后甲方立即(在五日内)按实单独结算。

七、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律师费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或者(3)种办法支付的向甲方报销相关费用时,应当提供相关票据凭证或者正式税务发票。

八、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合法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本事务的进展情况;

(4)律师只能按照甲方的授权行事,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律师无权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它费用以外再要求客户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6)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另行指派律师接替的,应及时告知甲方。

(7)乙方和律师对因案件代理关系而获取的甲方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九、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提供虚假证据,不得虚假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真实的资料、真实性的证据,如实陈述与本事务有关的真实情况;

(2)如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住址、联系方式等,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如期支付律师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甲方的诉讼目的和诉讼要求,应当合法、合情、合理。

十、证据和财物

(1)乙方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不收取或者代为保管证据原件;因庭审需要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原件或原物,由甲方亲自提交法庭或者法官,证据原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本事务完成后甲方要求返还的,除依法应提交法院或仲裁机构且由其归卷的外,可由甲方申请取回。重要证据材料的原件或原物,甲方不愿交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收取归卷的,须在提供证据时,向法庭或者仲裁机构说明情

况和原因,并经其许可案件审理结束后申请取回。

(2)乙方和律师因代理案件执行所得或其它受托代收所得的财物,所有权属于甲方,应由乙方和律师在合理时间内移交于甲方。

十一、保管和留置

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第十条所述的证据和财物,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管,本条内容即视为保管合同内容,双方保管合同关系以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为条件而生效;保管期限不超过30天。

(1)甲方未要求归还证据原件、原物的(除司法机关必须留存归档的外);

(2)乙方通知移交财物,甲方拒绝接受或者未予响应的;或者虽予响应但一

直未来领取的;或者因甲方变更联系方式等,未通知乙方致使无法移交或不便移交的;

乙方代为保管证据或财物期间,认为必要时可自行决定将该证据或财物移送公证机关提存,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甲方承担。

保管期限届满(自乙方书面明示可移交之日起计)后,乙方对所保管的证据和财物可作任意处分而不再负任何责任。但所保管的财物是人民币现款的,应在甲方于任何时候主张权利时,归还本金余额,不计利息。

乙方因保管(含提存)所产生的各种合理费用,甲方未予清偿的,乙方有权对所保管的财物进行留置处理;也可直接以所保管财物中的现款抵付。

十二、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三、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四、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如上诉、再审等。

十五、完成受托事务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托事务:

A、属诉讼/仲裁/执行代理的:

(1)本案本审次送达判决/裁决书、调解书或撤消诉讼、驳回起诉、不予起诉、撤销案件、执行中止或终止裁定书;如一审委托不包括执行和上诉代理。

(2)双方当事人案外和解;

(3)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解除委托关系;

B、属非诉讼事务的:

(1)对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行为或者达到委托目的或者完成了法律文书制作;

(2)甲方向对方作出了新的要约或承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

(3)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消灭或终止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

(4)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或惯例应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

(5)甲方解除合同、撤消委托、解除委托;

十六、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

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法律服务,已经收取的律师费一律不予退还。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逾期超过二十天的或者其他费用支付逾期超过三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若乙方在受托处理本事务过程中发现甲方有故意隐瞒事实或虚假证据或者虚假作证等妨碍乙方正常完成受托事务的能力之情形,有权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5)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时,约定以计件方式收费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以计时方式收费的,按解除时的实际工作小时结算律师费;以分阶段/绩效/目标/风险方式收费的,按实际所处的阶段或绩效或者目标或者风险结算律师费。

十七、违约和赔偿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律师费或经乙方书面提示而超过30天未给予律师报销其它费用(约定包干使用的除外)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另行支付延迟支付违约金给予乙方。

(2)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因违法执业或其它过错(限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十八、诉讼风险提示告知和委托人(当事人)对证据真实性以及非虚假诉讼的承诺

乙方和乙方律师已经在签订本合同前将委托的.法律事务的诉讼风险已经充分告知了甲方。乙方和律师根据甲方陈述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受托事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乙方和律师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提供的有关法律意见或者发表的辩护意见,均不可理解为公安、司法机关就一定能给予嫌疑人、被告人予以取保候审、从轻处罚或者适用缓刑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免于处罚或者无罪等有利的结果。

甲方即委托人(当事人)对所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承诺对进行虚假诉讼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九、免责

因委托人(甲方)未按期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或提供虚假证据进行虚假诉讼所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受托人乙方及乙方律师免责。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十、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二十一、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快件、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QQ、微信等。各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较为合适的送达方式。

二十二、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就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南浔司法局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南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三、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二十四、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并由甲方实际支付了约定的律师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任何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二十五、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定之日起至本事务完成止。

二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签署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九』委托招聘服务合同

1、本协议是在双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双方有充裕的时间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已向法律专业人士做出详细咨询,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

3、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司法解释。

4、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生效。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通过协商可进行部分内容的变更。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十』委托招聘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招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简介、招聘岗位职位描述、招聘要求及薪酬待遇等资料。

四、双方义务

(一)、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接受甲方委托后认真开展寻访工作,由乙方按本合同要求直接与应聘人员洽谈。

2、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候选人资料的准确、合法性且候选人确有就业意向,并在甲方与候选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对甲方有意向的候选人进行更加全面深入的调查,确保其背景、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3、乙方应及时将访寻工作情况及进展与甲方沟通,对寻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对策。

(二)、甲方义务

1、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及其下属有招聘需求之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等各类办理招聘相关手续所需的文件。

2、甲方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合法而造成的损失、影响或侵犯了第三方的权益,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的不合格广告及所有服务,同时甲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3、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候选人信息的三个工作日内即应作出相应的取舍决定,并反馈给乙方,甲方录用(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乙方推荐的候选人需在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通过乙方签字确认,否则视岗位招聘成功。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录用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否则视作委托招聘成功。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推荐给第三方,否则视作委托招聘成功。

4、每岗位或每人招聘服务成功后,甲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须约定违约金)。录用人员在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各种劳动纠纷,由甲方和该录用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解决,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五、任一方须保证提供用本次委托招聘的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合法权益,否则,由此给对方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该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任一方不得将对方的信息用作任何除本合同目的以外的其它商业目的,但为增加招聘效果,乙方将甲方招聘广告的信息用于与乙方合作的媒体上除外。

七、在协议期限内,如甲方未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则:

1.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协议顺延期。

2.双方商定终止协议时,乙方不退回委托招聘前期运作费。

3.如乙方推荐的候选人未能满足甲方的要求或在约定的招聘期限内未能足额推荐符合要求推荐候选人,则乙方应退回委托招聘前期运作费。

八、保密协议

1.乙方应对所签协议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2.甲方应对所签协议严格保密,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前,不能对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作任何调查。

3.甲方不得利用录用人员盗取原录用人员工作单位的商业秘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协议附件经甲乙双方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六十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委托招聘服务期限自签定本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十一』委托招聘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签定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依据本合同,乙方应同甲方提供中国______网网络广告服务

1、为甲方制作适合于发布在中国______网的图片广告;

2、在中国______网发布公司广告图片,具体细节如下:发布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顶部广告□栏目广告□推荐广告□其他,请注明□图片□Fa□指定版位:_____规格:(宽高:________)

3、该推的广告为:□企业形象□企业产品

4、广告提供方式:□企业提供□委托设计

(二)双方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中国______网广告平台,确保平台的正确及合理性。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信息资料后____日内将广告发布并提交给甲方审阅,如是委托设计,则不含设计时间,并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修改。

3、乙方负责为甲方办理发布广告所需的审批手续,费用为人民币_____元。

4、甲方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如果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侵犯了第三方的权益,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由甲方承担。

(三)费用及付款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计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服务费将由_____广告有限公司收取,并在收款后提供发票。如发票抬头与本合同之甲方名字不同,请注明:

2、甲方应在乙方开始广告制作之前,即以下注明付款日期之前,将服务费付至以下帐户: 中国XX银行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或: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荐)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二』委托招聘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委托招聘服务”代为搜寻企业所需人才。经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合同法有关条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声明

本合同目的在于确定合作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就_________职位(详见《委托招聘服务登记表》)开展委托招聘服务, 总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授权委托书并填写《委托招聘服务登记表》。

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委托招聘服务登记表》在三个工作日内与企业联系,进一步明确要招聘的职位。

4.乙方通过人才资源网络等各种途径寻找接近达到标准的候选人。

5.乙方对这些候选人进行初次筛选。

6.乙方对圈定入围的候选人进行情况核实,但不对人选进行面试。乙方对人选的求职事实负责。

7.乙方在合同签定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不带任何联系方式的候选人简历发给甲方,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并将确认结果返回给乙方。

8.乙方每次将最佳候选人简历以1:3的数量提交给甲方。

9.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简历经甲方确定适合人员及适合数量后,甲方一次性付清资费,乙方在款到当日(工作日)提供被确定人员的联系方式。

10.甲方应在候选人面试后一周内将面试意见及审核结果反馈给乙方。

11.本合同的服务资费不予退回。如遇面试后双方不满意,网站不重新推荐人选。

第三条双方承诺(以下“总服务费”系指原该《委托招聘服务合同》约定的总服务费)

1.乙方提供的人才资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将其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如有上述情况,一经核实,甲方应无条件给予乙方总服务费的五倍作为经济补偿。

2.乙方推荐给甲方并最终未被甲方正式录用的人才,自推荐之日起一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录用其任职。否则甲方应在候选人上岗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付乙方总服务费的五倍作为经济补偿。

3.乙方承诺在三年内对已成功推荐的人选不进行其它推荐,否则乙方补偿给甲方总服务费的五倍作为经济补偿。

4.乙方为甲方推荐的候选人,以甲方提供的《委托招聘服务登记表》为准。

5.甲乙双方必须对所签订合同严格保密,不得将其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6.甲乙双方均对本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并无异议。双方将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条款。

第四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第五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2.面试时如需要发生的应聘者差旅费,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面试,乙方推荐人选未能参加面试或者未能实际到岗,则服务时间顺延,乙方负责再次推荐合适的人选给甲方,直到完成服务为止。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章并乙方收到甲方总服务资费之日起,具法律效力。

第六条纠纷处理

当双方发生业务纠纷时,须本着友好发展的态度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协调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十三』委托招聘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全权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管理的范围及事项

(一)、管理范围:

甲方将位于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物业类型:

建筑占地: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管理事项: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包括:楼梯间、门厅、走廊、地面等。

2、区域内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供水、供电、照明、消防及其他设备设施。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5、公共卫生的清洁、垃圾收集、清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安全巡视、门岗值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二、委托管理期限:年。即20xx年XX月XX日始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5、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6、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7、负责保证按规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8、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每月由行政事务管理部检查和机关或外租单位双打分,双方各占50%,合计占总积分的40%,

11、每季度由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综合评定一次,占总积分的30%。

四、奖惩

1、由于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工作秩序、工作环境,每发生一次罚款300~500元。

2、乙方工作质量达不到所规定,经考核后低于70分的,物业管理按同比例削减。

3、乙方工作质量基本达到所规定,经考核后为70分的,物业管理费全额缴交。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因合同原因造成乙方执行错误,可对甲方提出复议意见,以书面形式为准,并由甲方负责解释及处理。

三、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做善后处理产生的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四、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调处理。

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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