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故乡作文|恋故乡作文(热门20篇)
发表时间:2020-02-26恋故乡作文(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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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乡是一片美丽的天地,田野里种了果树、茶树和蔬菜。
茶树田都是一片片的。茶树碧绿连绵,绿浪波涌。在这拥挤的绿叶中,有几朵白边含黄的花朵探出头来微微颤动,大有嫩蕊摇黄、娇羞欲泣之状。灰黑色的茶树干上,斜生出许多弯曲的虬支,向四面伸展。叶片是椭圆的,大小如桑叶,厚实肥阔,绿得仿佛要流油。上面一粒粒亮晶晶的水珠往下滚落着,看去好像缀满了无数光灿灿的珍珠。她们就像刚诞生的婴儿呢。
蔬菜田里,种着许多蔬菜,有南瓜、大葱、白菜、萝卜等,这些蔬菜颜色各不相同,从高处看,就好像进入了仙镜一般,五颜六色,旁边还种着桃树之类的果树,春天的时候,桃树开了一树的桃花,很是美丽。
故乡的回忆让我好像进入了仙境。我喜欢故乡,也喜欢这仙境般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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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灵
我的
梦想
我舍不得离开
小吃
臭豆腐
鱼酥
阿婆铁蛋
好好吃
离开了就吃不到了
我的故乡
桂林
我不想离开你
你是我的妈妈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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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桃花运:初恋故事
姑娘,你这个月运气不好,是不是被小偷把钱包偷了,工作也不顺心,和朋友闹意见了吧夏末一个劲的点头,心想这个算命的还挺准,什么都知道。
算命的看了一眼夏末,对她接着说:不过呢,不要担心,过了你的生日,这些事都会迎刃而解,最重要的是你会遇到桃花运,一定要把握住,他将是你的真龙天子
在公交车上夏末一直在看自己的手:我怎么什么都看不出来呢,这个月是够晦气的,钱包被小偷摸去,更让人心痛的是钱包里有新发的工资啊,唉,没办法,只能去哥哥家噌几天了,反正嫂子也不会说什么
拜托,算命的话,你也相信啊,当初算命的还说我有桃花运,将来的老公会很有钱,会很帅,会疼老婆嫂子说了一堆她哥哥的不是
哈,这些话都是你自己说的吧,我哥年轻时多帅,不然你也不会死乞白脸的追他,我哥这么疼你,还说对你不好,真服了你了夏末坐在电视前,头也不回的跟嫂子喊
得,我又没说他不好,我错了还不成吗,说不过你嫂子低着头嘟囔着
哎,嫂子,算命的说我过了生日就会有桃花运,你说那会是什么样的男人呢,会不会像比尔盖茨那么富有,会不会像费翔那么帅,会不会像普京那么有权利夏末勾着嫂子的脖子,拿起花生就往嘴里塞。
嫂子白了她一眼:你又开始说胡话了,就你这个样子,不让你哥担心你就好,还找这个那个的,唉,你去哪啊,给你弄了这么多好吃的
饱了,回去了说完夏末开门回家
夏末坐在麦当劳里吃着甜筒,看着街上的行人:姐姐,卖朵玫瑰吧,多漂亮的花一个十来岁拿着一篮子玫瑰花的小女孩站在她面前。
小妹妹,你还真够会找人,整个麦当劳里就我一个光棍,你还让我买花,我不要说完夏末不再理会那个小女孩。
真没爱心,来小妹妹她不要我要,都给我吧,早些回家夏末斜眼看了一眼隔壁桌的那个人
你倒有爱心,你怎么不去对面街那家花店把花全部买下来呢,小气鬼,骗小女孩,这么小的孩子你也不放过临走时夏末给了那个男人一通,说完推门就走,留下气得快要吐血的那个男人
夏末,晚上回家吃饭,我让你爸爸给你做了你最爱吃的红烧蹄磅,你哥哥嫂子也回来周五夏末接到妈妈的电话
嗯,知道啦,今天什么日子,我嫂子也回家,嗯,行,晚上再说夏末放下电话看见科长在办公室里跟她招手。
科长您叫我夏末坐在沙发上
小夏啊,晚上我请你去吃上海菜怎么样,那里的小菜,老好老好的科长一屁股坐在夏末的身边。
夏末的屁股上像安了弹簧,一下跳了起来,吓了科长一跳:呵呵,科长,晚上我跟我妈约好,回家吃饭,等哪天有时间,请您和大伙去吃料理,没什么事,我出去了,还有活呢夏末逃跑似的跑出了科长办公室,科长在南方呆过几年,明明是北方人,非要学南方人讲话,每次夏末听他讲话,夏末的每一根头发都能立起来。
夏末回到家,看见家里多了个陌生人,但很面熟,总感觉在什么地方见过。
嫂子推了她一下:瞧你那出息,没见过男人呀,这么看人家,洗手吃饭
哎,他是谁,我怎么好象在哪见过夏末把嫂子拉倒洗手间
你妈,没和你说今天要给你相亲吗,外面那人象不象费翔嫂子逗她
哼,我看像肺痨,还费翔呢为什么总是我最后一个知道,夏末使劲的洗着手
这顿饭让夏末吃的一点都不痛快,那个男人一开口,夏末就想起来,这个男人就是在麦当劳说他没爱心的那个人,整个晚上夏末一句话都没说,谁跟她讲话,她就学哑巴在那叫,大伙都用怪怪的眼神看她,夏末心里暗自得意。
吃过饭没多久,那个人借故有事走了,夏末站在阳台上看他远去的背景,她伸了个懒腰,恢复常态,跑到妈妈身边:妈,这个人我不同意
死丫头,你到想同意,人家还不原意和一个哑巴恋爱呢,人家可是海归噢妈妈没好气的对夏末说
海归?乌龟我都不要,不早拉,我也回去了,哥,送我回家夏末亲了一下妈妈走了。
夏末把另一间空房出租,条件到不高,首先你得是女孩,有正式工作,不能有男友,不许养宠物,条件一登出,有好多响应的,可夏末都不满意,她跟嫂子说:我可知道什么叫小鬼了,没一个正常一点的
周末下午,夏末接到一个看房的电话,电话那头挺客气,说话很温柔,顿时让夏末有了好感,等夏末看到人时,马上决定把房间租给这个美女,两人谈好价钱,定了合同。
第二天下午,夏末从网球场回来,看见对面已经入住了,夏末礼貌的敲敲门表示问候
是你,怎么可能是你,你干嘛老在眼前出现,那个女孩呢夏末推开那个海归,在房间里到处找那个女孩
你找地雷呢,她可是活人海归站在门口笑眯眯的看着夏末
不行,不许笑,你得走,我的房间里不能出现男人夏末瞪着他
小姐,你可是签了合同的,看见没有,上面写着,如果你违约,你要给我双倍的钱夏末拿着海归给她的合同在看
看的夏末直想发疯你们骗我,那个女孩呢
她是我表妹,昨天正好我有事,我也不知道房子是你的,要知道我死也不会来的海归无辜的耸了下肩
哼夏末气得扭头走了
哎,美女,你会说话啊,我以为你哑巴呢,那两句哑语学的还挺像,哈哈说完海归看见夏末眼里在喷火,立马把门关上了。
砰夏末拿起拖鞋扔了过去。
这些天,夏末被那只海龟折磨的要疯了,他不是占着厕所唱歌,就是电视里的足球开着好大的声音,还噌她的饭吃,还抢她的水果。
嫂子,怎么办啊,赶也不能赶,我要赔偿的,那个破算命的一点都不准,说我过了生日会翻身,还会出现桃花运,可现在我都要疯了夏末在跟嫂子诉苦
夏末,洗衣机怎么用夏末听见那只海龟在门外叫
笨,真不知道你一个人在外面呆了这么久怎么活的夏末教他怎么用洗衣机
你不骂我就不能说话是吗,在国外我从不自己洗衣服,我都送到洗衣店去他学着夏末的样子摆弄洗衣机
现在你在中国说完丢下他夏末回了房间
夏末今天没加班回家有些早,发现家里冷清清的,要是平时,对面房间的那个家伙早跑出来问她买了什么好吃的,还会围着夏末左右转,可今天他没出来,不会有事吧,夏末趴在门前听听,总觉得不对劲,用备用钥匙打开房间,看见他躺在床上脸红红的,发着烧。
哎哟,你这只海龟可别死在我家里啊夏末拖也拖不动他,赶紧给哥哥打电话送他去医院,在车上海归晕晕的拉着夏末的手喃喃的说:夏末别离开我,我喜欢你
到了医院,大夫说是急性阑尾炎,要马上手术的,需要家属签字,夏末想都没想就在家属那栏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夏末觉得出于人道精神也应该去看看他,这天夏末又来了,又是给他削苹果,又是倒水的,对面床的一个年轻人笑说:大哥,你女朋友真好,每天都这么照顾你,真幸福
夏末想要解释,被海归拉住:夏末谢谢你照顾我,你能照顾我一辈子吗
才不要呢夏末想走,被海归拉到怀里,正压在他的伤口处,他发出杀猪般的嚎叫。
医生啊,他的伤口破了,快来看看夏末跑去叫大夫,心想难道这就是我的桃花运吗,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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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的爱情老师:初恋故事
在一中的校园里,你可以看到一个长发飘飘、身材修长的女学生,作为从小被娇惯的女孩,作为一中的校花,她快乐得如一只刚会飞的小鸟,她骄傲得如一只五彩的凤凰。但谁会想到,这单纯的快乐和骄傲却在读高三时消失得无影无踪那年,她爱上了自己的语文老师。
那年她十八岁。她就是我。
在一中的校园里,你还可以看到一个瘦高的身影,他西装革履、风度翩翩;他连续两年获地区教坛新星冠军;他带的语文在连续几年考试中名列同类学校榜首;他还是一位颇有名气的自由撰稿人,小说、诗歌、散文频见报端。特让学生着迷的是,他那极富魅力的普通话。那声音仿佛一股磁力,渗入到你的心肺,挠着你的痒痒。我分外爱听爱看他朗读议论文或新闻稿,面色庄重、目光如炬,每字每句仿佛都立了起来,颇有中央电视台冷面罗京的风采。
那年他二十五岁,他就是林森。
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很崇拜林老师,上了三年级,做了林老师的学生,我竟然把这种崇拜繁衍成对他狂热的爱。我喜欢上语文课,每天都急切盼望着他那飘逸身影的出现,如果哪天没有语文课,我就感觉缺少了什么,心里没着没落的。
我发觉自己无药可救地爱上林老师,是他去地区当普通话大赛评委的那几天。林老师走了,惆怅和失落一下子将我罩住,我的心仿佛也被他带走。我迷迷糊糊地跟同学们走进教室,却不知道老师讲的是什么。我脑子里全是林老师的影子,一会儿计算林老师到了什么地方,一会儿猜测他正做些什么,一会儿又担心他会不会出事,就这么痴痴迷迷地想,连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都浑然不知。
以后的几天几夜,我茶饭不思,仿佛大病一场。
林老师回来前的那个晚上,我悄悄踱到教学楼后面,痛苦地思索了一夜。我知道这场师生恋将要面临怎样的阻力,我甚至预感到结果可能是悲剧的,我推导了一个一个可怕的结果,一遍一遍告诫自己必须中断这份情感。但最终,所有决心和偶尔出现的理智都在疯狂的情感面前轰然倒塌。爱他,用生命去爱,用青春去爱!对,唱一出当代的梁山伯与祝英台,演一部中国版罗密欧与朱丽叶!当东方的曙光将朝霞染得微红时,一个坚决而大胆的决定也在我心头酿成:向林老师表达我的爱,就在下次见到他的那一刻。
那天晚自习,我没到班里去,我向班长谎称我病了。我知道林老师一定会来寝室看我的。果然,上课半个多小时后,脸上有几分倦意的林老师出现在我面前。他用关切的目光望着我,我莫名其妙抽泣起来,这让林老师不知所措。几分钟后,我突然站起身,低着头塞给他一封信,然后快速跑出了寝室。
那是一封浸满一位浪漫少女自尊、勇敢、狂热和莫名泪水的情书。
当天晚上,我好像真的病了,折腾到半夜,才迷迷糊糊睡着。我做了很多离奇古怪的梦,一会儿梦见林老师抖着我的情书讥讽着我,骂我小小年纪不知道害臊,一会儿又梦见林老师拉着我的手,望着我深情款款地说:我爱你。
第二天的第一节课就是语文课。我坐在座位上,怀里像揣了个小兔子。我羞涩地等待着林老师爱的回应,我想,哪怕是他一个多情的眼神,我就会义无反顾地将自己全部身心在浪漫之火中烧成灰烬。
然而,那天走进教室的林老师一反常态、形象逆天!讲台上的林老师是一个陌生的邋遢汉子,皱巴巴的西服与紫红色的球衣配在一起,像锯条拉在瓦片上那么别扭,脚上是一双脏兮兮的白球鞋。
班里出奇的安静,几十双眼睛惊奇地瞪着林老师。
俺们今天来上十八课。林老师用方言开了腔。
笑声哄然而起,像是要掀掉屋顶。土得掉渣的俺们,从林老师的口中出来显得那么不协调。在我心目中,陈老师王老师李老师随便哪位老师都可以这么说,但林老师不可以,林老师,他才华横溢,他风度翩翩,他是骑士,是君子,他头发一丝不乱,目光炯炯,他是学者,是作家呀!窝囊和鄙俗怎么能属于他?
笑什么家伙?有什么家伙值得笑的。土语方言又起,其实真正的林森就是这样的。此言一出,班里笑声更响亮了。
林老师等大家稍微安静一些,接着往下说:你们看到的林老师是讲台上的林老师,他被一团圣洁的光环罩着,为了与圣洁相匹配,他必须精心地包装自己,那个林老师是美化了的林森,而现在的林老师才是真正的林森呀!生活中的我常趿拉着拖鞋,蓬着头垢着面到处闲逛。我的嘴巴吞吐的不仅是知识,更多的是叼着烟卷,灌着烈酒,有时还粗话连天林老师的方言不知不觉又变回到抑扬顿挫的普通话,他加大音量问:这样的人是骑士吗?是君子吗?生活就是生活,它不仅仅是朗诵啊!林老师的目光似乎不经意地瞄了我一眼,我分明看出,那眼神里有善意的提醒,谆谆的期望,还有几丝歉意
除了我,谁也不知道林老师为什么在那堂课上自毁形象。在被惊讶和笑声充溢着的课堂里,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校花垂下了头,泪水滑过她通红的脸颊。从那节课后,十八岁的我痛苦而坚决地冷却了爱情之火,而且,我保留了自尊,除了林老师,没有人知道我曾经的疯狂行为
一年后,我顺利地考入师范院校。三年级的时候,我听到林老师结婚的消息。新娘是一个粮站的职工。
一年前的某个黄昏,我碰巧遇到了林老师。当时他正被妻子拉着,漫步于似锦繁花处。他并没有蓬头垢面地趿拉着拖鞋,他依旧衣冠楚楚风度翩翩。只是,林老师和妻子轻声说笑时,从他口里讲出来的确确实实不是朗诵式的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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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花开,丁香花落。
都只是落寞一片,
孤单与忧愁拥上泉头。
我的故乡在心的那边,
在人们看不到的地方,
寂寞与惆怅被心牵连。
飘过淡淡的丁香,
走过憔悴的容颜,
想过心的那边,
如何去说?如何去做?
尘世间多少繁芜,
丁香还是在飘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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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光洒进心里:初恋故事
早上醒来,带着淡淡甜味的阳光透过你散在空气中飘荡着香味的发隙洒到我的背脊上,我总能感觉我并不是像你所说的是个带着忧郁气质的文艺青年。刷牙的时候透过镜子我总能看到,那吐口气吹起垂在眉头头发的男孩,对着另一个自己做鬼脸时分明还有稚气的一面。所以我一直对你说:你不要被我的眼神蒙蔽,我那白色的长衬衣上满满的都是昨天晾晒的阳光的味道。
读书的时候,你和我一起翘课,在初夏一点一点渐渐升腾起热气的学校天台上,白色衬衣制成的校服成了我俩的情侣服。我给你讲我丛书上读来的小肉麻小心疼小暧昧小男女的爱情,感觉却是那种荡气回肠誓死不渝感天动地的爱情,你就坐在一边托起红扑扑的腮帮,安静得像一首歌颂爱情的小诗。
那个十字路口的肯德基,靠着窗的能够最后看到下山的太阳的两个座位,总是我们俩的专座。没有汉堡和可乐的我们的笑容总是影响着座位周围的其他人。我们各自一个耳机,在作业的空暇,一起转头看落日的余晖,又猛地一起转过头注视对方的眼睛:那么伤感的一首小情歌,你感动得泛起泪花了吗?
我给你买衣服的时候,你总是害羞而不好意思不知所措。你说我的眼光灼热得像八月的阳光,燃烧着你内心的不安和焦虑。我看着这个在眼前羞怯怯脸上晕着红的妹妹而哈哈大笑,你更加不敢直视我的眼光,在走出店铺后,我的身上总是能够吃到你肉粉粉的拳头。
我们在阳光下成长,也再阳光下相恋,我们抬头望望天空,一望无际的远得我们大喊一声都听不见回声的天空中,刺眼的阳光却指引着我们青春的方向。我们的白衬衣无论是在秋日的某些午后还是冬日某个暖阳下总是洋溢着浅浅的漂白粉味道,一经阳光照射就充斥着年轻和美好。
阳光明媚的日子,我吹着口哨路过青春岔道,却毫无征兆的抑郁了。
后来你说,我敏感得太像个孩子,柔软得像我被风吹起的头发。我的性格天生就像我俩爱穿的白衬衣一样,容不得一点点灰尘。后来在每一个关了灯的深夜,我像个孩子似的偎在你温暖的怀里,听你一遍一遍对我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她来寻找光明。
我以为,从今往后我的生命里不会再有阳光。你却说,以前我是你的阳光,是给你快乐的源泉;以后,你就是我的阳光,是给我温暖的港湾。你说,我只不过是生命里多了一抹绿色而已,你会一直喜欢我这个带着忧郁气质的文艺青年的。
我又再次触碰到了那久违的阳光的味道,干净而又带着成长过后的伤感。我明白,从此以后,我将多了一份叫做忧郁的气质。可是,当阳光和你的微笑洒进我的心里,当我穿起白衬衣,即使忧郁,我也是个忧郁的阳光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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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有忧郁的眼神:初恋故事
见到她的第一面,我就觉得她和我是类似的。那年,我们十六岁。
那个年纪,对爱情还是懵懵懂懂,只是觉得她是美丽的,也是美好的。她喜欢白色,而我皮肤苍白,我们在回家的路上都唱:蝴蝶飞啊,像青春在风里跑。在去学校的路上,也许在街道的一个拐角,我就可以看到她的出现。
我们的桌子没有划分三八线,我一直把她当做小妹妹,哥哥怎么能欺负妹妹呢。我们听歌总是一人一个耳筒,她柔软的头发偶然会触碰我的脸颊,我心里也总是痒痒的。我偷看她的时候,她总是在做着习题,做出来了,抿嘴一笑,做不出来,眉头紧皱。
雨天,她或我总有没有带伞的时候,我们一起撑伞,肩靠着肩,我多么想就这样一直走下去。雨水淋湿她的头发,柔软得像她的眼神,我总是觉得,这个妹妹怎么这样的似曾相识呢。
她看琼瑶看得哭了,我就拿她逗趣,好一个林妹妹呢,她却认真的说:林妹妹我也喜欢。我说:哭哭闹闹的,苦苦的,我才不喜欢呢。她就捶我一拳:谁要你喜欢,也不瞧你那傻样。
其实,那个时候,我也喜欢《红楼梦》: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我们一同考上重点高中,又是同班。只是,她和我不再是同桌。她坐在我的前面。每次踏进教室的时候,我都会斜着眼看她是否在座位上,总是怕她会离开;每次前面有人转身,我都会抬起头来,总是怕失去和她的眼神交流。我们渐渐长大,也渐渐懂得,渐渐疏远,也渐渐学会忧郁。我们不再一起回家,不再一起听歌,她已经亭亭玉立,不再像个小妹妹,我也已虎背熊
腰,有了男人的粗犷,只是,我深深地知道:我们还有共同的东西,我们都有忧郁的眼神。
我开始知道要打扮自己,留了齐眉的头发。我特别喜欢起风的日子,当风吹起我的头发,当她看到我的时候,我会想象着她的心里活动。她还是喜欢白色,我也依旧皮肤苍白,我们窝在自己的房间都唱:走吧,走吧,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
高中毕业的时候,留言簿上互相留言,她写给我:会永远记得一起走过的青葱岁月。我写给她:记住,学会长大,也学会不再哭泣,在我心里,你是我永远的妹妹。
之后,大学,大学毕业,工作,结婚,我们彼此没有再见面,只是在雨天,我仍然会想起她,然后心中的酸就不断翻滚。我总是在想,现在的你,还记得我吗?还记得和你一样,有着忧郁眼神的我吗?
我们都有忧郁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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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里的天涯:初恋故事
她本来叫田雅。父母离婚后,她自己把名字改成天涯。天涯一个人住,自13岁起。父亲长年在外地做生意,那两居室的套间,便是天涯所拥有的海角天涯。
虽然天涯自认为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但姑妈还是不放心。后来姑妈决定给天涯召一名房客,至少也可以给天涯作个伴儿。女房客搬进来了,是在上海打工的无锡姐妹俩。
就这样,一个小女孩,两个大女孩,开始了一个屋檐下的同居生活。7点10分,天涯准时出门上学。天涯的早饭通常就在路边食摊上对付过去。从家到学校这一路摊贩众多,但多是当街卖早点的无证小贩。如有城管突击扫荡,便会有人一声呼哨,眨眼间,小贩们一哄而散。
天涯不是爱说话的女孩,所以,尽管女房客来了一月有余,她仍不清楚两人以何为生。直到一天早晨,在小贩的逃窜队伍中,她看到她们两个,正合力推着小木车奋力狂奔。小木车即所谓的流动馄饨摊,上海人叫它作柴爿馄饨。那天回家后,天涯才意识到客厅里一直飘着的就是馄饨的气味。
天涯开始和她们说话,有时候帮她们一起剁馅子包馄饨,有时候也会吃她们盛情端来的小吃各种各样的馄饨。没想到这一吃,吃了整两年。后来,馄饨姐妹的生意受到同乡人的排挤,生意惨淡。再以后,姐妹俩搬走了。在她们走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房间里隐约还有剁馅子的声音。过了两个月,这幻音才消失。因为新的女房客搬来了。新房客是一个18岁的高三女生。天涯那时15岁,对高中生活充满向往,把这个18岁的高三女生当偶像看。
住得久了,女孩和天涯便熟悉起来。她常常到天涯房间里玩,有时会拿天涯的望远镜看对面楼房和低矮的灰色天空,看着看着就微笑了。两个月后的一个黄昏,天涯在楼下的信箱里发现一封未贴邮票也未署名错别字连篇的情书。天涯回房把信给女孩看,说这是给你的情书吧。女孩顾不上那些横行螃蟹般的行书,逐字逐句辨认信里的意思。天涯看着她陶醉的神情想,她恋爱了吧?
一天中午天涯提前回家,撞上逃课在家的18岁女孩。沙发上坐着对面楼房里的帅哥那个在望远镜里被天涯偷窥多年的少年人。十三四岁时,天涯常常在望远镜里偷窥他,看他挤青春痘。而现在他来到天涯的房间,轻柔地和天涯打招呼:嗨。后来,他几乎每天都出现在天涯面前,总是腼腆地招呼,然后带着那18岁女孩出去兜风。天涯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她的心空荡荡的。房客女孩没有考上大学。七月过后,她搬回自己的家。那个男孩也消失了,从天涯的望远镜里,从天涯的心里。仿佛他从来不曾存在过。
天涯20岁那年,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天涯家那一带的楼房将被拆迁。听到这消息,天涯特意从大学赶了回去。看着熟悉的房间,天涯想起这儿曾经住过许多人:馄饨姐妹,迎考的高三女孩,牛仔裤上剪很多破洞的叛逆女生他们来了,又走了,什么也没有留下。
天涯和姑妈姑父一起打扫房间,虽然这举动看起来毫无意义。后来,天涯在抽屉隔层里找到一张破纸,上面有着些零碎句子。她拿到窗前细看,是自己多年前涂鸦的文字:
月和灯,隔着空间,记忆和忘却,隔着时间,我和你,隔着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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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在北京,她在山东,和她在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冬季年会做志愿者的时候认识的,在一起三天,异地不到24个小时,最开始的时候我都没把她当成一个姑娘,一天到晚疯疯癫癫。
后来我们俩凌晨四点去亚布力雪山上看日出,结果还没走到天就亮了,其实两个人当时互相有意思吧,男生肯定要主动一点——我强吻了她,我俩就在一起了,现在我们是异地恋。
2、异地军恋,2000公里,他出任务经常找不到他,但是依然坚持下来了,今年准备结婚,遇到他我很骄傲。
3、我们是网恋,在他毕业前在一起,我们一起经历毕业季,我们的距离从成都到陕西,变成从成都到拉萨,我们没有退缩,未来并没有很遥远。
4、他和她因为是异地恋已经分手两年了,两年来他每天下班习惯性地打开她的博客,看看她一天的心情。她有时候高兴,有时候悲伤,有时候失落。
他只是静静地注视着,不做一点评论,甚至删掉了自己的浏览记录。直到有一天她博客上挂满了她的婚纱照,下面有一行小字:我嫁人了,不等你了,不更新了。
5、她大一那年,他大四,一次两个学校组织的一场活动使两个人相遇成为相识,八个月的相知,用去了九百条短信与三次短暂会面。
他毕业来临,欢送毕业生的晚会上她悄悄去了,可是他拒绝了她的送别,从此音信全无。如今大四的她还保留着他的最后一条短信:也许爱情来过,但我只悔当初没有牵过你的手。
6、那天,和室友一起出去玩耍,朋友问我:“你男朋友呢?”“我没男朋友。”我愣住了,脑子一片空白,朋友笑道:“你自己就已经认为自己没有男朋友了,快找一个吧!”
夜晚,在学校操场上,羡慕地看着他们那一对对情侣,掏出等待他信息的手机,自己盲目的行走着,对面有几个混混走了过来,他们说着各种不堪入耳的话语想靠过来,我无助,强装镇定。
我捡起地面上不知谁扔的酒瓶,砸碎了一半指向他们,“滚!”看着尖锐的玻璃,才能感觉到安心,在没有你的陪伴里,我渐渐有了保护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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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行走的人们的脸上都堆满着喜庆的笑容,言谈举止中都洋溢着欢欣;整个乡村的空间也被喜庆笼罩着,时不时的鞭炮声,不断的车鸣声把喜庆的氛围推向高潮。没有衣锦还乡的荣耀,没有车马喧嚣的场面,我抵达故乡的境况是如此的悄然无声息无人知晓。故乡,我的母亲,儿子回来了,带着淡淡的愁绪和丝丝的欣慰来探望您。
与飘洋出海、与到外省创业的人们相比,我的故乡离我的栖息地算是近的,但是归乡的心情应该是相同的。多少回,故乡一次次地在心底呼唤着我,呼唤我的还有故乡的母亲,心底总有她千遍万遍的呼喊声响起。出县城、绕圩堤、过桥梁、穿山岗、越田野、上马路、进村庄,三十年前我从县城到故乡要花四个小时,而今只要四十分钟这辆车不用我抬脚,就把我送回到了我出生的故地——这个在县地图上也找不到名字的小村庄,这个被命名为“陈府堂”的小村庄——我默默地回到了您的身边,您竟也是这般寂寞地等待着我的到来。
小时候我们兄弟几个喜欢戏水的小塘已经干涸了,枯萎的荷梗呆呆的立在乌黑的泥土上,尚未落尽的荷叶,在风的催促下偶尔的向我点着头,水泥路的两边枯草及膝盖。村庄原本就小,小到只有二十几户人家。这几年因为多有子女在外赚了钱,把房子都建到村外的马路边上去了。所以乡里乡亲的七姑八婶们都住进了马路边上那一幢幢装修一新的高楼里面。原来的村庄只有破旧的房子孤寂地站在杂草和枯树之间。一些果树结的果子还零落地在枝头上挂着。枯败的景象和沉寂的氛围跟村庄外喧嚣喜庆的格调迥然有异。幸而阳光是明媚的,天空是透明的,我的心情是欢愉快活的——这就是我最原始最真实地故土。我就是在这里脱离母体,呱呱坠地、呀呀学语、姗姗学步、然后是跌怕滚打,最后离开这里的。
其实把您称作故乡,还没有把您叫做老家更亲切。但不管怎样,您永远是牵扯我人生的根。尽管在村子里嬉闹的孩子们我一个都不认得,他们对于我这个开着车而来的陌生人,也是视而不见。使我想起小的时候,村子里每每来了不认识的人,小孩子都会像看猴戏一样的围聚在一起,东瞧西看。现在的孩童们见识比我们广得多。
故乡您永远是牵扯我人生的根。我的母亲就躺在您的怀抱里,今天我靠近您,探望您,也是探望我的母亲。母亲,我白发苍苍的母亲,您的新年过的快乐吗?一堆隆起的泥土的下面是您的家,上面我们为您添加了新的泥土希望您的冬天不会寒冷。烧一捆草纸、燃几柱香、点半挂鞭炮,母亲我们的见面每次都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开始,然后以这样的方式结束。只是每次我跟您数说的话语各不相同。时过境迁,您对儿子的希望,儿子不敢忘记,儿子一直在努力着,儿子对您的思想,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减退。
忽然记起,小的时候的许多往事已经悄然的忘记了,原来,乡情也是要我们用心去经营的。
轻轻地来,然后静静地走,故乡,我的老家,记得谁曾经说过:我抵达故乡,我即胜利。可是,我是不是真的抵达了您的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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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颇多的南北路,但唯有重新踏上故乡的阡陌小径,心灵才不觉得流离失所。
故乡名曰水边,不知从何得来的这诗意的名字,或许是因为她与那左江之水许下了长相厮守的誓言吧。优雅的名字,从生命的一开始就赋予我们空灵的心魂,让我们像枝高挑的倩柳,在碧水边自豪招摇。在这片浸透着水的婀娜多姿的净土上,涌起了青翠西山,涤开了绿树人家,一草一花,几枝几芽,简直要把有情人醉倒在她们话不尽的浓情蜜语中。于是我承认,我早已深深爱上了她!
多少次,我在外闯荡久了,碰壁多了,给自己落了道不清的伤,三更梦里净是故乡对我乳名的呼唤,那呼唤化作一寸窄窄的车票,乘上去,渐行渐近,渐近渐欣,直到那座矮矮的村子就在眼前,自己似个烂柯人。游人归乡,难免许多感伤,这时故乡总会无私地给予我亲切的怀抱,我哭,她拭泪;我笑,她也咧开嘴。纵使她知道,伤好了,我还会离她远去。粗壮的村头榕树,似一支握惯锄头镰刀却依然轻柔的手,在我火辣的伤口上抚下清凉。
南风送夜,星辰相约。故乡的日子,若是在将晚未晚之时来一场月前雨,恰褪去贪工乡人一天的疲倦,那夕阳,这会儿也分外留恋水边大地,迟迟不愿折柳挥别。既然六月农忙,便由我来陪伴故乡。院门边,置一把摇椅,任它荡漾心漪,泛到老屋檐梁燕子窝下,泛到左江岸边突子庙前,泛到西山外无际的稻田。夜临了,心奇了,就幻化成一只不知名的小不点儿,绕过花苞,越上柳梢,在夹杂稻香的'田野上与山外蠕动的熠熠车灯婀娜起舞,又不禁同泥土里的蝈蝈和着歌,它们唱:“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我唱:“思念你,思念我,思念那年的人事呗!”
那年,清晨露水沉重地呜咽,想要凝住离人的脚步。我们一家五口要赶在计生车队来到之前,穿过万顷乌泱泱甘蔗地到东边去。那年,我裹在襁褓里,双脚还未曾亲吻过故乡的土地,却已要逃往天涯。
那年,锣鼓喧天,号子悠扬,我们相聚村口,时而呼喊,时而鼓掌。在众乡人的面前,村长重重打下第一击铁锹。那年,我光着脚丫子风一般跑在被雨水洗得碧绿的青石板路面上。
那年,风雨夜半,外婆驾鹤西归,她的灵柩摇摇晃晃被送出村口,送进山林,送进土地,再也望不见。那年,我拼命寻找土屋上夜空中最亮的星星,泪糊了眼,坚信着人死登仙、化作辰星的美好的古老传说。
那年,我们还未曾回到村口,爷爷就从家里推来颓唐的老二八说要帮我们驼行李。那年,我扶将着爷爷朽坏的嶙峋骨背,与村里的老人中畅快地谈事论故。他像个孩子,话不尽,喜难遮。
那年……
忽然南风一阵抽泣,思多了,将月儿思成了伤。皎皎寒光不知何时成了盈盈热泪,流在颊上,落在肩头,疼在心里。
在水边沉浮荡漾,曾几何时,我懂得了离别断人肠,相聚恨短暂;欢喜为生活,悲情是沧桑。不觉遗憾,我没有鸿鹄的凌云壮志,但我有燕雀的氤氲柔情。寻寻觅觅,终然落红思根。故乡多好?好那“溪头卧剥莲蓬”的无赖小二,好那“怡然自得”的白发翁媪,亦好那“谁复挑灯夜补衣”的西窗红烛。我们不用金殿玉堂,只需一茅瓦房小院,便可躲避风雨的洗礼;不用粗柱宽梁,只需一根竹竿扁担,便可撑起幸福的重量;不用山珍海味,只需一碗粗茶淡饭,便可尝到生活的甘甜。这般的水边故乡,异乡的我要释然、安然,还有何不可呢?
不管生命长与短,莫愁前途兴或衰,愿倾我千丝万缕,做水边故乡村头老榕树的一寸叶芽,守望,守望,直到婆娑而下,在荏苒时光的沃土中消逝尘迹,淡尽浮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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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香萦绕,残烟袅袅,桔灯映颊清影阑珊。临窗读雪几度寒,辗转流年,思乡又一年。
苍烟夕照下的雪乡,那串通向远方的脚印,是我当时未曾读懂的诗行。
厚雪像棉被一样覆盖着乡村,残阳下腾起的袅袅炊烟,淡淡的来,幽幽的去,拂去了流年在心中积攒的无奈与悲凉,飘散了浮名,淡然了人生;院中那两棵高大的梧桐,早已将思念挂上了梢头,等待着遥望我荷着沉甸甸的乡情,迈着匆匆的脚步,踏上长长的归程;院子里那条,父亲叼着烟卷头上腾着热气,在天朦朦亮时铲出来的路,牵引着久作天涯客的我,让我的心不论走多远,落下时都守望在故乡旧居的门前;拔出昨晚冻在瓷杯里加了白糖的冰棍,和着晶莹的童年,一同咀嚼,纯粹的冰块沁人心脾,心也跟着纯粹了许多;从背后用雪球偷袭我,然后红着小脸,哈着手,坏坏的笑着跳过来的玩伴,小小的心机化作眼中闪烁的光泽,质朴纯真的笑靥,呼唤着心灵真诚的碰撞,成为柔软的心房中永远珍藏的过往;红彤彤的火舌舔着灶口,映红了这颗世上最惦念你的心,茴香肉馅的饺子,揉进一颗心,裹进几许情,端上来,趴在桌边,伴着母亲那慈祥的面孔,吸溜着口水,享用着这世上最朴素也是最踏实幸福的美餐……
在人生的这场雪中,感受的太多太多,虽然时光的浪花早已将某些曾经拍打成一片苍白,虽然感觉到很多事都如风雪般行之无痕,但毕竟还是给我留下了可以追寻的珍贵印迹,让我能体会生命中这段永恒的温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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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飞逝,不知不觉的我已经32岁了,20年就这么一晃就过去了。
现在的我已经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了一名画家,虽然没有什么名气,却也乐在其中。一天一个同学打电话问我,我们的母校要办校庆有没有时间去不去?我想我也好久没有回去过了,也该回去看看了,所以,就答应了。
当我走出机场来到公路上,我被眼前的景色吸引住了,公路两旁绿树成荫,鲜花盛开。进入了市区,低矮的小平房不见了,一座座高楼林立两旁,街道上的行人,脸上都带着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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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的可乐:初恋故事
A
很多时候我已经不大相信记忆这个东西了。
比如我清晰无比地记得,那个清晨下着静默的雨,我坐了很长时间的巴士去找乐言。我还记得许多雨水汹涌不停冲刷的车窗,像一张泪水纵横的脸。我透过它,看见大团朦胧的灰色和苍绿掠过,整个城市抽象起来,空气寒冷。
关于那天的寒冷,我的记忆如此深刻,以至于在回想的同时,几乎又如当初那般的轻微鼻塞起来。我还记得我的帆布鞋踏在雨里,湿透的脚心一片冰冷。
所以我想,那应该是发生在秋天里的事情,确信无疑。
可事实是,在我偶然翻到的夹在旧英汉词典里的相片时,那一天的我穿着细肩带的碎花太阳裙,身边是一些远远近近身着夏装的路人。可能是仍在落雨的缘故,也可能是钉子的摄影技术太过稀松,相片的效果很是糟糕,但即便如此,相片上女孩满脸努力绽放的笑容仍可辨识。
其实还是有一点甜甜的,那笑容,至少看不出太多哭过的痕迹。
相片的背后是钉子骨骼清奇的题字:
立此存照,骤雨初歇的吉凡凡,20xx年7月26日。
你看,记忆这东西有多不牢靠,明明是蝉声绵绵的七月浓夏,我却只记得不合逻辑的清冷。不过我知道仅仅把那清冷归结为那天的大雨是说不过去的,感官印象通常与当事人当时的心情密不可分,就像记不清哪本书里写过的那样,当你怀揣着一把手枪走过熟悉的街道,一切目睹过哪怕千百回的景致都会迥然两样。
就是这么个道理。
20xx年7月26日,我找到乐言,看着他当着我的面对我说:凡凡,不,吉凡凡,你要知道我电话里说的都是认真的,我们不合适,还是分手的好。灰色的雨水四处弥漫,乐言的脸上有一点不耐烦。
于是,我怀揣着没来得及打好补丁的心脏,看着我喜欢的夏天,温度一点点地遗失了。
B
钉子当时劝我说:吉凡凡你到底喜欢那个人什么啊?不要哭哭啼啼搞得像真的一样。大雨下至酣处,我在乐言学校附近的街心公园,把钉子的一块蓝色护腕哭得满是泪水鼻涕,最后只好丢掉。钉子开始是在劝我的,后来渐渐沉默了,只是给我撑着雨伞,再后来我也终于哭累了。
是的,我到底喜欢乐言什么呢?
在认识乐言之前,我一直过得快乐,当然亦不乏烦恼:学校食堂的饭菜太糟糕,我的额角此起彼落的青春痘,还有一周三次如临大敌的高数课。那个时候心里还总是盼望着一场惊世之恋的降临,就像《罗马假日》里派克在街头捡到沉睡的赫本,王子公主的童话随即展开,只是结尾,不要分别不要再见。
我总这么盼望着,于是有天,我穿着拖鞋在校服务部买酸奶,有一个大汗淋漓的男生走过来说:嗳,你现在请我喝罐可乐的话,等下我就请你吃晚饭。我愣愣地看着他,他大大方方地翻出运动裤空空如也的口袋说:打球呢。你看,真的没带钱,可是又很口渴。他的眼睛深深的,可是又偏偏直来直去地盯住我。我不知所措地错开眼睛:哦。然后这个人就理所当然地拉开汽水拉环,一饮而尽,最后对服务部的阿姨说:她替我付钱,穿拖鞋的那个小个子。再然后他就跑跑跳跳地走开了。他甚至没有回头看我一眼,我有些恍惚地站在那里,回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当天晚上我并没有等到允诺的晚饭,我不愿意承认我是在等着谁,可是我一直饿着肚子,换好干净的淡黄色球鞋,不时跑到宿舍楼下的服务部附近走走停停。
像个傻瓜。这是钉子说我的。我拉他去校门口吃小馄饨,把这件似乎不足挂齿的小事告诉他,那时候已经九点钟了。
钉子对我一向言辞激烈,可是我们亲近无比,他总喜欢把我的名字写成凡凡,我们是小学时的同桌,初中时的同学,高中失散了三年,终于又在异乡大学里重新会合。
你忘了这件事吧。这个人听着就不像好人,再遇见也别理他,听见没有?钉子这样告诫我。
可是我终于没有听钉子的话。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我拎着开水走回宿舍,路过服务部的时候,一个瘦高的男生突然走过来夺过我手里的暖瓶,我惊惶地抬头,望见一双深深的眼睛:那天说好请你吃晚饭的,可是后来发现确实没有带钱。今天请你吃吧。我注意到他的睫毛很密很长,脸孔很分明。
我支支吾吾的,可到底还是去吃了那顿饭。
他就是乐言,城市最东边建筑大学的学生,大三了。上一次他来我们学校找老同学打球,这一次他来找我还一罐可乐的人情。
后来,我们就恋爱了。
我和乐言的恋爱本身很平凡,吃饭散步笑笑嗔嗔的学生情侣,平凡的甜蜜,平凡的争吵,最后也平凡地分手。甚至理由也那么平凡:乐言上一任女友回来找他,他发现他还是爱那个女孩更多一点。
对不起,她是我的初恋。乐言这样跟我说,就这么理所当然地结束了整个事件。
我只好转身离开,没有再说什么。
C
20xx年7月26日之后的很长时间,季节定格在秋天,记忆里都是落叶萧索,天空倒是晴朗的,但阳光很薄淡。我一直很忧郁。
我总还是会想起乐言,当我走过与他散步的校园,望着手机上他给我买的绿松石吊坠,甚至,当我握着一罐甜蜜又伤心的可乐,我总会想起他,不由自主地,无可奈何地。
钉子在昏天黑地地忙着考G考托,他突然奋发图强起来,可是他仍然会尽量陪我吃饭,在食堂的人声鼎沸里一边快速往胃里塞下食物,一边听我不务正业的多愁善感。我知道我多少让人觉得泄气,尤其对于一个斗志昂扬准备出国求学的上进青年而言,我这样的无精打采实在有碍视听。可是,除了钉子,又有谁会陪这个失恋了意兴阑珊的我呢?
终于有一天,钉子神色有些迟疑地说:凡凡,要不你也跟我一起准备考G考托怎么样?我无精打采地拨着餐盘:干吗?其实可以考虑一下的,先好好考试,然后申请学校,你成绩一直都不错,一定能拿到奖学金的,现在努力一下没准到时候还可以在一个学校呢钉子兀自说得起劲,我不耐烦地打断他:还做同学啊?都做了十几年同学了,你还没烦啊?我不想出国,国外有什么好的。钉子闷闷地扒饭,沉默良久:总比你现在整天这样闲晃着强。几个月了,你说你都干什么了?我忽然火了,我把筷子啪地扣在餐盘上:不要你管!你考你的试好了,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冲出食堂,心里旋即涌出后悔来,开始是淡淡的,后来越来越浓。
钉子是为我好的,他一向如此,我不该这样对他。
只是,我这样的挫败感和伤心,又要怎么样才好?
你知道吗?乐言,你也是我的初恋。
D
无论怎样时间都还是过去了,无论你快乐着,悲伤着,哭着,笑着,它仍然不动声色地马不停蹄。我终究还是恢复到正常的生活中,抱着课本跑来跑去地换教室上课,怨声载道地咽着食堂饭菜,此外还要开始四处留意着准备找工作。已经是大四,钉子的美国学校联系得七七八八,他自然没有生我的气,他从来不会认真跟我计较。事实证明,我的初恋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时间没费什么力气就把它抚平了,没有今生今世那么壮烈,一点都没有。
我差不多以为自己已经完全忘记乐言的时候,有天我在家乐福超市遇见了他。还有他的女朋友。女孩很纤细,皮肤很白,跟他从前描述的一样。她在蜜饯货架前仔仔细细地挑选,乐言站在一边脸上有一点熟悉的不耐烦。就在我们目光交汇的刹那,乐言流露出很是复杂的表情,有点惊讶,还有点别的什么。我没有停下,直接与他们交错过去,心里突然还是酸涩起来。
我找到钉子,说:我看见乐言了。我还是有点难过。钉子沉默一下说:我明天去上海签证,晚上请你吃饭。停一下又说:带喝酒的。我说好啊好啊,你从来不带我喝酒。
结果还是老样子,我不停地说乐言,钉子静静地听。我们喝了很多啤酒,最后都有点相对泪眼的样子。我有点控制不住:钉子你说我是不是很没出息,可是乐言,他真的是我的初恋。
那又怎么样?钉子陡然站起身来,他皱起眉毛陌生地凝视我吉凡凡,你也是我的初恋!
E
钉子走的时候,我去送他。白色大鸟隆隆起飞的时候,我忽然意识到没有钉子的这一大段空白里,将会有多少莫名的失落。
钉子总给我打电话,他的声音听起来还是老样子,我们也总还是互相言辞激烈,毫不客气。
我和钉子并没有在一起。乐言的初恋,我的初恋,钉子的初恋,这些搅在一起总是需要很多时间才能弄得明白。好在我和钉子,我们都还有很多时间。因为这一次的恋爱,我们都希望不再有分别,不再说再见。
现在是20xx年最后的秋日,我看着自己20xx年仲夏雨中的相片,喝一口冰镇可乐,开始写一封给钉子的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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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之间最珍贵的已经放在了他的心中,那是两个青春期孩子最纯真的情谊,温暖了他如歌的岁月。
他是在初中刚开学第三天听到她的名字回头看时喜欢上她的。
那是在周日的晚自习上,班主任确定班干部的名字时叫到她的名字。他觉得这个名字怪怪的,便回头看了一眼这个文艺委员。她长长的头发,高高的个子,穿着一件粉色的线衣,脸上带着甜甜的笑意,是他喜欢的类型。
没过几天,老师调座位,他被调到了她前面的座位上。老师让他当组长。当她上课说话时,他会故意管着她。当她作为班干部值周时,她会把他的名字记在不守纪律的名单上。
他喜欢买些偶像类的杂志看,而她又喜欢那些好看的明星图片。她找他要,他故意不给。她会直接撕下自己喜欢的那一页藏起来,也不跟他说好话。他会故意很生气地跟她拌嘴,其实很开心。
班上同学都知道他的心思,兄弟们会联合起来帮他一起欺负她,会故意开着他们的玩笑。每当这时,她就会脸红红的;而他也会很不好意思地说:“我会喜欢她?怎么可能。”他从未向她表白过自己的心思,他知道,这时候的喜欢只是一场青春梦。她或许看穿了他的心思,从未揭穿过他。
他很在意她对自己的看法。有一天晚自习放学,他在校门口抽烟被她发现了。第二天,她告诉他:“我最讨厌抽烟的男生了。”他从此戒烟了。当朋友们问他怎么不抽了时,他说:“我在心里答应过一名女生要戒烟,男人说的话要做到。”当他打着赤膊在教室里和男生们神聊被她看见时,她斜睨着他说:“打个赤膊像什么样子?”听了她的话,他再也不在教室里赤膊光膀了。
有一天,当得知班上另一名男同学主动追她时,他就再也不和她说话了。她的姐妹们再和他开他们的玩笑时,他会说:“不要说了,我不喜欢她。”兄弟们都为他对她的变化感到好奇。他心里说:“暗恋就应该放在心里。”他还是依然每天偷偷地看她拂起长发匆匆来去的背影,默默地关注着她的一切。
转眼三年过去了。毕业前,他还是悄悄地记下了她的生日,买了一个那时候很流行的带锁的笔记本送给她,里面还夹了一封信。信的第一句写着:“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和你作对吗?因为从你当文艺委员那天起,我就喜欢上了你。”他还在信中向她提了个要求,想要她一张照片。第二天,她就托她的闺密送了一张照片给他,照片背面写着一句话:“我是不会忘记一个曾经在意过我的男生的。”
上高中时,他们又在同一个学校了,但不同班。他把对她的爱埋藏在了心里。他们常常在学校遇见,他会笑着向她打招呼,她也会微笑着问候一句。高二分科时,年级主任听说他坚持要转到普通班,很奇怪。他说:“我喜欢普通班的学习氛围。”其实,是因为她也被分在了重点班,他不想面对她,怕自己影响她学习。
高中毕业后,他去了部队,她进了大学校园。他托兄弟打听她的消息。有一天,兄弟把她的电话号码告诉他。他鼓起勇气给她打了第一次电话,询问她的近况。他记下了她的地址,开始一封信一封信地给她写,但依然没有说与爱情有关的话题。他清楚,她是天之骄子的大学生,他们之间是有距离的,他把对她的爱放在了心底。他把她的每一封回信都认真收藏,留下最美的回忆。
大学毕业后的她回到了县城,那时的她已有恋人。退伍后的他也回到了县城。在这座小县城里,他们也会经常遇到,彼此问候一句。逢年过节,他们也会互发一条短信问候。同学们见面时,会偶尔在他们各自的面前提起对方,说着他俩的故事。他们都是淡淡一笑。
他暗恋她,或许,这就是属于他的初恋故事。他们之间最珍贵的已经放在了他的心中,那是两个青春期孩子最纯真的情谊,温暖了他如歌的岁月。
这样很好,她生活得很幸福,她很快乐,他已经很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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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是一首吟不完的诗,意境悠长;故乡是朵不凋零的花,芬芳四溢;故乡是一杯品不完的茶,清香永远……秋风轻拂,片片红叶飘落,拂过眼帘,眼前浮现出故乡的影子。
记忆中,故乡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一觉醒来,打着哈欠走到院里,迎着晨光,呼吸着新鲜空气;吃完早饭,去田埂上四处转转,看看田里劳作的人们;路过村里的池塘,爱扔一个小石子打破水面的平静,惊起池里尚未苏醒的鱼,掀起阵阵五颜六色的波浪:再绕过一道田埂,叫上几个伙伴,开始各种叫不上名字的游戏,直至太阳当头,各家的炊烟升起,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午饭过后,精力旺盛的我喜欢呆在奶奶那凉爽、安静、舒适的房间,缠着奶奶给我讲故事。边听着古老神奇的民间故事,一边透过不太清晰的玻璃窗来观察田里少数几人干活的样子,是儿时午后最享受的时光……下午的节目依旧是寻找小伙伴游戏,在田野上追逐,在玉米地里捉迷藏,乡间小路上留下了一串串大小不一的脚印,伴着阵阵欢声笑语,将快乐遍布田野的每一个角落……
傍晚,玩了一天的我们归去,夕阳撇下金黄的余晖,拉长了我们身后的影子。我喜欢一边倒着走,一边看日落,直至夕阳完全隐去,那条泥土铺成的路虽已渐渐看不清,但它依旧保持着它原有的松软与余温,驱散了由黑暗带来的恐惧,指引着我走向回家的路。到了家里,奶奶急切地把我揽进怀里,转身将夜色关在屋外。我迫不及待地坐在桌前,一阵狼吞虎咽以后,便欢欣而满足地靠在椅子上悠哉悠哉地打着嗝。奶奶手中的蒲扇轻摇,带走了本该有的炎热与烦躁。夜来香的香气熏透了夏夜的庭院,大人们正在畅谈家常事,我则回到房间,看我那些有意思的小人书,窗外的知了声不绝于耳。
夜晚,热闹了一天的村庄静了下来,我打开玻璃窗,晚风拂过,带来了浓郁的青草香气和淡淡的土腥味。连绵不断的蝉鸣构成了一首仲夏夜的歌曲,萤火虫的点点星火装饰着夏夜的星空,香樟的特殊香气点缀着自然静谧的梦……感受着这份缘于自然的宁静,我轻轻关上窗户,安然入眠。
现在故乡早已不再,面对快节奏的城市生活,偶尔会因不顺心而烦闷。每当这时,只要想起记忆深处的故乡,便能立刻使我紧张的心放松下来,豁然开朗。是的,故乡还在,它还在梦中,在童年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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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纶说:“家在梦中何日到,春生江上几人还。”当我看见儿时的照片时,又一次想念起家乡来。
好不容易等到放假,我终于能回到梦中的故乡。坐在车上心里无比激动,望着车窗外,心里不断地想:这些年来,家乡有变化吗?终于到了目的地,当我下车时,发现家乡的变化真是日新月异啊,当年那小小的树苗,成了参天大树;当年那矮小的简陋的平房,坐落着一幢幢高耸的小洋楼;当年那浑浊的溪水,如今已是清澈见底的溪流;当年那狭窄的独木桥,现在变成了一座有精美图案的拱桥……家乡可真是焕然一新啊!
河流旁嬉戏的小孩,使我想起当年与我的小伙伴一起快乐玩耍的情景。远处长长的烟囱升起袅袅炊烟,我向大人们打听才知道那是新修建的工厂,我们现在喝的家乡的泉水能甘甜无污染,都是他们的功劳呢。说着不禁又想品尝那甘甜的泉水了。
在寻找家的路上,我已饥肠辘辘。想吃家中那有“爱”的味道的饭了。我走在家门口时,推开门的那一瞬间,给了我一个惊喜,满桌的佳肴真让人垂涎三尺。我闭上眼睛向着天空嗅一嗅,那熟悉而香醇的滋味,是家的味道吧。
吃完饭后,我依依不舍告别了亲朋,告别了家,告别了故乡,我不禁热泪盈眶。
这一次,回乡的旅程终于圆了我的梦,下一次回到家乡,又会是一番什么模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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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踮脚相爱的配角时光:初恋故事
据说,尤伽图的小腿很漂亮
在12岁以前,我哥哥尤子聪不准我唱歌,他指着楼下的搬家车说:尤伽图,你是搬家公司的托吗?你想把我们大院的人都逼走吗?
我得感谢我亲爱的哥哥,因为他的侮辱让我变成一个勤奋的小孩。可是比赛前三天,勤奋的小孩打退堂鼓了。我背着手在操场上苦恼地走来走去,尤子聪不解地看着我:有什么好怕的,又不是第一次登台。
他真是一点不了解我,我怕的不是唱歌,而是那套背带短裤。我一边叹气一边低头打量自己,尤子聪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说:尤伽图,难道你不知道你的小腿很漂亮吗?穿短裤一定很迷人。
从来不夸奖我的尤子聪,此刻小眼睛里泛着真诚的光芒,于是我勇敢地穿着人生中第一条短裤站在了学校礼堂的大舞台上。
灯光打在我雪白的腿上,然后,全世界都知道,漂亮的尤伽图,原来有一双见不得人的萝卜腿。
我要穿热裤,我要吓跑那个侏儒
尤子聪要给我介绍男朋友。
尤子聪是何许人也?他是我老妈的眼线,是卧底,是中央情报局,所以我断定他绝对没安好心,介绍的男孩大概是侏儒吧?
那天我的装扮是这样的,雪纺娃娃衫,人字拖,头上戴了很大的蝴蝶结,脖子上挂了一条骷髅头。当然,最关键的是,我穿了热裤,把我完美的萝卜曲线展露无遗。我要吓跑那个侏儒。
很快,我悔得肠子都青了,因为许翰明非常挺拔。他远远走来,目光一直放在我身上,最后他礼貌地对尤子聪说:你妹妹,很会混搭啊。我抓了抓头上的蝴蝶结,脸就红了。
那天我们一起去小岛BBQ,因为这个奇怪的装扮,整个过程我都非常不自在,许翰明的目光稍微下移一点,我就觉得他在看我的萝卜腿,所以吃烧烤的时候,我把桌布盖在腿上,一低头,才发现,餐布上爬满了蚂蚁。我尖叫着站起来,许翰明跑过来帮我拍掉身上的蚂蚁,他是学生物的,很快判定,这个蚂蚁有毒。
因为这个突发事件,我们不得不提前结束行程。
她叫米妮,是米奇的女朋友
因为毒蚂蚁我住院了,出院那天,许翰明来接我。许翰明进门的第一眼就看到我床上的玩偶,瞅了半晌说:连住院都要带着你的米奇啊?
是米妮。我纠正他,抓着米妮脑袋上的蝴蝶结说,她是米奇的女朋友。
原来叫米妮啊,没怎么注意过。巨大的米妮挡住了许翰明的脸,他突然伸出手也抓抓我头上的蝴蝶结,尤伽图,你长得很像米妮呢。
我仔细看看米妮的脸,她总是默默地站在米奇身边,出镜率很高,可她只是一个大配角。
回去的路上,许翰明请我喝奶茶。我第一次跟他面对面靠得这么近,紧张得要死,所以当他问我爱好是什么的时候,我脱口而出:玩拼图。
许翰明愣了一下,然后笑了:我也喜欢拼图啊!
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就这样变成了拼图大会,我没想到许翰明把尤子聪也叫来了,三个人望着地板上的两幅巨型拼图,大眼瞪小眼,最后尤子聪掏出电话说:要不把杜翎叫来,我们两个人一组比赛?现在她大概也闲着。
我磕着瓜子调侃他:杜翎是谁啊?魅力大到你连亲妹妹出院都不接啦?可一不留神把瓜子壳吐到了许翰明脸上,一直笑眯眯的他突然就变了脸色,他把米妮塞回我怀里,礼貌地说:突然想起学校还有点事,我先回去了。
我愣了半分钟,尤子聪吐吐舌头说:忘了告诉你,这家伙,有洁癖。
古有孟姜女,今有尤伽图
周末的下午,我给许翰明打电话:玩拼图啊玩拼图!我刚买的3D立体的哦!
好啊,你来我宿舍吧,你们女生楼太严,进不去。许翰明的宿舍很安静,所以他很轻微的笑声也被我捕捉到了。于是我屁颠屁颠地提着两大盒拼图出发了。许翰明老早就等在楼下,接过我手里的拼图,我跟在他后面上楼的时候,不断有他的朋友同他打招呼,他们意味深长看看我们,许翰明就立刻辩解:这是我同学的妹妹。
同学的妹妹?听到这个定位时,我的心DOWN到谷底。
一进门我就把拼图哗啦啦地倒出来,铺了一桌子,许翰明跑去隔壁拉人过来一起玩,最后他愁眉苦脸地回来了:我跑了一层楼,全部出去约会了。
他愁眉苦脸的样子看起来是真的很想谈恋爱了,我眨了眨大眼睛,企图让他想起这里还有一个美女在等着他,可他的眼睛直接放在拼图上,麻利地拾辍起来:两个人就两个人吧,我们来比赛谁先拼完吧!
于是我拼长城,他拼白宫。我们从两点一直拼到六点,尤子聪回来的时候,我正站在凳子上高呼我赢了我赢了,豪放的姿态把他身后的美女吓得目瞪口呆。尤子聪很没面子地撇过头,想假装不认识我,可我热情地唤住了他:哥!不介绍下吗?
尤子聪的脸红了:这是杜翎。
大嫂呀?
尤伽图,你还没拼完呢,你的长城少了一块砖!原本一言不发的许翰明突然冒出一句话,语气带着一点凶狠。我看看他手里崭新的拼图,那是我来之前一个一个擦拭过的,我确定这不再是洁癖作祟。
我默默地坐回去,委屈得想像孟姜女一样把眼下的一片长城,统统哭倒。
糟了!米妮小姐,我似乎喜欢上你了
尤子聪终于向我坦白了,他和许翰明都暗自喜欢杜翎很久,最后杜翎和他在一起,他只是因为愧疚才死命要把自己亲妹妹推给许翰明。
你当我是安慰奖吗?我忿忿不平。
尤子聪的小眼睛再次泛起了真诚的光芒:我是觉得我妹妹足够好,可以完全取代杜翎,真便宜了那小子。我再次选择相信尤子聪的话,拿着他赠送的游乐园的门票去找许翰明,我决定今天向他表白。
坐海盗船的时候,我闭着眼睛想,荡到最高点的时候,我就开口,可最后,我大叫着缩到了椅子下面;过山车的时候,我暗暗发誓,俯冲的时候我就开口,可最后,在此起彼伏的尖叫声中,我哭得假睫毛都掉了。
最后的最后,我们终于安静地站在了一堆玩偶面前,我随手抓了一个米妮的发箍戴在头上,鼓起了勇气,说出来的却是:我戴这个会不会更像米妮?
许翰明还没回答,他身后突然窜出来一个人,一把抽出他牛仔裤里的钱包,跑掉了。
还好我尤伽图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追出游乐园,追过两条街,我大气都没喘一口,追得小偷哭着丢了钱包逃命了。
回去的时候,许翰明还在原地站着,我的委屈又冒出来了:我帮你卖命你就在这享受啊?
许翰明委屈地摊开手,指指我的发箍:你带着它跑掉了,不付钱老板不让我走啊。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戴着这个幼稚的东西跑了两条街,拉拉头上的米妮,我的脸又发烫了。这个发烫还不算什么,接下来许翰明的一句话,让我彻底烧了起来。
他说:米妮小姐,我可以拥抱你一下吗?
我惊慌失措:许翰明,你要想清楚,你抱了我是要负责任的。
许翰明轻轻地笑了:米妮又聪明又勇敢,会唱歌还会长跑。然后他突然说出了米奇的口头禅:糟了!米妮小姐,我似乎有点喜欢你了。
原来当小配角卖力博得出镜率,混个眼熟后,也是会被记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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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一:带走的钥匙 他和她邂遇在火车上,他坐在她对面,他是个画家。他一直在画她,当他把画稿送当他把画稿给她时,他们才知道彼此住在一个城市。两周后,她便认定了他是她一生所爱。他不拘小节、不爱干净、不擅交往,他崇尚自由,喜欢无拘无束,虽然她乖巧得像上帝的羔羊,可他仍觉得婚姻束缚了他。但是他们仍然相爱,而且他品行端正,从不拈花惹草。 她含着泪和他离了婚,但是带走了家门的钥匙。她不再管他蓬乱的头发,不再管他几点休息,不再管他到哪里去、和谁在一起,只是一如既往地去收拾房间,清理那些垃圾。他也习惯她间断地光临,也比在婚姻中更浪漫地爱她,什么烛光晚餐、远足旅游、玫瑰花床,她都不是在恋爱和婚姻中享受到的,而是在现在。除了大红的结婚证变成了墨绿的离婚证外,他们和夫妻没什么两样。 后来,他终于成为了有名的艺术家,那一尺尺堆高的画稿,变成了一打打花花绿绿的钞票,她帮他经营帮他管理帮他消费。他们就一直那样过着,直到他被确诊为癌症晚期。弥留之际,他拉着她的手问她,为什么会一生无悔地陪着他。她告诉他,爱要比婚姻长得多,婚姻结束了,爱却没有结束,所以她才会守侯他一生。 是的,爱比婚姻的长度要长,婚姻结束,爱还可以继续,爱不在于有无婚姻这个形式,而在于内容。 故事二:滴水的窗檐 他和她属于青梅竹马,相互熟悉得连呼吸的频率相似。时间久了,婚姻便有了一种沉闷与压抑。她知道他体贴,知道他心好,可还是感到不满,她问他,你怎么一点情趣都没有,他尴尬地笑笑,怎么才算有情趣? 后来,她想离开他。他问,为什么?她说,我讨厌这种死水样的生活。他说,那就让老天来决定吧,如果今晚下雨,就是天意让我们在一起。到了晚上,她刚睡下,就听见雨滴打窗的声音,她一惊,真的下雨了?她起身走到窗前,玻璃上正淌着水,望望夜空,却是繁星满天!她爬上楼顶,天啊!他正在楼上一勺一勺地往下浇水。她心里一动,从后面轻轻地把他抱住。 婚姻是需要一点情趣的,它就犹如沙漠中的一片绿洲,让我们疲劳的眼睛感到希望和美,适当地给“左手”和“右手”一种新鲜的感觉吧。 故事三:最后的旅行 他是个搞设计的工程师,她是中学毕业班的班任老师,两人都错过了恋爱的最佳季节,后来经人介绍而相识。没有惊天动地的过程,平平淡淡地相处,自自然然地结婚。 婚后第三天,他就跑到单位加班,为了赶设计,他甚至可以彻夜拼命,连续几天几夜不回家。她忙于毕业班的管理,经常晚归。为了各自的事业,他们就像两个陀螺,在各自的轨道上高速旋转着。 送走了毕业班,清闲了的她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审视自己的婚姻,她开始迷茫,不知道自己在他心里有多重,她似乎不记得他说过爱他。一天,她问他是不是爱她,他说当然爱,不然怎么会结婚,她问他怎么不说爱,他说不知道怎么说。她拿出写好的离婚协议,他愣了,说,那我们去旅游吧,结婚的蜜月我都没陪你,我亏欠你太多。 他们去了奇峰异石的张家界。飘雨的天气和他们阴郁的心情一样,走在盘旋的山道上,她发现他总是走在外侧,她问他为什么,他说路太滑,他怕外侧的栅栏不牢,怕她万一不小心跌倒。她的心忽然感到了温暖,回家就把那份离婚协议撕掉了。 题记——从遥远的湖北大冶傅氏栖住地到山西平陆的圣人老家到底几次了,我说不清,因为梦回故里的次数无法计数。从遥远的湖北大冶傅氏栖居地到山西平陆的圣人老家到底几次了,我记得很清,除开梦里的真正意义上的仅此一次。这是第一次从故乡到故乡,穿越殷商历史之行。 汽车一口气没喘穿过了三门峡,一头就扎入了黄土沟沟的山西。可那汽车还是以麻木不仁的速度不容我在感情上作仍何的铺垫,闪电般穿过了着色沉着凝重的山西牌楼,时间只是短暂的几秒,就算是一秒也足以,因为朝圣的眼睛总是敏锐的。不用多看只需一眼,浓厚的圣人文化就烙下不朽的印记——“商相傅说,圣人故里!” 站在平陆县城仍何一楼顶,只需面朝东北,就能望到高高在上的土塬上红得耀眼的琉璃建筑群,那是平陆县的历史人文标签——商相圣人傅说祠、傅说庙(当地人称圣人庙)。据《平陆县志》记,在唐大历年间已修建傅相祠,祠内有主殿、配殿、碑台、戏楼、砖塔等建筑,亭台楼阁,斗拱飞檐,傅岩屏影,涧水环绕。平陆古八景之一的“傅岩霁雪”就在这里。历代不停的战乱,这一人文、自然景观,古文化遗址,历经劫难,多次化为废墟,又多次重建。 傅说祠前矗立一座高大的塑像,那就是圣人傅说。他俯瞰着眼前安静忙碌的平陆县城,俯瞰着远处山色苍然的黄色大地,俯瞰着激流汹涌,浪涛连天的黄河,还有那闻名遐迩的景观——“中流砥柱”。现在,我就站在高大的傅说塑像下,脚踏坚韧的黄土,手扶古朴的城垛,联想被撕开一道道豁口,但是每一道豁口流淌着同样的联想:商相圣人傅说就是苍天厚土间那可扭转乾坤的中流砥柱。以沟沟壑壑的中条山做背景,以浊浪滔天的黄河作铺垫,傅说祠连同周围的草木,都增添了几分历史的厚重。 仰望傅说雕像,我被雕像那份凝重、憨厚、朴实所震慑。直鼻高额,一身布衣,昂首挺胸,这是土坯子捏出的不屈的男子汉。见过的人都说他是自家山沟沟里的庄稼汉。听听部官乡的吧:圣人傅说就是他乡里的人,有傅说陵作证;听听圣人涧镇的吧:圣人傅说就是他镇里的人,有傅说祠作证;听听太臣乡(大臣乡)的吧:圣人傅说就是他乡里的人,以地名作证。我远在千里之外的大冶,说傅说是大冶市人,你们山西人还不笑话我?不跟你们争了,还是仔细瞻仰我的圣人吧。他犹如顶天立地的巨人,手扶镐夯,要与恶劣的大自然环境一决高下。孟子曰:“傅说举于版筑之间”,使傅说名扬天下的,正是“版筑治水”。“以两版相夹,两边置木椽,麦草缠捆,中填土以石杵夯实,筑成土墙,以遏洪水。”这就是版筑之术。傅说版筑之处,那块巨石还在,已经化成了一块有灵气的仙石,叫“傅岩”。版筑这项伟大的发明,绝不亚于中国古老的四大发明。有了它,生活在黄河流域的华夏民族才结束了穴居时代,有了它,我们的祖先就步入了一个崭新的文明时代。这项建筑技术直至现在仍然沿用,这难道不是开拓文明的伟大创举? 站在傅说雕像下北望,崖下景致尽收眼底。土塬下莽莽苍苍沟壑就是圣人涧,那被岁月风雨与历史沧桑蹂躏过的大地,总是带着几分神秘,几分悠然,几分愁苦。在这片险峻土塬上,曾发生过该发生和不该发生故事,别开历史上“假道伐虢”的故事,别开历史上“唇亡齿寒”的故事,也别开历史上“伯乐相马”的故事,还要别开宫之奇、百里溪等名士从此出逃的故事。别开是因为这些故事看似年老,比一比年份实则年轻,看似有名但还不够著名。因为这里有一个更加古老更加著名更加让人荡气回肠的故事,那就是圣人傅说和他的故事。 从奴隶到圣人,这是一段充满艰辛,更是充满传奇的'历程,这平凡中无比特别的故事一直在史书和民间传颂。走进祠堂,迎面而来的是傅说又一塑像。这是仁爱慈祥的化身,把诗书聚于一身,把睿智聚于一身,把大略聚于一身,那通透的一身琉璃白,把阳光过滤更加纯净,这是一方圣洁的土壤,滋生过安宁与幸福。殿堂的傅说果然不同于站在土崖上的那位仅仅发明版筑之术的奴隶。这里供奉的是地位显赫商相——傅说圣人。 说起第一圣人,可能有人说是孔子,其实不然,中国历史上最早被称为圣人的,不是孔夫子,而是傅说。按史料记载,傅说比孔夫子得到圣人的称号大约早800年。商王武丁早年生活于民间,与奴隶一起劳作结识了傅说,傅说才识渊博,深得武丁敬佩。武丁即位后,为振兴商王朝,有意请傅说辅佐,却又担心傅说是个奴隶,授以高官必遭贵族大臣的非议。就此借先帝服丧在三年中不说一句话,只通过文字与大臣保持联系。为启用傅说,武丁编织了一个美丽的神话:梦见祖先商汤推荐给他一位贤相,名曰傅说,还将他的肖像画出来,让百官传阅,派专人寻访。大臣们先在百官群吏中遍求而不得,就带着画像五湖四海寻访,于是在平陆的傅岩,发现了名叫傅说的奴隶,其相貌和肖像毫无差异,身着粗麻衣服,收执镐夯,在筑墙治水,于是官员将傅说接回宫廷复命。 武丁见后,龙颜大悦,三年不曾开口的他第一次开口说了话,当众解除他的奴隶身分,任用为宰相,统辖百官。商民信奉鬼神,大臣们也不再非议,并纷纷向武丁祝贺,还奉武丁之命尊称傅说为“梦父”。傅说以其渊博的知识留下了精辟的治国之道——千古不朽的《说命三篇》,其中“非知之艰,行之惟艰”,成为我国最早的朴素唯物主义世界观之经典。傅说任宰相后,与武丁共商国事,天下大治。又以《尚书说命》,告诫武丁,群臣共勉,广施仁政,安抚百姓,开疆拓土。他首创“干支”记时,编历书,指导农时,大造象形文字,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空前繁荣,形成了历史上有名的“武丁中兴”盛世,扭转了商朝中衰国势,使商朝达到鼎盛,这是地大物博的中国的最早稚型。商高宗武丁尊傅说为“圣人”,乃实至名归,这是我国最早见之于文献的第一位圣人。 有人说,从生存本质上讲,活着就是最根本的意义,庸庸碌碌,苟且于世。有人活着一味追求财富,把意义与金钱挂钩,实践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预言。有人活着时刻为了唤醒了世界,唤醒了良知,为国之中兴鞠躬尽瘁。伟大于渺小就如太阳与星星的距离。 一到平陆,我就焦躁地等待去傅相陵。雾霭茫茫,大地睡意还浓,朝阳比我醒来还早,沐浴着晨光,我们驱车几十里去圣人傅相陵,傅相陵所在的塬面若一座肃穆森严的孤岛,漂浮在中条山山脉之间。远处,一汪敞亮的水在弯弯曲曲的河道中肆意流淌,近处,黄土崖崖上那葱葱郁郁的草木生机盎然,这一切给静默的沟沟坎坎增加了几分生机。据《平陆县志》记载:“傅说辅佐武丁在位59年,耄耋之年返归故里,享年八十有九,逝后葬于马跪泉下。冢在崇冈,倚中条,其东西两山环拱,前则回,(山献)若屏,幽胜殊绝。”现在,我们大冶傅氏后裔就跪在圣人傅说公墓前,举以三跪九拜大礼,用这种最为古老的膜拜方式传递后世忠贞的孝悌,传递着我的感动和感激。沉默多日思绪已经穿越时空,蘸饱心血的笔已经举起,因为故事太多,因为故事太过让我感动,以致我不知从哪儿写起,也许我的笔触毫无意义,无法写出那些深刻的富含哲理的故事。还是让历史给我起个头,还是交给史书我结个尾吧。这样想想我安静了许多,还有什么能和历史的说服力相比较呢? 历史上每年农历四月初八日傅说诞辰日,地方政府举行隆重的官祭大典,民间举行十天庙会,香火不绝,商贾云集。他还是天下傅姓的宗源,每年农历四月初八在他的诞辰日,许多傅姓宗亲都会来这里寻宗拜祖。 穿行在傅岩路,感受平陆人们幸福的生活,我静静地感慨。人们不是每天在追求幸福吗?我禁不住欣慰地笑了。 走在贯穿山西平陆县城的圣人大街上,看到一群鸟儿从高高的蓝天飞过,方向一定是圣人庙、圣人涧、圣人陵,我不知道这是一群留鸟还是一群候鸟,那群鸟中我又是哪一只呢?我生出了些许惆怅…… 这次从故乡到故乡的平陆之旅,我的思想和名字都涂上了黄土的色泽,黄土沟壑,它深埋着我的情感,黄土高原使我有了追求与信仰。我坚信历史的故事尽在这壮阔无边的风景之中传颂,一代,一代,一代……⬬ 恋故乡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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