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大全|基建会计制度(合集十篇)

发表时间:2020-03-04

基建会计制度(合集十篇)。

▶️ 基建会计制度 ◀️

《衔接规定》对事业单位如何结束旧账、建立新账以及编制首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做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

结束旧账环节:该环节的操作要领可概述为:根据原账编制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依据《衔接规定》编制部分科目的余额明细表,作为新、旧账之间衔接的依据。其中,部分科目的余额明细表是新旧账衔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且主要针对的是新旧制度之间会计科目名称相同但核算的具体业务事项有所区别或相同的业务事项分别由不同的会计科目予以核算的情形,这些情形恰恰也是新旧账衔接过程中的难点所在,实务操作中要确保相关明细余额的准确。

建立新账环节:总体而言,各事业单位应结合自身业务以及新制度来确定新账建立时应采用的会计科目,至于各会计科目在首次执行日的余额,则需要依据《衔接办法》所规定的新旧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及旧账相关科目的具体数额来加以确定。

关于首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首次执行日的资产负债表应依据1月1日新账的财务会计类科目的余额来编制。需要强调的是,财务会计类科目在首次执行日的余额,除了来自于《衔接办法》所界定的旧账的相关对应会计科目外,还有可能源自于首次执行日原未入账事项的补充登记以及依据新会计制度对部分会计科目原核算结果所作出的相应调整。

此外,《衔接办法》规定,首次执行日的资产负债表中仅需填列各项目的“年初余额”,即无需填列比较数据。由于《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新制度》)与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2)》(以下简称《老制度》)在技术层面的差异较大,为简化首个执行年度相关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衔接规定》规定: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变动表各项目的“上年年末余额”应当依据201月1日财务会计账套的各财务会计科目的余额填列;20预算会计报表中的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的“年初预算结转结余”项目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和支出表的“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项目分别依据年1月1日预算会计账套的各相关预算会计科目余额填列。

二、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旧账的相关会计科目是与新账的财务会计账套的相关会计科目发生衔接关系,新账预算会计账套的相关会计科目是依据平行记账机理直接加以登记的,且直接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准确把握相关预算结转结余类科目与“资金结存”科目的对应关系。

新账财务会计账套的建立主要涉及与老账相关科目的对接、原未入账事项的登记、相关会计科目余额的调整三个环节。

资产类会计科目的对接可以区分为直接对转、分拆和名称有别但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三种。其中,直接对转的科目包括:“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分拆的科目包括:“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名称有变但核算内容基本相同的科目包括:“累计摊销”和“待处置资产损益”。

负债类会计科目的对接可以区分为直接对转、分拆和合并三种。其中,直接对转的科目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分拆类的科目包括:“应缴税费”;合并类的科目包括:“应缴国库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

净资产会计科目的对接相对要复杂一些,为便于读者较好理解和把握相关对接关系,现加以具体分析:

综观《新制度》中相关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不难发现,收入类、费用类和净资产类科目经过转账处理后,财务会计账套的净资产类科目中只有“累计盈余”“专用基金”和“权益法调整”三个科目会留有余额,因此原账的结转和结余科目的余额应分别围绕上述三个留有余额的科目而展开。其中,原账“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五个科目的余额均转入新账财务会计账套的“累计盈余”科目;原账的“专用基金”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账套的“专用基金”科目;原账的“经营结余”科目通常应无余额,如果事业单位的经营业务在首次执行日因存在累计亏损而使得“经营结余”科目存在借方余额,则应转入新账财务会计账套的“累计盈余”科目;由于原账的“事业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年末无余额,这两个科目无需进行转账处理。

由于政府会计主体的财务会计账套需要以权责发生制作为计量基础,而《老制度》是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主要计量基础的,事业单位原来已经发生的业务事项就有可能存在依据收付实现制原则而未登记入账的情况,从技术层面而言,在新旧衔接过程中就需要将原未入账的事项加以登记入账。依据《衔接规定》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就需要将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应收账款、应收股利登记计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的入账金额,分别借记“应收账款”“应收股利”科目,贷记“累计盈余”科目。

此外,由于在首次执行《新制度》时,我国已经发布并实施了相关资产类具体会计准则,事业单位如果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存在尚未入账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化文物资产、保障性住房,则需要将这些未入账的资产记入新账,并相应贷记“累计盈余”科目。

由于《新制度》强化了对在途物品的管理与核算,事业单位如果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存在尚未入账的在途物品,同样需要将其记入新账,并相应贷记“累计盈余”科目。

事业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如果2018年12月31日前存在尚未入账的盘盈资产,也需要按照新制度规定记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的盘盈资产及其成本,分别借记有关资产科目,按照盘盈资产成本的合计金额,贷记“累计盈余”科目。

由于《新制度》依据权责发生会和稳健原则要求核算预计负债,事业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2018年12月31日按照新制度规定确认的预计负债记入新账,并相应借记“累计盈余”科目。

由于《新制度》要求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财务会计账套的确认与计量,如果事业单位在2018年12月3日前存在应付质量保证金,同样需要将其记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的未入账应付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借记“累计盈余”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长期应付款”科目。

由于财务会计账套需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确认与计量,《衔接办法》对指定事项做出了追溯调整要求。具体而言,要求对事业单位收回后无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补充提取坏账准备、补记长期债券投资的应收利息、补记长期借款的应付利息金额、补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补提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并按照相关科目应调整的金额,贷记或借记“累计盈余”科目。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老制度》对长期股权投资只要求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而《新制度》要求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衔接办法》对此相应作出了追溯调整的要求,并要求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专门设置“新旧制度转换调整”明细科目来加以记录。首次执行日,依据被投资单位2018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余额,以及单位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新旧制度转换调整”科目,贷记或借记“累计盈余”科目。

由于原账相关会计科目的余额已经对接到新账的财务会计账套,新账预算会计账套相关科目的首次执行日的余额,就需要依据平行记账机理并结合新老制度之间计量基础口径之间的具体差异情况加以具体分析计算后来予以确定。现将《衔接办法》确定的预算会计账套相关会计科目首次执行日余额的确定规则加以具体解读。

(1)“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的确定

由于政府会计主体采用了“双系统”“双基础”“双报告”的技术模式,预算会计账套必须严格按照收付实现制来加以处理,但《老制度》基于过往管理的实际需要所实际采用的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收付实现制,因此在确定新账预算会计账套相关科目的余额时,就需要对原账所对应的相关会计科目的金额加以必要的调整。

如果原账中存在尚未支付财政资金但已计入预算支出或已经支付财政资金但尚未计入预算支出的事项,就不应将原账“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预算会计账套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对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加上各项结转转入的预算支出中已经计入预算支出尚未支付财政资金(如发生时列支的应付账款)的金额,减去已经支付财政资金尚未计入预算支出(如购入的存货、预付账款等)的金额,按照增减后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

由于原账的“财政补助结余”科目不直接对应相应的收入和支出类科目,进而就不会受到核算口径差异的影响,因此可以依据原账“财政补助结余”科目余额直接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

如果原账的“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存在余额,则意味着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和(或)“财政补助结余”科目的余额并非全部以货币资金形态存在,因此新账中与“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余额相对应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的数额就需要采用轧差的方式来确定。为此,《衔接办法》规定:按照原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按照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减去新账的“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余额后的差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借方。

与“财政拨款结转”科目期初余额的确定原则相类似,同样不能直接依据原“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余额来登记新账“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的余额。如果原账存在尚未支付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但已计入预算支出、已经支付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但尚未计入预算支出或者已经收到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但尚未计入预算收入、已经计入预算收入但尚未收到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事项,就应当对原账的“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加上各项结转转入的预算支出中已经计入预算支出尚未支付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如发生时列支的应付账款)的金额,减去已经支付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尚未计入预算支出(如购入的存货、预付账款等)的金额,加上各项结转转入的预算收入中已经收到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尚未计入预算收入(如预收账款)的金额,减去已经计入预算收入尚未收到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如应收账款)的金额,按照增减后的金额,登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借方。

需要指出的是,原账的“事业基金”实质上反映的就是非财政非专项资金业务的累计结余,虽然《新制度》中不再设置“事业基金”科目,但“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实际上反映的也是非财政非专项资金业务的累计结余,因此,《衔接办法》规定:在新旧制度转换时,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原账的“事业基金”科目余额,借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衔接办法》规定直接依据原账“事业基金”科目的余额来登记与新账“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相对应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的余额。如果执行《新制度》之前事业单位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往来性质的会计科目存在期初余额,从会计核算原理中不难判定,这些往来业务是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而予以确认的,此类业务的发生必然影响到对应的各年度非财政非专项资金业务的相关收入或支出类科目的发生额,进而也会影响到原账“事业基金”科目的余额以及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的期初余额。有鉴于此,《衔接办法》则要求对依据原账“事业基金”科目余额直接结转到新账“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的期初余额要加以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衔接办法》已有明确规定,在此不再赘述。

依据《老制度》的相关规定,“存货”科目与“事业基金”科目之间存在着相应的对应关系,如果 2018年12月31日“存货”科目存有余额,就意味着原账的“事业基金”科目的余额中就有相应的金额不是以货币资金形态存在的。此外,依据《老制度》,购买存货所支付的货币资金并未记入支出类账户,从收付实现制的视野来判定,就必然虚增了新账“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的期初余额。有鉴于此,《衔接办法》中就明确规定:单位应当对原账的“存货”科目余额进行分析,按照使用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购入的金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由于《新制度》 的预算会计科目中设有“投资支出” 和“债务预算收入”科目,按照《新制度》所规定的相关转账流程,这两个科目最终要影响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的余额。此外,预算会计账套的“投资支出”和“债务预算收入”与财务会计账套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以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分别存在平行记账关系。如果2018年12月31日事业单位的“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科目存有余额,在新旧账衔接过程中必然要考虑对新账“非财政拨款余额”科目期初余额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衔接办法》已有明确规定,在此不再赘述。

《老制度》设有“专用基金”科目,其中的职工福利基金来源于各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分配,由于《新制度》用“专用结余”科目替换了《老制度》的“专用基金”科目,因此,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单位应当按照原账“专用基金”科目余额中通过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形成的金额,借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新账的“专用结余”科目。

新老制度均设有“经营结余”科目,且两者对该科目的使用说明完全一致。如果2018年12月31日原账的“经营结余”科目存在借方余额,新旧转换时则应按照原账的“经营结余”科目余额,借记新账的“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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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医院财务制度的主要变化之一( )制应用程度大大提升。

3、在负债和大型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等方面严格控制,医院原则上不得借入( ) A非流动负债 B流动负债

5、医院应改革传统的“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采用( )预算法编制年度预算。 A零基 B固定

7、医院对应收及预付款项要加强管理,定期分析、及时清理,年度终了,医院可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累计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应超过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的( )

A.2%-4% B3%-5%

9、医院对外投资范围,医院应在保证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对外投资,投资范围仅限于( )相关领域。 A医疗服务 B.证券市场

11、医院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定无法偿还的负债,按规定计入( )。

13、医院应当按月度、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应经过( )审计。 A注册会计师 B注册税务师

15、接受实物资产捐赠:按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确认( )。

1、新医院财务制度和修订前医院财务制度相比,将修订前的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合并为( )收入,增加了( )收入。

3、新医院财务制度规定进行成本核算时固定资产应当计提( )、无形资产计提( )。

5、为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寿命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大型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及其他相关资产的( );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修理费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 )。

7、使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购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应当计入( ),使用其他资金购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应当计入( )、( )、( )等

11、成本核算,一般应以--------、-------------、-----------、为核算对象,三级医院及其他有条件的医院还应以医疗服务项目、病种等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

1、

新医院财务制度规定不应计入成本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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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答案

会计制度设计 A 卷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每小题 1.5 分,共 15 分) 单选题(

1.会计工作最高层次的法规是(

C )

A.企业会计准则

B.统一会计制度

C.会计法

D.注册会计师法

2.工业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应设置的会计科目必须有(D

)

A.“原材料”

B.“材料采购”

C.“材料成本差异”、“材料采购”

D.“原材料”、“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

3.将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分类标准是(

A

)

A.按会计凭证的填制程序和用途

B.按经济业务内容

C.按会计凭证的编制方法

D.按会计凭证的格式

4.资产负债表的设计原理是( B

)

A.资产-所有者权益=负债

B.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C.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D.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

5. 下列货币资金监控与核算办法设计的特点中, 能给货币资金监控与核算办法创造一个有利条件的是 (

D

)

A.实施范围大

B.信息需求快

C.计量单位单一

D.检查监督及时

6.订货控制制度中,核心点是(

A )

A.对购货询价、签订合同的控制和订单的控制

B.保证所购货物符合预定的品名、数量和质量标准

C.明确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D.采购人员不得负责付款审批

7.企业销货业务涉及的基本凭证主要有(

A )

A.发货单和送款回单

B.收货单和运单

C.购货发票和收款凭证

D.发货单和销货日报表

8.在大量大批多步骤生产的企业中,如果企业规模较小,在成本管理中不要求提供各步骤的成本资料时,一般 适用的成本计算方法是( B )

A.品种法

B.分步法

C.定额比例法

D.分批法

9.我国会计管理体制实行的原则是(

C

)

A.科学性和简易性相结合

B.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C.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相结合

D.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10.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设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时间范围时,一般是( B

)

A.投入使用的当月开始计提,退出使用的当月停止计提

B.投入使用的下月开始计提,退出使用的下月停止计提

C.投入使用的当日开始计提,退出使用的当日停止计提

D.投入使用的下月开始计提,退出使用的当月停止计提

二、多选题(每小题 3 分,共 15 分) 多选题(

1.配备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原则是指( ABD )

A.出纳与记账的职务不能兼容

B.财物保管与记账的职务不能兼容

C.企业负责人的亲属不宜在本企业担任会计人员

D.企业会计人员的亲属不宜在本企业担任会计人员

2.现金流量表的正表部分的设计可分为( ABCD

)

A.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B.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C.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D.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3.在货币资金收入的控制程序中,会计部门的职责是(

ABCD

)

A.编制收款日报表

B.将款项存入银行

C. 核对收款凭证、银行回单和会计记录

D. 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

4.存货采购业务内部控制中,需要进行职务分离的是(

ABCD

)

A.存货采购与存货验收

B.采购与收款

C.审核付款与付款

D.登记应付账款和付款

5.从固定资产投资的角度来看,与流动资产相比,固定资产具有的明显特征是(

BC

)

A.盈利性较强

B.风险性较大

C.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大

D.资金耗费缓慢

判断题( 三、 判断题(每小题 1 分,共 5 分)

盈余公积转入。( T

)

2.永续盘存制可以用会计账簿监督存货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了会计在保护财产安全方面的作用。实地盘存制 同样也可以发挥这种作用。( T )

3.会计工作是会计人员的职责,也是一份具有很强专业性的工作,因此会计工作任务应当全部由会计人员承担。 ( F )

4.在原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时,仓库和财会部门分别设置材料明细分类账。仓库按材料的品种和规格设置一套 只有数量的材料明细分类账,而财会部门按材料的品种和规格设置只登记金额的材料明细账。( T )

5.企业单位设置“备用金”账户进行定额备用金核算时,备用金使用部门领用时记入借方,收回时记入贷方。本账户的余额表示备用金的余额。平时备用金使用部门报账时,通过本账户核算。(F )

四、问答题(共 50 分) 问答题(

1.会计机构和财务机构分设与合设各有哪些优缺点?确定分设还是合设的主要依据是什么?(10 分)

2.简述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设计的原则?(10 分)

3.简述会计会计账簿设计的意义和设计原则?(10 分)

4.会计报表基本内容的设计包括哪些? (6 分)

5.汇总过账的账务处理处理程序可以设计哪几种,各自有哪些优缺点?(14 分)

五、综合设计题(共 15 分) 综合设计题(

请为某企业使用“坏账准备”科目编写使用说明,具体包括:

(1)该科目核算内容

(2)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3)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账务处理

(4)发生坏账时冲销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5)说明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的含义

会计制度设计 A 卷答案

一、单选题(每小题 1.5 分,共 15 分) 单选题(

1 C

2 D

3 A

4 B

5 D

6 A

7 A

8 B

9 C

10 B

二、多选题(每小题 3 分,共 15 分) 多选题(

1 ABD

2 ABCD

3 ABCD

4 ABCD

5 BC

判断题( 三、 判断题(每小题 1 分,共 5 分)

1 √

2 √

3 ×

4 √

5

综合设计题( 四、问答题(共 综合设计

题(共 15 分) 问答题(

各司其职、各尽其责;②防止重核算、轻管理的现象;③便于加强内部控制制度。 分设缺点:信息传递慢、工作手续增多、协调相对困难、费用加大。 合设优点:①加强财务会计联系,便于

协调;②会计记录及时、直接;③减少信息传递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合设缺点:难免造成职责不清,内部控制减弱,忙于事务,忽视管理。

确定分设还是合设的主要依据企业的经营规模、业务量的大小。

用途、格式力求标准化和通用化。

记账凭证设计的原则:①必须具备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同;②必须与使用的会计核算形式相适应;③满足账簿登 记的需要。

系统、全面、地反映和监督经纪业务提供了条件;②为及时、准确地编制 会计报表提供了依据;③有利于经济责任的建立和考核;④有利于加强会计监督,保证财产安全。

会计账簿设计的原则:①账簿组织于企业的规模和特点相适应;②满足会计报表的需要;③账簿设计要与所采 用的会计核算形式相适应;④设计账簿要便于登记、审核与保管。

4、会计报表基本内容的设计包括编制单位名称;会计报表的名称和编号;编制报表的日期;计量单位;经济指 标;补充材料(或报表附注)。

记账凭证分类汇总账务处理程序、科目汇总账务处理程序、多种日记账账务处理程序和凭单日记账账务处理程序。

⑴ 记账凭证汇总账务处理程序优点:①汇总手续简单,大大简化了登记总账的工作量;②记账凭证汇总表分别 借贷方合计本期和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利用借贷方合计数可以起到试算平衡的作用,便于及时发现 错误予以更正;③总账记录成为综合性的数据,只反映各会计科目一定时期的增减发生额,因此,总账可以不设 置“摘要”栏而采用多栏式总账格式,方便记账、对账工作。

记账凭证汇总账务处理程序缺点:①经济业务复杂、复合会计分类较多时,汇总工作比较麻烦;②记账凭证汇总 表和总分类账中, 不能明确反映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 不便于分析和检查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 不便于查对账目。

⑵ 记账凭证分类汇总账务处理程序优点:①汇总记账凭证每月定期编制一次或数次,登记总账,大大简化了记账工作;②汇总记账凭证和总账上仍

然能够反映出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不仅便于了解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而且发生差错后容易查找;③分类汇总、便于财会人员分工,加快汇总的速度。

记账凭证分类汇总账务处理程序缺点:汇总手续比汇总核算程序麻烦,如果经济业务较少,凭证数量不多,会增 加汇总的工作量,起不到简化的作用。

⑶ 多种日记账账务处理程序优点:①日记账簿形成完整的序时记录体系,便于分析和检查各类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②省略了部分记账凭证的编制工作,同时简化了总账的登记工作;③便于会计人员分工,提高工作效率。

多种日记账账务处理程序缺点:账簿组织复杂,不便于中小企业适用,且不太符合会计实际工作者的习惯。

⑷ 凭单日记账账务处理程序优点:①由于能够根据加盖戳记的原始凭证直接登记凭单日记账,因而简化了编制记账凭证的工作;②可以在账簿上对发生的经济业务做出比较完整的序时记录,方便查账、改错和审计工作的进 行;③在凭单日记账上对各有关账户的贷方发生额或借方发生额进行了自然汇总,不仅简化了登记总账的工作, 而且不需要像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进行专门的整理和汇总工作;④由于在凭单日记账中对每个账户的贷方 发生额都详细地反映了其对应账户, 而在总分类账中则对每个账户借方发生额的对应账户进行了集中反映。因此, 总账与日记账相互配合,可以全面反映和分析

▶️ 基建会计制度 ◀️

摘要: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给现代企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较大的挑战,新会计制度适应当前经济、市场和企业发展的财务管理需求,能够为现代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提供重要的前提条件。本文主要是从新会计制度对财务管理的重要影响入手,重点分析了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模式中存在着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切实有效的应对和改进策略,为充分提升财务管理模式优势和作用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财务管理;模式;应用

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我国经济事业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成果,相应的对于会计准则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会计制度的更新,会给其所处的环境产生较为直接的影响,只有保证新制度能够良好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客观规律,才能够更好地推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新会计制度环境下,全面采用科学有效、切实合理的财务管理模式,将能够起到更为积极的效果。

1.新会计制度对财务管理的重要影响

会计制度,是会计从业者所实行的程序、方法和制度,新会计制度是指戴德明教授所撰写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具体操作过程,会计工作主要是从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商品本身的交易账簿信息出发,开展信息的分析、计算和总结工作,并上报相应的结果。新会计制度能针对企业和组织内部的发展状况、资金状况以及财务运转情进行全面反映,并且提出新的财务审计核算准则和方法,给相关企业和组织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前提。新会计制度下对于当前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主要是表现在了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影响到了财务管理理念。财务管理理念对于实际开展的具体财务管理工作起着引领性作用,而其受到了新会计制度的重要影响。新会计制度对当前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经验以及能力方面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细化引导具体财务管理工作内容,相应的对于财务报表、财务核算和整理方面的监督管理能力提出较高要求。财务管理工作实际进行中,需要坚持着低碳、环保和节约的理念,遵循着人性化和科学化的管理原则,更好地符合新会计制度的设计要求和细节标准,充分保证利益主体的管理协调性和内容方面的稳定性,强化财务管理工作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第二,对于财务风险管理工作具有重要影响。新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将会较大程度的影响到财务风险管理工作内容,主要表现在了资产控制转回和资产减值方面的管理工作。现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实际进行过程中,将会面临着较多的财务管理风险,积极适应新会计制度的标准和要求,更好地维护具体财务管理内容,切实提升自身财务风险控制能力。企业能够从财务风险防范的具体分类情况出发,结合自身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详细的财务风险管理细则和标准,做好具体投资和理财规范的设定工作。

2.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模式中存在着的问题分析

新会计制度对现阶段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准则作了较为细致的规定,对于推进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积极意义和作用,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其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财务管理模式不够先进

企业想要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全面增加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要积极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现阶段很多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存在着一定的落后性,并且管理人员对于财务管理的认识不够充分,具体管理工作过程中没有充分全面的考虑到企业的时间价值、风险价值和品牌价值理念,影响到了实际的管理工作效果。并且一些企业自身财务管理体系本身科学性不够全面,无法给具体的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

2.2财务管理准则不够统一

当前国内财务管理体系之中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多是因为缺乏着统一性的管理准则,影响到了实际工作环节的开展效果。风土文化与实际经营环境之间所存在着的差异,会给现阶段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一些企业还是采用了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在财务管理方面也更为注重情面,经营理念和财务管理理念不够合理、科学,损害了企业的长期生产经营发展利益。

2.3财务风险方面估计不够全面

财务管理工作实际进行过程中,需要及时做好全面有效的风险预估工作,为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支撑,促进企业能具备较强规避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如果财务管理模式能够及时发觉经营工作中潜在的各项风险,将能及时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加以应对,切实减少各项风险的发生几率,更好的规避各项风险,促进企业保持着健康的发展态势,全面强化企业的竞争实力。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在财务风险方面的预估不够充分和全面,没有意识到财务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意义,没有及时采用科学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加以应对,从而影响到了具体工作开展效果。

2.4财务管理人员自身综合素养无法适应工作需求

新会计制度环境下,原有的财务管理模式无法适应当前工作需求,相应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自身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素养、业务经验无法满足实际财务管理工作的总体需要,从而不利于企业的全面发展。当前国家在会计从业人员教育方面的重视程度不够,实际会计人员结构不够合理,并且很多会计从业人员自身的经验不够丰富,影响到了企业的实际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3.新会计制度下全面优化财务管理模式的策略

处在新会计制度环境下,需要不断优化和改进财务管理模式,使其能够更好贴合当前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求,促进企业的整体发展,全面提升财务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3.1转变和更新财务管理理念

财务管理工作实际进行过程中,需要有完善合理的管理模式作为重要支撑,不断转变和更新财务管理理念,切实提升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总体思想认识,促进全员上下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财务管理工作的相关环节之中。首先,对于一些企业存在着的财务管理误区,企业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全员重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真正意义,重要针对新会计制度方面的相关内容进行全面介绍和讲解,促进全员更好地了解新会计制度的相关内容,并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自觉应用新会计制度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其次,在市场经济体制深入运行的前提下,现代企业需要不断优化当前财务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能,明确相关人员的权责范围,确定具体的工作规范和内容,强化企业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明确资金的具体流向,提升资金的总体利用效率。

3.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健全合理且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新会计制度对于当前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现代企业需要积极制定出自身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设定相应的会计行为准则和工作细则,指导各项环节的良好开展。新会计制度下,现代企业首先需要不断改变传统的工作模式,发挥财务部门和各个部门的结合效果,针对各个部门的实际资金流动情况进行充分有效的控制。其次,企业需要针对资金预算进行合理分工,按照明确细致的原则,设置出具体的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财务管理工作的优势和作用。再者,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全面坚持新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和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工作现状,充分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经验,使得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更好符合市场经济运行实际。最后,在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之后,需要全面落实这些制度。企业积极开展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循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和要求,并将财务管理积极渗透到企业的各个方面,给企业提供更多有利的价值和作用,为企业开展管理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指导,促进企业保持着积极的发展态势。

3.3强化财务风险管理工作

全面应对财务工作中存在着各项风险,企业需要针对各项风险进行全面细致分析和研究,并建立起完整的数据库,将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过程中涉及的各方面信息进行全面记录,从而为及时寻找到财务风险提供数据支撑。企业需要建立起专门的财务风险监督小组,良好监管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开展环节。通过“集权”“分权”财务管理模式的综合应用,最大限度的增强企业经济活力,给企业经营运行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集权”主要是利用统一的资源管理决策权,为财务管理的发展提供引导,这种方式能够总体协调企业的财务管理和资源和控制情况,发挥总公司的统一分配功能,迅速拓展企业的运行规模,提升资金使用和调度的安全性。而“分权”财务管理模式,主要是资本投入和运行直接操作部门能够良好掌握一定的资金分配权力,更好的应用各项费用,提升财务管理和执行决策的科学性。

3.4积极培训会计从业人员

会计从业人员自身的职业技能和业务经验,将会直接用影响到实际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效果。对此,需要积开展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为推进财务管理工作实际开展效果,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首先,企业需要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工作,针对财务管理人员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工作内容、财务制度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切实弥补和改进财务管理人员结构老化和业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强化财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其次,需要针对会计制度方面的内容进行重点讲解,保证财务人员能够不断更新和优化自身的知识结构,促进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更好地适应持续发展变化的工作实际。再者,具体培训工作进行过程中,企业可以邀请一些专家和优秀财务工作者开展相应的讲座和座谈会,促进企业内部的各个财务管理人员能够尽情沟通和交流,分享彼此工作中的经验和心得。同时企业可以组织一些不定期的案例分析活动,促进财务管理人员能够良好寻找到自身工作的不足之处,并更好地规避和应对各项风险。

结束语

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模式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是集中在了财务管理模式不够先进,财务管理准则不够统一,财务风险方面估计不够全面,以及财务管理人员自身综合素养无法适应工作需求方面。针对这种情况,需要积极采用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加以应对,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模式的优化效果,使其适应新会计制度的环境需求。通过转变和更新财务管理理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以及积极培训会计从业人员,将能够起到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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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建会计制度 ◀️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务管理在现代企业中的重要地位越来越突出。

基于新会计制度出台的背景,简要介绍新会计制度的内容及突破性变化,从三方面分析新会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分析新会计制度下的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与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围绕新会计制度下如何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提出对策思路。

会计制度,是指通过账簿的形式对商业贸易和资金往来进行记录、分类、整理、统计、核算、反馈等而形成的制度,以及在实际的会计工作中需要遵循的方法、流程、规则等的总称。

我国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不断对会计制度进行改革创新。

新会计制度是基于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而建立的会计制度,是会计制度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改革的产物。

XX年,我国颁发了新会计制度,突出了财务报表内容对财务管理模式的重要影响。

XX年初,财政部由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使得企业会计准则标准体系又增加了新的内容。

新会计制度,不但配套新增了与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比如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支付、国有资产管理等,而且创新性地引进了无形资产摊销和“虚提”固定资产折旧;

不但明确规定了基建数据应当定期并入事业单位会计“大账”,而且有力加强了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不但有效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的会计核算,

而且切实突出强化了资产的计价与入账管理;不但完善了会计科目体系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而且还系统性地改进了财务报表结构和体系。

第一,使得财务管理理念发生了转变。

新会计制度实现了多方面的突破,其相关规定与企业发展联系更加紧密,使得企业管理者能够更好地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和新会计制度的价值。

同时,新会计制度传达的价值理念,有利于帮助人们转变传统的财务管理思想,积极为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的最大化而努力。

例如新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分部报告,使得多角度分析会计信息显得更加必要和重要。

第二,强化了财务管理风险控制。

新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由于资产减值转准备的转回、提及和可换债券在估价中可能造成的损失,对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财务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使得企业事业单位更加注重对财务管理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另外,在新会计制度运行中,对于房地产投资、债务重组等都可运用公允价值,通过使用公允价值来分析和确认实际存在的损失和收益,既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制度的接轨,又有助于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科学管理。

第三,更加注重财务管理目标利益最大化。

新会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工作过去存在的缺陷和弊端进行了修补完善,为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制度保障。

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而言,始终是为了实现经济利益(利润)和价值的最大化。

新会计制度对科学研发费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体现了更加注重财务管理目标利益最大化的发展倾向和具体要求,势必对财务管理目标产生很大的影响。

第一,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

为了实现对财务管理的决策权进行掌控,就需要采取集权式的财务管理模式。

在现代企业运行中,总公司可以通过集权式的财务管理模式实现对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分公司的经营运转必须受到总公司的控制,这就是集权制财务管理模式的主要特点。

这种财务管理模式具有集中性、统一性等优点,便于总公司对其进行方便、有效的管理,不但有利于实现资金统一和总公司利益最大化,而且还不会因为决策意见分歧而导致管理中执行力的降低,从而降低各分公司的市场经营风险。

第二,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

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的最大特点就是财务决策权没有实现统一,而是由各分公司各自进行决策,总公司不做过多的干涉和控制。

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的优点是在灵活多变的市场竞争中,分公司具有比较大的财务决策权,从而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及其变化和分公司领导希望达到的目标进行决策,并有效发挥分公司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促进各个分公司之间的快速发展和相互竞争。

第一,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和重视。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会计法》所赋予的会计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负分管责任;

班子其他成员要对分管工作领域中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承担责任;财务部门也应根据履行职责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切实提高全系统的财务管理水平。

要认真学习有关财政、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强化法制观念,不断提高执行财政、财务制度的自觉性,增强财务管理和依法理财的能力;要加强对企业财务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财务工作,

听取财务工作汇报;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决策与监督机制,重大财务事项必须按照民主决策程序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文字纪要;要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在全队范围内公开的要在全公司范围内公开,

必须在领导层内公开的要在办公会上公开;要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要加强财务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增强企业财务管理风险意识。

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安全,首先,要增强风险意识,在财务管理上要有如临深渊的敬畏感,在做决策时、在签字时,要想到是否符合制度,是否存在风险,是否留下隐患,是否经得起审计和检查,是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其次,要根据公司企业实际,建立完善一套财务核算、内部审计、人员管理、报销制度、应收账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成本分析制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

再次,要增强财务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完善财务风险责任机制,切实将公司企业财务风险落实到部门和人员。

此外,要认真执行好制度。

财务人员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不能留半点余地,不清楚的地方要请示,明确答复不行的决不能强制执行。

第三,规范企业设备资产采购和管理。

中央对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资产的管理要求越来越高,从资产购置、使用、处置都有明确的规定,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按照政府采购办法进行采购,使用要管理到人,要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确保账实相符,资产处置要按相关要求和流程进行,处置收入要及时上缴。

要改变过去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的思想,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加强各项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要严格执行采购制度。

凡使用专项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等行为,都必须按照企业采购办法进行采购。

实行集中采购的采购项目,必须委托相关采购机构和人员实行集中采购。

第四,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绩效管理。

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一些企业资金“重分配、轻管理;重使用、轻绩效”的现象,要研究如何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强化预算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机制。

要做到既讲节约又讲效果,一要靠思想觉悟,二要靠制度管理,所以,要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绩效管理。

与此相应,要重点强化财务分析,比如现在预算执行进度很重要,对全年可支配资金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目的地花钱,绝不能稀里糊涂地花钱。

第五,加强财务管理队伍能力建设。

一些企业成立的时间不长,财务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还不高,要大力加强财务队伍能力建设。

▶️ 基建会计制度 ◀️

摘要: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医疗卫生制度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作为公立医院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医院的财务核算对医院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在新医院会计制度条件下,财务管理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影响。

本文将着重对新医院会计制度对公立医院财务核算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并探究财务核算的应对策略,为我国公立医院的财务管理提供一个参考与借鉴。

近年来,我国对医疗卫生事业给予了高度高度,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与制度支持,医疗机构逐渐向专业化、科学化发展。

xxx年初,我国开始实行了新医院会计制度,这对公立医院的财务核算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这样的发展形势下,公立医院财务核算必须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保障医院财务经济的有效发展。

通过对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分析,可以发现该制度对公立医院财务核算的基础进行了新的诠释。

传统的会计制度下,财务核算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随着近年来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这种模式已经不能够满足当前时代发展的要求,逐步向“应收应付制”进行转化[1],该制度具有一定的优越性,能够有效提升公立医院的财务管理水平,它几乎已经取代了传统的“收付实现制”,当然并不排除“收付实现制”的应用。

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下,公立医院的财务核算分析更为丰富,且逐渐实现了细化,并对医院的成本管理进行了规范,这在各个科室的费用归集以及核算对象等方面都有着不同程度的体现,

对医院科室的管理也不断加强,有效保障了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与有效性,为公立医院的财务核算提供了可靠的参照依据。

▶️ 基建会计制度 ◀️

一、为了加强医院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财预字286号)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三、医院的会计核算除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均按照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四、医院应按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医院不应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二)医院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医院可按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三)医院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应按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医院应当按照和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

(二)医院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2、收入支出总表;

3、基金变动情况表;

4、有关附表。

(四)医院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规定。

(五)医院会计报表,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医院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医院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六、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财会字19号)的规定执行。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本制度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的库存现金。

医院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医院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医院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全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医院,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二、医院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医院将款项存入银行,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医院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末,银行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有外币业务的医院,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进行明细核算。

医院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采用业务发生时汇率,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汇率折合。

月末,各种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以及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的外币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月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按照月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因银行结售、购入外汇或不同外币兑换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折合汇率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存在银行的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和在途资金等其他货币资金。

二、外埠存款,是指医院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医院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库存物资”、“药品”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指医院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医院在填送“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医院使用银行汇票后,根据发票帐单等有关凭证,借记“库存物资”、“药品”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根据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医院与所属单位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汇解款项,在月终如有未到达的汇入款项,应作为在途货币资金处理。根据汇出单位的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 基建会计制度 ◀️

第一条单位预决算是国家财政预决算的组成部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主管部门按照全县统一的工作程序、编报规程和时间要求,组织实施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的编报工作。其职责主要是:

(一)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报表的布置与培训工作。

(二)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报表编制质量的核查工作。

第三条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的编制要求,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本单位人员、资产等基本情况,统筹安排、合理编制部门预算。

第四条单位部门预算的具体编制办法按《沛县县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沛财预[2003]4号)和《沛县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沛财预[2003]5号)执行。

第五条单位部门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如有突发性、政策性变化,确需调整预算的,由单位提出调整预算申请,财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整预算手续。

第六条单位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编制综合反映本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财务决算。

第七条单位在编制决算前应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及时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核实资产。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应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应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应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报。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八条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统一下发的报表格式、编制说明及时间要求,认真、及时编制决算,做到表内项目之间、表与表之间、本期数据与上期数据之间相互衔接。决算报表应经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盖章,保证财务决算报表真实、完整。

第九条主管部门应做好决算的审核工作,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核编制范围是否全面,是否有漏报和重复编报现象。

(二)审核编制方法是否符合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否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决算的编制要求。

(三)审核编制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审核单位账簿与报表是否相符、金额单位是否正确,有无漏报、重报项目以及虚报和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

(四)审核报表中的相关数据是否衔接一致,包括表间数据、分户数据与汇总数据、报表数据与计算机录入数据、本年数据与上年数据资料是否衔接一致。

第十条单位应按照财务管理关系或预算管理级次,采取自下而上方式,按时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应对所属单位上报的财务决算报表、部门本级财务决算报表和本级代编决算报表进行汇总,形成本部门汇总财务决算报表。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条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更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条有下属行政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实行部门会计集中核算。采取“集中管理、直接收付、单一帐户、分户核算”的方式,集中统一办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第三条帐簿设置。单位应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

(一)单位只能建立一套帐。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既有行政经费又有事业经费的单位,应以主要经费来源为依据,并参照自身行政职能,相应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或《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实行部门会计集中核算的基层单位,根据管理需要,相应设置指标、资产、债权、债务等台帐。

第四条填制凭证。要求内容齐全、审批手续齐全。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三)职工公出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四)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存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五)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五条登记帐簿。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做到书写规范、讲求规则、日清月结。

(一)单位应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帐工作除特殊规定外每月应进行一次;

(二)单位应按照规定定期(按月)结帐;

(三)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帐、明细帐应定期打印。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第六条会计核算。单位应以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所有资金和财产均要纳入单位的会计核算,全面记录和反映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七条单位发生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在做好单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和资金缴拨会计核算的同时要加强下列会计事项的核算。

(一)材料核算凡批量购进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均要进行材料成本核算。按照会计制度要求的计价方法和出入库保管方式,建立健全材料管理制度。

(二)固定资产核算凡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单位因购建、调拨、捐赠、融资租入、改建、扩建、出售、转让、报废、毁损等引起固定资产增减变化的,必须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资金核算项目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单位要根据专项支出的不同项目,分别建立专项支出明细帐,单独核算并反映资金收支余等情况。对已完工的项目,资金如有结余,一律按财政部门验收报告意见处理。年内未完工的项目,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基建资金核算单位经批准用自筹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在“结转自筹基建”科目核算;财政给予拨款的基本建设支出,其财政拨款部分,在有关专项收支科目核算。单位自筹与财政拨款形成的建设资金均应转存建设银行,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另行组织基建会计核算。零星土建工程在单位有关支出科目等会计科目中核算。(五)内部成本核算凡开展产品生产、劳务服务、批发零售、开发研究等具备内部成本核算条件的业务活动和辅助业务活动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均应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具备完全成本核算条件的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内部成本核算遵循推行经济责任制、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并区分业务活动和辅助业务活动与单位专业职能的关联程度,正确使用事业收支、经营收支会计科目。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成本项目的确定、成本分配的方法,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具有统一性和完整性,其成本费用开支项目必须与事业支出科目相衔接。

第九条财务报告。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主要包括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等。

(一)财务报告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财务报告的有关数字。

(二)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提供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分月报、季报和年报。月报于次月3日前报送、季报于次月5日前报送、年报按财政决算布置时间报送。

(三)单位在报送月报、季报、年报的同时要编写报表说明书。报表说明书包括报表编制技术说明和报表分析说明。

报表技术说明主要包括: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事项的变更情况、变更原因以及对收支情况和结果的影响。

报表分析说明一般包括:基本情况,影响预算执行、资金活动的原因,经费支出、资金活动的趋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对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现金指存放在单位并由出纳会计保管的现钞,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各种外币。有价证券视同现金管理。

第二条现金管理遵循严格范围、收入缴存、限额管理、强化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现金的使用范围:

(一)尚未实行财政部门或单位委托银行代发的工资、津补贴、奖金、福利费、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等个人报酬;

(二)在规定许可范围内,向不能转账结算的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或支付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预借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现行规定为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国家规定允许使用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现金收入应于当日缴存国库单一账户,当日缴存确有困难的,最迟在次日缴存。收入的现金不得坐支,不得挪用挤占,不得公款私存,不得保留账外现金。

第五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三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

第六条收付现金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否则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七条收入现金应向交款人开具合法票据,并在记账联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支付现金应在付款的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签发支票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如实写明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在办理属于个人支出或借支现金时,应由领款人签字,出纳会计不得代领代签。

第八条个人不得因私借公款。因公借支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公务结束后一周内必须结清借款,逾期不结清的从其工资中扣还。现金借出时,应以规范的凭证及时入账,严禁以白条抵顶库存现金。

第九条单位设专(兼)职出纳会计,非出纳会计不得经管现金。出纳会计应设置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逐日逐笔记载现金收支活动,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条建立健全现金保管制度,完善保安措施,确保现金安全。单位现金存放处仅允许存放本单位的现金及支票、汇票等银行票据。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现金清查制度,防范和控制各种资金风险。应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现金进行盘点和清查。定期清查应按季进行,在分管领导主持下,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同出纳会计共同清查;不定期清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同出纳会计共同进行。清查应形成清查纪录。

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结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通过金融机构资金汇划系统,将财政性资金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划拨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以及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各账户之间资金划拨的行为。

第二条结算必须遵循财务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资金安全高效运转的原则。

第三条除按现金管理规定使用现金收付的业务外,单位资金往来均应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账户构成按《县政府关于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沛政发[2004]76号)执行。

第四条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财政部门提出设立小额现金账户、特设专户等银行账户的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批,人民银行核准后,在指定的金融机构开设银行账户。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开设、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个账户,不得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外开设账户。

第五条结算使用的财务印鉴,是单位办理资金拨付的重要工具,不得随意更换。因机构调整或经办人员变动等确需更换印鉴的,应书面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预留印鉴更换手续。新印鉴一经启用,原印鉴需及时封存。

第六条单位一律取消在金融机构开设的各收入过渡性账户,应缴的收入采取直接缴库或集中汇缴方式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具体收入划缴方式及程序按《沛县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暂行办法》(沛政办发[2004]32号)执行。

第七条单位在办理资金支出时,除经财政部门批准采用授权支付方式外,所有支出均应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进行结算。具体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及程序按《沛县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八条办理行政事业单位之间资金结算业务的,应由付款单位提出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后,由财政部门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办理内划手续,资金结算各方依据相关票据处理业务。

第九条单位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按《沛县县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试行办法》(沛财预[2004]6号)执行。

第十条单位负责人应严格审核本单位各项结算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对本单位的财务结算活动负法律责任。

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政票据是指省财政厅统一监制或印制的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处罚或结算的合法凭证。

第二条使用财政票据的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核算资格,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单位的财务部门具体负责财政票据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财政票据实行限量购领、定期缴验制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的购领、保管、使用、缴销,并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情况。

第四条单位首次申领票据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使用收费票据的单位,应持省级以上收费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县物价部门颁发的《江苏省收费许可证》、单位法人证明、收费收据购领申请书,经财政部门审查合格,发给《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凭证购领使用记录簿》,方可购领《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银行代收单位)或收费票据(委托代收单位)。使用罚没收据的执法机关须持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县政府颁发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认定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经财政部门审查合格,发给《江苏省罚没收据领用记录簿》,方可领用罚没收据。

第五条单位再次购领票据时须持《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据)记录簿》缴旧领新,并登记缴销及领用票据的本数、起讫号码、收款金额等。

第六条单位在财政票据启用前,应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少联、错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办理更换手续。

第七条单位按规定从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购领的各类专用财政票据,必须持文件依据到财政部门办理备案后使用,并按“票款分离”收缴办法和操作规程将所收资金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八条实行银行代收方式的单位收费事项发生时,应根据财政部门编发的单位代码和收费项目代码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交由当事人到财政部门指定的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缴款,代收银行审核无误后向当事人开具《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简称机制票据)。实行银行代收的执罚机关处罚事项发生时,应填写《沛县罚没收入专用缴款单》,交由当事人到财政部门指定的代收银行缴款后,处罚机关据缴款回执开具罚没收据。

第九条符合当场收缴条件的单位,应提出委托代收申请并填制《委托代收申请表》,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采取委托代收代缴办法后,方可购领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含定额收据和专用收据)。

第十条实行委托代收方式的单位应于收费(处罚)事项发生时,当场收款并开具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但当日(最迟次日)必须将所收金额汇总解缴财政。非税收入汇总解缴时,单位应按要求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执罚机关直接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罚没收入专户),注明所用收据的起讫号码及“汇总”字样,送代收银行收款后,必须将机制票据记账联与收费收据记账联配对记账,将机制票据收据联粘贴在相对应的收费收据存根后,以备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一条单位须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票据,不得串用混用,严禁转借、转让、代开和买卖。票据使用时,内容填写必须完整准确,印章齐全,不得涂改。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联次齐全。

第十二条对收费(处罚)单位之间的合法征收行为及往来事项,交款单位出具拨款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办理内划手续并代开收据,收据须加盖执收单位财务专章和会计印章。

第十三条严格实行票据缴验制度。单位应建立票据内部审核制度,核对内部各单位使用票据的册数、号码、收取金额、已缴财务入帐金额、已缴财政金额,确保票款一致。向财政部门缴销票据时,单位应填写《收费(罚没)票据缴验表》,连同票据存根(附机制票据收据联)缴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四条单位不得私自印制、出售、伪造财政票据,不得使用白条收费或罚款。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缴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十五条单位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声明作废,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财政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财政票据实行“年终零结存”制度。年度终了时,单位所领财政票据应全部清理核销。已填写的票据收入原则上不得跨年度入账。

第***单位已开据的财政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五年。个别用量特别大的票据存放确有困难的,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

第十八条票据销毁须经过财政部门批准,单位不得自行销毁。对符合销毁条件的票据,单位应填写《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销毁申请表》,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组织票据销毁工作。

第十九条撤消、合并、分立及收费项目被明令取消的单位,应按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票据购领记录簿”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将已领未用票据全部清理。不得私自转让、销毁票据和票据购领记录簿。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以及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非税收入实行依法征收、票款分离、银行代收、专户存储管理办法。

第三条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增加或取消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的,执收单位须持相关文件按规定程序报县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条单位收费应办理《江苏省收费许可证》、《江苏省收费员证》;执法机关实施处罚应办理《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认定书》和《江苏省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收执罚。

第五条单位收费或执罚应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在公共场所向社会公布收费(处罚)的文件依据、收费(处罚)项目、标准、范围、收费的减免政策及减免项目等。

第六条单位组织收入应按规定使用省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票据。

第七条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部门会计机构统一核算,不得设置账外账。

第八条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沛县收费罚没收入收缴分离暂行办法》(沛政发[2001]53号)和《沛县非税收入“票款分离”操作规程》(沛财综[2003]12号)。

第九条实行银行代收方式的执收单位应于收费事项发生时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交由缴款人将款项送存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代收银行开具的《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第四联作为收入入帐依据。实行银行代收的执法机关应于处罚事项发生时填写《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缴款单》,交由当事人将款项送存财政部门指定的罚没收入专户,执法机关凭缴款单回执开具《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并作为收入入帐依据。

第十条实行委托代收方式的执收(执罚)单位应按规定于收款事项发生时向当事人开具《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收据》(含专用及定额收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其他收入使用)、《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将所收资金于当日(最迟次日)汇总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具体缴款方法同第九条),收费单位应将代收银行开具的《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第四联与手工收据记帐联配对入帐,不得截留、挪用、坐收坐支。

第十一条单位对组织的收入应及时入账,按月与财政部门核对,确保收入账账相符。

第十二条对缴费人因特殊原因提出减免的,执收单位应依据政策规定的减免标准和范围,按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凡不属政策规定减免范围的,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批准减免。

基本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基本支出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第二条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坚持按预算、按计划执行进度办理支出。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支出。

第四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严禁乱发津贴奖金。

第五条单位人员经费应按照人事部门审批的工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不得无故拖欠、截留挪用。确因工作需要雇用临时人员的,应按有关管理规定到劳动、人事部门办理用人和工资待遇的审批。

第六条人员经费由财政部门或单位委托金融机构办理个人帐户发放。

第七条纳入财政统一发放单位人员工资变动、增人增卡、减人停卡,应根据人事部门批准的手续,减资和减人停卡手续应于工资人员减少的当月15日前报送财政部门;增资和增人增卡手续应于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严禁虚报冒领工资。

第八条单位应加强公用经费的内控管理,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对重点支出项目参照项目支出管理。

第九条购置办公用品,应由单位财产物资管理机构统一办理,按计划领用。对购入办公用品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应通过“固定资产”核算。购进大批同类材料物品,应通过“材料”科目核算,并相应健全入出库手续。

第十条单位应加强会议费管理,严格履行会议审批制度,压缩会议规模,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借会议费名义报销与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会议费支出严格按县政府《印发〈关于会议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沛政发[1997]7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单位应加强电话费管理,对办公电话、传真机和网络等费用支出,推行定额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单位应加强车辆燃修费的管理,实行车辆派车单制度和车辆里程考核制度。同时应完善单车燃修费审批和管理办法,对大项维修实行跟踪管理,定点维修。

第十三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财预字[1998]159号)规定执行。公务招待应建立就餐通知单制度。严格控制就餐人员和就餐标准。

第十四条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与经营收入配比。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资金是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适合项目管理的各项财政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上年结转等方面的资金。

第二条项目资金指标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对项目支出按支出用途进一步细化分解。

(一)基本建设(大修理)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征地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等购置费、原材料、其他费用。

(二)会议培训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场租费、交通费、材料费、表彰费用、其他费用。

(三)资产购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资产器材购置费、安装费、其他费用。

(四)专项业务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设备材料购置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宣传咨询费、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其他费用。

(五)其他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开发费用、研究费用、设备材料费用、会议费、差旅费、租赁费、其他费用。

第三条项目实施单位在申请拨付资金前,对项目支出细化预算所列事项以及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有关材料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提供给财政和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经核实后,签订项目工程资金合同(协议)书,确定拨款办法。

第四条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先期可预拨20%的项目资金作为启动资金,然后按工程进度,经审核后分期分批拨付资金,但在工程验收前最高拨付额不得高于项目资金总额的70%,验收合格后再拨付20%资金。对需多渠道筹措资金的项目,应先落实自筹资金。凡自筹资金未足额落实的,一律不予拨付项目资金。具体拨付程序和要求按《沛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沛财[2003]第3号)执行。

第五条预留项目支出预算的10%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项目工程按计划完成,验收交付使用一年后,经财政部门检查未发现质量问题的,再予拨付。

第六条财政补助金额较小的项目,在征得财政部门同意后,项目实施单位可根据项目计划先行实施,待项目完工,经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办理一次性拨款手续。

第七条项目资金支出预算确定后,严禁随意调整预算,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并进行明细核算。因项目发生终止、撤销、变更引起调整的,相关单位必须提出变更申请,并附报变更的政策依据和说明,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县财政局为报账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盖销后,退还给项目主管部门,由项目主管部门按规定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核算,以真实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全貌与效果。

第九条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报账的基础工作,报账凭据根据报账审核需要,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具体包括:项目计划批复、项目中标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报账拨款申请表、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附原始凭证)以及项目竣工决算等。

第十条项目资金的基本建设部分,达到或超过招投标管理限额的,必须实行招投标管理。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应当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一条实行报账制管理的项目资金采取国库集中支付办法,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的提供单位或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报账资金的拨付实行转账结算,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单位要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实施单位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财政部门应停拨项目资金或中止项目资金,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纠正的,财政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收回所拨资金。

第十三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首先自查、自验,对项目资金的落实、工程的实施、完成及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系统的总结并及时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效果的文字报告。

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对已完成的项目组织检查验收小组,根据立项单位和项目承包单位的合同或协议以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要求,审核有关项目竣工材料,出具检查验收报告。然后由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五条项目验收合格后,要明确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由主管部门及时与项目实施单位办理固定资产价值移交手续,切实保证账实相符,确保项目工程永续利用,长期发挥效益。

第十六条项目实施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立项、评审、实施和成果等方面的资料,主动接受财政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检查处理建议和意见整改纠正。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要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凡集中采购的项目必须根据政府采购预算要求编制详细的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第二条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和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按月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不得实施采购。

(一)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单位应填制“政府采购预算控制计划表”和“政府采购计划明细表”,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财政部门核准。

(二)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行协议供货采购的项目除外)的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分散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三)分散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因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以及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应当在开展采购活动前报财政部门依法批准,并将采购结果报财政部门备案。

(四)政府采购计划中采购方式属协议供货采购的采购项目,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有关协议采购的规定执行。第三条单位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政府采购事宜。委托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前,应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的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确定委托代理协议采取一年一订的方式,特殊项目采取一事一订的方式。

第四条单位依法采用相应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应当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变更合同。涉及政府集中采购的合同,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凡符合事先约定标准的,即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资金支付按照《关于印发〈沛县县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试行办法〉的通知》(沛财预[2004]6号)规定执行。

第七条核准后的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采购计划的,按原报批程序执行。

(一)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项目的,按规定办理部门预算指标调整手续后,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批,补报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二)在部门预算资金范围内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批,补报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三)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批,补报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第八条单位应加强政府采购项目新增资产的管理,及时进行国有资产登记备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九条政府采购的备案和审批事项由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

(一)下列事项应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1、因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2、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二)下列事项应报财政部门备案:1、主管部门制定的本部门政府采购实施办法;2、经财政部门依法批准,采取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执行情况;3、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副本;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全面反映和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情况,采购档案保存期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财务内部控制机制,以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和舞弊行为,保证各项财务活动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第二条单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或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做到印鉴和支票相分离,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三条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

第四条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设置专职稽核岗位,配备稽核会计,否则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兼任此项工作。未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由会计主管人员兼任本单位的会计稽核工作。稽核会计对其稽核意见负责。

第五条会计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财务计划、经济业务计划及各项财务收支;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

第六条稽核人员应依据国家财经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财务规定开展稽核工作,对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进行稽核。

(一)原始凭证不经审核不得入帐。原始凭证取得或填制后由稽核人员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初审,并加盖“稽核”字样印戳,报分管领导人签字批准方可入帐。

(二)记帐凭证由填制人员填制后,经记帐会计初审,稽核会计复核,并分别签名或盖章后入帐。

(三)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要每月稽核一次。

第七条稽核会计有权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对稽核时发现的差错和问题进行纠正。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配合稽核人员的工作,对稽核出的错误应预以纠正。对重大问题或有关部门和人员不予纠正的问题,稽核人员有权向单位领导或者有关部门反映。

第八条经济业务发生后,先由会计机构审核,再报分管领导人签批;未经审核的,分管领导人不得予以审批。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九条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单位根据业务量大小和年度支出多少确定具体的支出审批权限,原则上单笔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直接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经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分管领导人审批。单位其他领导人不得越权审批。

第十条对大项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会计机构审核后,报单位分管领导人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得办理,更不准未批先办。

第十一条单位应对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专项资金支出及使用效益情况,单位的开支标准、报批程序及其它财务事项进行公开。

第十二条单位年初以会议的形式通报本年预算的安排及资金使用的打算,年末开会通报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单位应于每季度末15日前将本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公布上墙,接受社会监督。专项资金或大额支出应及时在单位通报并公示。

▶️ 基建会计制度 ◀️

财务会计制度是医院财务会计工作得以顺利的保障。从当前医院发展总要求出发,制定更加符合卫生事业发展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各大医院未来工作的重点内容。但是从现行医院财务制度的情况来看,其中医院财务会计固定资产以及固定基金核算办法不科学,资产减值的问题十分普遍,在这样的背景下,医院必须要强化财务会计管理力度,克服现有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完善改进措施,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一、引言

现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在我国已经历整整二十年的历史,因此在成本、费用计算方法以及会计要素方面已经显得落后,与当前医院经济发展需求极度不符,针对这些问题,国家相关部门以及医院管理者必须要相互配合,在原有财务会计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和完善,不断完善核算方法,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使其能够客观展现医院的财务状况,进而有效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现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现有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中存在一些漏洞,导致医院财务会计工作以及管理无法有效开展,下面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具体分析,通过掌握和了解这些缺陷,改进医院内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升医院整体管理效力。

(一)虚增固定资产总量

现有财务会计制度在购置固定资产方面的内容存在不足,医院购置资产主要是指医院流动资产转化为非流动性资产,但是不会引起医院食物资产的增减变化,固定基金在调整的时候,只不过是针对净资产内部基金的调整。现行的制度中固定基金实际上就是一种净资产的虚增,这样一来,医院原本所涉及的医院净资产转移,就不够完善,它只是对一部分固定资产进行反映,所体现的只是部分资产所有者的权益,医院当期的收支结余不够真实。

(二)资产减值

在现有的财务会计制度中,对于医院固定资产减值的问题是必须要关注的。在医疗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过去购进的医疗设备已经不具备当初的价值,甚至有的设备已经报废,但是由于这些贬值或者报废的设备没有被上报,因此医院固定资产会逐渐增加,这样一来账面固定资产与医院实际固定资产的数量就会存在十分严重的分歧。另外在药品招标以及国家药品价格不断下调的形势下,医疗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市场药品价格波动很大,药品、卫生材料以及其他材料等物资在存放的过程中也存在减值的风险,医院不可能像其他行业一样施行零库存,因为那些货物和药品是用来治病救人的,因此必须要常年保持一定数量以保障物资周转灵活,这些物资中有很多是平时需要使用,但是有效期却很短的物资,非常容易失去效用而导致价值流失,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依旧是成本的价值,并没有客观的对医院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凸显,进而导致库存减值风险加剧。

三、完善与改进现行医院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对策

通过以上的分析,医院必须要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提高医院财务管理能力。下面具体提出几点措施:

(一)加强财务人员的自身管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效果的重要因素也在于对人才管理能力的提高,把人力资源作为医院财务管理与发展的重点,定期开展人才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财务管理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同时,医院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要要充分的掌握会计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的相关知识,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促进财务会计信息的流通与分享,确保信息时效性。

(二)建立费用控制体系,强化资金管理

为了能够实现资金管理的合理性,首先,要在院内建立聘任制度,将资金管理作为医院领导者的政绩考核内容,提升管理的强制性,同时医院内部费用管理控制也要作为科室考核的内容之一,提升科室对于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在上级部门进行宏观管控的时候,有意识的对医院的资金管理施加压力,增强院领导以及管理人员对于费用控制的重视程度,积极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彻底解决费用控制以及资金优化配置的问题。

(三)加强内、外部监督控制力度

面对目前医院财务监督控制力度不足的情况,我们应该从根源下手,利用内部改善、外部监管的手段,有效加强监督控制力度。内部改善,主要是指以院长为代表的领导层形成财务管理意识。外部监管,主要是指上级部门要定期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提升监管力度的方式。在建立有效的费用控制体系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加大内、外部的监督控制力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这样才能将各科室资金利用的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加强全部人员费用管控的意识,摒弃不良风气,创造出有利于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针对当前医院内部财务管理的现状,为财务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相应、平等的激励机制,安排会计人员的晋升培训,让他们在职称上和待遇上都有所提升,切实调动起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由于环境及业务受限,可以针对医院中的财务从业人员建立一个比较科学和完善的考核制度,这种考核制度可以是全省范围或者全市范围的形式,以《会计法》作为考核依据,从业务能力上、法律规范上对财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一定比例的予以考核认证,并且制定待遇提升的标准,让财务工作者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于医院。

(五)加强医院领导的财务管理意识

医院的领导也需要通过参加定期的财务管理培训,让他们逐步意识到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医院发展的方方面面、这种认识不仅是在上级考核压力下产生的,更应该是领导发自内心的认可和需求、除了财务管理培训外,还可以让责任制院长的制度与财务直接挂钩,真正将财务管理变为医院院长的工作职责,只有做好财务管控工作,才能保证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六)注重科学,建立评价制度和财务分析

医院财务管理在医院整体管理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做到财务管理上的科学与合理,首先考虑的是医院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因此,为了准确把握医院经营与市场发展状况必须要分析财务数据,这样才能提高管理水平,所以要建立科学的分析机制。通过分析认识医院财务管理活动规律,可以有效掌握医院管理中的不足,了解医院收支、资产运用能力,通过分析也可以总结医药费用控制能力、质量变动情况。通过分析和建立评价机制,综合了医院财务管理能力。进行分析的同时也要从资本保全的前提下所产生的医院发展后劲,医疗资金占用的使用效率,社会效益以及对营运能力、医院的偿债能力、社会贡献进行分析以保证目标实现。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财务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是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但是现行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中存在很多不足,这些问题对医院各项工作的发展都存在显著制约,本文首先针对这些缺陷进行了分析,并且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强化管理措施,以此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 基建会计制度 ◀️

上市公司应当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

除金融企业以外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还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非上市股份制金融企业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xx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还可以执行1993年7月1日起实施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保险企业会计制度》、非股份制金融企业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1993年7月1日实施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保险企业会计制度》。

除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企业(包括不符合小企业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等)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也可以执行1993年7月1日起实施的分行业会计制度。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自xx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

鉴于一些企业在适用会计制度时具有可选择性,作为审计人员在对企业进行审计是应当要求被审计企业对其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做出书出说明,以便审计人员在审计定性时作为引用相关会计制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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