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合同(分享十篇)
发表时间:2020-05-11审计合同(分享十篇)。
◍ 审计合同
1 甲企业接受其他单位以固定资产进行的投资,该项固定资产原值600万元,已提折旧 120 万元,经双方协商确认的价值为400万元,甲企业以 480 万元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对此,审计人员应做出的判断是:
2 对未入账的长期借款进行审查,无效的审计程序是:
3 审计人员在审查托管证券是否真实存在时.应采取的主要审计程序是:
4 审计人员为了证实对外投资的存在性与所有权,应实施的审计程序是:
5 审查企业长期借款,发现其中一部分将在一年内到期。审计人员应提请被审计单位将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在报表中列示为:
6 下列程序中不属于借款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测试程序的是:
A.索取借款的授权批准文件,检查批准的权限是否恰当、手续是否齐全
B.观察借款业务的职责分工,并将职责分工的有关情况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
C.抽取借款明细账的部分会计记录,按原始凭证到明细账再到总账的顺序核对有关会计处理过程,以判断其是否合规
D.计算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在各个月份的平均余额,选取适用的利率匡算利息支出总额,并与财务费用等项目的`相关记录核对
7 审查对外投资时,应测试其内部控制环节。以下符合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要求的做法是:
8 为确定“长期借款”账户余额的真实性,进行函证。函证的对象应当是:
9 在确定被审计单位收到外币出资,根据有关制度规定,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时应采用:
◍ 审计合同
第十四条 绩效审计报告应当反映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选择、确定及沟通过程等重要信息,包括必要的局限性分析。
第十五条 绩效审计报告中的绩效评价应当根据审计目标和审计证据作出,可以分为总体评价和分项评价。当审计风险较大,难以做出总体评价时,可以只做分项评价。
第十六条 绩效审计报告中反映的合法、合规性问题,除进行相应的审计处理外,还应当侧重从绩效的角度对问题进行定性,描述问题对绩效造成的影响、后果及严重程度。
第十七条 绩效审计报告应当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兼顾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个体利益和组织整体利益,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 审计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付款和竣工结算等活动的重要依据。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高校建设工程的规模逐渐扩大,投资融资的渠道多种多样,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合同条款也越来越多。那么,下文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合同跟踪审计重点与技巧,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合同跟踪审计的必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付款和竣工结算等活动的重要依据。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高校建设工程的规模逐渐扩大,投资融资的渠道多种多样,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合同条款也越来越多。施工合同如果不够规范和严密,可能给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给竣工结算埋下隐患。这就要求保证合同签订内容的合法性、全面性和严密性。但审计中发现,不少建设项目的施工合同内容不全面、条款不规范、语言不缜密,重要条款约定不清,成为工程结算出现扯皮情况的根源。
为有效促进施工合同的合法签订和履行,促进高校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开展施工合同审计工作十分必要。
跟踪审计的关键在于动态控制,就是对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尤其是对分包合同的签订、对签证的审核、对索赔的确认等,都要以总承包合同为基础和本源。离开了原总包合同,有可能不该签的签证签了,不该赔付的索赔付了,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
二、合同跟踪审计的重点
开展工程施工合同跟踪审计工作,要重点关注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合同起草和签订阶段,加强对合同条款的审核;二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审查付款和索赔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数量,是否签署了违背原总包合同的施工签证或补充协议。
(一)合同制定阶段的审计
加强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条款审核,如审核合同中的责权利、质量、工期、取费、拨付款办法、奖罚、保修及时效等是否全面合规,施工过程中的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标条件相符。如果有甲方直接分包的项目,审核分包价格是否合理,分包合同条款是否合规。
1. 审查合同主体资格
对承包方主要应审查施工资质情况、施工组织能力、社会信誉度、财务状况等,审查是否存在借用资质或非法转包情况,所承包的专业工程是否超越其资质能力等。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基本指标,审计人员应认真调查、分析和考证,并做出专业判断,若发现问题,要督促基建管理部门及时补救,防止造成施工延误、质量不过关等被动隋况,维护学校的经济利益。
2. 合同形式要适当
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工程计价模式进入“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阶段。2003年颁布的清单计价规范,对合同形式没有作具体规定,但由于缺少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人们一般仍按照以前的习惯,对规模大、工期长的工程采用单价合同为主、总价
合同为辅的合同形式,对于规模小、技术简单、工期较短的工程,则采用总计合同。然而在规范的使用过程中,出现较多问题,导致风险分配明显不公,有的因为施工单位承担了过多的风险而造成施工厌恶,甚至影响工程质量。2008年修订后的清单计价规范第4.4.3条明确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方式,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在约定条件外,允许调整。但调整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
3. 语言表达要缜密
合同语言表达要做到清晰和严谨,减少或防止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果合同出现文字漏洞,则有可能引起对方的索赔甚至诉讼,即使己方不存在过错,也有可能处于被动地位。
合同订立过程中,囿于表意人的知识、经验和判断能力,合同当事人的意思有时表达得不够清楚、明白,就可能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
如某网架施工合同中有一“屋面及外挑部分天棚为银灰色铝塑板覆面,本次投标不考虑该部分报价”的条款,履约过程中产生很大争议,施工方认为该条明确行政楼屋面工程不在其报价范围内,它没有合同义务完成这部分工程,除非另行加价;而建设方则坚持行政楼网架工程中的屋面板部分,理应包括在原告报价范围内,施工方拒绝施工或另行要价属违约行为。双方各执已见,遂纠纷成讼。可见,完整、缜密的语言表达是对合同的基本要求。
4. 风险分配要适当
任何一种风险都应由最适宜承担该风险或最有能力承担该风险损失的一方来承担。有时,虽然通过不对称的合同条款将风险转移给对方,但由于风险责任与权力平衡的关系,这种转移后面往往隐藏着更大的风险。
如承包商为了抵偿承担风险造成的损失,将主要精力放在索赔上,不但影响投资,而且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有的承包商由于承担较大的风险损失,在材料质量等方面铤而走险,可能会给建设方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合理规避风险,审计人员必须把握一定的度。既要防止甲方承担不应有的风险,又要防止向乙方过度转嫁。项目参与者承担相应的风险,对其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作积极性具有促进作用。如果项目参与者不承担任何风险,就没有任何责任,也就失去了控制风险的积极性,对工作不利。2008年版清单计价规范对施工过程中由于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过大造成的风险进行了适当的约定,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
5. 合同审计要有侧重
施工合同的标准文本内容很多,跟踪审计应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即合同中确定双方当事人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条款重点关注。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对签订施工合同双方的利益影响最大,决定了双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也是审计的重点,其中的造价条款是审计的重中之重。
审计合同价款,要在以下方面多加考虑:
一是审查合同计价方式是否符合工程特点,对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约定是否清晰、合理,是否与国家、地方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相违背。
二是对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施工合同,重点审计条款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三是审查合同是否与招标文件相一致,注意在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答疑、澄清文件和承诺书等是否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是合同价款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是否另行订立了与合同实质内容不一致的其他协议。
五是审查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明确、具体、有效,违约金、赔偿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是否合理、合法,具有操作性。
(二)加强履约审计
履约审计是跟踪审计的重点。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违反合同的现象,如发包方未能准时拨付工程进度款、中途停工、固定造价合同遇到主要材料涨价风险过大、工程提前交付、逾期交付、拒绝验收、拖欠工程款、拒交工程等。跟踪审计人员应善于使用合同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如某基坑支护工程,设计使用预应力锚杆喷浆支护,施工单位投标时按照端头螺栓锚固,其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得到监理的认可。然而,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加工螺栓速度太慢,对其他工序造成影响。为保证工期,会议研究改螺栓锚固为自锁式夹片锚具,对施工方来说增加了一定的成本。但由于施工进度缓慢是施工方的原因,因此本着“谁的责任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增加的费用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在所难免,应分清原因,由责任方赔偿损失。对勘探、设计、招标代理、监理等各方,在签署合同时都要明确规定各自的责、权、利,减少工程变更,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合同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审计人员应该对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和审计工作有深度的把握。既要保证审计工作本身的合法性又要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跟踪审计的实质是在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审计人员以咨询服务的形式,对其不合理条款提出修改建议,最大限度地提升审计价值,保证合同行为目标的实现。
跟踪审计不能越位参与项目管理,如果从项目管理者的角度出发,开展审计工作,缺乏客观性,必然使得监督作用弱化,审计风险加大。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过程跟踪审计,必须准确把握跟踪审计的控制点和介入深度,重点监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执行情况,解决工程中的争议问题。同时,要积极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建立健全施工合同审计程序和审计规范,使合同审计逐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最大限度地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 审计合同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选择适当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
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应当具有可靠性、客观性和可比性。
第十二条 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来源主要包括:
(一)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二)国家部门、行业组织公布的行业指标;
(三)组织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
(四)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和国际数据;
(五)同行业的实践标准、经验和做法。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在确定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时,应当与组织管理层进行沟通,在双方认可的基础上确定绩效审计评价标准。
◍ 审计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结算(预算)的审核(编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委托项目: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受托业务范围、内容:所有项目内的结算审核
第一条受托人依委托人的委托,对项目的结算(预算)进行审核(编制)。
第二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公平、公正。
第三条委托期限自20__年7月17日至20__年月日止。
第四条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预算编制或者施工结算审计审核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需要外出调查、取证的,费用由委托方负责;
3、因委托方原因影响审计审核(预算)工作时间的,受托方不承担责任;
4、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受托方结清服务费。
第五条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受托人有将委托项目实施情况向委托方通报和报告的义务;
2、依照法律、法规,对委托项目实施必要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3、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行业准则,保护委托方的商业机
4、非委托方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必须由委托方对其真实性、
6、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业务,出具相关报告书。
第六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委托项目审核后的工程造价的%计收基本审核
2、双方签定本业务协议书时,委托方须预交无元审核费(标底、
3、支付方式:双方约定的服务费用结算支付方式为转帐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方式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1、因不可抗力或出现不可预见的事项,致使委托项目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如期完成的,或者需要提前出具报告书的,双方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2、本约定书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3、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第十条本业务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受托方出具报告书,委托方结清服务费后终止。
本业务协议书一式五份,委托单位执三份、受托单位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审计合同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绩效审计工作,提高绩效审计质量和效率,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绩效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本组织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经济性,是指组织经营管理过程中获得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产品或者服务及其他成果时所耗费的资源最少;效率性,是指组织经营管理过程中投入资源与产出成果之间的对比关系;效果性,是指组织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程度。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绩效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 审计合同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兹因甲方因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评级需要,委托乙方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审计的目标和范围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被审计单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以下财务报表及其附注进行审计(属于审计范围的,以打勾标示),
□年度、年度、年的母公司及合并利润表;
□ 年度、年度、年母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
□ 年度、年度、年母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年的财务报表附注;
2、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
(1)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甲方年月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年度、年度、年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甲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
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3、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在年月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如果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亦应及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甲方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5、为满足乙方对甲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需要,甲方须确保,
乙方和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不受任何限制。
乙方及时获悉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与组成部分治理层和管理层之间的重要沟通(包括就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的沟通)。
乙方及时获悉组成部分治理层和管理层与监管机构就与财务信息有关的事项进行的重要沟通。
在乙方认为必要时,允许乙方接触组成部分的信息、组成部分管理层或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包括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并允许乙方对组成部分的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
6、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7、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乙方将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主要事项清单。
8、对于某些涉及判断或从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的记录中得不到确认的事项,乙方必须依赖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提供的信息资料和相应解释。因此,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乙方将依据审计工作情况要求甲方(或被审计单位)的董事长及或总经理(或执行董事)及或财务总监代表管理层签署一份正式的管理层声明书,以确认此类有关陈述。
9、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责任。
三、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对不由乙方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乙方不单独出具报告;有关的责任由对该组成部分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3、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4、乙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使乙方在约定时间内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确认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的证据保证。
5、乙方有责任在审计报告中指明所发现的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在某重大方面没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
6、由于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即使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适当地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仍不可避免地存在财务报表的某些重大错报可能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
7、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存在乙方认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治理层或管理层通报。但乙方通报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进建议。甲方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进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沟通文件。
8、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工作
后日内为审计测试期,审计测试期内乙方有权要求变更约定期限或根据测试结果选择终止审计受托关系。
9、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甲方的授权;
(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
(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
(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审计报告签发日之后,乙方无直接责任去考虑或查明可能影响该期间的财务报表的期后事项。但是,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应将在审计报告签发日之后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任何重大事项的发生或任何重大事实的发现通知乙方。
四、审计收费
1、本次年报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及风险衡量为基础计算的。乙方预计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2、审计费用于进场开始审计日内支付 %,其余费用于审计报告完成日结清。
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部分第1段所述的审计费用。
4、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食宿费等杂费由甲方安排承担。
五、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
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份。仅限于甲方为发行企业债券之用,若需改变用途并需要乙方另行出具报告性文件的,需另行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巳审计财务报表时,不得对其进行修改。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项第9段、第四、五、七、八、九、十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
七、约定事顶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终止条款
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2、在本约定书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终止之目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费用。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予以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顶的约定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受托方,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 审计合同
尊敬的XXX公司:
我们很遗憾地向您呈递这份审计合同辞职报告。我们深知这个决定对您的组织和我们之间的合作关系都会产生重要影响,但是经过仔细考虑和深思熟虑,我们不得不做出这个艰难的决定。
我们对过去与贵公司的合作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收获的过程,我们非常珍视我们在贵公司工作的经历。我们希望在合同期内能够为贵公司提供最优质的审计服务,并且相信我们在这段合作中的努力和付出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最近的合作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些困难和矛盾。这些问题主要涉及到合同中的某些细节以及合同的执行。我们认为这些困扰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与贵公司的合作关系和对整个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
我们注意到合同中关于信息共享和合作的规定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地方。我们多次尝试与贵公司的相关部门沟通以寻找解决方案,但是得到的回应却让我们感到非常困惑和不满意。我们希望能够与贵公司建立更加顺畅和透明的合作模式,但是目前的情况使我们无法继续保持这种合作。
我们还注意到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严重的违约行为。这些行为涉及到合同条款的违背、工作范围的扩大、费用支付的延迟等问题。作为一家负责任的审计机构,我们始终坚持诚实守信和按时履行合同的原则。但是贵公司的违约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我们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基础,我们无法继续为贵公司提供服务。
值得指出的是,我们尝试过与贵公司进行多次沟通和协商,但是未能达成任何解决办法。我们对贵公司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和解决意愿表示遗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采取责任和诚实的态度,遵守专业道德和合同条款,做出辞职的决定。
谨向贵公司表示诚挚的歉意,我们深感对贵公司的辜负。我们相信,在贵公司的领导下,这些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并且与贵公司建立起新的合作关系。我们承诺将保证执行完整的交接程序,确保不会对贵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我们衷心祝愿贵公司未来的发展取得圆满成功,并希望您能够理解我们这个决定的艰难性以及我们对贵公司的真挚祝福。
再次向贵公司表示由衷的感谢和祝福。
此致
敬礼
XXX审计公司
日期
◍ 审计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目录
1、委托事项;
2、审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3、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4、甲方权利义务;
5、乙方权利义务;
6、保密条款;
7、违约责任;
8、不可抗力;
9、法律适用及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0、合同的变更;
11、合同的终止;
12、合同的转让;
13、通知和送达;
14、补充协议与附件;
15、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合同正文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下述第项进行专项审计: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会计报表内的特定项目审计;
5、内部控制制度遵循情况审计;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具体审计业务如下:
(1);
(2)。
7、本项审计业务预定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现场工作。如有特殊情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
第二条审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完成本项业务的审计费用为: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
2、1甲方在本审计合同签署后______日内,支付费用总额的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元);
2、2乙方交付审计报告并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的审计费用,即人民大写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元)。
3、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相关费用如差旅、食宿等费用,按照下列方式第种方式执行:________________
3、1甲方另行全额支付,不计入上述费用。具体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按照不高于甲方普通工作人员标准,由乙方先行垫付,审计事项完成后由甲方实报实销。
3、2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在每一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在上述付款期限之前天开具并向甲方提交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甲方付款,乙方拒绝提供正式发票或所提供发票不合格的,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审计费用。
5、如因审计工作遇到特殊疑难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增加审计程序使实际审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情后确认是否接受乙方增加审计费用的请求。
6、审计过程中因甲方原因中止审计,双方应当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的工作量进行评估,对于甲方多支出部分的费用,乙方应当予以退还。
7、如果甲方经调查发现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未披露的内容,则乙方应当按照审计费用总额的_______%对甲方进行赔偿。
第三条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1、甲方承担会计责任(管理当局的责任),即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并保证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乙方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责任。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2、协助乙方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3、按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不以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为条件影响报告意见;
4、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解的误导;
5、乙方指定的主办或经办审计人员与甲方或委托事项有利害关系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回避;
6、甲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7、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提供相应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应资料原件。
8、当甲方认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执业人员和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拒不改正的;
(2)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3)存在严重工作过失,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
(4)违约将委托服务业务转包、分包给其他中介机构的;
(5)受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丧失执业资质的;
(6)拒不配合工作要求达三(3)次以上的;
(7)应当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业务。
2、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出具审计报告共计份。
3、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5、乙方可以根据需要查阅甲方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甲方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甲方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除非甲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乙方应对其在甲方现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该等工作人员在现场期间造成甲方及在现场的任何人员的任何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
6、乙方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6、1甲方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
6、2甲方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
6、3因甲方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7、乙方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在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7、1明知甲方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7、2明知甲方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7、3明知甲方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7、4明知甲方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8、乙方应确保其自身、工作人员及其任何替代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8、1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
8、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8、3接受委托催收债款;
8、4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8、5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8、6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8、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9、乙方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资质,并承诺工作人员及其任何替代人员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0、乙方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六条保密条款:
1、乙方应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允许第三人使用或使用于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及用途,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本合同保密期限为合同有效期及合同终止后______年。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未及时提供审计所需全部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乙方返工、窝工或修改报告,乙方可合理延期出具审计报告,双方可协商由甲方根据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应费用;
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中途停止,甲方已支付费用扣除合理费用(由双方协商认可)后,应退还甲方;
3、除因甲方原因以外,乙方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甲方可以:
(1)拒绝支付服务费用直至乙方向甲方交付审计报告,且每迟延______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审计费用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最终支付的审计费用中扣除。迟延达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其已支付的审计费用;或
(2)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其已支付的审计费用,且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4、乙方提交的审计报告不符合甲方相关要求及国家、行业协会相关规定的,其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遭受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付费用重新进行审计。
5、如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都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合理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______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
2、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条法律适用及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等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及时加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其中一种):_
(一)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XX,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上述争议发生期间以及协商、仲裁/诉讼期间,除与争议有关的事项外,本合同双方仍应当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收到后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
1、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各自的全部义务、责任,本合同自行终止。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4、在下列情形下,非违约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的:
4、1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4、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4、3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人或者委托给任何第三人行使。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通知和送达:
1、根据本合同的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对方应当签收)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邮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邮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______日起三(3)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补充协议与附件: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如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为: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保留对审计结果进行复核的权利。经复核后若乙方审计存在较大偏差的甲方有权扣减部分审计费。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署后,本合同中的约定将取代双方之前达成的任何关于本合同主题事项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在签署本合同以前任何关于磋商与本合同签署有关的书面或口头意向协议、会商纪要、往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协议或函件。(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的签字盖章处)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审计合同
正文:
审计鉴定合同
审计鉴定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由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对甲方的 __________进行审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将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第一条本次委托和受托审计的范围如下
会计期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单位委托审计的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审计的时间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有特殊情形可适当延长,但应另行协商补充约定。
第四条资料提供
甲方应对乙方开展审核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账册、凭证、报表以及其他在审核过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
甲方对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及账册、凭证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此外,在乙方认为必要时,甲方应提供一份管理当局声明书,对有关会计报表方面的情况作必要的说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有关财务报表、凭证、资料作出说明或解释。
第五条审核义务
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税务审核程序。
审核的具体事项包括:
1.审核甲方的财务记录、财务凭证是否适当地保存;
2.审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账目、财务凭证的正确性;
3.审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是否与财务记录、财务凭证、利润回报相符合。
第六条报告义务
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甲方会计核算处理存在问题、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可能产生重大弊端时,可将该情况报告给甲方。
第七条审计报告的出具
乙方在审计结束前_________日内应向甲方提供审计的结论性意见,作为审计成果。提交审计鉴定工作报告及有关审计工作底稿。同时甲方对乙方的审计鉴定工作质量有权进行监督。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一式_________份,这些审计报告由甲方分发和正确使用,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但是因乙方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被审核企业未缴或少缴税款的,除由甲方缴纳或者补缴税款、滞纳金外,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忠诚义务
乙方应当将其审计的所有事实对甲方予以披露,同时不能将审计事项披露给第三人,或者利用从审计中得知的信息牟取利益。
第九条保密
乙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第十条审计收费
1.根据_________市物价局规定和委托项目的工作量、难易及风险程度确定审计费用。
2.经协商,双方确定本项目的审计费用及付款时间如下:审计费用:_____________;付款时间: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审计费用总额的____%,即大写_________元,交付审计报告时支付剩余的审计费用,即大写_________元。
3.因业务需要由乙方垫付的费用,如差旅费等,由甲方另行全额支付,不计入上述费用。
4.如因审计工作遇到特殊疑难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增加审计程序使实际审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情后接受乙方请求增加审计费用。
5.审计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中止审计,乙方不退审计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拒绝或未按期向乙方支付审计业务费,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不向甲方提供审计报告书;
2.甲方未同乙方协商而擅自变更或减除已签订的协议,不得索要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3.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其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并且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总协议收入___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在甲方的积极配合下,不能按期完成审计工作,或未同甲方协商擅自变更、减除已签订协议的,应视为违约,违约金为总协议的_________%。
第十二条审计师责任承担
接受委托的审计师不能以其助手实际完成审计任务为由而免除自己的责任,应当对其自己及其助手的过错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终止
约定书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十四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审计鉴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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