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迷书法作文(热门14篇)
发表时间:2026-07-10[1] 痴迷书法作文
可能是受到家中老人的影响,我在6、7岁时就有幸接触到类似岳飞的《满江红》一类有豪情壮志的诗词。不知不觉与它们的羁绊已经长达八年了。
记得一开始的时候,我与《满江红》的结识仅仅是外婆心血来潮地给我讲了岳飞抗金的故事。也仅仅是外婆顺嘴念叨了几句《满江红》的词句,我便把它深深地映到了自己大脑里。到了初中,对于《满江红》我早已熟能成颂。
三十功名尘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我不明白是什么样的精神才能让人把自己三十多年建立的功业视为尘土一般,把自己南北转战八千里视作理所当然。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首诗句被当做珍惜时间的名句,岳飞认为好男儿就应当抓紧时间为国效忠,而不是年老时才来叹息。其实在我看来这句话何尝不是在讲整个宋朝呢?莫等有一天金军打进帝都,才悔恨当他们在边境时未把他们驱逐。
不论吟诵《满江红》多少遍,我心中对岳飞、对他手下的兵将、对想收复失地的决心敬佩之心始终未减,甚至愈日浓厚。我敬佩于岳飞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的豪情,佩服于岳飞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的壮志。国土沦亡之际,真正说起又能有多少人精忠报国呢?
在这八年里,《满江红》引领我打开诗词界的大门,让我痴迷于他们的豪情壮志,痴迷于他们的忠义双全,痴迷于他们保家卫国的精神,痴迷于他们的一切……
[2] 痴迷书法作文
最近,我近乎疯狂地迷上了哈利波特系列丛书,作者是家喻户晓的罗琳。
文中的哈利在一岁时,被伏地魔夺去了双亲,被寄养在姨妈家,倍受凌辱。然而,他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一个叫海格的巫师来到了他面前,告诉哈利他是一个巫师,并送给他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哈利在魔法学校里,结识了罗恩、赫敏等好友,并多次与仇人伏地魔对战,最终杀死了伏地魔。
这本书让我痴迷的原因之一,是它所展示的既奇妙又惊险的魔法世界。哈利在一年级时,为了保护魔法石,独自直面伏地魔;二年级时,他从分院帽中抽出格兰芬多剑,杀死了祸害学生们几个世纪的蛇怪;当然最为惊险的是,第二次魔法大战爆发时,伏地魔闯进霍格沃茨烧杀抢夺,许多人在防御伏地魔时,被夺命咒所杀。看到这里,我不禁感受到死亡到来时,生命的渺小和无能为力。当时场面十分惨烈,牺牲的巫师们被摆放在大厅中,家属们的哭声响彻天空。这时,复活的哈利挺身而出,与伏地魔决斗。经过一番惊心动魄的战斗,哈利终于成功地杀死了伏地魔,给整个魔法世界带来了和平。看到这里,我对死去的巫师们产生敬畏的同时,也深深地被哈利的正义与勇敢所震撼。
这本书中所描述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也让我心驰神往。在魔法学校中,哈利遇到了“格兰芬万事通”赫敏,与哈利同样是学渣的罗恩和喜爱植物学的纳威。他们都十分勇敢,与哈利一起学习,一起肩并肩地击败伏地魔。哈利上的许多课程也十分有趣。有妙趣横生的变形课,展现实力的飞行课,危险刺激的魔法动物课……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魔药课,我一直很喜欢把各种东西混在一起,做成“魔药水”。我觉得,如果你来到魔法学校,你也一定能找到那门令你着迷的课程。
所有看过《哈利波特》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被它所吸引,久久回味在曲折的魔法故事中,相信你也会像我一样一读再读,爱不释手。
[3] 痴迷书法作文
我痴迷于读书,仿佛蜜蜂嘤嘤嗡嗡忙碌于花圃,仿佛蝴蝶翩翩起舞醉心于花间。
在学校,吃完午餐一回宿舍,我就手握书卷细细品味。当我为书中主角的悲惨经历伤心时,当我为书中侦探敏锐的观察力和细密的心思而赞叹时,当我为书中发现了优美心仪的句子和读懂了哲理而欣喜若狂时,我的.舍友们才嬉闹着冲进宿舍,在床上翻来滚去闹腾。她们见我目不侧视地盯着书看,会开玩笑对我说:“你看书看傻了吧?都不和我们一起放松一下。”有时,她们跟我说话,我沉迷在书中没回应,她们就捂着脑袋连连摇头:“天啊!走火入魔了!”一旦我看完一本书,就会抓着她们讲述小说的曲折剧情,与她们分享优美句子。那时,她们如惊鸿一般四散逃走,或者把我的嘴巴堵住:“打住,现在是休闲时间,你这个书痴!”在家时,我也常常废寝忘食地看书。吃饭需要妈妈叫上两遍,三遍;晚上休息,也需要妈妈再三督促。有一天,妈妈来我房间,见我在看书,又唠叨开了:“就知道你还在看书。都十一点多了,该休息一下眼睛啦,我的小书呆子!妈要去睡啦,不许再看啦!”我很敏捷地抬头回答:“遵命,老妈大人!看完这一点点,马上就睡觉。”妈妈走了,我又在静谧中享受读书的乐趣,将自己喜欢的句子读了一遍又一遍,还在心中默默仿写着。夜越来越深,但沉浸在书籍世界的我浑然不知。“你还没睡觉啊?!”妈妈的一声惊叹把我从书中唤回现实。我一看表,哇!都凌晨一点多了。看着妈妈嗔怒的脸,我不好意思地咧了咧嘴,吐了吐舌头,钻进被窝睡觉。
读书,让我痴迷;读书,使我蜕变。读书,帮我开阔眼界,助我改变心境,为我提供妙计,赐我信心勇气,使我情感丰富。通过读书,我从一无所知的毛毛虫涅槃为遨游于书籍花丛、头脑日渐充盈的美丽蝴蝶。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知识就是我们借以飞上天堂的翅膀。”何不痴迷于读书呢?跟我来吧,现在就出发……
[4] 痴迷书法作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记录先人思想的最好工具,徜徉书海你能体会到伟人的情思,就好像和他面对面的交流,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在你劳累时,一本书能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了,上幼儿园前妈妈就开始教我读诗。我听着那些富有韵味的诗句,不由的念起来,这是我刚开始接触书,后来我开始自己念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儿童书,上面有许多许多的故事,我读着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会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许多帮助,这使我对书产生了一种迷恋,让我沉浸在书海中不能自拔,于是我一有时间就开始阅读。
长大后我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主要的是课本,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让我获得了更多的知识,让我充分提高了自己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期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类小说,因为那些热血的情节,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让我痴迷。虽然有时我会感到害怕,但是这些书告诉了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后来受到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我迷恋上了科幻书,有些新鲜的名词是我从未接触到的,于是我如饥似渴的阅读,想要在知识中提升自己,科幻书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世界,科幻书为我的理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使我充分的了解到未来科技,以及现在科技的不足,这使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书将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那份痴迷永不会改变。
[5] 痴迷书法作文
清浅时光,悠悠岁月,一路成长,不变的是痴迷于那檀檀书香。
听书
犹记得儿时,有个疼爱我的外公,那时爸妈忙碌整日在外奔波,无暇照顾我,便将我送于外公家中。
幸好外公识字,为了让整日调皮的我安静下来,便开始给我读故事绘本,这法子十分奏效。每天,我都会拉着外公到院子中给我读故事听。院子里的阳光暖融融的,十分舒服。我坐在外公身旁,仰着小脸认真地听着故事的内容,脑海中构建着书中的情节,嘴角微微上翘。
读书
渐渐地,我长大了,身边也终于有了爸爸妈妈的身影,他们将我接回了家,欣喜地发现我喜欢读书。
这时候,我刚上小学,已经认识了字词,却并不广泛,有时不认识的生字有许多,爸爸妈妈便会一边用手指着拼音,教我读,我也喜欢这种学习的感觉,因为它能让我,自己读完我想看的书目。之后,我每天放学都会读书,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小学毕业。
看书
步入初中以后,才发现时间十分紧迫,学业加重,作业量几何倍的增多,平常根本毫无空闲与书相会,直到周末才能挤出时间。
现在不同往日,从前的我,需外公念书给我听,需爸爸妈妈帮助我阅读,而现在,对语文有深一步的了解,看的书也是不同与儿童读物的大家名作。周末时,找一个温暖的午后,坐于阳台的藤椅,沐浴着阳光,捧着一本喜爱的书,分外惬意。
或许,徜徉于书海,才是我认为最美好的时光。
书香伴我一路走过稚嫩,跨过青涩,我相信,它也一定会伴我迈向成熟,走完余生。
[6] 痴迷书法作文
书,犹如春天里的朵朵鲜花;书,犹如夏天里的一缕清风;书,犹如秋天里的果实累累;书,犹如冬天里的一股暖风。
痴迷在书中的我总会被我的妈妈耍的团团转。
一股暖风拂过我的脸颊,使我感觉舒服极了。此时的我正捧着一本书在那幽静的院子里看书,看了一会儿,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完全融入到书中的情节当中了,这时我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了,只要有书,我就已经心满意足。我现在眼里只有书,过了一会儿,隐隐约约听到妈妈在说话:宝贝,妈妈这里有好吃的你要不要吃呀?我随口答应了一下也没放在心上,继续看书了。
过了一会儿,只听见妈妈的脚步声,慢慢地离我越来越近,不知什么时候,一个不明之物来到了我的嘴里,只闻见那刺鼻的味道在我鼻子前面徘徊。
不对,又被妈妈给耍了,我立即把口中的东西吐了出来,整个眉都皱了起来,竟然是我的克星大葱,这个可恶的妈妈又被她给耍了,来到厨房谁知,她竟在那儿笑话我
在生活中,这种趣事,我可不少呢。记得上一次,我放学的时候,边走路边看书,前面有一个石头,我没在意,最后摔了一个大跟头。还有上次,因为看书太投入在班上位子坐错了,害得大家捧腹大笑。
我爱读书,是读书让我成长,在成长的过程中是书使我学到了很多人生哲理,所以我爱读书。
[7] 痴迷书法作文
那片土地,总勾起我的回忆,那一片土地,总让我想了一遍又一遍,那片土地,总抓住我的心,让我痴迷上了它。
城市,就像是由那错落的高楼,纵横在大街小巷的马路,那一辆辆蚂蚁般的车辆构成的巨人。这个巨人似乎整天都在工作着,车辆的来往,不断的车鸣,广场上大妈的跳舞音乐声,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这一切,看似十分热闹,可久了,它会让人感觉闹心,而这时,那片土地让我越来越痴迷。
那儿,没有城市的华美,但那儿却有着独特的魅力,有着独特的宁静,那儿,有着一条条通达的田间小路,随处都可见的绿色植物,路边有着苍绿的草,有许多不知名的小花,四周的山坡上长着繁茂的树木……
那儿,有着浓厚的乡土气息,宁静的气氛,总能让人心旷神怡。
当第一缕阳光洒向大地时,万物都从酣梦中苏醒过来了。鸟儿似乎一醒来就要亮亮清脆的歌喉,花草树木伸了伸懒腰,抖了抖身上的露珠。这时漫步在清晨的田间小径中,可真是一种享受,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听着大自然的天籁之声,看着洒在草叶上的阳光,这一切都是这么美好,一切都是这么安静,那颗心似乎融入到了这清晨之中。到了晚上,那片土地没有城市的灯火阑珊,没有城市的人群涌动,那片土地只是静静地等着夜幕降临,然后涌起了各种动物的鸣叫,那鸣叫似乎是这夜晚的伴奏曲。听着,似乎能拨动人们的心弦。那儿就是这么宁静,这么美好。
在那儿,也有我儿时的许多小伙伴,曾经和她们一起玩,一起闹,一起疯。而现在,我们都长大了,没有了小时候的顽皮,只是变得更加安静了,当我们聚在一起时,我们都会谈谈心,说说趣事。
那片土地,是我心中最美的故乡,现在我越来越想念它。身在这个热闹的地方,有时候我想去寻找一份宁静,那片土地便成了我最想去的地方,真希望就处在那个地方,而每当心情烦闷的时候,我都会想想它,渐渐地,它成了我最痴迷的地方。
那儿,让我痴迷,让我痴迷那儿的宁静,那儿的物,那儿的人,甚至那儿的一切。
[8] 痴迷书法作文
7月2日,妈妈带我去了美再晨游泳馆。
妈妈先是和我玩扔钥匙游戏。看着水里的钥匙,我有些不感动手。这时,妈妈请泳池里的一个哥哥做了示范。
我戴上泳镜,捏着鼻子把头伸了进去。果真拿到了,我的脸上乐开了花。我让妈妈再扔。
每次我都捡到了,妈妈还夸奖我。这个游戏真好玩,我让妈妈一次又一次地扔钥匙。后来,我自己想出来一个玩法,让妈妈同时扔2个钥匙。
开始时,2个钥匙很近,我也能找到。我戴着眼镜,能够看到水底的东西,我觉得很神奇。后来,妈妈把2个钥匙扔得很远,我也能憋一口气把2个钥匙找到。
如果一口气不能,我会伸出水面,吸一口气,再伸到水里。
[9] 痴迷书法作文
小学的时候,语文老师便夸奖我作文写得好,我却并不认同的。我曾模仿过他人的写作风格。他笔间流转,字字句句都令人赞叹,风格多变,魅力无穷。不过一支笔平凡的笔,却写就一篇篇锦秀文章,让人沉醉甚中。我看着他,只觉遥不可及。现在一想,当时的我,心中也许不仅有羡慕,或多或少也有嫉妒和不甘。而这种.种思绪,皆因我自始至终,对于写作,有一种特别的执念。
从什么时候,开始痴迷于写作的呢?或许是幼年读完一本图画书,兴致勃勃地用夹杂着拼音的稚嫩字体在纸上写下几行字,幻想出一个独属于自己故事时,那种美妙的感受令我陶醉了吧?虽只是一个拙劣的小故事,却含有一个小孩最童真的想法。从小就说自己长大后要当作家,现在它仍是我的理想。
每当我将脑海中的灵感付诸笔下时,心中总有种莫名的欣喜。一个个方块字像跃动的精灵,在纸上跃动组合,使一篇篇文章就这样渐渐成形。每每写至情深处,便忘乎所以,不知是笔在写出文字,还是心在流露心声。心之所向,笔过之处,将自己的种.种感悟与心绪化作文章,这奇妙的事情总令我忍不住沉浸于其中。这许是我热衷于写作的缘罢。
读大师们的文章,风格或锋芒毕露,或温润如玉,亦或朴素自然,不一而足。可无论风格如何,文中总有作者真挚的情感。读文章如此,写文章便更应将真情实感表露出来,只有感动了自己,才能感动他人。而我所痴迷的,正是这份“感动”。
随着年龄慢慢增长,我不再喜欢图画书,不再喜欢小时候喜欢的作家。时间改变了许多,却依然没有改变我内心对写作的痴迷。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也许我不会成为梦中那个名动世界的作家,但只要我持之以恒地喜欢,憧憬的动力也不可估量。
我之所以写作,不是我有才华,而是我有感情。
[10] 痴迷书法作文
中国,一个诗的国度。先秦时期,诗词是外交答对的基本凭借,到了汉代,登高能赋,可以为大夫。唐代以后,诗词的写作成为登科入仕的基本科目。由此可见,诗词的历史源远流长。也正是因为这浓厚的历史色彩,我深深地痴迷于诗词。
大自然给予人类的诗意是最丰富的,只要你愿意去寻找,诗意将会出现在我们的眼帘,荡漾在你的心中。春天,万物复苏,百花争艳,鸟儿争鸣,本是一幅欣欣向荣,生机勃勃,充满希望的图景,可是在杜子美看来,鸟人的鸣叫使他的心惊动,盛开的花儿使他落泪。由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这得是多么悲痛的心情啊,国家破碎,妻离子散,再好的春光也无法抚慰他的心灵。由这句诗中,我不仅看到了一位忧国思家的诗人,还感受到了不一样的春意。
诗词使痴迷不仅因为它能带给我别样的感受,还因为它能鼓励我前行。由于世路艰险,李白在政治上履受挫折,工业难就,内心十分苦闷。但他并未因此放弃对理想的追求,而是坚信远大的理想抱负总有实现的那天。由是写下了流传千古的名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每当我遇到困难、想要放弃时,便会在心中默念这句诗,鼓励自己,告诉自己不能放弃,便觉得浑身又充满了动力,内心充满自信。
诗词使我痴迷除了因为它能鼓励我前,更因为它向我展示了淳朴的农家生活,赞扬了劳动人民的热情。在陶渊明的《饮酒》中,我看见了悠然的南山;伴着落日的余晖结伴而归的飞鸟,内心十分恬静。在陆游的《游山西村》中,我看见了倾其所有,把最好的留给客人的劳动人民。他们的衣冠简朴,言语热情,使我不禁对农家生活充满了向往。如今的生活节奏飞快,能够在诗词中得到一些慰藉,也算是人生的一件幸事。
诗词使我痴迷,它能让我在平凡的生活中寻觅到一份别样的感动;诗词使我痴迷,它能在我面对困难时鼓励我前行,给予我力量;诗词使我痴迷,它能够让我疲倦的身心得到慰藉。诗词的魅力无穷,而我对诗词的痴迷也无穷。
[11] 痴迷书法作文
蓦然回首,梦里春秋已十四度,在这十四年里,书始终伴着我成长,教给我点点滴滴。
——题记
读书,是一种态度。有些人读书,是为了顺应“快餐文化”的潮流,他们往往是今天看了明天忘了;有些人读书只是为了迎合那些试卷的胃口,语言古板又无情;而有些人却是追求精神上的满足,情感上的升华。我介于这三者之中。但我仍希望舞动手中的笔,酣畅淋漓的讲述这十四年稚嫩的情感。
关于某些人。
邂逅于郭敬明,绝非偶然。这个能同时承受骂声与掌声的人,似乎注定要从我的身边路过。是他,教会了我要做一个真实的、有个性的自己;是他,让我相信亲情可以铸造奇迹;是他,让我不再痴迷于言情小说浪费宝贵的时间。郭敬明的文字,读罢,让人久久不能释怀。“青春的伤口就像我一样,是一个倔强的孩子,不肯愈合,因为内心是温暖的地方,适合任何的生长……”我迷茫与青春之中,但这氤氲着郭敬明香气的话语,让我又找到了一丝曙光。
关于某些诗文。
疯狂的爱上读诗文,是个偶然。因为作业繁多,没有时间在精神的世界中自由的遨游。所以,读一些诗文是个不错的选择。每每读到“人活在世上,无论你是怎样去修饰生活,其结果无非都是生老病死”,便觉得把握住当下才是最重要的,读到韩寒的“青葱的岁月,人生最精神的不是实现梦想的瞬间,而是坚持梦想的过程”时,心中不免激起层层涟漪;读到席慕蓉的“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一本本太仓促的书”时,脑海中又浮现出那个用微笑和泪水洒满的花期。
关于自己。
不管是人,是诗,还是情,经过思考,它们终将都会成为你自己的东西,驻扎在你的心里,时间久了,经过潜移默化,便会形成性格。关于读书,我痴边并快乐着。遨游书海中,吸取其中的美,是人生的一件幸事。回首自己成长的墨迹,也因为有了书的陪伴,而呈现出得如此清晰!因而,我欣喜于自己的成长,自己的丰富。在未来的某年某天,一个女孩捧着一本书坐在枫树下静静地品味着,此刻,女孩的脸上尽是收获的喜悦。而这个女孩儿,就是痴迷于书的我。
人生只走了十四年,远远不及饱览所有诗书的深度,但我仍会痴迷于书中,把它当成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在十四岁,踮起脚尖,以十四角度,描绘出一幅关于读书的稚嫩的图画。
[12] 痴迷书法作文
山东出名的东西有很多。而在肥城,排名第一的当属和一套。“”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自古以来。桃因其花艳春色,堪称佳品。在中国文化中,中国桃文化源远流长。而中国的桃文化当时在肥城最出名。
芳菲四月。桃树开始抽出新枝。朵朵花苞正在等待着绽放。五月,桃花已红的漫山遍野。花瓣柔嫩细腻,花蕊根根笔直。迎着柔和的春风。尽情地站在属于自己的舞台上绽放自己高光芒。它的舞姿清纯又不乏娇艳,清冷高贵却又不乏热情如火。
七月桃子就成熟了,个个如碗口般大小,把枝条都压弯了。但有时它却又想要和你玩儿捉迷藏。也许你找半天也找不到。但在快要离开的时候发现树上到处都是桃子。一个个桃子如同小娃娃一般笑着,跳着,一派丰收的景象。小时候我对桃过敏,一吃嘴巴就会痒。但我往往经受不住他的诱惑,常常偷吃,可是往往会整得死去活来,大人们常常说我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可我就是喜欢它。喜欢到了难以自拔的地步。桃白里透红的样子,垂涎欲滴的香味。让我仿佛掉进了一个美味的陷阱,出不来,也不想出来。咬一口桃子舌头仿佛在轻轻颤动。味蕾也得到了释放。那酸甜可口的桃汁,那美味到极致的果肉,无疑不在挑动着我的神经了。拨着我的心弦。那一刻,世间的美好也就如此了吧。
在中国古代,不论富贵人家还是平民百姓,房门前总会挂有一把桃木剑,有辟邪除恶之意。桃木一身正气,守卫着人民的安全。在现代桃木也是备受欢迎,在酒店或展览会上,往往少不了桃木作品的身影。肥城作为桃文化中心,自然也少不了受桃文化的熏陶。静静的欣赏桃木工艺品,会让你的内心会得到片刻的安宁,忘却世间一切的凡尘俗事。彻底的与大自然融合在一起。
我爱桃,也敬桃。永远改不了对桃的痴迷,也不想改。
[13] 痴迷书法作文
曾经,旧房的窗台上,是我的车队。
自幼时起,我对汽车便有一分痴迷。窗台、床头、柜中,是数量多到惊人的车模。随手拿一本书,打开也定是与车相关的。四岁那年,家中买了第一辆真车,我兴奋地围着它转了一圈又一圈,在驾驶座上跳上跳下,将所有按钮按了一个遍。闲时,就拿着它的说明书,细细地翻看,甚至一些连刚会开车的父亲都不会的功能,我都能用的得心应手。因这份痴迷,父母总觉得将来我是要去造车的了。
略大后,我开始认识车,走在街上,看着来往的车辆,快活的喊出它们的名字。每每见到罕见的好车,便不顾家长的阻挡,追在它后面奋力的奔跑,不过是为了再多看两眼罢了。
再后来,我又痴迷于它那庞杂的内心。那四通八达的管路,那规律转动的齿轮和那凶猛泵动的气缸,是那样的吸引着我。看到一处绝妙的设计,我惊呼;听闻伟大工程师怀才不遇的经历,我悲痛;见到新的记录被打破,我兴奋。我深深地痴迷于它所有的一切。
车是有精神的,我深信着这一点。它忍受着体内的高温,为了将燃料更好的燃烧;它放任润滑油在它的关节流淌,为了将阻力降到最少;它将成吨的重量承受在四肢上,为了它的乘客更加的轻松。它总是改进着自己,让自己越来越完美,却总是把一切的重量,一切的伤痕,一切的痛苦,深埋在自己光彩的外表之下,只需一些水的清理,便展示出最佳的一面。
时至今日,我的那份痴迷仍然存在,每当我听到那引擎的轰鸣声响起,我便感到一丝熟悉之感。之后便沉入那幽转粗犷的声音中。它总是用自己指向方向,一面勇猛的面对一切,一面又温柔的对待着任何一位坐入其中的乘客。
我痴迷着,痴迷于它美丽的外表,它坚强的内心,它丰富的智慧,它勇敢的尝试和那不变的灵魂。
[14] 痴迷书法作文
我认识一位男子,他熟识行车时刻表,因为他唯一的快乐源泉就是火车。他成天待在车站,注视着车来车往。他了解每一列火车,知道它们何去何从,何时到达何地,哪些火车又要从何处出发,会何时到站。
他不上酒馆,不去电影院,不去散步,没有自行车,没有电视机,不读报,不读书,就算收到信件,也不去读。他没时间干这些事,因为要成天待在火车站。只有在五月和十月列车时刻表变更时,他才会消失几个礼拜。
那时他坐在自家的桌子旁,把新列车时刻表从头到尾背下来。他记住上面的变化,并为之欣喜。
有时也有人向他打听发车时刻。这时他会喜出望外,想准确知道对方要去哪儿。向他打听的人,肯定会错过发车时间,为他不会轻易放过提问者。他不满足于回答发车时刻,而是马上告诉对方火车的车次、车厢数、可能的中转车以及行驶时间;他会解释道,乘这趟车可以去巴黎,在哪里必须转乘以及什么时候到达。他不知道别人对这些根本不感兴趣。如果有人在他讲完前把他晾在一旁,继续赶路的话,他就会怒火中烧,训斥对方。
他自己从不乘火车。乘火车没有意义,他说,因为他事先知道了火车什么时候到达。“只有记性差的人才坐火车。”他说,“要是他们像我一样记得发车与到站时刻,那就不必为了体验时间而坐火车了。”
我试图向他解释:“有些人享受旅途本身,他们喜欢乘火车向窗外看去,看他们所过之处。”
这时他生气了,认为我想嘲笑他,说:“那些都写在列车时刻表上,他们经过鲁特巴赫……”
“也许这些人因为要去某地不得不乘火车。”我说。
“这也可能是假的。”他说,“因为他们有朝一日几乎都会回来。甚至有人每天早上在这儿登上火车,每天晚上回来——他们的记性多差啊。”
然后他开始训斥火车站的旅客,向他们大喊:“你们这帮白痴,没记性。昨天就乘过啦。”人们只是笑,而他开始将旅客从上下车踏板上拉下来,恳求他们不要乘火车了。
“我可以为你们解释一切,”他喊道,“你们14时27分到达哈根多夫,我很清楚,你们也将见证这点。你们用不着花钱,在列车时刻表里什么都有。”他喊道。
这样一来,火车站站长只能对这个痴迷记忆的人说,如果他再不检点自己的行为,就只好禁止他到火车站。他怕了,因为没有火车站他就没法活下去。于是他不再说话,整天坐在长凳上,看火车来来去去,只是到处低声念叨着几个数字。他看着旅客,却无法理解他们。
原本故事到这儿就该结束了。
但是很多年后在火车站内开设了一个问讯处。问讯处的窗口后面坐着一位穿着制服的职员,他知道所有关于火车的答案。痴迷记忆的男子不相信,于是就每天来到问讯处,问一些复杂的问题来考验这名职员。
他问道:“夏天周日16时24分到达吕贝克的火车车次是多少?”职员翻开一本册子,然后说出了这个数字。
他问:“如果我在这里乘6时59分的火车出发,什么时候到达莫斯科?”职员又告诉了他答案。
然后这个痴迷记忆的人就回家了,把列车时刻表付之一炬,忘掉了他知道的一切。但又有一天他问职员:“火车站前的阶梯有多少台阶?”职员回答说:“不知道。”
这时他飞奔起来穿过整个火车站,欢呼雀跃,喊道:“他不知道,他不知道。”
接着他走过去数火车站阶梯的台阶,把阶数牢牢记在脑中,而这时他已经不记得发车时间了。
然后他就从火车站消失了。
他在城市里挨家挨户地走过,数着台阶并记住阶数。这样他就知道在世上任何一本书里都没有记载的数字了。
当他记住了全城所有的台阶数后,就来到了火车站,到售票处买了一张火车票,生平第一次踏上火车,去另一座城市那里数台阶。然后又继续乘火车,去数世界各地的台阶,就为了掌握这些别人不知道的东西,也是任何职员都在书册里查不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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