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大全|危险化学品自查报告(模板10篇)

发表时间:2020-08-21

危险化学品自查报告(模板10篇)。

␥ 危险化学品自查报告 ␥

一、我校实验室现存的危险化学品统计(略)

二、我校的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校主要做了两个阶段的工作:

(一)部署阶段

从20xx年5月起进行危险化学用品安全综合治理的部署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实验室管理人员和理化生任课教师会议,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和治理措施,强调化学品使用和管理的规范要点,再校园内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

从20xx年5月至今持续开展深入整治工作,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了校长室牵头的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小组,及时摸排统计学校实验室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和数量,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同时按照xx派出所的要求,及时将相关数据上报。

1、细致排查安全隐患。针对理科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组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完善好台账资料,避免出现盲区和死角。

2、完善规章制度。重点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购买、领用、登记等制度,要与相关人员签订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要求,并加强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的学习、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全面强化防范措施。我校对照《学校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单位治安防范达标标准》,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等相应手段,完善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保证重点部位自动监控、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良好。

xx中学

20xx年3月8日

␥ 危险化学品自查报告 ␥

危险化学品生产环节典型事故分析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聊城市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7.8”液氨泄漏事故

2002年7月8日凌晨0点20分,一辆车号为鲁P-01568的20吨液氨罐车,在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液氨库区灌装场地进行液氨灌装,到凌晨2点左右灌装基本结束时,押运员谢甲文在关闭灌装阀门过程中,液氨连接导管突然破裂,大量液氨泄漏。驾驶员王伦芝吩咐押运员谢甲文立即关闭灌装区西侧约64米处的紧急切断阀,自己迅速赶到罐车尾部,对罐车的紧急切断装置采取关闭措施(后经鉴定该装置失灵),一边与厂值班人员联系并电话报警。2时09分,莘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立即出警,迅速组织抢险和群众疏散。聊城市及相邻县的公安消防部门也迅速调集警力,赶赴现场参加救援。现场救护队员组成了救人、堵漏、器材供应、供水、救援保障和现场警戒六个小组,展开抢险救援工作。搜救工作一直持续到6时30分,共解救遇险人员102人,疏散群众2000余人。这起事故共泄漏液氨约20.1吨,造成15人死亡(其中当时死亡13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重度中毒22人,直接经济损失约72万元。

液相连接导管突然破裂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液氨罐车上的紧急切断装置失灵是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不落实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二)山东峄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金乡尿素厂“9.15”液氨泄漏事故

山东峄化集团金乡尿素厂尿素车间五楼氨冷凝器的下液管至缓冲槽之间的法兰短管(Φ108*4,短管长度为110毫米)曾于2002年7月31日、8月22日两次出现漏点,发生泄漏,均组织人员进行了“注胶堵漏”处理。9月13日,发现该漏点又发生泄漏,经反复研究,于

9月15日7点多钟开始实施堵漏,由于现场液氨泄漏较重,抢修人员均带滤毒罐式防毒面具,穿皮衩裤、橡胶靴、雨衣。9时许,发生液氨泄漏。作业现场五人徐新立、李志奎、张建国、李忠良、张福全被紧急送往金乡县第一 人民医院。徐新立、李志奎、张建国当日经抢救无效死亡。9月18日,李忠良抢救无效死亡。10月12日,张福全抢救无效死亡。现场5人全部死亡。

山东峄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于1999年1月租赁经营原金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后称:山东峄山化工集团金乡尿素厂。由于该企业为租赁其他企业的设备,租赁后不能及时更新陈旧设备,造成该企业尿素车间氨冷凝器下液管严重腐蚀,管壁减薄形成漏点,在进行“注胶堵漏”时,管道断裂,液氨泄漏,是造成这次重大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三)聊城市蓝威化工有限公司“4.17”事故

2003年4月17日,聊城地区突降暴雨,致使聊城蓝威化工有限公司存放二氯异氰尿酸钠半成品的仓库(礼堂改建)周围积水通过北侧中部门槛进入库内,将仓库存放的二氯异氰尿酸钠半成品浸湿,引起化学反应剧烈放热,16点30分左右发生自燃,产生有害化学气体,造成严重中毒伤亡。这起事故共造成伤亡137人,其中中毒死亡4人,重度中毒6人,轻度中毒127人。

礼堂改建的仓库北门进水,使内部存放的二氯异氰尿酸钠半成品发生自燃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企业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和有关管理人员失职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四)淄川区寨里镇富兴化工厂“3.22”中毒事故

2004年3月22日7时30分,富兴化工厂当班人员白怀宝发现二硫化碳粗品地下储罐池中一储罐(池内共两只储罐,储存二硫化碳精馏前粗品)进料口铁质球型阀门损坏,并把这一情况报告给了生产厂长刘克彬。刘克彬叫上白怀宝和李增勤(当班负责看锅炉)和他一起去维修阀门。白怀宝和李增勤带着工具、顺着梯子先下到地下池里,将套在进料口外的塑料管拆下来。这时站在地下池上面的刘克彬让李增勤先上来去看看锅炉,李增勤便从地下池里爬上来去看锅炉。大约10分钟后,等李增勤再次来到地下池处时,看到刘克彬和白怀宝都倒在地下池内地面上,阀门已经卸了下来,储罐内上层的水也流了出来。李增勤急忙下到池内救人,拉了靠近梯子处的刘克彬两下,没有拉动,感觉头晕眼花,便赶紧爬了上来并大喊出事了。听到喊声,厂长刘延富和厂里的职工都来到出事的地下池处,刘延富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首先下到池内救人,也晕倒在池内。8时30分,闻讯赶来的邻厂(淄川区鑫磊机械制造厂)职工吕杨憋住气几次下 2 到池内先后将刘克彬、刘延富救了上来。在吕杨救人间隙,站在池外休息的时候,村民刘克华嘴上围上一条湿毛巾下到池内救人时也晕倒在池内。这时夏禹河村书记刘克山也赶到现场,用毛巾围着嘴又下到池内将白怀宝救了上来,并安排人叫了一辆出租车将三名中毒者送往矿务局医院。村民刘克善又将刘克华救了上来。这时刘延富的亲戚开车过来,把刘克华送到医院。后经矿务局医院诊断4人已全部死亡。

在有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场所进行维修作业时,未采取防护措施,且无专人监护,是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抢救过程中,应急救援措施实施不当,抢救者防护意识差,未采取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造成了伤亡的扩大。

(五)山东省平原永恒橡胶厂“4.20”重大爆炸事故

平原永恒橡胶厂厂长武忠义,为了多回收产品,在2004年4月19日下午16时左右,安排甲氧基胺盐酸盐车间主任王春雷改造精馏塔排空管,把精馏塔大冷凝器后排空管上的小冷凝器拆下,并将排空管封堵,拆下的小冷凝器安装到甲氧基胺、二甲氧基胺、三甲氧基胺三个储罐总排空管上;在甲氧基胺、二甲氧基胺、三甲氧基胺储罐排空管上分别加装了阀门。改造后的生产系统,原来的两套排空系统,只剩一套排空系统。由于加装了阀门,原来的自行排空变成了由人工操作阀门控制排空。20日8时上班后,甲氧基胺盐酸盐车间工人开始投料生产,三个储罐排空管上新安装的阀门均处于关闭状态。10时左右,压力表发生异常现象,几分钟后,车间突然发生爆炸,造成3人当场死亡,3人受重伤,5人受轻伤,生产车间报废,企业停产。20日下午18时左右和27日13时左右,又有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

未经科学论证,私自对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是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六)临沂市莒南县阜丰发酵有限公司“5.11”爆炸事故

2004年5月10日上午,阜丰发酵有限公司黄原胶车间主任王兴国找到该车间安保班班长李学运,提出对酒精蒸馏工序中冷却装置的冷却水管道进 3 行改造,需切割冷却水管道,焊接法兰,安装阀门。下午5时30分,有关人员办理了《动火证》。11日上午6时30分左右,开始焊接前的准备工作。7时30分左右,准备工作完毕,在整个车间未停产的情况下开始动火作业。8时15分左右,切割作业完成。8时30分左右,爆炸事故发生,致使4个酒精储罐内约有100立方米的酒精飞溅燃烧,当场造成10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其中1名重伤人员在抢救治疗过程中死亡。本次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6.8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在焊接作业时破损裸露的电焊电缆与酒精管道接触造成连电,因漏电打火引起酒精储罐内气相空间爆炸,造成酒精储罐罐体移位,酒精飞溅燃烧。在酒精蒸馏工序未停止运行,冷凝器、酒精管道、酒精储罐未进行清洗置换的情况下,企业有关人员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七)济南华阳应用技术有限公司“11.14”有毒气体泄漏事故

2004年11月13日,华阳公司3-巯基丙酸车间连续生产,13日20:00,该车间操作工王淑桂、刘福荣、王德芝接班后,按工艺程序继续生产。14日凌晨3:20,该公司负责设备维护的生产部主任张树青到3-巯基丙酸车间巡查,约两分钟后,在巡查到车间内二层平台设备时,闻到车间空气气味异常,察觉到有毒气体泄漏,随即命令在场操作工赶快撤离。当时车间内有三名操作工,王淑桂一人在一楼,刘福荣、王德芝两人在二层平台。王淑桂听到张树青指令,刚走到车间门外即倒地,张树青跑出车间大门扶她时,失去知觉;刘福荣、王德芝两人往车间外跑的过程中也失去知觉。四人的呼救声惊动了隔壁车间的值班人员,值班人员随即打120求救。在等待120急救车的过程中,该公司部分职工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现场抢救中毒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又造成了多人中毒。本次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5人中毒,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

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3-巯基丙酸生产过程中,因系统内压力升高引起硫化氢大量泄漏,造成硫化氢有毒气体在车间扩散引起人员中毒,现场作业人员违反工艺操作规程操作,是导致这次中毒事故的主要原因。

(八)平阴鲁西化工第三化肥厂有限公司“3.21”尿素合成塔爆炸事故

2005年3月21日,中班接班后生产稳定,合成氨生产能力17.5机,尿素正常负荷0.75MPa。21时20分左右,尿素合成塔突然发生爆炸并起火。整个尿素车间主框架燃起大火,由十个筒节组成的尿塔塔体断为三段,由上而下第十节在原地与基础连接,第九节向西南方向打入框架二楼楼梯方向,第一节至八节整体向东北方向飞出约86m,落至造气车间前,将外管架上的部分蒸汽、软水、提氢等管道砸断,坠入地下七、八米深。爆炸产生的强烈冲击波使尿素车间主框架遭到严重破坏,并且摧毁了生产厂区内的大部分门窗玻璃。本次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32人受伤,截至3月28日直接经济损失约780万元。

这起事故是由于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公司化工机械厂制造的尿素合成塔的质量(包括制造和服务)原因造成爆炸导致的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责任事故。

(九)郓城县科达药化有限公司“5·27”重大爆炸事故

2005年5月27日21时45分左右,郓城县科达药化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在调试生产过程中,西车间4号釜(500升搪玻璃反应釜为淄博华鼎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制造)发生爆炸,事故发生现场操作人员7人,在车间内6人中有5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在干燥间(位于车间前一排房)外的1人轻伤。西车间全部坍塌,与东车间分割的实体墙坍塌,东车间墙体严重变形,局部坍塌,设备平台损坏,设备下部被坍塌墙体等杂物掩埋。东边仓库墙体发生变形,门窗玻璃全部被冲击波震碎。事故车间北边是锅炉房,墙体局部坍塌,轻质屋顶被冲击波震飞。锅炉房东平房有水处理、冷冻、空压等设备,平房门窗有损坏。事故车间南边是化验室、办公室、干燥室等,除门窗玻璃全部破碎外,与事故车间靠近的房屋门窗损坏,有一处墙体被飞出的碎片穿透。事故车间西边是铁栅栏院墙,靠近事故车间的一段被爆炸力推倒,另有个别地方被飞出的碎片打坏。事故车间所有设备、管道均严重移位,大多数损毁。事故共造成六人死亡,一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89.1万元。

该事故是由于企业在没能完全掌握此工艺,并且也未按照生产药品原料药有关规定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非法生产原料药而导致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十)青岛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15”硫酸泄漏事故

2005年10月15日18时53分,青岛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个1750立方米硫酸储罐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突然发生上下贯穿性破裂,罐内2800多吨硫酸顷刻泄漏。造成6名职工死亡,13人受轻伤。

该公司在无设计和施工资质,不具备设计和施工能力的情况下,决定自行设计、制造;施工中不按照规范施工,随意变更设计,粗制滥造,不执行检查、检验和验收规范,造成壁板结构形式不合理,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十一)潍坊海圣化学有限公司“3.19”重大事故

2006年3月19日9:10分左右,潍坊海圣化学有限公司职工宋泮龙、沈长洲在四溴双酚A生产车间南侧窗外的管道支架上对管道进行切割作业,火花从窗口飞落到车间室内地面上,引燃了地面上被拆下来的一块约40厘米长的聚氨酯保温棉,职工陈杰、沈长洲见状立即拿来灭火器灭火,因灭火剂用完又改用水灭火。火灭后把这块聚氨酯保温棉扔到了车间南侧室外。另外,车间外南侧地面上也有二、三块保温棉着火被随即扑灭。同时,在车间内北侧,有4个人进行电气焊作业,安装新的四溴双酚A5#、6#低温反应釜。低温反应釜共有6个,5#、6#是空釜,4#是混料釜,1-3#是正在运行的反应釜。1#釜内的原料已加溴完毕,处于保温反应阶段,2#釜刚打入混合料,还未进行加溴,3#釜正在加溴反应中。薛雅文、韩蕊、李腾三人正在对1-3#四溴双酚A低温反应釜进行操作。因当天为东南风3到4级,火灭后仍有烟雾通过窗口刮入车间,造成部分职工惊慌观望。火灭后大约3分钟左右,3#、1#低温反应釜即相继发生爆炸,釜内大量具有易燃易爆性质的混合气体和料液喷泄出来,瞬时车间内一片火海和浓烟,将车间内二层平台上正在作业的薛亚文、韩蕊、李腾等13名当班工人炸伤或烧伤。其中:1人当场死亡,7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后相继死亡,5人受伤。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

在低温反应釜排气口周边违章动火焊接,引发1#和3#低温反应釜内可燃气体爆炸引起火灾,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未按规定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安全评价报告不完善、设备安装不合理、设备布局和安全通道不规范是导致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十二)武城康达化工有限公司“8.4”中毒和窒息事故

2006年8月4日下午15时左右,武城康达化工有限公司一分厂甲氧基乙酸车间正常开车生产,操作工闫美丽在车间二楼脱水工序操作时,看见职工李国涛正在由人孔进入2#反应釜,此时,车间主任赵敬华正沿钢斜梯上到二楼操作平台,忽然听到李国涛“哎呀”喊了一声,赵敬华迅速赶到2#反应釜人孔处,喊了三四声李国涛的名字,没有反应,立即让闫美丽、闫丙俭喊人。副总经理戈志军、闫振辉等人陆续赶到事故现场,戈志军指挥工人将2#釜的釜盖拉开,赵敬华对闫振辉说釜内有2个人(孙树伟、李国涛),随后跳入釜内,肖玉辉也进入釜内,站在釜内盘管上救人,将李国涛先救了出来,这时釜内的赵敬华晕倒,肖玉辉伸手拉赵敬华没拉动,自己也栽到了釜里,在场的职工赶紧将肖玉辉从釜内救出,然后又相继救出赵敬华、孙树伟。在抢救过程中,职工宫长水、张会宝、张东辉、闫丙俭中毒受伤,企业迅速将8名职工送往武城县人民医院抢救,其中4名职工经抢救无效死亡。

釜内二氧化氮浓度严重超标,职工违章进入,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职工违章进入反应釜,这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职工技术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所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不当,导致事故伤亡人员增加。

(十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大庆石油管理局甲醇分公司“2.20”氮气窒息事故

2006年2月19日,甲醇分公司合成氨车间在对装置检查中发现火炬系统部分伴热管线有冻堵泄漏情况。2月20日上午,建设集团化建公司所属球罐公司经理马×等4名员工,按照甲醇分公司合成氨车间要求,到该装置检查火炬系统伴热管线冻堵泄漏情况,并查看卧式阻火器水封罐内是否有泄漏。10时20分左右,卸开水封罐人孔后,球罐公司项目副经理余×在既不知道罐内有何介质,又没有检测分析的情况下,违章进入罐中,当即晕倒在罐内。在人孔处的技术员赵×发现余×晕倒后,立即下到罐内救人,随即晕倒在罐内。此时在罐上的马×一边喊救人,一边拿起绳子又进入罐内救人,也晕倒在罐内。电焊工史×见状立即跑去找人,拨打了“120”和“119”电话,并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消防队员和120救护人员将马×等3人从罐内救出,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3人均为氮气窒息死亡。

(十四)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4.25”爆炸事故

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合成气部15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净化系统1#电除尘器,自4月7日以来一直运行不正常,4月23日6时50分,当班操作工巡检发现1#电控柜有电流无电压,装置主管要求二班给1#电除尘器进出口加水封并置换。23日至24日对1#电除尘器进出口加水封并进行氮气置换,25日上午,电修队职工到净化装置办理1#电除尘器检修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8时55分,分析工丁×等3人到1#电除尘器作分析。丁×用测爆仪伸入电除尘器测量,CO+H2含量超标,不符合动火条件。在场的一名电工提出可将电缆头和闷板同时拆下,放在平台上进行喷灯焊接。随即丁×在平台上做了一个作业区环境可燃气体分析,仪表显示可燃气体浓度小于0.2%,显示合格,并安排一个人作为现场监护人。另一个人到净化装置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10时30分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完毕,何×等4人到现场开始作业,但未用火,并在修理现场吃午饭。13时45分左右,电缆头回装就位,在连接电缆接地线,使用喷灯熔焊电缆接地线时,1#电除尘器发生爆炸,顶盖飞出,现场5人受伤,其中2人当日抢救无效死亡,2人于次日凌晨死亡。1人仍在接受治疗。

这起事故是由于在检修电除尘器过程中,系统不具备动火的条件下,使用喷灯熔焊电缆接地线,导致明火与泄漏的可燃气体接触,致使1#电除尘器发生爆炸。

(十五)浙江省金华鹰鹏化工有限公司“10.9”爆炸事故

2006年10月9日13时30分,金华鹰鹏化工有限公司实验厂(主要生产氟里昂)第4班组水碱洗岗位职工颜×巡查时发现氟里昂粗品槽压力升高,通知自控室精馏操作工徐×,要对粗品槽进行放空操作,要求关注粗品槽压力情况。13时35分,颜×打开粗品槽至3#精馏塔的气相管道阀门进行放空作业,13时48分,3#精馏塔发生爆炸(DCS控制系统记录显示塔内压力为1.3MPa,该塔正常操作压力为0.3

MPa,设计压力为1.0

MPa),造成塔内氟里昂泄漏,同时,3#精馏塔爆炸后的碎片破坏了附近1米远反应系统的氟化氢管线,导致氟化氢泄漏,在事故抢救和人员疏散过程中,有13名职工不同程度吸入和接触氢氟酸气体中毒灼伤。厂区外居民和小学生650人紧急疏散。

实验厂在试生产期间未经公司相关部门的安全论证和未经设计单位的同意,为了提高产品收率,擅自在高压料槽和低压精馏塔之间连接了一根气相管,使低压精馏塔的工艺条件发生改变,生产中该塔压力(1.3MPa)超过设计压力(1.0

MPa)发生爆炸,导致物料泄露。

二、几点启示

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也给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无论是企业还是监管部门,都应当从各类事故中吸取教训,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共同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

(一)企业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基层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观念,付诸于日常工作的每一个行动之中。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肃处理“三违”现象,完善对责任人的监督约束机制。

2、严格落实各类作业票审批制度。必须加强各项作业的安全管理。对进入有限作业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要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办理作业票。在生产施工作业开工前,要对制定的安全防范措施逐项进行检查确认,确保施工作业场所满足施工作业安全条件、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时,方可开工作业,并签字备案。

3、严格试生产管理。中试项目、新开工项目的试生产,要制定详细的开停车方案;企业内部对工艺、安全设施改动等方面严格执行申请、论证及审批等相关程序和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培训职工达到熟练操作程度,加强开车过程的现场管理,平稳生产。

4、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必须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生产一线操作人员的应急防护知识培训,大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在异常条件下能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护措施,避免事故损失扩大。

(二)安监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充分发挥典型事故的警示作用,针对发生的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利用召开会议、组织培训以及报刊、网络等形式,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宣传教育,促使企业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2、加强对涉及到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中毒以及硝化、氧化、氯化、加氢等高危险工艺的化工、医药企业的监管,督促这类企业严格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使项目从设立审批、设计、施工、试生产、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建设项目本质安全。

3、加强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管。针对企业取证时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督促企业不断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用安全标准化的各项标准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行为,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

4、参照全省建立2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的做法,凡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比较集中的市、县(市、区),可以依托安全管理基础较好、救援力量较强的企业,整合其他相关救援力量和资源,建设区域性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以满足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

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典型事故分析

一、典型事故基本情况

(一)日东高速公路菏泽西收费站浓硝酸泄漏事故

2006年7月18日14时39分,一辆载有30吨浓硝酸的河南开封运输总公司十分公司的罐车,行至日东高速公路菏泽西收费站24号出口处,由于倒车不当,致使罐车与道路栏杆发生碰撞,导致罐内浓硝酸发生泄漏。菏泽市政府接报后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疏散群众、处置罐车、监测环境等各项防护抢险工作迅速展开。经过60名消防官兵、100名公安干警、80多名各类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至19日早7时,现场清理完毕,交通恢复正常。整个过程没有发生爆炸,无人员伤亡,无重大环境污染。

(二)诸城市境内安五路与泰薛路交叉口“2.13”液化气泄漏事故

2007年2月13日凌晨4时30分左右,在诸城市境内安五路与泰薛路交叉口,江苏淮安涟水县恒安运输有限公司一运输石油液化气的槽罐车自北向南行使,与自东向西行使的淄博市沂源县西里镇一个体运输业户运送铁矿石的货车相撞,导致液化气槽罐车倾倒,槽车放气阀门破裂,液化气泄漏。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潍坊市消防支队及安丘市消防大队的官兵迅速赶赴现场参与救援。鲁中救援中心接到省安监局的通知后,立即派出由冯政委带队、8名技术人员参加的应急救援小组,参与事故救援。整个处置工作到13日晚10时30分基本结束,事故隐患彻底排除。

(三)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3.29”交通事故

2005年3月29,康兆永驾驶鲁H00099罐式半挂车(押运员王刚),从山东省临沂沂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山东省沂州水泥集团)装载液氯运往南京金陵化工二厂。当日18时40分许,行至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下行线(北京往上海方向)103KM+525M处,左前轮爆胎,造成车辆方向失控后撞坏高速公路中央防撞隔离护栏后,冲入对向车道,槽罐车与牵引车脱离,侧翻在上行线(上海往北京方向)行车道内。此时,由马建军驾驶的鲁Q08477半挂货车由南向北驶来,因两车距离过近,避让不及,货车车体左侧与瞬间侧翻的槽罐车 11 顶部发生碰刮,致使位于槽罐顶部的液相阀、气相阀八根螺栓全部切断,液氯随即发生大量泄漏。鲁H00099车的驾驶员、押运员弃车逃离现场。鲁Q08477车与槽罐车碰刮后冲下护坡,马建军受伤,同车人马宇将其拉出车外,爬上护坡至中央绿化带内等待救援。警方发现后,急调“120”救护车送往解放军八二医院抢救,马建军因氯气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氯气的大量泄漏导致事故现场附近的淮安市淮阴区王兴镇、棉花镇、丁集镇、张集乡以及涟水县蒋庵乡部分村庄28名村民中毒身亡,组织疏散村民群众近1万人,造成京沪高速公路宿迁至宝应段(约110公

里)关闭20个小时,一夜之前还是绿色的麦田,经过几个小时的氯气“浸泡”,绿色的小麦已变成可以收割时的颜色,金黄一片,经济损失约3000多万元。

(四)四川省九寨沟县“5.14”运输甲苯二异氰酸酯翻车事故

2006年5月12日,一辆牌号为甘A27219的东风重型厢式货车从甘肃省皋兰县出发驶往成都市,车上载有84桶(每桶250公斤)甲苯二异氰酸酯。5月14日零时许,当货车行至四川省阿坝州九寨沟县双河乡甘沟村省道205线7公里+100米处时,由于驾驶员疲劳开车,致使车辆侧翻于公路左侧汤朱河边。车内3人均无伤亡,车上21桶甲苯二异氰酸酯落入汤朱河中。事故发生后,该车主和驾驶人员只报告了九寨沟县财产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业务员在勘察现场时发现可疑,于当日13时30分向九寨沟县公安局双河派出所报案,从而延误了搜寻打捞和信息上报时间近13个小时。同时,肇事者隐瞒落水剧毒化学品真相,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欺骗群众进行打捞。由于近距离接触了甲苯二异氰酸酯,且打捞群众未佩带任何防护装备,致使30名打捞群众和7名围观群众不同程度出现了刺激反应。落入汤朱河中的21桶甲苯二异氰酸酯已打捞出20桶,1桶仍下落不明。

(五)汉宜高速公路“5.18”事故

2006年5月18日凌晨3时40分左右,渝B12060大货车行驶至汉宜高速公路汉宜向245km+460m处时,突遇前方团雾,遂减速慢行。随后行驶 12 的赣A18571大客车、鄂A55853大货车于其尾随相撞。三车相撞约半分钟后,鄂A55653大货车、鄂A85868大货车行驶至该处发现情况后停车,车上人员全部下车察看情况。随后行驶的豫S31812大货车又与鄂A55653大货车、鄂A85868大货车尾随相撞,造成三车整体向前推移,与前方开始相撞的三辆车首尾相撞,导致八车首尾相撞相连在一起,造成4人死亡,10人受伤。相撞造成一辆装载高毒的硫酸二甲酯罐车发生泄漏。

另外,在施救时(5月18日4时47分),一辆由巫山开往石狮的客车先后撞上正在进行施救的枝江武警消防车和枝江市人民医院急救车,导致一名正在消防车北侧作业的消防战士被撞倒,送往医院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救护车上1名司机颅内出血,1名医生身体多处擦伤。

这次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12人受伤,45人中毒的严重后果。

(六)207国道“10.26”山西省和顺县与昔阳县交界处洗油罐车泄漏事故

2006年10月26日凌晨6时许,一辆车号为蒙A25508半挂货车装载67.7吨洗油驶往河北黄骅市,行至207国道1000KM+751M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辉煌桥处(和顺县与昔阳县交界处,距昔阳县杨家坡水库上游约1000米)时,发生侧翻,造成油罐破裂,洗油全部随河流入昔阳县境内的杨家坡水库,对水库造成严重污染,影响了当地2.8万居民的生活用水。

(七)湖北省孝感市路段硫酸二甲酯泄漏事故

2007年1月29日下午,淄博金龙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鲁C—69806(罐式半挂车鲁C—D506)装载本厂生产的硫酸二甲酯19.8吨(该车核载20吨),当晚出发赶往武汉远大药业有限公司送货。2007年1月30日晚8:30左右,该车途经湖北省孝感市路段,驾驶员王开云和押运员商宜军发现槽罐发生泄漏。共造成126人中毒,其中1人死亡、重度中毒2人、中度中毒4人。

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

一是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将承运的危险化 13 学品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承运,部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活动的驾驶员和押运员没有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

二是承运人、托运人不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托运人没有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三是安全管理混乱。驾驶员、押运员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上岗培训教育不落实或流于形式;车辆状况差,带病营运。有些运输车辆异地挂牌或异地挂靠有资质的运输企业,对挂靠车辆、驾驶员疏于管理。

四是违章装载、违章行驶现象严重。生产企业充装过程中超装现象普遍,车辆超限、超速和驾驶员疲劳驾驶现象突出,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不按公安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

(二)部门监管没有形成合力,监管措施和监管力度不够,运输市场准入门槛太低

一是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涉及公安、交通、质检、安全监管等部门。虽然部门监管职责比较明确,但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车辆和人员,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缺乏通报机制,对超出本部门、本地区执法检查和处罚权限的其他违规行为,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

二是执法检查手段不足,日常监管力度不够。公安、交通部门设置的公路运输检查站缺乏必要的卸载设施和装置,无法卸载超载、超限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只能对驾驶人员处以罚款后放行。个别地区的管理部门只重视收费、罚款,没有对违规超载车辆采取强制卸载或滞留措施,往往最终酿成事故。

三是应急救援能力还有待提高。各地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制、机制不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装备不足,不能适应应急救援需要;应急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未经演练,造成施救不及时或施救不力。

四是危险货物运输准入门槛太低。有关法规和规章规定,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作为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14 的条件之一。由于危险货物运输准入门槛太低,使得一些车况较差、人员素质较低、没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能力的运输单位和个人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

␥ 危险化学品自查报告 ␥

根据《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自查行动,同时制定了自查方案,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并按照方案要求在全系统内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自查工作,针对使用危险化学品,逐一进行深入细致的自查,严格落实制度措施,现将县卫计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组织局本部、二级单位相关人员宣传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工信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查看二级单位县疾控中心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备案证》手续情况;查看县藏医、县医院危险物品使用情况(主要涉及酒精),经检查和二级单位自查无证照不全、超许可范围或过期现象发生各类化学物品设专库保管,单独存放,危险品仓库门上要有安全可靠的门锁,专人保管。存放地点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仓库内外,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酒精进入仓库时,应进行严格的检查。

3、对安全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和自查,经查各单位均建立有安全使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库房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报批。危险化学品库房不存在未按正规设计、未审查通过就使用的现象发生。

4、局本部和二级医疗单位每年均开展夏季防雷、防汛、防倒塌、防泄漏爆炸“四防”工作。严格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执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5、各二级医疗机构在危险化学品库房设置有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腐、防渗漏等安全设备、设施,并进行监控、维护,保证其符合安全运行要求。不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对临时用电等危险性作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开展风险分析,落实过程监管,并制定有安全防范措施。对涉及15类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管理。危险化学品库房即储存场所未与禁忌物混存混放。不存在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疾控中心检验人员能正确辨识重大危险源,并建立有档案、采取定期检测、监控。

6、局本部和二级医疗单位制定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县疾控中心、县藏医院、县人民医院为检验从业人员提供有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正确佩戴使用。

7、局本部和二级医疗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落实责任追究制,无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对于本次自查,局领导特别强调要扎实抓好我中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按照文件精神要求,逐项落实,不能流于形式。希望通过本次自查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我中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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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我市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部门应对重特大事故的现场联动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出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市政府决定在大安油库举行一次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快速处置演练活动。

一、演练内容

20xx年6月27日下午2时30分,大安石油公司大安油库3号汽油罐渗漏、加油机发生火清、油桶在加油时碰击发生火清、油库油池外溢发生火清,汽油大量泄漏,遇明火发生火灾,致使一名油库职工严重烧伤。如大火蔓延将危及到汽油罐。石油公司领导当即向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司义务消防员进行现场控制。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立即赶赴事故现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市消防大队接警后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施救和灭火;市120急救中心赶赴现场进行医疗救护;市交警大队封闭事故现场道路,阻止过往车辆驶近现场;市公安局110调集警力维持现场治安秩序,禁止无关人员逗留。保证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实施事故现场快速处置。

二、演练时间、地点、参加单位

(一)演练时间:20xx年6月27日下2时30分

(二)演练地点:大安市石油公司大安油库院内

(三)参加单位:1、市安全监督管理局

2、市石油公司

3、市消防大队

4、市交警大队

5、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

6、市卫生局、120急救中心

三、演练组织机构

演练按《大安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进行,设置演练指挥部和现场应急处置小组。

演练总指挥:陈家彬 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申乐连 安监局局长

黄玉龙 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现场总指挥:郭 军 市消防大队政委

副总指挥:金 钟 市安监局副局长

演练指挥部设在演练现场。市政府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有关人员现场观摩。

(一)现场布置指挥组

组长:王军 市石油公司副经理

成员:市石油公司、市安全生产监管理局人员

任务:筹备现场。①假设加油站(加油机两台、储罐)、易燃材料;②设置观摩座席、设置讲话扩音设备;③负责现场及信息协调。

(二)现场灭火抢救组

组长:王 雨 市消防大队中队长

成员:市大安消防中队

任务:指挥“演练”现场灭火工作。组织消防官兵有针对性地进行灭火处置,勘查事故现场,分析事故原因。

(三)现场医疗救护组

组长:杨忠安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120急救中心主任李淑彩、医生、护士若干人。

任务:调集救护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携带必需的药品器械,对受伤人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

(四)现场交通秩序组

组长:段然军 公安交警大队长教导员

成员:市公安交警大队干警

任务:维护现场路段实施封闭,并为消防车、120急救车辆提供道路畅通条件,及时疏导事故现场外围车辆。

(五)现场治安秩序维护组

组长:丁景伦 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

成员: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干警

任务: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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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理是指在紧急情况下,针对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处理方法。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应急处理步骤:

1. 立即报警:当发现危险化学品泄漏时,必须立即报警,并通知当地的应急服务部门。

2. 隔离泄漏物:根据泄漏物的性质和泄漏量,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防止泄漏物进入周围环境或危害人体健康。

3. 切断气源:根据泄漏物的性质和泄漏量,采取适当的切断气源措施,防止泄漏物扩散到周围的环境中。

4. 关闭通风口:关闭门窗,减少人员进出,防止泄漏物被吸入。

5. 收集泄漏物:根据泄漏物的性质和泄漏量,采取适当的收集措施,收集泄漏物并处理。

6. 使用灭火器:根据泄漏物的性质和泄漏量,使用灭火器进行初期处置。

7. 清洗现场:在泄漏处理结束后,对现场进行清洗,防止污染和再泄漏。

8. 确保安全:在处理期间,必须确保人员安全,防止泄漏物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伤害。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应急处理步骤,具体的应急处理措施应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在处理期间,应遵循当地应急服务部门的指示和建议,以确保处理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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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泄露应急预案演练是一项重要的安全活动,旨在提高各部门与人员应对突发危险事故的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下将详细描述一个危险化学品泄露应急预案演练的场景,以展示其具体过程和重要性。



一天清晨,位于城市中心的化工厂突发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事故造成化学品弥漫在厂区周围的空气中,而且风势强劲,将有可能扩大化学物质泄露区域,威胁到附近的居民和环境。



接到报警后,化工厂的应急响应队立即启动预案,迅速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同时,相关部门也接到通知,开始调动资源,制定具体的协调与支持方案。



现场指挥中心成立,由应急指挥部、通讯部和信息中心组成。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与决策,通讯部负责联络各个参与单位和个人,信息中心负责收集、分析和提供实时信息。



演练开始后,场景再现了实际事故中的各种应急情境。首先,应急响应队员穿戴全套防护装备,进入现场进行初步勘察。他们评估了泄漏的危险程度和范围,确定了应急物资的需求量,并按照预案进行了有序的处置。



与此同时,通讯部门负责与周边地区相关单位联系,告知他们有关事故的情况。首要任务是疏散附近居民,确保他们的安全。同时,他们还通知了医院、环保部门和消防局等,以便他们做好协调和支援工作。



指挥部在收集到现场实时数据后,由信息中心进行分析并及时向指挥部提供报告。这方面的信息包括泄露物质种类、泄漏的速率、扩散的方向等。基于这些信息,指挥部可以做出更准确和及时的决策。



随着事故的发展,现场指挥部根据各部门的反馈,动态调整预案,协调资源的分配和协作的具体安排。这就需要各个单位和个人能够快速响应,灵活适应。



在演练过程中,还模拟了其他可能发生的问题,如无法确定泄漏物质的特性、突发附近火灾、现场患病人员等。这些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应急响应队员的应对能力和应变能力。



整个演练过程持续了数小时,期间各个部门紧密配合,高效运作。最终,化工厂的危险物品泄露被成功控制,周边居民没有受到威胁。



这次危险化学品泄露应急预案演练的成功举行,进一步提高了各个单位和个人在面对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的应急能力。演练的重要性不仅在于让人们熟悉并掌握预案,更在于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并为今后的应急事件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通过这样的演练,人们懂得了不仅需要设计一套完善的危险化学品泄露应急预案,还需要实际操作去检验和修正这些预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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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工 作 座 谈 会会议材料

2007

危险化学品事故分析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 2007危险化学品事故分析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淄博市张店区鸿泉化工厂“1.17”三氯化磷、氯化氢泄漏事故 2007年1月17日下午1:30分左右,张店鸿泉化工厂二氯烟酸生产车间氯化岗位发生三氯化磷、氯化氢泄漏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张店鸿泉化工厂是一合伙企业,法人代表张继山与韩克成合伙经营,张继山出场地、设备,韩克成出流动资金,该企业原生产聚丙烯酰胺,从2005年开始利用原场地改造生产二氯烟酸,没有办理有关安全许可手续,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2007年1月17日13时30分左右,张店鸿泉化工厂三层西面塑料棚被气流冲破,一股呛鼻的黄烟冲出,有毒物料和盐酸气大量泄漏,在二层作业的两名职工中毒,其中1人死亡,1人重伤。

操作工用真空将三氯氧磷吸入氯化反应釜,加过氧化甲基吡啶(烟酸)后密闭滴加三乙胺进行氯化反应,后又忘记打开排空阀且三乙胺滴加速度过快,使常压反应釜变成带压容器,釜内反应温度急剧升高导致爆釜,有毒物料和盐酸气大量泄漏,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该企业改造项目没有办理有关安全许可手续,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该设施、设备安全附件,防爆泄压装臵不完备,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二)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1.28”中毒事故 2007年1月28日19:00许,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精制车间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于2003年10月24日在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营业场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内,经营范围:生产(储存)乙烯料、石油焦及其下游产品、副产品。1月28日18:30左右,该公司 精制车间加氢岗位操作工杨飞走到回流泵处巡检时,发现回流泵倒淋阀门开着,造成硫化氢外泄,回流泵下倒着一个人,后将倒地者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查明,死者是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焦化车间除焦工马伟刚。

焦化车间除焦工马伟刚违反劳动纪律,下班后擅自进入精制车间加氢装臵,因回流泵倒淋阀门处于开启状态,硫化氢外泄是导致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加氢装臵未按规定设臵安全保卫设施,未严格执行要害岗位出入规定,安全设施不齐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聊城市蓝天气体有限公司“1.31”爆炸事故

2007年1月31日晚7时20分左右,聊城市蓝天气体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氧气瓶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0.45万元。聊城市蓝天气体有限公司于1998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67万元,法人代表路云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产品主要有工业氧气、医用氧气、氮气,现有在职职工7人。2007年1月31日7时20分左右,路荫涛到聊城市蓝天气体有限公司后,独自在充装间擅自、违规给其本人经营的氧气瓶加充氧气,正在充装的氧气瓶发生爆炸,路荫涛当场死亡,该公司负责人路云雷被炸伤。

路荫涛在事发当天擅自、违规给其本人经营、已经充装完毕的氧气瓶加充氧气,违规操作,致使氧气瓶发生爆炸,是造成这起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

(四)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3.24”硫化氢泄漏事故 2007年3月24日20:30许,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轻油罐区发生硫化氢泄漏,造成正在催化罐区施工的山东四方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职工2人死亡,3人中毒。3月24日,山东四方安装工程有 限公司施工人员在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80万吨/年催裂化罐区泵房南侧空地上进行梯子、平台预制作业、焊接作业。20:20左右准备收工时,在现场施工的5名职工先后中毒晕倒。经抢救,3人脱离生命危险,2人抢救无效死亡。搜救人员用仪器检测时发现轻油罐区G-4210罐周围硫化氢浓度超过200PPM,轻油罐区与催化罐区之间的道路上硫化氢浓度也超过了80PPM。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轻油罐区G-4210罐内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从加氢原料中大量挥发,并通过罐上部呼吸孔散发到山东四方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导致施工人员中毒,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现场管理不严,长期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山东四方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力,现场施工人员普遍缺乏硫化氢中毒防护知识,施工现场缺少安全防护器材,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五)山东滨化集团化工公司“4.15”氮气窒息事故

2007年4月15日7时50分左右,滨州市天安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在山东滨化集团化工公司石化车间计量罐区进行检修施工时,发生氮气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滨州市天安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4日在滨州市工商局注册,注册资金50万元,经营范围为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路灯、楼宇自控、建材销售,电器设备,太阳能设备销售及安装,防腐、保温、屋面防水。从4月7日始,滨化集团化工公司石化车间开始停车检修。天安公司4月14日上午完成了环氧丙烷计量罐盘管更换项目的施工作业。随后,石化车间根据工艺需要向环氧丙烷计量罐充氮并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过程中发现短节有漏点。在16时30分左右召开的检修例会上,车间决定更换短节并由周向东、郝新坡负责安排落实。17时30分左右,周向 东、郝新坡通知刘景超,要求对计量罐内一段法兰短节进行更换。刘景超在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指示职工打开环氧丙烷计量罐人孔盖,刘滨滨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通过人孔进入罐内发生窒息,另有2人在施救过程中又先后中毒窒息。其中刘滨滨经抢救无效死亡。

滨化集团化工公司石化车间4号环氧丙烷计量罐已经充氮,罐内氮气含量过高,严重缺氧,刘景超未办理进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就指示职工打开环氧丙烷计量罐人孔盖,刘滨滨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通过人孔进入罐内发生窒息死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滨化集团化工公司对检修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缺乏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评价公司在对滨化集团化工公司的安全评价报告中没有对生产、检修过程中的氮气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建议,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六)枣庄市沂州煤焦化有限公司“4.23”爆炸事故

2007年4月23日14时40分,枣庄沂州煤焦化有限公司回收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枣庄沂州煤焦化有限公司(原枣庄市焦化厂)成立于1988年,年设计生产能力为焦炭12万吨,外供焦炉煤气2400万立方米。2003年8月由山东沂州集团购买改制为枣庄沂州煤焦化有限公司,现有在岗职工290余人,下设洗备、机焦、回收三大车间和一个焦化储运站。4月23日上午,枣庄沂州煤焦化有限公司回收车间维修班对废氨水槽进行配管改造。在未对槽体进行内部介质臵换、清洗的情况下,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办理动火证,在废氨水槽南部高约80毫米处擅自动火,割开ф57毫米的孔。动火过程至11时左右停止,当日下午14时40分左右开始焊接ф57毫米接管和法兰,在对废氨水槽进行焊接的瞬间,引起罐槽内可燃气体爆炸。

废氨水槽未臵换清洗,内部可燃气体积聚,达到爆炸极限,遇焊接作 业的明火,造成爆炸,是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七)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4.26”爆炸事故

2007年4月26日8时40分许,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苯胺厂在对混酸罐区进行管线施工作业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发生单位恒源公司始建于1969年,原为胶南县化肥厂,2002年改制为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现为民营企业。该企业拥有职工2600人,固定资产5亿元。主要产品为合成氨10万吨/年、碳酸氢铵24万吨/年、硝酸10万吨/年、苯胺1万吨/年、硝酸钠和亚硝酸钠等。其苯胺厂是恒源公司下属的生产单位,拥有员工250多人,主要生产苯胺、硝酸钠和亚硝酸钠及硫酸浓缩。4月26日上午,苯胺厂维修车间主任李德明(已死亡),联系苯胺厂罐区班班长张立文要求办理动火证,动火地点是混酸罐区,作业内容是混酸配管。张立文在填写了动火日期及动火部位后(约8:10),转交给操作工王春娥,要王联系进行化验动火分析。8:35左右,张立文电话联系恒源公司安全处专职安全员范存良签字批准动火,在有关人员签字后,张立文将动火证交于李德明。此时已有电焊工韩玉铎(已死亡)、维修工赵宗群(已死亡)爬上2#废酸罐罐顶,李德明拿到动火证后也立即爬上2#废酸罐罐顶。张立文则站在该罐东侧5米左右处进行现场监护,约5分钟后发生爆炸。1人当场死亡,另有2人因伤势过重于当天下午4:00左右抢救无效死亡。

违章作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本次作业动火票所指定的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含糊不清,是否进行了动火分析尚不清楚,取样点在哪里、谁取的样和要求分析的项目不明确,动火票没有关键的可燃成份的含量指标,各审批人员在既未到现场落实具体作业内容,也未落实具体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就擅自在动火证上签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化验员、现场操作工安全技术素质低,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八)菏泽市牡丹区临河圆冰糕厂“6.18”氨气泄漏事故 2007年6月30日早晨7时24分,冰山食品有限公司冰糕生产车间发生一起盐水槽蒸发器液氨泄漏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重伤。冰山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菏泽市牡丹区大黄集镇安陵,成立于2001年,为私营企业,主要产品是冰糕等冷食。6月30日早晨,该公司生产负责人安排工人向冰糕生产车间内某个停用约三天的冰糕生产线盐水槽内加入大量氯化钙,十多分钟后,大量氨气突然从盐水槽底部释放出来,该车间从业的工人发现异常情况后匆忙逃离现场,其中1人因疏散不及时而中毒死亡,另有4人重伤。

专家勘验和鉴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设备缺陷,即盐水槽集气管的平封头焊接工艺上存在缺陷。

(九)山东莱芜美星化工有限公司“7.8”火灾事故

2007年7月8日凌晨2:37分,山东莱芜美星化工有限公司二车间甲乙酮肟生产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52万元。山东莱芜美星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7月,主要产品为:过氧化(二)苯甲酰、叔丁基过氧化苯甲酸脂等,总生产能力2000吨/年。7月8日凌晨1:00左右,该公司操作工将羟化液加入到肟化B釜中,由于羟化液温度在40℃左右,温度较低,未达到55℃工艺要求,操作工关闭了肟化B釜的循环冷却水,然后向釜内滴加入约300升丁酮,加完丁酮10余分钟后,又将氨水高位计量槽中的约200升氨水加入釜中。2:37分左右,操作工检查肟化B釜温度时,发现搅拌机已停止转动,便启动了搅拌机,随后发现肟化B釜发生急速喷料,当物料急速喷至车间南侧墙面时,发生爆燃,并导致整个车间着火。

操作工未能及时发现肟化B釜搅拌机停止转动,开启搅拌,处臵不当,导致釜内物料发生急剧反应,物料急速喷出,引发火灾,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十)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

2007年7月11日23时50分,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改扩建项目试车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受伤。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系原地方国有的平原县化肥厂改制后成立的民营股份制企业。该公司现有总资产约20亿元,职工约2800人,有2个生产分厂。主要产品年生产能力为:合成氨75万吨,尿素100万吨,甲醇30万吨,碳酸氢铵24万吨,三聚氰胺3万吨。事故发生在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改扩建生产线试车过程中,该生产线由造气、脱硫、脱碳、净化、压缩、合成等工艺单元组成,发生爆炸的是压缩工序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该公司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生产线,于2007年6月开始单机试车,7月5日单机调试完毕,由企业内部组织项目验收。7月10日2号压缩机单机调试、空气试压(试压至18MPa)、二氧化碳臵换完毕。7月11日15时30分,开始正式投料试车,先开2号压缩机组,引入工艺气体(N2、H2混合气体),逐级向2号压缩机七段(工作压力24MPa)送气试车。23时50分,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突然发生爆炸,气体泄漏引发大火,造成8人当场死亡,一人因大面积烧伤抢救无效于14日凌晨0时10分死亡,一人轻伤。事故还造成部分厂房顶棚坍塌和仪表盘烧毁。经调查,事故发生时先后发生两次爆炸。经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分析,一处爆炸点是在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油水分离器之后、第一角阀前1米处的管线,另一处爆炸点是在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两个角阀之间的管线(第一角阀处于关闭状态,第二角阀处于开启状态)。

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强度不够、焊接质量差、管线使用前没有试压等严重问题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企业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混乱、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不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建设工程管理 混乱等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企业抵触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对德州市和平原县安监局下达的停止建设、整改隐患等指令臵之不理,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十一)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7.27”爆炸事故

2007年7月27日8时55分左右,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敬仲镇工业区,职工人数100人,主要产品为甲醛、乙醛、季戊四醇,副产甲酸钠、甲酸钙。2007年7月23日,公司生产经理齐建军联系无资质施工队负责人许金年为本公司一新建的季戊四醇母液沉降罐进行除锈防腐。双方签定安全合同后,7月25日下午许金年带领操作工陈光亮、陈长军开始除锈作业。7月27日早上,许金年安排陈光亮、陈长军轮流进罐作业,二人在未启用罐底部空气压缩机的情况下进行防腐作业。8时55分左右,该罐突然发生爆炸,造成2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在防腐施工前及防腐作业过程中,未按规定对罐内前期涂刷的防腐涂料挥发的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分析,且施工人员违规使用非防爆照明灯具、抽风机等电器,致使罐内达到爆炸极限的可燃气体遇电火花发生爆炸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十二)山东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8.6”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2007年8月6日上午9时许,肥城市新世纪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罗全朝、张攀2名工人在对肥城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煤气车间5#造气炉进行修补作业时,由于煤气炉四周炉壁内积存的煤气(一氧化碳)释出,导致2人一氧化碳中毒,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肥城市新世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12月,2003年改制为民营企业,公司注册资金600万元,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三级施工资质。可承担防腐保温工程施工。肥城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是综合化工企业,成立于1994年3月,主导产 品是甲酸、甲胺、甲醇、甲酸钙等。8月6日上午9时许,施工队在未办理任何安全作业手续、未通知设备所在车间的情况下,安排施工人员进入5#造气炉底部耐火段进行修补作业,作业过程中,由于煤气炉四周炉壁渗透的一氧化碳释放,导致2人中毒,1人死亡,1人受伤。

肥城市新世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队,未办理任何安全作业手续、未通知设备所在车间,安排施工人员进入肥城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煤气车间5#造气炉底部耐火段进行修补作业,作业过程中,由于煤气炉四周炉壁渗透的一氧化碳释放,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是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企业未与外来施工队伍签定安全协议,对外来施工队伍管理不严,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十三)淄博鲁中化工厂“8.9” 爆炸事故

2007年8月9日10时30分左右,淄博鲁中化工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7万元。淄博鲁中化工厂位于皇城镇东路,法定代表人李长明,职工人数20人,主要产品为碳九石油树脂和溶剂油。8月9日10时左右,该厂车间主任董勋安排操作工董洪燕、徐元明对与切片机房相连的尾气排放管线进行维修。10时30分左右,董洪燕在走到切片机房门口时,切片机房突然爆炸,造成在切片机房内的徐元明当场死亡,造成董洪燕和路过的化验员孙兰秀重伤。

在检修作业时,未对半地下式切片机房内的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分析,且操作工徐元明违规使用非防爆的空气开关,致使房内达到爆炸极限的可燃气体遇电火花发生爆炸是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淄博鲁中化工厂对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十四)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8.12”氧气管道爆炸事故

2007年8月12日12:08分,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发生压力管道爆 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隶属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29日,注册地址为莱芜市钢城区棋山大街,职工人数334人,主要生产压缩及液化的氧、氮、氩,现有大小制氧机10台,总出氧能力13万立方米/小时,主要为莱钢集团公司的冶炼生产提供产品服务,同时面向社会销售部分产品。8月11日,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对莱钢大道朱家庄段约100米的氧气管道进行加高改造。管道合茬完工后,8月12日早晨9:00左右,开始对改造管道进行气密试验,确认无漏点后泄压,然后开始吹扫氧气管道。吹扫结束,在开启氧气阀门时,氧气管道一朝上的弯头上部焊缝处冒火花,紧接着发生爆炸。

莱钢新区球罐处富氧总阀前后弯头数量多而集中,且管道落差大,由于施工后对管道吹扫不彻底,操作人员在开启氧气管道阀门时,氧气管道中聚集的铁锈等杂质,在高紊流的状态下,杂质之间、杂质与管道、弯头、焊缝等部位剧烈摩擦,产生火花,引起起火燃爆,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十五)曹县运输总公司客运公司“8.22”氧气瓶爆炸事故

2007年8月22日早晨7点50分左右,在曹县城区磐石路93号发生一起氧气瓶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0万元。曹县运输总公司客运公司梁守柱、沈炳兰用摩托三轮运送10瓶氧气到曹县城区磐石路93号李洪义处,在卸车过程中,由于操作不慎,发生氧气瓶撞击地面,引起爆炸,造成上述三人死亡。

由于氧气瓶内混入了油分,油分挥发与氧气形成的油气混合物达到爆炸极限,在卸车过程中瓶体坠地撞击,诱发油气混合物爆炸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梁守柱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不具备经营氧气和乙炔气体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不遵守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操作规程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十六)邹城市盛东工贸公司“11.13”事故

2007年11月13日8: 30左右,从事焊接作业的施工人员刘承河、戚广勤、刘善磊在邹城市盛东工贸有限公司原料罐区北部进行焊接1号储罐标尺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并引起火灾,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邹城市盛东工贸有限公司,位于邹城市北宿镇谷堆村,于 2006年7月租地建设,占地约7000平方米,罐区位于厂区东部,分列排放5个储罐,北部100立方罐3个、南部200立方罐2个,现有职工10余人。主要生产工业级萘,经营工业级蒽、溶剂油、树脂、炭黑油等,至事故发生时,企业尚在试生产阶段。该企业没有到发改部门立项,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邹城市平阳寺镇刘承河、戚广勤、刘善磊未办理特种作业操作上岗证,2006年7月受雇于邹城盛东工贸公司,11月13日8时左右到邹城盛东工贸公司,对该公司储罐进行焊接作业,没有按规定办理动火操作证,没有对储罐内物质采取必要的措施,在此情况下对储罐标尺进行了焊接作业,导致爆炸性气体遇明火发生爆炸并引发火灾。

焊接人员在没有办理动火操作证、没有对储罐内物质采取必要措施的情况下对存有重苯的储罐直接动火作业,导致罐内气体遇明火爆炸,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操作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无证上岗,违章操作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十七)潍坊合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1.22”爆炸事故

2007年11月22日23:30左右,潍坊合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试制三苯氯甲烷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潍坊合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由王军出资80%、潘光荣出资20%,于2003年8月14日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金50万元。现有职工9人,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该公司租赁寒亭区医药化工厂厂地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占地 面积550平方米。11月22日23时50分左右,潍坊合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原产品停产一年后,擅自改变生产工艺,试制三苯氯甲烷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

发生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水解釜内的压力大于连接其该釜玻璃视盅承受的压力,造成玻璃视盅破裂,瞬间使釜内大量苯喷出引起爆炸。间接原因是该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不符合安全要求,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十八)济南燕亨实业公司加油站“12.30”爆炸事故

2007年12月30日下午16:40左右,济南燕亨实业公司加油站在改造施工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济南燕亨实业公司加油站位于小清河南路国棉九厂北邻,为集体分支机构(非法人)。12月30日下午,该公司加油站进行改造施工,2名施工人员用电焊机焊接一台30立方米汽油罐静电连接扁铁时,燃爆罐内残留的油气混合气体,将罐顶覆盖的水泥地坪掀飞,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施工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擅自使用电焊机进行作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济南燕亨实业公司加油站将工程发包给未取得相关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切对安全生产“以包代管”,安全管理不到位,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二、基本情况分析

2007年,全省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18起,死亡34人,同比分别增加12起和15人;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3起,死亡15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3人;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去年发生的3起较大事故分别是:4月26日,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苯胺厂违章动火焊接废硫酸储罐顶部管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7月11日,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厂压缩车间2号 压缩机在调试过程中,高压出口管道发生爆炸,造成9人死亡,1人受伤。8月22日,曹县运输总公司客运公司两名职工用三轮摩托车运送氧气瓶到该县一个体氧气经销点处,在卸车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氧气瓶撞击地面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去年我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产环节事故多发。全部事故中,发生在生产环节的有12起,死亡26人,分别占总数的66.7%和76.5%;发生在使用环节的有4起,死亡5人,分别占总数的22.2%和14.7%;发生在经营环节的有2起,死亡4人,分别占总数的11.1%和11.8%。较大事故中,有2起发生在生产环节,1起发生在经营环节。

(二)中小型企业事故多发。全部事故中,发生在中小型企业的有14起、死亡21人,分别占总数的77.8%和61.8%;发生在大型企业有4起、死亡13人,分别占总数的22.2%和38.2%。

(三)爆炸和有害气体中毒事故多发。全部事故中,爆炸事故有9起、死亡23人,分别占总数的50%和67.7%;有害气体中毒事故6起、死亡7人,分别占总数的33.3%和20.6%。3起较大事故全部是爆炸事故。

(四)企业检维修操作、施工安装过程中的事故多发,共有9起事故发生在设备检修和施工安装环节,造成14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50%和41.2%。

(五)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造成的事故多发。全部事故中,有14起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三违”,占总数的77.8%。较大事故中,有2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三违”,占总数的66.7%。

(六)违规建设和试生产造成的事故伤亡损失惨重。因违法违规建设、没有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引发的事故共5起、死亡15人,分别占总数的27.8%和44.1%。

三、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分析去年我省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暴露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出现了麻痹松懈思想,致使安全管理有所放松,安全生产水平滑坡;一些企业没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够,造成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的“三违”现象严重,导致事故发生。

(二)一些企业对检维修作业环节的安全重视不够,特别是对承担检维修作业的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致使检维修作业环节事故多发,成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

(三)个别企业对新材料、新工艺的安全问题重视不够,对由于原材料更换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如今年以来,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加工高含硫原油过程中,先后发生2起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

(四)一些企业违法违规建设,安全“三同时”制度不落实。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没有正规设计、无资质施工安装、不按规定检测检验。

(五)化工行业管理缺失,部分地区安全监管力度不够。由于政府部门改革和职能调整,化工行业管理缺失,化工企业间缺少技术、管理交流,许多行业标准和规范多年得不到修订。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但企业管理尤其是安全管理明显滑坡,这种现象突出表现在化肥行业。另外,从监管方面看,部分地区对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力度不够,监管力量比较薄弱,不适应当前繁重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需要。

四、对策措施

下一步,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紧紧围绕减少事故总 量、防范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的工作目标,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条件。认真按照省局下发的延期换证工作方案,把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重大隐患整改等要求纳入到延期换证条件中,严格延期换证标准,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淘汰。通过延期换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严格落实化工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强化源头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2号),严格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条件,严防一些安全生产条件差、工艺技术落后的项目上马,把好市场准入关。进一步强化对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明确化工建设项目试车程序规定,严格控制试生产现场人数,对参加调试人员要进行专门培训,确保项目建成后的安全运行。

(三)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在近年来集中培育标准化样板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采取把安全标准化有关要求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条件、对达到标准化要求的企业落实相关鼓励政策等措施,强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同时,开展以分析、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为重点的风险管理活动,强化对易发生事故的岗位和检维修作业的标准化管理,确保安全标准化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促企业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的管理。企业在对外发包工程时,一定要认真查验施工队伍的资质,绝不能向没有施工资质或资质不够的单位发包任何工程。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一定要包含安全管理的内容,明确双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施工队伍进入企业施工现场,要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让施工人员了解企业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危险时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及相互 施救方法等。施工队伍在进行焊接等作业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作业票证,并做好现场监护。

(五)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一是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督查模式,组织各级执法监察队伍,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对重点监控企业进行全面的“诊断式”安全检查。二是配合质监部门做好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三是突出对企业非正常生产环节的监管,特别是检修作业、停产复工、开车停车、试生产、废弃物料处理和废旧装臵拆除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各环节的安全。四是针对不同季节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夏季要针对暑期温度高、雨水多、湿度大的特点,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对各类设施、管道的降温、防雷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工作;对易积水的生产区、储存区,要采取围堰和加高护堤坝等措施;对遇湿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严格的防水、防潮措施。冬季要针对气候寒冷、干燥等特点,督促企业认真做好防冻、防凝、防火、防静电、防粉尘爆炸工作。

␥ 危险化学品自查报告 ␥

根据市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组织教师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及使用、储藏进行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管理组织。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牵头的危险品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健全管理制度。

我校对实验室的管理制定了合理的制度,严格要求实验室、实验仪器使用规范,制订了《科学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科学实验室安全制度》、《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科学实验室仪器借还赔偿制度》等制度,明确要求、责任,杜绝了责任事故发生。

三、学校制定有关危险化学品申购计划。

根据危险化学品使用消耗情况,制定购置计划,及时上报校长室批准,进行采购。

四、对危险化学品及时验收、存放。

要求必须两人以上验收、核对、入库,并及时登记到账册,保管好账册、领用记录册等。实验室管理员对危险品的领、用、剩、废、耗的数量详细记录,严格流向登记制度。有专柜存放危险化学品,标签明确、清晰。

五、加强实验室管理员及实验教师培训,进一步强化师生对危险化学品使用操作教育

学校组织相关教师进行专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及应急知识的学习培训。了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础知识,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础知识,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和水平。实验教师在演示、分组试验前,必须先试做,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改进。在学生实验前,必须讲清操作要领、注意事项,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六、通过自查,学校没有危险化学品。

本次自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职责,也提高了实验室使用人员的操作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保障师生安全。

␥ 危险化学品自查报告 ␥

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大检查方案

为深刻吸取“7.19”事故教训,严格危化品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镇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行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本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管理规范,不留死角,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杜绝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专项大检查内容

(一)突出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未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通过,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的;

2.未经许可或者许可证过期非法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

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的;

4.无资质证人员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

5.运输车辆不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要求的。

(二)突出的安全隐患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单位的设施、设备未经检验检测,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

3.消防器材配备不足,通道堵塞,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

4.危险化学品保管、领用、销售未建立台帐,管理不规范的;

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单位从业人员素质不符合岗位要求,存在违规违章行为的;

6.与周边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外部间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7.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佩戴不符合要求的;

8.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未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的;

9.报警系统未处于正常状态的;

10.作业人员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

11.未执行动火、受限空间等作业票证制度;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未将动火设备的可燃物品彻底清理干净并用足够时间进行蒸汽吹扫和水洗的;

12.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13.重大危险源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的。

三、工作措施

各有关单位要对本行业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企业逐一进行仔细排查,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状况,仔细检查安全许可手续,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状况,要按照“依法依规、先停后理、分类处置、务求实效”的原则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突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的一律先行立案,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停止生产、停止经营,并在查封违法建设项目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的设施设备后,区别情况,依法处理。

1.对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单位要建立管理台帐,登记造册。

2.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

3.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责任制,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照“五个一”的要求落实整治措施,及时整治到位。

4.对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要按照“三个务必”原则依法从重从快坚决打击取缔,即务必予以关闭、务必拆除设施设备、务必将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业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发展规划,未经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擅自建设的;

(2)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许可手续,擅自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

5.对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1)已经取得立项批文但未经安全许可擅自建设的;

(2)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违反法律法规,采购或销售危险化学品的;

(4)安全许可手续超过许可期限的;

(5)特种设备未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的;

(6)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培训、无资格证的。

6.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1)安全标识不完善、不准确的;

(2)未按“三自”要求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

(3)应急器材配置不到位,未按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的;

(4)防雷防静电设施损坏或不完善的;

(5)未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劳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

(6)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员工安全救援培训不到位的;

(7)其他事故风险较小,不需要停产停业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

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能够立即整改的应当责令立即整改到位。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限期界满的,应及时进行复查。逾期未整改,复查不合格的,依法启动行政处罚,拒不整改的,予以取缔。

四、工作安排

1.7月25日至8月31日为全面排查阶段,全镇各有关单位要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各个环节开展全覆盖的隐患大排查,建立好企业基本数据库和台帐,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边查边改。

2.9月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企业重点整治。对非法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和依法处罚。

3.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巩固验收阶段。省、市、县将对此次专项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给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责令继续予以整治。对存在的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正措施,对行之有效的做法,要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的特性,极易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对此各部门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要深刻吸取“7?19”事故血的教训,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来抓。

2.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危险化学品隐患专项大检查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罗运河任组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颜少江任副主任,王晓云、岳武、刘伟臣、贺风华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镇安监站,刘伟臣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3.强化责任落实。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增强安全法律意识,加大安全投入和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车间、班组、每一个员工。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制度,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落到实处。要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4.强化部门联动。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切实履行好职责,又要加强配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运管站要加强对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资质检查,交警中队要加强道路运输检查,安监站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特种容器装置的检查,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环节的安全检查。

5.强化隐患治理。隐患排查做到全覆盖,隐患治理做到零容忍,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6.强化严格执法。对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严格依法查处,该关闭的关闭,该停产停业的停产停业,该罚款的顶格处罚,决不心慈手软。

7.强化督查考核。要组织专门的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明查暗访的形式直赴企业检查,发现排查不落实,整治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诫勉约谈,情节严重的,要立案追责。

␥ 危险化学品自查报告 ␥

1.应急指挥中心: 综合管理部

2.应 急 电 话: xxxxxx

对外应急救援电话: xxx

3.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综合管理部、武装保卫部、职工医院

4.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综合管理部负责现场指挥和应急措施的落实及对外联络、应急救援物质的准备工作,武装保卫部负责组织和指挥抢险及现场保卫警戒,职工医院(87657414)负责人员救护。

5.应急措施

1发生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故,现场人员首先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和建立警戒区,并由武装保卫部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由武装保卫部派专人警戒,除消防、应急救援处理人员及必须坚守岗位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当泄漏溢出的化学品为易燃品时,区域内严禁火种和带入任何易产生火花的通讯工具、金属工具等。

2事故单位迅速组织,将警戒区及污染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人员安全撤离和疏散。如事故物质有毒时,需要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或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并由应急指挥中心派人进行现场监护。现场及污染区内人员应向上风方向转移,由综合管理部、武装保卫部负责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且不得在低洼处滞留。

3在事故现场,化学品可能造成的伤害为:中毒、窒息、冻伤、化学灼伤、烧伤等,职工医院进行现场急救时,不论患者还是救援人员都要进行适当防护,烧灼伤人员送市第三医院急救。现场急救要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做好自身及伤病员的个体防护,并防止发生继发性伤害。现场应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互相照应,所用救援器材应具有防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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