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大全|人民陪审员职责(收藏16篇)_人民陪审员职责

发表时间:2021-10-03

人民陪审员职责(收藏16篇)。

⬘ 人民陪审员职责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上午好,承蒙区人大及区法院的信任,今天我十分荣幸地被任命为薛城区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为了不辜负组织的重托,不辜负各位领导的期望,我决心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有强烈的公民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和途径,是我国现行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建立,不仅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更有利于保证司法廉洁,增强司法权威。同时,我认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是法院与社会信息双向互动机制的体现,是落实司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它起到了法院与社会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搭建了群众向法院传递信息、法院向群众传达信息的双向互动平台。人民把参与审判这一重要的权力授予我们,既是对我们的一种信任与期盼,更是对我们的一种鞭策与要求。因此,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就必须要发自心底地热爱陪审工作,要以强烈的公民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认认真真地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争当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锲而不舍,探求新知,掌握本领,永不停步。主动向老领导、老前辈及同志们学习。刻苦钻研司法理论,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运用,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尽快使自己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担当起人民赋予的重任。

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兢兢业业履行岗位职责。我们将十分珍惜组织上给予的这次机会。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从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等方面大胆创新,集思广益、与时俱进,为司法工作出力献策。

四、我们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忠于人民,心存正义、信守廉洁、敬法慎独,自觉维护司法形象,确保司法公正。在行为上我们要经得住考验,在工作上我们要严格要求,在生活上我们要以身作则,任劳任怨,树立廉洁奉公的陪审员形象,使组织和领导放心,使人民满意。

五、精诚团结,当好配角,推动司法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讲团结,顾大局,找准坐标,当好法官的参谋和助手,自觉维护法官的权威,做到维护不自负、主动不盲动、到位不越位。与其他成员坦诚相待、团结协作、有功不居、遇过不推、补台不折台,尽心尽力做好本份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领导的支持厚望。

六、树立为民意识,用好手中的权力。我们一定会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强化为民勤政意识,对参与的陪审工作,会积极投入,为人民用好审判权。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会尽可能的代表和反映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和意见,克服本职工作与审判工作的矛盾,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尽职尽责完成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 人民陪审员职责 ⬘

在担任人民陪审员这几年的时间里。通过参与庭审实践活动,我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素质,加强了与法院部门的工作联系,并将在陪审时学到的法律知识灵活运用于工作实践,得到领导的支持和党员群众的拥护。下面,我愿意将自己陪审的`几点体会与大家一起分享。

一、提高法律素养,增强陪审能力

刚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时候,我根本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陪审”。在庭审中,我常常一言不发,评议案件时也只能附和法官的意见。随着陪审工作的深入,我逐渐意识到,做好陪审工作单凭一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只有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才能做好陪审工作。此后,我利用休息时间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相关知识,认真研读《人民陪审员培训讲义》、《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等材料及书籍,仔细做好笔记,在审判过程中不断加强实践学习,对典型的案例认真做好记录。随着参加陪审案件的增多,我越来越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我的陪审能力也在学习锻炼过程中得到了明显提高。

二、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履行职责

法律是神圣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是光荣的,为了这份荣誉我必须努力工作。每次接到开庭通知后,我都准时到庭,开庭时,我总是集中精力,认真分辨是非曲直;合议时,我坚持忠于事实和法律,积极发表意见,我在实践中认真履行着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在民事调解中,依照审判程序,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我都积极支持调解,并发挥与群众贴近的优势,积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

三、做好法制宣传,传播法律知识

在参与陪审工作的时间里,我接触了大量的案件,通过参加陪审,我学习了不少法律知识。在工作中,我经常把陪审中的典型案例讲给亲戚朋友听,以达到法制宣传的目的。作为人民陪审员,我通过参与审理案件,不仅使自己增强了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而且也促进了法律知识向社会的渗透与传播,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方面,努力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 人民陪审员职责 ⬘

2005 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的第一年。贵单位人民陪审员**同志选任海淀法院人民陪审员以来,肩负人民重托,顶住本职与陪审的双重工作压力,兢兢业业,顽强拼搏,顶严寒,冒酷暑,坚持来法院参加审判,审结大量案件 ,工作非常辛苦。在审判工作中按时出庭,认真审理案件,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在庭审中与审判员密切配合,为案件的公证审理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我院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今年以来,我院受理的各类案件数量快速增长:收案4万余件,比去年上升22.4%。在巨大的审判压力面前,人民陪审员和全院干警一道紧密团结在院党组周围,积极响应党组提出的“大干四个月,确保双突破,坚持司法为民,争创一流作贡献”号召,克服困难,同心同德,积极投身到年底突击结案工作中来。截至11月份,全院共结案36541件,同比增加 5786 件,上升 18.8%,其中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为2669件,出勤4953人次。特别是今年新成立的陪审员执行办公室短短的几个月执行案件505件,已结案409件,取得了令人骄傲的成绩。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我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获得了行业文明的最高荣誉。这其中也有陪审员做出的巨大贡献。

我们深知,人民陪审员之所以能够做到按时出勤来院执行公务,与他们热爱陪审工作和高度的责任心是分不开的,同时,也是与贵单位对审判工作深切的理解和大力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为此,陪审员办公室代表党组和全体审判人员向支持陪审员工作的贵单位和陪审员本人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贵单位的支持与协助。同时希望贵单位对陪审工作有哪些希望和建议,也能及时通过陪审员或直接反馈到陪审员办公室。 ( 电话 :**)

⬘ 人民陪审员职责 ⬘

增加陪审申请书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公正司法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而陪审制度则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然而,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陪审制度的应用却是一个比较严格而复杂的过程。尤其是对于民事案件,原告要提出陪审申请,才有可能聘请民间陪审员,共同参与审理案件。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诉讼成本过高,以及涉案金额不够大等各种原因,陪审员的运用率非常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的公正与高效。

因此,我建议应该增加陪审申请书的适用范围,以降低陪审的门槛,提高陪审制度的普及率。具体来说,我认为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 放宽适用条件。现行的《民诉法》规定,陪审制度仅适用于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案件,且其标准是诉讼请求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案件。这种限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司法需求,因此应当放宽陪审的适用条件。比如,在资金、土地、知识产权等方面,可以适当降低陪审的门槛。

2. 降低陪审员的选任门槛。现行的《民诉法》规定,陪审员必须是具有公民权利,年满23周岁,无犯罪记录以及具有保密职责的人员。这些要求虽然可以保障陪审员的公信力和公正性,但是对于一些普通公民来说,却太过苛刻。因此,可以考虑在选任门槛上进行降低,比如放宽年龄限制、缩小保密职责的范围等,以提高陪审员的招募率。

3. 提高陪审员的报酬。目前,陪审员的报酬是非常低微的,甚至只有几百元人民币。这样的待遇难以激励公民积极参与陪审,并且也无法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陪审员的权益。因此,可以考虑增加陪审员的时薪报酬、发放补贴或者福利,并提高报酬标准,以此增加陪审员的积极性,并能够提高陪审员的权益保障。

4.推行手机APP在线陪审。 在现代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手机APP的重要性也不言而喻。 因此, 我们可以开发一款在线陪审的APP,让陪审员不再需要到法院进行实地开庭审判,而是可以在家中使用这款APP进行陪审。预计,随着在线陪审APP的推广,将大大提高陪审数量,优化开庭排期,使现行陪审制度得到更好的应用,更高的效率,从而更好的保障了司法的权威,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度。

总之,要想保障司法公正和高效,陪审制度必须得到更好的应用和普及。而通过增加陪审申请书的适用范围和流程,降低陪审的门槛,提高陪审员的待遇以及开发手机APP等方式,我们可以更好地提高陪审制度的运用率,从而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 人民陪审员职责 ⬘

多年来我国立法上没有完整的陪审员选任和履行职责的细化规定,实践中法院不重视陪审工作,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流于形式,人民陪审员基本“陪而不审、审而不议”,成为审判席上的摆设。不管是公众、法院还是人民陪审员自己,都没把陪审员当成真正的裁判者,人民陪审员自身也因缺乏对陪审制度、职责的正确认识和公众的认可,欠缺履职底气和自信,无法真正履行职责。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立法层面对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了完善,《决定》实施后人民陪审员制度有了一定的发展。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把人民陪审制度作为司法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提出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计划在2至3年内将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20万人,提高基层群众比例,扩大人民陪审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至2014年5月,全国人民陪审员已激增到了12.7万人。大量增加的人民陪审员来自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各行各业各个阶层代表,跨越各年龄段各文化层次。新任陪审员如何履行陪审职责,参与审理案件,是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培训的重点内容,也是新任陪审员履职的最大心理顾虑。针对新任陪审员的人员结构、任职要求以及履职顾虑,笔者以民事审判工作为例,从陪审制度的核心价值、陪审员的职业定位、民事陪审技巧等三方面谈谈新任人民陪审员如何履行参审陪审职责。

一、增强陪审制度自信——陪审制度是“自由权利的堡垒”

陪审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非职业法官为陪审员参加审判案件的制度,它以普通公民作为案件裁判者的身份参与到法院的审判活动中为特征,体现了公民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陪审制度的核心价值之一是把一部分司法权力置于人民或一部分公民手中,使“他们得以分享司法审判权”,而“不将决定公民的生命或自由的权力全部交给一个法官或一组法官行使”,充分体现了司法民主,因此被誉为“自由权利的堡垒”。其价值之二是陪审员从公民中随机选择产生,他们有着不同的民族、性别、年龄、学历和社会背景,从而使陪审员能够超越各方面的偏见和限制,摒弃职业法官的精英化思维,让裁判的结果更贴近社情民意,符合广大民众的价值判断和社会伦理道德标准。其价值之三是通过公民参与审判的方式,将社会监督引入法庭审理中,打破司法的神秘性,有效防止法官的独断与专横,维护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朽。作为新时期的人民陪审员,必须正确认识陪审制度的核心价值和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从思想上对陪审制度充满自信,才能坚守制度、履行职责。

二、增强陪审职业自信——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

当前,造成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判” 的局面很大原因在于人民陪审员对陪审工作定位不准确,缺乏职业自信和履职底气。很多陪审员认为 “陪审”就是陪法官审,于是开庭时不敢发问,合议时不敢表态,非常认真地“陪”法官开庭,“陪”法官审案,“陪”的功能被放大,“审”的功能被忽略,无法真正发挥陪审员的裁判作用。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厘清人民陪审员的地位、作用,对陪审员进行准确的职业定位,才能增强陪审员的职业自信,使其理直气壮地履行陪审员的职责。

1、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

陪审员虽不穿法袍,但在陪审案件时,享有法官的权力,这是法律赋予陪审员的职务权力。新修改的《民诉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具有同等权利义务”。《决定》第一条规定:“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据此,陪审员有权参加审判活动;有权审阅所陪审的案件材料;有权参加案件调查、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或参与案件调解;有权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的,应当将其意见写入笔录。必要时,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同时,陪审员在陪审中也要履行参与审判的职责,并有依法回避的义务,还要遵守审判工作纪律,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因此,陪审员与职业法官一样掌握着“裁判是非”的大权,一样能发挥 “定纷止争”的作用,是“不穿法袍”的“编外”法官。

2、陪审员可以作为法官的互补,发挥法官所不能发挥的作用。

(1)陪审员能更好促成调解。陪审员来自社会各阶层,与法官相比,更了解民情民意,熟悉舆情社论,是法院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和桥梁。陪审员作为民众代表,直接参与案件调解,更容易消除群众对法官的戒备,拉近群众距离,容易被群众接受,促成调解。据统计,自2005年《决定》颁布实施以来,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80%以上做到了调解结案。可见,陪审员参审后对案件调解工作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2)陪审员能弥补法官专业知识的不足。法官对法律知识虽驾轻就熟,但不可能全方位掌握各种知识。在一些专业知识要求比较高的案件中,如果由具有该专业知识的陪审员参审,可以弥补法官专业知识的不足。如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医疗事故案件中,由医生陪审员参审,对医疗专业术语的掌握以及事实的认定、责任的判断更权威。在假化肥农药或涉农案件中,由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技术员作为陪审员,能更好地查明案情。在网络侵权案件中,如果有网络专家参审,法官也不会对这些复杂的网络术语挠头。这种例子比比皆是,因此,陪审员的专业知识可以帮助法官作出更精准的事实判断。

(3)陪审员能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当前中国经济飞速发

展,社会生活日新月异,经济活动和人际交往密切频繁,问题矛盾频发,表现在司法领域是案件逐年增加,法官工作量逐年加大,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陪审员对司法审判的参与,特别是陪审员人数的倍增,相当于在法官编制之外又增加了大量的“法官”。这些“不在编的法官”,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法院缓解了法官人手不足的压力。在当前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工作中,有些法院开拓性地将一些庭前工作如送达传票、主持庭前调解、参与执行调解和涉讼信访等工作交给一些时间保证的陪审员来做,一方面使陪审员提前介入案件,更熟悉和了解案情,另一方也减轻了法官的工作量,达到双赢的效果。

(4)陪审员能更好监督司法运行,防止司法腐朽。在当前司法公信力不足,司法权威不高的社会环境下,由于对司法运行过程不了解,或者说司法公开力度不够,民众对司法仍然充满着神秘,容易对司法运行过程提出质疑或怀疑。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审判,使民众成为司法裁判者,近距离接触司法,身临其境感受司法,有助于民众了解和监督司法的运行程序,打破司法的神秘性,将司法置于阳光之下,能有效防止和消除司法腐朽。

因此,不管是在制度设置上,还是现实生活中,人民陪审员制度以及人民陪审员都在司法体系和司法运行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陪审员这支不断壮大的编外法官队伍,正在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审判任务,发挥着更多的化解矛盾纠纷作用。据统计,全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比例逐年提高,仅2013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审理的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已达71.7%。在未来的司法改革中,由于法官员额的减少,大量的案件将采用陪审制审理,陪审员制度将成为我国司法制度中的基本审判制度,人民陪审员将成为法官的重要补充力量。在此意义上,作为新任的人民陪审员,应该为自己能担当起法官职责,参与司法审判而感到自豪。

三、增强陪审能力自信——提高陪审员的陪审技能

陪审员制度设立的初衷是司法“平民”化,将普通人的看法和意见融入案件的裁决之中,消除法官在案件审理中习以为常的职业偏见,真正体现司法民主。但陪审员的“平民化”并不意味着陪审员不需要学习陪审技能。与美国的陪审团不同,美国的陪审团只需对案件事实作出判断,不需对法律适用作出决定,因此无需对陪审团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和陪审技能培训。而我国的'陪审员不仅要对案件事实作出判断,还和法官一样对法律适用作出决定,因此,人民陪审员虽然不需要像法官一样具备全面的法律理论知识,但应了解一般的法律常识特别是程序性的法律规定,掌握一定参审技能。新时期的人民陪审员,要想更好履职,就要学习和提高陪审技能,增强陪审能力自信。以民事审判为例,新任陪审员在履职中应注意以下环节:

1、庭前阅卷,做好阅卷笔记

案卷是诉讼的纸质载体,是当事人纠纷的物化体现,有原告的诉求和理由、被告的抗辩以及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能比较全面反映案件的情况。作为审判者,不管是法官还是陪审员,应养成庭前阅卷并制作阅卷笔录的习惯。通过看卷,才能掌握案件的基本情况。只有庭前阅了卷,才能做到胸有成竹,在庭审中有针对性的进行调查发问,也才能快速对证据进行分析判断。所以,庭前阅卷是做好陪审工作的第一步。

2、参与庭审,敢于发问

庭审是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的主要平台。在庭审中,陪审员主要参与法庭调查阶段的发问,如何发问也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一是发问时要目视被问方,以示尊重;发问者的情绪要平和、稳重,不急不躁;问话的用语要文明礼貌,用词要客观中立,不能带有明显的个人感情色彩,避免引起当事人产生法官可能偏袒一方的怀疑。二是根据诉的性质确定发问的主线或者方向。如合同之诉,要围绕着合同签订、履行过程、对合同条款的理解等事实问题进行发问;侵权之诉,要围绕着侵权事件发生的起因、经过、后果等事实问题进行发问,一般不宜直接对法律责任问题进行发问。三是根据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发问或者按不同的事件分类发问。双方对事件的发生有争议或者对某一事件的描述存在矛盾的,要对双方陈述的矛盾之处进行追问。

3、参与合议,主动发表陪审意见

参与合议是陪审工作的最后一环节,也是具有决定性的一环节。在合议中,应由人民陪审员先发言,法官后发言,避免人民陪审员受法官对案件判断的干扰或影响,形成先入为主的看法,使合议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反映陪审员对案件的真实判断和对法律适用的理解。合议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对证据的确认,归纳和还原案件事实;二是在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决定适用法律,并对各方法律责任进行分析形成裁判。

(1)依据证据规则认定证据

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社会经验个人阅历都很丰富,但分析判断案情也不能光靠经验凭感觉,要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和工作技巧。对裁判者来说,对案情的判断主要来源于证据,在对证据进行确认的基础上还原出法律事实,而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是有差距的,法律事实只能无限接近客观事实,但不能完全等同于客观事实。因此,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就是法律事实能否更接近客观事实的关键环节。对证据认证,首先要审查证据材料的三性即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具备三性的材料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的真实性即证据是否真实存在,对真实性的判断主要是看是否是原物或原件,如果是客观真实存在的原物或原件,即可认定真实性。至于原物或原件所记载的内容是否真实,属于证明内容问题,不影响对证据真实性判断;证据的关联性是指与案件待证事实所存在的关联程度,主要判断是否来源于案件本身,或者对案件待证事实有一定程度的证明作用或者存在某些特定的联系。如借贷纠纷,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一系列材料就是关联性证据,如借条(收条)、转款凭证、在场证人证言、借款抵押物凭证等等均与借贷事实有关联性,但借款人或贷款人的财产情况如房产登记、资金使用情况等一般不是案件的待证事实,这些材料均与借贷案件没有关联性;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只有经过合法收集的证据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除了以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形式存在的证据或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所取得的证据外,其他证据均可认定为合法存在或合法取得的证据。通过以上第一步筛选确认后,具备三性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此时将进入第二层面的认证,即对证据材料的证明力有无及大小进行认定,并根据证据之间内在的逻辑联系,确认案件事实。

(2)选择适用法律并作出裁决

通过以上对证据材料的甄别、判断、确认,据此形成了案件

事实,并依据案件事实区分责任,选择适用的法律并作出裁决。选择适用法律是复杂的思辨考量过程,主要依据不同的法律关系选择适用调整该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

总而言之,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自信应来自对这一制度的全面了解、对这份职业的自豪和热爱以及对履职技能的娴熟掌握和运用。作为人民陪审员,要胜任陪审工作,只能加强学习,修炼内功,不断提高参审技巧,才能摆脱“聋子”“哑巴”陪审的尴尬局面。

⬘ 人民陪审员职责 ⬘

在担任人民陪审员以前,我没有任何审判工作的经验,我意识到,要在审判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就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我。

一、加强法学理论的学习

我每天浏览法律方面的报纸,观看法律方面的电视节目。

二、理论联系实际

对自己参加陪审的案件,我都在庭审过程中做简单记录,庭审后,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法律知识结合起来,大胆的向法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得到了法官的认同,那时感觉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是很骄傲的。

三、与法官加强密切沟通

在参与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或者在平时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我都及时向法官请教,不断的积累经验,提高陪审水平。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也完成了我的一个梦想,作为大家中的一员,我在陪审工作中只是尽了应尽的责任,我很珍惜与法官共事的时间,我相信,我会继续努力,不断的完善自己,使得在以后的陪审工作中能完成任务,不辱使命,做出让领导和同事更满意的成绩。

⬘ 人民陪审员职责 ⬘

人民陪审制度是一项让普通公民参与司法审判的司法制度。虽然人民陪审制度早在革命根据地时期就已经出现,但由于人们对于该制度价值的认识不深刻,相关立法不完善,这一制度的应有价值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基于此,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人民陪审制度的完善应以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法治精神为指引,以陪审制度的司法民主价值、司法监督价值、司法独立与公开价值等得到全面实现为目标。

人民陪审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重要举措。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人民陪审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重要措施之一。首先,人民陪审员是从普通民众中挑选出来的代表人民参与司法审判的人员。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体现群众的意志,彰显普通群众价值理念,代表群众参与社会纠纷的处理。其次,人民陪审制度为人民参与司法提供了平台,拓展了司法裁判的民主基础,丰富了司法裁判的民主内涵。再次,人民陪审制度赋予了人民参与裁判的权力,促进了民意融入司法裁判,搭建了司法与民意沟通的桥梁。为了进一步发挥司法民主功能,立法应当适当放宽人民陪审案件的限制条件,将更多的案件纳入可以陪审的范围;缩短人民陪审员的任期,限制陪审员连任,加快陪审员更换周期,防止陪审专业化、职业化现象的发生;降低陪审员准入标准,扩大陪审员的备选民众基数和范围,抑制陪审员过度精英化,确保人民陪审平民本质;强化人民陪审员的培训与管理,提升陪审案件质量,防止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不决现象发生。

人民陪审制度是人民群众监督司法的有效手段。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必须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审判权力的行使必须配置相应的监督机制,否则易滋生不良风气和贪腐现象,导致司法不公。人民陪审员是代表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审判活动的人员。陪审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管理,参与司法裁判,并监督司法权力运行的有效手段。人民陪审制度是实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人民群众零距离监督司法的有效路径。司法权力的运行因群众的参与而受到制约,人民陪审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可以通过多种手段制约和监督审判权力行使,可以对法官滥用裁判权力行为形成有效的威慑与约束。人民陪审制度为群众监督司法提供了便利的途径。强化人民陪审制度的司法监督功能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明确人民陪审员的责、权、利,明确规定监督法院公正行使审判权是人民陪审员的法定职责。二是要拓展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的广度和深度。三是要提升人民陪审员的道德准入标准,加强准入后的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正义感、责任心,使陪审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人民陪审制度是司法独立和公开的重要保障。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人民陪审员是代表人民群众在人民法院参加审判活动的人员,其任职具有流动性,案件参与具有随机性,权力行使具有临时性。相对于法官而言,其没有定岗、提级、晋职等方面的牵制,也没有职务身份上的依附,因而其在履职过程中人格更为独立,权利行使更为自由,对于影响案件公正的法外因素具有更强免疫性和抵抗力。这些特点决定了人民陪审制度能够使得司法审判权力行使更加独立、司法裁决结果更加公正。为了实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法治要求,在人民陪审制度的完善过程中应当以强化人民陪审员流动性、随机性和临时性为手段,对现有陪审员任期制度、案件确定制度、陪审员退出制度等作针对性的改革;要在制度设置上进一步强化陪审员在案件裁决过程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进一步理顺人民陪审员监督与制约法官的具体机制并强化陪审员的监督权力和责任。

人民陪审员陪审的过程是普通民众与职业法官共同审理案件的过程,人民陪审员代表普通民众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对于裁判结果形成的全过程知悉且亲身参与,这是司法裁判向普通民众公开的最直接、最深入和最全面的方式,是司法公开的重要路径之一。为了加强人民陪审制度对司法公开的积极作用,应当吸收更具普遍性、数量更多的普通民众参与陪审工作,让陪审员更深、更全面地了解裁判的过程和结果。

人民陪审制度是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观念的重要平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人民陪审制度在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观念等方面具有积极价值,具体体现为:其一,人民陪审制度为陪审员提供了学习法律的重要平台。人民陪审员具有法定的权力全程参与案件审判的各环节,其能够通过参与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合议等诸多裁判环节来学习法律、感受法律和理解法律。其二,人民陪审员能够高效地、灵活地传播法律知识。一方面,人民陪审员本身来自普通的民众,其与普通民众具有天然的亲和力,普通民众比较容易接受人民陪审员的法律思想、观念。另一方面,人民陪审员本身生活在普通民众之中,其可以非常灵活的方式来传播法律知识,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其三,人民陪审制度可以督促陪审员和普通民众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人民陪审员为更好地代表人民群众行使审判权,尽职地履行裁判职责,其必须积极主动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此外,人民陪审员在学法、用法和宣传法律的过程中还会带动普通民众提升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为实现人民陪审制度在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观念的价值,在未来的制度改革中要确保人民陪审员充分享有全程参与案件审判的权力,法官要及时向人民陪审员传授法律知识、法律理论并传播法治观念,人民陪审员应当成为向普通民众传播法律知识、传授法律理念重要主体。此外,还需要加强人民陪审制度的宣传、拓展陪审制度的民众基础、增加普通民众的陪审机会,激发普通民众学习法律的热情。

人民陪审制度不仅是一项司法制度,更是一项民主制度。人民陪审制度在当今社会呈现出多元价值。我国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以确保其法律价值的全面实现和法律功能的充分发挥,为实现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法治目标贡献力量。

⬘ 人民陪审员职责 ⬘

人民陪审员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份重要力量,他们参与到法庭审判中,起到了审理案件、保护法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在这一年里深感责任重大,经验丰富。现在,我将对我这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与大家分享。


作为人民陪审员,我们应具备辅助审判员的职能。在每个案件中,我时刻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秉公办案。在庭审过程中,我仔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认真审查法庭提供的证据材料,通过仔细推敲和思考,做出合理的法律评判。同时,我还要对其他陪审员之间的意见进行协调、沟通,确保达成一致的。


人民陪审员的工作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事前准备。在案件调度之前,我必须深入研究案件的材料,了解案件的背景和有关法律条文,以便能够做出准确的判断。我与其他陪审员之间也进行了讨论,共同分析案情,找出案件的关键问题,并形成彼此的看法。这样的准备工作让我在庭审过程中更加得心应手,能够迅速、准确地理解法官的指示,及时提出合适的问题,帮助法庭尽快调查案情。


人民陪审员的工作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辩论技巧。在庭审过程中,我与其他陪审员之间经常就案件的关键问题进行讨论,需要清晰表达个人观点,并且能够有效地听取和认同其他陪审员的观点。我学会了倾听和尊重不同意见,抱着开放的心态去倾听不同观点的论证,最终形成合理的判断。作为一名公正的人民陪审员,我始终保持中立立场,不受个人情感和偏见的影响,以法律为根据做出判断。


人民陪审员的工作需要持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我认识到法律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不同类型的案件也有不同的法律适用。因此,我通过参加相关培训班和研讨会,不断更新和加强自己的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和辩论技巧。同时,通过与其他陪审员的交流和经验分享,我也得以不断完善自己的专业素养。


小编认为,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深感自己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通过这一年的工作,我逐渐融入了法庭的审判过程,提高了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辩论技巧。我相信,只有通过持续的学习和不断提升自己,才能更好地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为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作出更大的贡献。我将继续努力,为人民陪审员这一职业注入更多的正能量。

⬘ 人民陪审员职责 ⬘

秩序维护员重点工作职责

1、必须熟悉本小区楼座排列及结构,路灯、楼道灯开关,绿化水、消防水开关,楼栋电闸总开关,监控摄像头的分布位置。

2、知道以上各个开关如何使用。

3、各门岗秩序员负责自己区域的停车位,发现车主的车停错的,必须及时上前劝阻换个空位或开“车辆违规停放通知单”,使小区车辆有序停放。

4、巡逻时特别要注意死角处有无白色垃圾,发现公共墙面的广告纸、树枝上及车棚顶挂有白色垃圾必须及时拆除、清刷,并处理干净。

5、巡逻是发现路面有砖块等障碍物必须清除,发现小区有漏水、漏电、漏气能出的马上处理,不能处理的马上报告上级主管。

6、发现小区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7、晚上巡逻时发现小区有散狗打架、吼叫必须将狗赶走

8、巡逻时发现有高空作业者必须提醒注意安全,发现业主正在装修的,必须去查看现场有无砸墙、改变房屋结构、违规安装防护栏等,有违规的必须上报并填写《装修巡查记录表》。

9、巡逻时发现小区及车棚内有可疑人员须跟踪并及时上报秩序维护负责人。

10、巡逻时发现小区路面上有白色垃圾或生活袋装垃圾或坏衣物必须拾捡到垃圾桶里面。

11、巡逻时查看公共设施设备有无损坏等情况(如上墙开洞、绿化水管接头、垃圾桶、健身器材、消防门等有无损坏)如有损坏及时上报公司负责人。

12、各门岗及巡逻人员必须禁止双桥车、载重车进入小区内(因小区路面水泥厚度不能承受载重车辗压)

13、小区内外人员严禁摆摊设点,如确实需要摆摊,当事人须到物管办公室面谈,外面的小贩禁止入小区内,小区里面的小贩一律不准在小区里叫卖。

14、业主投诉、反应的问题必须及时就清楚,比如:记下业主姓名、房号、电话、事件经过。

15、路灯开关时间:晚上8:30到早上5:00,前后不超过5分钟。

16、每晚12:30必须把门岗道闸放下,其余时间保持一车一杆,注意车辆行人安全。

17、在岗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管理人员发现擅自离岗者重处。

18、如有急事需要离岗的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

19、消防门的开门弧度60公分,只许行人进出,严禁车辆通过,小门开放时间为早上5:00到晚上22:00

⬘ 人民陪审员职责 ⬘


人民陪审员制度自2007年开始在中国全面推行,这是我国法律体系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有幸参与了多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亲身体会到这一制度的重要性和意义。


人民陪审员制度能够让普通人参与到司法过程中,实现法律和公正的审判。在以往的法官主导模式下,普通群众的声音往往被忽视。而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普通人有机会参与判决案件,为判决提供不同的观点和经验。这些陪审员来自于各行各业,他们对社会现实和生活经验的理解能够为案件审判提供多元化的视角,有利于防止法官的一言堂现象,保障司法的公正性。


参与人民陪审员制度能够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作为一名陪审员,需要对案件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评判,这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判断力。为了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我主动学习法律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参与人民陪审员制度,让我深刻认识到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性,使我更加珍惜和遵守法律法规,成为一个更好的公民。


另外,人民陪审员制度可以增加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和支持。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的信任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而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陪审员能够全程参与案件审判,亲身感受司法的公正和透明。在案件审判结束后,陪审员可以向社会公开说明案件的审判过程和判决理由,公正透明地对外界解释判决结果。这不仅能够增加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也有助于减少对司法不满和怀疑的情绪,形成对司法的共识和支持。


陪审员制度也对陪审员个人能力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陪审员,需要具备独立的思考、分析和判断能力,对案件进行全面客观的评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护意见,理性分析案件的证据和事实,以确保判决的公正和准确。这对于的专业素养、判断力和道德操守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进步。通过让普通人参与到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实现法律和公正的审判。参与人民陪审员制度不仅提高了我个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也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和支持。同时,这一制度也对陪审员个人能力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深信,随着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它将在我国的司法体制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 人民陪审员职责 ⬘

我作为孝南区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深感荣幸、庄严和神圣。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责任重大。这一年来,在陪审工作中,我坚决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业余时间积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本年度参与审理区人民法院案件有80余宗,在依法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中,当好案件的“裁判员”,司法公正的“监督员”,司法和谐的“调解员”。同时,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司法公正廉洁的重要作用,做好审判员、监督员、调解员、宣传员、联络员。现将本年度自己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恳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

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代表人民,这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人民陪审员制度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司法公正的立法宗旨。在工作中,我首先从自身做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在人民群众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我时刻牢记人民的嘱托,认认真真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个案件,没有丝毫的懈怠。我所参与审理的案件,无一件错案追究。

二、持续学习,提高履责能力

为了更好的胜任陪审员这一工作,我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审判业务素质。向书本学,向同行学,向法官老师学,向实践学。并充分利用空余时间上网浏览各大网站有关时评、论坛、观点、评论和案例分析等栏目的内容,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同时,我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提高审判案件的能力。

我以前参加民事案件的陪审较多,参加刑事案件的陪审较少。以往参与刑事案件审理时,由于对量刑规范化的相关规定不熟,往往只对定罪的情节予以关注,对量刑情节一般交给主审法官处理,认为反正有审委会把关不要紧。今年参加几起刑事案件审理,发现庭上辩护律师与公诉检察官对定罪情节往往争执不大,相反就量刑情节争执激烈。这一方面说明侦查机关和检察院的办案质量有提高,但同时,也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有更高的要求,随着2013年元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的设施,这一现象会更加突出,同时还会出现新的问题。为此,我在学习新《刑事诉讼法》的同时,虚心向法官老师学习量刑规范化的相关规定。通过学习,初步掌握了量刑规范化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对量刑也能够发表自己的意见,使得正确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严守职责,正确行使权利

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我能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学习,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一分子,在陪审过程中虽然不是主审,但我还是保持独立思维。在尊重主审法官的同时,进行独立的思考,站在人民陪审员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判断,发挥对案件审判的监督作用,搞好案件审判工作。

四、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优势,积极参与调解工作。

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代表人民,人民陪审员的这一身份使得在参与调解时有着天然的优势:一是人民陪审员来自民间,当事人有着身份认同感,一般不会有抵触感;二是人民陪审员不是专职从事审判工作,没有受过长期的专门训练,在做调解工作时,语言上不同于法官的法律语言较多,而是完全的民间口语,当事人更易听懂接受;三是由于人民陪审员来自民间,在调解时可以更多的运用一些民间的乡规民俗以及传统习惯,不像法官限于角色身份限制,有些话不能说、不敢说、不便说。因此,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调解时往往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特别是涉及到一些涉访案件,常常收到奇效。我本人也是区人大代表,这一身份对参与调解工作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我在本年度参与陪审的案件中,调解率超过了60%。

五、学以致用,服务中心,服务社区。

人民陪审员在履行职责时,是审判员、监督员、调解员,在案件审理之外,还应是宣传员、联络员,即要向所在社区的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同时把社区中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相关问题及时反映到相关部门,促进基层民主,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我所在的社区,近几年的征地建设任务较大,如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都要搬迁到我社区,群众工作任务繁重。经过我带领社区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近几年我社区没有出现大的上访特别是群访事件,社区领导班子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影响很高,受到上级领导的表彰。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将继续以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履行陪审员的工作职责。

⬘ 人民陪审员职责 ⬘

自从大学毕业之后,我就来到的基层工作,有各方面的原因吧。我觉得我是农村出来的大学生,我就应该从最底层做起,我相信我一定能够做好,只要我一直不断的努力下去。在镇基层工作的几年里,我对自己的工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我也再不是从前纸上谈兵的我,我有了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在各种中我做到最大的努力!

xxxx年x月,我经xx镇党委推荐,参加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培训,被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xx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在陪审工作中,我能坚决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积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一年来,我参与区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有()宗。现将自己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履行陪审员义务,为提高全民法制意识贡献力量

1.妥善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我在担任陪审员期间,先后任xx镇党委书记,xx区委常委、xx部长等职,工作事务繁多,但我能够做好计划、积极争取时间以及上级领导的支持,处理好各种矛盾,认真履行到庭陪审任务。

2.自觉增强陪审工作的神圣感和使命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审判纪律,努力做到依法进行案件的处理,做到不求索取、履职到位,做一名知法、守法、护法的使者,切实做到既维护好法律的尊严。

3.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陪审中,我接触了大量形形色色的案件,所以我经常有意地利用会前或闲谈时间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接触到的案例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以此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

二、坚持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1.从书本上学习。首先,自觉加强党建理论的学习。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牢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陪审工作奠定理论基础。第二,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陪审业务的培训并利用业余时间通读了《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努力做到读懂、吃透、牢记,在人民陪审员这一新岗位上得以熟练运用。

2、从网络中学习。经常利用空余时间上网浏览各大网站有关时评、论坛、观点、评论和案例分析等栏目的内容,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

3、从实践中学习。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提高审判案件的能力。

三、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1.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我能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学习,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评议案件时,作为业外人士,我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断事实,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并敢于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发挥对法官的制约与监督作用,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搞好案件的审判工作。

2.提高认识,强化意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赋予人民陪审员同法官同等的权利。我认为,这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司法公正”是施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立法宗旨。在工作中,首先从自己做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在人民群众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3.正确行使权利,维护法官形象。

一方面是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以合情、合理、合法为前提条件,撇开感情因素,去掉儿女情长,始终保持冷静科学的态度,从纷繁的言词、实物等证据材料中,去伪存真,抽丝剥茧,对事实作出准确的判断。

另方面是正确行使权利。作为陪审员,我能配合审判长工作,开庭前向审判长了解主要案情,征求审判长的意见,服从庭审安排;庭审中做到专心致志,按照分工,适时发问;我既能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在具体工作中,能正确对待少数上级、同事、亲友的说情,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真正做到挡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作出合乎“公道”、“良心”的判断,正确行使权利,以彰显公平和正义,维护法官形象。

回顾以往多年的基层工作,我锻炼了自己的工作能力,我想在我以后工作的岁月中,我都会将我在基层中学到的东西用在现在的工作上。在法院担任陪审员的同时,我还是新兵,要学习的还有很多,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有更多的困难来面对。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做的更好,努力,一直努力下去,最终前途将会一片光明。

⬘ 人民陪审员职责 ⬘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一年又过去了。在过去的一年中,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回顾自己的陪审工作,收获不小,感慨不少。现对过去一年里的工作总结如下:

首先,我坚持阅读学习。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要求我们有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这是时代发展使然,更是一个人不断完善自我的需要。特别是在当前功利、浮躁等在当前社会大有市场的情况下,我觉得阅读尤为必要。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就让让浮躁的心灵得以沉静;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就能让功利之心趋向恬淡;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还能让冲动的心回归理性。为此,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坚持每日的持续阅读。市面上的书籍太多,所以,阅读要学会选择,在20xx年里,我选择的重点阅读书目是《史记》。通过对这本书的研读,让我与多位古人对话,知道了秦缪公的善,知道了齐桓公虽然盛极一时却死后异常凄惨......通过阅读,我深深地懂得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国无法不宁,国无法不安。加强法治建设,使之不断趋于完善是社会走上文明的标志。

但是,法律能解决社会的所有问题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国家的安定,社会的和谐在法治之外还需要德治,诚如“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法治和德治两架马车并驾齐驱才能让国家在平稳的轨道上运行。所以,这让我更懂得了以德治国的迫切性。

除了坚持阅读这部经典著作之外,我把一部分的精力用来阅读相关的法律书籍,因为对于一个法律系统外的业外人来说,要胜任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我的法律知识还很欠缺,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弥补自己的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所以,在业余时间翻阅《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成了我的家常便饭,努力做到读懂、吃透,以便是陪审中能熟练运用。

其次,我坚持向实践学习。作为陪审员,我能配合审判长工作,开庭前向审判长了解主要案情,了解庭审安排。庭审过程中认真听取案件的审理,做好安排给自己的庭审工作,做到既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作为业外人士,我也能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和对事实的判断,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发表自己认为合乎“公道”和“良心”的评议,以弥补合议庭其他成员的不足,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权利。我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向法官请教,提高自己参与审判的能力。

再次,我能认真做好法律的宣传工作。在生活中,我经常将自己接触到的大量形形色色的已经宣判的案件,结合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向我的同事、身边的学生和群众进行宣传。由于我较其他教师在法律知识和实践上具有的优势,在20XX年度,政教处要我结合自己的陪审工作实际,向全校问题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能和学生们交流这方面的事情,我觉得也是一个陪审员应该的责任。更何况能为学校的科学健康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在过去的xx年,xx的“xx”案件,给我极大的振动。因为作为政府部门以如此卑劣的手段去“执法”,显然是对法律最大的公然的亵渎。加上上海虹桥、重庆等地的一些拆迁致人伤亡案件,更让我这个与法律打交到的人心情难以平静,因为这些事件的出现无一不在说明我国法律所面临的尴尬,无不处处诉说着我们的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一个中国公民,我有理由为国家的司法公正,为国家法治建设不断趋于完善而投注目光、付出努力。

⬘ 人民陪审员职责 ⬘


一、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加强民众参与司法的能力和意识,实现司法公正和民主。作为人民陪审员,我们有幸参与了一系列重要的案件审判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收获。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详细介绍我们的工作总结,以期能够更好地推动司法改革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二、角色认同


作为人民陪审员,我们在案件审判中扮演着与法官相互协作的重要角色。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自己作为普通公民的身份和职能,不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都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素质。我们需要积极配合法官、检察官,参与案件的调查和证据收集,以便做出更加客观、公正的判断。我们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和经验,在庭审中提出独立的意见和建议,为案件的审判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三、工作方法总结


1. 把握事实细节:在案件审判中,我们要仔细阅读相关材料,积极主动地询问、沟通,全面掌握案件的事实细节。只有真正了解案情,才能更好地辨析真伪,作出准确的判断。


2. 理性思考:在庭审中,我们要保持理性思考,客观评估证人证言和证据的真实性及可信度。同时,我们也要尊重法官和其他人员的意见,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的精神。


3. 理性情感融合:在案件审判中,我们有时会面对复杂的情况和艰难的决策,此时冷静推理和合理情感的融合是必要的。我们要努力保持情感的平衡,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全心全意为公正而努力。


4. 学习更新知识:作为人民陪审员,我们要不断学习和更新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只有充分了解法律,才能更好地为案件审判提供专业意见和支持。


四、收获与启示


通过参与人民陪审员工作,我们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启示。我们更加深入了解了国家的法律体系和司法机构,增强了自身的法律意识。我们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案件审判中充分发挥了专业特长,为司法公正提供了有效支持。我们也意识到司法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了自身的知责任。


五、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方案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推行还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一些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引导。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在理解和判断上还有一定的困难,需要加强与法官和专业人员的沟通和协作。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具体操作上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应的规章制度。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改进方案。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其参与案件审判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建立定期的培训机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素养的培训。在实际操作中,加强人民陪审员和法官、专业人员的沟通,通过讨论和交流,共同提高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六、结语


作为推动司法改革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一员,我们深知自身的责任和使命。通过总结和反思自身的工作经验,我们将不断完善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为实现司法公正和民主作出更大的贡献。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人民陪审员制度会不断完善和提高,为我国的司法事业带来新的活力和动力。

⬘ 人民陪审员职责 ⬘

尊敬的各位委员、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我叫xx,男,1968年9月出生,汉族,xx市xx管理区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xx管理区建设环保局副局长。

本人于1988年9月考入xx理工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大学四年,学会了怎样学习;1992年7月毕业分配到xx农场,在政府部门先后从事技术、管理工作,学会了怎样做人和如何工作。凭着对法律的兴趣和理解,XX年成功通过全国律考,取得律师资格证书。不同的工作岗位、不同的工作领域,炼就了自己的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自信能够胜任人民陪审员岗位,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今天有幸参加xx县人民法院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的活动,我感到非常荣幸,同时又有一种神圣的使命感。人民陪审员,不仅仅是一个职务,更重要的是一份责任。我将以此次任命为新的起点,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学习。刻苦钻研司法理论,熟练把握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运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向身边的同志学习,借鉴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技巧,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二是勤奋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秉公办案,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正确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和本职工作的关系,尽责尽职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三是严于律己。时刻牢记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条例约束自己,清政廉洁,做遵纪守法的表率,树立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 人民陪审员职责 ⬘

请允许我提醒你们:当我率领你们进行开庭宣誓的时候,”克里默尔意昧深长地停顿了一下,他的日光从一个陪审员身上转到另一个陪审员身上,“你们曾宣誓要以全部智慧和力量详细分析揭发被告的全部事实和认真听取替被告申辩的一切理由;你们曾宣誓要凭在这里耳闻目睹的一切,凭固有的真理和自己良心的启示来表明自己的态度。”说到这里,克里默尔又停顿了一下。这次的持续时间更长,而意味更深长,为的是让诸位陪审员和所有出庭人员都能感受和理解到他讲这番话的份量和深刻的含义,让他们拿定主意和承担全部责任。于是他冠冕堂皇地结束了讲话:“现在,诸位陪审员先生,请您们领取调查表,到合议厅作出判决。我提请诸位注意,你们的判决,只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多数,就是超过八票才有效。”

陪审员们站起身来,走到法院书记官身边,拿了调查表,就纷纷离去了。东克尔从衣兜里掏出一块很大的金壳怀表。时针已经指到下午一点半钟,就是说,这次审判已经进行了四个半小时了。这位《新莱茵报》的前股东,认清这个事实后,突然感到了饿意。但是,尽管如此,在没弄清法院的判决以前,他一步也不想离开这里!那位戴面纱的夫人一动不动地安然坐在那里。透过她那密格浓黑的面纱,时而可以看到她两眼闪动着机警而明亮的光芒。检察官拜林忧心忡忡。在他耳边回响着司法大臣林泰伦不久前颁布命令的威严声音:“在今天,正值普鲁士皇帝陛下为拯救处于消亡边缘的国家而采取坚决步骤之际,我号召全国司法部门和诸位检察官先生均要不拘私情,烙尽职守。不论何人犯罪,均应立即制裁。”

拜林打7心自问:“在今天审判过程中,我洛尽职守了吗?”答道:“是的,我尽了职守。”但是,在他眼前发生的这场审判情景,使他心中产生了一种惶惶不安和丧失信心的情绪。难道每个陪审员都能如此清楚而明确户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吗?听到这两位口若悬河的演说家的演讲以后,他们心里难道不会产生混乱情绪吗?听众对被告的公开同情会不会动摇他们的坚定信念呢?

本文网址:https://www.w286.com/rijidaquan/124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