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自查报告(精选16篇)
发表时间:2023-04-03统计自查报告(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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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衡水市商业银行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制度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统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20xx年1-6月份金融统计数据质量的自查工作照金融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本次自查中我支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统一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金融统计自查情况
(一)、确定检查时间及范围
本次自查工作的起止时间:20xx年9月3日至9月6日,自查范围为我支行20xx年1-6月份数据源、非现场监管统计报表、大额风险预警系统所涉及的所有报表以及数据源准确性。
(二)、自查结果
我支行在本次对20xx年上半年金融统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有错报、漏报、虚报、伪造及篡改统计资料的情况,并且根据《银行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发生。统计数据与综合业务系统统计记录,统计台帐、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
(三)、20xx年金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
(二)、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造成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深,报表填写不规范。
(三)、统计报表编制工作流程未严格按照制表、复核、负责人审核的复核审批制度执行,因此有时造成报表统计有所偏差,给总部统计工作制造了不必要的麻烦。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金融统计规定和制度,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并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总行的金融统计要求报送数据,依法统计,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部门的统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AB岗制度,每个报表需配备2名及以上的统计人员,以便做好复核工作,同时防止出现特殊情况时,影响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四)、对各种统计报表实行复核审批制度,做好各种数据的审核把关工作。每张报表必须先经复核岗核查,再由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送统计报表。
(五)、在统计数据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做好业务部门间的统计数据管理和审核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和报送标准,保证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
(六)、定期对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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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储粮西[20xx]192号《关于开展20xx年统计工作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库主管领导会同财务主管人员及统计人员组成自查小组,于20xx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xx年度中央储备统计制度》以及文件中相关要求,对我库中央储备粮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彻底的自查。
我库现代中央储备粮中宁直属库存储中央储备粮23543吨(其中:特种储备12322吨,非特种储备11221吨。全部是晚粳稻),20xx年我库需轮换中央储备粮水稻6892吨。现我库根据直管库要求,采取先出后进轮换方式,截止9底已轮换出库6021吨水稻。
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实的原则,通过此次检查我库统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库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有着多年的工作经验,熟悉统计制度,遵守统计纪律,具备初级电子计算机应运能力。能熟练运用微机进行日常统计工作,并接受过西安分公司的多次软件培训,能够熟练掌握统计软件的应用。严格执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符合统计工作要求。
二、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质量方面,经自查统计人员严格按照总公司、分公司的规定格式、顺序、计量单位及时填报个类报表和调查表;按时上报各类报表,报表签字、盖章手续完备;统计帐务处理准确,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没有缺失、虚报、漏报、瞒报、错报现象;各种报表之间同一指标数据没有出现不一致现象;统计时间真实,没有提前统计或滞后统计的违规现象。
三、统计基础工作,按照《中央储备粮统计基础规范》建立了规范、科学、合理的统计业务处理流程;每项统计数字做到了收有凭,支有据,统计台帐、报表、统计软件一致;统计资料传递规范及时、健全,传递规范;统计原始凭证记录、统计台帐、分仓帐齐全,帐薄登记清晰、完整,能够正确反映中央储备粮收支存详细情况;原始凭证、原始记录建档立册,统计台帐、报表以及相关文件完整,全部有档可查,出入库时每日做到保管员同总保管对帐,月底会计、统计、总保管对帐,做到三帐相符,建立统计岗位责任制。
四、《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认真学习《统计法》,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正确进行账务处理,没有虚报、满报、弄虚作假的情况。
五、在统计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后,统计人员经西安公司多次培训,已能够正常操作统计软件,对库内发生的各类业务能够正确进行统计处理,并能及时上报统计分析。对软件存在的一些问题正在摸索和解决中。统计软件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按时上报,符合统计工作要求。
六、我库统计管理中计算机的推广应用及网络建设情况,我库设有独立的微机室,配有先进的计算机配套设施,库内设有局域网络,统计数据、统计资料等信息均可上网上传或下载。
七、我库领导非常重视统计工作对统计人员严格要求,在工作方面给予统计人员大力的支持。
通过此次统计质量自查工作,发现我库统计工作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一、统计人员专业知识有待于加强。
二、统计分析工作、分析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库决定在以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力度,重视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统计分析工作会议,加强统计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统计人员专业素质。使我们的统计工作,全面符合统计制度和中储粮总公司及西安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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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统计基础及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自查自纠的任务。根据XX县统计局关于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xx年农村统计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现将我乡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及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统计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决策和进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此,乡政府对农村统计检查自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领会自查工作精神,再次学习《统计法》和《省统计管理条例》,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统计检查自查工作的重要性。
二、乡乡统计队伍建设
1、分管情况:XX乡党委委员、副书记XX具体分管统计工作。保证统计工作有人负责,有人管理。
2、统计机构健全、制度完整:乡政府确定专职统计员从事统计工作,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统计制度,要求统计人员按规定参加统计业务培训,按时参加统计年检,做到持证上岗,依法统计。
三、统计工作软、硬件建设
1、乡统计办公场所
乡党政领导在政府办公场所紧缺的情况下特意为统计办留置了一间全新、单独的办公室,并配置了专用的微机、打印机、档案柜等,有效提高了统计工作效率。
2、制度建设
根据统计制度要求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数据质量抽查制度,规范各项统计报表工作记录和统计资料的存档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使日常统计报表工作和资料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3、各类统计报表按要求实行网上直报,并建立完整的村级台帐,保证数据质量,实事求是。
四、数据来源
1、充分发挥广大乡、村干部主观能动性,认真开展统计基础工作调查。包括农产量抽样调查、畜牧抽样调查、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统计调查工作。
2、乡直有关部门上报各种报表及表册。如派出所提供的人口报表,畜牧站上报的畜牧生产季报表,农业服务中心上报的农村经济收入和农民负担调查表等。
3、乡统计人员到有关单位搜集相关的统计基础材料。统计人员到乡直管财政所、畜牧站、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搜集劳动情况及报表材料,到中心小学、卫生院等垂管单位搜集相关统计材料。
五、基础工作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理论水平及业务素质。统计人员能坚持认真学习《统计法》及工作中的有关法律法规,按时按规定参加统计工作会议、有关统计培训及统计执法考试等,提高了自身素质,适应了工作需要。
2、对统计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乡统计部门及时拟定了年初工作计划,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统计工作进度,乡党委、政府每年研究统计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对统计工作早安排、早部署,保证了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3、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统计执法,认真做好统计调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了统计各类报表工作。
(1)乡统计人员每月都要抽出部分时间,深入农村及有关单位进行统计调查,搜集统计资料,了解辖区农业生产,群众生产、生活等各方面情况,进一步核实统计数据,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严格统计执法,按时按规定上报各种报表。
(2)认真搞好档案管理。将统计资料及时装订成册,将重要统计资料整理归档。由于基础工作做得扎实,统计数据来源可靠,统计人员加强学习,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较好。因此,本乡历年农村统计工作没有发生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经核查,乡级上报农作物播种面积数据15笔,分村汇总66笔,差异率0%;乡级上报农作物产量数据12笔,分村汇总60笔,差异率0%;乡级上报生猪存栏数据1笔,分村汇总5笔,差异率0%;牛存栏数据1笔,分村汇总5笔,差异率0%;羊存栏数据1笔,分村汇总5笔,差异率0%;家禽存栏数据1笔,分村汇总5笔,差异率0%。
六、存在的不足
对村级统计人员培训较少,乡直有关单位统计报表不能及时上报乡统计站。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乡统计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的学习,要认真学习与统计有关的法律、法规,按规定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行的会议、培训、执法考试,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不断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需要。
2、加强对村级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村级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搜集准备培训资料,拟定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对村级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一次以上,使其统计业务素质有一定的提高。
3、规范统计档案管理。认真搜集统计资料予以保存,规范建档。
4、热情给领导与有关部门及人员提供统计优质服务。
5、坚决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统计部门交给的各项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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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局卫生统计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生局相关处室的指导下,以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按照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狠抓统计质量,为上级部门提供了大量的、有价值的统计数据,为我区卫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次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质量督查的通知》精神,同时按照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卫生统计工作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质量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开展自查。
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是否真实准确,直接关系到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开展,关系到卫生绩效工资改革的顺利推进,关系到医改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为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和局务会议上,专题布置了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质量自查工作,卫生局办公室会同计财科组织基层各医疗卫生单位统计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全省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质量督查的通知》精神,并专门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书记马海国任组长,纪检组组长范英群为副组长,办公室、医政科、计财科负责人为成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制度健全、职责明确
为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由计财科负责卫生统计日常工作,并由卫生局局长亲自分管,计财科根据统计职责要求,建立了统计工作流程,同时明确了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的统计工作干部队伍,严格执行《统计法》的规定,不断健全工作制度,要求不准虚报、瞒报、伪造和随便篡改统计数字。明确了报表报送制度;明确了统计报表汇总后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制度;明确了统计报表的规档制度;另外建立了统计工作例会制度等。
三、资料齐全、数据准确
按照《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了自查工作,对全局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质量、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计算机、网络环境等情况、卫生机构调查表月报情况及数据质量、各医疗卫生机构网络直报卫生人才基本信息调查表、医用设备调配表的情况及数据质量,以有各类年报、季报、月报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各类报表均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上报,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漏报、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等违规现象。
四、加强培训,持证上岗
严格执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法》,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保证本系统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做好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积极组织统计人员参加统计局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使广大统计人员不断增强业务素质,提高驾驭统计工作的能力。为不断提高统计人员工作水平和办公效率,实现快速、准确数据汇总和分析,我局利用中心组学习和相关业务培训会议的机会,对统计工作进行强化培训。为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局机关以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均配备了专业统计人员,从而保证统计工作快捷、高效、顺利开展,上报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科学。
五、下步打算
虽然我区在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统计人员队伍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责任心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各医疗卫生单位统计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针对《通知》要求,我们将继续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从严要求,从细微处做起,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贯彻落实《统计法》及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要求,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统计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有效性;
(二)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不断提高统计质量,杜绝统计数据的虚报、瞒报、漏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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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粮食(含油脂,下同)统计工作,保障粮食统计资料的客观性、准确性、科学性和及时性,发挥粮食统计在政府粮食宏观调控、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粮食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粮食经济现象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加工、进出口的粮食经营企业,以及养殖企业和以粮食为生产原料的饲料企业、工业企业(以下统称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必须遵守本制度,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统计资料,不准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第四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适应粮食流通新形势的要求,加强对粮食统计指标体系的科学研究,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统计调查科学化、统计基础规范化、统计技术现代化、统计服务优质化。
第五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有一位局领导主管统计工作,组织、管理和监督粮食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完成统计任务,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统计机构或指定的综合宏观调控机构负责粮食统计制度的贯彻、落实及协调工作。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基层统计报表,发给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填报。
第二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七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xx〕1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xx〕376号)要求,完善粮食统计机构,配备适应任务需要的高素质的专职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落实统计工作经费。所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都要配备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
第八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统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新任的统计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要通过教育和培训使他们逐步掌握统计基础理论和有关业务知识,熟悉统计业务。要保证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时间,让统计人员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了解国家粮食方针政策和企业经营活动的情况。
第九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和统计负责人的逐级备案制度。统计人员的调动,应当征求本部门、本单位统计负责人的意见,其中具有中级以上统计专业职务人员的调动,应当征得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当征求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意见。
第十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计负责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 组织、协调本部门各职能机构的粮食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行业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制定和实施本部门的粮食统计调查计划,搜集、整理、分析、提供统计资料;
(二) 贯彻实施《统计法》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对管辖区域内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实行统计监督;
(三) 管理本部门的粮食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根据形势需要不断完善粮食统计制度;
(四) 组织指导本部门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第十一条 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粮食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行业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分析、提供统计资料;
(二)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实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的粮食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粮食统计台账制度。第十二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主要职权:
(一)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二)有权检查有关单位各业务环节的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数字的质量,并要求改正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三)有权揭发和检举统计调查中的违法行为。对任何违反《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损害国家利 益的行为,有权制止、纠正或移交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统计业务工作
第十三条 所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都应当根据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对粮食购进、销售和库存等数据要如实加以记录。粮食统计台账的保留期限不得少于3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针对调查对象的不同情况,规范统计台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第十四条 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应按要求填写粮食基础统计报表,并及时报送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应保证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中各项数据的一致性。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由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综合汇总,逐级上报。各项统计报表,统计人员必须签名,统计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加盖填报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
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存,由本单位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统一管理。统计机构调整或统计负责人调动,必须办理统计资料的交接手续,保证统计资料连续、完整。
第十六条 各项统计数字,在上报以前要经过严格审核。月报报出后发现差错,一般在发现月份调整。年度终了前,要对全年各月数字再进行一次全面审核,与年报表衔接。如差错较大,调整后发生红字或影响历史资料对比的,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订正原月报数字。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统计机构在向主管部门报送资料的同时,应将基本统计资料报送同级政府统计机构。
第十八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统计资料的积累和整理上报工作,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逐步建立省级粮食统计数据库,并组织开发管理应用软件,提高信息化水平。
第十九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统计调查和汇总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统计资料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分析,反映粮食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矛盾及其变化规律,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二十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通过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等方法,全面掌握社会粮食的供给、消费和库存等情况,扩大统计信息源和服务面。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针对粮食流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和新特点,有选择地开展一些专项调查,以达到了解情况、积累资料和培训队伍的目的。
第二十一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粮食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加大对粮食供求和价格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增强统计工作的主动性,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第四章 统计纪律
第二十二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统计人员对本制度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的统计范围、数字口径、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商品目录、报送时间等,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有关粮食统计数据必须实事求是地准确填报。各单位统计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上报的统计报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本单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制度提供的报表资料如
有疑问,可以通知统计人员复查,不得擅自修改,不得强令、授意统计人员篡改、编造统计数据。
第二十四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统计工作中必须保守国家秘密,自觉遵守保密制度。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属于企业、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涉及国家秘密的统计报表要按规定方式报送。
对外提供与公布统计数字,要执行《统计法》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粮食统计资料必须经本部门统计负责人核定。
第五章 统计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为保障《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每年要在适当时间组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统计监督检查事项主要包括:
(一) 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二) 是否设置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账;
(三) 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四) 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 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职权的行为;
(六)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企业、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
(七) 是否按规定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间等问题,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
(八)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实施统计监督检查,应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单位的具体要求等。
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通知可于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第二十八条 检查人员进行统计监督检查时,应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未出示合法执法证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第二十九条 实施统计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有权:
(一) 查阅、审核、复制被检查单位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在七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三)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询问,要求如实提供情况;
(四) 经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就需要检查的事项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
第三十条 检查人员应及时向检查机关提交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三十一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在统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应根据《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人员通过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等手段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奖励或者晋升职务的,由做出有关决定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取消其荣誉称号、追缴物质奖励和撤销晋升的职务;
(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粮食经营台账保留时间不足3年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未按本制度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初次发生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在一年内再次发生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蓄意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对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五)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或者违反《统计法》有关保密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罚。泄露企业、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或者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个人和组织发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违反《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粮食统计资料,有权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中央储备粮、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负责管理的最低收购价粮等政策性粮食及其直属企业商品粮由公司总部负责汇总并向国家粮食局报送。其他中央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企业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第三十四条 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在储备粮轮换过程中,购进的用于轮入的粮食,以及轮出的粮食,均须纳入企业商品粮统计。
第三十五条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按照《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中央储备粮油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中央储备粮油统计制度》须报国家粮食局审核,再报国家统计局批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 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当地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分支机构要加强粮食收购、销售和库存等信息沟通,建立粮食统计信息抄送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执行日历年度,自国家统计局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国家粮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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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情景。严格控制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没有新建、扩建、迁建、购置、租赁机关楼堂馆所情景。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层,系80年代末兴建,总建筑面积约320平方米,进行过维修改造,没有超标准装修。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我局编制人员30名,在职人员17人,其中,实职科级干部7人,非领导职务2人。按规定标准建筑面积可达540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可使用面积36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290平方米。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6.7平方米,使用贴合有关要求的标准,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没有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问题;没有出租、出借办公用房。
(二)执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情景。目前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核定编制30名,现有在职人员共17人,没有增加财政供养人员。在执行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上,没有违反规定超编制限额进人,没有违反规定增加财政供养人员,没有违反规定使用临聘人员,没有违反规定出现“吃空饷”的人员;没有伪造、纂改、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没有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冒用财政资金;没有妨碍、干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没有存在其他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三)执行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情景。,我局“三公经费”支出共48万元,含普查中心一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包括购置附加税)35万元。1-11月份“三公经费”支出共1.8万元,同比减少80%,其中公费接待支出共17836元,同比减少80%。单位公务用车两台,20初按规定和程序由县国资办拍卖1台,现有公务用车1台,没有增加机关公务用车。无公费出国现象和公费出国经费支出。
(一)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约法三章”,按照规定和有关要求,从严控管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等,认真履行“约法三章”的庄严承诺。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机构;认真落实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职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为具体职责人、负直接职责,纪检组长为监督职责人、负监督检查职责,构成了我局贯彻落实“约法三章”的职责机制,切实强化了组织领导工作。
(二)宣传到位。为营造贯彻落实“约法三章”的良好舆论氛围,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措施、职责,召开职工会议、翻印有关资料,把“约法三章”规定传到达每位干部职工,构成人人知晓、自觉遵守“约法三章”规定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管控。在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及“三公经费”支出的管控上,我们结合统计实际,把“三公经费”支出的管控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制度完善,为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制度,结合“”要求,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小车管理制度》、《公物管理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坚持阳光公开,年初公布预算情景,每月、每季度都要在职工会上公布、在公开栏上公示“三公经费”开支情景,年终公示年度使用决算情景,自觉理解职工监督;坚持从严检查,从申报审批、票据核查、报账签审等各环节,从严把关、杜绝虚假行为。同时,纪检组、监察室定期开展内审监督。
一是理解社会公众监督的广度与力度还不够;二是制度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结合统计改革发展与业务繁重的现实需要,目前人员减少后没有在编制额内得到及时补充,影响和制约了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按照“国务院在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的庄严承诺,我局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执行“约法三章”规定,更加注重发挥多层面、多层次的监督作用,深化理解群众监督的宽泛性,加大理解群众监督的力度;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真正把“约法三章”关进制度“笼子”;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的人和事,绝不姑息迁就。
⬔ 统计自查报告 ⬔
遂溪县教育局: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教育事业重要统计数据核查的通知》(粤教规函[20xx]30号)要求,为了积极配合此次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我校按照教育局的安排部署,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对我校20xx-20xx学年的教育统计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小组成员一致认为符合上级文件要求的标准。现将我校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我校严格按照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健全了统计数据填报**度,精心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落实《统计法》,能认真解决学校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人、财、物的条件保障工作,确保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依法统计,规范行为。学校能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观念,依法规范统计行为,依法维护统计秩序,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杜绝随意干预、随意改动统计数据的现象发生。
3、加强统计人员的管理。我们由教导处具体负责统计工作,并指派一名教师具体负责组织学校各处室协调提供相关数据做好统计填报工作,使数据内外一致,不走样,不参水分。同时,积极安排统计人员参加教育局每学年组织的报表统计培训,不断提升统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增强其责任心与使命感。
4、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我们为统计员配备了兼用计算机,实行了联网,为统计员配备了U盘,方便数据的上报,减少和杜绝了虚报、****、漏报、错报等现象的发生。
5、建立了档案室,建立了学生档案,建立了教职工花名考勤册,并且适时更新。建立了统计台帐,实行文本档案和电子台帐同步管理。
6、按时上报,规范存档。
我校能按上级要求,将学生数经学籍会审确定后,能手工填写报表一式三份,校长能审核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教育组,教育组在审核各学校报表后再将一份返回学校存档。学校存档报表要附上完整的统计台帐(学生花名册、教职工花名册、固定资产清册、仪器设备清册等)。
7、加强数据管理与维护。我们要求统计员要经常与教育组负责统计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上报各类数据的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订正修改,确保了学校基表与上报的数据库相一致。
⬔ 统计自查报告 ⬔
统计自查报告是一份详细记录和分析一个特定领域或组织的统计数据情况的报告。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探讨统计自查报告的重要性、编写步骤以及如何利用报告中的信息进行决策和改进。本文旨在向读者展示如何撰写一份有效的统计自查报告,以及如何利用数据为组织的未来发展做出优质决策。
一、引出背景
统计自查报告的引出背景是关于统计数据的重要性和其在决策中的作用。数据是指在研究和调查过程中收集到的事实、数字和成果。统计数据则是基于样本和调查结果进行的分析和解读,它揭示了人们行为和事件背后的趋势、规律和关联。
二、详细记录统计数据
撰写一份详细的统计自查报告需要对数据进行准确和全面的记录。要明确需要记录的指标和变量。例如,一个销售自查报告可能包含销售额、销售量、客户满意度等指标。要选择合适的数据收集方法,如调查问卷、访谈或直接观察。然后,应编制一个详细的数据记录表格,包括日期、时间、地点、被调查者信息等。
三、数据分析和解释
数据分析是统计自查报告的核心部分。在这一阶段,应使用适当的统计方法和软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解释。常用的统计方法包括描述性统计、推断统计等。通过运用这些方法,我们可以对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平均值、标准差等,进而分析数据的分布、趋势和关联。
四、图表和可视化工具
为了使统计自查报告更生动和易于理解,应使用图表和可视化工具来展示数据结果。例如,可以使用柱状图、折线图或散点图来直观地表示数据的变化和趋势。可以选择使用地图或饼图来展示数据的空间分布或比例关系。
五、利用报告信息进行决策和改进
统计自查报告为组织的未来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和分析结果可以帮助领导层制定更明智的决策,并指导相关部门进行改进和优化。例如,一份员工满意度自查报告可以反映员工的需求和痛点,从而引导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合理的政策和流程调整。
六、总结和建议
一份优质的统计自查报告应当在最后进行总结和建议。总结应简洁明了地回顾报告中的主要发现和。建议部分则应提供具体的行动计划和实施步骤,以指导组织的改进和发展。
统计自查报告是一份基于详尽记录和分析的数据报告,有助于组织做出优质决策和进行改进。它通过准确的数据收集、分析和解释,向读者展示出人们行为和事件背后的规律和趋势。通过合理利用统计自查报告,组织能够更好地了解现状,并为未来发展制定合理的规划和决策。
⬔ 统计自查报告 ⬔
这个时候,我有幸迈进了铁一中的大门,成为铁一中260多名教师中的一员。从那一天起,我身边的每一位老师都在用自己的行动向我诠释着什么叫奉献;也是从那一天起,我才开始真正意识到作为一名教师的苦乐酸甜。两年来,我最开心的时候就是我的学生取得进步的时候;我最失落的时候恰恰是学生们不理解我的时候。和学生们一起苦,一起乐,有责任自己扛,有喜悦和学生们共同分享。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这个目标,我一直在不懈的努力着!我想这也是同学们身边的每一位老师都在努力奋斗的目标!
“爱之深,责之切。”或许有的同学还在为早上迟到受到老师的批评而闷闷不乐;或许有的同学还在为自己犯错后受到老师的训斥而耿耿于怀,然而同学们你们可曾静下心来想过:老师的这一切严格要求究竟是为了什么?你可曾见过哪一个陌路人真正为了你的错误而焦急过,关心过?在意过?“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只有用心爱你的人才会用心关心你,严格的要求你!
同学们,还记得日光灯下为你不厌其烦讲解难题的那个老师吗?还记得你无助时凉亭中老师对你的谆谆教诲吗?还记得为了不耽误上课带病出现在讲台上的那张苍白的面容吗?还记得尽管身怀六甲却仍穿行于课桌间的那个臃肿的身影吗?或许,他们真的`从未表白过什么,但他们却在用自己的言行向自己的学生诠释着什么是付出!什么是爱!什么是奉献!
都说人世间最珍贵的是感情:父母的亲情呵护着大家健康的成长,同学的友情陪伴着大家快乐的生活,而老师的关爱则于默默之间指引着大家奋斗的方向。其实,有句话一直藏在每一位老师的心中不曾表白,那么今天请允许我代表所有的老师大声的说出来:同学们,我们爱你们!我们是在用心去爱,用整个生命去爱!
为了你们,我们会更加刻苦钻研,孜孜不倦;为了你们,我们会更加努力工作,尽职尽则;为了你们,我们会继续对大家严格要求,做苦口的良药,进逆耳的忠言;为了你们,我们可以把整个生命奉献在三尺讲台!
“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这是我们每一位老师毕生的追求!同学们,因为有缘,我们成为一家人,为了同一个目标在铁一中这方沃土上共同拼搏着、奋斗着、成长着!今天的铁一中已如明星般炫目于人们心中,明天更加辉煌的铁一中则等着我们共同去打造!
同学们,就让我们4600多名师生携手并肩,风雨同舟,励精图治,开拓进取,用我们共同的努力托起铁一中更加辉煌的明天!
⬔ 统计自查报告 ⬔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稳定发展。为了充分了解农业生产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我省农业部门开展了一次全面的农业统计自查。
本次自查报告包含了我省各地的农业生产情况,从粮食种植到畜牧业养殖,全方位地展示了我省农业发展的现状。通过搜集大量的数据和实地调研,我们详细分析了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能够进一步推动农业的发展。
我们对我省的粮食生产进行了全面梳理。我省以粮食种植为主,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和广大的农民群体。农业现代化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技术水平相对滞后,传统的农耕方式仍然占主导地位,机械化程度低,生产效率较低。农田的利用率不高,土壤质量下降,农民对科学种植和绿色生产的意识不足。而且,农业劳动力的流失也较为严重,年轻人更倾向于城市就业,这导致了农业劳动力的老龄化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一系列的对策。要加强农业技术的培训和推广,引进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农民的科学种植和管理水平。加强土地保护和改良,推广有机农业和高效农业技术,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质量。要加大对农业劳动力的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并给予合适的经济和政策支持,吸引年轻人回乡创业,推动农业劳动力的年轻化和专业化。
除了粮食生产,畜牧业也是我省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自查中,我们发现畜牧业也存在一些问题。畜牧养殖面积不足,导致养殖密度过大,容易引发传染病的蔓延。饲料供给不足,导致牲畜营养不良,生长速度较慢,影响养殖效益。养殖废弃物的处理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没有合适的处理手段,废弃物的积累给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对策。要加大畜牧养殖面积的规划和建设,提高养殖密度的合理性,防止传染病的蔓延。要加大对饲料供给的投入,引进先进的饲养技术,提高畜禽的生产性能和养殖效益。对养殖废弃物的处理要给予足够的重视,推广生物有机肥料的利用,减少环境压力。
在这次农业统计自查中,我们还发现了农村农民收入增长较慢的问题。虽然农产品的价格有所上涨,但农民的收入增长并不理想,这主要是由于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畅,农民缺乏相应的经营管理知识和市场意识,导致了农产品流通环节的低效率。
为了改善农民的收入水平,我们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要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认识。改善农产品流通环节,推动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和销售渠道的畅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加强农民合作组织的建设,促进农民间的合作和资源共享。
小编认为,这次农业统计自查为我省农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依据。通过对问题的深入分析和对策的研究,我们相信农业生产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农民的收入水平将会得到明显改善,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全面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希望我省的农业部门和农民能够共同努力,勇于创新,共同推动我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 统计自查报告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法做好沧州市林业统计工作,坚决杜绝统计违法行为,我市按照省局要求,统一部署,逐项落实,自查自纠,认真开展了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情况。
接省局通知后,我局成立了全市林业统计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统计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计划科、监察室等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市林业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检查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明确要求各县市林业统计人员按照大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学习《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各县市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别建立组织,组织相关人员着手抓好检查工作。自7月5日起,经过县级自查和市级核查,按照省要求,对有关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到7月15日,全市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顺利结束。
二、检查结果。
(一)经检查,我市林业统计 工作中未发现以下违法行为。
1、我市各单位负责人不存在强令或者授意林业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行为。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都是以事实为依据,如实上报统计数据。
2、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不存在未经综合统计机构批准擅自组织实施林业统计调查或者变更林业统计调查内容,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
3、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报送林业统计资料,不存在拒报、迟报、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数据,市林业局经过汇总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省局,提供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不存在拒报、迟报、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
4、不存在虚报、瞒报情况。
(二)林业统计基础建设和工作保障情况。
1、市林业局建立了统计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局长王炳申亲自抓,分管局长配合抓,明确专门科室并安排精干人员具体负责;沧州市辖的19个县市区,也普遍建立了林业统计一把手负责制,都配备了相对固定的统计人员;每个县市区下属的各乡镇也有专门的统计人员。市林业局每年都组织对县级林业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与统计局配合,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统计工作培训。
2、统计业务程序规范;统计对象、统计口径、统计范围的划分准确、明晰;统计资料完整,管理规范。统计数据都是从基层逐级上报,每个乡镇报到统计局的数据都与林业部门进行核对,个别数据如有偏差,林业部门统计人员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查找问题的根源,使林业统计工作做到没有虚报、瞒报等数据不实情况的发生。
林业统计数据中,逐级与统计局对所包含的相关数据进行核对,保证了林业统计上报数据与统计局上报数据一致。
三、整改措施
1、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处分规定》, 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培养高素质的'林业统计工作队伍。要保证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保证其相对的独立性,法定性,以提升统计地位,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2、健全统计监管制度。为使各级统计工作步入正轨,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各级统计单位的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经常下乡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统计违法行为。
3、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要提高乡村基层以及企业统计数据质量,必须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真正做到“数出有据”。
4、加强统计基础化建设。要逐步实现统计工作网络化,信息化、基层统计电算化。要不断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培训,脱离手工报表,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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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关于对粮食流通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进行调研检查的安排,我局认真对我县几年来的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重点对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底,我县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共37家,其中:地方国有粮食企业3家,民营粮食加工经营企业21家,个体户13户。以上企业全部纳入我局统计日常管理。
我局设有专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归属在局监督检查股。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的要求开展日常工作。
二、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
首先,局党委高度重视统计管理工作,设立了专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归属在局监督检查股,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主抓。工作中,统计工作人员认真负责,按照制度要求和上级的有关工作安排,积极做好各企业收购数量及收购价格等基础数据收集、月(年)度报表收集汇总、年度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组织及其他有关统计调查工作。
其次,加强政策宣传。一是在审核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时,我局即当场对企业(经营户)有关人员讲清国家粮食流通统计的有关要求,讲明统计违法的后果,说明日常应做好的有关统计工作。二是在国家和省新的统计制度出台实施后,都及时组织有关统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适应形势需要。
(二)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根据不同类别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指导。对从事政策性(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管理的国有粮食企业,会同中储粮直属库等部门,按照中储粮总公司制定的业务手续管理规定,加强对其业务、统计等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严格程序、完善手续,确保入、出、存等数据真实、全面;对民营粮食经营加工及转化企业,要求统一建立粮食经营统计台账,每月统一时间结账、填制月报表及时报送我局。并对台账的具体登载方法和要求作了多次检查和现场指导;对个体粮食经营户,指导和要求其认真填制台账、如实上报有关数据;对参与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的人员,要求其加强同调查样本户的联系,及时登统有关数据,努力确保数据的全面真实。
为了保证有关粮食流通统计法规和制度得到贯彻执行、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我们除对各单位上报的月报、年报等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外,还结合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等开展了多次现场核查。通过查阅核对统计凭证、台账、报表等资料以及核实库存等,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统计资料不全、统计数据不实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的意见和要求。对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根据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调查样本,指导落实调查业务;并定期召集有关人员学习业务、督察进展。
三、目前我县涉粮企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目前我县实际从事粮食经营的国有粮食企业只有xx县x粮公司一家(其下属14个实际收储库点)。因种种原因,近几年来x粮公司仅仅从事最低收购价小麦的收储管理业务。工作中,能严格执行最低收购价小麦收储管理的有关规定,各项出入库手续齐全、统计数据全面,出入库检验检斤单等原始凭证和统计台账、报表等整理规范、保存完整。
(二)民营粮食经营加工及转化企业:目前我县实际从事粮食加工、经营及转化的民营企业有5家。其中,面粉及制品加工企业3家、饲料加工1家、种子用种转商粮食经营企业1家。这些企业,基本都建立了粮食经营统计台账,都能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和有关情况。但通过监督检查等发现,个别企业的台账登载不及时、数据不全面;多数单位的统计原始凭证保留不全。
(三)个体户:目前我县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纳入管理的个体粮食经营户共13家。这些经营户,在夏、秋两个集中收购季节都能及时上报主要收购品种的收购进度和收购价格、年末能按时上交年报表。但通过监督检查等发现,多数经营户的台账登载不及时、数据不全面,漏统现象较重,更无所谓的收购码单等“原始凭证”。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局在粮食流通统计管理工作中作了很大努力,统计的全面性和统计数据的质量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与法规政策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目前我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部分企业负责人法规政策意识不强,特别是对粮食流通有关法规政策重视不够、不甚了解,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不予重视、不作认真安排落实,致使部分政策棚架,统计等工作基础不规范、质量不高,甚至有个别企业负责人有出于某种动机而授意统计财会等人员作假的嫌疑。
二是统计人员队伍不稳定。特别是民营企业由于人员变动频繁,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统计工作正常开展影响较大。
三是统计数据及报表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一是部分单位报送报表不及时、不主动;二是少数单位报表的数据填写不规范,或与台账数据不一致,或收购业务类型区分不清、混搅在一起;三是部分单位报表的印章不全,有些报表报送时无单位公章、无单位负责人、填报人签字;四是多数单位统计台账登载不完整,有混统、漏统等现象。虽经多次检查指出整改,以上问题难免还经常出现;统计数据质量也不尽如人意。
四是由于粮食流通环节多,难免出现诸如甲从农户收购了粮食已作了(从农民手中直接收购)统计上报,尔后销给了某粮食经营或加工企业乙,乙再作(收购)统计上报这样的重复统计等问题。
五是由于粮食流通市场面大而行政管理具体工作人员少,统计制度执行等许多具体监管工作难以真正完全落实到位,给部分不法经营者提供了方便。
六是目前沿用的最低收购价粮食(数量包干)管理制度过于死板,致使保管损耗等不能(不准)正确及时核销,造成了事实上的“账实不符”。
七是限于人员、经费等的限制,我县的年度社会粮食和食用植物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主要是委托基层原国有粮食企业的统计人员(这里称“调查员”)代为分片管理调查样本户、并代调查样本户登载填报有关日常收支台账和季(年)度收支平衡基础调查表等,难以完全按照上级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可能存在调查项目不全、统计数据不准等问题。调查和统计数据质量可信度不高。
⬔ 统计自查报告 ⬔
按照局队工业科《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自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阎村统计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按照通知的要求和局队安排,组织全镇7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逐项排查存在问题。现将阎村统计所开展自查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精心组织,合理安排
阎村统计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将通知传达给项目的统计人员,要求统计人员按照要求,把握局队提出的自查内容,从六个方面认真查找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使自查真正促进工作的进步。
二、自查自纠,深入开展
1、自查时间: 6月25日至7月5日由项目填报人进行自查;7月6日至7月15日由统计所对企业自查情况检查汇总。
2、自查对象:全镇7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自查内容:按照局工业城建科的要求,结合阎村镇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包括项目的填报单位是否由投资主体自行填报、是否有统计人员代报的现象、项目填报单位是否建立了统计台账,是否按照制度要求填报计划总投资、本年完成投资等重点指标,是否有估报、虚报、漏报现象、各乡镇政府有关领导或部门是否有干预统计数据的情况发生,是否将统计所定为经济发展的第一责任单位等。
4、自查结果:
通过自查,7个项目都是投资主体(即企业)的统计人员自行在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填报,统计所负责投资报表人员只是负责通知、审核,乡镇领导和统计所人员从未干预企业统计数据。此外,7个项目都按照统一格式建立了统计台账,并严格按照制度填报计划总投资、投资额等指标。
但是,通过自查发现尚存一些不足之处:
1、统计人员更换频繁,部分企业统计人员未取得统计证。
2、统计所深入基层检查指导调研较少,缺乏对企业填报台账进行指导。
针对自身查找出的上述问题,阎村统计所认真落实整改,督促企业统计人员考取统计从业资格,并以”走基层,转作风,强服务”活动为契机,加强对企业基础工作检查和指导力度,共同促进阎村镇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 统计自查报告 ⬔
根据上级《关于教育事业重要统计数据自查的通知》要求,为了积极配合此次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我校按照教育局的安排部署,成立了自检领导小组,对我校的教育统计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小组成员一致认为符合上级文件要求的标准。现将我校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局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落实上级关于开展教育事业重要统计数据核查的通知。
2、加强统计人员的管理。我们由专人具体负责统计工作,数据内外一致,不走样,不参水分。同时,积极安排统计人员参加中心校组织的报表统计培训,不断提升统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增强其责任心与使命感。
3、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我们为统计员配备了兼用计算机,实行了联网,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我们购置了移动硬盘,对原始数据进行保存,为统计员配备了u盘,方便数据的上报,减少和杜绝了虚报、瞒报、漏报、错报等现象的发生。
4、建立了档案室,制定了《xx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和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图,建立了学生档案,建立了教职工花名册,并且适时更新。建立了统计台帐,实行文本档案和电子台帐同步管理。
5、加强数据管理与维护。我们要求统计员要经常与中心校负责统计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上报各类数据的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订正修改,确保了学校基表与上报的数据库相一致。
以上是对我校教育数据统计情况所进行的检查情况,尽管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做了基础性的工作,但是按照统计法的要求,我们在规范性、科学性、准确性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按教育局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还有距离,我们决心借助这次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的时机,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从而使我校的教育统计工作做到规范科学。
⬔ 统计自查报告 ⬔
一、民政统计数据质量基本情况
二、提高民政统计数据真实性主要做法和亮点
三、民政统计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四、提高民政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意见建议
根据《******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政统计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民电〔20xx〕88 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局民政统计数据核查工作,针对我局实际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政统计数据质量基本情况
20xx年第一季度,我区统计台账有一个开发区,15个村委会,70个居委会。享受城市低保10638人,农村低保1461人,孤儿37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58人,直接医疗救助926人次数,各类优抚对象1066人,临时救助31人次,结婚登记1145对,离婚登记447对,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有10个,社会组织共270个。
机构类台账信息和人员类台账信息均来源于相关业务部门,并与相关财务支出账单项核对。无台账的报表数据与业务部门行政记录数据一致。
经过******第一季度数据清洗,我区统计台账人员类错误共18条。其中结婚台卡有12对登记证号重复,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离婚台卡1人******信息错误,孤儿台卡2人******信息错误,特困人员救助台卡有1人******信息错误,优抚伤残人员台卡有2人******信息错误。单位类台卡有2个单位名称与质检总局反馈信息不一致。以上错误现已修改完毕。
二、提高民政统计数据真实性主要做法和亮点
(一)加强统计工作职业道德教育,坚持实事求是。定期开展统计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强化统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培养他们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利用会议、宣传栏等多种途径组织广大干部和统计人员认真学习,加强统计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二)积极组织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统计人员较高的业务水平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因素,而要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就必须经常组织业务培训,并进行考核,特别是基层单位更要搞好这项工作,保证一年至少举办一次培训班,并使之**度化,使统计人员能够及时吸收统计方面的新知识,以正确地进行各项统计工作。
(三)规范统计基础工作,抓好源头数据质量。依法强化管理,不断加强和完善各类统计台账,建立对上报统计数据的审核**度,及时做好统计数据的收集、测算、分析,发现差错立即查询及时纠正,严把审核质量关,确保数据源头准确无误。
(四)加强数据管理与维护,全面提高数据质量。健全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加强报表管理,对重统、漏报的数据质量严加把关,范文写作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表**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等,规范报表、台帐的填报标准、指标口径一直,保证报表完整、清晰,真正做到“数出有据”。
三、民政统计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在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上还存在一定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对统计法的宣传还不够深入普及,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缺乏认识,致使统计数据不及时,统计数据不完整,真实性有待于提高。
(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业务培训少,统计业务不熟,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深,不能正确认识统计。再加上基层********频繁导致统计工作衔接不上,对统计数据记录不全、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统计基础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基层单位存在统计原始记录不全、范文参考网TOp100范文排行不规范,工作缺少积极性、主动性和系统性,满足于完成上面所布置的任务,源头的数据质量难于保证。低保系统和统计台账系统由于树形结构和代码不一致并不能对接且两个系统内容要求不同,所以必须由业务科室手工录入人员信息,造成统计数据质量不高,低保系统、统计系统中的人员信息和实际资金发放名册的人员信息未能完全保持一致。
(四)部门之间缺乏进一步协调。各基层单位都是以本单位工作为出发点,忽落了其它相关业务,各部门业务和统计业务要求的侧重点不同,统计台账要求的,业务科室则不作要求,甚至业务科室就不需要开展这项工作。造成统计数据滞后、不完整。
四、提高民政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意见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着重从抓基层统计工作、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入手,做到边查边改,从基础抓起,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争取在短时期内把我局统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建立责任**和考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为达到检查的预期目的,必须建立相应的责任**和考评**。尽可能做到每一季或两季都由统计检查机构派出统计检查员到基层参与指导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每一项检查都应定有考评分,考评分高就说明统计数据准确度高、质量好。反之,质量差,就要追究责任。从基层统计员到综合统计员直到统计检查员,范文参考网层层**定岗位责任**,找出数据失实的原因。
(二)加强法规学习,增强统计人员的法**观念。进一步加大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力度,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经常组织乡镇(街办)民政助理员、统计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意识,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工作水平。进一步开展继续教育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同时,严格统计人员的考核,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性,增强驾驭统计工作的能力。
(四)健全工作**度,全面提高数据质量。加强报表管理,对重统、漏报的数据质量严加把关,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表**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等,规范报表、台帐的填报标准、指标口径一直,保证报表完整、清晰。
⬔ 统计自查报告 ⬔
20xx年,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省、市统计工作要求,积极发挥统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发展。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xx年县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总结与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量身定做”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全面完成国情国力普查工作。
20xx年1月1日,我县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多次到调研,赢得了他们对发展的认同与关注支持。11月中旬,邀请市统计局领导围绕统计工作及经济知识为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
二是强化联网直报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四上企业” “一套表”联网直报的要求,强化培训指导,联网直报企业的直报率、cA认证率、注册率均达到100%。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审核制度,按时按要求完成数据采集平台审核验收工作。
三是强化统计入库工作。
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入库管理的服务指导、对策建议及沟通衔接工作。今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4.1亿元、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0户、限上商贸企业17户、资质以上建筑房产开发企业6户、规上服务企业12户等入库工作。
四是强化名录库管理。
强化统计名录库的更新、维护与使用,在镇、街道办事处永福社区、政法社区等开展名录库管理延伸试点工作。
五是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要求,今年组织专班分别于7月份、12月份两次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测评工作,其成效得到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六是强化统计培训教育。
积极开展是“三经普”及适应国家统计改革发展要求的统计专业知识培训;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统计教学工作,全县77名统计人员参加从业资格培训、100名统计人员参加统计继续教育、76名统计人员参加统计职称资格考试,局机关24人次参加今年省、市统计培训教育。
七是完成城镇化率统计。
通过与公安、民政、住建、计生等部门的综合协调,县统计局对我县今年城镇化率指标统计数据相关支撑要素进行了全面收集、整理、评估,初步测算我县20xx年城镇化率达32.75%,同比增长3.7个百分点。目前已上报市局审定。
八是积极开展统计专项调查。
按照统计方法制度要求,全面完成了乡村、同州办事处新平街社区两个被国家抽中村(居)的1%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全面完成了文化产业、妇儿“两纲”、限下工业和商贸企业抽样调查工作,完成了能源、旅游、社会科技、劳动工资、民营经济、产业园区、节能减排、乡镇信息等二十多套专业的统计工作。
九是成功创建县级统计机构示范县。
按照全省统计规范化建设顶层设计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四有”目标落实,统计“五化”、“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在巩固达标成果基础上,成功创建被省统计局命名为“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县” 。
十是扎实开展企业帮扶工作。
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挂联帮扶重点企业的精神,挂联县级领导孙良旭高度重视,县统计局精心组织,落实积极有效的帮扶措施,对双足鞋业进行重点帮扶。帮助该企业于今年5月份成功申报为规上工业企业,目前常年从业人员100多人,年加工能力达140多万双,截至11月底实现产值1.8亿元,上缴税收880余万元。
二、其他单项考核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精心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总体部署,局党组精心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活动,各环节工作有序推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逗硬实名通报批评,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及“回头看”,初见成效。
二是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上级统计部门依法治统的要求和我县统计工作实际,县统计局全面开展了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认真组织专题学习,利用“12.4宪法日”及“12.8统计法制宣传日”活动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强化依法治统,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切实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深入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建立了党员培训教育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中央“”,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四是抓好宣传思想工作。
进一步强化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宣传中央、省、市、县的重要决策部署。健全机关学习宣传制度,外宣工作成效明显。
五是加强人大、政协和统战工作。
积极贯彻县人大、县政协和县统战部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找结合点、落脚点,以此推动统计事业发展。政协专题听取统计工作汇报,在满意度民主测评中获高得票率。
六是做好综治、维稳、防邪工作。
进一步完善和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制度,制定了安全保卫制度和值班制度,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在重要时间段坚持维稳“零报告”制度。
七是认真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机关无一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
八是完成“五创”联动及质量兴县等统计指标分析提供。
积极配合各牵头部门,做好“恩格尔系数”、“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用水量”等相关指标检测预警,将涉及统计调查的具体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各专业。包括“五创联动”、质量兴县、扶贫解困等所承担的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
九是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深入到精准扶贫村(澌岸乡先锋村)、定点帮扶村(澌岸乡梭滩村)、后进党支部帮扶村(土垭乡时轮村)、计生“三结合”帮扶村(粉壁乡大坪村)等开展实地调研,制定帮扶计划,开展结对帮扶。围绕农民增收,深入全县住户调查点开展业务指导。
十是搞好“三大底线”及其他目标任务工作。
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城乡环境治理“三大底线”工作,全年无一例信访涉稳事件;无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无一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被负面通报曝光。进一步加强了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建设,落实专人进行档案收集,并做好党史、统计志编制工作,强化党政网、统计专网、政务外网及互联网的管理,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及电子政务网建设按要求完成,全年无一例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三、牵头做好全县统计目标考核工作
严格按照20xx年县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所承担的全县统计目标绩效牵头考核工作,通过部门、乡镇(管委会)自查、县组织抽查、公示等环节,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了统计目标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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