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伪正义读后感|拒绝伪正义读后感(分享二十篇)
发表时间:2018-01-27拒绝伪正义读后感(分享二十篇)。
〘一〙拒绝伪正义读后感
读着朱自清先生在《正义》这篇文章中强烈喷发愤怒的文字,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此刻,我想到了那些人前说人话、鬼前说鬼话的伪君子,想到了那些狐假虎威的势利狂,还想到了那些在台上大事标榜廉洁奉公而在台下却大肆侵吞国家与人民财产的。官员污吏。
怀着这样一种强烈的感情,我又捧读了一遍。我深刻体会到,正义这两个字虽然平凡,但它却是人世间最为宝贵的财富。然而,人世间又有多少人的心中会永存这种正义呢?诚如朱老先生在文中说的:“可怕的正是这种假名行恶的人。他嘴里唱着正义的名字,手里却满满地握着罪恶;他将这些罪恶送给社会,粘上金碧辉煌地正义地签条送了去。社会凭着他所唱的名字和所粘的签条,欣然受了这份礼;就是明知道是罪恶,也还是欣然受了这份礼!是啊,这种人心底的正义,只怕早已霉了,烂了,且将毁灭了,但在它们的唇边,居然还挂着正义的名字。”
我简直不敢想象,正义消失会是一个怎样的社会?该是一个颠倒是非和黑白的社会、一个到处充满虚情假意的糟糕社会了吧。朱自清先生在人海茫茫中寻找正义,但正义却了无踪影。读着读着,我更加不安了。社会在发展在进步,而这种伪君子却越来越多地滋生、繁衍,正义再一次受到挑战。我们该作何选择?
我曾经看过一篇题为《选择》的文章,讲的是一个青年到一个渡口,一路上,万里无云,风平浪静,可是,一到了海中央,海水便汹涌澎湃,这时,青年已拥有了“金钱“荣誉”“正义”“才华”“势力”“爱情”6个包裹,船夫让他必须抛下一个才可脱险。青年略一沉思,把“正义”抛入海中。没有了正义,那怎么得了?那不就等于丢弃了良心吗?没有良心,那不就等于冷漠无情、只会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了么?这样一想,不禁毛骨悚然。
开放文明的社会,需要正义;经济日益繁荣的社会,需要正义;建立和谐人文的社会,更需要正义。让我们在每一个人的心中根植正义,生长正义,壮大正义;让我们一齐呼唤正义,亮出正义,坚持正义。
〘二〙拒绝伪正义读后感
正义读后感 第1篇<\/h2>
《正义论》读后感
好不容易,终于借到了罗尔斯的正义论。再看到书名的时候,我就很兴奋了。不过也有一点小遗憾,就是版本比较老,书很旧了。
是1991版的,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但是我仍然非常高兴,可以品读大家的著作了。再这之前,我就认识了罗尔斯,他的出生好,但是命运坎坷,不过他的运气又是好的不得了。
他的两个弟弟因他而死,他的命运转了个弯,他得口吃了,一种难以言表的悲伤。心里的压力压着他,他的内心也盘桓。人的出生是无法选择的,死亡时无法预知的,也就有了正义的思考。
正义向来不明了,何为正义?许多大师奋笔疾书,还是没弄明白,可以说是个永恒的话题,随着时代的发展,正义也迎来了他的辉煌时代,罗尔斯的《正义论》出版了,他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开创了一种全新的观点和思考。那么,什么才是“公平”呢?罗尔斯说,理性的个人,在摆脱自身种种偏见之后,大家一致同意的社会契约,就是公平。翻开第一页,就看到了正义即公平的第一章标题,说了这样这个问题,某种不正义行为之所以能够容忍,也仅仅是因为需要避免更大的不正义,作为人类活动的第一美德,真实和正义是不可调和的。再社会面前,正义的提倡需要更加符合时代的发展,再这里,罗尔斯指出了正义的引领作用,一种判断是极为重要的。主题的链接是正义的概念是由它的分配权利和义务的原则所起的作用规定的。谈到正义理论的主要思想时。是提出一种关于公平的思想,怎么尽可能地做到。
原始状态是一种合宜的初始状态,它保证了在这种状态达成的基本协议是公平的。谈到正义时,某些正义原则之所以正当,是因为它们可能会在一种平等的原始的状态中得到一致同意。
这种纯粹的假设的状态,对当今社会也是一种思考,对我们来说,我们可以做到纯粹吗?或者如何接近纯粹。立场高远深邃。
然后他谈到了古典功利主义的主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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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社会主要体制的安排获得了社会全体成员总满足的最大净差额,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井井有条的社会,因而也是一个正义的社会。不看重差异是其缺点,罗尔斯也做了一些比较,功利主义是一种目的论,而正义即公平理论是义务论。让我看到了这是一种自然生成的正义,很自然做到了正义。直觉主义也有其优点,能够取得平衡的效果。接下来罗尔斯就谈到了正义的原则。社会正义的原则的基本主题是社会基本结构,谈到了罗尔斯的正义两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
每一个人够有平等的权利去拥有可以与别人类似自由权并存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权。第二个原则:
对社会和经济部平等的安排应能使这种不平等不但可以合理地指望符合没一个人的利益,而且与想所有开放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它们可以指导对权利和义务的分配,看到社会公平的希望,人人平等的社会,就应该这样,权力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看到了当今社会的现状,我们远远没达到,正义的要求如此,第一个原则优先,表现了自由权至上原则,开放的范围的广泛性,也展示了吸收人才的广泛性,我们这个社会需要人才和精英,但是有时人才多,却投门无路,罗尔斯指出一条道路,开放吧,我们需要开放的社会。
解释的关键是第二原则的第一部分被理解为效率原则。第二部分被理解为一种开放的社会制度。当我们需要调整利益分配的时候,不能伤害他人的利益,就是说互补干扰,不许牺牲他人换取别人的利益。再这里,罗尔斯有一个明显倾向,那就是讲究效率的时候,撇开一切人情世故,要在平衡中招一个最佳支点。所以这也是一大难题,需要我们日后更加注意着方面的调整。如何不伤害别人,如何分蛋糕都需考虑进去,效率可以有个区间,所以千万别越过这个区间。当我们在考虑规则的时候,交换善和利益,两者选一,必须考虑效率原则。
制度的设计也是关键的要素,看看欧美的制度,它们那种平等、自由、开放、博爱的思想,也和制度多少有些关系。它们选择了一种好制度,再这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制度的力量,领导的权力是制度赋予的。人们也按照制度来,一切有条理。比如说古时的封建制度,那样的制度是怎样也不可能是公平的,人的出生就不平等了,何来人生的平等。当今的制度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
2 / 5的,职位的变动都有制度的保障,其实人民更加认可制度,而不是实实在在的在,这说明了人的自私性,必须依靠制度的力量来牵制。
接下来就是民主的平等。就是把平等的机会均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结合起来。在社会的总体上,我们选择的一般主体性的人都需要民主,就是说每个人的利益可以有所不同,但是都能反映上去,再这里,我们就知道了每个人的利益都可以得到一定程度满足。不再是少数人的利益表达,这种机制的保障最重要的表现在个体差异上,可以兼顾他人利益。
当然了,正义即公平这个观点尽量地按照平等公民的地位和收入及财富的各种水平来评价社会制度,反映了评判标准。去评价的制度,当不能满足公民的需要时,就必须做出一些改变,我们要做的就是公正评价这个社会制度。平等一直是大势所趋。公平原则和自然责任是适用于个人的原则。公平原则规定的要求是义务。义务是执行保证社会的运作。而自然责任是互助的责任,是一种积极的责任,目的是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罗尔斯解释这种最好的或者说标准的解释看作就是原始状态。原则是最好解决办法。正义也需要环境包括主观环境和客观环境,环境的改变是人类的作用,人改变环境,也就呼唤出一种美德。
同时罗尔斯又给我们展示了一块无知之幕。一种假设状态,有其合理性。宽容和共同利益的共存也来带来了美好变化。那就是美好社会的要求。法治的要求也是正义的保证。法治难免限制了人的自由权,但是限制自由权的论据来自自由权原则本身。自由不是什么都是自由,那是有条件的自由。罗尔斯也说:
“一是必须向地位最不利的人证明一切不平等都是有理的,意识自由权优先”。接下去是政治学中的正义概念。再分配领域的正义,是一种支配,正义即公平观不受现有的需要和利益的支配。所以也就需要有利于分配正义的背景体制。
当代分配的失衡。罗尔斯认为,影响分配的因素有两方面:
一是天赋,一是社会出身。要达到分配的正义,必须要消除这两个方面的影响。罗尔斯主张人们在社会条件方面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即除了家庭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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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严重的社会限制和不平等也要逐步消除,即社会成员对社会的准入的机会是平等的。他还认为,天赋是不应得的,天赋是社会合作中的集体产物,但是天赋是难以做到增补的,譬如不可能将一个智商是150的削减到100,所以应当遵循差别原则,即在社会经济利益领域最大限度地促进处境最差者的利益。体制的改革要倾向于向最差者倾斜。当今的社会,最差的利益明显没有收到有效的保护,当我们讲和谐的时候,我们需要尽量削减天赋的差异,让社会在平衡中发展。制度的缺陷在人才的方面也要改革,消灭不平等的企图,我们当今社会的改革,往往是利益的调整,这需要借鉴一些罗尔斯的思想,补偿利益来满足一些需要,针对社会部公平现象,制度首先需要保证。保证自由的同时,我们要发展人的选择权。
从罗尔斯的严密的理性论证中,我们更加确信两个正义原则的有用性。有形式限制,其中一个限制就是终极性。终极性就是说着正义原则是普遍的原则,适合于任何社会之中,不随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具有一种稳定性,可以持久发展。所以罗尔斯指出,他的正义原则同时适用在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着对着两种制度下的国家都是好事。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得出罗尔斯的正义原则是制度前的原则,即它是在具体社会制度选择之前已经存在,社会制度的选择必须要遵循两个原则。因此各方在正义原则达成一致之后,才开始运用正义原则选择他们要建立的社会的各种制度。制度本身具有道德性。不管制度具体如何,它要体现制度前的正义原则,否则就是要废除。而在中国的今天,处在社会转型期。我们的社会以后的发展多少看我们的发展,这是罗尔斯指出的一条明路。当下的我们应该更加再道德的层次对社会追问,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社会。从我们的价值观的大讨论中,我们看到了希望。
不就是正义的降临,我们需要正义的社会。
接着罗尔斯指出来责任和义务的重要关节,从正义理论的观点看,最重要的自然责任是拥护并促进正义体制的责任。利用正义的两个原则,我们可以吧正义的自然责任规定为对符合这些原则的安排给予支持和促进的责任,所以义务都是从公平原则产生的。公平原则有两个部分:
一个部分说明我们如何获得义务,即如何通过自觉去做各种事情来获得义务;另一个部分规定了条件,要求所谈到的体制必须是正义的,即使不是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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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至少也要像当时情况下有理由期望的那样正义的。说明公平的重要性。没有公平,也就没有义务可言。当我们需要对一件事展开思索的时候,基础是不可动摇的,公平,如何公平都是一个大事。对此,尽量做到公平,不难吧。多数的问题也是可行的。非暴力的抵抗是一种政治行动,这是一种宣言,和平的宣言,再当今,我们也需要重视这个非暴力抵抗,防止转换。良心不服从也是社会要注意解决的问题之
一。^v^ 目的这方面,开头便是好即合理。关于善,可以凝聚社会,起到团结水泥作用。再这方面的重要不容忽视,要发扬光大。结果就是必须证明美德就是人们在采用必要的观点是彼此可以向对方合理要求的那种属性。自尊这个善是最重要的善。自尊,有尊严地活着。我们这个社会要让人有自尊,当人人有自尊是,才可以一起共建社会。当人有自我价值时,那是的他认为有能力,还包括信心,一种永久不灭的情感,一个井然有序的社会是受到它的普遍的正义观的支配。所以要培养这个普遍的正义观。正义和善的一致性是由用来规定其中每一个概念的标准决定的。
《正义论》是一部深邃哲理的著作,庞大的思想体系让我们看到了不同的正义,这种正义是依据当下社会,对未来的一种向往,目的是未来社会更加美好。看了一遍,我感觉远远不够,我还要读至少5遍。大师之作,百读不厌!
思政101程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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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读后感 第2篇<\/h2>
《正义论》读后感
法学0904班 0904000434 张蒙慧
当我们看到一个个新闻报道后,唯有高呼“社会不公平”来排解心中的抑郁之时;当我们举着社会主义大旗,将民主法治建设变成一句可耻的口号之时;当我们兴致勃勃的以为社会公平正义已然在向我们招手,却永远只是“镜中花,水中月”,难以揭开它神秘的面纱之时,一声叹息也罢,两三句牢骚也行,至少我们还是一个有着社会性的人。何为社会性,我认为即一个社会组织下,个体能够以自己的价值观来参与社会事件,关注社会变化的愿望和想法。社会性付诸于个体身上得以实现是基于公民的一项权利,我们姑且认为它是一种参与权吧!当我们怀着这种社会性,去批判、去呼喊、去驳斥社会的不公平与非正义之时,我们却很少去思考何为正义?正义为何?罗尔斯在他的鸿篇巨著《正义论》中,向我们一一阐释正义到底是什么?
罗尔斯在开篇就以恢弘的气势向我们阐释了正义在一个社会中无可辩驳的首领地位。一言以蔽之,即存在就必须正义。正义,是基于每个个体的天然的不可侵犯性的权利,它不是那个英明神武的“哲学王”赐予我们的恩典,也不是民主政治体制下赋予我们的一项权利,它是基于每个个体的天然的不可侵犯性的权利,也即是天赋人权。即便是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这不仅使我们这些饱受“集体利益高于一切”观念之苦,而又无力辩驳的人眼前一亮,顿时有种“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之感。
在罗尔斯的论述中,功利主义所认为的在产生社会最大利益总额(或平均数)的前提下容许一部分人的平等自由的严重侵犯是正义的观点遭到了严厉的批判。他在社会契约论的基础之上认为,“作为公平的正义”不仅仅是原初契约的指导性原则,而是“原初契约的目标”。亦即,正义是我们人类共同体通向秩序终极目的。这一论断将正义置于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它不再是那双躲在幕后操作木偶的手,而是舞台上的主角。这无疑给那些追求正义的最大化的人们注射了一针强心剂。
而在接下来的论述中,他又将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向我们娓娓道来。让我们
在其中寻找到了评判正义与否的标准。
然而,在我看懂的那部分中,我感受最深刻的一句话是“允许我们默许一种有错误的理论的唯一前提是尚无一种较好的理论,同样,使我们忍受一种不正义只能是在需要用它来避免另一种更大的不正义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这句话带给我的震撼丝毫不亚于罗尔斯在开篇中的那段慷慨陈词。一直到读这本书之前,我对于民主制都是持怀疑态度的,在我的观念中,民主制是打着多数人利益的幌子对少数人合法权益的明抢。但是民主制照顾到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然而也正是由于它要照顾到多数人的利益,从而使之存在着效率低下和不能够真正抉择出最有效、最完美的方案的缺点。尽管它的优点也是它的缺点所在,然而如果我们因此抛弃民主制,那么有什么更好的制度能够替代,不,准确的说,应该是超越民主制呢?难道是柏拉图所认为的“哲学王”之制吗?然而,历尽古今中外的所有君主,谁人敢称“哲学王”?谁人能称“哲学王”?历史遗憾的向我们摊开双手,表示无奈,我们也只能无奈的摇摇头,因而在没有比民主制更正义的制度出现,而民主制有明显比其他制度更有效的情况下,我们选择它也是“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同时,这句话带给我的一个反思是,对于一些现象的存在,特别是从我的正义观出发认为不对的现象,我总是报以批评的态度,即只是抱怨其不合理而未曾评判其存在的原因以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概而言之,就是未以批判的态度来看待社会问题。因而我们的周围充斥着大量的愤青,一腔热血以为自己是铁肩担道义,奈何难得惺惺相惜之盟友,他们以为是“众人皆醉我独醒”,怎奈众人视之幼稚之极。我不是指责愤青,恰恰相反,我希望我们都应有愤青的那股劲儿,都似游戏“愤怒的小鸟”中的小鸟般义无反顾的冲向我们的目标,即便是“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但前提是我们要把握好方向,否则即便是头破血流也是无济于事,最终也只是博得我们普通人的一些同情而已。借用我们环境法老师的话来说就是 “我们的感情更深沉,我们的行动更专业。”
正义读后感 第3篇<\/h2>
正义论读后心得
正义一词存在已久,也经常被提及而加以讨论。从词汇上的定义到落实于现实生活的 道德观念与相关实体制度,丝毫不见停止探究的一天。正如观念会随环境时空背景而有所 变异,对于正义的看法也会因时而异、因地制宜。
于此书中引起我注意的段落是──古典功利主义。功利主义一词常见于书刊与报章杂
志之中,然而什么是功利主义的基本定义呢?正是一个可以让社会中的个体追求最大的利 益,一个拥有能最大限度地增加满足的净余额的社会,才是真正组织完整的社会。而这样 的正义思想正可以体现在当今的经济状况上。在目前全球经济衰退的同时,政府如何建立 一个公平正义、让弱势族群也可以站在同样起跑点与他人竞争的社会,将是一大难题。资 本主义固然是好,但无可避免的是,现在M型化社会成长趋势越形严重,如何透过相关政 策与配套措施,让人民得以在公平正义的原则下获得最大利益,让社会正常运作,让社会 中的个体仍可以继续追求最大的利益,这是追求经济上的公平正义,也是功利主义社会的 最高宗旨。此外,社会上的弱势族群是否能在这样竞争激烈的社会中自立更生,是否能够 透过本身的能力达成自己的理想抱负,追求自身的最大利益,也是值得关切的问题。此类 的问题最常见于残障与智能障碍者的身上,由于自身的残缺,于职场上经常受到不平等的 对待与欺侮,损及本身的权利,但却由于资源不足、申诉管道的阻碍,以致于这样的不平等无法获得重视与处理。
因此社会的正义不只是除了法制上的公平,更包含了经济、政治、社会等等各个层面,而这些正义除了透过法条明文规定外,更可透过无形的道德伦理观念的建立来构筑。正 义不只是口号,更是个需要付诸实行的概念与想法,如此一来,社会方能更理想、更和平地运作着。
正义读后感 第4篇<\/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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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读后感
导语: 正义论读后感(一)
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读后感《读后感》。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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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读后感(二)
罗尔斯的理论,也可以说反映了现代西方社会里政治事务日益世俗化的现实——政治过程逐步摆脱了宗教、道德、精神信仰等等的支配,开始寻求建立自身的目标与规范。多元社会要求政府严格按照公正规则与程序办事。
除了程序和规则外,对于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之争,政府必须严守中立。也因为这个缘故,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在所有这些问题上都保持沉默,不表立场,或者讲没有立场。
可以这么说,政治自由主义的目标,就是以最低限度的道德观念,来界定政府的角色,使自由主义的社会,能够包容多种不同的价值理想和多样化的生活形态。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想达到这个目标。除了两个基本点——基本自由权利不可剥夺、社会经济不平等必须照顾底层人民利益——之外,他的正义原则力图与各种相互冲突的价值观,保持最大限度的相容性。正是这一点,给了它自由主义的特色。
不过,这并不是说,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就是价值观中立的。正如罗尔斯所说,虽然逻辑出发点是价值观中立,由此所推导出的结果却往往不是价值观中立的。正义原则的一大功能,就是规范和限制可以被允许的价值观的内容。任何行为,若是违反自由、平等、理性人基于公平立场所选择的原则,都是一个该谴责的错误行为。相应地,要靠这类行为才能得到满足的价值观,也必须受到限制。这就是他的正义优先性原则:个人的特殊价值观,不得违背正义原则的要求,否则便没有合法地位。
从《正义论》的观点来看,机会均等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它区别于功利主义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强调国家要实现正义,即某种程度上公平、公正、公益
读后感 感谢你的阅读的实现。而机会均等规则是保障个体自致性的发展起点和过程的平等的基本准则。当前,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层的教育、就业和保障存在相当严重的机会不均等,这个问题的解决与否关系到我国能否从根本上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关系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
罗尔斯理论的另一个特点是:在他的公平的正义理论中,表现出一种试图达到全面、综合和平衡的倾向,从而使他的理论具有巨大的理论上的伸缩余地和回旋空间,以致具有相当不同倾向的理论家以致行动者都能从他的着作中找到证明自己观点的思想材料或至少批评的对象。他的正义论既可以满足那些仍缅怀和执着于构造某种一般正义理论的人的思辨兴趣,又可以为那些焦灼地面对社会现实中的严重不正义而绞尽脑汁的人提供某些理论根据或启发;既可以通过强调他的两个正义原则的平等主义倾向、尤其是最关怀最不利者的差别原则来使美国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左派获得某种支持,又可以说通过强调设计社会基本结构要考虑到的稳定性和可行性,具有保守主义倾向的人们也不难从中得到某些辩护和建议。当然,前一种倾向是更突出的。但无论如何,他是试图为他所处的美国民主社会提供一个合适的、能最广泛地为人接受的道德基础;他试图发掘这一社会的活力,建立这一社会的良性循环;他直率地承认,他的正义论要通过一种反复比较、互相修正,达到与这一社会所流行的、人们深思熟虑和推重的正义判断接近一致的状态,并且把这种“反思的平衡”作为证明他的正义论的一种方式。
正义论读后感(三)
如果把法律和幸福放在一起,很多人会疑惑,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呢,其实我们很难用只言片语来解释清楚什么叫做法律,什么叫做幸福,前一段看了几本伦理学上的书,书中有关“幸福和法律的关系”这一让人头疼的问题作了很多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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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的解释,那么什么是法律呢? 说道法律,我们这些不学法律的人往往想到了法院高高的大楼,检察院,警察局,穿着正装的律师,高高在上的法官,等等。解释什么叫做法律,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那就换种思路。我们人类赖于肉体而生存,肉体带来无尽且不断增长的欲望,欲望使我们具有两面性,正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有着魔鬼与天使的两面性,才需要法律和道德的规范来约束我们。法律、道德和宗教史三种最主要的约束。与其他二者相比,法律是社会对某种行为的道德价值评价作为基础的,是一种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应当与否的标准则是社会的公共利益,调整的是一种涉他的行为。
那么什么是幸福呢? 幸福是对外在环境和自身产生的一种主观上的偕同。从伦理学的角度上来看,幸福不仅仅是主观感受,而且是人们对于客观需要得到满足的主观感受。在我们的生活中,生理和生存的需求是幸福的低级阶段;相爱。被爱与施爱是幸福的高级阶段。
在这些书中,伦理学上的法律是以道德判断为基础的。法律观取决于社会观,社会观取决于人生观,人生的目的就是社会的目的,社会的目的就是法律的目的,所以说,人生的目的就是法律的目的。人生的目的在伦理学上叫做“至善”,“至善”分为工具性的善和目的性的善。而我们所讨论的幸福,就是目的性的善中的一种。共同善是存在于法律的最高目的,规范的背后总有一种制裁力量在彼此帮助的关系上实现我们个人的需要,既然幸福的实现需要合作,那么幸福就需要有共同善和基本善作为基础才能存在。法律的目的就是对每个人的基本尊严和平等权利的维护,是对自由、正义、平等、效率的追求,作为一种行为的规范和行为的约束机制,法律约束一切掌握优势资源的人滥用资源的权利。总之,在法律的众多特征中,限制和约束权力的滥用是其最主要的特征之一。通俗地说,只有在读后感 感谢你的阅读
法律的约束和限制下,普通人的尊严以及平等的权利才能真正实现。
以我的看书感受来看,我们把基本善作为法律的目的,把共同善作为社会的目的,把至善作为人生的目的,并且至善不能成为到达其他善的手段,那么就可以像“阶梯状”一样,将基本善作为所有善存在的基础。法律作为一种制度的保障,让我们大家在有共同利益的时候可以进行合作、建立契约,而幸福的实现通常需要合作的存在,所以法律史幸福的基础和保障,当然,伦理学意义上的法律与幸福往往是理想状态下的,毕竟幸福作为一种主观感受很难确切地进行论证。
正义读后感 第5篇<\/h2>
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
【篇一:正义论读后感】
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了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了解了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也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平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当然,原初状态必须具有一定的背景环境,而且也会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们排除受到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体力、智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在经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因此,无知之幕的假设,使原初状态摆脱了历史和现实的性质而成为纯粹理性的虚拟,也最终排除了订约各方的特异性,使他们成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了一切会影响到原则选择的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偶然因素,排除了一切会妨碍人们达到意见一致的冲突因素。这就使契约已完全不是现实的契约,订立契约的行为变成了对原则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间进行,而是在一个人的脑子里进行。也就是说,一个知道自己的人会明确的选择对自己公平的原则。但是如果他们对自己的此一无所知,那么他必须代表全部人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
【篇二:《正义论》读后感】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篇三:正义论读后感作文】
面对药家鑫案,面对教育公平问题,面对司法腐-败等等。我不禁自问何为正义,又何为公平?如何正义,又如何公平?在字典里,正义的解释为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道理,公平则是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这样的解释在我看来是正确却很表层的。自古以来,我们都有强调着公平与正义;可是在很多时候,这些美丽的词汇仅仅运用于上层,而非劳苦大众。俗话有云,得不到永远都是最好的。人类在荆棘斑斑的朝圣之路上从来没有满足过,我们一直强调公平正因我们总是难以达到这一水平。反观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中,我们国人也同样追求着公平与正义,不可否认地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可是这依然是不够的。近来,阅读了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里面说谈到有关正义与公平的观念令我大开眼界,同时对于正义与公平重新有了思考。
在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罗尔斯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矗他提出了无知才能公平。这一无知之幕的假设,初看下觉得有点荒唐,但是仔细咀嚼才发现其中的道理。正如罗尔斯所说的:既然人人处于同一状态,任何人都不能设计出有利于自己特殊情况的原则,于是公平协议或交易的结果就是正义的原则。人们在无知等级差别,无知利益欲望之时,自然而然的不会为着某些私欲而违背良心、违背道德从而也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正义及不偏袒。无知之幕的假设固然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同时罗尔斯的这一观点是给予了我关于正义的看法的另一种理解。
可是,理想状态是有距离的;人类不可能没有欲望,这表明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总会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利益。就拿中国社会的司法公正问题来说,作为一个国家的司法机关,必然表示着它应该是正义、公平的。可是在现实中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司法腐-败,诸如人情案、金钱案等等。这说明了什么?这正正说明了人类欲望、追求功利的不可磨灭。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林也指出,司法公正影响最大的问题之一是,提前退休的法官借助老同学关系、老上司关系、老朋友关系,来搞关系案、人情案,操纵法律服务市场,危害了司法公正。我认为,社会主义中国要向前发展就要处理好之一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与正义,像两会中所提到的实现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司法队伍建设再加强加强司法建设顶层设计;这些都是可行的做法。
如何做到正义与公平呢?在《正义论》中,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罗尔斯更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这也不禁让我想起了一部影片《地下裁判团》,影片中道德与法的冲击,它们之间关系的复杂,也是体现出了理性与人性问题。同时这些观点不仅仅在西方国家引发了思考,在东方国家同样引起了关注。在我看来,罗尔斯对于实现公平与正义的看法与传统观念有所不同,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有重要的意义。对于社会主义中国的建设与发展来说也是如此,在发展的道路上,在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冲击下,在传统与现实的交融中,不可避免遇到挫折,出现错误;如何做到理性,如何实现最大程度的公平与正义,如何协调道德与法等等,借鉴如《正义论》等经典著作可以为我们提供思想的火花。
正义与公平还将是不断探索的问题。作为一部经典著作,《正义论》中所提到的相关观点内涵十分丰富,上述个人观点也只是较表层的思考与理解。
正义读后感 第6篇<\/h2>
《正义论》是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创作的政治学著作,自1971年问世。该书在西方国家引起了广泛重视,被视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政治哲学、法学和道德哲学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将被列为历史经典名著之林。下面由给大家整理《正义论》读后感,欢迎阅读参考!
《正义论》读后感1
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正义论》读后感2
《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
罗尔斯有一句名言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不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纠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每个人都拥有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如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笔者认为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理念层面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入理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要妥善协调、统筹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各种社会风险。其次。决策层面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要综合考虑给群众带来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要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平衡点。第三,操作层面要高度关注民生,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和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困难和问题,对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第四,制度层面要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长效机制,有关促进公平正义的改革措施必须整体推进,相互配套,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与社会等多种手段,使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正义论》读后感3
罗尔斯的理论,也可以说反映了现代西方社会里政治事务日益世俗化的现实——政治过程逐步摆脱了宗教、道德、精神信仰等等的支配,开始寻求建立自身的目标与规范。多元社会要求政府严格按照公正规则与程序办事。
除了程序和规则外,对于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之争,政府必须严守中立。也因为这个缘故,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在所有这些问题上都保持沉默,不表立场,或者讲没有立场。
可以这么说,政治自由主义的目标,就是以最低限度的道德观念,来界定政府的角色,使自由主义的社会,能够包容多种不同的价值理想和多样化的生活形态。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想达到这个目标。除了两个基本点——基本自由权利不可剥夺、社会经济不平等必须照顾底层人民利益——之外,他的正义原则力图与各种相互冲突的价值观,保持最大限度的相容性。正是这一点,给了它自由主义的特色。
不过,这并不是说,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就是价值观中立的。正如罗尔斯所说,虽然逻辑出发点是价值观中立,由此所推导出的结果却往往不是价值观中立的。正义原则的一大功能,就是规范和限制可以被允许的价值观的内容。任何行为,若是违反自由、平等、理性人基于公平立场所选择的原则,都是一个该谴责的错误行为。相应地,要靠这类行为才能得到满足的价值观,也必须受到限制。这就是他的正义优先性原则个人的特殊价值观,不得违背正义原则的要求,否则便没有合法地位。
从《正义论》的观点来看,机会均等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它区别于功利主义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强调国家要实现正义,即某种程度上公平、公正、公益的实现。而机会均等规则是保障个体自致性的发展起点和过程的平等的基本准则。当前,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层的教育、就业和保障存在相当严重的机会不均等,这个问题的解决与否关系到我国能否从根本上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关系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
罗尔斯理论的另一个特点是在他的公平的正义理论中,表现出一种试图达到全面、综合和平衡的倾向,从而使他的理论具有巨大的理论上的伸缩余地和回旋空间,以致具有相当不同倾向的理论家以致行动者都能从他的着作中找到证明自己观点的思想材料或至少批评的对象。他的正义论既可以满足那些仍缅怀和执着于构造某种一般正义理论的人的思辨兴趣,又可以为那些焦灼地面对社会现实中的严重不正义而绞尽脑汁的人提供某些理论根据或启发;既可以通过强调他的两个正义原则的平等主义倾向、尤其是最关怀最不利者的差别原则来使美国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左派获得某种支持,又可以说通过强调设计社会基本结构要考虑到的稳定性和可行性,具有保守主义倾向的人们也不难从中得到某些辩护和建议。当然,前一种倾向是更突出的。但无论如何,他是试图为他所处的美国民主社会提供一个合适的、能最广泛地为人接受的道德基础;他试图发掘这一社会的活力,建立这一社会的良性循环;他直率地承认,他的正义论要通过一种反复比较、互相修正,达到与这一社会所流行的、人们深思熟虑和推重的正义判断接近一致的状态,并且把这种“反思的平衡”作为证明他的正义论的一种方式。
《正义论》读后感4
正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它既是构建合法社会制度的理论基础,也是构建道德体系的理论基础。它广泛渗透在哲学、政治经济学和伦理学中,自古至今,历久常新,成为哲学家、思想家探究的根本问题。20世纪70年代美国着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1971年),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础。他的学说,对西方政治哲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引发了西方学界对“公共理性”与社会行为、个人权利与社会共同体要求、个人价值与社会正义、社会多元与社会统一、自由与平等、民主与秩序等重大理论问题的广泛讨论,从而形成了当今西方社会政治哲学的大繁荣局面,以致人们将《正义论》的出版视为“罗尔斯时代”或“罗尔斯轴心时代”就开始的标志。笔者认为罗尔斯的正义观,其视野虽然限于一种“国内社会”,但是对于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来说,回顾和探讨他关于公平与正义、平等与效率等一系列观点,并对我国的社会先行制度作出合理的反思,对我国社会的发展将大有裨益。
应该说,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还是挺清楚的,而且论证也特别的仔细而清晰,从演绎的和经验的两条路证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成为能替代功利主义的新的伦理观。罗尔斯走的是一条契约论的路线,继承而又超越了传统的霍布斯、洛克的思想,并借鉴的吸收了康德的某些思想。他试图恢复社会的正义,坚持公平正义的理想,这样一种坚持而崇高的理想我是十分钦佩的,而且我觉得这是当下社会的每个人都应该坚持的理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了这样的原则,那么社会也就会治理的更好了。可是,当前在西方国家尤其是中国,人们的思想都太过于功利了,人们把人当做手段而不是目的,从而更加注重发展一些工具性的东西,赚钱甚至成为很多人的人生理想和追求,整个社会成为了一个技术型工具型的社会,我深深的感到悲哀和无助。我总在想,这样一种社会风气的形成到底是社会体制的问题还是教育的问题还是历史的必然呢?
罗尔斯的回答必然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因为正义的原则还没有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接受并贯彻平等自由并没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们往往同意牺牲平等自由而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国家打着和谐的旗号去肆意的践踏人民的自由权,机会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往往富裕的有权的人有更多的机会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出现了“富二代”“官二代”的现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会的发展也并没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农民,农民工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不安居乐业,他们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平待遇往往表示极其的不满和愤慨,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可以看到,在中国,正义原则的任何一条原则都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一个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在中国能建立起来吗?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之路还有多远呢?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而我也要为着中国的民主自由平等而不懈努力奋斗!
《正义论》读后感5
如果把法律和幸福放在一起,很多人会疑惑,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呢,其实我们很难用只言片语来解释清楚什么叫做法律,什么叫做幸福,前一段看了几本伦理学上的书,书中有关“幸福和法律的关系”这一让人头疼的问题作了很多引导式的解释,那么什么是法律呢?
说道法律,我们这些不学法律的人往往想到了法院高高的大楼,检察院,警察局,穿着正装的律师,高高在上的法官,等等。解释什么叫做法律,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那就换种思路。我们人类赖于肉体而生存,肉体带来无尽且不断增长的欲望,欲望使我们具有两面性,正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有着魔鬼与天使的两面性,才需要法律和道德的规范来约束我们。法律、道德和宗教史三种最主要的约束。与其他二者相比,法律是社会对某种行为的道德价值评价作为基础的,是一种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应当与否的标准则是社会的公共利益,调整的是一种涉他的行为。
那么什么是幸福呢?幸福是对外在环境和自身产生的一种主观上的偕同。从伦理学的角度上来看,幸福不仅仅是主观感受,而且是人们对于客观需要得到满足的主观感受。在我们的生活中,生理和生存的需求是幸福的低级阶段;相爱。被爱与施爱是幸福的高级阶段。
在这些书中,伦理学上的法律是以道德判断为基础的。法律观取决于社会观,社会观取决于人生观,人生的目的就是社会的目的,社会的目的就是法律的目的,所以说,人生的目的就是法律的目的。人生的目的在伦理学上叫做“至善”,“至善”分为工具性的善和目的性的善。而我们所讨论的幸福,就是目的性的善中的一种。共同善是存在于法律的最高目的,规范的背后总有一种制裁力量在彼此帮助的关系上实现我们个人的需要,既然幸福的实现需要合作,那么幸福就需要有共同善和基本善作为基础才能存在。法律的目的就是对每个人的基本尊严和平等权利的维护,是对自由、正义、平等、效率的追求,作为一种行为的规范和行为的约束机制,法律约束一切掌握优势资源的人滥用资源的权利。总之,在法律的众多特征中,限制和约束权力的滥用是其最主要的特征之一。通俗地说,只有在法律的约束和限制下,普通人的尊严以及平等的权利才能真正实现。
以我的看书感受来看,我们把基本善作为法律的目的,把共同善作为社会的目的,把至善作为人生的目的,并且至善不能成为到达其他善的手段,那么就可以像“阶梯状”一样,将基本善作为所有善存在的基础。法律作为一种制度的保障,让我们大家在有共同利益的时候可以进行合作、建立契约,而幸福的实现通常需要合作的存在,所以法律史幸福的基础和保障,当然,伦理学意义上的法律与幸福往往是理想状态下的,毕竟幸福作为一种主观感受很难确切地进行论证。
正义读后感 第7篇<\/h2>
正义论读后感2500字 正义论读后感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自1971年问世后,在西方国家引起了广泛重视,被视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政治哲学、法学和道德哲学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该书出版之后,受到热烈讨论,被列为不少大学课程的必读书籍之一。由它引发的各类争鸣或研讨文章,更是汗牛充栋,目不暇接。美国著名的政治学者罗伯特达尔表示:罗尔斯的著作在英语国家立即被承认是对政治哲学的一个根本性的贡献。〈正义论〉一书之所以能起到如石击水的效应,关键在于它打破了西方政治哲学万马齐喑的冷清局面。西方政治哲学的衰落已是众所周知,专攻政治理论的学者爱麦伯恩斯说:在政治学说的阳光下没有多少新东西。这充分证明了西方传统思辨方法构筑的理论体系的困境。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则以其独特性和思辨性令人耳目一新。”以上引自〈正义论〉的序。约翰罗尔斯(JohnRawls1921-),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在该校获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年)、康奈尔大学(1953-1959年)、麻省理性工学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学(1962-)任教,现为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有评论称〈正义论〉一书产生如此广泛的影响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是罗尔斯所研究的社会正义问题涉及到广泛的领域。他是作为一个哲学家从道德的角度来研究社会的基本结构的,即研究社会基本结构在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决定社会合理的利益或负担之划分方面的正义问题。然而由于这一对象的性质,他在学科上就必然要涉及到伦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许多领域,而且,他所研究的问题又关系到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切身利益,因此,他的讨论就不仅仅为伦理学,而且为其它一些学术领域的学者所注目,甚至为一般公众所关心。”“美国社会处在一种危机之中,处在一个亟须调整关系的关口,而罗尔斯〈正义论〉中所探讨的平等自由、公正机会、分配份额、差别原则等问题,恰以一种理论的方式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推荐或期望。照罗尔斯的说法,他的理论是理想性质的,不涉及任何现实的制度和政策,探讨范围仅限于一种‘法律被严格服从的状况’,限于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因而他的理论又被人称为一种乌托邦理论。但是,这并不是那种老式的、真诚幻想和期盼的乌托邦理论,而宁可说是一种证明方式和标准,一种想为非理想的正义理论带给基础的尝试。罗尔斯认为,正义论可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即理想部分,确立了那些在有利的环境。
下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的原则,即那些处理人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自然限制和历史偶然因素的原则;第二部分即非理想部分,则应对现实,主要由解决不正义问题的原则组成。他主要思考的是理想部分,然而,他认为理想理论是非理想理论的基础,理想的正义要为怎样对待现实的不正义带给指导。所以,在他的著作中实际上体现着一种高度的虚拟性和强烈的现实性的结合,他是有感而发的,但所发并非必须透过直接诉诸现实政治问题的形式。相反,有时思辨的程度愈高,倒愈能表现时代的面貌。因此,他的思想作为他所处的动荡时代、他所处的美国社会的一种折射乃至聚光,自然会引起许多人的注目和反应。”这些问题在当今正值转型中的中国,也是有着同样的价值的。‘正义’一词的使用由来已久。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它主要用于人的行为。
然而,在近现代的西方思想家那里,^v^正义^v^的概念越来越多地被专门用作评价社会制度的一种道德标准,被看作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罗尔斯则更明确地规定,在他的正义论中,正义的对象是社会的基本结构——即用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他认为:人们的不同生活前景受到政治体制和一般的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也受到人们出生伊始所具有的不平等的社会地位和自然秉赋的深刻而持久的影响,然而这种不平等却是个人无法自我选取的。因此,这些最初的不平等就成为正义原则的最初应用对象。换言之,正义原则要透过调节主要的社会制度,来从全社会的角度处理这种出发点方面的不平等,尽量排除社会历史和自然方面的偶然任意因素对于人们生活前景的影响。”为此,罗尔斯透过进一步概括以洛克、卢梭、康德为代表的契约论、使之上升到更高的抽象水平而提出了他的“公平的正义”理论。罗尔斯认为:各方将选取的原则是处在一种“词典式序列”(lexicalorder)中的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平等自由的原则,第二个原则是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而第二个原则中的机会公正平等原则又优先于差别原则。这两个原则的要义是平等地分配各种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尽量平等地分配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和负担,坚持各种职务和地位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只允许那种能给最少受惠者带来补偿利益的不平等分配,任何人或团体除非以一种有利于最少受惠者的方式谋利,否则就不能获得一种比他人更好的生活。所谓^v^公平的正义^v^即意味着正义原则是在一种公平的原初状态中被一致同意的,或者说,意味着社会合作条件是在公平的条件下一致同意的,所到达的是一公平的契约,所产生的也将是一公平的结果。罗尔斯的正义论确实具有一种平等主义的倾向。而体现这一正义观的两个正义原则透过几次过渡性的陈述而到达的最后陈述则是:第一个正义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平等自由原则)。正义在某种好处上能够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务必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到达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desert),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正义论〉作为经典,博大而精深,我也只能借助一些名家们对〈正义论〉的评价看法,提一些人云亦云的看法。虽然此刻不是很看得懂,但我相信我已经能够把握其中的一些东西了。
正义读后感 第8篇<\/h2>
正义论读后感
大学时代粗略读了《正义论》这本书,这本书很难懂,上学期我又看了次,慢慢的形成了一些想法。
这本书逻辑很清晰,逐步的阐述自己的理论。在第一编“理论”部分,罗尔斯主要从原初状态出发,为了让原则更加的简单而且易于推出,他还预设了无知之幕,由此,他论证了处于无知之幕状态下的人们会倾向于统一两个正义原则,第一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及差别原则。第二遍“制度”部分,罗尔斯主要是描述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它们给个人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应该说,这是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制度和个人的部分。这也是使理论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环。第三编“目的”部分,罗尔斯主要是对正义原则的一些补充说明,解决其稳定性以及和善的一致性的问题,这涉及到讨论什么是善,在选择善时所需要的合理选择原则及审慎合理性原则,正义感与善的一致以及它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正义感如何获得等等。在这里,我主要是想从教育公平角度阐述对其中的公平原则的一些想法。
一、最少受惠者与舆论权
教育的最少受惠者是谁?是农村的学生,农村的很多孩子享受不到教育的功能,有的家庭困难,甚至连教育的权利都难以充分享受。但是国家和社会对农村的重视和投入明显不足。我们现在的教育是城市教育,城市里的人掌握了舆论权,他们对教育进行评价并推动教育改革,但这种改革是以他们的利益为基础的。不仅是教育,我们这种
过分的城市经济模式造成了舆论权利的过度倾斜,很多问题其实在农村也很严重,但得不到重视,而城市里却可以互相讨论,借由民主的方式推动政府进行试点改革。公平被舆论所玩弄,民主则充当帮凶。经济的初始不平等带来了教育水平的初始差异,教育水平的初始差异又拉大经济的差距,农村教育和城市教育就这么逐步脱节,而舆论长期以来只为经济发达地区服务,民主也只在富裕中流行,我们谈教育改革,谈教育的作用,谈教师培训,都会不自觉的出现城市中心论,根本不顾及农村的实际情况,现在想来,梁漱溟先生当年提出的农村教育方针是多么的高瞻远瞩。我们国家的经济已经发展到一种困局,急切需要消费的支撑,但农村市场一直打不开,因为农村的经济状况一直得不到大幅提升,要提升经济状况,就得提前发展教育,教育要有前瞻性,要有思维,要有责任。
二、教育公平与人性
人性在处理实际问题中容易出现一种倾向,那就是成全看不见的错来规避看得见的错。拿幼儿园校车事件来说,国家将校车标准定的那么高,使得很多农村根本无法提供校车服务,孩子们上学很不安全,但这种不安全是潜在的,看不见的,因为农村里出了什么事也造不成多大的影响,城市可以借由这种趋势也提升自己的教育质量,城市居民可以借此来满足自己孩子的教育需求,政府便可以借由这种人性的规避趋势来逃脱责任。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倾向的不良影响,以防止道德的沦丧,更要防止一个愚民政府的构建。奥威尔在一九八四中便阐述了这种愚民政府的可怕之处,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无知即
力量,以至于最后连思想本身都是罪,我们不能容忍这种状况在现在的社会出现。我们要不断宣传公平的理念,使其真正成为一种普适的价值观,而不是长期被规避;我们要剖析自己的心灵,使其站高点,看远点,认识到公平的内在要义。这不仅是我们自身的需要,也是时代的需要,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种种不公平的困局,需要我们来解决。
综合上面两点,我感觉,发展乡村教育已经成了教育公平的必然选择。很多年前的改革开放是要先富带后富,那么现在就是后富的年代了,是教育发挥其经济转移作用的年代了,否则,我们便只能继续一种困境,继续哄抢城市的稀缺教育资源而农村持续落后,造成以后的人才短缺和市场短缺,进而造成经济的衰退。所以,趁着还早,让我们来建造一个公平的教育环境吧。
三、教育公平与迁徙自由
人们在讨论工作问题时会引用一句话,“每个人都有迁徙的自由”,意思是说,我有选择工作地点的完全自由。这句话错了没有?没有,你很难说他错了,可是这句话对了没有?我们强调的自由迁徙倾向于往一线城市迁徙,希望一线城市不要有排外倾向,而且要享受与本地居民一样的教育资源,如果没提供,就是一种教育的不公平。但是,中国有多少一线城市,有多少教育资源良好的地方,如果大家都向好地方迁徙,直接后果就是原来的公平秩序被后来的迁徙者打破,造成资源的哄抢,所以教育越来越贵,越来越稀缺。所以说,这种行为又不能说对。为什么会有这个矛盾?
一是因为自由的内涵决定的,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指出,自由存在三个层次。一时运动物体外在阻碍的缺乏;而是自由人不受阻碍地做想做的事;自由人经过“斟酌”的选择行为。而我们却更多的将自由定义在第二层次,既不受阻碍地做想做的事,这种自由是容易以损害他人利益为代价的,我们只是在利用自由这个幌子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自由平等是安宁与和谐的原则,不是功利主义。
二是我们忽略了一个重要原因,教育公平与自由都是人们建设的,而不是供人们直接享受的。胡适有句话说的好,自由平等的国家是建设来的。同样,我们的教育公平也是建设来的,不是享受来的,我们之所以选择好地方,在于直接享受别人建设的成果,这是有损公平的。真正的教育公平需要我们这代人来建设,希望我们能承担起这个责任。
四、教育公平与地域差别
大学招生都有自己的地域比例,北京的学校里有很多北京人,湖南的学校里有很多湖南人,大家都在争议这种地域比例的公平性,很多人都说,要打破地域比例,进行全国范围的公平筛选,我并不认同。一所大学首先的义务肯定是保障本地区的人才需要,一定的地域比例是必须的,而且是公平的,不公平的是我们的学校评级制度,如“985”,“211”,还有教育评价制度。国家运用财政来推行大型的教育工程建设,如“985”,这直接造成了教育的不公平,因为新中国的教育水平是参差不齐的,本身就需要财政力量来调整,而国家却走向求大求全的极端,更加的助长了这种参差不齐。国家习惯了集中力量办大事,而忽略了细节的调整。同时,国家过多的控制教育,使得教育失去活力,失去地域特色,最重要的是,国家掌控了教育评价的权利,教育本身是国家来推动,现在又由国家来评价,这种体制阻碍了教育的竞争和发展。看一下我们每年的学校排名就知道了,每年都是那几所学校排前面,好的一直好,不好的一直不好,大家怎么办,大家只能往好的地方挤,造成资源的哄抢,越抢越不公平。
〘三〙拒绝伪正义读后感
拒绝伪崇高与追求崇高
20xx-09-28木棉
一个语文相当不错的学生在期末考试作文中揭露了他所在的乡镇烟草部门收购烟叶中风气恶劣,鱼肉乡里的事实,以一个老汉的不幸遭遇和无奈感叹表现了“低调”的主题。是考场作文,得分不高。学生就不服气,让我看看。我知道改卷老师用心良苦,无非是提醒他慎对阴暗面。确实如此,一般学生辨识力弱,看问题不全面,认识不深刻,情绪往往偏激,要像成人那样巧妙(抑或是狡猾?)地掌握行文的分寸是很困难的。所以力不能及的状况下,避开阴暗面为上策。但面对着一种不可回避的生活真实,我不能简而单之地把应试“诀窍”里的大实话告诉他而了结这个话题。我清楚,如果只是以主题“积极向上”来要求他,是毫无说服力的。何况,这样的作文比起满口假话骗取高分的那些虚伪之辞,不知要可贵多少倍!
于是我用了整整一节课来讨论这篇作文,给它于足够的肯定,目的是倡导“做真人,说真话”。
师生间酣畅淋漓地对话,着实痛快。从此,“做真人,说真话”使作文中“禁忌”少了,“真实”多了。
正在喜悦之际,又一困惑袭来。
学生作文中写到一件事,和母亲一起上街买时,看到一个小偷正拿着长长的镊子掏包呢,忙于抢购折价品的妇女全然不知。这个学生就很想过去制止,但被母亲拉住了。母亲严厉地说:“别多管闲事!”后来也确实没有去制止,但心里一直憋得慌,就和同学讨论起来。讨论的结果是:一、别人不管,你管他干什么?二、这年头,做好事惹祸上身的例子太多,别自找麻烦。三、小偷们都是一伙的,你势单力薄,对付不了。四、这样的事情多了,你能管多少?
结果是以足够的理由不再为自己的退避而自责了。
看过作文,我的心情终于沉重。
沉重中想起前些日子看到的一则报道,一名四年级学生写《一件难忘的事》:“有一次自己和同学们一起玩时碰到了危险情况,他发现后一个人溜走了。文章结尾写道:当同学们质问我为何不喊他们一起跑时,我回答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悲哀还不在这里,据报道,阅卷老师给这篇文章打了不及格。家长见后,不以为然,反而认为自己的孩子“成熟”。
这也是真话,也是某种“真实”。但如果我们就这么“真”下去,岂不是邪恶越来越猖獗,正义越来越无助?这世界还可以为明天留下几许希望?
我忽然联想到了鲁迅的《药》。
有人很肯定地说过,如果《药》的结局不凭空添上个花环,那么这篇小说就可以算很成功的作品了!即“花环”是败笔,意思是对“凭空添花环”很不屑。我不以为然。我甚至觉得鲁迅的伟大也许正在于此。他的'尖锐的眼光把灰暗的世界看了个透底,但却不是一味地把自己对现实的失望渲染成绝望。那花环,是一个虚设,更是一个希望,一个留给自己也带给别人的希望――哪怕在那样的空间里,这希望多么渺茫!
还有《为了忘却的记念》中的“但”。
《故乡》里的水生和宏儿,还有结末关于“路”话。
……
今天和鲁迅生活的时代是不可比的。我们和鲁迅更没法比。
我要说的是,我们倡导“做真人,说真话”,倡导“发现自我”、“张扬自我”,倡导不以虚伪灌输教导学生,倡导拒绝“伪抒情”,但,值得思考的是,那“真”是基于什么定位的?那些“真话”是否等于“真实”?那些“真实”是否等于“真理”?
“读书是为了挣大钱娶美女”的入学教育课在《中国青年报》发表后在网上引起激烈争论,有人(包括当事老师)为它的错误性进行振振有词的辩护:“学生花这么多钱读书,不为自己为谁?……许多事情学生都清楚,老师为什么要骗学生?”
是真话。但在学生精神世界的建构中,我们就以这样的真实“教育”他,“真实”的结果会怎样?“真实”的价值在哪里?“真实”能给世界留有多少美好的追求?
我不认为那些有崇高目标的人说的都是冠冕堂皇的假话。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没有这样一些为大众的幸福而奋斗着的人,这世界岂不是太暗淡无光,岂不是早就停滞不前甚至频频倒退。许许多多的伟人正是抱着这样的态度不倦求学,皓首穷经的。
我也不认为“挣大钱娶美女”“买好车,购豪宅”不是一种真实。甚至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在人的信仰被铜臭玷污的今天,这是存于许多普通人(还不要说是坏人)心里的真实愿望。
但是这样的“真实”未必值得当“真理”一般颂扬!
什么目的高尚,什么目的卑微,一目了然。伟人与凡人的区别,可能就从这里开始。
我们不是伟人。我们只是平凡而真实的生命。
但我是老师。我知道,学生精神世界的建构,实在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最实际的工作,是让他们不断丰富,知道人活着,还有一个层次,还有一个品位,而生命的意义,就在这里。所以我决不愿意在讲台上以戏谑的口气鼓吹那种猥琐庸俗的人生目标。我也不想凌驾学生之上,振振有词地宣读虚伪的誓词。我知道,越是这样,越显得苍白无力。
教师的身份太特殊。
教师要做“真人”,
却不可以口无遮拦。
教师要说“真话”,
却没有把什么都拿到课堂里宣讲的权力。
教育不能脱离生活的真实,
却更担负着引导人类不断追求理想境界的责任。
我当然反对虚伪的灌输,反对这类“为党学习,为人民读书,为祖国吃饭……”的“高格”宣言,但我却要毫不犹豫地说,反对“伪崇高”,却决不放弃追求“崇高”!
〘四〙拒绝伪正义读后感
《孙正义的头脑》读完之后,我就被这个韩裔日本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其中印象最深刻的主要有两点,一是其远见卓识,二是执著精神。
远见卓识从几点可以体现。其一,19岁时,孙正义就为自己确立了50年的人生规划:20多岁时,要向所投身的行业,宣布自己的存在;30多岁时,要有1亿美元的种子资金,足够做一件大事情;40多岁时,要选一个非常重要的行业,然后把重点都放在这个行业上,并在这个行业中取得第一,公司拥有10亿美元以上的资产用于投资,整个集团拥有1000家以上的公司;50岁时,完成自己的事业,公司营业额超过100亿美元;60岁时,把事业传给下一代,自己回归家庭,颐享天年。现在看来,孙正义正在逐步实现着他的计划,从一个弹子房小老板的儿子,到今天闻名世界的大富豪,孙正义只用了短短的十几年。其二,雅虎刚刚起步,人员也只有杨致远他们5个人时,孙正义就毅然为他们投资200万美元;投资马云的阿里巴巴,只用了6分钟就作出了决定;互联网行业低迷时,孙正义却能够看到行业的发展前景,敢于继续对相关公司进行投资等等。这些都可以看出孙正义超凡的投资眼光以及他远见卓识的战略思维。
执著精神则始终贯穿于他的奋斗历程之中。从最初决定出国留学,到搞发明创造,寻求合作伙伴,再到进军出版业,最终进入互联网行业等等。这种执著的精神无时无刻不在激励着他自己,也激励着我们每一位读者,这也许就是《孙正义的头脑》能够得到广大读者的认可,引起大家的共鸣原因吧。
孙正义的奋斗精神将一直激励并感动着我们,我们也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并期待,孙正义及他的软银帝国将会飞得更高!
〘五〙拒绝伪正义读后感
读着朱自清先生在《正义》这篇文章中强烈喷发愤怒的文字,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此刻,我想到了那些人前说人话、鬼前说鬼话的伪君子,想到了那些狐假虎威的势利狂,还想到了那些在台上大事标榜廉洁奉公而在台下却大肆侵吞国家与人民财产的官员污吏。
怀着这样一种强烈的感情,我又捧读了一遍。我深刻体会到,正义这两个字虽然平凡,但它却是人世间最为宝贵的财富。然而,人世间又有多少人的心中会永存这种正义呢?诚如朱老先生在文中说的:“可怕的正是这种假名行恶的人。他嘴里唱着正义的名字,手里却满满地握着罪恶;他将这些罪恶送给社会,粘上金碧辉煌地正义地签条送了去。社会凭着他所唱的名字和所粘的签条,欣然受了这份礼;就是明知道是罪恶,也还是欣然受了这份礼!是啊,这种人心底的正义,只怕早已霉了,烂了,且将毁灭了,但在它们的唇边,居然还挂着正义的名字。”
我简直不敢想象,正义消失会是一个怎样的社会?该是一个颠倒是非和黑白的社会、一个到处充满虚情假意的糟糕社会了吧。朱自清先生在人海茫茫中寻找正义,但正义却了无踪影。读着读着,我更加不安了。社会在发展在进步,而这种伪君子却越来越多地滋生、繁衍,正义再一次受到挑战。我们该作何选择?
我曾经看过一篇题为《选择》的文章,讲的是一个青年到一个渡口,一路上,万里无云,风平浪静,可是,一到了海中央,海水便汹涌澎湃,这时,青年已拥有了“金钱“荣誉”“正义”“才华”“势力”“爱情”6个包裹,船夫让他必须抛下一个才可脱险。青年略一沉思,把“正义”抛入海中。没有了正义,那怎么得了?那不就等于丢弃了良心吗?没有良心,那不就等于冷漠无情、只会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了么?这样一想,不禁毛骨悚然。
开放文明的社会,需要正义;经济日益繁荣的社会,需要正义;建立和谐人文的社会,更需要正义。让我们在每一个人的心中根植正义,生长正义,壮大正义;让我们一齐呼唤正义,亮出正义,坚持正义。
〘六〙拒绝伪正义读后感
朱自清的《正义》,是我感触很深的一篇文章。读完后,我也不禁想问:人间的正义到底再哪儿?朱自清说,正义在人们心中。可是现实生活往往不是这样。有些人口口声声地把“正义”二字挂在嘴边,呼吁人们要做正义的事,要做正义的人。
可是暗地里却在做着罪恶的勾当,就像有些官员受贿,他们今天收这个的钱,明天收那个的礼,在自己的职位上疯狂地敛财。这种人面兽心的做法是遭人唾弃的。也许,少部分人心中仍存有正义,可是那也许将会被现实吞噬。从《正义》中,我看到了现实社会人心的真假难辨,看到了虚伪。
朱自清笔下的无论是梅雨潭的绿色,还是清华园的月光,或是秦淮河的夜景,都被他生动、形象地展示出来。欲达夫说:“朱自清虽则是一个诗人,可是他的散文仍能够贮满那一种诗意。”可我却觉得,朱自清是诗与散文的完美结合。
在品位经典时,我读到了一个伟大而又细腻的朱自清。
〘七〙拒绝伪正义读后感
约翰·罗尔斯,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普林斯顿大学哲学博士,哈佛大学教授.《正义论》是他代表作,他被誉为西方最好的政治哲学家之一。正义论是针对西方主流政治价值观的功利主义。
在第一句话中,作者表达了自己的核心观点,即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他认为公平就是正义。
公平的正义在这些著作中被诠释为在一个宪法民主制社会中人们关于一个健全的、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条件的共同观念,因而是一种内含于关于一个健全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观念中的正义观。
在我看来,正义的实现首先要保证人们能够理解什么是正义。如果人们不承认正义,那么我们所说的正义就是第一美德,只是空中楼阁。因此,在这本书中,他以卢梭和康德的社会契约理论为基础,在其基础上进行发展,强调自由的力量。法国启蒙运动以来,西方国家一直强调人性自由和人的能力的发挥。
以自由为基础的正义理论在早期得到了西方社会的认可。
在今天的中国,我们被物质欲望所迷惑,对物质享受的追求物穷无尽。人们的内在道德和正义被扭曲了。当看见老人摔倒之时,想的不是赶快上去帮助老人,而是抱着一种看戏的态度,冷眼相看。
当被问道他为什么不上去帮忙时,答案是:我怎么知道他会勒索我的钱?
这种荒谬的逻辑使我们的社会价值观丑陋和扭曲。我们一直强调体制不平衡,需要从体制层面改革中国。罗尔斯的《正义论》中就对制度提出了两个原则,其中第二个原则就是对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作如下安排,即人们能合理地指望这种不平等对每个人有利,而且地位与官职对每个人开放。
对个人而言,正义原则首先是公平原则,即如果制度公正,个人自愿接受并能从中获得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应该遵守制度。
其次,从法律的角度看,要确保法律的至高无上和强大的执行力。我们不能让法律只针对平民阶层,对**和富商没有什么约束力。在目前的西方观点中,法律只是理性人发布的公共规则的强制性秩序,目的在于规范人们的行为,提供社会合作的结构。
正义应该成为社会的第一美德。除了在道德和制度层面创造良好的环境外,还应该有一部强有力的法律来保护它。
〘八〙拒绝伪正义读后感
律师先生的几许沉思
——《孙正义传》>读后感
贾明军自进中伦一年以来,很久没有整个下午静静地捧着一本书细细品读了,昨天除外。窗外有很多雾霾,受影响的心情很郁闷。但读了五分钟后,我的脑海完全沉浸在孙正义传奇的精彩生活中。其间很多章节细处,都感人非常,年近四十的我,几度落泪,拭去蒙胧泪水之即,更是仰慕主人公魅力之时!
自我动力的突破往往是“为了生存而超越”
孙正义生身一般,且不论其上溯23代是否那位《孙子兵法》的孙膑,到他父辈这一代,家里和普通人家没甚两样。特别是看到16岁的他犹豫是否暂时舍弃需要照料的家人赴美求学时,我的心里心里也是五味杂陈。被他的共鸣感动,**不禁想起12年前他远离父母去上海发展的情景。
虽然我不敢与孙正义相比,但我能理解他的犹豫和父母与家人之间的矛盾。当他还是一个孩子之时,立志做一名教师,却因为'没有日本籍不能做教师'(教师相当于公务员)的尴尬与受挫的点滴积累,造就了他'必须努力出人头地做一番事业'的雄心大志;从刻苦攻读考入好的初中,到在美国加州仅用三周就完成塞拉蒙特公立高中课程考入大学,从伯克利每天不超过5个小时睡眠的刻苦求学,再到回日本后定位与创业,仿佛看到一个'神奇小子'不断创造的'神奇',细细思考,背后都是他'心在高处'的定位和实现目标生存与发展的突困之道。
每个人对“生存”的定位是基于不同的点和不同的层次。生存不仅仅是'为了吃饱饭的生活',还要看'跟谁吃'、'和谁抢食'、'吃什么'.任何一个层位的竞争者,都不是'孤独的',都有竞争对手和环境变迁,都必须在超越自己的节奏中改善、改变甚至脱胎换骨。
就像孙正义,从日本九州步入美国伯克利大学,进入常青藤菁英的汇聚,才可能在第一步创业时邀请到他的导师、语音合成领域的世界级权威专家也是本校教授莫泽尔博士,以及同样毕业于伯克利的陆弘亮。即使是'为了生存而超越',也要看,是在'何处生',虽然超越的永远是自己。
二'勤奋+头脑',才有可能得到成功
一个卓越的人,必定是一个勤奋的人。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许多企业家,在没有密切接触的情况下,比我们以前想像的要勤奋。很多创业者早上五六点前就起床,有良好的生活和工作习惯,非常注重睡眠质量。
充足的睡眠是能量的源泉,清晨的思考是充分思考的无限辐射。不仅孙正义这样做,很多企业家也是如此。勤奋的人很多,但兢兢业业地工作,不代表就能有卓识远见和智慧,不断的思考后的改变和提升更是进步的'要领'.
人们都说孙正义具有'远见卓识',他的想法往往新颖奇特,在他的企业发展过程中,很多重大决策都基于当初'不可理解'的'非常规'选择,就像他在伯克利大学发明的'发明的发明机',用灵活的头脑寻找'发明'创新路线图,仅有创意的苦思冥想,是不可能把'笔'、'留声机'这两个原本毫无相干的词汇组合成'语音翻译合成器'这款给他'第一桶金'的新产品的。
三强性格坚韧,常在平凡生活中经历
孙的祖母14岁,从朝鲜到日本,独自一人,没有家人。那年,她嫁给了23岁的爷爷,开始了艰难的生活。1957年孙正义出生后,他的家庭仍在为生计而奋斗。他的父母从早到晚工作。
为了收集猪的食物,孙的祖母每天早上都带着它
三、四岁的孙正义上街收集食堂饭店的食物残渣,今天我们叫'猪潲水'.当奶奶提醒他'要抓好'时,他就会将身体紧紧贴紧这些散发着浓浓'酸'味的泔水大铁桶,一路的颠簸,也扬洒了孙正义对于艰韧、忍耐的童年记忆。儿时,孙正义不懂事,他痛恨这段'低人一等'的经历,痛恨被称为'泡菜'的奶奶,觉得奶奶是让他受人歧视的原因,直到他在伯克利读书心智成熟、直到他创业克难,他才体会到了奶奶给他坚韧、坚强与忍耐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
其实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也忍不住视野蒙胧,也是联想到自己的生活经历。1997年,为了在律师事务所找到一份工作,我辞去了稳定的工作,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后没有离开。那年在到处求职,赋闲在家。
每天早上,也是帮父母打扫卫生,我永远不会忘记夏天垃圾车散发的酸臭气味熏染的自己都讨厌自己的感受,更能体会父母养家育子的不易,更能体会他们的平凡与伟大。每当遇到危机或困难时我就想,'这算什么呢,结果会比那时候还要差吗'!虽然出生不同、环境不同、成就不同,但每个人的人生经历,彼此都或多、或少的交叉,这种生活经历中的相仿,是彼此更有亲切感与传染力量的基因,哪怕在完全陌生的两人之间!
这也就是所谓的'取人所长'、从别人身上学习吧。
四恒心与执行力,是不断完善自己的关键
孙正义的恒心,体现在他可以数年如一日的珍惜时间、超级勤奋的学习,能使他成为伯克利大学'菁英中的菁英','疯子中的疯子'.我平时都会审视自己,决心几乎天天下,但总感觉自己是不停地下决心,然后是不停地再下决心,永远都在'下决心'的路上。下了决心,坚持去执行,就是'恒心'了,反应的就是'执行力'了。
孙正义刚去美国,他的英语不好,就'下决心'练好英语,逼迫自己'用一切方法'学好英语;他大学三年级爱上了美丽女孩大野优美,并'下决心'要'养活她'.这让优美很开心,不再要富裕家境中的经济补济,她告诉家人不要再寄钱了,因为孙正义能'养活'她,她相信孙正义能做到!爱情本身可以创造传奇和动力,使孙正义的事业成就和浪漫爱情,使他有一个“更完美”的人生经历,或“更完美”
我们的生活和工作经历会在不同层面遇到瓶颈或发展阻力。我们也可以决定每天做点什么。看来,人和人的差距,可能就在于'下决心',让'决心'成为恒心这一步,或者说是否存在持之以恒的执行力。
昨天看完的《孙正义传》,今晨还沉浸在他的感染力之中。我是个普通人。也许他太神秘了。我没有也达不到他的各种“能力”。首先,我需要有自知之明。我钦佩他,不是因为他创造和拥有的巨额财富,而是因为他超越自己气质的精神。
我也能理解这样一个事实:成功从来不是随意的。一个优秀的过程就是战胜和超越自己的过程。无论我是40岁还是50岁,要提高自己,把自己的心放在更高的位置,我需要学习榜样的精神,学习榜样的实践,这就是榜样的力量。
我们的人生目标不一定是做别人的榜样,而是做比今天更好的明天,做自己的榜样!
〘九〙拒绝伪正义读后感
《拒绝伪正义》是一本引人深思的书。从小说家刘震云的笔下,我们看到了种种发生在生活中的伪善和虚伪。通过讲述一个中年男子的故事,作者揭示了社会中伪装的本质和危害,提醒人们要拒绝伪正义,坚守自己的初衷。
故事中的主人公叫小草,他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过着平凡而庸常的生活。他为人正直善良,一心想做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情,但往往被人们的伪善所扭曲。他所遇到的困境常常让人深思。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被提拔为小区业委会的主席,成为了小区居民的代表。然而,这份权力却让他深陷伪正义的漩涡中。
小草发现,很多人加入业委会不是真心为了居民办事,而是打着正义和公平的名义谋求自身利益。他们在表面上声称要为小区居民争取权益,但实际上却只是权谋者们一场狗咬狗的斗争。小草感到失望和愤怒,他开始怀疑自己的初衷和价值观。
在书中,作者通过对小草的思想和行为的描写,深刻地剖析了人们心中伪善与正义之间的矛盾。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常常能够看到类似的情形。有些人为了谋求利益,不择手段地掩盖自己的伪善。他们打着伪装的旗号,追逐着名利和权力,却忽略了对他人的伤害和社会的利益。这种伪正义实际上是违背了道德和良知的,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毫无裨益。
这本书让我深思人性的复杂和社会的现实。我们不能因为某些人的伪善而怀疑所有人,但也不能被伪善所蒙蔽。我们应该保持警觉,审慎地分辨真正的正义和伪正义。在面对诱惑和挑战时,我们要坚守自己的原则,不为个人利益放弃道义和良知。只有这样,社会才能真正进步,人们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权益。
通过阅读《拒绝伪正义》,我意识到了人们对伪善的厌恶和拒绝是多么的重要。在我们的生活中,要始终保持真实和正直的品质,不被外界的诱惑和干扰所动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实现对正义的追求,让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总之,《拒绝伪正义》是一本发人深思的好书,它向读者展示了现实社会中的伪善和虚伪。通过主人公小草的经历,作者告诫我们要保持自己的初衷,不为物欲和名利所迷惑。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感我们要拒绝伪正义,并不断提升自己的道义观念,做一个真正有义、有担当的人。
〘十〙拒绝伪正义读后感
其本贯为一直孙氏(朝鲜语/韩语:일직손씨),祖先来自中国福建莆田,是中国南北朝时期南朝的刘宋时一支孙氏始祖孙凝移居高丽王朝大邱[3]。至其祖父孙钟庆,由朝鲜半岛移居日本九州。
1957年出生于日本,国际知名投资人。软件银行集团董事长兼总裁。
1978年,孙正义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1981年创建软银集团,短短33年成了一个信息技术帝国。美国《商业周刊》杂志把孙正义称为电子时代大帝(cybermogul)。9月16日,随着阿里巴巴登陆美股市场,孙正义的财富净值涨至166亿美元,跻身日本首富。
孙正义23岁时创办软银集团,不到就缔造出日本最大的网络和投资帝国,他在投资雅虎和投资阿里巴巴已分别成为投资传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最值得创业者学习的孙正义的十大商业法则。
1、和龙头企业合作。
如果能与龙头企业达成合作,就算默不作声也会一路顺利。孙正义总是选择与龙头企业搭档,是因为可以借此享受到龙头企业的品牌号召力、价格竞争力等优势。和龙头企业合作并不简单,对软银而言,有时也会面临苛刻条件,但长远来看,这仍是成就事业最为可靠的方法。
2、别问“为什么做不到”
企业在扩张时,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此时,领导者不能问“为什么做不到”,而是必须不断向自己抛出问题,即“怎么样才能做到”。同时,领导者也不能疏远那些会解释“为什么做不到”的下属,如果公司里没人回答这个问题,公司就会在带“病”的状态下发展,导致问题越滚越大。
3、要做成一件事,必须用减法。
孙正义总是先设定好最终目标,再通过减法确定过渡目标,然后才开始迈步。普通人制定计划通常是“首先做什么,其次做什么”,而孙正义的思考方式是反常规的:“要实现某项目标,在目标的前一阶段要做到什么,而要做到这一点,又要在它的前一阶段做到什么。”
比如,他希望最终涉足移动通信业务,但一开始却是先推出宽带业务,接着收购固定电话运营商,最后才收购日本沃达丰。若非如此,就算他开始就有心收购日本沃达丰,一是筹措不到数额庞大的资金,二是收购了也缺乏相关的管理人才。
孙正义。
4、提供自己认可的产品。
自己骗不了自己,最难说服的对象就是自己。软银推出的手机,孙正义都会亲自了解一番,只有那些能被他认可的型号才会成为软银推出的产品。孙正义和他人谈判合作之前,都要先和公司内部人士充分探讨,制定双赢的方案。否则一味追求己方利益,缺乏令对方信服的理由,只会让自己心虚对方戒备。
5、70%法则。
如果觉得自己在某项事业上有90%的概率获得成功,可能已经有同样有把握的竞争对手存在,这时动手为时已晚。如果成功率在50%,就市场的生命周期而言,可能时机尚早,同时也意味着自家企业与竞争对手相比并未处于绝对优势的地位,业内第三方将无法判断应当追随哪一方。因此,70%的成功率是个重要的参考指标。
6、做出1000套商业计划后再来。
创业者做商业计划时通常会基于营业额数据做出乐观、平庸和悲观三套方案,但孙正义认为三套商业计划不够,需要“1000套”。这似乎是强人所难,但孙的背后含义其实是,制作出1000套方案的关键就在于,找出方案的主轴,即用户获得率、客单价、设备投资额、用户获得成本等前提数据。
新兴市场没人知道竞争对手会采取什么样的商业战略,对方是采用低价策略,还是推出新服务提高客单价,可能性不胜枚举,只要找到方案主轴,才能摸索出正确的答案。
7、10秒内想不清楚的事先不做。
孙正义进行决策时,总会瞬间做出结论。不过有时他也会因一时“无法决定”而将相关事项暂时搁置,“无法决定”的因素要么是当时未掌握立刻决策所需要的资料,要么是尚在洽谈中,还有继续洽谈的必要。经营者每天需要自己做出决策的事情数不胜数,如果思考良久依然无法得出结论,还是不要给出结论的好。
8、首先要采取行动。
未来是不确定的,比方说无法预测产品推出后竞争对手的反应、成本的变动等。只需要按照自己预定计划去做,就算做得不好,任何一件自己做过的事,也会为将来的自己积累经验。
9、公布目标鞭策自己。
公布目标并努力实现,风险虽更高,却值得一做。其他企业也可能默不作声闷头苦干,但人家的经营资源可能足够丰富。风险型企业却必须从聚合资源开始,公布目标有利于聚合人力、物力、资本、信息等经营资源,反而可能走得更远。难点在于,目标定到什么程度而不至于让外界根本不会相信。
10、先覆盖、后挖掘。
创业企业很难两者兼顾,成立之初,应先以争取用户和市场份额为首要考量。比如雅虎日本,一开始就是个按类别划分的门户网站,然后才又增加了购物、网上拍卖等业务。
孙正义的成功有其偶然性,他是凭借手中的美元在守株待兔。——网友。
那时雅虎的许多人都认为他疯了,在192月花1亿美元是要有很大闯劲才行的,但我却认为他的成功不是靠运气,他是个能前瞻到20年的人物。——杨致远(雅虎创始人)。
〘十一〙拒绝伪正义读后感
在文中的第一句话就表达出了作者的核心观点: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他认为公平就是正义。公平的正义在这些著作中被诠释为在一个憲法民主制社会中人们关于一个健全的、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条件的共同观念,因而是一种内含于关于一个健全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观念中的正义观。
在我看来,正义的实现首先要保证人们都能了解到什么是正义,如果人们都不认可正义,那么我们所说的正义是第一美德也只是空中楼阁。所以在书中,他以卢梭,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为基础,在此之上建立发展,强调自由的力量。自法国启蒙运动以来,西方国家一直在强调人性的自由和人自身的能力的发挥。以自由为基调的正义论在先天上就被西方社会所认可。
如此可笑的逻辑,让我们的社会价值观变得丑陋、扭曲。我们一直在强调制度上的失衡,要从制度层面对中国进行改革。罗尔斯的《正义论》中就对制度提出了两个原则,其中第二个原则就是对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作如下安排,即人们能合理地指望这种不平等对每个人有利,而且地位与官职对每个人开放。对个人来说的正义原则,首先也是公平的原则,即如果制度是正义的,个人自愿接受并能从中获得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就应当遵守这种制度。
其次,在法律的角度上,我们要保证法律的`至高无上性和强大的执行力。不能让法律仅仅是针对平民阶层的`,对那些官员,富商的约束力小的可怜。在现在西方的观点中,法律正是对理性的人所发出的公共规则的强制命令,目的在于调节人们的行为,提供社会合作的结构。正义要成为社会的第一美德,除去要在道德、制度等层面上营造一个好的环境,还要有强大的法律为其保驾护航。
中国古代所提倡的忠义孝悌、廉耻诚信不正是对罗尔斯所最求的正义的另外一种体现吗?所以,对社会健康,正确的发展的观点以及健康人性的追求。古来今往都是大都一致的。
〘十二〙拒绝伪正义读后感
【朱自清《正义》原文】
人间的正义是在哪里呢?
正义是在我们的心里!从明哲的教训和见闻的意义中,我们不是得着大批的正义么?但白白的搁在心里,谁也不去取用,却至少是可惜的事。两石白米堆在屋里,总要吃它干净,两箱衣服堆在屋里,总要轮流穿换,一大堆正义却扔在一旁,满不理会,我们真大方,真舍得!看来正义这东西也真贱,竟抵不上白米的一个尖儿,衣服的一个扣儿。——爽性用它不着,倒也罢了,谁都又装出一副发急的样子,张张皇皇的寻觅着。这个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我的聪明的同伴呀,我真想不通了!
我不曾见过正义的面,只见过它的弯曲的影儿——在“自我”的唇边,在“威权”的面前,在“他人”的背后。
正义可以做幌子,一个漂亮的幌子,所以谁都愿意念着它的名字。“我是正经人,我要做正经事”,谁都向他的同伴这样隐隐的自诩着。但是除了用以“自诩”之外,正义对于他还有什么作用呢?他独自一个时,在生人中间时,早忘了它的名字,而去创造“自己的正义”了!他所给予正义的,只是让它的影儿在他的唇边闪烁一番而已。但是,这毕竟不算十分孤负正义,比那凭着正义的名字以行罪恶的,还胜一筹。可怕的正是这种假名行恶的人。他嘴里唱着正义的名字,手里却满满的握着罪恶;他将这些罪恶送给社会,粘上金碧辉煌的正义的签条送了去。社会凭着他所唱的名字和所粘的签条,欣然受了这份礼;就是明知道是罪恶,也还是欣然受了这份礼!易卜生“社会栋梁”一出戏,就是这种情形。这种人的唇边,虽更频繁的闪烁着正义的弯曲的影儿,但是深藏在他们心底的正义,只怕早已霉了,烂了,且将毁灭了。在这些人里,我见不着正义!
在亲子之间,师傅学徒之间,军官兵士之间,上司属僚之间,似乎有正义可见了,但是也不然。卑幼大抵顺从他们长上的,长上要施行正义于他们,他们诚然是不“能”违抗的——甚至“父教子死,子不得不死”一类话也说出来了。他们发见有形的扑鞭和无形的赏罚在长上们的背后,怎敢去违抗呢?长上们凭着威权的名字施行正义,他们怎敢不遵呢?但是你私下问他们,“信么?服么?”他们必摇摇他们的头,甚至还奋起他们的双拳呢!这正是因为长上们不凭着正义的名字而施行正义的缘故了。这种正义只能由长上行于卑幼,卑幼是不能行于长上的,所以是偏颇的;这种正义只能施于卑幼,而不能施于他人,所以是破碎的;这种正义受着威权的鼓弄,有时不免要扩大到它的应有的轮廓之外,那时它又是肥大的。这些仍旧只是正义的弯曲的影儿。不凭着正义的名字而施行正义,我在这等人里,仍旧见不着它!
在没有威权的地方,正义的影儿更弯曲了。名位与金钱的面前,正义只剩淡如水的微痕了。你瞧现在一班大人先生见了所谓督军等人的劲儿!他们未必愿意如此的,但是一当了面,估量着对手的名位,就不免心里一软,自然要给他一些面子——于是不知不觉的就敷衍起来了。至于平常的人,偶然见了所谓名流,也不免要吃一惊,那时就是心里有一百二十个不以为然,也只好姑且放下,另做出一番“足恭”的样子,以表倾慕之诚。所以一班达官通人,差不多是正义的化外之民,他们所做的都是合于正义的,乃至他们所做的就是正义了!——在他们实在无所谓正义与否了。呀!这样,正义岂不已经沦亡了?却又不然。须知我只说“面前”是无正义的,“背后”的正义却幸而还保留着。社会的维持,大部分或者就靠着这背后的正义罢。但是背后的正义,力量究竟是有限的,因为隔开一层,不由的就单弱了。一个为富不仁的人,背后虽然免不了人们的指谪,面前却只有恭敬。一个华服翩翩的人,犯了违警律,就是警察也要让他五分。这就是我们的正义了!我们的正义百分之九十九是在背后的,而在极亲近的人间,有时连这个背后的正义也没有!因为太亲近了,什么也可以原谅了,什么也可以马虎了,正义就任怎么弯曲也可以了。背后的正义只有存生疏的人们间。生疏的人们间,没有什么密切的关系,自然可以用上正义这个幌子。至于一定要到背后才叫出正义来,那全是为了情面的缘故。情面的根柢大概也是一种同情,一种廉价的同情。现在的人们只喜欢廉价的东西,在正义与情面两者中,就尽先取了情面,而将正义放在背后。在极亲近的人间,情面的`优先权到了最大限度,正义就几乎等于零,就是在背后也没有了。背后的正义虽也有相当的力量,但是比起面前的正义就大大的不同,启发与戒惧的功能都如搀了水的薄薄的牛乳似的——于是仍旧只算是一个弯曲的影儿。在这些人里,我更见不着正义!
人间的正义究竟是在哪里呢?满藏在我们心里!为什么不取出来呢?它没有优先权!在我们心里,第一个尖儿是自私,其余就是威权,势力,亲疏,情面等等;等到这些角色一一演毕,才轮得到我们可怜的正义。你想,时候已经晚了,它还有出台的机会么?没有!所以你要正义出台,你就得排除一切,让它做第一个尖儿。你得凭着它自己的名字叫它出台。你还得抖擞精神,准备一副好身手,因为它是初出台的角儿,捣乱的人必多,你得准备着打——不打不成相识呀!打得站住了脚携住了手,那时我们就能从容的瞻仰正义的面目了。
1924年5月14日作。
(原载《我们的七月》)
【朱自清《正义》读后感】
人生的正义是在哪儿呢?
朱自清说,正义在我们心中。
《正义》这篇文章谈的是朱自清对正义的一个认识与看法,他认为,正义应该在我们心中永存,应该在不知不觉之中,从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就可以体现出来,而不是那种只把“正义”二字挂在嘴边,却从来没有付诸过行动。正义是无形的,但他可以给人以力量,给人以希望,让人可以去和恶势力进行斗争,而且,正义往往是胜利者,他是磨不灭,催不夸的。
在现代社会,正义经常被扭曲,比如,一个学生本考不上一所学校,但那位学生的父亲给学校送礼,学校边开后门,让他进校。这种事情在日常生活中根本已经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就是我们也会经常遇到或听说,有的家长甚至攀比谁给老师的好处更多。现在请人帮个忙,都要送礼,请吃饭,久而久之,正义也被人们忽略在某个小小的角落了。
事实上,每一个人都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就连小偷,也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违法,所以躲躲藏藏,但他们还是克制不了自己,或者说对于别人情面上过不去。所以犯人知法犯法,人们也控制不了自己,失去正义感,甚至老师们,负责教育孩子们的老师们,也总是收礼,可想而之,从小就被这样的氛围包围着,在心理上形成的阴影会有多大,而当他们长大后,也会自然而然地这么做了。
希望我们可以保留心底的那一份纯真与正义,做正确的选择,问心无愧,也给这个社会做出一点点贡献,献上一颗正义的心,一份微薄之力。
〘十三〙拒绝伪正义读后感
《罗尔斯的正义论》读后感
《罗尔斯的正义论》是一部具有深刻洞察力的著作,作者约翰·罗尔斯以他独特的思维方式探讨了正义的概念,并提出了一套新的社会正义理论。阅读这本书后,我被其全面而有条理的论述深深吸引,并对其理论和观点产生了深刻的感悟。
首先,我被书中作者对正义的定义所吸引。罗尔斯认为,正义并不仅仅是指个人的道德行为或成就,更是一种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他提出的“公正的原则”坚持了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不论其社会地位如何。这引发了我对社会正义的深思。在当前社会中,存在着贫富差距的问题,弱势群体难以获得公平的机会和待遇。而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看待这些问题的新角度,并带来了希望。
其次,书中对“原初状况”和“差别原则”的讨论给了我很大的启示。通过描绘一个没有个人身份的“原初状况”,罗尔斯试图构建起一种理性而公平的基础,以解决社会正义的问题。他提出的差别原则强调了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以满足最弱势群体的最大利益。与现实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利益分配不均相比,这一原则更能够确保社会的公正性,使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公平的资源分配。
此外,罗尔斯对正义的讨论还囊括了个人自由的问题。他主张,在确保每个人都能够获得平等权利的前提下,个人自由与自主性也应受到保护和尊重。这与常见的权利与义务平衡观念不同,更加注重了个体的自由发展,为人们实现自身价值和目标提供了更好的条件。
最后,我认为这本书还对我个人的成长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通过阅读《罗尔斯的正义论》,我不仅对社会正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理解和尊重不同观点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本书在思想层面为我开阔了眼界,使我更加关注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问题,并激发了我为改善社会做出贡献的愿望。
综上所述,《罗尔斯的正义论》是一本具有启发性和洞察力的著作。通过对正义的深入探讨,罗尔斯提出了一套新的社会正义理论,为我们思考和解决社会问题带来了新的思路。这本书不仅对我个人的思想和价值观产生了积极影响,也为我对社会理论和公共事务的理解提供了有益的指导。我相信,通过更广泛地宣传和应用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我们可以共同努力,构建一个更公平和正义的社会。
〘十四〙拒绝伪正义读后感
读郑成良老师《法律之内的正义》有感
《法律之内的正义》是一部关于司法公正的法律实证主义解读。在以正义、自由、平等、秩序、安全为价值取向的法律基本价值观下,正义的价值处于最高的地位。上论阐释公正与正义的关系,同时为中论和下论探讨司法公正的性质和结构做了一个基础行的讲解。
一、语义分析的语境前提
首先我们必须明白作者阐述的法律之内的正义是在司法过程这种特定语境中,公正或司法公正意味着什么?拉丁谚语中:de gustibus non disputandum est (个人兴趣是不值得争论的),在这种场合,理性和逻辑排不上任何用场,讨论也就没有任何意义。
假设大家在理性和逻辑能力方面具有同质性,但是,几乎在任何社会的所有理智正常的人们中间,都难以指望他们彼此间在信念、态度、目的、兴趣和偏好等方面是完全相同的,不仅程度上的差别广泛存在,实质上的对立也随处可见。所以让我们离开价值判断的领域,把它变成一个与价值判断无关的语言问题。讨论的目的不是为了理清思想,而是为了消除思想交流过程中的自我矛盾,保证理论本身的逻辑连贯性。
为了保证讨论的有效性,作者确立了一个思想前提,这个前提也可以称之为理论预设----我们假定有某项事实存在,并以此作为思想作业的阿基米德点,它即限定着理性思维的方向和范围,也为理性思维提供某种支撑,使思想的表达和交流能够具有必要的逻辑连贯性。作者的工作是描述性的,而不是规定性的和评价性的。作者排除了两种不能有效讨论问题的语境,然后假定对于那些重大的价值是非问题大家都能够采用相同的标准来判断,且这些一致的标准已经很好地体现在某个现实的法律制度之中,我们都做出并能够履行这样一个承诺——以合作的态度对待这个我们生活中的并构成我们话语背景组成之组成部分的法律制度。
只有以这些假设事实为前提进行思考,才能够建一个能够有效探讨司法公正问题的语境。
司法公正是制度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制度伦理的特征,对于准确描述和描述司法公正的质量和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二、司法公正的品质
司法公正的品质----1、法律之内的正义;正义是而且仅仅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善,必须被按照法律中制度伦理的逻辑来理解,这样一来,正义问题就被转化为合法性的问题,关于正义有否的价值判断也随之转换为关于合法预购的事实和逻辑判断。司法公正按照既定的法律标准判断的具体正义,只能是法内正义,而不是法外正义。2。司法公正作为制度伦理的一部分,必然是有限的公正,所谓有限的公正意味着我们不能完全满足公正的要求。
因此,必须为较小的正义做出牺牲,也就是说,从制度伦理的角度来看,如果要避免较大的不公正,唯一的办法就是选择较小的不公正,那就是制度正义。同时其他伦理价值对正义也有一定的限制。3、普遍的正义;按照制度伦理的正义尺度和作为合法性的正义尺度来判断,作为普遍正义的司法公正立足于对分散的和冲突的个人目的的整合,换言之,普遍的正义的立场是各种善的整合。
三、司法公正的结构
文章中最重要的是下论的论述,重视个人权利,强调程序对实体的制约,司法公正的结构:形式侧面不一样,本质其实是一样的,都阐述了程序对公权力的约束,对私权利的保护----1、法律之善优先于事实之真;司法过程是一个制度化的争议解决过程,它通过对利益关系的确认和调整来维护必要的社会秩序,通过对利益和不利的分配来实现法律之内的正义。“真”是案件事实之真,是事实判断,实然性判断。
“善”是法律之善,是价值判断,应然性判断,即合法性。司法活动的实质并不是认知而是合法性评价,尽管这种司法公正是不完美的,有时是要以牺牲个案正义为代价的,但它却是人类的理性能力和制度伦理最相匹配的司法公正,也是与现代法律制度的德行最相适应,并具有制度上可操作性的司法公正。2、形式合理性优于实质合理性;合理性一词被用以指称“个人或集体在其思想、行为或制度中展示的特质”,在韦伯那里,形式合理性指的是可以准确计算的合理性,实质合理性是指由“伦理的、政治的、功利主义的、享乐主义的、等级主义的或者某些其他的要求”来衡量的合理性,不可能达到精确计算的程度。
实现形式合理化的法律制度,是坚持法治原则,尽可能将实体理性转化为可衡量的形式理性,并对类似案件进行类似处理的法律制度。只有形式合理化的法律制度才能提供合理化的必然性,只有合理化的必然性才能支撑法治建设。3、程序正义优于实体正义;实体正义指的是结果的正义,即个案处理结论所具有的一种属性,程序正义指的是过程正义,即无论处理个案的过程所得出的具体结论是什么,这一过程都应当受到某些实体正义之外的其他正义原则的指引和限制。
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前提,而不是单纯的工具性手段。一个合理的法律制度必须依靠一套程序合法性规则来实施实体合法性规则。没有程序正义优先权,就没有现代法治意义上的制度正义。
4、缺陷及解决思路
作者解读司法公正的视角是独特的,把实证分析的价值无涉的方法引入到司法公正的探讨中是一种理论创新,但是在现实社会中的个人都是有各种价值判断和情感的呼唤,难免会对这种价值观念形成一致的价值观,且作者在探讨司法工会曾的语境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理想化,可能对于司法活动的实践应用性不是太强。但是,理论研究和探讨需要一个理想预设的前提,这样才能够有一个讨论的前提进行研习,正是以这样一种静态的理论去诠释司法公正的性质和结构,以这样的静态去应对司法程序中司法公正的动态面貌,我们看待这本书不能以一种价值判断为导向,而是以一种法律人的理性思维去分析,所以这也是法律人应当训练的一种逻辑性思维。
五、分析总结
合理的法律制度不仅难以完全排除司法自由裁量权,而且足以将自由裁量权限制在一个非常有限的范围内。也就是说,在司法公正的过程中,我们在保护人权的时候,需要对公权力进行必要的限制,在给予权力的同时,也需要给予限制。法治为人类社会提供的法内正义创造了一种理性秩序,这也是在制度建设中给予自由与公平、保护人民利益、保护人民权利、逐步实现司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实现的最佳礼物。
近现代以来科学化的思维理性判断,把边界划定出来,抛开自己的逻辑,理解作者的切入点(法律人理性的思维),在本书的范围内的批判,反对范围外的批判,法律之内的正义就是司法公正最为重要的特殊品质,在作者预设的思想前提下,司法公正就不再仅仅是一个价值判断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逻辑意义上的问题,司法公正已经转化为一个来自于价值判断领域的事实判断和逻辑判断的问题。我们寻求在制度和程序内采取改进措施,而不是在制度和程序外采取行动。
作者以一种严谨的逻辑思维去论证司法共司法公正,我们应当以一种法律人的思维在法律之内的司法过程中的语境去讨论它的特殊品质和结构。
法律实证主义,“思想的试验田”的价值无涉,其实是价值预设,也就是这是一部保障权利的法,正如韦伯为理论设置了一种理想,理论是对现实的更高的抽象。在书中,笔者多次强调权利本位的正义观。事实上,这一论据的存在,究竟是个人权利本位还是社会本位?是程序公正优先还是实体公正优先?
在这本书中郑成良老师为司法公正的结构的构建——在事实之真与法律之善、实质合理性与形式合理性、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之间的理性选择,推论出了法律之善优先于事实之真,形式合理性优先于实质合理性,程序正义优先于实体正义。该理论的完整性和逻辑严谨性对我们有很大的启发和指导作用,为我们今后进一步探讨这一课题提供了理论基础。
〘十五〙拒绝伪正义读后感
思想有多远生命就有多远。
————-生命的伟力。
不习惯太多的在乎也许吧任性的自我不喜欢太多的束缚向往自由。
但此刻的自由不禁让我彷徨。
现实与梦想的差距足以杀死一个充满幻想的孩童。
生活永远都像是一首谱不完的曲子总让人意想不到下一刻的篇章。
世间总有太多不了解的事它不是十万个为什么总会给好奇的孩子以惊奇的讲解与发现它是沉默的`像是三四十年代的默片那样静静的演绎着它作为原始的神奇。
在我的字典里只有前行···········。
〘十六〙拒绝伪正义读后感
历时一个月,断断续续地,读完了罗翔老师的《圆圈正义》。不想为自己的懒惰找任何借口,直入主题,谈谈读后感受吧。
感触蛮多,由点连成面,渐成一片美丽的湖泊,各处都有摄人心魄的美,这种美便是罗老师在法律写作中展现出的思想深度与人格魅力。在罗老师心中,有一个超验的圆,她的名字叫“正义”。
书籍以“正义”为名,也是围绕“正义”这一话题展开论述的,但可爱的你若把这本书当作古板的“正义说教”,那可就大错特错了。此书并没有一本正经地劝人向善,而是从一个法律从业者的视角,讲述现实案例所折射的法律局限,探讨形形色色的道德难题:情与理发生了冲突,如何解决?舆论能够绑架司法吗?法律如何体现民众朴素的道德情感诉求?如此种种,不一而足,由浅入深,层层递进。书籍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加之法律人细密的逻辑,严谨的措辞,直让人拍案叫绝。
说理,并不是此书的终极目的。本书随处可见的理论碰撞与思维激辩,体现了罗老师更深层次的表达诉求——从超验的哲学高度,普世的道德角度,寻找永恒的人间正义与世间真理。书中也不乏“劝人”“警世”的佳篇名句,饱含着一代教书育人者“改良社会”的殷切期望。
作者一笔一言,情感真挚,有时下笔难免过于用力,教人找出了“说教”的痕迹,但这并不妨碍读者体会此书激荡的争辩与细腻的哲思,也不妨碍读者去领略道德的崇高、法律的美妙。
此书,需要遇上“适合”她的读者,因她所讲的虽本就是现实生活,却与金钱、权力、地位、人脉统统不相干,换句话说,她并不能教我们如何实现世俗意义上的成功。故而,阅读者有之,但弃之者更甚。希望那些半途而废之人,有一天能够偶尔回想到阅读的美好,重新拾起这类并不“讨喜”的书。
〘十七〙拒绝伪正义读后感
西点军校最重要的行为准则是诚实、执行、责任和奉献。从前,曾向朋友推荐这本书,她一听书名,就觉得很不公平,有一种很刻薄冷漠的感觉,好象是告诉我们对上级要求无条件服从,不能寻找任何理由。
其实,当真正读完之后,会发现它是在强化一种意识----就是当我们接受了一项工作时,要想尽办法去完成,而不是为没有完成地任务去寻找借口,哪怕是看似合理的借口。
书中告诫我们,要尽最大努力,充分挖掘自己的潜力,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通过阅读,我有了一些见解:1。借口是拖延的温床。不要让借口变成习惯。做一个负责任的人。2。工作中没有小事。工作认真热情。3、诚信是无价之宝,要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
借口可以让我们暂时逃避困难和责任,获得一些心理安慰,让我们暂时逃避却不能让我们过上幸福的生活。在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我们在为自己找借口。很多宝贵的时间和精力都集中在如何找到合适的借口上,我们忘记了自己的责任和责任。其实,该做的事情,还是得做。
拖延的过程是非常痛苦的。随着工作期限的临近,每天都会有工作压力,这会让人感到更累。拖延的背后是人们的惰性,借口是对惰性的纵容。因此,任何借口都是在责任何借口之间推卸责任。选择责任或借口反映一个人的工作态度。
我认为工作中无小事。以前美国标准石油公司有一个叫阿奇博尔德的小职员。他在出差住旅馆的时候,总是在自己签名的下方,写上“每桶4美元的标准石油”字样,在书信及收据上也不例外,签了名,就一定写上那几个字。
他因此被同事叫做“每桶4美元”,而他的真名倒没有人叫了。公司董事长洛克菲勒知道这件事后说:“竟有职员如此努力宣扬公司的声誉,我要见见他。
”于是邀请阿基勃特共进晚餐。后来,洛克菲勒卸任,阿基勃特成第二董事长。在签名的时候仍署上“每桶4美元的标准石油”。
这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严格来说,这不在阿基勃特的工作范围之内。但阿基勃特做了,并坚持把这件小事做到了极致。在嘲笑他的人中,一定有很多天分和能力在他之上,但最终,只有他成为了董事会主席。
一开始,所有成功的人都在做和我们一样简单的事情。惟一不同的是,他们对待每一件小事都要认真、负责、务实,坚持坚韧不拔的精神和最终的信念。
小事如此,大事亦然。事实上,每个人的成功都不是偶然的。看似偶然的背后,有其必然性。在生活中,机会总是偏爱有准备的人、有头脑的人和勤奋的人。
团结、合作、知足、拼搏是我们今后工作的方向。我们要知足,也要知不足,知足主要是指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工作岗位,现在的工作环境,珍惜现在的物质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同时我们也要知不足,要知道自身的弱点,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让自己朝向认真专业务实的方向努力,创出自己的工作品牌,干出自己的工作亮点。超越平庸、创新创效地把工作干好。
〘十八〙拒绝伪正义读后感
内容简介:照耀伦敦的太阳,蛀蚀了伪伦敦的闇阳。这是伪伦敦战事的第一个征兆。在伪伦敦街头,破伞先 生指 挥着 从伦敦来的所有破雨伞,武士桶者保卫着读经师和匿踪桥。伪伦敦是镜子里的反城市,伦敦的所有垃圾、旧物、废气、烟雾都会渗透进伪伦敦。原来,伪伦敦正危机四伏,札娜命中注定要成为天书上记 载的英雄。英雄是天命注定的吗?天书的预言一定会成真吗?在伪伦敦,一切都不按牌理出牌……
伪伦敦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China 把反城市的民风世态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不由自主去比对历史真实事件。此外,把超自然的内容不露声色地还原为日常生活——方面,光头也十分厉害。粗粗一扫,《伪伦敦》的核心主题是城市环境保护。 细细读来,对anti-globalization生态环境的描写,才是其更深层次的文化主题。China近年来的畅销书,构思基石都不同于《魔戒》《哈利·波特》等从异教想象中得到灵感滋养的奇幻作品。在酷光头笔下,异世界和异能力不再仅仅只是一种技巧、一种能力,而更是一种情感体验和一种对世界的独特感知能力。
伪伦敦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瓷器·拆哪·中国·米耶维的《伪伦敦》是一曲献给成人的少年童话、一首城与反城相互梦想的赞歌。《伪伦敦》公然充斥着风趣、颠覆、自满、质疑、而又不停追寻的怪诞出色语言味觉。我们看到,在伦敦地下潜伏着的黑暗反城市里,每一个角落里都肆虐着 爱丽斯漫游奇境的比喻句、桃花源记的志意之言、极速膨胀的后现代假设、错序的未来寓言…… 感谢《伪伦敦》的翻译,为瓷器出色的语言提供了一个出彩的汉语译本。借助书中设计精巧而又朴实的名物,无数误入桃花源的成年人,得以修补善与恶正面对战的心灵世界。
〘十九〙拒绝伪正义读后感
好不容易,终于借到了罗尔斯的正义论。再看到书名的时候,我就很兴奋了。不过也有一点小遗憾,就是版本比较老,书很旧了是1991版的,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但是我仍然非常高兴,可以品读大家的著作了。
再这之前,我就认识了罗尔斯,他的出生好,但是命运坎坷,不过他的运气又是好的不得了。
他的两个弟弟因他而死,他的命运转了个弯,他得口吃了,一种难以言表的悲伤。心里的压力压着他,他的内心也盘桓。人的出生是无法选择的,死亡时无法预知的,也就有了正义的思考。
正义向来不明了,何为正义?许多大师奋笔疾书,还是没弄明白,可以说是个永恒的话题,随着时代的发展,正义也迎来了他的辉煌时代,罗尔斯的《正义论》出版了,他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开创了一种全新的观点和思考。那么,什么才是“公平”呢?
罗尔斯说,在理性的个体摆脱各种偏见之后,所有人都同意的社会契约是公平的。翻开第一页,我们可以看到正义第一章的标题,也就是公平。有人说,之所以能容忍一些不公正的行为,仅仅是因为需要避免更大的不公正。作为人类活动的第一美德,真理与正义是不可调和的。再社会面前,促进司法公正更需要顺应时代发展。再这里,罗尔斯指出了正义的主导作用,一种判断是极其重要的。
主题的链接是正义的概念是由它的分配权利和义务的原则所起的作用规定的。谈到正义理论的主要思想时。是提出一种关于公平的思想,怎么尽可能地做到。
原始状态是适当的初始状态,它确保在该状态下达成的基本协议是公平的。谈到正义,有些正义原则是正当的,因为它们可能在原始的平等状态下得到一致同意。
这种纯粹的假设状态,也是当今社会的一种思考。对我们来说,我们能纯洁吗?或者如何接近纯粹。立场高远深邃。
接着他谈到了古典功利主义的主要思想:如果主要社会制度的安排得到社会所有成员总满意度的最大净差,那么社会就是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因此是一个公正的社会。不主义差异是一个缺点。罗尔斯也做了一些比较。功利主义是目的论,正义即公平是一务论。
让我看到,这是一种自然产生的正义,实现正义是很自然的。直觉主义也有其优点,能够取得平衡的效果。接下来罗尔斯就谈到了正义的原则。
社会公正原则的基本主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本文论述了罗尔斯正义的两条原则:第一条原则:人人有平等的权利享有最广泛的基本自由,这种自由可以与其他人相斯的自由权利共存。
第二项原则:社会和经济事务部的平等安排应使这种不平等不仅合理地被认为不符合任何人的利益,而且与所有空缺职位和职位的愿望相联系。它们可以指导对权利和义务的分配,看到社会公平的希望,人人平等的社会,就应该这样,权力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看到了当今社会的现状,我们远远没达到,正义的要求如此,第一个原则优先,表现了自由权至上原则,开放的范围的广泛性,也展示了吸收人才的广泛性,我们这个社会需要人才和精英,但是有时人才多,却投门无路,罗尔斯指出一条道路,开放吧,我们需要开放的社会。
解释的关键是第二原则的第一部分被理解为效率原则。第二部分被理解为一种开放的社会制度。当我们需要调整利益分配的时候,不能伤害他人的利益,就是说互补干扰,不许牺牲他人换取别人的利益。
再这里,罗尔斯有一个明显倾向,那就是讲究效率的时候,撇开一切人情世故,要在平衡中招一个最佳支点。所以这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们今后需要更加关注调整。如何不伤害别人,如何分蛋糕都应该考虑。效率可以有一个范围,所以不要跨越这个范围。
当我们考虑规则时,我们必须交换好与利,并选择其中之一,我们必须考虑效率原则。
制度的设计也是关键的要素,看看欧美的制度,它们那种平等、自由、开放、博爱的思想,也和制度多少有些关系。它们选择了一种好制度,再这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制度的力量,领导的权力是制度赋予的。人们也按照制度来,一切有条理。
比如说古时的封建制度,那样的制度是怎样也不可能是公平的,人的出生就不平等了,何来人生的平等。当今的制度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职位的变动都有制度的保障,其实人民更加认可制度,而不是实实在在的在,这说明了人的自私性,必须依靠制度的力量来牵制。
接下来就是民主的平等。就是把平等的机会均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结合起来。总的来说,我们选择的人民作为一般主体需要民主。也就是说,每个人的利益可以不同,但可以反映出来。再这里,我们知道每个人的利益都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
它不再是少数人利益的表达。这种机制最重要的保障在于个体差异,而个体差异又能兼顾他人利益。
当然,正义即公平的观点试图根据平等公民的地位和不同收入、财富水平来评价社会制度,体现了评价标准。要评价这一制度,当它不能满足公民的需要时,就必须做出一些改变。我们要做的制是评估社会制度。平等一直是大势所趋。
公平原则和自然责任是适用于个人的原则。公平原则规定的要求是义务。义务是执行保证社会的运作。
而自然责任是互助的责任,是积极的责任,目的是让世界更美好。罗尔斯解释说,最好的或标准的解释是原始状态。原则是最好解决办法。
正义也需要环境包括主观环境和客观环境,环境的改变是人类的作用,人改变环境,也就呼唤出一种美德。
同时罗尔斯又给我们展示了一块无知之幕。一种假设状态,有其合理性。宽容和共同利益的共存也来带来了美好变化。
那就是美好社会的要求。法治的要求也是正义的保证。法治难免限制了人的自由权,但是限制自由权的论据来自自由权原则本身。
自由不是什么都是自由,那是有条件的自由。罗尔斯也说:“一是必须向地位最不利的人证明一切不平等都是有理的,意识自由权优先”。
接下去是政治学中的正义概念。再分配领域的正义,是一种支配,正义即公平观不受现有的需要和利益的支配。所以也就需要有利于分配正义的背景体制。
当代分配的失衡。罗尔斯认为,影响分配的因素有两方面:一是天赋,一是社会出身。
要达到分配的正义,必须要消除这两个方面的影响。罗尔斯主张人们在社会条件方面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即除了家庭外,其他严重的社会限制和不平等也要逐步消除,即社会成员对社会的准入的机会是平等的。他还认为,天赋是不应得的,天赋是社会合作中的集体产物,但是天赋是难以做到增补的,譬如不可能将一个智商是150的削减到100,所以应当遵循差别原则,即在社会经济利益领域最大限度地促进处境最差者的利益。
体制的改革要倾向于向最差者倾斜。当今的社会,最差的利益明显没有收到有效的保护,当我们讲和谐的时候,我们需要尽量削减天赋的差异,让社会在平衡中发展。制度的缺陷在人才的方面也要改革,消灭不平等的企图,我们当今社会的改革,往往是利益的调整,这需要借鉴一些罗尔斯的思想,补偿利益来满足一些需要,针对社会部公平现象,制度首先需要保证。
保证自由的同时,我们要发展人的选择权。
从罗尔斯的严密的理性论证中,我们更加确信两个正义原则的有用性。有形式限制,其中一个限制就是终极性。终极性就是说着正义原则是普遍的原则,适合于任何社会之中,不随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具有一种稳定性,可以持久发展。
所以罗尔斯指出,他的正义原则同时适用在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着对着两种制度下的国家都是好事。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得出罗尔斯的正义原则是制度前的原则,即它是在具体社会制度选择之前已经存在,社会制度的选择必须要遵循两个原则。
因此各方在正义原则达成一致之后,才开始运用正义原则选择他们要建立的社会的各种制度。制度本身具有道德性。不管制度具体如何,它要体现制度前的正义原则,否则就是要废除。
而在中国的今天,处在社会转型期。我们的社会以后的发展多少看我们的发展,这是罗尔斯指出的一条明路。当下的我们应该更加再道德的层次对社会追问,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社会。
从我们的价值观的大讨论中,我们看到了希望。不就是正义的降临,我们需要正义的社会。
接着罗尔斯指出来责任和义务的重要关节,从正义理论的观点看,最重要的自然责任是拥护并促进正义体制的责任。利用正义的两个原则,我们可以吧正义的自然责任规定为对符合这些原则的安排给予支持和促进的责任,所以义务都是从公平原则产生的。公平原则有两个部分:
一个部分说明我们如何获得义务,即如何通过自觉去做各种事情来获得义务;另一个部分规定了条件,要求所谈到的体制必须是正义的,即使不是完全正义的,至少也要像当时情况下有理由期望的那样正义的。说明公平的重要性。没有公平,也就没有义务可言。
当我们需要对一件事展开思索的时候,基础是不可动摇的,公平,如何公平都是一个大事。对此,尽量做到公平,不难吧。多数的问题也是可行的。
非暴力的抵抗是一种政治行动,这是一种宣言,和平的宣言,再当今,我们也需要重视这个非暴力抵抗,防止转换。良心不服从也是社会要注意解决的问题之一。
目的这方面,开头便是好即合理。关于善,可以凝聚社会,起到团结水泥作用。再这方面的重要不容忽视,要发扬光大。
结果就是必须证明美德就是人们在采用必要的观点是彼此可以向对方合理要求的那种属性。自尊这个善是最重要的善。自尊,有尊严地活着。
我们这个社会要让人有自尊,当人人有自尊是,才可以一起共建社会。当人有自我价值时,那是的他认为有能力,还包括信心,一种永久不灭的情感,一个井然有序的社会是受到它的普遍的正义观的支配。所以要培养这个普遍的正义观。
正义和善的一致性是由用来规定其中每一个概念的标准决定的。
《正义论》是一部深邃哲理的著作,庞大的思想体系让我们看到了不同的正义,这种正义是依据当下社会,对未来的一种向往,目的是未来社会更加美好。看了一遍,我感觉远远不够,我还要读至少5遍。大师之作,百读不厌!
〘二十〙拒绝伪正义读后感
《罗尔斯的正义论》读后感
《罗尔斯的正义论》是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重要著作之一,该书全面探讨了正义的概念及其实践意义。读罗尔斯的著作,我深感其思想的深邃和前瞻性。通过对人类社会正义的深入思考,罗尔斯提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正义原则,对于我们的社会建设和个人行为都有深刻的启示。
首先,罗尔斯在书中提出的正义原则以“公正的原则”为中心。他认为,人们站在一个公正的起点,不知道自己将来的才能、地位和社会角色。在这个情况下,人们应当假设,大家都追求一个公正的社会,而不是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因此,罗尔斯提出了两个基本原则:第一个原则是自由原则,即每个人都享有最广泛的自由,只要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第二个原则是差别原则,即不平等只有在最不利于社会最弱势群体的情况下才能存在。通过这两个原则,罗尔斯试图建立一个既体现自由又保护弱势群体的正义社会。
其次,罗尔斯在书中对社会契约论进行了深入阐述。他认为,人们应当在一个假设的公正起点上通过契约来制定社会规则和法律。这种契约是普遍适用的,并不仅仅适用于特定的文化或历史时期。通过社会契约,人们可以形成一个既能够保障个人自由又能够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正义社会。罗尔斯的社会契约论引发了我对于社会的思考,它不仅是对现行社会秩序的批判,更是对未来社会建设的启示。
此外,书中还深入探讨了正义的实践问题。罗尔斯提出了一种称为“反省平等”的实践方法,即在制定正义原则时,每个人都应当设身处地地想象自己是其他人,不能仅仅以自己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这种反省平等的方法不仅考虑到个人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关注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利益。通过这种方法,罗尔斯试图实现正义的普遍适用。
读完《罗尔斯的正义论》,我深感其思想的生动和深邃。罗尔斯的理论不仅仅是哲学家们的讨论题,更是对于我们每个人的行为指南。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常面临着选择和决策,而如何在这些选择和决策中追求公正和正义是我们作为人的责任。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理性而坚定的基准,可以帮助我们思考和行动。
总的来说,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是一篇思想深刻且具有前瞻性的著作。通过对正义概念的探索和正义原则的提出,罗尔斯为我们的社会建设和个人行为指明了方向。他强调了公正和反省平等的重要性,呼吁人们在思考和行为中追求社会的正义。读完这本书,我不仅受益匪浅,更对于社会的未来充满了希望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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