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推荐十篇)
发表时间:2018-05-30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推荐十篇)。
♛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
20xx年,在自治区粮食局、xxx市粮食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xxx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获得了国家粮食局质量监测机构挂牌后,又顺利取得了计量认证和食品检验资质认证。完成了质检站组织机构设置、人员招聘、培训、仪器设备鉴定、科技咨询服务和年度检验检测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粮油质量安全责任。
20xx年,我站为加强粮油质量安全负责制的落实,成立了以站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设业务科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职责是协调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辖区内各国有收储企业和粮油加工企业开展粮油质量的监督检查事宜。同时,各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及民营粮油加工企业都相应地建立了各自的质量监管机构,确保了辖区内粮油质量安全,以及粮油质量通报机制,为政府部门提供可靠的粮油质量信息。
(二)严格落实粮油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认真梳理质量安全监管对象。我站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赋予粮食部门在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192家从事粮食收购、储存活动的各类经营者及其经营状况进行认真梳理,纳入了我市监管范围,明确企业粮油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
2、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我市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粮油经营者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理念和意识,提高严格执行粮油入库和销售出库检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质量档案制度、抽查监测制度的自觉性。严格要求企业执行国家粮油质量安全标准、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时对杂质、水分超标的粮食进行整理,防止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三)强化收购粮食质量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1、完成了收获粮食质量监测。我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由自治区粮食局统一组织、统一分析、统一评判、统一通报。我站按照市粮食局下达的监测计划及时下发到各县(市)粮食局。并组织好采样和送样工作。为确保完成夏、秋粮食采样工作的完成,对县(市)采样人员组织学习培训,合理布点,科学取样,辖区内所采集样品涉及村、组和国营农场160多个,农户300多户,共采集样品300多份,基本覆盖了全市“三大”粮食品种的种植分布地域,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时效性,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较好地完成20xx年收获粮食质量品质测报工作。
2、认真做好粮油库存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按照自治区粮食局工作要求,我站认真部署,积极行动,按照《xxx市20xx年度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涉粮企业进行督促自查,粮食库存质量安全符合规定要求,确保质量安全,数量真实、账实相符。为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站加大对军供、区(市)应急成品粮油质量检查的频次、范围、品质,全年共送检样品50份。按照管理办法,采取月度和季度的检查方式进行,确保储粮质量安全。
(四)全面完成年度检验监测任务。
我站在日常质量检查和抽样检查工作中,认真开展粮食收购市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夏秋粮收购季节的检查,截止20xx年12月中旬,xx三区、两县一市共检查粮食收购经营者150余家,出动人员100余次,检查粮食10余万吨。二是加强对区、市应急成品粮油数量、质量的检查。对辖区内20多家应急成品粮油承储企业全年共检查16次,保证了承储的应急成品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轮换规范,确保了粮食质量安全。对已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开展定期审核。每年夏、秋粮收购期间,我站积极开展了粮食质量检查活动,从源头上把好粮食安全准入关。
♛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
为了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根据市局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XXX畜牧局于8月份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重点排查对象及内容。
养殖及活畜收购贩运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销售病死畜禽、自配料中不按规定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不执行休药期、运输过程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经营环节,非法添加违禁物质、无证收购经营运输生鲜乳、不合格生鲜乳处理的企业;屠宰环节,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使用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的;饲料兽药生产环节,生产假劣兽药饲料等违法添加饲料和药物添加剂,不按照兽药GMP、GSP规范生产经营的企业等。
二、排查工落到实处,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从源头入手,集中力量对我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及收购贩运环节、屠宰环节、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等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排查。我们采取分片包干的制度,由XXX副所长和XXX副所长带队,XXXX逐户、逐场、逐点进行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此次排查工作落到实效。
监督养殖场(户)要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进场排查时检查养殖场(户)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病死畜禽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严格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有效防范动物疫病传播,确保从源头上抓好畜禽安全。
对养殖各个环节进行检查。一是检查存栏量、是否使用违禁药物、是否做到出栏必报检、抽检饲料是否合格等。二是严把“瘦肉精”检测关。检疫人员除每天对待宰生猪按照2%—5%的比例进行“瘦肉精”监督抽检外,还督促屠宰厂(场)开展自检,做好检测记录,已经确认“瘦肉精”检测呈现阳性,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截止目前,共出动900人次,车辆150车次,养殖场户1600个次,兽药生产经营企业75人次,饲料生产经营企业34人次,“瘦肉精”检测600批次,经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查办案件3起。此次集中排查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落实市、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任务,“八十五”、“国庆佳节”期间,拱墅区组织涉农人员着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现总结如下。
一、取得成绩
1、在节日期间,全区没有发生因食用本地农产品而引起集体中毒事件;全区没有发现有销售和使用禁用农药、鱼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2、蔬菜定量检测10批次,合格率达100%,定性检测73批次,合格率100%,常规重金属检测10批次(汞、铅、铬、镉、无机砷、氟、铜、锌6项),合格率100%。
二、工作措施
1、建立拱墅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长由陈波副局长担任,联络员为顾叶根,办公室设在农水科。
2、9月26日上午,拱墅区农业局和区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在半山镇召开会议,专项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分别对各镇和上塘街道布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动物秋季防疫等工作。
3、区农业局组织10名领导和干部,加强“十一”国庆长假的干部值班,同时印发了拱农[2007]12号文件《关于做好党的十七大及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
4、区农业局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于9月25日、9月29日分别对农资投入品的供销和使用、农产品的农残和常规重金属四项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均未发现违法、超标、超量的不良现象。
5、编写《开展专题整治工作保障农产品上市安全》、《贯彻精神加强检查确保节日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村工作通讯”两期,分发《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系列宣传画》(农村版二、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等资料100余份。
三、下一步打算
1、不间断地向镇、村有序布置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内容,组织必要的培训活动。
2、继续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残(定量、定性)和常规重金属的检测工作。
3、继续开展农资投入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工作
♛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采购货品种类、价格等详情见附表:
2、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乙方调整供货价格的,应提前调价日期。双方无法就调价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不再采购乙方的货品,乙方亦有权不再继续供货。
1、货品质量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2、乙方随货附有屠宰分拆散件的相关证明。
3、乙方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货品不得以次充好或注水,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
1、订货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1)甲方每日通过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下达订单,订购次日所需货品(订单需列明所需产品部位及数量)。
(2)甲方每周 一 通过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下达订单,订购下周所需货品(订单需列明下周内每日所需产品部位及数量)。若该周内某日的订购量有变化,变化量在50市斤以内的,甲方应在前一日下午 18:00 前通知乙方;变化量在 50 市斤以上的,甲方应在前一日下午16:00 前通知乙方。
2、交货方式:当日订购量在至订购货品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双方在交货时共同确认货品质量和货品数量,乙方应在送货单或提货单上签字确认。
3、以重量计价的货品,允许送货量有的误差,甲方不得以重量不符为由拒收。甲方的实际采购量以双方在交货时共同确认的交货数量为准。
1、每日货款=当日产品单价×当日实际采购量。
2、货款结算周期:天结算一次。结算周期内的货款金额为该周期内各日货款的总和。
4、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的,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5、甲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付款的,乙方将派专人持盖有乙方公章的收款委托书上门收款,甲方将现金或支票交予收款委托书指定的收款人。如收款委托书未加盖乙方公章,或收款委托书已过期,或实际收款人与收款委托书指定的收款人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可向乙方财务部举报(举报电话: ;联系人: )。如甲方以支票方式付款,支票抬头应为“ ”。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元整。合计共 元整。合同期内,甲方采购数量增加的,乙方有权提高保证金和预付款的数额,甲方应及时补足差额,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供货。
2、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甲方结清货款及没有违约行为,乙方在1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乙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违约金及赔偿金等)。甲方应在发生扣除情形后的次日内补足扣除部分的金额。
4、甲方违约解除合同或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逾期付款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乙方并有权拒绝供货。
2、甲方在收货时发现货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予退、换货。
3、因货品质量问题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因甲方责任导致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除外,如甲方存储不当等)。
4、甲方不得以其他产品冒充土猪畜产品向客户销售,如有违反该约定的行为,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0万 元,。
5、任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任一方违约且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6、任何一方违约,应立即改正违约行为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损失。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终止本合同。
关于或因本合同引起之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一方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认证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获证后四年有效期满
一、合同内容和范围
1.乙方通过审核和检验确认甲方生产的产品是否符合认证要求,以决定是否同意甲方取得认证注册资格。
2.甲方申请认证产品范围是(可用附件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3.认证依据的体系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的产品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认证产品的质量体系覆盖的部门情况:
甲方部门数共_____个,其中不在同一地点的部门所在地有_____处,分别在(列出地点名):_______________
二、认证时间
1.认证开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如需延期,提出方应书面征得对方同意);
2.如需对企业质量体系进行预审核,预审核的时间至少比认证正式审核时间提前一个月以上;
3.甲方取得认证注册资格后,在四年有效期内,乙方每年将对甲方质量体系进行监督审核和产品的监督检验,两次监督审核时间间隔不超
过12个月。
三、费用
1.认证费用包括:申请费_____元,审定与注册费_____元,年金_____元,体系审核费_____元,产品检验费_____元(其中申请企业直接
交产品检验机构_____元),如申请资料为外文无中文对照本,外文资料翻译费_____元。以上费用合计_____万元人民币;
2.初次认证费用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
3.如需预审核,费用为_____元,在预审核1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
4.如企业未通过认证,审定与注册费,年金这二项费用退还企业;
5.每年年度监督费用_____元,在监督工作开展前20日之前支付;
6.审核员的食,宿,行等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四、风险
1.甲方建立的质量体系和产品实物质量如达不到或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和乙方的规定,将承担不能取得或暂停或被撤消认证注册的风险。
2.乙方要承担甲方获证后质量体系失效,产品质量下降,发生质量事故引起甲方的顾客不满意被投诉,乃至被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
会暂停,撤消对外认证,注册资格的风险。
3.对在认证过程中或监督审核及检验中甲方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损失,其索赔的赔偿费不得超过该次认证甲方的认证审核费或认证检验
费;乙方不承担随后的任何赔偿。
4.因甲,乙两方各自的原因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如期认证,责任方要向对方支付认证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
5.甲方在合同期内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信息可能导致被撤销证书的风险。
五、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在认证审核时应提供至少三个月体系运行的有效证据;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认证审核,监督所需的全部文件和资料;
3.甲方应提供产品检验所需样机,应按乙方规定将样机送达指定地点;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认证必需的工作条件和食,宿,行方便,并积极配合认证工作,确保其顺利进行;
5.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确定的各项费用,并按期交纳年度监督费用;
6.甲方在获证后四年有效期内有义务维持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和产品质量始终满足标准要求;不得将产品质量责任转移给乙方或相关检测机
构及人员,当甲方的质量体系或产品有重大变化时,须及时向乙方通报并接受乙方的确认或监督检查;
7.在宣传本企业认证结果时,应严格按认证证书的范围宣传,有义务确保不采用误导的方式使用认证检测报告,工厂检查报告,认证证书
和认证标志;
8.甲方要求变更其认证证书范围时须向乙方申请,由乙方按规定决定是否进行重新审核或进行产品型式试验;
9.当认证证书被暂停,撤消,注销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同时停止涉及相关认证内容的广告宣传,并按乙方的有关规定办
理该证书的暂停,撤消/注销手续;
六、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时组织实施质量体系审核和产品型式检验,并提前将有关计划安排通知甲方;
2.乙方应公正,科学,客观,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和处理问题;
3.乙方作出认证结论后,应及时办理是否批准甲方取得或保持认证注册资格的手续。
4.认证要求发生更改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5.乙方的审核组成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备,并征得甲方同意。
七、甲方获证后的权力
1.甲方具有按规定正确使用其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合法权益;
2.甲方具有对外正确宣传其获得产品认证注册资格的权力;
3.甲方对乙方关于认证的暂停,注销和撤销以及不规范的认证行为有权利向认证机构管委会,认监委和认可委提出申诉和投诉。
八、乙方的权利
1.甲方的管理体系,产品质量不能得到充分的信任,乙方有权增加监督审核的频次或进行不预先通知的非例行监督;并有权公布甲方的获
准,暂停,注销和撤销认证状态。
2.甲方获准认证后如不按时支付年金和监督审核费,乙方有权暂停,撤销甲方的认证证书并要求甲方停止使用并交还相关的认证证书和认
证标志。
3.认证证书和标志是乙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对甲方终止认证合同后继续使用并不交还相关的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要求赔
偿5倍认证合同金额。
九、保密原则
乙方不得将甲方经营,生产状况及技术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但在下列情况除外:
1.接到甲方申请资料前乙方得到的消息;
2.甲方企业已公开的资料;
3.法律另有要求时;
4.国家主管部门要求时。
甲方也不得将乙方的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但法律有要求时除外。
十、争议处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达不成协议,可以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的重大争议,申请省(市)技术合同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之日:__________________
认证方(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认证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认证受托人):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和认证基本规范、相关认证实施规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的产品认证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方申请的产品认证单元名称及其覆盖型号:__________________
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申请产品认证的制造商和生产厂:
产品制造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认证产品商标:无□有□(具体见申请书)
制造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生产厂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申请产品认证的性质:
□a)首次申请□b)再次/扩大申请□c)其它
5.甲方向乙方交纳的预收认证费用:
5.1申请费____________元,(非中文申请资料翻译费元);
5.2产品检测费:;(□新单元,□ODM产品,□部分项目检测)
5.3工厂检查费:人日数,收费____________元
(注:包括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或产品一致性检查;质量保证能力部分的检查费用从约定单元收取)
5.4批准与注册费____________元;
5.5年金____________元;
5.6合计预收费用(5.1~5.5)为:__________________。
6.费用的结算:1)需要增加工厂检查或产品检测认证评价时,甲方应依据乙方的书面《认证收费通知单》交纳相应的认证评价费用;2)认证决定时,乙方对甲方交纳的认证费用进行结算。
7.□a)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已知晓公开文件《CSP/GK8-3C/0强制性产品认证合同通用条款》的全部内容,并同意该公开文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b)另行签订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
网址或联系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
随着好孩子集团的成功上市,我公司的主要客户好孩子及小小恐龙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根据近期客户对我公司产品质量的反馈意见,造成我公司产品退货或返工筛选的主要原因为:1.轮胎变形或显S形2.偏胎3.热轮胎和热废料混合在一起造成轮胎表面粘胶4.表面有型腔内垃圾没清理干净产生的破洞及污迹5.轮胎内部小垃圾没清理干净造成冷剥时卡住轮芯边沿部位6油枪喷洒油时不均匀造成轮胎表面有斑块7.轮胎毛边没修干甚至没修为了全面提升我公司的产品质量,杜绝产品退货、尽量减少返工筛选。质量部门每天将对轮胎进行抽检,发现员工因工作马虎造成轮胎有以上现象的将对其通报批评、扣产量、罚款等处罚。希望全体员工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做好每一件产品。
昆山市众益塑胶无纺制品有限公司质量部
20xx-4-16
♛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xx〕4号)和《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 20xx年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牧质科市发〔20xx〕3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聚焦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及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消除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进一步推动畜产品及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合法、生产经营过程可控、产品质量可靠,推动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整治任务
(一)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以肉牛和肉羊养殖优势县、生猪调出大县为重点,重点查处向养殖户销售瘦肉精或销售含有瘦肉精成分产品、饲料中添加瘦肉精、养殖过程中饲喂瘦肉精、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贩运及屠宰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行为。
2.主要措施:
(1)养殖环节:一要摸清辖区内养殖场(户)底数,逐级进行信息登记,并与养殖场(户)签订瘦肉精安全承诺书。二要实行出栏保证制度,养殖场申报检疫时要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提供出栏保证书及活畜流向情况。三要着重做好对养殖场(户)养殖档案的检查,养殖档案应包括动物耳标号,商品饲料、自配料原料和兽药等投入品来源,用药时间等内容。四要加强对养殖场(户)日常及出栏检测。活畜出栏时要抽取一定数量的尿液进行快速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栏。快速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动物移动,逐头采样并对尿样进行确证检测,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五要加强对养殖场(户)技术指导和服务,提高其科学饲养水平。六要鼓励和支持养殖场(户)与屠宰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行场厂挂钩的直接签约模式。
(2)收购贩运环节:一是摸清辖区内从事活畜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状况,通过备案形式对其实行登记管理,并要求其作出不收购贩运使用瘦肉精活畜的书面承诺。二是掌握进出本行政区的活畜渠道及情况,要求活畜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建立检疫证明、出栏保证书等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记录信息制度(主要载明畜主、耳标号、检疫证号、数量等信息),每一批收购贩运记录要及时报送辖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并向下游购买商提供。三是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对牛羊等活畜交易场所的监管,禁止无检疫证明,无收购贩运记录的活畜进入交易场所。四是购买活畜后需要育肥的,按照养殖场(户)要求进行管理。
(3)屠宰环节:做好辖区内牛羊、生猪屠宰厂(场)摸底统计工作。督促屠宰厂(场)严格执行入场查验制度,检查临床健康状况和检疫证明。督促屠宰厂(场)认真落实入场登记制度,记录牲畜来源、数量、检疫证明、货主、贩运经纪人、运输车辆等信息。督促屠宰厂(场)全面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重点督促牛羊屠宰厂(场)按比例采集尿液进行瘦肉精检测。
(4)监管环节:对瘦肉精涉案线索,要按照《青岛市瘦肉精等涉案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青牧发〔20xx〕3号)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办。对工作认真负责,查获瘦肉精线索,或及时处置重大案件的,予以奖励表彰;对查处不力的,予以约谈问责。
(此项行动由质监处牵头负责,有关处室和局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二)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在奶牛养殖大县和奶牛养殖重点区域,重点打击无证收购运输、非法添加等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奶畜养殖场备案,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信息化管理,监管制度常态化,散户养殖规范化等开展整治。
2.主要措施:
(1)生产养殖环节:一是摸清辖区内奶畜养殖场(户)底数,逐级进行信息登记,并与养殖场(户)签订生鲜乳质量安全承诺书。二是检查奶畜养殖场户是否依法建立养殖档案,并且准确填写有关信息情况;三是检查奶畜养殖场户使用的奶畜饲料是否存在发霉变质等安全隐患,检查奶畜养殖场户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情况,检查奶畜养殖者规范用药和落实休药期规定等情况;四是检查奶畜养殖场户遵守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挤奶、存储设备在使用前后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情况;五是检查布病、结核病等检疫检测情况,是否有布病、结核病检测合格证,有无向生鲜乳收购站、奶吧等出售存在安全隐患的生鲜乳和其他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生鲜乳情况;六是检查生鲜乳去向,检查被拒收的不合格生鲜乳的无害化处理情况,散养生鲜乳去向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违法添加、使用违禁物质、禁用兽药和不执行休药期规定、拒不对不合格生鲜乳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收购运输环节:一是加强收购站和运输车的发证管理。严格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加强证前许可和证后监管,结合收购站和运输车动态变化情况,确保辖区内营运的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具备法定资质条件,严厉查处生鲜乳非法收购运输等行为,坚决取缔不合格的收购站和运输车。二是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力度。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采取专项监测,异地抽检等方式对全市生鲜乳收购站进行全覆盖抽检,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增加散户奶抽检频次,加大奶畜散户养殖规范管理力度。三是强化日常巡查和重点督查。加大随机检查比例,加强对奶畜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重点检查生鲜乳留样检测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进行规范留样、检测,检测不合格生鲜乳是否及时报告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检查在线监管落实情况,生鲜乳收购站是否指定专人负责即时上传有关信息,实现在线化数据化实时监管。对检查发现的非法收购、添加使用违禁物质、不按规定处理不合格生鲜乳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立案查处,及时堵塞安全隐患风险漏洞。
(3)监管环节:严格落实监管措施,明确监管责任人员。按照市局20xx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安排,全覆盖监测到本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以及奶畜养殖场户,全面排查质量风险安全隐患。要监督生鲜乳收购站做好畜牧业安全监管平台信息的即时上传和质量追溯工作,做好农业部生鲜乳收购站监督管理系统中收购站、运输车信息审核和在线出证等有关工作。
(此项行动由质监处牵头负责,局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三)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以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问题多发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兽药中非法添加、兽药标签说明书夸大适应症或用法用量增加靶动物、不按规定标注兽用处方药标识、将原料药销售给养殖者、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不执行休药期规定、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主体责任,确保兽药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养殖环节安全用药水平。
2.主要措施:
(1)严管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以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严格核查兽用抗菌药原料和质量检验情况,严格核对批准生产产品与原料药品种对应情况,严肃查处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
(2)规范兽用抗菌药使用。以规模养殖场(小区)为重点,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严格督导落实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严格核查用药记录,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宣传兽用抗菌药安全、规范使用知识和用药原则,提高养殖者对抗菌药残留超标和耐药性危害的认识以及安全用药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使用原料药、假兽药等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线上无证经营兽药违法行为。加大宣传告知力度,进一步明确兽药经营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兽药广告审批和管控,加大报纸杂志等纸质媒体清查、网络举报投诉信息核查力度,认真查找摸排违法线索,集中力量惩治一批无证经营、经营假劣兽药的违法主体,净化兽药网络销售市场。
(4)对兽药销售代表实施有效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兽药销售代表实名制动态管理制度、建立经销兽药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定向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和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兽药销售代表的营销行为,杜绝假劣兽药和非法产品流向养殖环节。
(此项行动由药政饲料处牵头,局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四)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以小型屠宰点为重点,依法严厉查处不落实屠宰操作规程、不落实同步检验检疫制度等违规屠宰行为;以城乡结合部、私宰专业村(户)、肉食品加工集中区等私宰易发区、多发区为重中之重,严厉打击非法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生猪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维护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2.主要措施:
(1)组织开展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结合正在开展的生猪屠宰行业规范年活动和生猪屠宰企业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谁发证、谁审核的原则,组织专家组对辖区内所有生猪屠宰企业屠宰资质进行全面审核清理,审核合格的按照审批权限和法定程序换发屠宰证书和标志牌;审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重新组织审核,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责令停产或取消资格,坚决关闭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生猪屠宰企业。
(2)严格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把保证肉品质量安全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落实入场查验、待宰静养、肉品检验等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坚守五个严禁红线,落实五个应当责任和三个四不准要求,认真填写八本台账和一个交接单,做到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
(3)严格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坚持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持续开展零点行动、扫雷行动,严格按照农业部《生猪屠宰厂(场)监督规范》和省局《关于印发畜牧兽医部门对屠宰厂(场)落实监管内容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落实主体责任内容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屠宰企业监督检查档案,实行一厂(场)一档,全面记录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和违法行为,构建风险评估、监督量化、痕迹化管理的监管模式。
(4)严厉打击非法屠宰行为。加大与公安、食药等执法机构的沟通合作,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强化屠宰监管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非法屠宰,严肃查处屠宰加工病死猪、屠宰环节添加使用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
(5)加强畜禽贩运经纪人管理。督促畜禽贩运经纪人严格落实登记备案、记录签字等人项制度,对畜禽收购贩运经纪人实行实名登记、动态监管,严禁兜售、使用瘦肉精、利巴韦林等违禁化合物的违法行为,杜绝从事、参与收购、贩运、屠宰、销售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项行动由屠管处牵头负责,局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五)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20xx年青岛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青农质发〔20xx〕5号)已经部署安排,请依据此文件贯彻执行。
(此项行动由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药政饲料处配合,局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三、重大活动安排
3-6月份,按照《关于印发青岛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牧字〔20xx〕14号)要求,开展畜禽养殖档案、兽药饲料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瘦肉精等违禁化物合违法添加、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畜禽检疫监督、畜禽屠宰管理、疫病防控及无害化处理监管七个专项整治,按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6月份,各区市根据本行动方案,抓紧制定本区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于6月18日前,通过金宏网报送市局质监处。
6-7月份,市局组织对生猪屠宰企业生产资质、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审查。
7月份,各区市要以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监督站为监管责任单位,与监管网格内的畜禽养殖场(户)、生鲜乳收购站等监管对象全面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市局将先后对每个基层动监站随机抽查安全承诺书10份,作为工作督查和备案。
7-8月份,各区市开展一次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拉网式大检查。重点排查摸清本区域内奶畜的分布、数量、所有者、生鲜乳销售去向、拒收生鲜乳去向以及不合格生鲜乳无害化处理等情况;排查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标准化管理缺项及不规范项。对排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按规定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各区市要在7月底前形成自查报告通过金宏网报送市局质监处。同时,市局组织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监测,进一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8月份,各区市协助市局做好迎接省局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组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许可及监管情况,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信息化情况,奶畜散养户监管情况等。
8-11月份,对各区市组织开展畜禽屠宰监管专项整治情况和落实畜禽收购贩运经纪人监管制度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6-12月份,按照《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xx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青牧字〔20xx〕12号)要求,市、区市各级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全面完成本年度各项检测任务。对检测不合格动物产品要溯源头、查去向,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严禁以罚代刑。符合黑名单列管情形的,要按规定程序列入黑名单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责任落实。各区市畜牧兽医部门要把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工作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工,确定时间进度。同时,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实施现场指导、督查督办,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建立监管名录。各区市畜牧兽医部门要结合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通知》(农办质﹝20xx﹞30号)要求,同步建立规模以上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将规模以下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名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各地要根据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确定监管名录信息项,实施风险分级管理。20xx年年底前,全国粮食大县、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要基本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
(三)狠抓执法办案。各区市畜牧兽医部门要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意见》(农质发﹝20xx﹞14号),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凡达到移送标准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创新案件线索发现机制,通过暗查暗访、有奖举报、群众监督等方式排查隐患、发现线索。
(四)加强协调联动。各区市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与公安、食药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系统内执法监管与行业管理部门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监管工作要强化统筹,行业管理部门要对突出问题,强化指导服务,同时要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跨区域间的协调配合,尤其是产地销地之间要建立共享抽检结果、定期交流风险信息、联合执法办案的工作机制。
(五)强化信息报送。建立固定的整治信息报送机制,各区市畜牧兽医部门分别于20xx年7、10月和20xx年1月的3日前报送截至目前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1),20xx年7月和20xx年1月3日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案件信息实行月报制度,每月的3日前报送上月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附件2),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20xx年12月5日加报一次1-11月份的整治情况统计表、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市要切实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责任要落实到人,请于6月8日前确定一名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并将《专项整治信息报送联络员信息表》(附件3)报市局质监处。
♛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
今年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的要求,认真开展了我镇农产品质量工作,现对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量化考核内容,作如下自检自查:
一、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畜牧站站长王洪修兼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由相关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日常工作。各村委会主任为联络员,负责报送相关报表,并完成各项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并与村委会签订责任书,把农产品安全建设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领导小组就每季度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做到层层抓落实,逐级报反馈。
二、制度建设
我镇认真执行市政府及上级农业部门的各项工作制度制度,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完成各项行动计划,并联合农科站、兽医站、安监站、工商所、卫生院等部门,认真对本辖区内的农产品市场实施定期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农药、兽药超标和违禁农药上市等情况。
三、保障措施
我镇利用广播、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完成上街宣传xx余次,发放宣传资料xxxx余份,会议宣传贯彻xxx人次,有效地提高了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今年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以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和监督检验工作共投入大量经费,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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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 | 产品质量工作总结 | 产品质量报告 | 产品质量改善方案 |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四、技术措施
1、按照市政府、农业部门的工作要求,我镇认真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管理工作。
2、我镇利用赶集日及中秋、国庆节前夕开展农(兽、渔)药及畜禽产品违禁药物上架、滥用的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中未发现农(兽、渔)药及畜禽产品违禁药物上架、滥用的行为。
3、我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对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及对畜产品进行宰前检疫、宰后检疫。并定期对辖区内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资店定期进行监督抽查。
4、我镇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免疫是目前最有效的`防控措施,一年来,兽医站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报质量”的动物免疫责任制,认真开展动物免疫工作,做到不漏村、不漏户、畜不漏针、适时方针。屠宰检疫检查主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宰前检疫,
对全镇范围内进行生猪、牛、羊出栏前的检疫,由村委会协检员做逐头检疫和检验合格后,开出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屠宰。
(2)宰后肉类产品检验,镇兽医站派出专业检疫、检验人员对肉类产品市场、餐馆进行逐头检验后加盖公章,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交易。在检验过程中,做到认真核实宰前检疫合格证,没有发现病猪肉、注水肉等不合格产品上市交易,确保肉类产品的安全,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5、按照市政府及农业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农产品质量相关信息,未出现漏报、迟报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开展整治活动时,商户等抵触情绪明显,工作开展存在困难;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完善,工作还留有死角;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项经费投入相对不足,还不能满足目前工作的需要;
四是农业执法和检测队伍还不健全,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按照市政府及上级农业部门的工作部署,克难奋进,再接再厉,使我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
团结、开拓、务实、求精。
老问题,小地方,常是品质致命伤。
质量创郊率,效率出效益。
马虎是追求品质最大的障碍。
当价格被遗忘后,质量还将永存。
培训要付出,不培训将付出更多。
精益求精,铸造产品质量。
急用户所急,想用户所想,在提高产品质量上下工夫。
品质为本,财富为果。
整理做的好,生产管制难不倒。
工作做得好,你会更自豪。
检验记录要可靠,统计分析才有效。
清扫给油照基准,设备精度合标准。
百分之一的失误,百分之百的损失。
追根究底,消除不良因素。
品质最重要,每个环节要做到。
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优势。
事事有程序,人人守程序。
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人人有专职,工人有程序,检查有标准,做好留证据。
人人齐努力,创造好品质。
时时讲质量,树立生命观。
质量提高一点点,工作少很多风险。
你的品味,我的品质,好的搭档,你我都需要。
只有不完美的产品,没有挑剔顾客。
立优质精神,构世界蓝图。
多流一把汗,多操一份心,网创一批优质品。
安全、节能、高效、优质。
质量意识在我心中,产品质量在我手中。
产品好象一朵花,枝繁叶茂靠大家。
作业标准记得牢,架轻就熟除烦恼。
团结一条心,石头变成金。
跨越今日的视野,扩展21世纪的眼光。
只怕不改善,不怕改善少。
品质观念须放眼于大局,着手于微小。
实施9000须趁早,无谓浪费必然少。
我的岗位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吗。
整理有心做彻底,处处整齐好管理。
创名牌、夺优质,全厂员工齐努力。
产品批次能鉴别,问题产生能解决。
凭技术开拓市场,凭管理增创效益,凭服务树立形象。
得过且过,品质不妥。
顾客满意是我们永远不变的宗旨。提供一流的服务,让顾客完全满意。
增强质量意识,提高全员素质。
品管提高信誉,信誉扩大销售。
忧患图自强,荣誉思奋进。
改善提高,永无止境。
你的任务就是唤醒你沉睡的智慧。
令顾客愉快,他们才会做好,次次都做对。
工厂好似常青藤,产品就如藤上瓜;瓜好才能卖好价,工厂效益全靠它。
要想产品销得好,产品质量最重要。
人人有专职,工作有程序,检查有标准,做好留证据。
品质加效率,大家齐努力。
用对我自己的永远不满意,来换取顾客的永远满意。
提供一流的服务,树立一流的品质意识。
筑质量大堤,迎世纪挑战。
创造舒适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上帝”在您心里,质量在您手中。
为创造世界级质量的产品而不懈努力。
无严师,没高徒;不严格把关,难出公有制产品。
质量上,成本降,占领市场有希望。
只有优秀的企业,才能生产出优质的产品。
品质管制人人做,优良品质有把握。
要把质量保,管理不能少;要想质量高,管理要更好。
质量—最好的推销员。
培育优秀人才,制造优良新产品。
坚持一流管理,生产一流产品,提供一流服务,创建一流企业。
一流的质量来源于一流的管理。
没有最好只是更好。
作业标准合理化,品质保证国际化。
市场如水,企业如舟,质量象舵,人是舵手。
抓好产品质量,必须从我做起。
企业要兴旺,质量是保证。
遵守作业标准是作业人员的本分。
诚信为本质量佳,优质服务誉天下。
品质一马当先,业绩遥遥领先。
质量意识强,品质有保障。
眼到、手到、心到、一个不良也逃不掉。
事事落到实处,安全有备无患。
平日用心做得好,企业提升跟着跑。
质量做得好,错漏自然少。
居安思危,提高责任感,坚持不懈抓产品质量。
百名空言不如一个行动。
该说说到,说到做到,做到有效。
质量是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创质量第让顾客满意。
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才有最好的质量和最大的效益。
效益靠质量,质量靠技术,技术靠人才,人才靠教育。
设计合理的品质,为品保之第一步。
全员培训,同步提高,创新进步。
实施成果要展现,持之以恒是关键。
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
累积点滴改进,迈向完善品质。
质量前进一步,管理花十分努力。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重视合同,规范运作,确保质量,信誉承诺。
讲求实效,完善管理;提升品质,增创效益。
建立质量体系,重在务求实效。
要求要明确,执行要坚决。
人人提案创新,成本自然减轻。
重视产品质量,加强企业管理。
成功者找方法,失败者找籍口。
以放心、称心、舒心为出发点,向社会推出“零风险”服务。
我们创造质量,质量满足顾客,顾客惠顾我们。
正常的加以保持,异常的予以纠正。
♛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
为进一步提升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全程监管能力,按照20xx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发展园艺作物标准生产基地,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出口基地”的要求,我区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重点突破、分步推进、强化监管的原则,探索在农业系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的经验和模式。根据20xx年种植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建设试点工作总体要求,以点带面、点面结合,进一步拓展设施农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工作的深度、精度和广度。在“点”上,以吐鲁番市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本追溯单元,完成产品信息识别、产品生产记录、包装和标识上市。在“面”上,吐鲁番市农业局协助、指导试点企业完善可追溯制度试点工作,逐步在本市推广,并建立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自治区优农中心建立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查询平台,并将试点成果逐步在全区基地县和标准园推广。
我区在农业部优农中心大力支持和吐鲁番市农业局的全力配合, 在试点单位和技术服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一年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任务顺利开展,项目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现简要汇报如下:
项目进展情况
1、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健全的工作体系是项目成功的基础。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各级管理部门和承担单位在项目建设之初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作为项目主管部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组成了项目工作组,专人集中办公。一年来,项目工作组在项目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研究总结等方面组织开展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项目承担单位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合理调配资源、开展人员培训、落实相关措施,切实有效地完成了各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2、加强人员培训
为使我区各农业部门、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有更深的了解和认识,充分发挥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在农业生产、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构建现代农业发展长效机制,年初,在部优农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我厅成功举办了自治区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及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培训班,特别邀请农业部及农业厅专家,对各地州农业部门相关负责人,相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管理人员共120人进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与实践、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理论与实践、农业品牌与名牌创建等相关内容的培训,通过培训各级学员明确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中农产品追溯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在全区范围取得的了明显的成效。前不久,我厅组织各地州、市农业局管理及技术人员参加了中国农业科学院组织举办的“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及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重要性及关键制度建设的认识,提升人员素质。为使追溯产品质量管理上水平,项目试点单位在建设之初就引入了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承担了可追溯产品的检测,在不断提升可追溯企业质量安全水平方面发挥了技术支撑作用。目前,各级项目单位职责清晰、分工协作、合力推进,为追溯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合理的制度体系是项目成功的保障。为规范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我区合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 ny/t 1761—20xx》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水果ny/t 1762—20xx》等标准,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试点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县级单位也建立了符合本单位追溯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追溯工作制度框架已基本搭建完成,制度保障作用初步得到体现。吐鲁番市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的从葡萄生产到销售的一整套追溯工作制度,内容细致严谨、可操作性较强,在推动了葡萄产品追溯系统建设、推动了葡萄产品追溯系统建设、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试点企业吐鲁番市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购置了农药残毒快速检测仪器2套,与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合作,葡萄销售期对本乡范围内的葡萄进行果糖、果酸的检测,检测合格的葡萄发放质量可追溯条形码与原产地标识,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予发放条形码和原产地标识。另外建立和完善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5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0xx年,在吐鲁番市农业局倡导下,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建设葡萄标准园区,在整个生产管理过程中采用设施综合管理技术,高新节水技术,实施标准化管理,通过实施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布的葡萄的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规程运用于标准园生产,发展葡萄常规品种的同时,引进新品种,全面提高葡萄的品质,达到绿色葡萄标准化生产。同时,通过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采用科学的施肥、植保技术配套,有效降低葡萄投入成本,减少农业污染,提高葡萄生产的综合效益,从而推动了吐鲁番市葡萄产业化的发展。
4、质量安全责任和意识逐步得到提升
企业的诚信意识是项目建设的前提。一年的项目建设工作使项目承担单位的诚信守法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满足追溯工作的需要,进一步细化生产流程,完善生产规范,优质安全农产品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得到提升;另一方面,随着质量追溯工作的逐步深入,企业和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都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逐步强化。吐鲁番市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由于实施了追溯项目,承担种植任务的农户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使用投入品环节,都能自觉履行领导签字制度,未经领导签字许可使用的投入品,农户都坚决不予使用。各级项目主管领导将实施追溯项目提升到企业回馈社会、体现社会责任的高度认真对待,使追溯项目的意义在更高层次上得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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