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内旅游合同(精品10篇)_大连市国内旅游合同
发表时间:2019-01-21大连市国内旅游合同(精品10篇)。
⏣ 大连市国内旅游合同 ⏣
合同编号,
甲方, (旅游者或单位)
乙方,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活动之相关事项,在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 旅游线路为
出团时间为,
结束时间为,
双方协定,出发和返回各按一日计算。共计,该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等相关细节安排以旅游行程表及相关附件为准。旅游行程表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游客应仔细阅读。不详事宜请咨询乙方接待人员。
二.【团队标准】本旅游团房,餐,车,船的相应标准经双方约定并认可,见下表,
团号房标餐标车标(车型) 船标
三.【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旅游费用,成人 元/人,儿童(签订本合同时未满12岁) 元/人(人数,成人 元/人,儿童 人);共计元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一次性付清 元团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元人民币。
四.【项目费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旅游费用,包括以下项目,
4.1 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办甲方办理所需旅游证件的手续费。
4.2 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交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4.3 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4 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等第一道门票费。
4.5 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4.6 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4.7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该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二条办理。第3项的餐馆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五、【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
5.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途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2 甲方自行承担的保险费;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5.3 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浏览项目费用。
5.4 其他非等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六、【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 年 月 日 时分到(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七、【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 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应于约定出发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7.1 乙方退还甲方已缴纳的费用,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7.2 (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变更旅游时间,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甲方补足或由乙方退回。
7.3(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乙方转团或拼团到其他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享受原旅游合同的同等权利和义务,甲方一旦同意并签字,乙方不再承担原合同的权益、责任和义务。
7.4本次履行,甲方同意乙方根据本次旅游的特点,将与具有可操作本旅游团资质的其他旅行社一起共同完成,其合作伙伴(旅行社)的名称等具体情况,将在旅游行程表等附件中说明。
乙方未在约定时间通知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赔偿甲方。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日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八、【退团或取消】甲方因故退团或一方因自身原因取消团队(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除承担对方产生的费用外,根据双方约定并按下列标准支持违约金。
8.1 在旅游开始前三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
8.2 在旅游开始前三日至第一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
8.3 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
九、【合同转让】甲方 (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乙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与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之日前日通乙方,有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十、【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0.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10.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书面告知乙方。
10.3甲方在参加惊险刺激的项目时,应充分考虑自身条件,特别是在家长在整个行程中应谨慎履行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10.4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害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10.5甲方在旅游中应遵守政策法规和旅游团队纪律,以及旅游行程表约定,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10.6甲方应对自愿购买商品的品质、式样和价格全权负责。
10.7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十一【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1.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做好解释工作。
11.2乙方应将本次旅游对身体条件特殊要求,特别是安全注意事项、旅游地区宗教、民俗等情况作出明确提示。
11.3本次旅游安排购物共, 次;停留时间, ;购物场所名称, 。
11.4乙方应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行程,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不得强制甲方购物。如甲方发现在行程内排的旅游景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产品,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11.5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11.6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不管是否负有责任,应积极抢救,协助处理。
十二、【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有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十三、【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按旅行社条例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罚。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其他】
14.1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本合同如无约定,参照国家旅游局2009年5月1日实施执行的旅行社条例及相关事实细则执行。
14.2鉴于旅游活动的特殊性,尤其在节假日期间,旅行社在游客签订协议时,就可能发生的行程质量问题单方面终止旅游,否则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14.3 本合同签订后;如遇航空、铁路、轮船,长途客车等公共交通部门调整价格,其差额由甲方补足或乙方退还甲方。
14.4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导致行程不能按原计划执行,双方约定,乙方应按照公平有利原则变更行程计划;包括改变车次、航班、换乖交通工具,减少景点或游览时间,乃至取消团队。乙方因此增加费用由甲方按其成本承担,节省的费用退还游客。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情形,参照此约定执行。
14.5因一方是代甲方租用旅游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故双方约定,因交通运输工具的原因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意外时,甲方只以侵权或者运输合同为由向责任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不承担赔偿义务。但乙方有义务协助或代理游客向负有责任的相关经营者和保险公司索赔。
14.6乙方已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受益人为乙方),本次旅游期间如发生并且属于乙方责任部分,在相关权威机关裁决后,由乙方投保的保险公司按其保险条例进行理赔;理赔的范围、时限及甲、乙双方的责任界定,以乙方投保的保险公司的有关条例为准。
14.7 旅游期间甲方发生人身意外伤害而非乙方责任部分,责任及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14.8 乙方建议甲方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代买相关保险。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甲方应在缴纳保费时了解保险条例及相关事宜,乙方代收保险费时即视为甲方已认可其所投之险种及乙方与承保保险公司所签保险协议的相关内容,出险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承保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14.9当甲方不愿自己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如乙方主动为其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或赠送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时,旅游期间一旦有人身意外事件发生,并且乙方负有责任;也应给予赔付时,其保险公司为其理赔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乙方可以先作为冲低赔付部分,其余额在冲低为其处理此事故所产生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后,余下部分培养给甲方。
14.10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为导致旅游行程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执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现行程终止时,甲方应承担已产生之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未产生之旅游费用。甲方应承担已产生之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未产生之旅游费用。
14.1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事宜,应协商解决,不得影响旅游行程计划,如协商不成,待行程结束后甲方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或通过司法机关解决。甲方如因此产生不当行为而影响行程计划并扩大损失的,其扩大损失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14.12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并为自己行为负全部责任。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4.13本合同须甲方签字(盖章)并加盖“乙方旅行社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凡未加盖专用章之合同,乙方将不负相关责任。甲方如发现与乙方下属门市部签约时没使用本专用合同并加盖“旅行社合同专用章”,或没经过甲方和乙方总部业务部门认可,私自将游客拼团的,甲方应拒绝签署旅游合同,并尽可能将此事投诉乙方,乙方将对其下属门市部给予严厉处罚的同时,对甲方给予奖励。
14.14 双方约定,
1、 。
2、 。
3、 。
本团地接社,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4.15 双方特别约定或游客保留意见, 。
14.16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17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团费后生效。至本次履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止。
14.18 乙方再次提醒,凡参加乙方组织旅游的旅客,请仔细阅读或了解乙方投保保险公司之保险细则及索赔须知,并认真审阅本合同后签字。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及电话,
联系电话, 负责人及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大连市国内旅游合同 ⏣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旅游者)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______(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 。
(二)出发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三)结束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时间(包含在途时间)共计_____日_____晚。
(五)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如遇单人房间时,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 。
(八)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购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购物不超过_____次。
(十)自费项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费用以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不超过_____个,付费金额不超过_______元人民币。
(十一)导游服务:乙方全程陪同人员_____ 人,旅游目的地导游员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国内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发前 日内交给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服务标准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此外,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服务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旅游费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费用为:成人每人_______元人民币,儿童(_____岁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币, 总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旅游开始前_____日内付讫。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所需证件、手续的费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如遇交通部门票价调整,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3、《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当补交所需差额。
4、《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览费用。包括自机场、港口、车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览地的往返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5、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含导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非本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交通、餐饮费用,个人医疗费费用,个人行李超重费用,个人的洗衣、通讯、饮料、酒类费 用,个人寻回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行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参与的自费项目的费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的费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人数约定
本次旅游成行的基准人数为______人。参加旅游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乙方可最迟于旅游开始前第3日(不含开始当日,下同)通知到甲方,双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订立新的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第六条 地接社约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视同乙方违约。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实告知本次旅游组团形式、住宿、餐饮、交通、景点、购物、服务标准等行程安排真实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的权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内旅游行程表》记载的内容,组织安排本次旅游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合同约定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自愿购物、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权利。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的权利。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对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与本团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杜绝在景点建筑上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身份、健康、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个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擅自离团活动。
(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
(六)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时,平等协商解决,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扩大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
(一) 核实甲方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 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餐馆、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权利。
(五)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出发前向甲方如实说明本次旅游的组团形式、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提示甲方自愿选择购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保险。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甲方各种证件资料。
(四)对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五)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动。不强制甲方购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保证甲方在《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各景点的游览时间。
(六)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一)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证旅游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承担责任(甲方与其他旅行社另行签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书面同意后,对相应合同内容予以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单方变更合同。因上述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余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二)除前项约定的情形外,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次旅游开始时,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项约定承担责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个人身份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的,承担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费用。
(三)在旅游开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四)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游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过错、自身疾病以及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代办旅游手续及旅游过程中,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手续或代办的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积极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影响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到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当,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减少旅游行程的相关费用,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乙方应负责退换;不予退换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应支付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对其中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内容,乙方应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误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旅游行程中弃置甲方的,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八)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九)除上述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其他违反《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或单方变更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旅游行程中由于飞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权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纠纷。
第十七条 避免扩大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履行完毕。
□附件一:《国内旅游行程表》
□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
□附件三:《委托书》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连市_______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一:
国内旅游行程表
旅行社名称:___________旅行社 团号:_______________ 。
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 行程时间:_____天_____晚。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分。
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结束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预计____时。 用餐安排:全程共计早餐____次,餐标____元/人。午晚正餐____次,餐标____元/人。
交通安排:1、□飞机:_____ 舱。2、□火车:□软卧,□硬卧,□软座,□硬座。
3、□汽车:□大巴,□中巴,□小客车;□有空调,□无空调。4、□轮船 等舱。
住宿安排: □ 星级宾馆,□宾馆无星级;_____人/间,□有空调,□无空调。
全程陪同人员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
出发地点:________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_次,共计:_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
用餐安排:□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_次,共计: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 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 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 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次,共计:_____小时。 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大连市________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二:
甲方(旅游者)名单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大连市_______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三:
委托书
大连市________旅行社:
我们共同委托__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作为代表人,与贵社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国内旅游合同,前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
我们全体委托人和代表人(合计______人)共同作为本国内旅游合同的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受委托人(代表人):_______(签字)
全体委托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辽宁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旅游者与旅行社缔结国内旅游合同关系时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内旅游业务。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企业。
四、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详细阅读本合同文本条款。对不清楚的问题,可以要求旅行社作出明确详尽的解释。
五、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可以共同签署本合同文本附件三的《委托书》,委托一名代表人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代表人和全体委托人共同是旅游合同的甲方。
六、本合同文本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供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使用,表格不足时可以复制。如果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不超过3人时,直接使用合同文本第一条项下的旅游者名单表格。
七、本合同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行,供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双方不予约定的空白行,应当划“×”以示删除。
八、本合同文本条款前有“□”符号的,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应当协商选定。双方选定的条款,应当在“□”中划“√”以示选定;双方不选的条款,应当在“□”中划“×”以示删除。
九、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认真保存合同文本。旅游者还应当留存旅游过程中的有关票据资料,以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或索赔的证据。
十、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大连市旅游局和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 大连市国内旅游合同 ⏣
甲方(团体,委托方): (《参团成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乙方(受托方):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委托乙方组织国内旅游活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旅行服务质量,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合同条款执行:
第一条 委托旅行服务项目及标准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受托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其质量标准向甲方作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并获得了甲方的同意确认,详见《旅游服务项目及标准》(附件二)。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本合同约定。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甲方保证旅行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
3.行程概况:
1)旅行日期:20 年 月 日出发, 月 日返回,共 天 晚。
2)线路名称:
3)住宿标准:全程入住 酒店,房型: ,每晚房数:
4)交通标准:
5)用餐标准:全程共 正 早。早餐为 ,早餐餐标按¥ /人/餐,正餐餐标按¥ /人/餐。
6)全陪服务:全程安排一名乙方全陪服务。【或 全程不安排全陪服务】
7)旅行意外险:甲方□委托/□不委托 乙方代为“个人旅游意外险”购买,险种: ,保险金额:人民币 元/人,保险金额:详见保险凭证。保险单位: 。
【或 乙方赠送出团期间每人一份最高保额人民币 万元,险种: (限70周岁以下成人)】
8)责任险最高保额:人民币80万元/人。
4.行程安排:具体的行程安排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旅行费用(团费)
1.团费(具体团费报价明细参照附件)
1)费用包括:乙方代订机票或火车票等城市间交通费用;代为安排旅行观光汽车、住宿,餐食、包价项目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等。
2)费用不包括:单间差费用,本条1点未列项的费用。
3)旅行社赠送项目:
4)相关费用提示:
3.旅行费用支付方式:【说明:该部分应由业务人员与对方磋商后,对旅行费用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比例清
晰列明。支付方式尽量以银行转账、支票、公务卡为主。】行程中若发生团费变化情况的,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行程结束之后由乙方填报《团费确认函》或《退减团费确认函》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函件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签字盖章回转。
4、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收款人全称 :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 :640557755489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广州远景路支行
5、乙方的旅行服务质量受旅行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督,并已按相关规定足额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如因乙方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可按照本合同第八条处理,但甲方不能因接待服务质量拒付或延期支付团费。否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如约支付全部团款位置。
6、乙方在收齐全部团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等额的旅行发票。
第三条 行程变更或取消处理办法
1、甲方解除本委托合同的,以办理退团手续日至出发前的天数为依据并按一下标准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业务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代订飞机/车/船票等交通工具的费用、酒店住房费用、行程餐食、景点门票、旅行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及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等):
出发前7(按出发日减去办理退团手续日之差计算,下同)天及以上的,扣除乙方已向供应商支付的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6-4天,按应交费用的20%支付业务损失费及违约金;
出发前3天至出发前1天,按应交费用的50%支付业务损失费及违约金;
出发当天,按应交费用的80%支付业务损失费及违约金。
若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乙方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行费用总额。
2、乙方因自身原因取消团队行程时,应如实向甲方说明原因,并尽早与甲方协商另行安排出游,或100%退还旅客已交费用,承担全部的业务损失费,并根据乙方通知日至出发前的天数,按下列比例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7天(按出发日减去甲方退团日或乙方通知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按已交费用的2%;
出发前6-4天,按已交费用的5%;
出发前3天至出发前1天,按已交费用的10%;
出发当天,按已交费用的15%。
3、发生战争、地震、洪水、水灾、火灾、暴风雪、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事件,或依据《广东省突发气象预警信号发布规定》气象台发布“黄色”及以上台风或雷雨大风信号或者橙色及以上暴雨信号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变更或取消行程,但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件详情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出发前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可协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如甲方决定取消行程的,乙方应及时办理有关交通票务、订房等退订手续。
第四条 有关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听从导游(或领队)安排和指挥,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尊重旅行目的地的风土人情和民俗习惯。如甲方的言行严重干扰旅行团队正常运作,或不听从导游安排和指挥,乙方有权取消其随团自个,并由甲方承担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甲方因违约、自身过错(如违反法律法规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等)、自由活动时间的个人行为、自身疾病等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自行承担,但乙方应给与积极协助;如甲方因此不能继续形成的,乙方应作妥善安排,所交团费扣除已发生费用和损失后,按多退少补处理。
2.行程中,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丢失、被盗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财产被盗、抢,游览景点或乘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情形的,如乙方无过错,则不负赔偿责任,但应给与甲方必要的协助。甲乙双方均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自身行为导致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3.行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甲方不得以旅行服务质量问题等任务里有,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违反国家与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行径强迫乙方接收其提出的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因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或交通堵塞、或原定景点临时暂停或可能即将有暴雨、冰雪、大雾、风沙、台风、巨浪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旅游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不视为乙方违约,因此引致行程中未实际发生的费用的,乙方可予退还。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未能乘坐预定公共交通工具(即误机、误车或误船)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支付直接损失20%的违约金。
5.乙方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行景点、减少服务项目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在旅行目的地继续完成约定旅行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
6.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和财务安全需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服务,对可预知危及甲方人身、财务安全的项目和需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
7.乙方应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损毁甲方证件、票据,或有关代办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
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因此而增加的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8.行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的、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政府重大礼仪活动,飞机、火车、轮船等晚点等),乙方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行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甲方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再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双方应积极配合,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双方合理分担。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合同约定之外的项目(包括经典、购物点、风味小吃、收费娱乐项目等)。行程中的购物摊点和商店,如果不是乙方和导游专门安排,乙方和导游也不要求旅行者必须前往购物的,不属于乙方安排的购物活动。甲方自行参加本合同约定之外的项目,因此所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10.旅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应以服务质量等任何理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收其提出的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甲方自行承担。
11.行程中,因宾馆、饭店等因素导致乙方不能提供与本合同约定标准完全相同的住宿、餐饮服务项目时,甲方愿意接受不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其他服务项目替代。
12.甲方在行程中自行脱团的,由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乙方无需退还旅行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3.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成员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4.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成员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甲方成员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5.本合同为委托合同,乙方仅在接收委托的范围内承担过错责任。
第五条 关于选择旅行服务项目的特别约定:
基于甲方自身的选择,若行程中有个别或部分的服务供方由甲方特别指定的,乙方同意接收甲方委托代为订购相关服务。但因上述甲方特别要求的酒店、餐厅、景点等出现服务质量未能达到约定标准、服务存在瑕疵、所提供服务未能对甲方尽到人身和财产安保义务等问题的,甲方应向该第三方追索,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甲方签约代表和随团指定人员为甲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在团队出发前或行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参团人员、行程安排、接待标准等事项的变更)与乙方进行洽商、处理,并有权就变更的内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其与乙方的签约代表或随团指定人员确认、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以作为合同的附件内容。
1)甲方签约代表:姓名:_______,电话: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__;签字样式:_____________;
甲方随团指定人员:姓名: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签字样式:________。
2)乙方随团指定人员:指由乙方委派并全程陪同的导游,其姓名、联系电话由乙方在出发前通知甲方。
2.本合同的附件内容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检所、消费者委员会等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乙方质检部电话:86338888;所在地(广州市)旅游质检所电话:86666666;广东省旅游服务热线:12301.
第八条 其他
1.甲方签约代表有权代表甲方参团成员与乙方签约,并在签约后___天内将甲方的《参团成员名单》提交给乙方。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相关情况等选择是否接受甲方报名参团。签约后甲方参团人员需要更换的,应在出发日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更换后人选的相关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其参团,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乙方不予受理。同时,甲方业务经办人员应负责将已签订的合同、行程表(含安全告知、提示等)等相关信息传递至每一位参团成员。
2.甲方应当确保参团人员自身无传染性疾病且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行团旅行,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成员的健康状况告知乙方。旅行行程中若因自身年龄或健康原因导致的意外情况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和风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若甲方隐瞒实情,乙方发现其中之参团成员不适宜出团的则有权阻止,并按合同第三条第1款之甲方退团的约定处理。
若甲方参团人员怀孕的,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相关情况等选择是否接受甲方报名参团。若甲方参团人员在报名后怀孕的,应尽早告知乙方终止出团,所交费用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的预定处理。另外,因乙方接待条件有限,本旅行产品仅适合80周岁以下的认识参加,若超过80周岁以上的建议参加适合“银发族”的特定团队。若旅行途中因自身年龄或身体健康原因引发问题,由甲方及该成员及家属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乙方无关。
3.甲方确认在本合同及附件中所留电话已开通并持续运行良好,以作为甲方与乙方联系的唯一方式,若因甲方电话问题导致乙方未能通知甲方相关事宜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甲方是否需要乙方上门或到甲方指定地点接团:(在选择的一项中打勾)
(1)□否;
(2)□是,需到该地点接团: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路_____号。
若甲方需要乙方上门接团或者到甲方指定地点接团的,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详尽、清晰、明了的地图等接团地点资料。如因甲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接团地图等接团地点资料不够详尽、清晰、明了或者引起乙方导游和司机误解而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到达接团地点,乙方不承担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5.甲方同意,行程线路的航班(车次)以航空公司、车站确认的最终航班、车次时间为准。乙方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组团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以及组团社的领队姓名和电话,在出团说明会或出团前(集合地)告知。
6.监狱旅行途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料之外的情况,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的前提下,对景点的游览顺序作合理的调整。
7.参加打猎、滑水、滑冰、滑草、漂流、蹦极、跳伞、滑翔、乘热气球、骑马、赛车、潜水、攀岩、快艇等属于高风险性游乐项目的,敬请甲方(特别是老年人)务必在参加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如甲方不具备较好的身体条件及技能,建议不参加此类活动。甲方参加此类活动应当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否则不应参加上述高风险项目。如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意外伤害,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参团成员名单》、《行程表》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双方应在本委托旅行项目出发前的天内签订,若本合同一方或双方未能在前述时限内签字及盖章的,本合同乙方均有权接触合同且双方互勉责任。
10.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 地址:广州市机场西乐嘉路1号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大连市国内旅游合同 ⏣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______(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 。
(二)出发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三)结束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时间(包含在途时间)共计_____日_____晚。
(五)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如遇单人房间时,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 。
(八)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购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购物不超过_____次。
(十)自费项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费用以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不超过_____个,付费金额不超过_______元人民币。
(十一)导游服务:乙方全程陪同人员_____ 人,旅游目的地导游员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国内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发前 日内交给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服务标准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此外,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服务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旅游费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费用为:成人每人_______元人民币,儿童(_____岁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币, 总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旅游开始前_____日内付讫。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所需证件、手续的费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如遇交通部门票价调整,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3、《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当补交所需差额。
4、《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览费用。包括自机场、港口、车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览地的往返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5、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含导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非本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交通、餐饮费用,个人医疗费费用,个人行李超重费用,个人的洗衣、通讯、饮料、酒类费 用,个人寻回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行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参与的自费项目的费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的费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人数约定
本次旅游成行的基准人数为______人。参加旅游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乙方可最迟于旅游开始前第3日(不含开始当日,下同)通知到甲方,双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订立新的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第六条 地接社约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视同乙方违约。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实告知本次旅游组团形式、住宿、餐饮、交通、景点、购物、服务标准等行程安排真实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的权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内旅游行程表》记载的内容,组织安排本次旅游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合同约定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自愿购物、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权利。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的权利。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对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与本团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杜绝在景点建筑上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身份、健康、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个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擅自离团活动。
(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
(六)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时,平等协商解决,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扩大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
(一) 核实甲方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 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餐馆、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权利。
(五)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出发前向甲方如实说明本次旅游的组团形式、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提示甲方自愿选择购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保险。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甲方各种证件资料。
(四)对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五)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动。不强制甲方购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保证甲方在《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各景点的游览时间。
(六)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一)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证旅游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承担责任(甲方与其他旅行社另行签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书面同意后,对相应合同内容予以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单方变更合同。因上述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余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二)除前项约定的情形外,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次旅游开始时,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项约定承担责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个人身份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的,承担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费用。
(三)在旅游开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四)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游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过错、自身疾病以及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代办旅游手续及旅游过程中,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手续或代办的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积极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影响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到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当,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减少旅游行程的相关费用,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乙方应负责退换;不予退换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应支付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对其中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内容,乙方应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误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旅游行程中弃置甲方的,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八)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九)除上述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其他违反《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或单方变更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旅游行程中由于飞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权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纠纷。
第十七条 避免扩大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履行完毕。
⏣ 大连市国内旅游合同 ⏣
甲方:
乙方:
甲方策划活动与乙方合作,由乙方组织策划活动中的室内激光/烟火表演部分,双方友好协商签定合同的具体事项如下:
表演要求
表演时间:
表演地点:
表演内容:
每天激光器表演时间不超过小时。
安装工位:现场具体分析。
表演效果:参考效果图案。造型清晰,色彩艳丽。具体示现场情况由乙方专业设计人员与甲方协商确定。
甲方责任事项:
设备器材运到后,甲方协助乙方安置和存放表演设备的安全。
负责与当地主管部门和场地的领导部门协调关系。使设备的存放,安装,能够安全合理合法地顺利进行。
安装表演期间甲方负责维护现场的秩序。并且保证工作区域(工作区域由乙方征求甲方意见后双方共同确定。)内无游人、闲杂人员。
乙方责任事项:
负责安排激光烟火表演器材设备和技术人员。
负责器材设备的来往运输。
负责现场设备的安装,调试,设计并提出合理方案。
负责表演和设备控制。
负责表演后现场的清理(激光工作区域)。
表演设备
激光部分:
激光器绿色离子激光器,蓝色离子激光器各一台,激光表演软件及电脑两套。三色小型激光器台,红色激光器台,烟雾机台,自动升降纱幕台。
激光表演操作师名。
工程车辆。
烟火部分:
点火控制箱台
烟火安装燃放操作师员
烟火器材:
现场要求
电源要求:与舞台灯光分离的单独的5kb元
友情链接:
甲乙双方签订本《激光表演合同》后,甲方预先支付人民币:元给乙方。乙方收到预付金后准备激光表演设备、程序编排、技术人员、及运输运到现场,提前做彩排表演并与甲方调整协商,合格后乙方开始正式现场安装表演。
余款元甲方于表演结束后现金/支票付清。
时间安排
20xx年月号乙双方签定本合同,甲方付预付金。
20xx年月号到20xx年月号乙方做准备。
20xx年月号到20xx年月号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
补充条款:
账号:
发票抬头: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 大连市国内旅游合同 ⏣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团体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定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游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西安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和〈旅游安全须知〉。同意遵守并将其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3. 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选择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①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②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主要事项
┌───────┬───────────────┬────────┬───────────┐
│团号 │ │人数 │ │
├───────┼───────────────┼────────┼───────────┤
│旅行日期 │ │线路与景点 │ │
├───────┼───────────────┴────────┴───────────┤
│交通工具 │ │
│及标准 │ │
├───────┼───────────────┬────────┬───────────┤
│住宿标准 │ │责任保险金额 │ │
├───────┼───────────────┴────────┴───────────┤
│用餐标准 │ │
├───────┼────┬────┬─────┬────────┬─────┬─────┤
│导游服务 │派全陪 │ │不派全陪 │ │备注 │ │
├───────┼────┴────┴─────┴────────┴─────┴─────┤
│购物娱乐安排 │(见行程表) │
├───────┼───────────────┬────────┬───────────┤
│预付款数额 │ │应交纳团宽总额 │ │
├───────┼───────────────┴────────┴───────────┤
│特别说明 │ │
├───────┼────┬────┬─────┬────────┬─────┬─────┤
│ │ │ │ │ │ │ │
└───────┴────┴────┴─────┴────────┴─────┴─────┘
2.甲乙双方同意扼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3.本合同的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4.为保证甲方利益,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①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②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况:
①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巳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巳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戒、警告或事先说明;
b.所发生的违约问题非乙方责任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质量问题的发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d.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妥善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申诉,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
1.西安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行程安排表。
3.旅游安全须知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须加盖乙方合法注册的“__旅行社”公章或“__旅行社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及邮编: 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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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3、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因保管、保存不善而损坏或者丢失的责任自负。
4、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5、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对旅行社的应急处置予以积极配合,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6、行程中发生纠纷时,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7、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8、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9、因自身原因,如犯罪、过失行为、自身疾病、自己行为判断失误等造成自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旅游者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八条旅行社的权利
1、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3、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4、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5、制止旅游者违反法律、当地风俗习惯的言行。
第九条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3、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4、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5、在出团前向旅游者提供《行程单》,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及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8、旅游者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6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9、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10、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1、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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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内旅游攻略
河北白洋淀 诗意荷殇VS浪漫芦花 盛夏碧浪翻滚的芦海,到了10月便是一片金黄。绽放的芦花花絮在秋风中漫天飘舞,像蒙蒙的细雪,甚是唯美浪漫。此时荷塘里亭亭玉立的荷花也早已卸下了骄人的容颜,残败模样张扬着荷殇的诗意美。 苏州天平山 好一个五色并存的秋天 天平山的枫叶入秋经低温霜打后,叶色逐渐由青变黄、转橙、呈红、泛紫,往往一棵树上就五色并存,是名副其实的“五彩枫”。有的还会呈现出浅绛、金黄、橘黄、橙黄、橙红等美丽色彩,“似烧非烟火,如花不待春”的感觉油然而生。半山腰的.望枫台是最佳观赏处。 浙江茗岙梯田 沉浸在稻香中让你如痴如醉 在很多人眼里农历五月的茗岙是最美的,因为注满水的农田在光线的折射下如同镜子一般明亮。但是小编觉得其实十一月水稻成熟却还没有收割时的茗岙才是人间一大绝美之景。层层叠叠的金黄,在秋风的微拂中翻滚着浪花,空气中都洋溢着丰收的喜悦。 1.盐洲岛 位于惠州东南部,与巽寮湾相距不远,却是一个鲜为人知的地方,没有大酒店,没有著名景点,有的是红树林滩涂、鹭鸟纷飞、野舟渔火、玄武石海滩,一派原生态的自然环境,吸引着不少摄影发烧友的聚集。一个人在岛上听着海浪的声音,感受一下星空下那片最美的世外桃源。然后,既然是双十一,当然少不了一顿买买买吃吃吃,这里的渔排海鲜也是十分美味的哦! 玩点:白沙村赏落日滩涂、海滩戏水,欣赏玄武岩、西冲杨屋村摘秋藕、乘快艇吃渔排正宗海鲜 旅游网权威发布广东连州龙潭峡谷将建世界级玻璃桥,最早2017年10月1日开业,更多广东连州龙潭峡谷将建世界级玻璃桥,最早2017年10月1日开业相关信息请访问旅游网。 连州龙潭峡谷将建世界级玻璃桥 正当世界上最长、最高的全透明玻璃桥位于中国张家界大峡谷玻璃桥备受瞩目时,未来连州将出现一条比它更长的玻璃桥。该玻璃桥长520米,高230米,全透明,横跨在广东连州市九陂镇的龙潭峡谷中。 据了解,张家界大峡谷玻璃桥是以横越峡谷为特色,而连州龙潭峡谷玻璃桥的特色是横跨越整条小北江,两者各有不同特色。连州小北江峰奇险峻,山川秀丽,古迹林立,山水相依,届时将成为粤北地区又一特色旅游景点。 它的建成预计目前将成为世界最长的跨江式观光玻璃桥。它就像一架天梯,把小北江迷人的仙境尽收脚底,给游客带来意外惊喜和步步惊心的惊险体验! 据悉,该项目将于下月11月5日进行奠基开工仪式,最早将于明年2017年10月1日开始试业,届时将提前一个月进行预订售票。 连州龙潭峡谷玻璃桥 连州跨江观光玻璃桥即将开建 据龙潭峡谷百果庄园负责人介绍:“该项目总投资10亿元,除了跨江观光玻璃桥外,这里还会打造建设以生态农业为基础,结合休闲度假为一体的旅游示范园。”生态果园生产基地 目前,百果庄园已开发种植桃树品种,往后的每年3月8日将会计划举办“千亩桃花观赏节”。当然,除了桃树,其它果树也逐步开发种植 南方冬枣种植园地 150亩的冬枣种植基地也将出现在百果庄园。等到庄园的冬枣挂果,就可以入园采摘,品尝新鲜的冬枣,体验采摘的乐趣!( 旅游文化游玩项目 特色旅游配套项目工程占地约500亩。目前正在建设的休闲度假木屋,计划将有300多间。 温泉等项目也正火热兴建中,初步预计年底第一批别墅木屋群将可以接受预订。 除此之外,百果庄园将在山顶上建造一座大型观音佛像,山腰里建设云山花海,动物公园。 另外绕山打造一条30公里的万人徒步线。篮球场、羽毛球场以及生态泳池、观光单车道、野外拓展、休闲水上乐园等等特色项目也在筹划建设当中。 甲方(团体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的《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其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出团日期 路线与景点 (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责任保险最高保额 用餐标准 早餐次,正餐次,标准: _____元/人天 导游、司机服务 派全陪 不派全陪 含不含导游服务费 元/人天 含不含司机服务费 元/人天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 主要事项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经营资格的旅行社进行旅游活动,有权要求乙方出示由国家旅游局或江西省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乙方实际营业场所应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一致。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并要求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行程安排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在旅游过程中按照约定内容提供服务。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甲方可自愿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有关保险条款处理。 (四)自主选择自费项目、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行程安排带团到合法的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约定的购物安排,有权拒绝乙方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六)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投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甲方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国家旅游局印制的《IC卡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甲方认为乙方未按旅游合同约定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并要求赔偿。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二)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与乙方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三)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服从旅行社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团体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四)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 ,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按照服务标准选择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三)不成团时,有建议甲方转人其他团队或者其他旅行社团队的权利。 (四)甲方在行程过程中因疾病或其它事由离团或放弃行程中某项内容,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 (五)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利益。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应当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应当就旅游的行程、服务标准、购物等情况向旅游者作如实陈述,不得作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宜传。 (四)必须在团队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旅游项目具体内容,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重要事项、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及其它注意内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意外保险及其它保险。 (五)应当本着谨慎、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乙方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行业标准。 (六)旅游过程中改变行程或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出具或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乙方不得强行安排旅游者购物。 (七)旅游过程中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乙方应当协助解决。 第五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由于自身过错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而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2.乙方违约责任 (1)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丈2)乙方服务未达到行业规定标准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4)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旅游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旅游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旅游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5)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及其他约定服务内容和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差额。 (6)乙方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搜: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旅行社应当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二)解约责任 1.甲方解约责任 甲方在旅游活动开始前解除本合同,除赔偿乙方因预订交通实际造成的损失,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含)以前通知到的,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 (3)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 (4)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不参团的,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30%. 2.乙方解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取消的,除应立即通知申方外,乙方应退还甲方缴纳的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7日(含)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 (2)在旅游开始前第7日至第5-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3)在旅游开始前第4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5%; (4)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5)在旅游开始当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总额的30%. (三)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由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四)免责条款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六条 旅游投诉 甲乙双方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据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江西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通讯地址:;邮编 江西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第七条 本合同《通用条款》一式一份由旅游者保存,《专用条款》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专用条款》甲方必须是由旅游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经旅游者书面委托)签字;乙方必须是由旅行社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旅行社公章,旅行社内设部门或门碘公章无效。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作为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专用条款(甲方持有) _________旅游(_____天_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打社) 甲方自愿选择乙方所提供的旅游服务。为保证薄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时间与费用 (一)旅游时间:共_____日,共_____晚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地点结束。 (二)旅游服务价款和支付时间 本旅游线路价格为成人_____元/人;儿童_____元/人。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人,其中成人_____人,儿童_____人。总费用为_____元。旅游费用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托运和超重费)、餐费(不含交通工具上用餐费用)、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酒类、饮料、洗衣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_____费、_____费、_____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2.分期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剩余旅游费用在本旅游团队出发前付清。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一)主要游览景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宿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用餐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通工具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次或整个行程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分钟。 (六)乙方安排的自费项目及费用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导游服务(全路、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制作详细的旅游行程表,并加盖旅行社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发前__________日交甲方。 第三条 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应于约定出发前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解约责任。如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旅游者转给其他有权经营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物,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五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夯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通用条款”内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活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专用条款 _____旅游(_____天_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愿选择乙方所提供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时间与费用 (一)旅游时间:共_____日,共_____晚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结束 (二)旅游服务价款和支付时何 本旅游线路价格为成人_____元/人;儿童_____元/人。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人,其成人_____人,儿童_____人。总费用为_____元。旅游费用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托运和超重费)、餐费(不含交通工具上用餐费用)、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酒类、饮料、洗衣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_____费及_____费_____费、_____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2.分期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剩余旅游费用在本旅游团队出发前付清。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一)主要游览景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宿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用餐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通工具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次或整个行程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_分钟。 (六)乙方安排的自费项目及费用______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导游服务(全陪、地陪)______。 (九)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制作详细的旅游行程表,并加盖旅行社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发前______日交甲方。约定出发前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解约责任。如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旅游者转给其他有权经营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五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通用条款”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通用条款”内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游团队编号: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大连市国内旅游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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