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范文十九篇)

发表时间:2024-03-13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范文十九篇)。

〈1〉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

合同

一、项目名称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

二、项目的技术内容、形式和要求

1、内容

乙方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和有关技术要求,完成甲方委托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向甲方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确保报告书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书通过技术评审后,乙方须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报告书,并向甲方提交报告书(终稿)。

2、服务的内容、形式、要求

2.1编制内容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建设项目及项目区域概况;2).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分区;4).水土流失预测;5).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及主要工程量;6). 水土保持监测;7).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8).方案实施保障措施;9).结论与建议等。

2.2水土保持方案初步成果

简要阐述风电场项目涉及的水土保持、流失、监测等因素,项目场区是否涉及敏感因素,并简要评价。

2.3编制要求

设计工作应满足国家、广西和行业的最新规范、标准及中广核相关的设计管理制度的要求。

报告成果文件应全面满足设计要求的内容,内容齐全、表述清晰;成果文件使用中文,所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际通用的公制计量单位。

2.4提交成果要求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最终编制文件(包括电子版)内容要求如下,

1) 提交纸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0份

2)提供电子文件一份(PDF版)

三、服务的期限、地点

1、履行期限,

1.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成果初稿提交,甲方审核通过后7天内完成正式报告提交,并报送相关水利及审批部门上会审核,评审结束后10日内完成报告修改,最终报送相关水利及审批部门审批。

1.2合同履行地点,

四、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格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为固定总价。此价格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查、报告书的编制和出版、参加有关部门召开的评审会(如技术评审专家费及会务费用等)及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2支付方式

2.1合同签订并生效,乙方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乙方协助甲方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税率为6%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支付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2.2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五、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事项及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规定

1、 知识产权

乙方完成本合同所述工作的所有成品及其所有相关附件、附表与配套文件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2、 保密

2.1、甲方保守乙方有关咨询服务的方法和秘密,不得向第三方转移。

2.2、乙方人员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保密,使用的技术资料在技术咨询服务活动结束后必须归还,不得有复印、复制、传阅、摘抄等行为,严守企业秘密。

六、验收

1、 乙方需交付载体,

1) 提交纸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0份

2)提供电子文件一份(PDF版)

2、验收方法,乙方交付的报告书经甲方确认后,须按规定参加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并作为甲方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的技术支持文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且协助甲方获得有关批复文件,则视为验收合格。

七、双方当事人的义务或协作事项

1 、甲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建设项目的有关资料;

按照合同约定,分期向乙方支付设计经费。

2、 乙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须安排有水土保持设计资质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技术的规范标准和规定完成甲方的委托;并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范围、份数向甲方交付报告书,对报告书的质量负责;

2)乙方负责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并承担包括技术评审会议费和专家咨询费在内的评审会产生的所有费用;

3)乙方须协助甲方完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报批程序;

4)乙方须支持甲方工作安排,尊重甲方意见,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八、风险责任的承担

1、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成果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造成损失的,如乙方无过错,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技术规范变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特殊安排,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服务工作延误或不能完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努力配合甲方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如无故终止合同,已支付的费用不得要求退回,并赔偿乙方损失,乙方如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应当退回。

2、乙方如果因为自身技术能力不足或工作失误导致工作的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如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不能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评审要求,乙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以满足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乙方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的,除负责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外,从第4个工作日算起,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经甲方二次验收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仍不能满足评审要求,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5、本合同工作成果归甲方所有。未经对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资料、文件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若违反此规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赔偿损失。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与其他机构再次签订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合同,如违约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十、争议的解决

1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规则进行仲裁。

2 、上述仲裁中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 、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门仍继续执行。

十一、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均已完成合同中各自的义务后终止;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附件

(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商务联系人,

电话,

技术联系人,

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商务联系人,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2〉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上级委托,经主任会议研究,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及相关部门人员、部分县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水土保持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水土保持法》所取得的成绩:
   1、我县贯彻《水土保持法》组织领导得力。
   县人民政府将贯彻《水土保持法》,防止水土流失列入县人民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专门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做到专人负责。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长远规划,分期实施。
   2、狠抓《水土保持法》学习、宣传工作。
   近年来,县政府将《防洪法》的学习,宣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我县“四五普法”工作,不仅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还在乡镇集市,采取出动宣传车、利用广播电视宣传等办法,进行广泛宣传。近三年以来,举办讲座15场次,悬挂横幅200余条,印发宣传材料5万余份,广播宣传20次,电视讲座10次,受教育群众达15万人次。
   3、县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水土保持工作。针对我县地形较复杂,托什干河及南北山洪水冲刷严重,而我县财力不足的实际,县政府及主管部门制定出长远计划,立项上报,争取上级支持,积极筹措资金,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防止水土流失。近四年,我县投入资金63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00万元,自筹538万元用于保持水土工作。建成10公里防渗渠,以减少洪水冲刷的危害。几年来,县政府利用春季植树造林,在托什干河两岸及南北山防洪地段营造防护林一万余亩,有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县政府在学习、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与我县实际,与《水土保持法》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学习、宣传《水土保持法》仍然不够,虽然县政府及主管部门进行了广泛宣传,但不够深入,覆盖面不广。因此,群众及社会水土保持意识仍然不强。
   2、各乡镇政府对《水土保持法》认识不高,危机感不强。近几年以来,我县阿合雅,阿卡塔格,阿克托海,英阿瓦提,牙曼苏等乡镇受洪水危害较为严重,但采取防范措施不力。
   3、主管部门到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有待加强。水土保持工作还未纳入法制轨道。各乡虽然也采取措施开展水土保持工作,但因财力不足,效果不明显,也易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增加农民负担。
   三、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县政府及水利部门要抓住四五普法的有利时机,狠抓学习,加大宣传,常抓不懈。
   2、要加强领导,强化学习、宣传,形成人人关心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水利部门要在贯彻好水土保持法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措施,加大执法力度。
   3、县政府及水利部门要重视调查研究,针对洪水冲刷严重的问题,制定长远规划,争取上级支持,积极筹措资金,采用县财政适当补贴,农民投工投劳的办法,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3〉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水管单位要积极主动向主要领导汇报,认真组织抓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研究制定宣传方案,统筹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分工、进度等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明确宣传活动要进机关、进社区(村)、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和深度,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宣传月期间,要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政务大厅LED滚动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内容及宣传口号,在人居密集地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届时县水利局也将利用广场咨询、宣传栏、送法下乡等宣传形式,发放宣传资料不少于5000份,开展广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大力营造关心、重视、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通知强调,各乡镇(街道)水管单位积极报送开展宣传活动的相关信息,每个单位活动期间在县级以上网站至少报送一篇稿件,并于4月15日前将开展宣传活动总结及影像资料报送县水利局水保办,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年终考核。

〈4〉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蔚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国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县、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重点县。20xx年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蔚县水土保持局按照“夯基础、增保障、优环境、强素质、清底数、抓重点、转职能”21字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并且被省水利厅、省人社厅评为20xx~20xx年河北省水土保持工作优秀单位。

1.领导重视优环境

蔚县县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每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制,成立了蔚县水土保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蔚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编制《蔚县水土保持规划》,划定“三区”并进行了公告。县人大每年组织1次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视察和监督检查,把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县政府共同研究依法处理。县政府多次组织召开水土保持工作协调会,协调生产建设单位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列入工作议程,并做出重要批示。20xx年4月,县领导就水利水保改革发展的有关问题接受了《中国水利报》记者的专访,明确提出加强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制定出台了《蔚县加快水利事业发展的意见》,确定了“南封、北保、西治、东改”的水土保持生态发展战略;20xx年2月,县委、县政府举办县域经济发展高层论坛,邀请水利部倪文进副司长做了现今水利水保发展趋势专题讲座,就县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希望;20xx年5月,县政府召开了蔚县保护生态环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工作)专项会议,传达了省水利厅督查意见,学习了《关于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冀纪〔20xx〕38号)》,通报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现状,安排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及防汛安全检查等工作。领导的支持和关注,为水土保持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动力、提振了士气、增强了信心。

2.法制建设增保障

结合新《水土保持法》的颁布实施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活动的开展,蔚县立足县情以政府文件形式,先后制定完善了《蔚县实施〈水土保持法〉暂行办法》、《蔚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蔚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办法》、《蔚县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规定》等12项制度办法。以水土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作为切入点,进一步明确了水土保持补偿的内涵,确定了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范围,强化了人为水土流失防治的法律责任,完善了法律救济途径,增强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证和制度保障。

3.狠抓宣传夯基础

蔚县把《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始终贯穿于水土保持工作中,采取“三结合”的宣传方式(长期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案件查处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政府组织与舆论引导相结合),确保“五有”(街道上有点、报刊上有文、电视上有像、电台上有声、手机上有信)。四年来,累计投入宣传专项经费10万余元,召开各类座谈会、新闻发布会30余次,翻印新《水土保持法》1000册,刷写宣传标语20xx余条,发放宣传单20000余份,出动宣传车100余辆次,深入全县22个乡镇及主要街村普及社会公众的水土保持常识,引起了广泛关注和支持,提高了生产建设单位编报、实施水土保持方案,防治水土流失的自觉性,执法环境明显改善。

4.调查研究清底数

为搞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工作,20xx年伊始,蔚县着力更新执法软硬件装备,提高了队伍的履职能力。先后组织20余人,利用近5个月的时间,深入全县所有大中小型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开展拉网式摸底调查,彻底掌握了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现状,并按有无批复、大中小型分门别类建档立案,输入数据库,涵盖了煤矿、风电、公路、采石(砂)场、砖厂等项目,做到了底码清、数字准、资料全、内容广。

目前,全县涉及水土保持的生产建设项目84个,其中省批项目75个,开展水土保持“三同时”工作的48个(通过验收21个),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一是对有批复的重点项目,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检查,督促其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并按时验收;二是对没批复的项目,要求其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做好水土保持防治工作;三是对采石(砂)场、砖厂等小型项目,耐心细致做好水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要求其编报实施水土保持方案。

5.学习培训强素质

一是健全机构,充实队伍。选拔了8名年富力强、精业务、懂管理、高学历、高素质人员充实到蔚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大队,纳入编制。目前,我县有水土保持专职执法人员12名、兼职44人、村设有管护员,形成了县、乡、村3级监督管护体系。二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县水保局每年举办执法人员、生产建设项目单位、乡(镇)水保员、县水保局有关干部职工参加的水土保持执法培训班,邀请县政府法制办、人民法院执行庭讲解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等知识,讲解相关法律条款之间的关系。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技术骨干和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多次赴省先进市县考察学习,增长了见识,学习了先进经验,开阔了思路,提升了队伍执法水平。

6.查处案件抓重点

工作力度决定工作成效,工作成效反映工作力度。蔚县将重点案件查处作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及“三权一案三同时”制度落实的重要内容。一是规范执法,执法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之以法”,争取生产建设单位的配合、理解与支持。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遵循执法规程,现场检查保留足够的声像资料。二是查处落实,把不编报方案、不落实方案、不开展验收、乱堆乱弃并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危害的项目作为重点查处对象。对省水利厅挂牌督办的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督查,确保违法行为整改落实到位。如某风电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落实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且缺乏有效的施工管理,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形成了安全隐患。为此,省水利厅、张家口市水务局、蔚县人民证府和蔚县水土保持局多次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先后采取印发水土保持督查意见、与建设单位深入沟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向蔚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措施,让企业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和问题,对该企业震动很大。目前,已编制完成治理方案,预计今年5月可开工治理。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大大推动了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促进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一批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开始自觉履行防治义务,逐步将水土保持纳入企业文化,人为的水土流失扩大趋势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20xx~20xx年累计督促、协助生产建设单位申报水土保持方案62个、正在编报4个、实施水土保持方案48个、通过竣工验收21个;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837万元;下发执法检查通知书57份,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份,行政处罚通知书7份,行政处罚强制执行书1份,收缴罚款132万元。实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带动全县”的良好效果。

7.服务企业转职能

为生产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共创共赢一直是蔚县水土保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当企业发展壮大了,水土保持工作才能做得更好;只有水土保持工作为企业服务好了,企业才能尊重并支持水土保持工作。蔚县水保局着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一是规范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行了政务公开、一次告知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公布了举报电话,公开审批流程、限时办结,既方便了企业,又提高了效率,受到了企业一致好评。二是超前服务,减少企业损失。县水保工作人员送法律送知识,履行事先告知义务,及时告知企业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不足、排查安全隐患及应注意的事项,避免因施工不当而受到处罚,减少企业损失。三是技术服务,树立良好形象。充分发挥业务部门自身优势,当好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的参谋,协助解决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疑难问题,与建设单位一道,共同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做好。针对施工企业水土保持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缺点,县水保局及时派出业务骨干,全程免费跟踪服务,累计派送技术人员50余人次,对水保方案、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山区特点和企业实际,坚持“适地适树、费省效宏”原则,寻找最佳治理方案、施工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20余条。县水保局被誉为“企业贴心人”,既防治了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活、生产条件,也为企业节约了资金、营造了优美的环境,提高了企业竞争力,实现了“双赢”。

〈5〉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公司内部做到公平公正,是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条件。企业中,太过厚待少数人则是对其余所有员工的不公正,其危害更大。注意所谓公平公正,并不是形而上地将待遇拉成一条水平线。根据员工的能力和表现进行合理的奖励,也是公平的一种体现。

中国企业传统的沟通模式是垂直单向沟通,即从上到下一层一层的沟通,但是缺乏“回路”,没有从下到上的沟通,也没有横向的沟通,这是一种已经无法适应形势的沟通模式。对于企业战略,领导者于管理层需要向下传达,描述,让企业上下认识清楚。

企业领导者必须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对公司员工进行专业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全员素质教育,首先从企业领导做起,不断提高全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只有依靠企业全员上下的共同努力,才有可能改善企业管理状况,提高企业的竞争实。

企业领导者不能一味照搬过去或者他人的管理模式,必须根据时势动态的变化和自己企业的具体情况来考虑企业是否转型,从而创新企业管理的新格局。

〈6〉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作为一名水土保持工作人员,我已经从事这项工作多年。在这段时间里,我见证了很多环境问题的出现和解决。水土保持工作计划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因此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水土保持工作计划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

一、 为什么需要水土保持工作计划?

水土流失是一项全球性问题,它会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缺水、洪涝灾害和气候变化等问题。有很多人认为水土保持只是让土地保持在陡坡和山坡上。但实际上,它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需要在整个流域内展开。这就需要水土保持工作计划的实施。

水土保持工作计划能够制定出合理的土地使用方案,从而保护土地和水资源。它可以有效地减少水土流失和地面侵蚀,防止农作物和土地被冲走,减少水位下降导致的缺水现象。同时,水土保持工作计划可以改善环境,促进生态平衡。因此,水土保持工作计划是非常必要的。

二、 如何实施水土保持工作计划?

1. 了解本地的水土条件
首先,水土保持工作人员需要了解本地的水土条件。在制定工作计划之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和环境评估。这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本地的水土保持需求,并为实施工作计划提供依据。

2. 确定土地使用方案
基于现场勘察和环境评估的结果,水土保持工作人员需要确定土地的使用方案。他们需要考虑到地形、土壤和气候等因素,制定出最佳的土地使用方式。例如,他们可以决定在陡坡或山坡上种植树木以防止水和土壤的流失。

3. 实施工作
一旦确定了土地使用方案,接下来就需要实施工作了。实施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并进行监测和评估。对于那些发现的问题,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4. 持续维护和改进
实施工作计划只是水土保持的一个起点。为了保证长期的水土保持工作,我们必须进行持续的维护和改进。这需要持续的监测、评估和修复。一旦发现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问题。

三、 结论

水土保持工作计划的实施对于环境的保护和生态平衡的维持至关重要。在制定工作计划之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和环境评估,以制定出最佳的土地使用方案。实施过程中必须持续监测、评估和修复,并且需要进行持续的维护和改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保护水和土壤资源,促进环境的健康和生态平衡。

〈7〉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关于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月

活动的实施方案

以强化全社会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生态文明为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在全县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局面。开展广泛的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基本实现“三提高”“三增强”的目标: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法制观念,提高水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全社会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增强全民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增强开发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一、宣传新《水土保持法》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强化全社会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生态文明为目的,以**宣传和国策教育为主要手段,面向各级领导干部、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广大青少年,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使全社会认识我县水土流失的状况和危害,了解水土保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营造广大公民自觉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关心支持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活动主题

以“普及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知识,提高水土保持意识”为主题,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基层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及群众全面、深入地了解《水土保持法》的有关法规和要求,为《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高“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产”意识,增强各基层**水土保持工作责任意识。

三、加强领导成立宣传活动机构

为切实加强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水保法》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好宣传工作,水保站负责抓好宣传工作的具体事项。

4、 大力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

1、由县**分管领导在县电视台上就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发表一次电视讲话。

2、结合省地培训,在县水利系统中开展一次《水土保持法》的系统学习培训活动。

3、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读本,让广大干部职工逐步了解新水土保持法的主要内容和新规定。

4、在全县组织开展一次《水土保持法》知识竞赛。

5、在县中心广场开展一次《水土保持法》宣传咨询活动。

6、利用手机信息平台**一次宣传《水土保持法》的短信。

7、制作宣传《水土保持法》新规定新内容的字幕在县有线电视台上滚动**。

8、出动宣传车深入全县各个乡镇、基层(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开展为期一周的《水土保持法》流动广播宣传活动。

9.生产水土保持成果*和信息显示板。

10悬挂水土保持法宣传标语,每个乡镇设立固定广告牌,并在公路沿线刷固定标语。

五、明确宣传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了把宣传工作扎实做好,要求水保、水政人员把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引起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集镇、企业、农村,积极宣传,唤起更多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2、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要借新《水土保持法》实施的契机,重点宣传水土保持法的新规定新内容,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典范和典型案例,扎实推进《水土保持法》的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的水保生态发展意识。

3、多种形式,营造氛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新闻报道、报刊专栏节目等宣传媒介,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宣传报道水土流失的危害、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进展情况、重大举措及成效经验,唤起全社会对水土流失和生态灾难问题的密切关注。开展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成效和经验宣传,尤其是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在治理水土流失,减轻水旱风沙灾害,保障粮食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作用。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县领导讲话稿

全县广大群众和各族同志:

《水土保持法》是一部重要的自然资源保**规。1991年6月29日颁布实施以来,对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自然灾害,促进我县的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我县是一个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大145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69%多,比全省平均水土流失面积46.32 %大45.6%.

自1983年以来,我县通过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开展了小流域流域的综合治理,集雨利用工程、生态治理工程、坡改梯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等措施,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累计治理面积水土流失面积228平方公里,水土保持工程在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水土资源,减轻自然灾害方面发挥了重要重要。

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开发建设项目建设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也在增加。这就造成了一些地区的生态恶化和新的水土流失,不容忽视。为了维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减少因水土流失造成的自然灾害,避免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当前保护水土资源,防止新的水土流失是我们当前的工作重点。

要认识到水土保持是我县发展的生命线,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深入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促进全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在这里重申以下几点:

1、 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土保持法的宣传。

1要大力宣传水土保持的战略地位和作用,突出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2要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成果和经验。近年来,我们主要利用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对水土保持违法、执法、守法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和宣传。

三。大力推广水土保持科学实用技术,宣传大型示范区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成果。

4要大力宣传水土保持防治理念,普及水土保持知识,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水土保持宣传教育体系。

2、 全社会要增强保护水土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树立“水保为社会,社会办水保”的意识;水利部门要依法行政,加强监管,把依法防治水土流失落到实处,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依法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三、对可能引发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要进行全面调查,对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性质、水土保持方案等情况进行详细摸底、逐一登记、分类建档,对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4、 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加快水土流失防治进程。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环境改善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对减少河流泥沙淤积,提高防洪能力,减轻自然灾害,保障下游安全和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水土保持也是山区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把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抓出成效。

五、加强领导,搞好依法行政。全县各有关部门要在县**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制定好实施方案,完善配套规章,严格管理程序。在办理开发建设项目审批立项时,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办理批准手续,从根源上把好项目审批关。

六、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加强预防监督工作,是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需求,也是水土保持事业发展的根本所在,任务十分艰巨。全县要深入学习,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开创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现在和将来都有利。全社会都要增强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更加深入扎实地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加大工作力度,抓紧抓实,依法加快水土保持工作进程,加强水土保持法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工作水平,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再造循化秀美山川作出新的贡献。

〈8〉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我国河道规划设计存在哪些问题?

近些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传统文化的丧失这个新问题,目前很多国内的水利工程的堤、坝、库、渠虽然在数量上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是在形式设计中没有本质的区别,这就造成了一定的水资源浪费,而且毫无新意和观赏性,这也给外地游客觉得毫无新意,只是千篇 一律,没有体现一个城市的特点。这种盲目的抄袭的景观设计对水利风景资源的发展可以说是致命的打击。

在城市河道的建设中,有些河道水景观设计的初衷对整个水利工程建设的本身不是很清楚,水利工程的建设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都只是近期的设计,或者有些再设计中没有考虑后期的开发利用,比如和旅游业的发展来考虑,因此,对水利景观的设计都是非常比较粗浅的认识,这在更大的程度上没有去考虑其可持续发展,对今后的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没有最大化,这对整个城市河道今后的定性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为缓解洪水压力,不得不通过占用河道、拓宽河道或者修筑防洪提的方式加以解决,

为达到防洪排涝的目的,这一方法无疑给河道的生态景观建设造成了影响,具体表现在占用城市用地、影响景观的视觉等几个方面。另外,从一定的生态学的角度来看,对河道的改建活扩建肯定会对城市河道的生态系统造成不可轻视的破坏,如改造河道势必会对水生生物造成影响,可能会破坏其栖息场所,或者破坏水生生物如鱼类产卵场、阻隔洄游通道,影响水生生物的生态系统;当然从景观的角度,会一定程度的影响河道的景观,但也并非一无是处,其建设可以带动土地价值的提升从而刺激经济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冲突,更好的发挥河道的景观美与防洪双重功能,在实际的工程设计与建设中,应尽可能的统筹景观设计、用地设计以及防洪建设,进行统一规划。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用地已经成为了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其紧张程度日益严峻,所以如何在有限的城市河道的基础上加强河道的景观的规划和利用,已经成为城市水景观设计的重要话题,很多城市的河道设计中没有考虑到这点,没有根据城市河道的实际情况,河道的地形特征,地貌特点、河道的宽度等情况盲目设计,应该结合具体的相关规范进行探讨,对城市绿地改造和生态建设只是照抄其他城市的案例,这样看起来就觉得相当别扭,城市的用地类型和河道所处的环境应该加以重视,所以我们应该在协调土地的利用的过程中加大相关的系统性调整,尽量避免盲目的为争抢土地或者进行相关的商业地的竞争而没去照顾到城市河道景观的设计。

〈9〉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一、前言

有关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实施过程情况简介。

二、主体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概况

1.主体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有关设计文件批复、调整过程。

2.水土保持方案报批过程,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时限、投资概算,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防治措施设计落实、调整情况。

三、工程建设管理

1.组织领导。包括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及具体管理机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2.规章制度。有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立的各类规章、制度、办法。

3.监督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监督情况。

4.建设过程。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招标投标过程,合同及其执行情况,施工材料采购及供应。

5.建设监理。包括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监理制度、机构、人员、检测方法,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情况。

6、工程投资。包括批准的水土保持投资概算,资金到位时间,年度安排,概算调整情况,经费支出。

7、完成主要工程。包括治理措施类型及数量变更情况,实际完成水土保持工程、植物、临时防护工程等的类型、数量,与设计工程量增减情况及原因分析。

四、经验、存在问题及建议

在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的主要经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今后管理运行的建议。

五、运行管理

水土保持工程移交、使用,管理维修养护责任、办法。运行期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六、附件

1.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

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批复文件。

3.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文件。

4.投资到位及使用情况说明。

5.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意见。

6.主体工程总平面图。

〈10〉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1,对于提供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的服务商的合法地位进行考量。

网络是虚拟的世界与传统世界有相当差距。您得运用一切手段对服务商全方位地考察,确定对方是否是可以信赖的法律实体,维护您本身的.权益,将您的风险降到最小。

比方,服务商是不是是合法注册的公司、是不是有政府部门批准的网络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中的业务规模是不是含盖网络电子商务服务、是不是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是不是可通过电话、传真迅速有效地找到他们。

2,服务商是不是有胜利案例,这抉择了其有否足够的相干经验以及资力能为您提供电子商务解决方案服务。他们本身是不是赢利?是不是胜利?

3,问清服务商,通过他们的服务,您是不是能真正患上到您所需要的服务,您是不是能患上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能否为您带来实际的赢利,这类赢利是长时间潜伏的仍是短时间现实的。

这是您选择1个好的服务商的首要根据。简而言之,服务商能否为您解决1个核心问题,他的服务能否为您的电子商务站点带来赢利?

4,对于于电子商务,仅仅制作网页是绝对于不够的。服务商是不是能为您提供您的电子商务项目的论证讲演,科学地告知您,您项目的胜利机会有多少,如何提高胜利概率,如何改良。

5,除了了为您制作网页外,服务商是不是能为您随后的网络营销提供进1步有效的服务。

不但能为您正确操作,而且还要教会您如何操作。察看服务商自己是如何展开网络营销的,他们是不是可以胜利地解脱传统的营销方式而运用现代的网络营销方式,他们胜利与否,对于您是不是有指点意义。

6,服务商在行业中的形象以及名誉。他们的言行是不是为业内人士所关注,是不是有相干报导,是不是在权威性的媒体中发表过指点性的有价值的文章,以体现出他们的专业性。

7,对于您额外请求,服务商是不是能提出中肯公道、使人佩服的解释,这类解释是不是专业。

8,对于服务商业务的纵向比较。

服务商所许诺的服务项目中是不是有有别与其竞争对于手的特点,能体现出强技术性以及专业性。服务商们对于于提供的服务,是不是向客户许诺其实际效果、完成时间等。

9,服务商是不是有优良的沟通能力,在沟通进程中察看其工作效力,服务商是不是体贴客户。

10,了解服务商的服务收费在同行业中是不是有竞争性。如果收费高了,其价值体现在何处,能为您带来何种真实的益处。

〈11〉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xx水土保持工作意见的通知》(田政文〔20xx〕62号)和《xx县水土保持责任状》要求,我局认真抓好水土保持工作的落实。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今年9月份因人事调整,我局及时调整xx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水土保持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相关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单位的业务骨干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责任分解到股室、单位。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按县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书,建立相应的'领导分工和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分解抓落实。

三、加强督查与建设管理。我局在执法检查中,督促业主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严格要求业主在城区扩建、新建、集镇建设和其他市政设施建设中,将建筑垃圾、废土、废渣倒入指定地点,严禁随意乱倒或倒入河道,并对工程裸露地进行植被恢复。今年我局继续抓好县城区xx弃土场的规划建设,截止20xx年9月,已建设容量99.24m,总投资约350万元,建设挡墙高度4米,可容纳弃土3-5年。待弃土接近4米时,再实施第二期工程建设。城区各类土建工程渣都指定华兴弃土场消纳。同时不失时机地把xx路改造与沿路桥洞的淤泥一起清理,保证了城区内河的畅通。

四、抓好水土保持目标管理控制指标,与单位工作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总结。同时积极配合,协助水保委相关成员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

当然,我局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如考评办法的实施会议记录等方面还不够健全。20xx年我局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早部署,抓落实。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12〉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摘 要:近几年我国的环境不断地恶化,空气质量也随之降低,人类的生存环境正在接受着严峻的考验,对环境的治理与保护已经成为了国际主题,本文就水利工程管理与水土保持规划的统一做了浅显的研究。

我国自加入WTO以来,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的进程也不断加快,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环境污染也越来越严重,水利工程的发展,致使植被被破坏、水土流失、全球变暖等等环境问题蜂拥而至。

这些问题使地球的生态平衡被破坏,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也变成一纸空谈。

所以为了生态平衡,为了可持续发展,要在水利工程管理中强调水土保持规划刻不容缓。

我国近来最大的水利工程项目就是著名的南水北调,南水北调工程不仅仅很好的抑制了我国南部的洪涝灾害,同时也解决了华北和西北地区的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局面,水利工程一直以来都做着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工作,保护和合理运用水利工程措施,调节水资源。

但是水利工程建成后必须要通过有效的管理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也是验证水利工程的可用性和安全性的过程。

水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保持工程建筑和设备维护的完整性,安全性,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正确使用工程设备来控制,调节,流通,使用水资源,充分发挥其作用来进行防洪,灌溉,供水,排水,发电,航运,渔业,环保等;闸门启闭机及各类机械、电力设备的正确操作,提高工作效率,防止事故发生;不断提升工程设备,提高管理水平。

其主要的工作内容是对水利工程的护理、保养和维护;更新工程设备,在不影响全局的情况下对技术进行适当的改革;制定、修改、遵守管理措施;运用水利工程对对水资源进行调配等等。

在人们的长期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水利工程管理,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一直在不断地改变、优化,现在水利工程管理已经发展到了一个属于它自身的管理阶段,科技的进步也为水利工程管理带来了现代化的科学技术理论和现代化手段,水利工程已经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领域。

为了防止自然因素和人类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合理开发和利用水土资源,做好国土整治,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农林牧的发展,针对不同的水土流失程度、地理环境,经济状况等,利用水土保持的原理生态学和经济规律,综合治理开发。

水土保持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国土整治、治理江河的根本,也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

水土保持对国家经济活动和人类的活动的可持续发展都有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人类活动的频繁,许多植被遭到严重侵害,植被覆盖率急剧下降,水土流失严重,许多耕田都变成了沙漠,人类可用的土地越来越少,沙尘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等若干问题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安全。

为此国家格外重视水土流失,甚至出台了一些政治措施。

水土保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且面积、时间广的工作,具体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有三种:

工程措施:是为了防止水土流失和保护、合理利用水资源而修筑的一系列的工程措施,比如梯田、水坝、排水系统、灌溉系统等等。

生物措施:为了防止水土流失而增加植被覆盖率、种草护林、提高土地生产力等等,具体的措施有: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等等。

蓄水保土措施:改变土地的地形、增加植被覆盖率或者增强土地的抗侵蚀力,保土蓄水,改善土壤。

例如等高耕作。

〈13〉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技术服务。为明确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执行技术标准及要求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范》GB/T22490-20__等。

第二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阶段及工作内容

2.1项目名称: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2 设计阶段:专题验收阶段;

2.3项目开展工作的内容:评估依据及验收标准、工程概况及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问题、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情况、评估阶段外业调查情况、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评估、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价、水土保持效果评价。

第三条 甲方提交本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及文件

3.1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相应水行政部门批复文件;

3.2项目监理报告、质检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等;

3.3其他有关资料。

第四条 乙方的技术服务方式、服务时间

合同生效后并在甲方支付前期工作费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送审稿)审查;专家评审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报批稿)及验收鉴定意见。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5.1本合同技术咨询费用为人民币 (本费用包含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审费、税费)。

5.2本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人民币 ,作为项目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费。

5.3本项目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评审,且乙方向甲方提交本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报批稿)及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结清剩余合同款人民币 。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应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及文件超过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交付成果文件时间相应顺延。

6.1.2 按第五条规定内容、时间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费。

6.1.3 甲方变更委托编制项目内容或所提交资料发生较大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同时,乙方完成成果的时间顺延。

6.1.4 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由于政策因素(如审批权限、政策改变、选址不合理等)导致审批不通过,乙方不予承担责任,具体解决方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原则上该编制工作还由乙方承担,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乙方已收取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6.1.5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尚未开始编制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工作开展费用;已开始编制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项目技术咨询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项目技术咨询费的全部支付。

6.2 乙方责任

6.2.1甲方提供所有资料仅限于乙方对本项目的使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保密。

6.2.2乙方负责组织高水平的团队进行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

6.2.3积极协助甲方参加该项目的评审会,负责对专家组提出的报告错、漏进行修改或补充。

6.2.4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报批稿)一式8份,其中甲方2份、乙方存档1份、其余5份由乙方负责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如果甲方额外需要报告,该复制费用按200元/份另行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的,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清合同款项,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签署补充和修改文件,这些补充和修改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仍未能达成协议,则应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即生效,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帐  号: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4〉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技术人员的职责

I.认真执行店内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工作

,有义务维护店内正常经营秩序。

第二,做好我的每周学习计划,总结,积极参与各类培训、学习、考核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诚实的态度和热情的服务做好每一项工作。

4。严格通过各类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服务客户时,精神要集中,有条理,动作要轻快熟练

练,快不乱、稳重、安全、专业,让客人感到轻松愉快。

六、多问、多观察、多谈,教育客户多专业知识,及时报告异常客户或处理。

七、不挑客、不拒客、不抢客、同等消费一视同仁。

八、保留个人美发工具、练习假肢、定期清理、时刻保持技能

工作环境区域卫生。

九、负责店内财物的保护和看管。

10.工作中不找借口离开,听从主人的工作指示,对客户热情,

积极为客户解决力所能及的事情。

十一、服务客户时要细心细致,按规定程序工作,不要偷工减料

遇到不懂的事情, 谦虚一点,向老师请教,但不要以客人的身份提问。

〈15〉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导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园区的规模不断扩大,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水土保持的挑战。为应对这一问题,制定一套具体可行的园区水土保持方案,成为了重要的任务。本文将从园区水土保持的必要性讲起,接着介绍方案的主要内容,最后阐述实施方案的重要性。



一、园区水土保持的必要性


园区是城市的绿肺,不仅提供了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还为城市提供了美丽的风景线。然而,园区规模的不断扩大,也使得原本平衡的自然生态系统面临破坏的风险。水土保持不只是为了保护生态,也是为了保护人类的生活环境。园区内的土壤、植被和水资源是园区功能得以实现的基础,保护这些资源对于园区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二、园区水土保持的方案内容


1.土壤保护


园区土壤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土壤的肥力和结构不受破坏至关重要。园区水土保持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 开展土壤质量调查,确定土壤的类型、质量和耕作潜力。


- 对园区内的土壤进行改良和保肥措施,如有机肥的施用和耕地轮作。


-落实土地草案,确保土地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2. 植被种植


园区的绿化和植被是环境美化的核心,也是防止水土流失的重要因素。


- 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和土壤环境的植物进行绿化种植。


- 种植具有深根系的植物,以增强土壤的抗冲击能力。


- 加强对植物的管理,包括及时修剪、浇水和施肥等。



3. 河道管理


园区中的河流和水域是水土保持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进行有效管理。


- 清理河道杂物,保持水流的通畅,防止水土流失。


- 加强水域的污染治理,保护水资源的质量。


- 加强水域附近的植被修复,形成自然的河岸防护带。



三、实施方案的重要性


制定园区水土保持方案是为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生活和促进可持续发展。这些方案的实施具有以下重要性:


- 保护土壤和水资源,有助于维护园区的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 防止水土流失,维护园区内的景观和生态环境。


- 提供美丽宜人的园区环境,为人们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


- 推动园区的可持续发展,为未来的世代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结语:


园区水土保持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增强园区的环境可持续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保护土壤和水资源,修复植被和河道,推动园区的可持续发展,都需要一个综合性、科学化的方案。只有通过合理的规划和管理,我们才能将园区打造成一个绿色的乐园,为人们带来美好的生活体验。

〈16〉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首都生态环境,建设和谐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活动。

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采取经济、技术、管理等政策和措施,保障首都生态安全。

第四条 市和区、县政府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水土保持管理体制,实行严格的水土资源保护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

本市实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市和区、县政府将水土保持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水行政部门做好本地区水土保持工作。

第五条 市水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区、县水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农业、园林绿化、市政市容、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和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

第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和减少水土流失,对造成的水土流失结果依法承担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义务,有权向水行政部门举报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对举报并查证属实、为查处水土保持重大违法案件提供关键线索或者证据的,由水行政部门予以奖励。

第七条 本市各级政府应当组织开展保护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科学知识,提高公民的水土保持意识。

学校应当将水土保持知识纳入教育内容,增强学生的水土保持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水土保持知识;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市属新闻媒体应当刊播水土保持公益宣传内容。

第八条 市政府建立健全与相关省市的水土保持工作协作机制,推进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重点工程、监督防控的协调一致,逐步实现防治进展和监测信息共享,共同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

第九条 市水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水土保持监测等水土保持技术标准。涉及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的,可以制定强制性条款。

第十条 市水行政部门应当每五年组织全市水土流失调查并公告调查结果;因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应当及时开展相关区域的水土流失调查。

市水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区、县水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市水土保持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报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由水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水土保持规划应当划定水土保持功能区,确定水土资源保护目标和措施布局、水土保持控制性和约束性指标,明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监测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目标及任务。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水资源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综合性规划,组织编制部门在编制规划时,应当对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进行专项论证。

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开发建设等方面的规划,组织编制部门应当在规划中编制水土保持篇章,根据国家和本市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用地竖向控制的.要求,提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对策和措施,并在规划报请审批时附具水行政部门的意见。

第十二条 市和区、县政府应当根据水土流失防治需要,将河湖、湿地、生态公益林、绿化隔离带、公共绿地、郊野公园、滨河森林公园、绿道和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蓄滞洪区等区域纳入城乡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地区、限制建设地区进行管理,并将具体范围向社会公告。

第十三条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放牧和种植农作物。

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林下植被保护、修建梯田和树盘、蓄水保墒、节水灌溉、控制化肥和农药施用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在五度以上二十五度以下坡地种植农作物的,应当采取免耕、等高耕作、轮耕轮作、控制化肥和农药施用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对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和在五度以上二十五度以下坡地种植农作物的,区、县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退出种植,对坡地实施生态修复,并对退出种植的主体给予补助。具体范围由区、县政府划定并公告。

第十四条 市和区、县政府应当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控制土壤侵蚀、保护水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按照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标准,综合治理山、水、林、田、路,使流域范围内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沟道基本保持自然生态状态。

市和区、县政府应当制定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中长期规划,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整合河湖水系治理、湿地建设、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沟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并将建设和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第十五条 山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应当明确实施生态修复、生态治理和生态保护的范围,采取植物措施、工程措施和保护性耕作等措施,对污水、垃圾、厕所、沟道和面源污染进行同步治理。

平原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应当以调控地表径流、涵养地下水为重点,采取集蓄利用、径流排导、水系沟通等措施,控制泥沙和面源污染物进入河道和管网。

水行政部门应当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并会同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制定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方案。

第十六条 编制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方案应当听取流域所在地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并根据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方案确定后应当予以公布。

流域所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提供便利。

第十七条 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应当与村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协商一致;村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可以按照规定承接工程建设和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工作。

村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应当做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管护工作。

第十八条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列明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和设施清单,并与管护主体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的权利和义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清单和管护协议报市水行政部门备案。具体办法由市水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 生态清洁小流域范围内的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的运行、管护和监督,由区、县或者乡、镇政府负责;其他水土保持工程和设施的管护,由管护协议确定的主体负责。

水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生态清洁小流域管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管护工作考核奖励制度,对参与生态清洁小流域管护的村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第二十条 在生态清洁小流域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在沟道内私搭乱建、堆放物品;

(二)随意取土、挖砂、倾倒垃圾、排放污水;

(三)破坏水土保持设施或者干扰其正常运行;

(四)其他影响水土保持设施正常功能的行为。

生态清洁小流域范围由市水行政部门组织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本市建立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公平分担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责任。具体办法由市水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涉及土石方挖填的生产建设项目或者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包括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和地表裸露面积、降低地表径流外排量、限制施工降水,有效控制泥沙进入水体、河道和排水管网,防止施工扬尘,避免产生新的危害。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再生建筑材料,减少砂、石、土的使用量和排弃量。

第二十三条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部门批准,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水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的要求,合并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等行政审批程序。

第二十四条 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由水行政部门通过互联网进行公示,相关批准文件应当由生产建设单位在施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标准,明确表土利用率、土石方利用率、雨水利用率、施工降水利用率、硬化地面控制率、林草覆盖率等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第二十五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和工程设计编制单位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设计,并将水土保持设施纳入项目主体工程设计。

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专项验收,列明水土保持设施清单。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水土保持设施的管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制度,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并保存水土保持设施清单和管护记录。

第二十六条 涉及土石方挖填的生产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地表土和废弃的砂、石、土等,应当采取现场堆放、适度调配、集中存放、临时防护等措施,对土石方进行分类处理和综合利用,减少土石方转运。地表土应当分层剥离,优先用于农业种植和园林绿化等生产建设活动。

生产建设单位承担土石方堆放、转运和综合利用等责任,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土石方管理,避免造成水土流失。

本市建立生产建设项目土石方信息服务平台,为土石方堆放、转运和综合利用提供信息服务。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报送相关信息。

第二十七条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帷幕隔水等技术方法,隔断地下水进入施工区域。因技术等原因无法实施的,可以采用管井、井点等方法进行施工降水。施工降水应当综合利用,并在水土保持方案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八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水土保持监测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监测,并定期向水行政部门报送监测情况。

生产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应当自土石方挖填工程施工之日起,按月向水行政部门报送土石方堆放、转运和综合利用等监测情况。

第二十九条 水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方案跟踪检查制度,对水土保持措施设计的实施或者重大变更、施工单位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情况、水土保持监理和水土流失监测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应当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 本市加强雨水控制与利用工作,充分利用雨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鼓励在已建成的居住小区、公园、绿地、道路、下凹式立交桥及其他人口密集、地势低洼场所等区域建设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

新建、改建和扩建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建设集雨式绿地、透水铺装、雨水集蓄利用等设施,对公共停车场、人行道、步行街和休闲广场、室外庭院等场所进行透水铺装,有效控制地表径流,充分利用雨水资源。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应当纳入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条 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降低或者丧失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应当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等工作。

第三十二条 水行政部门应当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合理设置监测站点,对水土流失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市水行政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告水土流失重要指标监测情况和预防、治理情况。

第三十三条 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应当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三十四条 水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信息记录制度,将生产建设单位和水土保持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信息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情节严重的,可以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 水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问责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作出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决定的;

(二)违反跟踪检查制度、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不履行监督检查责任的;

(三)对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不按规定公开水土流失调查、监测等信息的;

(五)滥用权力、玩忽职守等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有禁止行为之一的,由水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将水土保持设施纳入项目主体工程设计的,由水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单位未保存水土保持设施清单和管护记录的,由水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处5000元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建设单位造成水土流失的,由水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按时报送监测情况的,由水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未建设集雨式绿地、透水铺装、雨水集蓄利用等设施的,由水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1992年6月19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1997年4月15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同时废止。

〈17〉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一、


水土保持是为保护和改善自然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和人类生存条件的一种重要手段。本文通过对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调研分析,以期为后续的水土保持工作提供科学的参考。


二、调研背景


为了应对长期以来的水土流失和自然灾害的危害,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进行了一系列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为更好地评估这些方案的效果,展开了此次调研。


三、调研目标


通过对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调研,的目标是探究这些方案的具体措施和效果,总结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建议,以期在未来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效果。


四、调研内容


通过对水土保持方案的调研,主要考察了以下几个方面:


1.方案实施情况:调研了方案的详细实施情况,包括资金投入、工作流程、参与人员等。


2.水土保持措施:分析了方案中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如植被恢复、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和水土管理的改善等。


3.效果评估:通过实地考察和实验数据分析,评估了方案的效果,包括水土流失减少情况、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


4.存在问题:总结了方案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如资金不足、管理不到位等。


五、调研结果与分析


通过对水土保持方案的调研,发现:


1.方案的实施情况较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高度重视,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员,工作流程较为规范,有效推进了方案的实施。


2.水土保持措施多样化:各地根据不同的地理环境和资源条件,采取了多种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植被恢复、水土保持设施建设以及改善水土管理等。


3.方案的效果显著:调研显示,大部分方案在减少水土流失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果,生态环境也得到了明显改善。


4.存在问题需要解决:尽管方案的实施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方案缺乏长期维护和管理、资金投入不平衡等。


六、改进建议


基于以上调研结果,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1.加强资金投入:政府应加大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2.加强长期维护和管理:对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长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持续发挥作用。


3.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和执法。


4.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民众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七、


通过调研分析,认为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对保护和改善自然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具有积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方案的实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采纳改进建议,以期取得更好的效果。同时,水土保持工作也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公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共同促进水土保持事业的发展。

〈18〉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第二合同段起点位于茂盛围(起点桩号YK3+888.067=YK3+890)顺接第一合同段终点(拱北隧道终点),在昌盛大桥和前山河水闸之间设前山河特大桥跨越前山河,经中富工业园上跨南湾大道设南湾互通立交,从竹仙洞水库东南侧前行,设南湾隧道至本合同段终点YK7+373,与第三合同段顺接,本合同段路线长3.485km。第二合同段与第三合同段的分界点位于南湾隧道内。

第二合同段主要工程量有:桥梁1772.25m/1座,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互通匝道桥1904.62m/6座,隧道1461.5m/1座。

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标

1、不出现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情况;

2、资源、能源消耗量:符合定额要求;

3、噪声、建筑垃圾等污染物排放量: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火工品意外爆炸不发生。

三、环保和水保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实施;

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6、招标文件。

四、环保和水保实施方案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联合体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第二合同段项目部施工范围。

五、环保和水保组织机构与职责 环保和水保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 长:张立岩 副组长:李凌伟

组 员:陶伟理 万会振 霍光明 杨甲峰 王明朝 胡柏波 董仕昱

环保和水保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2、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体系;

3、制定项目经理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及奖惩办法;

4、安排相关部门对一线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培训工作;

5、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状况进行检查和评比,并按照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奖惩办法进行奖惩;

6、及时向环境监理工程师反映施工过程出现的环境保护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与建议。

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及时处理各种环境保护纠纷;

8、配合环境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工作并落实监测报告意见;

六、环保、水保的保护措施

本项目全面落实“安全、环保、合理、和谐”的建设理念,全线环保和水保工作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设立“原始就是最美的,不破坏就是最好的保护,力求施工中最小程度的破坏、施工中最大限度地恢复”的思想,彻底丢弃“先破坏后恢复”的错误观念,实现公路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公路项目于自然环境和谐。

施工临时用地规划、布置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总体规划布局要合理,对大型的搅拌站、钢筋加工厂、项目驻地等大临用地都要报业主审批,批复同意后才准开工。

严格按照征地红线进行工程施工用地的征拆,避免对施工界限外的植被和土地资源的破坏。

项目部的综合办公室加大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宣传力度,组织作业人员进行环保和水保的教育培训,在施工区域内安装环保标识牌,营造保护氛围,使施工人员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具体保护措施如下:

(一)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1对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场所,制定操作规程和洒水降尘措施。 1.2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临时道路其面层采取石渣等铺筑,防止施工车辆在施工现场行驶中产生扬尘污染环境。

1.3施工现场土方作业采取洒水扬尘措施。

1.4、凡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车辆,在出施工现场或上公路时,先对施工的进出车辆进行清洗,然后放行的车辆保洁的措施。

1.5、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其他易飞杨的细颗粒建筑材料采取室内(或封闭)存放或严密遮盖,卸运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1.6、水泥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物料应尽量安排在库内存放,在城市施工时,屯土场、散装物料露天堆放场应压实和加以覆盖。

1.7、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1.8、施工现场应购置符合环保要求的机动车辆,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并加强车辆维修保养,提高车辆整车性能,使动力燃料充分燃烧,减少尾气、废气排放量。

1.9、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10、在施工现场居民稠密区,应设专人及设施,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1.

11、研制、引进先进的爆破技术,严禁采购、使用劣质炸药,以减少炮烟中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

1、

12、在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对大气产生扬尘污染的土方回填、转运作业。 1.

13、弃碴必须运至弃土场,严禁随意抛撒,并随时洒水,降低扬尘。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堆放在特定的地点。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2、水土污染防治措施

2.1、做好当地水系保护工作,在施工时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将泥浆流沙入河、沟渠、水塘,完工后及时疏通沟渠、河道。

2.2、进行混凝土、砂浆等搅拌作业的现场,设置沉淀池,使清洗机械和运输车的废水经沉淀、降解、分离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既有排水系沟渠或河流,亦可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2.3、施工后处理的废水控制污水流向,防止蔓延,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降解、分离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施工污水严禁流出工地,污染环境;严禁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

2.4、雨季填筑路堤随挖、随运、随压,每层表面筑成1~4%的横坡,以利排水。

2.5、现场存放油料的库房,进行防渗处理。存储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源。

2.6、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设制专门的库房,地面进行防渗漏处理;存储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源;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随意倾倒。

2.7、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含有污染的物质或可见悬浮物的水排入河渠或水道,并保护原有的防护设施。

2.8、所有机械废油回收利用或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泼倒。 2.

9、厕所的化粪池做好防渗处理。

2.10、食堂、盥洗间、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严禁对道路、水库、鱼塘及河流、水渠等造成污染。

2、

11、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尤其是钻孔桩泥浆排放,必须控制污水及泥浆流向,防止蔓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沉淀池的大小必须满足澄清要求,经沉淀后泥碴须经干化后运至弃土场,施工结束后用土将泥浆坑及沉淀池填平,恢复地表植被。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3.1、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音作业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夜间(当日21时至次日6时)。昼夜连续作业的施工场地,采取降噪措施,噪音不超标、不扰民,同时做好周围群众工作。

3.2、村庄、居民区附近注意避开午休、夜间施工,减少扰民

3.3、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噪音的声级; 选择性能良好、噪音小的施工机械,降低噪音污染。

3.4、施工现场的噪音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设围墙及其他声源屏障。

3.5、机械运输车辆在村民乡村应慢速行使,禁止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

轻拿轻放, 减少噪音。

3.6、因生产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3.7、施工时根据敏感点的位置和保护要求选择施工方法,确定爆破用药量和爆破方式,并监测爆破作业的振动强度。

3.8、爆破作业时应采取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在工法上尽量采用小剂量爆破作业或膨胀法施工,在居民区附近的地下爆破作业应尽量安排在日间进行,并采用弱爆破,以减少对居民的干扰。

(二)水土保持措施

1、严格按设计和环境、水保的要求组织施工,避免弃碴进入河道。

2、按环境保护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即时保证环保、水保方案的顺利实施。施工中随时同地方环保和水保行政部门联系,取得地方支持,并在其监督指导下确保方案的落实。

3、取、弃土场在开工前由业主、施工、监理三方进行会审、现场核实、认定后方可取土或弃碴。

4、弃碴场尽量选择荒地、旱地;弃碴工程做到先防护后弃置,不得采用先弃碴后再补建弃碴墙的野蛮施工;严禁随意向河道弃碴。

5、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弃碴,同时加强土石方合理调配,做好方案的优化、细化,施工调查,尽量移挖作填。弃土(碴)场和临时占用地要先将熟土层剥离堆存,待工程完工后再覆盖熟土,并采用乔灌结合、撒播草籽绿化恢复植被或复耕还田。

6、施工前现场核实设计是否与实际相符。弃碴中同时考虑地形、地质条件,避免因弃碴引起泥石流,取、弃土引起滑坡等灾害。

7、路基的路堤、路堑的边坡面及时平整防护,避免裸露坡面长时间暴露和雨水冲刷;防护工程及时跟进,尽早发挥效益;天沟、侧沟、边沟等排水系统超前施作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及时发挥作用。

8、施工中路基边坡生物防护,绿化、种草、铺种草皮或圬工防护工程,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不得马虎。使防护达到设计和预期的效果。

9、施工便道及临时施工场地,采取必要的防止水土流措施;临时用地的复耕和绿化按合同和国家的规定,在施工后即时完成。

10、弃碴场在施工完成后顶部和坡面的平整,作好排水系统,作好防护措施,防止出现弃碴场的坍溜,并按规定恢复植被,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确保道路营业后的安全。

11、施工现场的采砂场、取石场的设立征得地方环保和水主管部门的同意、认可。

12、做好路基排水系统的衔接,使排水构筑物顺接,避免下游农田或道路的损毁。

(三)综合宣传保证措施

1、加强环保教育,宣传有关环保政策、知识,强化职工的环保意识,使保护环境成为参建员工的自觉行为。

2、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遵守村规乡俗,多做利民事情,发扬我项目光荣传统,积极开展路地共建精神文明活动。

3、以醒目的标志封闭施工区域,并在区界挂以醒目整洁的环保宣传广告,时刻提醒全体员工搞好环保。临时设施用地尽量避免砍伐树木。加强树木防火宣传,禁止施工人员随地丢弃烟头,禁止捕杀野生动物。

4、施工现场划分责任区,指定负责人,明确管理责任。

5、施工围遮必须符合当地环卫建设的规定,其表面要平顺、美观,严禁在其表面乱涂乱画,并派专人定期对其表面进行清洗,营造一个文明洁净的施工环境。

6、防护栏的高度要随作业面的高度适时提升,防护栏要始终高出作业面2m以上,以防止施工中产生的扬尘、小杂物、零星砼等四处散落,影响环境卫生。

7、施工前作好各类管线的调查,施工中应及时防护,防止施工破坏管线。

8、合理调配土方,减少临时屯土场土方的堆放时间和堆放量,堆土场周围应加设护板。

9、施工过程中天气干旱时必须定时洒水,防止扬尘影响便道两侧环境;

10、施工便道和公路交叉处必须设过渡段,不污染公路。

七、环保水保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月定期对本标段环保、水保进行检查。

2、环保、水保检查要对项目队施工区域内所有防排水设施、河道、环境、弃碴场、取土场管理进行检查,存在问题的要发整改通知书,定措施、定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验证人;必要时停工整改。

3、对整改不及时及未整改的项目队(施工班组)将给予罚款处罚。

八、环保水保考核评比、奖惩办法

1、对每月完成环保、水保目标,并且通过项目部检查,取得评比第一、第二名的施工班组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奖励。施工队长400元;其他人员200元。

2、违反项目部环、水保目标,或被项目部管理部门、当地政府通报批评,对项目队(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如下罚款:施工队长400元罚款;负责人和

当事人罚款200元。

3、因施工班组施工或管理原因被业主、总监办罚款处理的,该罚款由责任施工班组承担,并在其他考核中给予适当扣分。

4、以上奖罚均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出具奖罚通知单,财务部办理。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冠粤路桥有限

公司联合体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第二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二Ο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第二合同段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实施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联合体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第二合同段

“平安工地”自我考核评价表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联合体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19〉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建设内容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机构能力建设

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要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能,充实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督管理人员,定期参加监督执法培训和考核;改善现有办公场所条件,在20xx年前配齐与管理工作相适应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全站仪、录音设备、GPS等办公设备,在监督执法时由县水务部门保障用车;建立健全稳定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渠道,保证监督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确保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公正、公平;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数据库和标准规范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验收及案件查处等相关档案资料,达到查阅方便,统计准确,操作规范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1、方案审批规范。建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水土保持方案的受理、审查、批复、送达等工作,坚决杜绝逾期审批、越权审批、“人情”审批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2、监督检查规范。县水务部门每年至少对本级及上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2次以上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要给予批评、通报和曝光,并依法进行处理。

3、设施验收规范。实行水土保持验收许可制度,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标准进行验收,做到档案齐全、程序规范,杜绝逾期验收、越权验收和故意刁难建设单位等现象。

4、规费征收使用规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程序、标准、方式和使用管理规范,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擅自降低标准或超标准征收现象;征收的费用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勘测、规划、宣传、培训、差旅补助、奖励和监测仪器设备及交通工具的购置、维修。除生产建设单位无力治理的,不得违规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

5、案件查处规范。立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做到依据充分,执法身份、取证方式和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文书规范。

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建设

1、督查制度。对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随时发现、随时检查、随时处理;深入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建立并落实好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的督办制度;全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随时接受县人大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报告制度。对于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上报事项,做到及时准确上报;对于重大水土流失事件(一次水土流失1000立方米以上),县水务部门要在事件发生1周内正式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特殊事件(一次水土流失10000立方米以上)随时报告。

3、管理制度。县水务部门设立水土保持专业技术评审小组,对从事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设施验收、技术咨询等技术支撑服务的工作人员制定规范化工作制度和廉政制度。实行严格的“进出”考核制度,依法约束执法人员行为,保证执法队伍纯洁。

4、社会监督制度。建立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公示、公告制度,公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等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条件、时限、内容和结果,公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和其它重要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设立举报电话、邮箱,规范举报的记录、接收、处理、协调、反馈等各环节工作。

进度安排

从20xx年到20xx年5月,分四个阶段,实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一是启动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1、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细化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

2、全面启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培训阶段(20xx年1月—6月)

1、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培训班,进行全面业务培训;

2、对照本次能力建设标准,完善配套规章体系,提高监督管理能力,明确监督管理规范化要求,健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三是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

1、依据能力建设要求和标准,对照《河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综合评价指标》查漏补缺,不断推进各项能力建设工作;

2、定期召开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汇报会,落实能力建设各项目标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共同搞好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四是总结阶段(20xx年9月—20xx年5月)

1、20xx年9月—12月,完成能力建设县的总结和自验工作,迎接省水利厅的初验;

2、20xx年1月—5月,按照省水利厅的验收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迎接上级抽查复验。同时,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总结报告,对事迹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报省、市表彰。

保障措施

经费保障。多方争取,安排经费,可从征收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中列支专项经费,用于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加大宣传。加大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的宣传,及时报道重大事件、先进做法和经验,营造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支持。

激励措施。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积极宣传先进事迹,促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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